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震撼全日本、之前從不敢公開的醫療內幕、犀利觀點,無刪減版的抗癌之道,首次引進中國!絕密曝光,本書或成絕版!
作者簡介
近藤誠,這是一位挽救過無數生命的抗癌醫生,他獨創的乳房保留療法至今仍是治療乳腺癌的標準方法。他敢於嘗試,將當時最先進的治癌方法CHOP療法引進到瞭日本,治愈瞭無數癌癥患者。同樣,他也是大膽對抗“抗癌藥聯盟”,提齣瞭驚世駭俗的“抗癌藥無效”的鬥士。他就是近藤誠。2012年,因其對癌癥、抗癌知識的傳播受到瞭日本全社會的高度評價,近藤誠被授予第六十屆菊池寬奬。
目錄
第一章 抗癌藥能有效延命?純屬虛構!
抗癌專傢共同堅守的秘密:抗癌藥並無延命效果
堅守方法 1 :按“有效”目的篡改臨床試驗數據
堅守方法 2 :將假數據寫入教科書,綁架臨床醫生
堅守方法 3 :把早發現延長的治療時間偷換為“生命周期延長”
堅守方法 4 :隻提腫瘤縮小效果,不提腫瘤轉移結果
堅守方法 5 :突齣個彆有效案例,掩蓋緻死率
堅守方法 6 :誇大靶嚮藥物和抗癌藥並用的效果
抗癌藥是製藥公司和抗癌專傢利益聯姻的産物
第二章 抗癌藥通過認證:造假的結果
“抗癌藥聯盟”精心策劃靶嚮治療藥物有效假象
策劃手段 1 :降低藥物有效性標準:病情無進展即視為有效
策劃手段 2 :挑選檢查日,延長病情無進展時間
策劃手段 3 :將沒有判斷意義的“腫瘤縮小”作為認證標準
策劃手段 4 :區彆對待患者,給用藥一組提供最 好的照顧
策劃手段 5 :隻提延命效果,不提毒副作用
不能對患者說“不”的醫療理念促進瞭抗癌藥的發展
抗癌藥不管怎麼發展,都擺脫不瞭副作用
第三章 因為不瞭解,患者錯信瞭抗癌藥
醫生所說的抗癌藥“效果”並非治愈和延長壽命
即便腫瘤縮小瞭,轉移和副作用也可能縮短壽命
消失快的腫瘤,復發得也很快
類固醇藥物看似能緩解癥狀,其實暗藏毒性
一味強調抗癌藥的延命效果,縮命效果被屏蔽
新抗癌藥毒性不減,效果還不如“前輩”抗癌藥
新抗癌療法,“炒作”意味大於實際療效
第四章 抗癌專傢為什麼無法反駁“抗癌藥無效”
13 個關鍵論點,讓抗癌藥無效的事實無可辯駁
再高明的腫瘤專傢也無法避免抗癌藥的毒性
不能推翻論據,依然無法證明抗癌藥有效
根據真實數據繪製的生存麯綫擊碎“有效論”
第五章 患者必須知道的抗癌藥四大危害
危害 1 :抗癌藥殺死的正常細胞比癌細胞多
危害 2 :抗癌藥是毒藥,更是緻癌物
危害 3 :每一次更換抗癌藥,都會讓毒性纍積、死亡率增加
危害 4 :靶嚮治療藥物在副作用方麵一點沒有得到改善
第六章 要治癌先識癌
癌癥的可怕程度甚至還比不上中風
即使不治療,癌癥也不一定會帶來痛苦
放療也是一種不錯的選擇
抗癌藥不是仙丹,療效有極限
確實存在不用抗癌藥存活時間反而更長的情況
是否使用抗癌藥的決定權永遠都在患者手中
第七章 不用抗癌藥,治療效果也可以很好
齣現轉移並産生痛苦時的治療建議
齣現轉移但沒有癥狀時的治療建議
不知道是否轉移時的治療建議
第八章 讓你帶癌長壽的秘密
秘密 1 :九成以上的癌癥都是沒有生命危險的假癌
秘密 2 :不迷信體檢,不癡迷於“早發現早治療”
秘密 3 :能耐心觀察,不急於治療
秘密 4 :盡量選擇對身體傷害小的放療
秘密 5 :不檢查,不迴訪
附錄Ⅰ 生存率是怎麼計算齣來的
附錄Ⅱ 抗癌藥與靶嚮治療藥物臨床試驗數據的補充
後記Ⅰ 瞭解抗癌藥真相,智慧抗癌
後記Ⅱ 認識與選擇——閱讀近藤作品的感悟
精彩書摘
醫生所說的抗癌藥“效果”並非治愈和延長壽命
抗癌藥之所以經常引起人們的誤解,就是因為對“抗癌藥有效”這句話,說的人和聽的人理解是完全不同的。比如對醫生來說,腫瘤縮小就是“有效”,但是患者及其傢人,卻認為醫生說的是能夠治愈,或者就算不能治愈至少也有延長生命的效果。這種誤解肯定會影響到患者及其傢人的行動。不僅如此,醫生還有一些言論也會引起患者的誤解。
在本章之中,我將引用《抗癌藥治療真的不行嗎?》(《周刊現代》2011年1月29日號)中專傢的話,專門對“效果”這個詞的意義進行分析(以下將齣處簡稱為《周刊現代》),以消除醫患之間的誤解。
首先,用來判定抗癌藥效果的指標包括以下四點:
①癌癥治愈。
②延命。
③癥狀緩和。
④腫瘤縮小。
但是由於抗癌藥無法治療實體癌,所以專傢們達成共識,不將“①癌癥治愈”作為指標。那麼我們主要討論②?④。
即便腫瘤縮小瞭,轉移和副作用也可能縮短壽命
“④腫瘤縮小”一直以來就被作為判定抗癌藥效果的指標之一。甚至腫瘤縮小到一定程度還成為瞭判斷新藥“有效”的基準。大概是受這種情況的影響吧,臨床醫生們,也會對患者和媒體說“腫瘤縮小瞭所以有效”。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山王醫院的副院長奧仲哲彌所說的話,“250px的腫瘤縮小到75px,我認為這就可以說是效果。這被稱為‘部分響應’,腫瘤的體積縮小到50%以下,就是有效”(《周刊現代》)。
但是,將腫瘤縮小作為有效的指標,卻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
第一個問題在於,抗癌藥是“殺細胞藥”,其毒性造成的“縮命效果”以及生活質量下降是非常明顯的。因此,即便腫瘤縮小被判斷為“有效”,也經常會齣現患者生活質量低下,或者因為毒性而喪命的情況。而且,就算患者沒有立即死亡,壽命縮短的危險性也是很高的。
第二個問題是,腫瘤縮小的現象非常少見,極低的成功病例便通過認證,會對未來患者造成極大風險。比如第一章第5頁介紹過的將非小細胞肺癌患者分為四組,利用聯閤化療方法進行治療的試驗,腫瘤消失(完全響應)的患者隻有不到1%,腫瘤縮小(部分響應)的患者為19%。
第三個問題是,造成絕大多數患者片麵追求自己的腫瘤能夠縮小,卻忽略瞭治療的真正目的是延命。但是,從患者及其傢人的角度來說,下定決心忍受副作用接受治療後,如果能從醫生那裏得到“腫瘤縮小”的消息,那心情一定是非常高興吧。我們來看一下被稱為最有希望奪得諾貝爾奬的戶塚洋二先生的病例。
戶塚先生在接受大腸癌手術五年後,在右肺部發現瞭癌轉移,2006年開始接受抗癌藥治療。隨後他又陸續接受瞭其他傳統抗癌藥和靶嚮治療藥物等治療,但病情卻持續發展,並於使用抗癌藥27個月後去世。
在他的治療記錄中有這樣一個內容,是開始抗癌藥治療後腫瘤標誌物的圖。所謂腫瘤標誌物,指的是通過驗血測齣的特殊物質的值,這個值可以用來錶示癌癥病竈的增大和縮小。圖錶明,開始使用抗癌藥之後,腫瘤標誌物的其中一個數值下降到瞭十分之一以下,癌細胞的數量也下降到瞭十分之一以下。這種情況可以看作是前文中提到過的“部分響應”。這當然是一個令人高興的結果。戶塚先生應該也非常高興看到這個結果。
可是他在開始使用抗癌藥之後,卻隻生存瞭27個月。對患者及其傢人來說,或許會將這27個月看作被抗癌藥延長的壽命吧。但是,即便在不進行任何治療的情況下,齣現轉移的大腸癌的患者的餘命也比之前有瞭顯著的提升。因為CT等精密儀器檢查方法的進步,能夠讓患者比之前更早地發現轉移病竈。也就是說現在發現的轉移病竈很小,病竈發展到以前檢查方法能夠發現的那麼大體積也是需要一定時間的,這段時間被當成瞭延長的壽命(領先時間偏倚)。
現在,有大約一半以上的齣現轉移的大腸癌患者,即便不進行任何治療也能夠存活20個月以上。在我的患者之中,還有發現肝轉移後不進行任何治療仍然存活瞭4年以上的人。因此戶塚先生的情況,很難說是被抗癌藥或靶嚮治療藥物延長瞭生命。要說可能性的話,戶塚先生的生命被藥物延長瞭、縮短瞭、既沒有延長也沒有縮短,都是有可能的。事實上,根據戶塚先生的記錄,我們很難判斷齣藥物對他的生命産生瞭怎樣的影響,唯一可以確定的就是他遭受瞭許多藥物副作用的摺磨。
我們已經知道,在實體癌中,抗癌藥有可能使轉移病竈齣現縮小或消失的情況。但是,就算暫時消失瞭,也隻是縮小到檢查無法發現的大小而已(1mm的病竈內也存在著上百萬個癌細胞)。因為癌細胞必定殘留,所以除非患者死於其他疾病,否則癌細胞還會繼續增殖。
另外,包括靶嚮治療藥物在內的抗癌藥都具有很強的毒性,患者的生活質量必然會齣現下降,甚至壽命也會縮短。但在這個世界上,存在著不管付齣任何代價也想要“做點什麼”的患者。最近我就遇到過這樣一位。
一名50多歲的男性,大腸癌手術後齣現瞭骨轉移,進行多次抗癌藥的聯閤化療方法和靶嚮藥物(安維汀)的治療後,由於痛苦更加嚴重,於是選擇瞭轉院治療。我對他進行瞭鎮痛劑和放射綫治療,這雖然減輕瞭他的痛苦,但他卻要求“用一些藥物”。我對他說“抗癌藥和靶嚮治療藥物都是無效的”,“你現在的狀態,就算不用抗癌藥,半年或一年內也沒有生命危險”,但他卻並不滿意這樣的迴答。因為我很瞭解他的心情,於是谘詢瞭消化內科的意見。對方的迴答同樣是使用抗癌藥“沒有意義”。但遺憾的是,他為瞭使用抗癌藥還是選擇迴到原來的醫院接受診治。
沒過多久那傢醫院就和我取得瞭聯係。在使用瞭和之前一樣的抗癌藥與靶嚮治療藥物後,患者齣現瞭疼痛、狂躁和妄想等癥狀,在醫生與患者傢人商量後,開始給患者點滴注射鎮靜劑,1個月後這名患者永遠地離開瞭人世。
盡管患者本人的精神狀態確實存在一些問題,但這樣做真的閤適嗎?患者本人是無論如何都想要繼續活下去的,可是醫生卻和患者傢屬打著“鎮靜”的名義剝奪瞭患者生存的可能性,這和殺人又有什麼區彆呢。患者本人也是在一流的公司擔任領導職務,為什麼在這個問題上卻做齣瞭錯誤的判斷呢?聯閤化療方法和靶嚮治療藥物(安維汀)正如我在第一章中介紹過的那樣,延命效果並沒有得到證明,這真是一個非常令人遺憾的結果。
要想人生不留下遺憾,某種程度上的豁達是必不可少的。即使罹患癌癥也沒有必要絕望,在實體癌齣現轉移的情況下,必須對此有所覺悟。盡管這是很難做到的,但如果做不到這一點,在人生的最後,就不得不忍受肉體和精神上的雙重摺磨,壽命恐怕還會因此縮短。
讓我們迴到現實中討論應對方法。比較常見的,就是主治醫生的不理解和粗暴對待。其中典型的例子就是,患者及其傢人不想使用抗癌藥,但醫生卻不同意。嚴重的情況下,醫生甚至會說“如果不用抗癌藥那就不要來這裏看病瞭”。醫生對抗癌藥的神話深信不疑,患者卻沒必要以身犯險,這需要一些對策。
如果在這種情況下和醫生發生正麵衝突,盡管患者可以得到一時的痛快,但隨後的問題就很難解決。而患者或者傢屬因為這件事去找醫院的院長和理事長的話會使醫生很沒麵子,但拒絕接診是違反醫師法的,所以就算醫生同意接診也會心存芥蒂。另外,就算醫生同意撤銷使用抗癌藥,以後有什麼問題的時候,他們就會冷嘲熱諷地說“這是因為沒用抗癌藥的緣故”“要不要再用點抗癌藥試試啊”。畢竟抗癌藥的神話是很難打破的。所以我們可以考慮更換醫生或者醫院。不過基本上所有的癌癥專科醫院、大學醫院和普通醫院都容易推薦抗癌藥,所以選擇姑息治療專門醫院或者在傢治療也許是比較妥當的做法。
如果無法更換醫生或醫院的話,那麼演技就是最後的手段。如果直接說“抗癌藥似乎沒有效果”,醫生肯定會感到非常不滿。但是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話,應該是能夠說服醫生的。比如可以非常誇張地說“打點滴太痛苦”“感覺很難受”,傳達一個“想要停止”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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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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