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2018 國傢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一本通:刑事訴訟法

司法考試2018 國傢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一本通:刑事訴訟法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劉東根 著
圖書標籤:
  • 司法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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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法律齣版社
ISBN:9787519715083
版次:1
商品編碼:12236377
包裝:平裝
開本:16
齣版時間:2017-11-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284
字數:562000

具體描述

編輯推薦

一本可以作為教材的法考工具書,連續15年齣版備受好評!助眾多考生圓夢!
★本書8大功能
1.法律法規 依據大綱 全麵收錄  
2.司法解釋 化零為整 簡約記憶
3.重點法條 常考精選 顯著標識    
4.命題題眼 直擊考點 破解陷阱
5.曆年真題 永恒經典 題在變 考點永不變
6.模擬練習 牛刀小試 鞏固加強
7.核心考點 重點難點 一網打盡
8.實用圖錶 典型示例 濃縮精華

內容簡介

《2018年國傢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一本通:刑事訴訟法》收錄2018年國傢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律法規所涉及的內容,並配以重點法條詳解,曆年真題,重點法條顯著標識,關鍵詞提示。相關法條穿插到重點法條之後,編排更科學。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編總則(第1~106條)
第一章任務和基本原則(第1~17條)
第3條【專門機關職權】
第4條【國傢安全機關職權】
第9條【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
第10條【兩審終審】
第11條【審判公開及辯護】
第12條【法院統一定罪】
第15條【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
第二章管轄(第18~27條)
第18條【職能管轄】
第20條【中級法院管轄】
第23條【級彆管轄變通】
第24條【地域管轄】
第25條【優先、移送管轄】
第26條【指定管轄】
第三章迴避(第28~31條)
第28條【迴避理由和方式】
第30條【迴避的決定及效力】
第31條【其他人員的迴避】
第四章辯護與代理(第32~47條)
第32條【自行辯護與委托辯護】
第33條【委托辯護人的時間】
第34條【指定辯護】
第35條【辯護人責任】
第36條【偵查階段辯護律師的權利】
第37條【辯護律師權利】
第38條【辯護律師權利】
第39條【辯護人權利】
第40條【辯護人的告知義務】
第41條【律師調查取證權】
第42條【辯護人的義務】
第44條【訴訟代理】
第46條【辯護律師的保密義務及例外】
第47條【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申訴、控告權】
第五章證據(第48~63條)
第48條【證據的概念及種類】
第49條【舉證責任】
第50條【依法定程序收集證據】
第52條【嚮單位和個人收集證據】
第53條【證明標準】
第54條【非法證據排除】
第56條【法庭對非法證據的調查核實】
第57條【人民檢察院對證據收集閤法性的證明】
第58條【非法證據排除的證據標準】
第60條【證人的資格與義務】
第62條【保護證人安全的措施】
第六章強製措施(第64~98條)
第64條【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概括性規定】
第65條【取保候審的條件及執行機關】
第66條【取保候審的方式】
第67條【保證人的條件】
第68條【保證人的義務】
第69條【被取保候審人的義務】
第72條【監視居住的條件及執行機關】
第73條【監視居住地點及通知】
第75條【被監視居住人的義務】
第77條【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期間】
第78條【逮捕的批準、決定和執行機關】
第79條【應當逮捕的情形】
第80條【拘留的條件】
第82條【扭送】
第83條【拘留程序】
第84條【拘留後的訊問】
第86條【審查批準逮捕中的訊問犯罪嫌疑人】
第88條【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的決定】
第89條【提請批捕和批捕的時限】
第90條【不批捕的異議】
第91條【逮捕的程序】
第92條【逮捕後的訊問】
第93條【對羈押必要性的審查】
第94條【強製措施的變更或撤銷】
第95條【申請變更強製措施】
第96條【逾期羈押的變更】
第七章附帶民事訴訟(第99~102條)
第99條【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
第100條【保全措施】
第102條【附帶民事訴訟的審理】
第八章期間、送達(第103~105條)
第103條【期間及其計算】
第104條【期間的耽誤與恢復】
第105條【送達】
第九章其他規定(第106條)
第106條【有關用語的解釋】
第二編立案、偵查和提起公訴(第107~177條)
第一章立案(第107~112條)
第108條【立案材料來源】
第110條【立案程序】
第111條【立案監督】
第112條【自訴案件的起訴與受理】
第二章偵查(第113~166條)
第116條【訊問主體和場所】
第117條【訊問地點、期間】
第118條【訊問程序】
第120條【訊問筆錄】
第121條【全程錄音錄像】
第122條【詢問證人的地點、方式】
第130條【人身檢查】
第133條【偵查實驗】
第136條【搜查證與無證搜查】
第139條【查封、扣押物證、書證的範圍】
第142條【查詢、凍結財産】
第146條【鑒定意見的告知及異議】
第147條【精神病鑒定的期間】
第148條【技術偵查的範圍】
第149條【技術偵查的批準】
第150條【技術偵查的限製】
第151條【喬裝偵查、控製下交付】
第152條【技術偵查所獲材料的使用】
第153條【通緝】
第154條【一般偵查羈押期限】
第156條【重大復雜案件的偵查羈押期限】
第157條【重刑案件的偵查羈押期限】
第158條【偵查羈押期限的重新計算】
第161條【偵查中的撤銷案件】
第165條【自偵中決定逮捕的時間】
第三章提起公訴(第167~177條)
第168條【審查起訴的內容】
第169條【審查起訴的期限】
第171條【補充偵查】
第172條【提起公訴的條件、程序】
第173條【不起訴的條件】
第175條【公安機關對不起訴決定的異議】
第176條【被害人對不起訴決定的異議】
第177條【被不起訴人對不起訴決定的申訴】
第三編審判(第178~247條)
第一章審判組織(第178~180條)
第178條【閤議庭組成】
第180條【審判委員會】
第二章第一審程序(第181~215條)
第181條【對公訴案件的審查】
第182條【開庭前準備】
第183條【公開審理、不公開審理】
第187條【證人、鑒定人齣庭作證】
第188條【強製證人齣庭作證及例外】
第192條【調取新證據】
第194條【違反法庭秩序的處理】
第195條【評議、判決】
第196條【宣告判決】
第198條【延期審理】
第199條【補充偵查的期限】
第200條【中止審理】
第202條【公訴案件審限】
第204條【自訴案件範圍】
第205條【自訴案件審查後的處理】
第206條【自訴案件的調解、和解與撤訴】
第207條【反訴】
第208條【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審判的案件】
第209條【不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
第210條【簡易程序的審判組織和支持公訴】
第213條【審理程序簡化】
第214條【審理期限】
第215條【簡易程序轉化為普通程序】
第三章第二審程序(第216~234條)
第216條【上訴的主體】
第217條【抗訴的主體】
第218條【公訴案件被害人的請求抗訴】
第219條【上訴、抗訴的期限】
第220條【上訴的程序】
第221條【抗訴的程序】
第222條【全麵審查】
第223條【開庭審理、不開庭審理】
第224條【二審檢察人員齣庭】
第226條【上訴不加刑及其限製】
第232條【二審期限】
第233條【二審判決、裁定的效力】
第四章死刑復核程序(第235~240條)
第235條【死刑立即執行核準權】
第236條【死刑立即執行核準程序】
第237條【死緩核準權】
第239條【死刑復核案件的處理】
第240條【死刑復核的程序要求】
第五章審判監督程序(第241~247條)
第241條【申訴人的主體範圍及效力】
第242條【因申訴而重新審判的情形】
第243條【提起再審的主體、理由】
第244條【再審法院】
第245條【再審的審理】
第246條【再審案件的強製措施、可以中止執行】
第247條【再審期限】
第四編執行(第248~265條)
第248條【執行根據】
第249條【無罪、免除刑事處罰的判決的執行】
第251條【死刑的停止執行】
第252條【死刑的執行程序】
第253條【死緩、無期、有期徒刑、拘役的執行】
第254條【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
第257條【監外執行的終止】
第262條【新罪、漏罪的追訴及減刑、假釋】
第五編特彆程序(第266~289條)
第一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第266~276條)
第267條【指定辯護】
第268條【社會調查】
第269條【限製逮捕措施】
第270條【法定代理人和其他人員在場製度】
第271條【附條件不起訴】
第272條【被附條件不起訴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監督考察】
第273條【撤銷附條件不起訴】
第274條【不公開審理】
第275條【犯罪記錄封存】
第二章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序(第277~279條)
第277條【適用和解的條件】
第279條【和解的法律效果】
第三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序(第280~283條)
第280條【違法所得沒收程序的條件和啓動】
第281條【違法所得沒收程序的審理】
第四章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製醫療程序(第284~289條)
第284條【強製醫療的對象】
第285條【強製醫療的決定主體和程序】
第286條【對強製醫療案件的審理】
第287條【強製醫療決定的作齣及異議】
附則(第290條)

精彩書摘

  《司法考試2018 國傢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一本通:刑事訴訟法》: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30條公安機關負責人、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提齣迴避申請,沒有自行提齣迴避申請的,應當責令其迴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迴避:
  (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係的:
  (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
  第31條公安機關負責人、偵查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違反規定會見本案當事人及其委托人;
  (二)索取、接受本案當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利益:
  (三)接受本案當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宴請,或者參加由其支付費用的活動;
  (四)有其他不正當行為,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辦理。
  違反前款規定的,應當責令其迴避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要求其迴避。
  第32條公安機關負責人、偵查人員自行提齣迴避申請的,應當說明迴避的理由:口頭提齣申請的,公安機關應當記錄在案。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機關負責人、偵查人員迴避,應當提齣申請,並說明理由;口頭提齣申請的,公安機關應當記錄在案。
  《高檢規則》
  第20條檢察人員在受理舉報和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有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或者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提齣迴避;沒有自行提齣迴避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按照本規則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決定其迴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要求其迴避。
  第21條檢察人員自行迴避的,可以口頭或者書麵提齣,並說明理由。口頭提齣申請的,應當記錄在案。
  第22條人民檢察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依法申請迴避的權利,並告知辦理相關案件檢察人員、書記員等的姓名、職務等有關情況。
  ……

前言/序言

變的是形式,不變的是內容
——寫在國傢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元年的前言
從2002年開考的司法考試在走過16個春鞦後謝幕,國傢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在2018年登上曆史舞颱。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真容尚未顯露,其考試內容、題型、試題風格等均無考證,隻有《關於完善國傢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製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描繪瞭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初步輪廓。該《意見》在“改革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內容”部分規定,考試內容增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著重考查憲法法律知識、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檢驗考生在法律適用和事實認定等方麵的法治實踐水平。考試以案例為主,每年更新相當比例的案例。大幅度提高案例題的分值比重。
從《意見》的“改革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內容”可以看齣,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與司法考試相比,確實會有一些變化,並且這種變化要大於當時律師資格考試轉為司法考試時的變化。但是,如果由此認為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是一個全新的考試,司法考試的復習方法和經驗對於準備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沒有多少藉鑒意義的想法則有失偏頗。實際上,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與司法考試有諸多共同之處,如二者的測試性質一緻(都是法律實務從業者的資格考試)、測試目標一緻(都是為法律職業準入門檻提供一個相對客觀的標準)、測試依據一緻(都是以現行法律法規為依據)。二者的測試標準也基本一緻,即大部分試題有相對統一的答案,答案完全開放的試題隻是很少數,那種認為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以案例為主,答案就是完全開放的觀點並不正確。在同一事實和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案例題的答案必然是相對明確、標準的,隻是每個學生的答題思路和論證方法、具體錶述會有所不同。答案完全開放的試題並不適用於這種測試標準相對統一的職業資格考試。
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與司法考試的不同之處,主要有兩點:第一,試題的類型會發生比較大的變化。《意見》已指齣,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以案例為主,而司法考試主要以客觀的選擇題為主,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考試難度會加大,因為,司法考試中的多選題和不定項選擇題的難度實際上要大於案例題;第二,答案部分的說理性有所不同。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要求所有參考者必須要接受過係統的法學教育,這實際上就是提高瞭參考者的法律理論水平要求。所以,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答案說理性要求必須會有所提高。當然,這種說理並不是脫離法律,而是結閤法律及法律背後的知識來展開說理分析。
既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相對於司法考試,變化的多是形式,不變的是內容,因此,我們不能坐等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到來,不能等到其廬山真麵目顯露齣來纔開始準備,更好的方法應當是先在朦朧中爬到接近山頂的地方,這樣纔能在日齣來臨之時比彆人更早地登頂成功。
準備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從現在開始。《國傢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一本通》的前身《國傢司法考試一本通》連續齣版14年,幫助很多人成功通過司考,相信《國傢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一本通》能再接再厲,幫助更多的考友圓夢。
2017年11月







刑事訴訟法:一套完整的知識體係與實務指南 本書旨在為法律從業者、法學院學生以及對中國刑事訴訟法體係感興趣的讀者提供一份全麵、深入且極具實踐指導意義的參考。不同於任何特定年份的考試輔導用書,本捲緻力於呈現刑事訴訟法在當下中國法治實踐中的全貌,強調其核心原則、製度設計、程序運行以及與其他法律部門的互動關係,並深入探討其理論前沿與發展趨勢。 一、 刑事訴訟法概覽:法治的基石與社會正義的保障 刑事訴訟法是國傢運用司法強製力懲罰犯罪、保障人權、維護社會秩序的重要法律部門。它規定瞭犯罪的偵查、起訴、審判、執行等一係列程序,是保障國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法治文明的基石。本書將從宏觀視角齣發,係統梳理刑事訴訟法的基本概念、立法宗旨、基本原則,包括罪刑法定、無罪推定、正當程序、人權保障、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公正是最高價值等。我們將詳細闡釋這些原則在刑事訴訟各環節中的具體體現和實踐意義,引導讀者深刻理解刑事訴訟法的內在邏輯與價值追求。 二、 偵查程序:起點與關鍵的權力運行 偵查是刑事訴訟的起點,也是案件能否有效偵破、證據能否閤法收集的關鍵環節。本書將詳盡剖析偵查活動的各個方麵,包括: 犯罪的發現與立案偵查: 介紹報案、舉報、移送案件等多種犯罪信息來源,以及刑事案件的立案條件、程序和法律依據。 證據的收集與運用: 詳細闡述刑事證據的種類、法定證明標準、證據的收集方式(詢問、勘驗、搜查、扣押、鑒定等)、證據的審查判斷規則,以及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我們將重點分析各類證據在實踐中的采信難點,並提供相應的應對策略。 強製措施的適用: 深入研究拘傳、強製傳喚、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強製措施的適用條件、程序、期限和法律後果。本書將強調強製措施在保障偵查活動順利進行與限製公民人身自由之間的平衡,並分析其在司法實踐中的爭議與適用誤區。 偵查人員的權力與義務: 明確偵查人員在行使偵查權時的職責、限製和法律責任,強調其必須遵守的法律程序和職業道德。 偵查階段的監督: 探討人民檢察院對偵查活動的監督職責,包括偵查終結前的審查、決定是否逮捕、起訴等,以及公安機關內部的監督機製。 三、 公訴與審查起訴:司法公正的橋梁 審查起訴是連接偵查與審判的關鍵環節,是保障案件質量、實現司法公正的重要屏障。本書將重點介紹: 人民檢察院的公訴權: 闡釋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法律依據、條件和程序。 審查起訴的程序與內容: 詳細分析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的依據、方法、審查內容,包括對證據的審查、對犯罪事實的認定、對法律的適用等。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保障: 重點闡述在審查起訴階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權利,如閱捲權、會見權、辯護權、申請自行偵查權、申請通知證人等。 起訴、不起訴的決定: 深入研究人民檢察院作齣起訴、不起訴決定(包括酌定不起訴、法定不起訴)的法律依據、程序和法律效力。特彆會關注相對不起訴與附條件不起訴等製度的實踐應用。 認罪認罰從寬製度的應用: 詳細解讀認罪認罰從寬製度的法律規定、程序要件、量刑建議的提齣與采納,以及在司法實踐中的應用情況和麵臨的挑戰。 四、 審判程序:公正的最終實現 審判是刑事訴訟的核心環節,是實現司法公正、查明案件事實、依法懲處犯罪的最終場所。本書將對審判程序進行係統闡述: 一審程序: 開庭審理: 詳細介紹開庭審理的準備、法庭調查(舉證、質證、詢問)、法庭辯論、最後陳述等各個環節。我們將強調證據的公開質證、控辯雙方的平等對抗以及法官的中立裁判作用。 證據裁判原則: 深入分析證據裁判原則在審判中的應用,以及如何剋服證據采信中的睏難。 非法證據排除: 詳細闡述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在庭審中的具體應用,以及對案件審判結果的影響。 判決的作齣: 介紹判決的法律依據、說理要求、告知當事人權利等。 二審程序: 上訴與抗訴: 闡述上訴權、抗訴權以及二審法院的審查範圍、審理方式(開庭審理、書麵審理)和審判職責。 維持、撤銷、變更原判: 介紹二審法院對一審判決的幾種處理方式及其法律後果。 死刑復核程序: 詳細介紹最高人民法院對死刑案件的復核程序、標準和法律要求,體現對生命權的最高保障。 審判監督程序: 介紹啓動審判監督程序的條件、程序以及目的,為糾正錯案提供法律途徑。 五、 刑事執行程序:法律的延伸與人權保障 刑事執行是將生效判決付諸實施的最後環節,是保障法律權威、維護社會秩序、促進罪犯改造的重要階段。本書將涵蓋: 刑罰的執行: 詳細介紹剝奪自由刑(有期徒刑、拘役、管製)、剝奪政治權利、財産刑(罰金、沒收財産)、附加刑等各類刑罰的執行程序和要求。 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 深入分析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法律規定、適用條件、審查程序和監督機製,強調其在罪犯改造與迴歸社會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在實踐中可能存在的風險。 執行中的人權保障: 重點關注罪犯在執行期間享有的權利,如人身安全權、通信權、會見權、申訴權等,以及保障這些權利的法律措施。 六、 特殊刑事訴訟程序:彌閤效率與公正的張力 為瞭適應社會發展和司法實踐的需要,刑事訴訟法設置瞭一些特殊程序。本書將深入研究: 未成年人刑事訴訟程序: 探討針對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保護、教育、挽救措施,以及在偵查、起訴、審判、執行各環節的特殊程序規定。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詳細闡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條件、程序、證據規則和法律效力,以及其在保障被害人閤法權益方麵的作用。 刑事案件簡易程序與普通程序: 對比分析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適用範圍、程序特點和效率優勢,以及其在司法實踐中的運用。 認罪認罰從寬製度下的特殊程序: 結閤前文內容,進一步探討認罪認罰從寬製度對刑事訴訟效率和公正的影響,以及其在不同程序階段的應用。 七、 刑事訴訟製度的理論與前沿:前瞻性思考 本書並非僅限於對現行法律條文的解讀,更將引導讀者思考刑事訴訟製度背後的理論支撐與發展趨勢。我們將探討: 證據理論與方法: 深入分析現代證據理論,如客觀性證據、主觀性證據、傳來證據、原始證據等,以及不同證據類型在證明過程中的作用。 自由心證與法定證據: 比較分析自由心證原則與法定證據規則在不同法域的適用,以及中國刑事訴訟法在這方麵的演變。 人權保障的深化: 探討如何通過刑事訴訟程序進一步深化對公民權利的保護,如沉默權、律師在場權、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完善等。 技術發展對刑事訴訟的影響: 關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在刑事訴訟中的應用,以及由此帶來的挑戰與機遇,例如電子證據的收集與認證、算法在量刑中的應用等。 國際刑事司法閤作: 簡要介紹中國在跨境犯罪打擊、司法協助等方麵的國際閤作現狀與法律依據。 八、 司法實踐中的挑戰與展望:理性分析與建設性意見 理論與實踐緊密相連,本書將結閤大量典型案例和司法實踐中的疑難問題,對刑事訴訟製度的運行進行深入剖析。我們將客觀分析在實際操作中可能遇到的睏難,例如: 證據收集的睏境與破解: 如何在偵查階段獲取閤法、有效、充分的證據,以應對犯罪復雜化、證據隱匿化等挑戰。 程序正義的落實: 如何確保偵查、起訴、審判的每一個環節都符閤法定程序,避免人為乾預和程序空轉。 認罪認罰從寬製度的規範化: 如何平衡效率與公正,防止認罪認罰成為“走過場”,確保被告人真正理解其權利和後果。 辯護律師作用的發揮: 如何進一步保障辯護律師的執業權利,使其在刑事訴訟中發揮應有的製衡作用。 司法改革的深化: 探討當前刑事司法改革的重點方嚮,例如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製度改革、認罪認罰從寬製度的完善、證據製度的改革等。 本書將通過清晰的結構、嚴謹的論證、翔實的案例,力求為讀者構建一個完整、係統、深入的刑事訴訟法知識體係。它不僅是學習和掌握刑事訴訟法條文的指南,更是理解刑事訴訟製度運行規律、提升法律實務能力、洞察法治發展趨勢的必備參考。通過閱讀本書,讀者將能夠更深刻地理解刑事訴訟法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障公民閤法權益、促進國傢法治建設中的重要作用,並能更好地應對在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復雜問題。

用戶評價

評分

從排版和設計角度來看,這本書的處理也體現瞭極高的專業水準。它沒有采用那種花裏鬍哨的色彩和字體來試圖分散讀者的注意力,而是選擇瞭高對比度的黑白文本,配閤恰到好處的加粗和斜體來突齣重點和關鍵詞。更值得稱贊的是,它在引入對比內容時的巧妙運用。比如,在區分不同階段的“辯護人權限”時,它通常會采用左右分欄或者使用錶格的形式,將不同階段的權限進行並列展示,這種直觀的可視化處理,極大地降低瞭記憶的難度。很多時候,法律知識點之間的差異非常細微,僅靠文字描述很難在腦海中形成清晰的區分圖譜。這本書通過版式的優化,為我們構建瞭一個天然的對比記憶係統,使得那些容易混淆的概念,比如“上訴的範圍”和“抗訴的理由”,能被迅速地區分開來。這種對細節的打磨,體現瞭編者對我們備考過程中實際需求的深刻理解。

評分

這本書的實操性真不是蓋的,光看目錄裏那些分門彆類的案例分析就讓人心裏踏實不少。我記得我剛開始準備司考那會兒,光是理解那些繁復的法律條文就夠頭疼瞭,更彆提如何將它們靈活運用到實際的案情中瞭。但是這本書,它不像有些教輔資料那樣,隻會堆砌理論,讀起來枯燥乏味。這本書的編排邏輯明顯是站在一個準法律人的角度來設計的,它會先拋齣一個常見的訴訟場景,然後層層遞進地剖析其中涉及的程序法問題,最後落腳到具體適用的法條和司法解釋上。我特彆欣賞它在“證據排除規則”那一部分的處理方式,不是簡單地羅列“什麼證據不能采納”,而是通過模擬庭審的場景,讓你清晰地看到證據是如何被提齣、被質證,最終是如何被法官采信或否定的全過程。這種沉浸式的學習體驗,遠比死記硬背來得有效率。尤其對於我這種更偏嚮於實務操作的考生來說,這種“以案說法”的結構,簡直是打開瞭一扇通往實務大門的關鍵鑰匙,讓我對刑事訴訟的流程有瞭立體、動態的認識,而不是僅僅停留在靜止的法條層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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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初次翻閱這本厚厚的資料時,內心是有點抗拒的,因為它給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大部頭”,總擔心內容會過於陳舊或者版本滯後。然而,深入閱讀後纔發現,它在吸收和整閤最新司法解釋和指導意見方麵做得非常到位,可以說是緊跟時代脈搏。特彆是關於認罪認罰從寬製度的最新變化,這本書的處理非常細膩,它不僅闡述瞭製度的價值取嚮,還細緻分析瞭在不同階段適用該製度對量刑的影響差異。這對於我們這些需要精確把握時間節點的考生來說至關重要,因為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如何理解和運用最新施行的規則,往往能成為拉開分數差距的關鍵點。我對比瞭手頭上的其他幾本參考書,它們在這一點上明顯就顯得有些滯後,要麼隻是簡單標注瞭修訂日期,要麼乾脆沒有涉及最新的司法動態。這本書給我的感覺是,它不是簡單地“收錄”瞭法律,而是對法律的“演變”進行瞭及時的跟進和解讀,這在臨近考試的關鍵衝刺階段,價值無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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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語言風格,用一個詞來形容就是“沉穩而精準”,完全沒有那種為瞭吸引眼球而故作誇張的錶述,一切都建立在嚴謹的法理基礎之上。我特彆喜歡它在解釋一些抽象概念時的那種剋製和深入。舉個例子,在講解“強製醫療措施的閤法性審查”這一難點時,它沒有直接給齣結論性的判斷,而是先從憲法層麵的基本權利談起,逐步引入程序保障的要求,最後再結閤具體的刑事訴訟法條文進行論證,整個邏輯鏈條非常完整,不留一絲含糊的空間。這種寫作方式,迫使讀者必須跟上作者的思維節奏,去思考“為什麼是這樣”,而不是僅僅停留在“是什麼”的層麵。對於那些追求深度理解和邏輯自洽的考生來說,這種詳略得當、論證有力的文本,是最好的學習伴侶。它讓你在背誦條文時,腦海中已經有瞭一個清晰的、可供檢索的理論框架支撐,有效避免瞭死記硬背後的“用時方恨少”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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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輔助材料和檢索係統的完善程度,讓我感到非常驚喜。一個好的考試用書,絕不僅僅是正文內容的堆砌,更重要的是如何幫助讀者快速找到自己需要的知識點。這本書在書的開頭和結尾部分都設置瞭非常詳盡的索引和關鍵詞檢索係統。我經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在做模擬題時,突然對某個特定程序的啓動條件産生瞭疑問,這時候,如果一本厚書需要花大量時間去翻閱目錄,效率就會大打摺扣。但這本書的索引做得極其細緻,幾乎每一個核心的法條和術語都有對應的頁碼標記,而且檢索的條目設置得非常人性化,考慮到瞭考生在提問時可能會使用的不同錶述方式。這種細緻入微的工具性設計,讓它從一本單純的教材,升級為瞭一本高效的案頭工具書。在最後的衝刺階段,這種快速定位和查漏補缺的能力,無疑是節約寶貴復習時間的利器,讓我能把精力更集中於理解和應用,而不是無謂的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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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好的,知識點講的挺清楚的。要是題目講詳細點就更好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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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希望能通過司法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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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希望能通過司法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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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好的,包裝不錯,物流也快,質量很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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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很好,物流也很快,讓人鬱悶的是買完就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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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的東西,值得再次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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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的東西,值得再次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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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非常值得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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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的質量一般,總體不錯,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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