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的土地 [Unaccustomed Earth]

陌生的土地 [Unaccustomed Earth]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鍾芭.拉希莉(Jhumpa Lahiri) 著,施清真 译
图书标签:
  •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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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身份认同
  • 美国梦
  • 母女关系
  • 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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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天培出版社
ISBN:9789866385032
商品编码:16002794
包装:平裝
外文名称:Unaccustomed Earth
出版时间:2009-07-01
页数:350
正文语种:繁體中文
商品尺寸:21*15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本書榮獲
《紐約時報》2008年最佳書籍
《紐約時報》2008年編輯最佳選書
2008年歐康納國際短篇小說獎
2009不列顛國協作家獎
《出版人週刊》2008最佳書籍

内容简介

或許那片土地不是血源和生命誕生之地,
卻是讓人成長、茁壯的地方!
以《醫生的翻譯員》獲得普利茲文學獎的鍾芭?拉希莉,筆觸細膩、感情豐沛。在她筆下,一篇篇看似靜態的故事裡,皆隱藏著巨大的內力。有旅居異鄉者對故鄉的遙想,也有對西方世界的憧憬;有父母們踏上回歸的旅程,兒孫們渴望邁入現代文明。有些人心碎地離開;有些人沉默地留下。從孟買到西雅圖,從加爾各答到羅馬,不論是對愛情的感動,身處異地的不適,婚姻的考驗,同儕間的競爭,雖彷彿輕薄的紗麗在空中飄盪,但孤獨與不安、歡喜或悲傷卻在異國生長並向下扎根。

作者简介

鍾芭?拉希莉(Jhumpa Lahiri)
生於倫敦,成長於美國羅德島。波士頓大學英國文學碩士、比較文學及藝術碩士、創意寫作碩士、文藝復興博士。曾獲得「古根漢研究基金」。作品《醫生的翻譯員》曾獲普立茲文學獎、海明威筆會文學獎、以及《紐約客》年度最佳新作。之後的作品《同名之人》則入選《紐約時報》年度注目選書、也被《洛杉磯時報》、《美國今日報》和《娛樂周刊》等多家媒體選為年度好書。現居紐約布魯克林。

精彩书评

這本書會讓你不自覺地想推薦給旁人。
——譚恩美(《喜福會》作者)
拉希莉在此充分展示說故事的功力。華麗卻輕鬆的方式訴說角色之間的困惑、遺憾、疏離和失去。最重要的是,賦予人性安靜與新的意義。
——卡勒德?胡賽尼(《追風箏的孩子》作者)
她將簡單的故事書

目录

在無根之處扎根與茁莊(導讀) 何致和
第一部
陌生的土地
地獄──天堂
權宜之選
只是好意
別管閒事
第二部:海瑪和卡西克
一生一次
歲 末
離船上岸

精彩书摘

只是好意
是素妲哈讓拉霍爾頭一次接觸到酒。她在賓州大學讀書的某個週末,就讀於高三的拉霍爾來訪,他從啤酒桶中喝下生平第一口酒,隔天早上在學校餐廳喝下生平第一杯咖啡,他斷言兩種飲料都令人作嘔,還說他比較喜歡杜松子酒,而非啤酒,然後倒了十幾包糖到咖啡裡。隔年夏天、她回家時,他打算趁他們爸媽到康乃狄克州過夜的時候開派對,請她幫他買幾箱半打裝的啤酒。他已經突然長高到一百八十公分,不再戴著牙齒矯正器,嘴巴周圍長出了鬍渣,兩頰偶爾冒出暗色的青春痘,他已是她徒有其名的「小弟」。她去一趟附近的酒類販賣店,幫拉霍爾把啤酒分別藏放在他和她的房裡,這樣他們爸媽才不會發現。 爸媽睡了之後,她帶了幾瓶啤酒到拉霍爾房裡,他偷偷溜下樓,取來一杯冰塊幫溫溫的百威啤酒降溫。他們分喝了滿滿一杯啤酒,然後又喝了一杯,邊喝邊聽拉霍爾唱盤上播放的「滾石」和「門戶」合唱團唱片,兩人站在開著的窗戶旁偷偷抽菸,透過紗窗吐出白煙。素妲哈好像又回到高中時代,做著一些她沒膽量、也沒有那種小聰明想得出來的事情。她感覺跟她小弟形成了一種新的默契,那種感覺就像是經過多年只把他當個小孩後,她和弟弟終於成了朋友。 素妲哈上了大學才敢違逆爸媽。在那之前,她照著他們的期望而活,她勤奮向學,僅跟班上其他乖女孩交朋友,只求確保將來有一天能夠得到自由。來到賓州、脫離爸媽監控後,她認真讀書,主修經濟和數學,但週末的時候,她放鬆自己,參加派對,跟男孩子上床。她開始喝酒,而這正是她爸媽不會做的事。他們對於含酒精的飲料非常謹慎,幾乎像是滴酒不沾的清教徒,他們也看不順眼那些喜歡在社交場合啜飲威士忌的孟加拉朋友們,也就是指孟加拉男士們。大一的時候,有些晚上她喝得爛醉,醉到在街上大吐特吐、弄髒了人行道、跟朋友們跌跌撞撞走回宿舍。但她知道自己的極限在哪裡,素妲哈不喜歡失控的感覺,基本而言,能力與幹練才是她的人格特質。 拉霍爾高中畢業後,他們爸媽認為這下已經成功在美國養大了兩個小孩,欣喜地大肆慶祝。拉霍爾將到康乃爾大學讀書,素妲哈仍在賓大,準備攻讀國際關係的碩士學位,他們爸媽辦了個派對,邀請了近兩百名賓客,而且買了一部車給拉霍爾,理由是他在綺色佳(Ithaca,譯註:康乃爾大學所在地)需要用車。他們吹噓兒子進了康乃爾大學,康乃爾顯然比賓州大學更讓他們印象深刻。「我們的任務完成了。」派對結束時,她爸爸一邊感嘆、一邊把拉霍爾和素妲哈拉到身邊照相。多年以來,他們始終被拿來跟其他孟加拉小孩相比,爸媽時常告訴他們誰拿了科學展覽的金牌、哪所大學提供全額獎學金,素妲哈的爸爸有時從報上剪下天才青少年的報導,諸如二十歲念完博士的男孩、以及十二歲就進入史丹福大學的女孩,並把剪報貼在冰箱上。素妲哈十四歲時,她爸爸寫信給哈佛醫學院要了一份申請表格,而且把表格放在她桌上。 素妲哈立下了榜樣,讓爸媽知道孩子離家上大學沒什麼好擔心的。拉霍爾也應付自若,不像素妲哈上大學前的那個暑假一樣焦慮。他對於即將面臨的改變幾乎無動於衷,那種態度讓她想起他向來比她聰明。素妲哈以前竭盡全力名列優等學生之列,確保自己成為畢業生致辭代表,但拉霍爾從來毫不費勁,除非有興趣,否則他從來不翻開書,而且早慧到了跳過三年級的地步。 夏末時,素妲哈回家幫他打包,但到家之後,她發現自己沒事可做。他已經塞滿皮箱、把唱片裝進一些牛奶箱裡、從收放餐巾桌布的櫥櫃裡拿了毛巾和床單、將電源線繞著打字機收好,他跟她說她不必大老遠去一趟綺色佳,但她堅持坐上他的新車,跟他一起開車過去,他們爸媽尾隨其後。康大校園位居山坡坡頂,農場、湖泊和瀑布環繞四周,景觀跟賓大完全不同,她幫忙卸下行李,跟著其他大一新生的家人一起搬著箱子穿過方庭。說再見的時候,他們的媽媽哭了,素妲哈想到把不滿十八歲的小弟拋棄在這個偏遠、宏偉的地方,也不禁輕輕拭淚,但拉霍爾沒有表現出被拋棄、或是獲得自由的模樣,他接下大家告別時、爸爸點數交給他的錢,素妲哈和爸媽還沒有駛離校園,他已經轉身走向宿舍。 她再次見到他的時候是聖誕節。晚餐時,他對於所修的課、教授、或是新交的朋友都說不出個所以然。他的頭髮已經長到蓋住脖子,隨便塞到耳後,他穿著一件格子法蘭絨襯衫,手腕戴著一條多結的繩編手環,他不像素妲哈一樣,一坐上媽媽的餐桌就大吃特吃,他似乎感到無聊。當素妲哈和媽媽用她和拉霍爾小時候製作的吊飾裝飾聖誕樹時,他只在一旁觀看,而沒有動手幫忙。素妲哈記得自己聖誕節假期的時候似乎總是患了感冒,考試的壓力一解脫,她整個人馬上癱了下來,她以為拉霍爾說不定也一樣,但那晚稍後,他看著她在樓上房裡包禮物,精神似乎不錯。「嗨,妳把那東西藏在哪裡?」他問。 「藏什麼東西?」 「別跟我說妳空手回家。」 「喔!」這下她明白他的意思,「我沒想到這一點,我以為既然你已經上大學……」這是實話,這回她沒想到塞半打啤酒到包包裡。她現在比較喜歡葡萄酒,她在賓州跟朋友出去吃晚飯時小酌一杯,但回到衛藍德的家中時,她可不期望有酒可喝。 「我年紀還是不夠大,在這裡什麼都不能買。」他環顧四周,好像房裡說不定藏了他在找的東西似的,逕自過去看看她的衣櫃、五斗櫃抽屜、以及堆滿包裝紙的床上,床上有個百貨公司的盒子,盒裡擺著一件她幫媽媽買的睡衣。 「去一趟酒類販賣店吧?」他邊說邊在床上坐下,弄皺了一些她已經捲開的包裝紙。他的手撥弄禮物的標籤和膠帶,一樣樣拿起禮物,然後再一樣樣放下。 「現在?」她問。 「不然妳晚上有其他事情嗎?」 「嗯、沒有,但如果我們忽然出去的話,媽爸會覺得奇怪。」 他擺出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姊,拜託喔,妳快二十四歲了,妳真的在乎他們怎麼想嗎?」 「我剛剛正要換上睡衣。」 他拿起剪刀,凝視著慢慢開合的刀刃,好像頭一次發現剪刀的功用般。「妳什麼時候變得這麼無趣?」 她知道他在開玩笑,但這番評論依然讓她難過。「明天吧,我保證。」 他站起來,又變得跟晚餐時一樣疏離,她感到自己心意動搖。「好吧,我想店還開著。」她看著手錶說。就這樣,她跟爸媽謊稱必須趕緊去一趟購物中心,然後跟著拉霍爾一起出門。拉霍爾說他開車載她過去。 「妳最正點。」他們朝向鎮上前進時,他跟她說。他搖下他那邊的車窗,讓車內充滿冰冷的空氣,然後從大衣口袋裡摸出一包香菸,他用儀表板上的打火機點燃香菸,問她要不要也來一支,但她邊搖搖頭邊調高暖氣。她告訴他,她已經申請明年去倫敦政經學院攻讀第二個碩士學位。 「妳要去倫敦一整年?」 「你可以來找我。」 「妳為什麼需要另一個碩士學位?」他聽來有點難過,也不太贊同。她預期爸媽會有這種反應,爸媽當初不准她到牛津讀大三,他們說她太年輕,不能一個人住在國外,但現在他們卻很高興素妲哈要去倫敦,他們剛結婚的時候住在倫敦,素妲哈也在倫敦出生,他們甚至打算去看素妲哈,順便看看幾個老朋友。 她解釋倫敦政經學院的發展經濟學非常知名、她將來想幫「非政府組織」工作等等,但拉霍爾似乎沒聽進去。她生他的氣,其實也氣自己同意這麼晚跟他一起出來。「你要半打啤酒?」他們開到酒類販賣店時,她問道。 「一打更好。」 以前她想都不想就付帳,但現在她注意到他沒有伸手到口袋裡拿錢。 「還要一瓶伏特加。」他加了一句。 「伏特加?」 他從香菸包裡抽出另一支菸。「這個假期很長。」 等到他們回家時,爸媽已經上床睡覺,但素妲哈堅持像以前一樣把東西藏起來。她想拉霍爾在家的這幾個星期,媽媽說不定會找個理由進去他房間打掃、或是收放洗好的衣服,所以她把酒擺在她房裡。衣櫃後面藏了幾罐,書櫃後面的縫隙藏了幾罐,另外再拿一件毛衣把洛伏特加包起來,藏在五斗櫃抽屜裡。她告訴拉霍爾這樣比較保險,他卻似乎不在乎。他拿了幾罐晚上喝,離開前輕輕吻她臉頰一下,當她說她太累、不跟他一起喝的時候,他也沒有堅持相邀。 他出生的時候素妲哈六歲,而素妲哈這輩子最初記得最清楚的事,就是媽媽生產的那個晚上。她記得當時在爸媽一個孟加拉朋友家中參加派對,爸爸必須直接送媽媽去醫院,沒空回家拿素妲哈幫忙整理的小皮箱,皮箱裡裝著媽媽在醫院用得上的牙刷、面霜和睡袍。因此她被留在爸媽朋友家過夜。雖然素妲哈知道有個小寶寶即將誕生,小寶寶有時好像要踢破媽媽肚皮的時候,她也伸手摸摸、感覺到小寶寶的存在,但看到媽媽額頭頂著牆壁呻吟,她依然非常害怕媽媽快死了。「走開!」素妲哈試著輕拍媽媽的手,媽媽卻大聲斥喝,那種聲調令人心痛。「我不要妳看到我這種樣子。」她爸媽離開後,派對繼續進行,大人們吃晚餐時,素妲哈照常跟其他小孩在地下室的洗衣機和乾衣機之間玩耍,派對的男主人和女主人沒有小孩,素妲哈睡在客房的一張小床上,房裡除了一個燙衣板、和只能清洗用具的櫃子外,沒有任何家具。隔天早上,她沒有家樂氏香甜玉米麥片可吃,而只有吐司和果醬,她跟大人們吃了一頓令人失望、萬分拘束的早餐,就在這時,電話響了,傳來她弟弟已經出生的消息。 她一直希望有個妹妹,但依然很高興自己不再是唯一的小孩,也很高興有了另外一個人幫忙填補她在爸媽家感受到的空蕩與空虛。爸媽擁有的少數幾樣東西總是擺在原位,最新兩期的時代雜誌總是放置在咖啡桌上同一個地方。素妲哈比較喜歡她美國朋友們的家,這些朋友的家裡堆滿了東西,水槽沾上一層厚厚的牙膏,軟軟的床也沒有鋪好。拉霍爾出生後,家裡終於出現同樣的髒亂與擁擠:衣櫃上堆滿嬰兒油和尿布,爐子上擠放著鍋子和煮燙的奶瓶,每個房間充滿嬰兒強烈的奶味。她記得自己好興奮,她把她房間裡的東西移到一邊,挪出空間放拉霍爾的搖籃車、換尿布的桌子和小蜜蜂玩偶,最後總會派上用場的嬰兒床裡堆滿了玩具和其他禮物。她最喜歡一隻白色的兔寶寶,你若轉動兔寶寶脖子上的鑰匙,它就會唱歌。她不介意媽媽半夜進來房裡坐在搖椅上、輕唱孟加拉童謠哄拉霍爾睡覺,素妲哈聽著那首小男孩的腳被魚刺刺到的童謠,聽著聽著也再度沉沉入睡。他們在藥妝店買了出生卡,卡片是素妲哈選的,她還幫忙把卡片裝進信封、跟爸爸一起用溼海綿沾溼郵票。他們照了好多照片││拉霍爾在搖籃車裡睡覺,拉霍爾在塑膠盆中洗澡││她自行把照片放進一本特別的相簿裡,相簿的封面是藍色牛仔布,因為拉霍爾是個男孩。 在素妲哈還是小寶寶時沒有留下同樣紀錄。她出生後,她爸媽在倫敦的巴林區租了兩個房間,房東是一位名叫帕爾先生的孟加拉人,素妲哈幾張僅存的小寶寶照片就是房東先生拍的。照片中的她穿著一件白色的蕾絲邊洋裝,洋裝本來是件受洗服,但她媽媽覺得很漂亮,所以買了下來。她爸媽本來跟一位英國老太太租房子,但房東太太不准家裡有小孩,幸好帕爾先生在她媽媽懷孕的時候接納了她爸媽。爸媽告訴她,在六○年代,倫敦一半的出租房屋都「只限白人」,他們是印度人,再加上她媽媽懷了身孕,情況糟到她爸爸考慮把她媽媽送回印度生產,直到他們遇見帕爾先生,問題才迎刃而解。對素妲哈而言,這個故事像是希臘神話、或是聖經故事,充滿了祝福和預兆,讓她的家人們成了奇怪而凶險海域中的倖存者。 四年後,她爸爸從獾式企業調到雷神公司,全家搬到麻州。他們沒有帶走任何曾在倫敦生活的紀念品,除了她媽媽每天早上喝茶配麥維他小餅乾、以及一輩子堅信英國胸罩的品質、經常請在英國的朋友代為選購之外,看不出他們曾經住在倫敦。素妲哈的玩具沒有一件跟著來到大西洋彼岸,小寶寶童裝、床具和任何型式的紀念物品也全都留在英國。上幼稚園的時候,老師請素妲哈向全班展現她從小到大的紀念物品,其他同學帶來毛毯、磨破了的鞋子以及變黑的湯匙,她卻只有一個信封,信封裡裝了幾張帕爾先生拍的照片,她站在教室面前展示照片時,同學們都覺得沒意思。 拉霍爾出生後,這些全都無所謂。以前沒有人重視素妲哈,但她下定決心讓小弟像個美國小孩,留下種種成長印記。她幫他尋找種種適宜的玩具,從二手市集覓得動物農莊、玩具卡車、發出動物聲音的有聲玩具、以及其他在朋友們的遊戲房裡看到的玩具。她請爸媽幫小弟購買以前一年級老師念給她聽的故事書,比方說《彼得兔》和《青蛙與蟾蜍》。「買書給一個不會閱讀的小孩幹什麼?」她爸媽問。這個問題問得有道理,所以她從學校圖書館借來故事書,自己讀給拉霍爾聽。她請爸媽在草坪裝上自動灑水系統,好讓拉霍爾夏天在水柱間跑來跑去,她也說服了爸爸在後院設置鞦韆。萬聖節時,她費心把他裝扮成一隻大象、或是一個冰箱,她自己卻穿戴隨便買來的簡陋圍裙和單薄面具。有時她比拉霍爾更在乎他自己的成長過程││雖然到了那時她已經太大、不適合坐鞦韆,但放學之後在後院盪鞦韆的卻是她,花好幾小時用積木堆出城鎮的也是她,爾後拉霍爾小手隨便一揮,整座城鎮就毀了。 雖然她喜歡他、寵愛他,但在一些小地方,她也開始嫉妒他。她嫉妒他四肢修長,她自己卻從初經來潮之後就有點圓胖;她嫉妒人們可以叫他「拉夫」,在人群中,他可以安然介紹自己,不必受到詢問;她嫉妒他長相俊美,即使當他年紀還小,大家就清楚看出他將來會是個英俊的男子。他的臉完全違反了家族遺傳,素妲哈的下巴跟她爸爸一樣圓滾,髮線跟她媽媽一樣低垂,一看就知道是她爸媽的孩子,但拉霍爾長得只有一點像爸媽,他的基因顯然來自其他更久遠、被人遺忘的祖先,他的膚色較深,顯然是深棕色,五官輪廓鮮明,不像她和她爸媽一樣含混不清。他夏天可以穿短褲,也可以在學校參加運動競賽,而她媽媽卻認為女孩子做這些活動不恰當。素妲哈認為拉霍爾是男孩子,再加上他是老二,更何況到了那時,爸媽比較習慣美國的生活方式,因此,爸媽對拉霍較為放任。素妲哈並不喜歡年輕時的自己,也不懷念她以前的模樣、或是她做過的事情,她只覺得遺憾,卻說不出究竟遺憾些什麼。她以前看起來當然相當普通,一頭黑髮綁成兩條豬尾巴小辮子、或是馬尾辮,一年長髮及腰,下一年卻剪成跟桃樂絲?漢彌爾(Dorothy Hamill,譯註:美國花式滑冰選手,曾為一九七六年冬季奧運女子花式滑冰冠軍)一樣的髮型。她做的事情也相當平常:參加睡衣派對,在學校樂團吹奏黑管,挨家挨戶販賣巧克力糖。但她卻無法釋懷:即使已經成年,她仍希望能夠回到過去,改變一些事情,比方說,以前穿過的那些醜衣服、以前心中的不安全感、以前曾犯下的無心之過。 多虧了拉霍爾,家裡多了另一個人見證爸媽令人困惑的婚姻。他們不是不快樂,但也稱不上開心,而且從未表露出任何快樂或悲傷的情緒,這才是最讓素妲哈生氣的一點。她能理解父母吵架,甚至可以理解離婚這回事。她始終希望爸媽會流露出某些相愛的跡象,但足可告慰的只有幾張他們在倫敦時拍的照片。照片中媽媽瘦得讓人認不出來,頭髮是上美容院梳的,手肘挽著一個羊角形狀的皮包,連她那時候穿的紗麗都比較亮麗,褐色細紋、蠟染布製成的紗麗緊緊裹著她的身體,炫耀她的身材。爸爸穿著西裝、繫著黑色窄領帶、戴著太陽眼鏡,看起來似乎稍微摩登。素妲哈猜想,在那段日子裡,家家戶戶有個煤油暖爐,人人生平第一次看到雪,移民生活依然是個冒險。 衛藍德則令人震驚。忽然間,她爸媽察覺自己這輩子逃脫不了身為外國人的命運,興起了被困住的感覺。在倫敦的時候,她媽媽忙著攻讀蒙特梭利教育的證書,但搬到美國後,她沒有工作,也不開車,拉霍爾出生後,她媽媽胖了二十磅,她爸爸則收起摩登的西裝,改到平價百貨公司席爾斯購物。他們在衛藍德變得消極而謹慎,這個英格蘭小鎮的風俗習慣比在世界兩大城市謀生更令人困惑。他們倚賴他們的小孩,特別是素妲哈。她得跟爸爸解釋他必須把落葉裝進袋中,而不是只用耙子把葉子掃到家裡對面的樹林裡。她說得一口流暢的英文,因此打電話給百貨公司的維修部門、請他們派人過來維修家電用品的也是她。拉霍爾從來不認為他必須對爸媽提供這些協助,在素妲哈看來,爸媽對印度的思念好像一種慢性病,宛如患了癌症一樣時好時壞,拉霍爾在這方面卻不假以顏色。「沒有人強迫他們來這裡。」他常說,「爸為了賺錢才離開印度,媽沒有其他事情可做,所以跟他結婚。」拉霍爾就是這樣:他始終知曉家裡每個人的弱點,從來不讓素妲哈逃避她最不想面對的事實。

前言/序言


尘封的航线:一艘失踪科学考察船的命运轨迹 引言:迷雾中的呼唤 时间是1908年,一个人类对未知世界充满敬畏与渴望的时代。维多利亚女王的阴影尚未完全消散,爱德华七世的温和统治下,科学的探索精神正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席卷全球。在南大洋的冰封边缘,一艘承载着最尖端科学理想的巨轮——“奥德赛号”——载着二十七名顶尖的科学家、探险家和船员,悄然驶入了人类已知的最严酷的疆域。 “奥德赛号”并非一般的探险船,它由一位坚信地壳深处隐藏着史前生命迹象的富有的实业家资助,其任务是绘制南极冰盖下未被触及的海底构造图,并采集深海沉积物中可能保存着地球早期生命形态的样本。船上配备了当时最先进的深潜设备、热力学分析仪,甚至包括一套当时被视为“奇思异想”的、用于探测地磁异常的精密仪器。 第一部分:理想与启航 一、希望的重量:船上的灵魂 船长是经验丰富的海员塞缪尔·霍金斯,一个沉默寡言、对海洋怀有近乎宗教般敬畏的男人。首席科学家则是来自剑桥大学的植物学家、古生物学博士伊莱亚斯·范德堡。范德堡博士的理论大胆而富有争议:他主张在南极冰层下存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可能仍在运作的古老生态系统,其生物化学基础可能与我们所知的生命截然不同。 船上的船员构成了一个微缩的知识社群:精通俄语和挪威语的地理学家、擅长处理低温辐射的物理学家、以及负责维护蒸汽动力核心的工程师团队。他们的目标是统一的:在人类的地图上,为那片白色的虚无刻下精确的坐标。 二、初入冰域:海图的失效 “奥德赛号”的航行初期是顺利的。他们穿过了咆哮的西风带,进入了浮冰密布的边缘水域。然而,随着纬度的增加,现实开始扭曲。指南针开始表现出无法解释的漂移,船载的航海钟有时会无故慢几分钟,有时又会突然加速。气象学家记录到异常强烈的、局部的磁暴,这些现象在科学界未曾有过详尽的记录。 范德堡博士对此深感兴奋,认为这是他们接近地壳异常源头的信号。但船长霍金斯的心中开始涌起不安。他观察到,海鸟的数量急剧减少,而原本应该在夏季出现的、稳定的洋流模式也完全被打乱。 第二部分:深海的低语 一、幽灵般的信号 航行进入第二个月,考察队抵达了预定的钻探点——一片被永久冰层覆盖的海湾边缘。他们部署了重力传感器和深海声纳。最初的钻探工作耗时漫长,但终于,他们成功地穿透了数百米厚的冰层,将机械臂送入了冰层下的海水。 就在钻探的第三周,深海声纳捕捉到了一种信号。它不是鲸鱼的歌声,也不是冰层断裂的声音,而是一种规律性的、低频的脉冲波。它有着清晰的数学结构,如同某种遥远的、机器发出的信息。 物理学家试图解析这些信号,他们发现其频率与地球自然磁场波动毫无关联,反而更像是某种复杂的、基于压力波的通信系统。范德堡博士坚信,这是他们要寻找的“深渊生物群”留下的痕迹,也许是它们在深海高压下发出的“呼吸声”。 二、失控的深度记录 随着对信号源的追踪,考察队决定进行一次无人潜水器的最大深度测试。然而,在潜水器即将达到其设计极限时,控制室的屏幕上出现了灾难性的读数:深度计读数疯狂飙升,压力传感器在短时间内记录到了远超海洋平均深度的数值,仿佛潜水器被卷入了一个深不见底的“裂隙”。 通讯在极度失真的嘶鸣声中中断。船上的工程师们检查了所有设备,找不到任何机械故障的迹象。但那台潜水器,价值连城、载满了数据记录仪的机器,彻底消失了。 第三部分:最后的记录与遗弃 一、冰上的异常景象 接下来的几周,“奥德赛号”被困在了厚厚的浮冰中。船员们的士气开始崩溃。他们开始报告在夜间看到船体侧面有奇怪的磷光闪烁,船舱内的温度会无端升高或骤降。更令人不安的是,船上的植物学家发现,用于培养低温细菌的培养皿中,一些原本不活跃的菌落开始以一种异乎寻常的速度繁殖,它们的代谢产物散发出一种令人作呕的、金属般的甜味。 范德堡博士在日记中记录道:“这些生命迹象拒绝被我们已知的任何分类法所囊括。它们似乎在适应船上的环境,而不是反过来。我们像闯入者,而这片冰盖,是它们的‘外壳’。” 二、船长的决定与未知的终点 1908年11月12日,船长霍金斯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放弃对深海信号源的追寻,利用船上剩余的燃料和储备,尽快脱离这片被磁场干扰和低温异象笼罩的海域。 然而,当他们尝试启动主引擎时,发现螺旋桨的金属外壳出现了严重的脆化现象,仿佛被某种腐蚀性极强的物质侵蚀过。经过紧急抢修,船只勉强可以缓慢移动,但速度不足以对抗下一波即将到来的冬季风暴。 “奥德赛号”的最后一次无线电求救信号极其微弱,只含糊地提到了“失控的引力读数”和“冰层下的巨大阴影”。信号在被记录下来后不久,便被南大洋的严寒与电离层吞噬。 尾声:一个悬而未决的谜团 “奥德赛号”的失踪至今仍是极地探险史上的一个谜团。官方的解释是“突遇极端冰山或风暴”,但数年后,偶尔从南极海域漂流出来的、被严重腐蚀的船只残骸碎片,都带着一种无法用当时化学知识解释的独特金属疲劳痕迹。 这艘船,连同它船上的科学梦想与恐惧,一同沉入了冰封的海底,成为了人类对未知边界探索所付出的最高昂的、也最令人不安的代价。它不是消失在风暴中,而是仿佛被某种更古老、更深刻的自然力量,从人类的观测范围中彻底抹除了一般。那些关于深海脉冲信号和异常生物学的记录,最终只留在了被冰冻的、无人知晓的档案之中。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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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陌生的土地》读起来,真像一场缓慢而深沉的梦境。故事的开篇,那种扑面而来的异乡感,那种灵魂深处对故土的牵绊与疏离,描摹得入木三分。我仿佛能感受到主人公在新的环境中,每一步都踏在不熟悉、甚至有些刺痛的土地上。作者的笔触极为细腻,尤其擅长捕捉那些转瞬即逝的情绪波动——比如,在熙熙攘攘的集市上,突然捕捉到一个熟悉的眼神,却发现那只是错觉时的那种失落;或者,在异国深夜里,窗外传来的某段旋律,瞬间唤醒了尘封已久的童年记忆。这种对内心世界的精准刻画,让整个阅读体验充满了共鸣。它不是那种跌宕起伏、情节驱动的小说,它更像是一面镜子,映照出所有曾经或正在经历文化迁移、身份认同挣扎的人的心路历程。我特别欣赏作者在语言运用上的克制与精准,没有过多华丽的辞藻堆砌,却能用最朴素的句子构建起最复杂的心理迷宫。读完之后,那种淡淡的惆怅感久久不散,让人忍不住思考,到底“家”是一个地理概念,还是一种心理构建?这种深度思考的引导,才是优秀文学作品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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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少读到如此克制却又充满力量的作品。它没有宏大的历史叙事,没有惊天动地的阴谋诡计,但它对个体在历史洪流中的渺小与坚韧,描绘得淋漓尽致。书中对于“记忆的不可靠性”的探讨,更是让我印象深刻。不同的人讲述同一个事件,得出的结论天差地别,这不仅仅是偏见的问题,更是生存策略的一部分。作者巧妙地利用这种不确定性,让读者自己去拼凑事实的碎片,这种互动性极大地增强了阅读的参与感。另外,书中对不同语言环境下的沟通障碍的描写,简直是神来之笔。那些因为词汇的缺失、语法的错位而导致的误解和心碎,比任何直接的冲突场面都要来得更具穿透力。读罢合卷,我仿佛经历了一场漫长的移民旅程,不是地理上的迁移,而是心灵上对自己身份的反复确认与重塑。这绝对是一部值得反复品味、每次阅读都会有新发现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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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小说,我有一个非常强烈的感受,那就是作者对“时间”的把握简直是鬼斧神工。它不是线性叙事,更像是多股时间线索的交织和缠绕,有时是快速闪回,有时是漫长停滞,甚至出现了那种时间感错乱的体验,让人仿佛和书中的角色一起,在记忆的迷宫中迷失方向。尤其是在处理不同世代之间的观念冲突时,这种时间上的跳跃和对比显得尤为有力。老一辈固守的传统,在新的土壤上如何生根发芽,又如何被更年轻的一代视为沉重的包袱或神圣的遗产,这些都在作者精妙的时间布局中得到了展现。我尤其喜欢那些场景描写,它们并非简单的背景板,而是带着强烈的时代烙印和情感重量。比如,某段关于老式家具的细致描述,一下子就将读者拉回到了上个世纪某个特定的时刻,那种老旧木材的气味、阳光照射下的灰尘飞舞,都活灵活现。这种对细节的坚持,让整部作品的质感极其丰富和厚重,绝非走马观花的快餐式阅读可以比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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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本书的文字风格极其独特,它有种沉静的诗意,但又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尖锐。初读时,可能会觉得节奏略慢,甚至有些晦涩,因为它不像很多现代小说那样追求即时的冲击力。但坚持读下去,你会发现,每一次呼吸、每一个停顿,似乎都在精心设计之中。作者似乎非常擅长使用象征和意象,比如“河流的改道”、“石头的纹理”、“天空的颜色”,这些自然元素往往被赋予了超越字面意义的情感负载,成为推动情节发展或揭示人物潜意识的关键线索。我个人感觉,这更像是一部“感觉”大于“事件”的小说。你读到的不是“发生了什么”,而是“感觉如何”,是这种感觉的层层渗透,最终构建起了一幅宏大而隐秘的精神版图。它要求读者放下急躁,用更接近冥想的状态去接纳它,一旦进入这个节奏,便会被其强大的内在张力深深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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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叙事视角转换得相当大胆且流畅,常常在不经意间,读者的同理心就被引导到了一群看似无关紧要的配角身上。这种“群像”的塑造能力,是很多单线叙事作品所缺乏的。每一个人物,即使出场不过几页,也拥有自己完整且复杂的内心世界和背景故事。我最欣赏的地方在于,作者从不急于给出明确的道德判断。每个人物的选择,无论看起来多么矛盾或自我毁灭,都有其深层的原因,都被置于特定的文化和生存压力之下。这使得阅读过程充满了辩证的思考。我几次停下来,思考某个角色的决定是否真的“正确”,但很快又意识到,在他们所处的“陌生的土地”上,衡量是非的标准早已被重新定义。这种处理方式,体现了作者极高的文学素养和人文关怀,它拒绝提供简单的答案,而是鼓励读者去拥抱复杂性。这种对人性灰色地带的坦诚,让这部作品具有了超越地域和时代的普适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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