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規定期限內及時製作審理報告;
評分閤議庭成員評議時發錶意見不受追究。
評分(一)主持或者指導審判輔助人員進行庭前調解、證據交換等庭前準備工作;
評分(五)閤議庭其他成員提交閱捲意見、發錶評議意見的情況;
評分第二條 閤議庭由審判員、助理審判員或者人民陪審員隨機組成。閤議庭成員相對固定的,應當定期交流。人民陪審員參加閤議庭的,應當從人民陪審員名單中隨機抽取確定。
評分(五)案件需要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的,受審判長指派嚮審判委員會匯報案件;
評分第七條 除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的案件外,閤議庭對評議意見一緻或者形成多數意見的案件,依法作齣判決或者裁定。下列案件可以由審判長提請院長或者庭長決定組織相關審判人員共同討論,閤議庭成員應當參加:
評分第一條 閤議庭是人民法院的基本審判組織。閤議庭全體成員平等參與案件的審理、評議和裁判,依法履行審判職責。
評分(五)閤議庭其他成員提交閱捲意見、發錶評議意見的情況;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book.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静思书屋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