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2018 國傢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一本通: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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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東根 著
圖書標籤:
  • 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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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法律齣版社
ISBN:9787519715137
版次:1
商品編碼:12235633
包裝:平裝
開本:16
齣版時間:2017-11-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317
字數:628000

具體描述

編輯推薦

一本可以作為教材的法考工具書,連續15年齣版備受好評!助眾多考生圓夢!
★本書8大功能
1.法律法規 依據大綱 全麵收錄  
2.司法解釋 化零為整 簡約記憶
3.重點法條 常考精選 顯著標識    
4.命題題眼 直擊考點 破解陷阱
5.曆年真題 永恒經典 題在變 考點永不變
6.模擬練習 牛刀小試 鞏固加強
7.核心考點 重點難點 一網打盡
8.實用圖錶 典型示例 濃縮精華

內容簡介

《2018年國傢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一本通-民法 》收錄2018年國傢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律法規所涉及的內容,並配以重點法條詳解,曆年真題,重點法條顯著標識,關鍵詞提示。相關法條穿插到重點法條之後,編排更科學。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一章基本原則(第1~12條)
第1條【立法目的和依據】
第2條【調整範圍】
第3條【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4條【平等原則】
第5條【自願原則】
第6條【公平原則】
第7條【誠信原則】
第8條【守法與公序良俗原則】
第9條【綠色原則】
第10條【法律適用】
第11條【特彆法優先】
第12條【效力範圍】
第二章自然人(第13~56條)
第一節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第13條【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的起止】
第14條【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平等】
第15條【自然人齣生、死亡時間】
第16條【胎兒利益保護】
第17條【成年人與未成年人年齡標準】
第18條【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19條【限製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
第20條【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
第21條【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
第22條【限製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
第23條【法定代理人】
第24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認定與恢復】
第25條【自然人住所】
第二節監護
第26條【父母子女之間法律義務】
第27條【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第28條【無、限製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的監護人】
第29條【遺囑指定監護】
第30條【協議確定監護人】
第31條【監護爭議解決程序】
第32條【民政部門、居委會、村委會擔任監護人】
第33條【意定監護】
第34條【監護職責】
第35條【履行監護職責應遵循的原則】
第36條【撤銷監護人資格】
第37條【法定扶養義務人繼續負擔撫養費】
第38條【恢復監護人資格】
第39條【監護關係終止的情形】
第三節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
第40條【宣告失蹤的條件】
第41條【下落不明的時間計算】
第42條【失蹤人的財産代管人】
第43條【財産代管人職責】
第44條【財産代管人變更】
第45條【失蹤宣告撤銷】
第46條【宣告死亡的條件】
第47條【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蹤的關係】
第48條【宣告死亡日期的確定】
第49條【被宣告死亡期間的民事法律行為效力】
第50條【撤銷死亡宣告】
第51條【宣告死亡、撤銷死亡宣告對婚姻關係法律效果】
第52條【撤銷死亡宣告後收養關係的處理】
第53條【撤銷死亡宣告後返還財産】
第四節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54條【個體工商戶】
第55條【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56條【“兩戶”債務承擔】
第三章法人(第57~101條)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57條【法人定義】
第58條【法人成立法定原則與條件】
第59條【法人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第60條【法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61條【法定代錶人】
第62條【法定代錶人職務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
第63條【法人的住所】
第64條【法人變更登記】
第65條【實際情況與登記事項不一緻的法律後果】
第66條【公示登記信息】
第67條【法人閤並、分立後的權利義務享有和承擔】
第68條【法人終止原因】
第69條【法人解散情形】
第70條【清算義務人與強製清算程序啓動事由】
第71條【法人清算程序和清算組織職權的法律適用】
第72條【清算中法人地位、清算後剩餘財産處置及法人終止】
第73條【法人破産清算終止程序】
第74條【法人分支機構】
第75條【法人設立行為的法律後果】
第二節營利法人
第76條【營利法人定義和類型】
第77條【營利法人登記】
第78條【營利法人營業執照】
第79條【營利法人的法人章程】
第80條【營利法人權力機構】
第81條【營利法人執行機構】
第82條【營利法人監督機構】
第83條【營利法人齣資人依法行使權利】
第84條【營利法人關聯交易】
第85條【決議的撤銷】
第86條【營利法人應履行的義務】
第三節非營利法人
第87條【非營利法人定義與類型】
第88條【事業單位法人資格取得】
第89條【事業單位法人組織機構】
第90條【社會團體法人資格取得】
第91條【社會團體法人章程和組織機構】
第92條【捐助法人資格取得】
第93條【捐助法人章程和組織機構】
第94條【強化捐助法人監督力度】
第95條【非營利法人終止時剩餘財産處置】
第四節特彆法人
第96條【特彆法人類型】
第97條【機關法人】
第98條【機關法人終止】
第99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
第100條【閤作經濟組織法人】
第101條【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
第四章非法人組織(第102~108條)
第102條【非法人組織的定義和範圍】
第103條【非法人組織設立程序】
第104條【非法人組織民事責任】
第105條【非法人組織代錶人】
第106條【非法人組織解散事由】
第107條【非法人組織清算】
第108條【參照適用】
第五章民事權利(第109~132條)
第109條【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
第110條【民事主體人格權】
第111條【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第112條【因婚姻、傢庭關係等産生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
第113條【財産權利平等保護】
第114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
第115條【物權客體】
第116條【物權法定原則】
第117條【徵收、徵用】
第118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
第119條【閤同的約束力】
第120條【侵權責任的承擔】
第121條【無因管理】
第122條【不當得利】
第123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産權】
第124條【自然人依法享有繼承權】
第125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投資性權利】
第126條【其他民事權益】
第127條【數據、網絡虛擬財産的保護】
第128條【弱勢群體民事權利的特彆保護】
第129條【民事權利的取得方式】
第130條【按照自己意願依法行使民事權利】
第131條【權利義務一緻】
第132條【不得濫用民事權利】
第六章民事法律行為(第133~160條)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133條【民事法律行為定義】
第134條【民事法律行為成立】
第135條【民事法律行為形式】
第136條【民事法律行為生效時間】
第二節意思錶示
第137條【有相對人的意思錶示生效時間】
第138條【無相對人的意思錶示生效時間】
第139條【以公告方式作齣的意思錶示生效時間】
第140條【作齣意思錶示的方式】
第141條【意思錶示撤迴】
第142條【意思錶示解釋】
第三節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第143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要件】
第144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第145條【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第146條【虛假錶示與隱藏行為的效力】
第147條【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第148條【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第149條【第三人欺詐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第150條【以脅迫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第151條【顯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第152條【撤銷權消滅期間】
第153條【違反強製性規定與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第154條【惡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第155條【無效、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無效】
第156條【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
第157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及確定不發生效力的後果】
第四節民事法律行為的附條件和附期限
第158條【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159條【條件成就和不成就的擬製】
第160條【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七章代理(第161~175條)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161條【代理適用範圍】
第162條【代理效力】
第163條【代理類型】
第164條【不當履職與惡意串通的民事責任】
第二節委托代理
第165條【授權委托書】
第166條【共同代理】
第167條【代理違法的民事責任】
第168條【禁止自己代理和雙方代理】
第169條【復代理】
第170條【職務代理】
第171條【無權代理】
第172條【錶見代理】
第三節代理終止
第173條【委托代理終止】
第174條【委托代理終止例外】
第175條【法定代理終止】
第八章民事責任(第176~187條)
第176條【民事主體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177條【按份責任】
第178條【連帶責任】
第179條【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
第180條【不可抗力】
第181條【正當防衛】
第182條【緊急避險】
第183條【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受損時的責任承擔】
第184條【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
第185條【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民事責任】
第186條【責任競閤】
第187條【財産優先承擔民事責任】
第九章訴訟時效(第188~199條)
第188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
第189條【分期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
第190條【對法定代理人請求權的訴訟時效】
第191條【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
第192條【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法律效果】
第193條【訴訟時效援引】
第194條【訴訟時效中止】
第195條【訴訟時效中斷】
第196條【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情形】
第197條【訴訟時效法定、時效利益不得預先放棄】
第198條【仲裁時效】
第199條【除斥期間】
第十章期間計算(第200~204條)
第200條【期間計算單位】
第201條【期間起算】
第202條【期間結束】
第203條【期間結束日順延和末日結束點】
第204條【期間的法定或約定】
第十一章附則(第205、206條)
第205條【法律術語含義】
第206條【施行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編總則(第1~38條)
第一章基本原則(第1~8條)
第5條【物權法定原則】
第二章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第9~31條)
第9條【不動産物權登記的效力】
第15條【閤同效力和物權效力的區分】
第23條【動産交付對物權變動的效力】
第24條【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物權的登記】
第28條【基於公法行為導緻的物權變動】
第29條【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導緻的物權變動】
第30條【因事實行為而設立或者消滅物權】
第31條【非依法律行為享有的不動産物權變動】
第三章物權的保護(第32~38條)
第34條【返還原物請求權】
第35條【排除妨害、消除危險請求權】
第36條【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請求權】
第二編所有權(第39~116條)
第四章一般規定(第39~44條)
第39條【所有權基本內容】
第41條【國傢專屬所有權】
第五章國傢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私人所有權(第45~69條)
第66條【私有財産保護】
第六章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第70~83條)
第70條【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第71條【業主對專有部分行使所有權】
第72條【業主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
部分的權利義務】
第73條【建築區劃內的道路、綠地、
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
物業服務用房的歸屬】
第74條【車位、車庫】
第78條【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定的效力】
第83條【業主有關義務以及製止損害
他人閤法權益行為的權利】
第七章相鄰關係(第84~92條)
第86條【用水、排水的相鄰關係】
第87條【相鄰關係中的通行權】
第88條【利用相鄰土地】
第89條【通風、采光和日照的相鄰關係】
第91條【維護相鄰不動産安全】
第92條【使用相鄰不動産時避免造成損害】
第八章共有(第93~105條)
第93條【共有概念和共有形式】
第94條【按份共有】
第95條【共同共有】
第96條【共有物管理】
第97條【共有物處分或者重大修繕】
第98條【共有物管理費用負擔】
第99條【共有財産分割原則】
第101條【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
第102條【因共有財産産生的債權債務關係的對外以及對內效力】
第103條【共有關係不明時對共有關係性質的推定】
第104條【按份共有人份額不明時份額的確定原則】
第105條【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的準共有】
第九章所有權取得的特彆規定(第106~116條)
第106條【善意取得】
第107條【遺失物的善意取得】
第108條【善意受讓人取得動産後,該動産上的原有權利消滅】
第112條【拾得人費用及報酬請求權】
第114條【拾得漂流物、發現埋藏物或者隱藏物】
第115條【從物隨主物轉讓】
第116條【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歸屬】

精彩書摘

  《司法考試2018 國傢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一本通:民法》:
  第1條 因不動産物權的歸屬,以及作為不動産物權登記基礎的買賣、贈與、抵押等産生爭議,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的,應當依法受理。當事人已經在行政訴訟中申請一並解決上述民事爭議,且人民法院一並審理的除外。
  第2條 當事人有證據證明不動産登記簿的記載與真實權利狀態不符、其為該不動産物權的真實權利人,請求確認其享有物權的,應予支持。
  第3條 異議登記因物權法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的事由失效後,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確認物權歸屬的,應當依法受理。異議登記失效不影響人民法院對案件的實體審理。
  第4條 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轉移不動産所有權,或者設定建設用地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等其他物權的,應當依照物權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認定其不發生物權效力。
  第5條 買賣不動産物權的協議被認定無效、被撤銷、被解除,或者預告登記的權利人放棄債權的,應當認定為物權法第二十條第二款所稱的“債權消滅”。
  曆年試題
  2014年試捲三第蹠題:劉某藉用張某的名義購買房屋後,將房屋登記在張某名下。雙方約定該房屋歸劉某所有,房屋由劉某使用,産權證由劉某保存。後劉某、張某因房屋所有權歸屬發生爭議。關於劉某的權利主張,下列哪些錶述是正確的?
  買傢評論
  ……

前言/序言

變的是形式,不變的是內容
——寫在國傢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元年的前言
從2002年開考的司法考試在走過16個春鞦後謝幕,國傢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在2018年登上曆史舞颱。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真容尚未顯露,其考試內容、題型、試題風格等均無考證,隻有《關於完善國傢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製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描繪瞭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初步輪廓。該《意見》在“改革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內容”部分規定,考試內容增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著重考查憲法法律知識、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檢驗考生在法律適用和事實認定等方麵的法治實踐水平。考試以案例為主,每年更新相當比例的案例。大幅度提高案例題的分值比重。
從《意見》的“改革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內容”可以看齣,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與司法考試相比,確實會有一些變化,並且這種變化要大於當時律師資格考試轉為司法考試時的變化。但是,如果由此認為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是一個全新的考試,司法考試的復習方法和經驗對於準備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沒有多少藉鑒意義的想法則有失偏頗。實際上,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與司法考試有諸多共同之處,如二者的測試性質一緻(都是法律實務從業者的資格考試)、測試目標一緻(都是為法律職業準入門檻提供一個相對客觀的標準)、測試依據一緻(都是以現行法律法規為依據)。二者的測試標準也基本一緻,即大部分試題有相對統一的答案,答案完全開放的試題隻是很少數,那種認為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以案例為主,答案就是完全開放的觀點並不正確。在同一事實和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案例題的答案必然是相對明確、標準的,隻是每個學生的答題思路和論證方法、具體錶述會有所不同。答案完全開放的試題並不適用於這種測試標準相對統一的職業資格考試。
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與司法考試的不同之處,主要有兩點:第一,試題的類型會發生比較大的變化。《意見》已指齣,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以案例為主,而司法考試主要以客觀的選擇題為主,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考試難度會加大,因為,司法考試中的多選題和不定項選擇題的難度實際上要大於案例題;第二,答案部分的說理性有所不同。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要求所有參考者必須要接受過係統的法學教育,這實際上就是提高瞭參考者的法律理論水平要求。所以,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答案說理性要求必須會有所提高。當然,這種說理並不是脫離法律,而是結閤法律及法律背後的知識來展開說理分析。
既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相對於司法考試,變化的多是形式,不變的是內容,因此,我們不能坐等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到來,不能等到其廬山真麵目顯露齣來纔開始準備,更好的方法應當是先在朦朧中爬到接近山頂的地方,這樣纔能在日齣來臨之時比彆人更早地登頂成功。
準備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從現在開始。《國傢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一本通》的前身《國傢司法考試一本通》連續齣版14年,幫助很多人成功通過司考,相信《國傢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一本通》能再接再厲,幫助更多的考友圓夢。
2017年11月







《民法典》精讀與實務應用指南 一、本書價值與定位 在當前法治中國建設深入推進、社會經濟活動日益復雜的背景下,民事法律的準確理解與靈活運用,對於維護公民閤法權益、促進市場主體健康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秩序至關重要。《民法典》作為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以其係統性、整體性、前瞻性,構築瞭中國民事法律體係的宏偉框架。本書並非簡單羅列條文,而是緻力於成為讀者深入理解《民法典》精髓、掌握其內在邏輯、並能有效應用於實踐的得力助手。 本書的定位是: 係統性深度解析: 突破碎片化學習的局限,對《民法典》的七個編章(總則、物權、閤同、人格權、婚姻傢庭、繼承、侵權責任)進行由淺入深的係統性解讀。 理論與實踐的橋梁: 強調理論知識與實際案例的結閤,通過典型案例分析,幫助讀者理解抽象的法律條文在現實生活中的具體體現和應用。 能力導嚮的培養: 不僅傳授知識,更注重培養讀者的法律思維、邏輯分析和問題解決能力,為讀者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應對民事法律事務打下堅實基礎。 前沿視野的把握: 關注《民法典》生效以來司法解釋、指導性案例以及相關理論研究的最新進展,確保內容的前沿性和實用性。 二、核心內容概覽 本書圍繞《民法典》的核心內容展開,層層深入,脈絡清晰: (一)《民法典》總則:民事法律關係的基石 總則作為《民法典》的“總開關”,確立瞭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主體、客體、民事法律行為、代理、訴訟時效、期間等基礎性製度。本書將對此進行細緻剖析: 基本原則的理解與適用: 重點解讀平等、自願、公平、誠信、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則在民事活動中的具體體現。 自然人與法人: 詳細闡述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法人的成立、組織、解散與清算等核心內容,以及法人代錶製度。 非法人組織: 厘清非法人組織的法律地位、責任承擔方式,以及與法人組織的區彆。 民事法律行為: 深入探討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生效條件、無效與可撤銷情形,以及意思錶示真實性、方式等關鍵問題。 代理製度: 全麵講解法定代理、委托代理、錶見代理的構成要件、效力及法律後果。 訴訟時效與期間: 區分訴訟時效與除斥期間,明確計算方法及中止、中斷、延長的情形。 (二)物權編:財産權利的保護傘 物權編是《民法典》中調整財産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係到個人和法人財産權益的實現。本書將深入解讀: 物權的基本原則: 強調物權法定、一物一權、公示公信等原則。 所有權: 詳細闡述國傢所有權、集體所有權、私人所有權,以及所有權的取得、行使、喪失等。重點講解善意取得、加工、混閤等特殊情況下的所有權歸屬。 用益物權: 細緻分析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居住權等用益物權,明確其設立、內容、效力及保護。 擔保物權: 係統解讀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包括其設立、生效、效力範圍、實現方式及優先受償權。特彆關注動産抵押、權利質押等新規定。 不動産登記: 強調不動産登記的公示效力,以及登記的效力與權利取得之間的關係。 (三)閤同編:交易活動的“契約之魂” 閤同編是《民法典》篇幅最長、內容最豐富的章節之一,對經濟活動影響深遠。本書將進行全方位解析: 閤同的訂立: 詳細講解要約、承諾的構成、生效,以及格式條款、電子閤同等特殊形式的閤同訂立。 閤同的效力: 明確閤同生效的條件、無效閤同、可撤銷閤同的情形,以及效力待定閤同。 閤同的履行: 深入分析閤同履行中的抗辯權、履行地點、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特彆是關於不安履行抗辯權和先履行抗辯權的運用。 閤同的變更與轉讓: 講解閤同變更、債權轉讓、債務承擔的條件和法律後果。 閤同的解除: 詳述法定解除事由、約定解除事由,以及解除閤同的法律後果。 違約責任: 重點闡述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定金罰則等違約責任承擔方式,以及免責事由。 典型閤同的重點解讀: 針對買賣閤同、租賃閤同、藉款閤同、承攬閤同、運輸閤同、建設工程閤同、技術閤同等高頻典型閤同,進行重點剖析,關注其特殊規定與常見糾紛。 (四)人格權編:個人尊嚴與自由的守護 人格權編是《民法典》的一大亮點,將過去分散的規定進行整閤,並新增瞭許多內容,對個人權利的保護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本書將深入探討: 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 明確侵犯這些權利的法律責任,以及醫療行為中的特殊規定。 姓名權、名稱權: 保護個人和組織的閤法姓名、名稱,防止侵權和不正當競爭。 肖像權: 細緻解讀肖像的定義、同意的效力、閤理使用情形,以及未經同意使用肖像的法律後果。 名譽權、榮譽權: 明確誹謗、侮辱等行為的法律責任,以及對個人名譽的保護。 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 深入解析隱私的定義、界限,以及個人信息的收集、使用、處理、保護等,強調閤法、正當、必要原則。 其他人格權: 關注與婚姻傢庭、繼承等相關的人格權保護。 (五)婚姻傢庭編:傢庭和諧與親屬關係的法律保障 婚姻傢庭編關乎社會最基本的單元——傢庭的穩定與和諧。本書將清晰呈現: 結婚製度: 詳細闡述結婚的條件(實質要件與形式要件)、無效婚姻、可撤銷婚姻的情形,以及登記程序。 夫妻關係: 深入解讀夫妻的權利義務,如人身關係、財産關係(約定財産製、法定財産製)、傢庭責任等。 離婚製度: 明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的程序、條件,以及離婚損害賠償、過錯責任。 傢庭關係: 重點分析父母子女關係(撫養、扶養、監護),以及其他法定撫養、扶養關係。 收養製度: 闡述收養的條件、程序、效力。 (六)繼承編:財富傳承的秩序與公平 繼承編是關於身後財産分配的法律規範,體現瞭社會對生命價值的尊重和對代際傳承的製度安排。本書將全麵解讀: 法定繼承: 明確法定繼承人的範圍、繼承順序,以及遺産的分割原則。 遺囑繼承: 詳細講解遺囑的種類(自書、代書、打印、錄音錄像、口頭遺囑)、形式要求、實質要件,以及遺囑的效力認定。 遺贈: 區分遺囑繼承與遺贈,明確遺贈的程序和效力。 遺産的範圍與處理: 界定哪些財産屬於遺産,以及遺産的保管、清點、分割等程序。 喪失繼承權的情形: 明確哪些行為會導緻繼承權的喪失。 特留份製度: 關注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保護。 (七)侵權責任編:社會安全與責任追究的利器 侵權責任編是《民法典》中應對社會風險、維護公平正義的重要篇章。本書將深入揭示: 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 詳細闡述損害、加害行為、因果關係、過錯(推定過錯、無過錯責任)等核心要素。 一般侵權責任: 深入分析産品責任、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醫療損害責任、環境汙染責任、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人侵權責任等。 特殊侵權責任: 重點解讀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盜竊、搶奪、詐騙等侵權行為的責任。 免責事由: 明確不可抗力、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等免責情形。 責任承擔方式: 詳細闡述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産、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 精神損害賠償: 重點關注精神損害的構成條件、計算方法以及法律保護。 三、本書特色與學習建議 條文解析與體係梳理: 每一條法律條文的解讀都力求精準,並置於整個《民法典》的章節體係中進行定位,幫助讀者建立宏觀與微觀相結閤的認知。 案例驅動式學習: 大量精選的典型案例,涵蓋瞭司法實踐中的常見問題和疑難案例,通過對案例的分析,讓讀者理解法律條文如何落地,如何裁判。 重點難點突破: 針對《民法典》中新設的製度、修改的內容以及容易混淆的概念,進行重點講解和深入辨析。 語言通俗易懂: 盡管涉及復雜的法律概念,但本書力求語言通俗易懂,避免使用過於艱深的法律術語,方便非法律專業人士閱讀。 實用性指導: 本書的編寫目標是讓讀者在掌握法律知識的同時,能夠提升其在實際生活中運用法律解決問題的能力,無論是作為法律從業人員的備考書籍,還是普通公民學習民事權利的指南。 學習建議: 1. 循序漸進: 建議從總則開始,逐步深入到各分編。 2. 對照原著: 閱讀本書時,建議隨時對照《民法典》原文,形成直觀的理解。 3. 勤於思考: 對於案例分析,嘗試自己先進行判斷,再對照本書的解析,鍛煉獨立思考能力。 4. 聯係實際: 在學習過程中,多思考法律條文在自己或身邊人生活中的應用,加深理解。 5. 持續學習: 法律知識更新迭代,建議關注最新的司法解釋、立法動態,與本書內容結閤學習。 本書期望能成為您通往理解和應用《民法典》之路的忠實夥伴,助您在民事法律的世界裏遊刃有餘。

用戶評價

評分

這本書,拿到手裏沉甸甸的,翻開扉頁,我就知道這可不是那種走馬觀花的應試小冊子。首先映入眼簾的是那種厚重的學術氣息,裝幀設計雖然樸實,但透著一股子嚴肅勁兒,讓人不敢有絲毫懈怠。我前幾年考法碩的時候,買過一堆所謂的“高分秘籍”,結果內容東拼西湊,連基礎概念都講得含糊不清,到頭來還得啃那些冷冰冰的法條和判例。這本書的排版布局明顯下瞭功夫,邏輯綫條清晰得像一張精確繪製的地圖,從民法總則到物權、閤同、侵權責任,層層遞進,循序漸進。尤其值得稱贊的是,它並沒有一味地堆砌理論的辭藻,而是將復雜的法律條文用通俗易懂的語言進行瞭解構和闡釋,對於那些初次接觸民法體係的考生來說,這種“翻譯”工作簡直是雪中送炭。我試著對比瞭一下幾個我一直搞不懂的閤同法上的疑難點,比如不安抗辯權和先履行抗辯權的適用邊界,這本書的處理方式就顯得格外細膩和到位,不像其他教材那樣隻是簡單地羅列條文,而是深入剖析瞭立法精神和司法實踐中的常見爭議點,這對於我們備考需要把握精準邊界的考試來說,無疑至關重要。我得花點時間把這些內容徹底消化掉,感覺這纔是真正能打基礎的“內功心法”。

評分

坦白說,我更傾嚮於那種能夠構建起完整思維框架的復習資料,而不是單純的知識點羅列。這本書在這方麵的貢獻是潛移默化的,但極其關鍵。它似乎在無形中教導讀者,民法並非是散落在各個章節裏的獨立知識點,而是一個相互依存的法律體係。比如,在解釋《民法典》中新增加的“居住權”製度時,它巧妙地將其與用益物權的一般原理聯係起來,並立即引申到閤同訂立和登記公示的程序要求。這種跨章節的知識整閤,遠比孤立地記憶一個概念要有效得多。更讓我感到驚喜的是,書中對於法條的引用並非機械地抄錄,而是會標注齣該法條在整個民法體係中的“位置”和“作用”,這種“地圖式”的標注,幫助我構建瞭一個清晰的知識坐標係。一旦坐標係建立瞭,遇到陌生案例,我就能迅速判斷齣它屬於哪個模塊,應該調動哪些規則進行分析,大大提升瞭臨場應變和邏輯推導的能力。這本書更像是為我們準備瞭一套精良的“法律分析工具箱”,而不是一套簡單的“答案集錦”。

評分

作為一名非全日製學習的在職人員,時間是最寶貴的資源,我最害怕的就是拿起一本內容冗餘、重點不突齣的資料。這本《民法一本通》給我的直觀感受是“剋製而有力”。它沒有采用那種大張旗鼓的“紅藍高亮”字體來試圖吸引眼球,而是通過內容的深度和邏輯的嚴密性來體現價值。我對比瞭其他幾本我收藏的舊版法學教材,它們在描述物權變動時,往往會涉及大量的理論分支和曆史沿革,雖然學術上嚴謹,但在考場上卻顯得過於“奢侈”。這本書則非常務實,它精準地抓住瞭法考對民法知識的“需求點”——即哪些是必須掌握的硬性規定,哪些是需要理解的延伸內容。它在處理比較性法學概念時,比如區分“要約”與“要約邀請”,用非常精煉的語言,輔以清晰的圖錶或對比欄,使得吸收效率倍增。這種為考試“瘦身”但不“失血”的編輯策略,體現瞭編者對考試大綱的精準把控,讓人能夠將有限的精力投入到迴報率最高的地方。

評分

說實話,對於這種動輒上韆頁的考試用書,最怕的就是“水”貨太多,閱讀體驗極差。但是,這本《一本通》在內容的密度和質量上,找到瞭一個近乎完美的平衡點。我特彆關注瞭教材裏對最新司法解釋和相關判例的引用情況,畢竟法考每年都在與時俱進,如果內容停留在前幾年的舊黃曆上,那考場上遇見新變化就抓瞎瞭。這本書在這方麵做得非常紮實,我隨便翻到侵權責任編,裏麵對高空拋物、網絡侵權等熱點問題的分析,引用瞭最新的指導意見,甚至連一些地方性的、有代錶性的典型案例都有所涉獵,這體現瞭編者團隊的專業度和時效性。閱讀過程中,我發現它在知識點的串聯上也非常高明,不像有些書把閤同、侵權、繼承這些模塊割裂開來,讓人感覺知識點是零散的“珍珠”,而這本書更像是一條貫穿始終的“金綫”,讓你清楚地看到民法作為一個有機整體是如何運作的。比如,在講到閤同效力時,它會自然地迴溯到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這種前後呼應的編排,極大地減輕瞭記憶負擔,讓知識體係更加穩固。這讓我覺得,它不僅僅是在“教”我知識點,更是在“教”我如何像一個法律人一樣去思考和構建法律關係。

評分

我一直是個比較注重實戰演練和自我檢驗的考生,所以拿到教材後,我立刻留意瞭教材後麵或者穿插的那些習題和例證。很多教材的例題設置得非常模式化,韆篇一律的“甲乙丙”模型,讀起來索然無味,對提升分析能力幫助不大。然而,這本《一本通》在案例分析的處理上,展現齣瞭極高的水準。它選取的案例往往緊扣法條的核心難點,而且給齣的解析不僅僅是告訴你“答案是什麼”,更重要的是詳細地拆解瞭“為什麼是這個答案”,以及在考試中遇到類似情形應該如何快速定位適用的法條和規則。我注意到,書中對那些容易混淆的“陷阱”知識點進行瞭特彆的標記和強化訓練,例如在講到訴訟時效的起算點和中斷事由時,它用瞭好幾頁篇幅進行對比分析,並給齣瞭大量的“易錯點提示”。這種預判考生的思維路徑、提前設置路障並提供通行證的做法,非常貼閤高強度應試的需求。說實話,光是把這些精妙的案例解析吃透,就比我之前刷的十套模擬題都要管用。

評分

很好,希望能通過司法考試

評分

物流真心快,書本被保護的很好,絲毫沒有摺損。好評!

評分

2017年國傢司法考試一本通係列(共8冊)是正版,不錯。

評分

好,非常值得購買!

評分

摺扣買的,紙是護眼的類型,不錯!

評分

很好,配閤教材來看就更好瞭,就是解析有點少,多點就完美瞭

評分

還不錯吧還不錯吧還不錯吧還不錯吧還不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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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

評分

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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