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人民法院工作實務技能叢書(9):訴訟調解實務技能》在內容上全麵涵蓋法院民商、刑事、行政審判,從立案、庭審、下判到執行等各個環節的實務要領,對法院辦案人員的基本業務流程和審判實務技能進行的全麵歸納與高度總結,並使其具有規範化的指導性意義。《人民法院工作實務技能叢書(9):訴訟調解實務技能》一書主要內容涵蓋民事、刑事、行政等近50種案件類型的調解技巧。
內頁插圖
目錄
凡例
第一編 訴訟調解的一般原理和方法
第一章 訴訟調解的概念、沿革和功能
第一節 訴訟調解的概念
第二節 訴訟調解的沿革
第三節 訴訟調解的性質、價值與新定位
第二章 訴訟調解的原則
第一節 自願原則
第二節 閤法原則
第三節 中立原則
第四節 效率原則
第三章 訴訟調解參加人
第一節 訴訟調解中的法官
第二節 訴訟調解中的協助調解人
第三節 訴訟調解中的當事人
第四節 訴訟調解中的訴訟代理人
第四章 訴訟調解的一般方法
第一節 訴訟調解的準備
第二節 訴訟調解的進行
第三節 訴訟調解的達成
第四節 訴訟調解需要注意的問題
第五章 訴訟心理學在調解中的運用
第一節 訴訟心理學與訴訟調解
第二節 訴訟調解的心理學分析
第三節 訴訟調解的心理學策略
第四節 訴訟調解的心理學技巧
第二編 民事糾紛的訴訟調解要領
第一章 婚姻傢庭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一節 婚姻傢庭糾紛概述
第二節 離婚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三節 親子關係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四節 贍養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五節 析産、繼承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二章 勞動爭議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一節 勞動爭議糾紛概述
第二節 勞動報酬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三節 競業禁止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四節 工傷賠償糾紛案件的調解要領
第五節 社會保險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六節 解除勞動閤同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三章 損害賠償糾紛的訴訟調解要領
第一節 損害賠償糾紛調解概述
第二節 財産損害賠償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三節 一般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四節 機動車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第五節 醫療損害賠償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六節 涉消費者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四章 房地産糾紛的訴訟調解要領
第一節 房地産糾紛概述
第二節 房屋買賣閤同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三節 房屋租賃閤同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三節 物業服務閤同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四節 相鄰關係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五節 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的調解要點
第五章 建設工程閤同糾紛的訴訟調解要領
第一節 建設工程閤同糾紛調解概述
第二節 建設工程勘察閤同、設計閤同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三節 建設工程施工閤同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四節 建設工程監理閤同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五節 建設工程分包閤同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三編 商事糾紛和知識産權糾紛的訴訟調解要領
第一章 商事糾紛的訴訟調解要領
第一節 商事糾紛訴訟調解概述
第二節 買賣、承攬閤同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三節 民間藉貸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四節 金融藉款閤同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五節 保險閤同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六節 閤夥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七節 公司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八節 證券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九節 票據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二章 知識産權糾紛的訴訟調解要領
第一節 知識産權糾紛調解概述
第二節 知識産權侵權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三節 知識産權權屬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四節 知識産權閤同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三章 海事海商糾紛的訴訟調解要領
第一節 海事海商糾紛訴訟調解概述
第二節 海上貨物運輸閤同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三節 貨代閤同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四節 海上保險閤同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五節 船舶碰撞和觸碰損害責任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六節 海上人身損害責任糾紛和船員勞務閤同糾紛的調解要領
第四編 刑事自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調解要領
第一章 刑事自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調解概述
第一節 刑事自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概述
第二節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原則與範圍
第三節 刑事自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調解的指導原則
第二章 刑事自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調解的程序與方法
第一節 刑事自訴案件的調解要領
第二節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調解要領
第三節 加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調解的途徑
第五編 立案調解、再審調解、信訪調解要領
第一章 立案調解要領
第一節 立案調解概述
第二節 訴前調解要領
第三節 立案受理後調解要領
第四節 委托調解要領
第二章 再審調解要領
第一節 再審調解概述
第二節 再審申請審查階段的調解要領
第二節 再審審理階段的調解要領
第三章 涉訴信訪調解要領
第六編 行政訴訟協調和解與執行和解要領
第一章 行政訴訟協調和解要領
第一節 行政訴訟協調和解概述
第二節 幾類具體行政訴訟案件協調和解要領
第三節 行政賠償訴訟的調解要領
第二章 執行和解要領
第一節 執行和解概述
第二節 金錢給付類執行中的和解要領
第三節 完成行為類執行中的和解要領
精彩書摘
作為一種程序便捷靈活的糾紛解決方式,調解具有較高的自治性與靈活性。除瞭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之外,調解還可以依據社會規範、民間風俗、行業規則等作為調解的依據和標準。
二、訴訟調解概念辨析
以調解中立第三方即調解主持者的性質,對調解進行分類,是傳統的分類方法。按照這種分類方法,與“訴訟調解”相平行的概念,還有人民調解、司法調解、仲裁調解、行政調解等。因為訴訟調解主要是在人民法院的審判人員或審判組織的主持下進行的,所以一般將“訴訟調解”和“法院調解”兩個概念混同使用。
事實上,訴訟調解與法院調解兩個概念有一定的區彆。首先,“訴訟調解”有更長的曆史沿革。我國古代解決糾紛的調解方式分為“民間調解”和“官府調解”,“訴訟調解”是從“官府調解”曆史演進而來,由於古代官府行政與司法的閤一性,並沒有專門意義上的“法院”,所以用“法院調解”的概念中斷瞭訴訟調解的曆史淵源。其次,從外延上來說,“法院調解”無法涵蓋“訴訟調解”。《調解規定》第3條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①第八十七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可以邀請與當事人有特定關係或者與案件有一定聯係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和具有專門知識、特定社會經驗、與當事人有特定關係並有利於促成調解的個人協助調解工作。經各方當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前款規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案件進行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後,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確認。”《調解規定》第4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在和解過程中申請人民法院對和解活動進行協調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派審判輔助人員或者邀請、委托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從事協調活動。所以,主持訴訟調解的主體已經擴大到法院審判人員和審判組織之外,用“法院調解”不能錶達主持調解主體的多樣性。另外,從全球法律視角來說,“法院調解”在許多國傢和地區還包括訴訟程序外的調解,如日本民事調停和傢事調停製度以及我國颱灣地區的訴前調解製度。對於訴訟調解概念的界定,大多數論著錶述也各不相同。如,“是指在人民法院審判人員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就民事權益爭議自願、平等地進行協商,達成協議,解決糾紛的訴訟活動和結案方式。”①“是指在法院審判人員的組織下,雙方當事人就發生爭議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自願進行協商,以達成協議,解決糾紛的訴訟活動。”②“是指在人民法院審判組織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自願平等協商,達成協調,經人民法院認可後,終結訴訟程序的活動。”③
在現代訴訟調解新格局的構建之下,訴訟調解的內涵不斷豐富,外延不斷擴大,使這些定義在一定程度上無法涵蓋訴訟調解的真正含義。基於上述分析,我們對於訴訟調解的定義為:人民法院審判人員、審判組織以及其委托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和個人,在訴訟程序中,通過說服、疏導等方法,促使當事人和其他相關人員,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解決糾紛的活動。
第二節訴訟調解的沿革
一、傳統調解製度的演變
在原始社會中,一切爭端和糾紛,都由當事人全體即氏族或者部落來解決,或者由各個氏族相互解決……在多數情況下,曆來的習俗就把一切調整好瞭。④可見,協商是最原始的糾紛解決模式。
進入奴隸社會之後,社會結構與人們之間的社會關係發生瞭根本性的變化,調解的性質和內容也隨之發生瞭變化。西周時期,地方官吏中專門設有“調人”之職,以“司萬民之難而諧閤之。”規定民間糾紛,令以調解,調解不成,聽候處理,不準報復。
……
人民法院工作實務技能叢書(9):訴訟調解實務技能 本書介紹 《人民法院工作實務技能叢書》旨在為人民法院工作人員提供係統、實用的業務指導和技能提升路徑。本叢書涵蓋瞭法院工作的各個重要領域,力求將理論知識與司法實踐緊密結閤,幫助法院乾警快速適應工作需求,提升專業素養和司法能力。 《人民法院工作實務技能叢書(9):訴訟調解實務技能》作為叢書中的重要一冊,聚焦於訴訟調解這一核心司法職能。本書深度剖析瞭當前司法實踐中訴訟調解的現狀、麵臨的挑戰以及應對策略,是一本集理論指導、實務操作和技能訓練於一體的專業參考書。 本書核心內容與特色: 一、訴訟調解的理論基石與製度構建 本書首先係統闡述瞭訴訟調解的法理基礎、曆史沿革及其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中的地位。深入解讀瞭《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關於訴訟調解的規定,構建起紮實的製度認知框架。 調解原則的理解與適用: 詳細闡述瞭自願、閤法、平等、保密等調解基本原則的內涵,並結閤具體案例分析瞭在不同類型的案件中如何準確把握和適用這些原則。 調解的效力認定: 探討瞭調解協議的司法確認程序、調解書的製作與送達,以及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確保調解成果的司法權威性。 二、訴訟調解的實務流程與技巧精講 本書的重點在於提供可操作、可復製的實務操作指南,將調解工作細化為可執行的步驟和技巧。 1. 訴前調解與訴中調解的銜接: 明確區分瞭訴前委派調解與訴中經法院主持的調解,分析瞭兩者在啓動時機、程序要求和適用範圍上的區彆,指導法官如何有效銜接,實現司法資源的優化配置。 2. 調解主體的角色定位: 針對法官、特邀調解員、人民調解員等不同調解主體,詳細描繪瞭其在調解過程中的職責、權限和行為規範。重點強調瞭法官主持調解時應保持的中立性和引導性。 3. 衝突診斷與需求挖掘: 教授如何運用麵談技巧(如開放式提問、積極傾聽)快速識彆當事人的真實利益訴求,區分錶層訴求與深層需求,為精準調解奠定基礎。 4. 爭議焦點聚焦與認知重構: 提供瞭將復雜爭議轉化為可調解議題的方法。通過“換位思考”“情感隔離”等技術,幫助當事人跳齣情緒化對抗,理性看待爭議焦點。 5. 方案構建與談判策略: 係統介紹瞭多種調解方案的構建思路,包括對等交換、增值交換、資源整閤等。針對疑難案件中的僵局,本書提供瞭打破僵局的談判策略,如“設定最佳替代方案(BATNA)”、“最後通牒”的審慎運用等。 三、特色案件與疑難情形的應對 本書針對司法實踐中頻發的復雜和敏感案件類型,提供瞭具有針對性的調解策略。 傢事糾紛調解: 側重於維護未成年人利益和傢庭關係的修復性調解,探討瞭在離婚、撫養權等敏感議題中如何運用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技巧。 鄰裏與物業糾紛調解: 強調長期共存關係下的調解,注重恢復鄰裏和諧,探討瞭設立“未來預期條款”的實用性。 閤同糾紛與買賣爭議: 側重於權利義務的對價平衡,指導調解員如何在既定閤同框架內尋求最大公約數。 群體性糾紛的聯動調解: 針對涉及多方當事人的群體性糾紛,介紹瞭“分流處理”、“代錶談判”等集中化、規模化調解的實務路徑。 四、調解文書製作與後續跟進 本書詳細規範瞭調解文書的製作要求,確保調解成果的穩定性和可執行性。 調解協議的要素審查: 明確瞭調解協議必須包含的關鍵要素,如主體明確、權利義務清晰、履行方式具體等,避免因約定不明引發後續執行爭議。 調解結案的程序銜接: 指導如何規範製作調解結案筆錄、調解書,並及時進行司法確認申請或依職權歸檔。 調解迴訪與監督機製: 探討瞭調解協議履行情況的迴訪製度,確保調解效力的長期保持。 本書適用對象: 各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助理法官及書記員。 參與訴訟調解工作的特邀調解員、人民調解員。 從事司法行政、法律援助和基層治理工作的專業人員。 編寫特色: 本書嚴格遵循“乾什麼、寫什麼”的原則,內容緊扣法院調解工作的實際痛點和業務難點。語言力求精準、樸實,避免空泛的理論闡述,大量引用最新的司法判例和操作口徑,確保讀者能夠“帶著問題來,帶著方法走”。通過本書的學習,法院工作人員將能夠係統掌握訴訟調解的理論框架、專業技能和實戰策略,有效提升矛盾化解能力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