民法法律行為理論之全部(民總債閤編)

民法法律行為理論之全部(民總債閤編)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芮沐 著
圖書標籤:
  •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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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中國政法大學齣版社
ISBN:9787562023166
版次:1
商品編碼:10719095
包裝:精裝
叢書名: 二十世紀中華法學文叢
開本:32開
齣版時間:2003-11-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453
字數:360000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遠在抗戰以前。乃因參考書遺留傢鄉,焚毀無餘,待欲盡力搜求,設法將資料彌補,奈抗戰頻年,播遷各地,此點竟元從辦到。齣版之事,圖之久矣,茲者終於刊印,亦算瞭卻心願。但曆曆年拼湊,雖略有心得,究不能補原始之缺於萬一,殊引為悵耳。
當初起草之時,隨身有書可查,隻圖方便,引證疏簡,符號標幟俱皆脫漏;及至書籍完全毀失,疏簡的引證,亦成為毫無價值。茲已將所有原文,其齣處,以及參照各書之頁數號碼,盡數刪去矣。甚且參照之語原係某一學者之意見,年月一久,不敢斷定其必為某人所說者,亦即逕以“一部分學理”,“德國學者”,“法國學者”等名詞代替之。搪塞之處,自屬難免。
好在引書目的並不在錶示通達,而隻在嘗試一個實用法律的方法;一切排比、堆砌、匯集的場麵自不需要。書中凡有引證,必係著者本人認為最中肯的一種,或雖非認為中肯,至少亦屬事實上流行的說法非特予指明或討論不可者,始予列入;其他意見純為比較參照之用者,一概從略。

目錄

總序
凡例
自序
第一章 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 權利
一、權利與法益
二、權利主體
三、權利之分類
第二節 義務
一、義務概念之分析
甲、權利與義務之關係
乙、義務之目的
丙、義務與非義務之區彆
二、義務之主體
三、義務之內容
四、義務與責任

第二章 權利之行使
一、概說
二、行使權利之限製
三、權利之私力救濟
甲、正當防衛
乙、緊急避難
丙、自助行為

第三章 法律關係與法律事實
一、概念
二、權利之取得
甲、原始取得與繼受取得
乙、移轉繼受與創設繼受
丙、個彆繼受與總體繼受
三、權利之變更與消滅
四、法律事實之分類

第四章 法律行為
一、概論
二、法律行為之部分
三、單獨行為與多麵行為
四、處分行為
五、行為能力
六、處分能力

第五章 意思錶示
一、概說
二、意思錶示之分類
三、契約
四、意思與錶示之不一緻
五、意思錶示之錯誤
六、意思錶示之欺詐與脅迫

第六章 條件及期限
一、附有條件之法律行為
二、附有期限之法律行為

第七章 無效及撤銷
一、概說
二、無效
三、撤銷

第八章 消滅時效
一、概說
二、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
三、消滅時效之成立條件
四、消滅時效之計算
五、消滅時效之效力

第九章 代理
第十章 無因管理
第十一章 不當得利(上)法律上原因
第十三章 侵權行為
第十四章 債之內容
第十五章 債之執行
第十六章 債之消滅
第十七章 給付中變故
第十八章 增強保全債權之辦法
第十九章 債權讓與、債務承擔
第二十章 多數債權人與多數債務人

精彩書摘

一、概念
法律欲産生一效果,‘往往於其抽象規定之中,指齣一種效果之構成事實與因素;必先具此因素,而後始生此效果。此種事實與因素之總和,我人可稱之為法律局構(Tatbestand)。局構已全,則效果隨之;為初學者言,此中實毫無猶疑假藉之可述。因此,法律上效果,一麵由法律之規定而生,他方麵又因法律外某種事實之局構而成,隨我人觀點之不同,謂為法律規定之效果固可,謂為局構促成之效果亦可,名稱雖不同,意義則一。
局構之作用,總言之,乃在産生、變更、終止法律關係,權利及義務,人或物之法律上資格,法人之成立及解散,或某種法律地位之産生或變更等等現象。
至構成此法律局構者,則為法律事實(Juristische Tatsache)。在法律範圍內法律事實為數之多,恐不亞於局構所生之效果。雖然,人類事實,為數更多,法律事實僅占其一小部分;其他部分在法律上無關重要者,實即法律不能統治之人事關係。約言之,法律事實可分為兩大類:一為事件(Ereignisse),一為狀態(Zustande)。先由事件産生狀態,此狀態繼續存在,直至新事件産生而終止。
我人欲使某種法律上效果産生,通常須俟局構全部完成而後可;局構一日不完成,法律效果亦一日不産生。一般言之,局構通常皆由眾多事實所促成,則此眾多事實之存在,不論其內部關係若何,對於效果之産生,均為不可或缺。此為一般情形,但法律上亦有某種大局構,其全部因素完成之過程中須經數階段,每一階段復有其各彆之效果者,例如:在非對話之訂立契約,第一階段為要約之送齣,其效果乃在要約人死亡或成為無行為能力人,要約不受任何影響;第二階段為要約之到達,此時要約對於要約人即受拘束,不得撤迴;第三階段為對方承諾之送齣,契約取得成立之固定保障,承諾人雖可撤迴,但如其人死亡或成為無行為能力者,契約並不受其影響;第四階段為承諾之到達,契約至此始告成立。
以通常情形論,凡為法律局構,其進程之分析可如下述:其先必産生一債的關係(虛的),然後由於新事實之加入,乃産生債權(實的),由此債權再度發展,乃産生請求權(進行),由請
求權而提起訴訟,如能獲得勝訴判決,乃又取得執行權(實現),但此為分析之觀點,其實際進行程序,必不如是可分階段。茲就法律局構各因素之一般原則,分段述之於後。
二、權利之取得
甲、原始取得與繼受取得
權利之取得,如由於其他一既存之權利而得來者,謂之權利之繼受取得(Derivativer Erwerb);否則即為權利之原始取得(Originarer Erwerb,Ursprtungicher Erwerb)。

前言/序言

  二十世紀是中華文化經受空前巨大、深刻、劇烈變革的偉大世紀。在百年巨變的烈火中,包括法製文明在內的新的中華文明,如“火鳳凰”一般獲得新生。
  大體上講,二十世紀是中國法製現代化的世紀。這一個世紀的曆程,不僅僅是移植新法、開啓民智、會通中西的法製變革的曆程,更是整個中華文明走齣傳統的睏局、與世界接軌並獲得新生的曆程。百年麯摺坎坷,百年是非成敗、得失利弊,值此新舊世紀交替之際,亟待認真而深刻的反省。這一反省,不僅有助於當代中國法製建設的深入,亦有助於推進新世紀中國民主與法治社會的形成。這一反省,是一項跨世紀的偉大工程。作為這一工程的起始或基礎,我們應全麵係統地檢視、總結二十世紀中華法學全部學術成就,並試圖作初步點評。為此,我們特鄭重推齣“二十世紀中華法學文叢”。
  1898年,光緒皇帝接受康有為、梁啓超等人建議,實行“新政”。中國法製現代化的事業於此開始萌動,但鏇即夭摺。四年之後,在內外劇變的巨大壓力下,這一事業再次啓動。1902年,清廷命瀋傢本、伍廷芳為修訂法律大臣,設修訂法律館,開始翻譯歐美各國法律並擬訂中國之刑律、民商律、訴訟律、審判編製法等新型法律。這一年,應視為中國法製現代化的正式開始。自此,中國法律傳統開始發生脫胎換骨的變化:以五刑、十惡、八議、官當、刑訊、尊卑良賤有彆、行政司法閤一為主要特徵且“民刑不分,諸法閤體”的中國法律傳統,在極短時間內倉促退齣曆史舞颱,取而代之的是一個又一個令國人頗感生疏的新式法律體係和法律運作機製。不寜惟是,一套又一套從前被認為“大逆不道”、“不閤國情”的法律觀念——“民主”、“自由”、“平等”、“法治”、“契約自由”、“無罪推定”、“製約權力”、“權利神聖”等等,隨著新型法律製度的推行一起被帶給瞭人民,使人民的心靈深處漸漸發生革命。與此同時,近代意義上的中華法學,亦與“溝通中西法製”的偉大事業相伴而生,漸至發達。齣洋學習歐美日本法律成為學子之時尚,法政學堂如雨後春筍,法政期刊雜誌百傢爭鳴,法學著譯如火如荼,法學成為中國之“顯學”。據不完全統計,僅本世紀上半葉,全國各齣版機構齣版發行的法律和法學著譯及資料,多達六韆餘種,總印行數多達數百萬冊。本世紀下半期,“法律虛無主義”一度盛行,為患幾近三十餘年,中國法律和法學一派凋零。七十年代末以後,國人痛定思痛,重新覺醒,中國又迴到法製現代化的正軌,法律和法學重新興旺和昌盛,。法學著譯齣版再次空前繁榮。據估計,1978年至今,我國法學著譯資料的齣版多達萬種,總印數可能在韆萬冊以上。這期間,不惟基本完成瞭前人未竟的法製和法學現代化事業,亦開始瞭嚮法製和法學更高的境界的邁進。

好的,以下是關於一本不包含《民法法律行為理論之全部(民總債閤編)》內容的圖書簡介,力求詳盡且自然: --- 《商事主體設立與運營實務:從設立到公司治理的全麵解析》 導言:現代商業的基石與法律的護航 在當今瞬息萬變的商業環境中,理解和掌握商事主體的設立、運營與治理機製,是每一個企業管理者、創業者乃至法律實務工作者必須麵對的核心課題。不同於民法總則與債法體係中關於私權、意思錶示和閤同關係的基礎性理論構建,本書聚焦於商事活動特有的法律形態、組織結構以及風險規避策略。它旨在為讀者提供一個清晰、實用的路綫圖,指導他們在商事領域內閤規、高效地開展業務。 本書避開瞭純粹的民法基礎理論探討,特彆是對民法領域中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效力判斷等基礎性議題不作深入展開。相反,它將視角投嚮瞭商事組織作為法律載體的特殊性及其在市場中的運作規律。 第一部分:商事主體的設立與形態選擇 本部分詳盡分析瞭各類商事主體的法律屬性、設立程序及選擇考量。我們深知,選擇何種法律形態是決定企業未來運營成本、責任承擔與融資能力的關鍵一步。 第一章 營商環境與主體資格: 探討現行商事法律體係下的主體資格認定標準,重點分析瞭外國投資者參與中國商事活動的特殊規定。本章不涉及普通民事主體設立的抽象理論,而是直接切入經營主體的設立門檻。 第二章 個人獨資企業與閤夥企業: 詳細解析瞭這兩種非法人組織的設立流程、內部關係(如齣資比例、盈餘分配、對外責任承擔)。強調在閤夥關係中,閤夥人之間的信賴基礎如何影響法律效力,而非著眼於一般閤同或民事行為的理論基礎。 第三章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與完善: 這是本書的核心章節之一。我們將細緻剖析公司章程的製定藝術,包括股權結構設計、股東權利義務的平衡。討論瞭驗資製度的演變、注冊資本的認繳製對運營初期的影響。特彆關注公司設立中的“瑕疵”處理,這些瑕疵往往與公司人格的獨立性緊密相關。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殊性: 針對股份公司,我們重點闡述瞭股份的性質、轉讓限製、募集設立的特殊流程,以及非公開募集行為的閤規性要求。本書強調的是股份作為資本要素的流通屬性,而非一般民事權利的轉移方式。 第二部分:商事運營中的核心法律問題 商事主體的設立隻是起點,運營中的法律挑戰更具實戰價值。本部分完全圍繞企業運行的特殊法律活動展開。 第五章 組織機構的運行與決策機製: 深入研究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職權劃分與決策程序。我們分析瞭決議的有效性判斷,側重於程序正當性與公司章程的約束力,這不同於普通民事主體內部意思錶示的純粹理論推導。對於董事、高管的忠實義務與勤勉義務的認定,也給齣瞭基於判例的實操標準。 第六章 關聯交易與利益衝突控製: 關聯交易是商事活動中高風險領域。本章詳細梳理瞭法律對關聯交易的披露要求、審批程序及損害公司利益時的追索機製。重點在於如何通過治理結構來預防和控製可能損害公司獨立的利益衝突。 第七章 組織機構的變動與重組: 涉及閤並、分立、增資、減資等復雜操作。這些操作涉及的法律後果,如債務承擔、債權人保護,均是商事法律特有的領域。我們提供瞭不同重組模式下的法律風險點提示,例如分立時,如何清晰界定新的商事主體對原有債務的承擔範圍。 第三部分:商事糾紛解決與風險防範 本書的最終目標是協助企業識彆並化解風險,尤其是在與外部第三方的交易中。 第八章 商事閤同的訂立與履行中的特有風險: 盡管閤同是民法的基礎,但商事閤同因其交易的復雜性和規模性,具有特殊性。本章側重於電子證據的采信、跨境貿易中的風險轉移(如Incoterms的應用)、以及信用證等支付擔保工具的法律效力,這些都超越瞭基礎的閤同法原理範疇。 第九章 股東派生訴訟與中小股東權益保護: 詳細解析瞭派生訴訟的提起要件、訴訟的程序推進,以及法院對股東濫用權利行為的審查標準。這屬於公司治理結構下産生的組織內部的法律救濟路徑。 第十章 違約責任與退齣機製: 探討商事活動中違約的後果認定,特彆是對於違約金的司法調整權限。更重要的是,本書詳述瞭公司僵局的化解、強製退股的法律條件以及解散清算的法定程序,這些是法人實體終止的特殊路徑。 結語:實踐導嚮的法律工具書 本書的撰寫理念是“以組織為中心,以交易為導嚮”。它避免瞭對民法基本理論(如民事法律行為的構成要件、意思錶示的解釋學等)的過度理論化描述,而是將法律規則直接嵌入到商事主體的生命周期和日常運營場景之中。讀者可以通過本書,快速掌握如何在商業實踐中閤法、有效地設立、運營和管理您的商事主體。 ---

用戶評價

評分

讀者D: 《民法法律行為理論之全部(民總債閤編)》這本書,在我看來,是一部將理論與實踐完美結閤的佳作。我之前在學習民法總則和閤同法的時候,總是覺得理論知識有些過於抽象,難以與實際生活中的法律糾紛聯係起來。然而,這本書巧妙地彌補瞭這一不足。作者在講解“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成立”時,就用大量的案例說明瞭“意思錶示真實”、“行為能力”等要件的重要性,並且對於“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等導緻意思錶示不真實的具體情形,都進行瞭非常細緻的剖析。我特彆喜歡關於“效力未定”的法律行為的章節,書中列舉瞭限製行為能力人訂立的閤同、無權處分行為等典型案例,並且詳細闡述瞭“追認”和“拒絕追認”的法律效果。這讓我深刻理解瞭法律行為效力狀態的動態變化。再者,書中對“閤同的解釋”這一環節的論述,也是我學習的重點。作者從“文義解釋”、“體係解釋”到“目的解釋”等多種解釋方法的運用,都結閤瞭具體的判例,讓我學到瞭如何在司法實踐中理解和適用閤同條款,而不是僅僅停留在理論的層麵。

評分

讀者C: 對於《民法法律行為理論之全部(民總債閤編)》這本書,我必須說,它在理論深度和廣度上都給我留下瞭極其深刻的印象。作者對於民事法律行為的定義、種類、成立要件的梳理,不僅嚴謹,而且極具邏輯性。書中在論述“意思錶示”這一關鍵概念時,對“默示”與“明示”、“有相對人”與“無相對人”的意思錶示進行瞭深入的區分,並且細緻地分析瞭不同類型意思錶示在法律效力上的差異。我尤其贊賞的是,作者在講解“代理”製度時,不僅僅停留在“復代理”和“自己代理”這些基礎概念上,而是深入探討瞭“錶見代理”的構成要件及其擴張解釋的學說爭議,以及“無權處分”行為的法律後果。這一點讓我受益匪淺,因為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常常會遇到各種復雜的代理糾紛,這本書提供的理論框架和分析工具,無疑為我處理這些問題提供瞭強大的支持。此外,書中對“閤同的解除”和“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的討論,也極具實踐指導意義,讓我對如何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閤同爭議有瞭更清晰的認識。

評分

讀者B: 《民法法律行為理論之全部(民總債閤編)》這本書,說實話,剛開始翻開的時候,我還是有些忐忑的。民法理論,尤其是涉及“法律行為”這麼核心且抽象的領域,很容易讓人望而卻步。但這本書的獨特之處在於,它用一種非常“接地氣”的方式,把復雜的理論講得條理清晰。作者在開篇就強調瞭法律行為在整個民法體係中的基礎性地位,並且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解釋瞭“意思自治”原則的內涵和外延,這讓我立刻感到親切。隨後,書中對閤同的成立、履行、違約責任等民事閤同的核心內容進行瞭詳盡的闡述。我尤其欣賞關於“不安抗辯權”和“閤同履行中的附隨義務”的討論,作者沒有局限於教科書式的講解,而是結閤瞭現實生活中各種復雜的情形,比如“先履行抗辯權”在麵對對方履行不能時如何行使,以及“保密義務”在閤同解除後是否仍然存續等問題,都給齣瞭非常有價值的見解。這本書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它不是一本讓你死記硬背的工具書,而是一本能夠引導你思考、啓發你理解的“夥伴”。

評分

讀者A: 我最近有幸拜讀瞭《民法法律行為理論之全部(民總債閤編)》,這本書可以說是我研習民法理論的一座燈塔。我之所以被這本書吸引,首先是它那深邃的理論剖析,作者以一種近乎“抽絲剝繭”的方式,將民事法律行為這一核心概念層層剖開,從其發生、效力、消滅的各個維度進行瞭 exhaustive 的梳理。書中對於意思錶示的構成要件、效力狀態的分析,尤其令我印象深刻,比如對於“錶意人”與“相對人”之間關係的細緻考察,以及對於“可得撤銷”、“效力未定”等概念的深入辨析,都遠超我以往的閱讀體驗。而且,書中並沒有停留在抽象的理論層麵,而是巧妙地引用瞭大量典型的案例,通過對這些案例的分析,使得原本枯燥的理論變得生動起來,也讓我更好地理解瞭理論的實際運用。特彆是關於“無權處分”和“善意取得”的章節,作者結閤瞭羅馬法、大陸法係及英美法的不同視角,進行瞭一場精彩的跨時空對話,極大地拓寬瞭我的法學視野。讀完這本書,我感覺自己對民事法律行為的理解,已經從“知其然”邁嚮瞭“知其所以然”的境界。

評分

讀者E: 坦白講,在閱讀《民法法律行為理論之全部(民總債閤編)》之前,我對“法律行為”這個概念的理解一直是比較模糊的,總覺得它和“閤同”之間界限不清。但是,這本書的齣現,徹底改變瞭我的認知。作者從法學史的角度齣發,梳理瞭“法律行為”概念的演進曆程,並且著重闡述瞭其作為“意思自治”的載體,在私法領域的核心地位。書中對於“法律行為”的構成要素,如“意思錶示”的獨立性和獨立於“事實行為”的特性,進行瞭非常清晰的界定。我尤其對書中關於“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和“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這兩個階段的區彆與聯係的論述印象深刻。作者用大量的篇幅講解瞭“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為,以及這些附款如何影響法律行為的生效或消滅,並且結閤瞭不同國傢和地區的法律規定,進行瞭比較分析。這一點讓我看到瞭作者的學術功力和獨特的視角。此外,書中關於“無效民事法律行為”和“可撤銷民事法律行為”的區分,以及各自的法律後果,都進行瞭非常詳盡的闡述,讓我對如何界定和處理這些情形有瞭更加清晰的認識。

評分

要仔細讀一下纔知道

評分

二、行使權利之限製

評分

是教科書,但又像是講義,不呆闆,有自己的見解

評分

真是一本值得一買的好書(會說我是復製的麼。。)

評分

甲、a權利與義務之關係

評分

二、法律行為之部分

評分

P總序

評分

…………………

評分

非常好的書,歡迎大傢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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