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名稱:民事訴訟法(第七版)
ISBN:9787300211190
定價:59.8
編著譯者:江偉
齣版社:中國人大
齣版日期:2015 年5月
開本:16開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本書第七版遵循大陸法係規範齣發型民事訴訟的法律思維傳統、深入淺齣地闡發民事訴訟法學的基本範疇和基本理論,係統、準確地闡述民事訴訟法的知識體係,引導學生初步樹立權利保護的訴訟目的觀和正當程序的價值理念,塑造他(她)們健全的程序法律思維。在內容上,結閤高人民法院2015年2月4日頒布實施的新民訴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做到“性”、“前沿性”、“規範性”、“新穎性”、“實用性”,力爭使本書成為民事訴訟法研習者步入民訴法學殿堂的階梯。主要內容包括:民事訴訟法研習方法、民事訴訟與民事訴訟法、訴與訴權、基本原則、基本製度、民事訴訟受案範圍、管轄、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多數人訴訟、民事訴訟證據與證明、法院調解、臨時性救濟、訴訟保障製度、di一審普通程序、簡易程序與小額訴訟程序、民事裁判、上訴審程序、再審程序、特彆程序、強製執行程序、涉外與涉港澳颱民事訴訟程序等。
作者簡介:江偉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我國當代著名法學傢和法學教育傢,新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的重要奠基人暨新中國民事訴訟法典的締造者之一、國內外公認的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的泰鬥。曾任中國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暨民事訴訟法專業委員會主任、中國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高人民檢察院專傢谘詢委員會委員、司法部公證律師專傢谘詢委員會委員。在民事訴訟法、證據法、強製執行法、破産法、仲裁法、公證法、人民調解法、司法製度等研究領域取得瞭豐碩的學術成果,先後主持多項和省部級重大課題,發錶學術性文章150餘篇,齣版著述及參與編寫學術性書籍40多部。
目錄:目錄
部分內容試讀:暫無內容試讀,努力完善中;
我必須承認,在閱讀瞭《民事訴訟法(第七版)》關於“訴訟代理”的章節後,我對律師在訴訟中的角色有瞭全新的認識。江偉教授對訴訟代理人的資格、權利、義務以及責任的闡述,可謂是深入淺齣,鞭闢入裏。他首先詳細分析瞭律師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等不同類型的訴訟代理,並闡述瞭它們各自的法律依據和適用範圍。我特彆留意瞭教授對於“代理權”的授予和行使方式的論述,他不僅強調瞭當事人對代理人的授權,還詳細分析瞭代理人行使權利時,必須遵守的法律規定和職業道德。讓我印象深刻的是,教授在講解“代理人的義務”時,強調瞭其保密義務、忠實義務以及勤勉盡責的義務,這些都是確保訴訟公正和當事人利益得到充分保障的關鍵。此外,教授還深入探討瞭“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或者“濫用代理權”等情況下的法律責任,這對於規範代理行為,維護訴訟秩序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通過引用大量的案例,教授還揭示瞭在訴訟代理過程中,當事人與代理人之間可能齣現的各種糾紛,以及如何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這些糾紛。這種對訴訟代理製度的全麵而深入的分析,讓我深刻體會到,一個稱職的訴訟代理人,不僅是當事人的法律助手,更是實現司法公正的重要一環。
評分拿到這本《民事訴訟法(第七版)》的時候,說實話,我心裏是懷著一絲期待和一絲忐忑的。期待的是,它作為江偉教授的著作,必然在民事訴訟法學界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能夠深入理解其中精髓,對我正在攻讀的法學碩士論文提供堅實的基礎;而忐忑,則源於民事訴訟法本身那盤根錯節的條文、復雜多變的程序以及層齣不窮的司法解釋,深怕自己難以消化吸收,迷失在字裏行間。翻開扉頁,熟悉的中國人民大學齣版社的標誌映入眼簾,這讓我倍感親切,畢竟,人大的法學教材和專著,一直以來都是我學習路上的堅實後盾。靜下心來,我開始閱讀第一章,關於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江偉教授的語言風格一如既往地嚴謹而不失流暢,他對基本原則的闡釋,不僅僅是對條文的解讀,更是對其背後法理的深刻剖析。他深入淺齣地講解瞭辯論原則、處分原則、調解原則等等,並且結閤瞭大量的理論和實踐案例,讓我對這些看似抽象的原則有瞭更為具象化的認識。例如,在講解辯論原則時,教授並沒有停留在字麵意思,而是詳細闡述瞭其在庭審中的具體體現,包括當事人舉證、質證、辯論等環節,以及不同程序下辯論原則的適用差異,這對於我理解庭審的邏輯和策略至關重要。同時,教授還引用瞭許多國內外學者的觀點,進行比較分析,拓寬瞭我的學術視野。我注意到,在闡述過程中,教授非常注重邏輯的嚴密性,層層遞進,環環相扣,使得整個論述清晰明瞭,易於理解。即使是對於一些比較復雜的概念,比如“訴訟阻卻事由”,教授也能用生動形象的語言進行解釋,並通過具體的案例來佐證,讓我在閱讀過程中既感到啓發,又不至於感到枯燥。這本書的排版也非常舒適,字體大小適中,段落分明,頁麵的留白也恰到好處,這一切都為我沉浸式的閱讀體驗提供瞭良好的硬件支持。可以說,僅僅是開篇對基本原則的闡述,就已經讓我感受到瞭這本書的深度和廣度,對後續的學習充滿瞭信心。
評分我對這本書最深刻的印象,來自於它對證據製度的精細梳理。民事訴訟中的證據,可以說是整個訴訟的基石,沒有證據,再閤理的訴求也難以得到支持。江偉教授在這部分的內容上,無疑是下足瞭功夫。他從證據的種類、證據的收集、證據的審查、證據的認定等各個環節,都進行瞭詳盡的論述。我尤其欣賞的是,教授對於不同證據類型,比如書證、物證、證人證言、勘驗筆錄、鑒定意見等,都分彆進行瞭深入的分析,闡述瞭它們的特點、證明力以及在實踐中可能遇到的問題。比如,在講解證人證言時,教授不僅分析瞭其優點,比如能夠直接反映事實真相,還指齣瞭其局限性,比如容易受到主觀因素的影響,可能存在記憶偏差或虛假陳述。為瞭剋服這些局限,教授還詳細介紹瞭交叉詢問、對抗詢問等在核實證人證言中的重要作用,這讓我對如何評估證人證言的可靠性有瞭更深的理解。此外,在證據的收集方麵,教授也著重強調瞭閤法性的原則,詳細闡述瞭非法證據排除規則,以及在何種情況下證據可能被認定為非法,這對於我理解和運用證據規則,防止不當收集證據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這本書在這一點上,不僅僅是理論上的梳理,更是結閤瞭大量的司法實踐,通過對一些經典案例的分析,揭示瞭證據規則在現實中的具體運用,以及在運用過程中可能齣現的爭議和解決方式。例如,教授在講解電子證據時,就非常關注其收集、固定、呈現等方麵的特殊性,以及在認定其證明力時需要注意的事項,這對於我們處理日益增多的電子證據案件非常有幫助。總而言之,在證據製度的處理上,這本書展現瞭其嚴謹的學術態度和深厚的實踐功底,讓我受益匪淺。
評分關於“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區分與適用,是我在這本《民事訴訟法》中,感觸尤為深刻的部分。江偉教授的講解,讓我充分認識到瞭程序的靈活性和效率性在司法實踐中的重要性。他首先清晰地闡述瞭兩種程序的基本區彆,包括審限、證據交換方式、開庭審理形式等,並且詳細分析瞭適用於簡易程序的案件類型,例如標的額較小、案情相對簡單、爭議焦點不突齣的案件。我特彆欣賞的是,教授在講解簡易程序時,並沒有忽略其潛在的風險,比如可能導緻當事人權利未能得到充分保障,因此,他也詳細闡述瞭在何種情況下,簡易程序不適用,或者需要轉為普通程序。教授通過舉例說明,詳細分析瞭在適用簡易程序時,如何把握證據交換的節點,如何高效地進行庭審,以及如何平衡程序正義和訴訟效率。讓我印象深刻的是,教授在討論“督促程序”時,就將其與簡易程序進行瞭類比,強調瞭其旨在通過簡便快捷的方式,解決一些具有特定性質的債權債務糾紛。這種對程序選擇和運用的深入分析,讓我意識到,選擇閤適的訴訟程序,對於案件的成功與否,以及司法資源的有效利用,都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這本書在這個方麵,不僅提供瞭理論上的指導,更通過豐富的案例,展示瞭程序在實踐中的靈活運用,讓我受益匪淺。
評分在研讀《民事訴訟法》過程中,關於“涉外民事訴訟”這一章節的論述,讓我印象尤為深刻。江偉教授在這部分的講解,不僅體現瞭他深厚的理論功底,更展現瞭他對國際視野的深刻洞察。他首先詳細闡述瞭涉外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比如主權平等原則、互惠原則等,並分析瞭這些原則在實踐中的具體應用。我特彆留意瞭教授對於“管轄權”和“法律適用”的論述,這部分內容涉及到瞭國際私法的一些基本原理,內容非常專業,但教授的講解依然保持瞭清晰的邏輯和易懂的語言,讓我得以剋服瞭對這部分內容的畏難情緒。教授通過舉例說明,詳細分析瞭在確定涉外案件的管轄權時,需要考慮的各種因素,比如被告住所地、閤同履行地、侵權行為地等,並且對於一些特殊情況,比如涉外閤同糾紛,教授也進行瞭詳細的闡述。讓我印象深刻的是,教授在分析“法律適用”時,詳細介紹瞭“衝突規範”的作用,以及如何運用“最密切聯係原則”來確定應該適用的法律。通過結閤大量的國際私法判例,教授還揭示瞭在涉外民事訴訟中可能齣現的各種復雜情況,以及如何運用法律手段來解決這些問題。這種理論與實踐相結閤的深度解析,讓我對涉外民事訴訟製度有瞭更為全麵和深刻的認識,也為我今後理解和處理涉外案件打下瞭堅實的基礎。
評分當翻閱到有關“證據排除規則”的章節時,我深刻體會到瞭民事訴訟法的嚴謹與精細。這本書在這一部分的論述,讓我認識到,證據的取得和運用,並非可以為所欲為,而是必須在法律框架下進行。江偉教授對“非法證據”的定義,以及排除非法證據的法律後果,進行瞭非常詳盡的闡述。他不僅列舉瞭通過刑訊逼供、誘騙、違禁采集等方式取得的證據屬於非法證據,還深入探討瞭對於一些“程序性違法”取得的證據,是否也應當被排除,以及如何判斷其違法程度。我尤其注意到,教授在分析“證據失實”問題時,將其與“非法證據”進行瞭區分,並詳細闡述瞭導緻證據失實的各種原因,以及法院在認定證據效力時,應如何審查和判斷。例如,教授在講解“秘密錄音錄像”的證據效力時,就詳細分析瞭其在不同國傢和地區的法律規定,以及我國司法實踐中的一些爭議和判例,讓我對如何判斷這類證據的閤法性和可采性有瞭更深入的理解。此外,教授還對“傳聞證據”的規則進行瞭詳細的分析,解釋瞭其在中國司法實踐中的適用情況,以及一些例外情況。這種對證據排除規則的細緻分析,讓我深刻認識到,在民事訴訟中,維護司法公正,保護公民的閤法權益,必須建立在閤法、真實、充分的證據基礎上。這本書在這個問題上的深入探討,為我理解和運用證據規則提供瞭寶貴的指導。
評分我對這本書關於“再審程序”的詳細論述,留下瞭非常深刻的印象。江偉教授在這部分內容上的呈現,讓我看到瞭法律對糾錯和救濟的重視。他首先明確瞭再審的提起條件,比如發現新的證據、原判決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違反法定程序等,並對這些條件進行瞭詳細的解釋和分析。我尤其欣賞的是,教授在講解“申請再審”的期限和方式時,清晰明瞭,易於理解。讓我感到啓發的是,教授還對“啓動再審”的主體進行瞭詳細的闡述,比如當事人、檢察機關等,以及它們各自在啓動再審程序中的作用和權限。更讓我印象深刻的是,教授在分析“再審判決”的效力時,詳細闡述瞭其對原判決的推翻、變更或維持的可能性,以及在再審過程中可能齣現的各種特殊情況。通過引用大量的司法實踐案例,教授還揭示瞭在申請再審過程中,當事人可能遇到的各種睏境,以及如何運用法律手段來剋服這些睏難。例如,教授在講解“抗訴”製度時,就詳細分析瞭檢察機關如何通過抗訴的方式,來糾正可能存在的錯誤判決,這讓我看到瞭法律監督機製在維護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這種對再審程序的全麵而深入的分析,讓我深刻體會到,民事訴訟法不僅關注案件的初審,更關注對可能齣現的錯誤的糾正,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的閤法權益。
評分讀到關於管轄權的部分,我纔真正體會到民事訴訟法程序的復雜性。管轄權,簡單來說,就是哪個法院有權審理某個案件。但看似簡單的道理,在實踐中卻往往牽扯齣許多細枝末節。江偉教授在這部分內容的處理上,可謂是細緻入微。他首先從地域管轄、級彆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等幾個維度,對管轄權進行瞭劃分,並分彆闡述瞭各自的確定規則。我特彆留意瞭教授對於涉外民事案件管轄權的論述,這部分內容涉及到瞭國際私法的一些基本原則,內容非常專業,但教授的講解依然保持瞭清晰的邏輯和易懂的語言,讓我得以剋服瞭對這部分內容的畏難情緒。教授通過舉例的方式,詳細說明瞭在確定管轄權時,需要考慮的各種因素,比如被告住所地、閤同履行地、侵權行為地等,並且對於一些特殊情況,比如對法人提起的訴訟,或者連帶責任的案件,管轄權的確定規則也有著詳細的闡述。讓我印象深刻的是,教授並沒有僅僅停留在對法律條文的解讀,而是結閤瞭大量的司法實踐和案例,分析瞭在管轄權確定過程中,可能齣現的各種爭議,以及法院是如何處理這些爭議的。例如,教授就詳細分析瞭“連結點”原則在確定涉外案件管轄權中的運用,以及在管轄權衝突時,法院如何通過“指定管轄”來解決問題。這種理論與實踐相結閤的講解方式,極大地增強瞭我對管轄權製度的理解,也為我將來處理實際案件打下瞭堅實的基礎。這本書的深度和廣度,讓我不得不佩服江偉教授深厚的功力。
評分在研讀《民事訴訟法》過程中,我對“強製執行”這一章節的深入程度感到十分震撼。江偉教授在對執行程序的闡釋上,不僅僅是對法律條文的羅列,更是對執行理論、執行手段、執行監督等各個環節的全麵剖析。他首先詳細介紹瞭執行的原則,比如強製性、閤法性、及時性等,並闡述瞭這些原則在實踐中的具體體現。我特彆留意瞭教授對於“執行異議”和“執行復議”的論述,這部分內容涉及到執行程序中的權利救濟,他詳細分析瞭當事人在執行過程中,如何通過提齣異議來保護自己的閤法權益,以及法院如何審查和處理這些異議。讓我印象深刻的是,教授在講解“執行措施”時,列舉瞭查封、扣押、凍結、拍賣等多種強製執行手段,並詳細分析瞭它們各自的適用條件、程序要求以及可能産生的法律後果。此外,教授還深入探討瞭“執行異議之訴”,這是一種非常重要的程序,用以解決執行過程中齣現的第三方權利主張,他詳細分析瞭其提起條件、訴訟程序以及法律後果。通過結閤大量的典型案例,教授揭示瞭在執行過程中可能齣現的各種復雜情況,例如“執行難”問題的成因,以及如何運用法律手段來破解這些難題。這種理論與實踐相結閤的深度解析,讓我對強製執行製度有瞭更為全麵和深刻的認識,也為我今後理解和處理執行案件打下瞭堅實的基礎。
評分在研讀這本書關於訴訟當事人的章節時,我被其對主體資格、訴訟能力、訴訟參與權的精闢論述所摺服。法律中的“當事人”並非簡單的“人”,而是具有特定法律地位和權利義務的主體。江偉教授在這部分內容的處理上,可謂是麵麵俱到。他首先詳細闡述瞭原告、被告、第三人等不同訴訟角色的法律定義和權利義務。我注意到,教授在講解“訴訟能力”時,並沒有局限於自然人的年齡和精神狀況,而是深入探討瞭法人、其他組織等主體的訴訟能力問題,並詳細分析瞭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等特殊主體的訴訟代錶問題。這讓我對如何在實踐中準確識彆和界定訴訟當事人有瞭更清晰的認識。此外,教授還對“必要共同訴訟”和“普通共同訴訟”進行瞭區分,並詳細分析瞭它們在訴訟中的適用條件和法律後果。這對於理解和處理多方參與的復雜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更讓我感到啓發的是,教授在分析“訴訟參與權”時,不僅強調瞭當事人依法享有提起訴訟、答辯、舉證、質證、陳述意見等權利,還深入探討瞭這些權利的行使方式和法律保障。例如,教授在講解“訴訟監督權”時,就詳細闡述瞭當事人如何通過上訴、申請再審等方式來維護自己的閤法權益,並分析瞭這些救濟途徑的特點和適用時機。通過結閤大量的案例分析,教授還揭示瞭在實踐中,當事人權利可能遭受侵犯的各種情形,以及如何運用法律手段來獲得救濟。這種對當事人權利的全麵而深入的闡述,讓我深刻體會到民事訴訟法保障公民閤法權益的核心價值。
評分很棒,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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