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 编
图书标签:
  • 房屋买卖
  • 合同纠纷
  • 法院案例
  • 2013年度
  • 司法判例
  • 房地产
  • 法律案例
  • 民商事
  • 案例分析
  • 中国法院
想要找书就要到 静思书屋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09341872
版次:1
商品编码:11211800
包装:平装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3-04-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227
字数:192000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汇集全国各地法院审结的典型案例,分卷分类编排
  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剔除无效信息
  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法律适用方法和裁判思路
  1.作者
  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持续20年编辑了享誉海内外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
  2.规模强大
  今年推出15本,含传统和新近的所有热点纠纷,这些案例是从全国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的近万件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3.内容独特
  不再有繁杂的案情,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问题。
  不再有冗长的分析,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裁判思路方法。
  《中国法院2012年度案例系列》、《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系列》包含分册:1.婚姻家庭与继承纠纷;2.物权纠纷;3.土地纠纷;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5.合同纠纷;6.买卖合同纠纷;7.借款担保纠纷;8.民间借贷纠纷;9.侵权赔偿纠纷;10.道路交通纠纷;11.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含帮工损害赔偿纠纷);12.人格权纠纷(含生命、健康、身体、姓名、肖像、名誉权纠纷);13.劳动纠纷(含社会保险纠纷);14.公司纠纷;15.保险纠纷。

内容简介

  《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汇集全国各地法院新审结的典型案例,分卷分类编排。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剔除无效信息。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法律适用方法和裁判思路。不论您是法官、律师,还是案件当事人,《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力争大限度地为您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使您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

内页插图

目录

一、商品房预售

1�痹な凵唐贩吭傩凶�让的合同是否有效

——岑雪清诉黄锡彬房屋买卖合同案

2�币蛳喽匀斯�错相信代理权存在致表见代理不成立

——林明强诉福建省平潭县兴容房地产有限公司等商品房预售合同案

3�苯ㄖ�物区分所有权中车库约定不明情况下的归属问题

——冯晓伶诉北京海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案

4�惫赜谖ピ荚鹑蔚脑级ㄊ欠翊嬖诳沙废�的情形

——梁渝生、李显华诉重庆骏伟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案

5�惫郝虻纳唐贩客ǖ朗茏枘芊袢啡衔�开发商违约责任

——李锦萍诉宁德东方伟业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案

6�币蚍康夭�限购政策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风险应由买卖何方承担

——吴錞錞、奚宝华诉泉舜集团(厦门)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案

7�笨�发商“未告知”买受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构成“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

——宋钰莹诉威海华油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案

8�庇馄诎熘のピ荚鹑蔚娜隙�

——张某诉中集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案

9�狈坎�新政下如何更好地保护购房人利益

——北京北亚华欣置业有限公司诉刘红商品房预售合同案

10�闭�府部门拆迁延误能否成为延期交房的理由

——杨其梅诉厦门皇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案

11�毙姓�行为在民事诉讼中的认定

——刘文诉北京正圆世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案

12�背雎羧宋慈〉蒙唐贩吭な坌砜芍っ饔肼蚴苋硕┝⒌纳唐贩吭な酆贤�无效,已取得财产应返还,并根据双方过错承担责任

——董文林诉仪征市中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案

13�彼逞庸て谔焓�如何认定

——黄燕春诉南宁嘉士城物业投资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案

二、商品房销售

14�笔欠裼Φ蓖嘶股纤呷酥Ц兜墓悍孔�让金

——丁进禄诉杨德江商品房买卖合同案

15�痹ぴ己贤�的识别以及未能订立本合同的法律后果

——张永亮诉骆宏耀房屋买卖合同案

16�卑慈绽奂频奈ピ冀鹎肭笕ㄋ咚鲜毙Ш问逼鹚�

——曾丽娟、李智杰诉广州市龙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龙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案

17�痹谝�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能否同时适用定金罚则

——高利兴等诉福建德久能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案

18�薄敖杳�买房”合同的有效性

——王莉岩诉裴松涛、福建邦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案

19�背雎羧吮匾�的说明、告知义务

——熊彬诉北京银座兴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案

20�苯桓对砍椎娜掌谑欠褚欢ㄗ魑�交房义务履行日期

——苏静诉北京达华庄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案

21�币院戏ㄐ问窖诟欠欠�目的的担保物权行为不能对抗合法的债权行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诉天津市鸿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案

22�焙贤�解除权的形成及行使程序

——天津松江花样年置业有限公司诉李丽房屋买卖合同案

23�倍晕磁�露委托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徐均、季建锋诉南通北方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案

24�币蚬�家房贷政策调整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能否解除合同

——李玉贤诉盘锦天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案

25�鄙唐贩柯蚵艉贤�预告登记的法律程序分析

——束必俊诉大丰市宝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等房屋买卖合同案

三、二手房买卖

26�鄙形窗炖聿�权证的房屋买卖案件中违约的判断及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

——郑小拉诉高瑞金房屋买卖合同案

27�蔽淳�共有人书面同意合同是否有效

——周跃进诉谢清水等房屋买卖合同案

28�泵�为房屋买卖实为民间借贷之证据困境

——詹玉琦诉张福气等房屋买卖合同案

29�狈腔�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不必遵循一般公示原则

——李丁地诉黄璇铭等房屋买卖合同案

30�惫�证书在房屋买卖中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顾国龙诉沈善玉等房屋买卖合同案

31�薄抖ń鸷贤�》的性质判定问题

——颜朝枝诉林梅如房屋买卖合同案

32�迸�儿购买父亲房产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袁洪文诉谢宁房屋买卖合同案

33�甭蚍咳艘老薰核咔蠼庠嫉拇�理

——冷国伟诉申荣爱等房屋买卖合同案

34�蔽�托人出售被查封的房产,合同无效的后果应由谁承担,中介机构承担何种责任

——陈争龙诉赵文森、包世武、厦门鑫万邦公司房屋买卖合同案

35�蔽奕ùΨ中形�与善意取得权利的判定

——黄春娥诉吴振舟等房屋买卖合同案

36�币焉枇⒌1N锶ǚ坎�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

——王启敬诉郑庆失、杨吓华房屋买卖合同案

37�痹谌〉梅课葜�前当事人口头约定转让购房资格的效力认定

——陈恩民、张留环诉陈联民、苗风兰房屋买卖案

38�被�拨土地房产转让的合同效力及违约事实认定的问题

——康聪成诉董荣辉、肖白瑜房屋买卖合同案

39�被楹蠊餐�还款方对婚前购买房屋方主张婚前购买房屋方的单方售房合同无效

——陈希安诉滕召海房屋买卖合同案

40�倍�手房买卖中“阴阳合同”的效力问题

——杨卫东、王青诉崔卫华房屋买卖合同案

41�背雎羧宋薰示懿涣炜钍蔽ピ荚鹑蔚娜隙�

——王敏华诉余训育房屋买卖合同案

42�惫赜诜课萋蚵糁蟹蚱薰餐�意思表示的推定

——浦亚军诉高艳芬、陈必文房屋买卖合同案

43�笔率低贫ㄔ诔闪⑸埔夤郝虺『系挠τ�

——厦门市荣圣兴工贸有限公司诉陈良地房屋买卖合同案

四、经济适用房转让

44�甭蚵舯U闲宰》康暮贤�效力问题

——许俊雪诉李燕林房屋买卖合同案

45�蔽淳�房屋管理部门表示回购的政策性住房不能上市交易

——崔京会诉王俊法、北京合力创展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案

五、农村房屋买卖

46�背钦蚓用衲懿荒芄郝蚺┐寰用竦姆课�

——林泗宝诉李广伟房屋买卖合同案

47�比绾畏乐苟褚馑咚先送ü�法院裁判实现其不当利益

——李立娟诉刘秀芳房屋买卖合同案

48�迸┐宸课萋蚵艉贤�是否有效

——卢长海诉张才山房屋买卖合同案

49�辈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房屋买卖行为有效

——傅征兵诉李加良、文翠莲房屋买卖合同案

50�迸┐宸课萋蚵艟婪装讣�的效力分析

——沈梦信诉韩振华、沈振文房屋买卖合同案

51�鄙婕巴恋芈蚵艄叵档牟糠治扌�是否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效力

——韦文灵、韦卫红诉石景祥房屋买卖合同案

52�蓖�村不同组村民是否属于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

——汪增恒诉贺显贵房屋买卖合同案

53�惫悍咳四芊裉崞鹑啡现�诉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协议书有效

——江建光诉郑培力等房屋买卖合同案

六、拆迁安置房买卖

54�背雎羧讼侣洳幻靼炖矸课莨�户手续如何处理

——黄贤诉朱建忠房屋买卖合同案

七、公房转让

55�币曰�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可否自由买卖

——福建省闽清县第一中学诉刘希强房屋买卖合同案

八、集资房买卖

56�敝肮そ�其参与所在单位集资修建房屋的指标转让给他人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袁华锋诉易旭初房屋买卖合同案

57�倍褚獯�通致第三人利益受损之合同无效

——周雪芹诉李小泉等房屋买卖合同案

精彩书摘

前言/序言

  序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是国家法官学院于2012年开始编辑出版的一套大型案例丛书,以后每年初定期出版,由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具体承担编辑工作。此前,该中心已经坚持20年不辍连续编辑出版了《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凡80卷,分中文版和英文版在海内外发行,颇有口碑,享有赞誉。现在该中心又编辑出版《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该丛书2012年首次出版以后,受到读者的广泛好评,并迅速售罄,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及时编撰推出《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系列。
  总的说来,当前市面的案例丛书大多“不好读”,存在篇幅长、无效信息多、案例情节杂、缺乏深加工等不足。《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试图把案例书籍变得“好读有用”,故在编辑中坚持以下方法:一是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控制案例篇幅,每个案例基本在3000字以内;二是突出争议焦点,削除无效信息,尽可能在有限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有效、有益的信息;三是注重对案件裁判文书的再加工,大多数案例由案件的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高度提炼、总结案例的指导价值。
  同时,本丛书还有以下特色:一是信息量大。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平均每年从全国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的典型案例超过10000件,《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可提供给读者新近发生的全国各地的代表性案例。二是方便检索。为节约读者选取案例的时间,丛书分卷细化,每卷下还将案例分类编排,每个案例用一句话概括焦点问题作为主标题,让读者一目了然,迅速发现需要的案例。
  总之,编辑《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就是为了让案例类书籍简便、易用,这既是本丛书的特点,也是编辑出版这套丛书的理由。当然,案例作者和编辑在编写过程中也不能一步到位实现最初的编写愿望,可能会存在各种不足,甚至错误,欢迎读者批评指正,我们愿意承担责任,并不断改进。
  在信息社会,流行快餐文化,纸质类媒介往往输给数字化媒介。在此情景下,中国法制出版社全力支持《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的出版,给了作者和编辑们巨大的鼓励。我们在此谨表谢忱,并希望通过共同努力,逐步完善,做得更好,真正探索出一条编辑案例书籍的新路,更好地服务于学习、研究法律的读者,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国家的法治建设。
  ……
  购买的商品房通道受阻能否确认为开发商违约责任
  ——李锦萍诉宁德东方伟业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案
  【案件基本信息】
  1�辈门惺樽趾�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2011)民字第93号民事判决书
  2�卑赣桑荷唐贩吭な酆贤�纠纷
  3�钡笔氯�
  原告:李锦萍
  被告:宁德东方伟业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基本案情】2010年9月30日,原、被告签订东方伟业广场-1-1157号《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双方约定被告将坐落于宁德东方伟业广场第一幢楼第一层的A号商业店面(其建筑面积43��35平方米,套内面积25��54平方米,分摊面积17��81平方米,单价21560元/平方米,总房价934626元)预售给原告。合同签订后,原告已依约交付房价款474626元,余款已依约办理按揭。被告违反合同附件一约定的商场平面布局,在原告所购店面前的商场通道的位置,分别加以拦截堵塞,将设计为开放的各店封闭作连体商场。原告认为该行为将大大降低原告店面的经营效益,严重违背了原告签订合同时对合同利益所作的判断。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履行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拆除违约围堵于讼争通道处的障碍物,恢复合同标示的通道原状。【案件焦点】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是:被告是否存在违约;如果被告存在违约行为,应如何承担责任;被告应否对第三人的占道行为向原告承担违约责任。【法院裁判要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于2010年9月30日签订的东方伟业广场-1-1157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并不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应受我国法律保护。双方在该合同第八、十三、十七条及合同附件一、三中对上述讼争通道设计布局等均有约定,虽然约定内容不十分明确具体,但是结合蕉城法院调取的宁德东方伟业广场一层平面竣工图、宁德山水测绘有限公司的测绘图、被告预售广告及本院现场勘验图等证据,可以认定上述讼争通道按规划设计要求的约定较为明确。而被告即期交付给原告使用的上述讼争通道(特别是主争通道)与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明显不符,被告存在明显的即期违约行为,被告应对此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原告有权自由选择追究被告何种违约责任,本案原告优先选择了双方在合同第十三条中的违约责任约定,并要求被告对讼争通道进行重作,理由充分,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八十四条第二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作出判决:一、被告宁德东方伟业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将坐落于宁德东方伟业广场第一幢楼第一层的A号店面前的讼争通道在现有商场公共通道基础上按照宁德山水测绘有限公司的测绘图等测绘规格标准重作并拆除其占道设施;其中主争通道高度标准应与该商场其它公共通道高度一致,主争通道地面铺设标准应改为玻化砖铺设,该地面玻化砖及其吊顶装修规格布局应与该商场其它公共通道的装修规格布局相一致。二、第三人福建省三福百货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协助被告宁德东方伟业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履行上述第一项重作义务。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重作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法官后语】1�痹�告与被告签订的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双方自愿协商订立,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作为商品房公共配套设施的通道、走廊、楼梯等,属于各购房户购买的商品房的必要组成部分,商品房出卖人在交付合格的商品房的同时也应当按照约定的规划设计要求标准完成。显然,本案中被告交付给原告的店面与合同约定的原设计要求标准、状况均不符,被告存在明显的即期违约行为;即使违约原因诸多,包括因第三人侵权等原因造成,也不因此免除被告的违约责任,这已被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所明确规定。
  2�北桓嬖诮桓陡玫昝媸保�作为店面必要组成部分的该讼争公共通道不符合约定要求,原告有权依法要求被告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双方在购房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支付数额,并不当然免除违约方继续承担上述履约义务,违约方有此履约能力的,仍应继续履行或采取一些补救措施等。
  3�贝釉�、被告在该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约定中可以看出,“小区内部道路”通常是指大楼外小区内用于公共通行的道路,而非指大楼内双方讼争的通道、梯道、走廊等。因此,被告在本案中的违约责任,并不适用该合同第八条第二款中对违约金的约定。退一步说,如果“小区内部道路”包括大楼内的通道、梯道、走廊等,那么该第八条第二款的违约责任约定,进一步证明了双方约定的讼争通道布局、长宽尺度标准是规划设计标准。被告除了要按照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当支付约定的违约金。法院确定被告承担按约定的设计标准重作上述讼争通道及拆除占道设施的违约责任,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该案一审宣判后,双方及第三人均表示服判,均未提起上诉,目前该案一审已生效。
  上述案例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特别是一些房地产不法商与第三人暗中勾结或者明目张胆的违约行为,对购房者造成了一定的侵害,因此,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该民事判决结果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具有普遍性、典型性和指导性。
  编写人: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刘永其林辉福



聚焦前沿与精要:2013年度中国法院重要裁判文书精选(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外) 图书名称: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图书内容概述(不含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部分): 本卷精选汇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法院在2013年度审判实践中,于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以外的民商事、刑事、行政及知识产权等领域具有典型性、指导性、前瞻性的裁判文书。本书旨在为法律专业人士、法学院师生以及关注中国司法动态的社会公众,提供一个全面、深入了解2013年中国法院司法裁判水平与审判思路变迁的权威参考。 核心收录领域与亮点: 一、 民事/商事裁判精要(非房产类): 本部分集中展示了2013年经济活动中涌现出的新型合同纠纷、公司治理争议、新型侵权责任界定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突破。 1. 公司/企业法领域: 公司人格否认的审理标准深化: 详细收录了涉及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逃避债务或侵害公司利益的典型案例。重点分析了人民法院在认定“滥用”行为时,对“混同经营”、“资不抵债”、“严重侵害债权人利益”等要件的细致考量和证据要求。 董监高责任追究: 探讨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勤勉义务或忠实义务违反而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例集中反映了法院对“合理商业判断规则”的引入和适用边界的界定。 合伙企业争议解决: 涉及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的界定、退伙时的财产分割及损失承担的司法处理方式。 2. 合同法及特殊合同领域: 服务合同的效力与履行: 关注到2013年新兴服务业(如技术转让、委托代理、广告营销等)合同的争议焦点。特别收录了对格式条款效力的审查,以及服务提供方未完全履行义务时的违约责任认定。 买卖合同(动产及其他)的风险转移: 区分了不同交货条件(如CIF, FOB等国际贸易术语)下,动产买卖中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节点,以及对价款支付延迟的救济措施。 借款合同的认定与规制: 涉及民间借贷的利率上限司法解释执行情况,以及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中担保条款效力的认定,对高利贷行为的界限进行了明确。 3. 侵权责任法: 网络侵权与名誉权保护: 2013年互联网舆论环境日益复杂,本部分收录了多起涉及网络诽谤、侮辱、不正当竞争性信息传播的案件。重点分析了“避风港原则”的适用、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注意义务,以及原告的举证责任。 产品责任与缺陷认定: 涉及新材料、新技术的工业产品引发的损害赔偿。法院对产品设计缺陷、生产缺陷和说明瑕疵的认定标准进行了细致阐述。 医疗损害赔偿的因果关系认定: 集中体现了在复杂医疗行为中,法官如何借助专家意见来判断医疗过失与患者损害之间的盖然性联系。 二、 刑事审判前沿动态: 本部分侧重于新刑法及司法解释实施后的司法实践变化,特别是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的认定。 金融犯罪的界限: 关注2013年对非法集资、内幕交易、洗钱等新型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和罪名适用。案例深入剖析了犯罪主观故意和犯罪数额的认定标准。 职务侵占与挪用公款的区分: 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灰色地带,明确了区分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关键点,尤其关注对“为个人使用”这一要件的理解。 量刑平衡与阶梯化: 展现了人民法院在审理普通侵财类犯罪和暴力犯罪时,如何运用量刑情节(如自首、立功、退赃等)实现量刑的精准化和公正性。 三、 行政诉讼与司法审查: 集中反映了2013年行政争议的新动向,特别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处罚的司法审查。 行政征收与补偿争议: 侧重于对“合理先予支付”原则的适用,以及在涉及集体土地或历史遗留房产征收中的补偿标准的司法审查尺度。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审查: 探讨了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进行审查的权限和方式。 四、 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化发展: 2013年是中国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建设的关键一年,本部分不可或缺。 专利侵权认定: 重点收录了涉及复杂技术领域的专利(如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侵权判例,体现了法院在技术事实查明和等同原则适用上的进步。 著作权集体管理与许可使用: 涉及音乐、软件、数据库等领域的著作权集体许可费用的分配和使用许可合同的有效性争议。 商标侵权与驰名商标认定: 分析了在跨行业领域中,法院如何界定商标的混淆可能性,以及对未注册的“字号”是否应受特殊保护的探讨。 本书特点: 1. 权威性与时效性: 均为2013年度终审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判决书原文或高度精炼的裁判要旨。 2. 体系性梳理: 案例按法域模块化分类,便于读者快速定位关注的法律热点。 3. 裁判逻辑深度剖析: 对疑难复杂案件,附带了对裁判理由、法律适用和证据采信的核心逻辑分析,是理解司法政策导向的绝佳材料。 本书是2013年度中国司法实践成果的集中体现,为理解当年法律适用趋势提供了不可替代的实证依据。

用户评价

评分

这本书,就像一本被浓缩了的司法实践精华,专门针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这个让无数人头疼的问题,给出了2013年的年度总结。我一直觉得,法律条文虽然重要,但真正能够指导我们如何实践、如何维权的,还是那些活生生的案例。想象一下,你花尽积蓄买了一套房,结果发现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存在问题,或者卖方故意隐瞒了房屋的真实情况,这时候,你该怎么办?法律条文可能写得晦涩难懂,但书中的案例,会把这些复杂的情况一一呈现,然后告诉你,在类似的遭遇中,法院是如何判断的,又是如何通过判决来解决纠纷的。我希望在这本书里,能看到一些关于“合同漏洞”的案例,看看法官是如何解读那些充满“陷阱”的条款的;也希望看到一些关于“信息不对称”的案例,了解在卖方负有披露义务的情况下,如果他故意隐瞒,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本书,对我这样即将步入购房大军的年轻人来说,绝对是一本“定心丸”,能让我对这个过程有更清晰的认识。

评分

作为一名长期关注房地产行业法律动态的观察者,我认为《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出版,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绝佳的视角,去审视在那个特定年份,我国房屋买卖市场所面临的法律挑战和司法应对。2013年,正值中国房地产市场经历深刻调整的时期,各种新型的交易模式、复杂的合同条款以及由此引发的争议层出不穷。本书所收录的案例,很可能涵盖了诸如预售合同的效力认定、不动产登记与物权变动之间的关系、违约责任的确定、欺诈行为的认定以及房地产中介责任的划分等一系列关键性问题。深入研究这些案例,不仅可以了解具体的法律条文在实践中的应用,更能体会到法官在处理这些错综复杂案件时所依据的法律原则、价值取向以及对社会经济影响的考量。对于研究房地产法、合同法乃至民事诉讼法的学者而言,这无疑是一份宝贵的实证材料。

评分

《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这个书名,一下子就抓住了我的痛点。我是一名房地产从业者,每天都要面对各种各样的合同和纠纷。2013年,那段时期市场波动较大,客户的法律意识也在逐步提高,涌现出不少新的、有难度的案件。这本书的出现,对于我们一线从业人员来说,简直是雪中送炭。它不仅仅是提供了一些判例,更是一种司法实践的总结和提炼。我可以从中学习到,在类似的情况下,法院是如何审查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如何认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何分配责任。特别是那些复杂的、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案件,研究透彻了,对我们日后的风险防控,以及如何为客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意见,都会有极大的帮助。我甚至可以想象,书中的每一个案例,背后都可能是一个曲折的故事,但最终都归结于法律的公正裁决,这本身就非常有价值。

评分

拿到这本《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我第一反应就是,这大概是我的“救星”来了。这些年,房屋买卖合同的纠纷简直是层出不穷,我身边就有不少朋友遇到过各种糟心事:说好的学区房,结果入学政策变了;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的附属设施,交房时却发现少了一样;更有甚者,房产证上突然冒出来一个我完全不认识的名字。每次遇到这类情况,都让人焦头烂额,不知道该怎么办。而这本书,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老者,把过去一年里那些经典的、有代表性的案例都收集起来,再由法官们给出详尽的判决理由。这对于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来说,太重要了。它不仅能让我们知道,在遇到类似问题时,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法院是怎么判的,更能从中学习到一些法律智慧,知道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如何避免掉进别人设下的陷阱。我迫不及待地想翻开看看,那些案例是如何一步步揭示真相,最终还给当事人一个公道的。

评分

这本书光看名字就让人觉得分量十足,厚重而严谨。《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光是“2013年度案例”这几个字,就代表了那个年代的司法实践和法律思维的缩影,对于想要了解近十年中国房地产市场法律纠纷演变的人来说,绝对是不可多得的参考资料。尤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这个专项,更是如今社会关注的焦点,从期房的延期交付、质量问题,到二手房的产权瑕疵、定金纠纷,再到与中介相关的隐瞒信息、虚假宣传等等,这些都是普通人在购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坑”,而法院的判例,则像是为我们提供了最权威的“避坑指南”。我相信,这本书里收录的案例,绝不仅仅是冰冷的判决书,背后一定蕴含着复杂的案件事实、精妙的法律论证,以及法官们在权衡各方利益时的深思熟虑。对于律师、法官、法学研究者,甚至是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自身房屋买卖纠纷的当事人,这本书都提供了宝贵的实操经验和理论支持。我尤其期待能从中看到一些疑难杂症的典型案例,了解它们是如何被层层剥离、最终得到公正裁决的。

评分

2013-04-04 17:06:21 葬花楼楼主

评分

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法律适用方法和裁判思路

评分

宁浩作为一个对自己的作品有所要求的导演,遇到了这帮大神,肯定心力交瘁又无计可施。我作为他的影迷,祝他好运。你还年轻,未来的世界也还年轻,还怕等不到太阳落山吗?

评分

"[SM]在书店看上了这本书一直想买可惜太贵又不打折,回家决定上京东看看,果然有折扣。毫不犹豫的买下了,京东速度果然非常快的,从配货到送货也很具体,快递非常好,很快收到书了。书的包装非常好,没有拆开过,非常新,可以说无论自己阅读家人阅读,收藏还是送人都特别有面子的说,特别精美;各种十分美好虽然看着书本看着相对简单,但也不遑多让,塑封都很完整封面和封底的设计、绘图都十分好画让我觉得十分细腻具有收藏价值。书的封套非常精致推荐大家购买。 打开书本,书装帧精美,纸张很干净,文字排版看起来非常舒服非常的惊喜,让人看得欲罢不能,每每捧起这本书的时候 似乎能够感觉到作者毫无保留的把作品呈现在我面前。 作业深入浅出的写作手法能让本人犹如身临其境一般,好似一杯美式咖啡,看似快餐,其实值得回味 无论男女老少,第一印象最重要。”从你留给别人的第一印象中,就可以让别人看出你是什么样的人。所以多读书可以让人感觉你知书答礼,颇有风度。 多读书,可以让你多增加一些课外知识。培根先生说过:“知识就是力量。”不错,多读书,增长了课外知识,可以让你感到浑身充满了一股力量。这种力量可以激励着你不断地前进,不断地成长。从书中,你往往可以发现自己身上的不足之处,使你不断地改正错误,摆正自己前进的方向。所以,书也是我们的良师益友。 多读书,可以让你变聪明,变得有智慧去战胜对手。书让你变得更聪明,你就可以勇敢地面对困难。让你用自己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这样,你又向你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迈出了一步。 多读书,也能使你的心情便得快乐。读书也是一种休闲,一种娱乐的方式。读书可以调节身体的血管流动,使你身心健康。所以在书的海洋里遨游也是一种无限快乐的事情。用读书来为自己放松心情也是一种十分明智的。 读书能陶冶人的情操,给人知识和智慧。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为我们以后的人生道路打下好的、扎实的基础!读书养性,读书可以陶冶自己的性情,使自己温文尔雅,具有书卷气;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多读书可以提高写作能力,写文章就才思敏捷;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读书可以提高理解能力,只要熟读深思,你就可以知道其中的道理了;读书可以使自己的知识得到积累,君子学以聚之。总之,爱好读书是好事。让我们都来读书吧。 其实读书有很多好处,就等有心人去慢慢发现. 最大的好处是可以让你有属于自己的本领靠自己生存。 最后在好评一下京东客服服务态度好,送货相当快,包装仔细!这个也值得赞美下 希望京东这样保持下去,越做越好

评分

非常实用的书,有助于提高工作水准

评分

质量不错经济实惠赞一个

评分

今年推出15本,含传统和新近的所有热点纠纷,这些案例是从全国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的近万件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3.内容独特不再有繁杂的案情,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问题。不再有冗长的分析,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裁判思路方法。中国法院2012年度案例系列》、《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系列》包含分册:1.婚姻家庭与继承纠纷;2.物权纠纷;3.土地纠纷;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5.合同纠纷;6.买卖合同纠纷;7.借款担保纠纷;8.民间借贷纠纷;9.侵权赔偿纠纷;10.道路交通纠纷;11.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含帮工损害赔偿纠纷);12.人格权纠纷(含生命、健康、身体、姓名、肖像、名誉权纠纷);13.劳动纠纷(含社会保险纠纷);14.公司纠纷;15.保险纠纷。《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汇集全国各地法院最新审结的典型案例,分卷分类编排。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剔除无效信息。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法律方法和裁判思路。不论您是法官、律师,还是案件当事人,《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力争最大限度地为您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使您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是国家法官学院于2012年开始编辑出版的一套大型案例丛书,以后每年初定期出版,由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具体承担编辑工作。此前,该中心已经坚持20年不辍连续编辑出版了《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凡80卷,分中文版和英文版在海内外发行,颇有口碑,享有赞誉。现在该中心又编辑出版《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 案例书的不足。该丛书2012年首次出版以后,受到读者的广泛好评,并迅速售罄,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及时编撰推出《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系列。

评分

便宜好用,质量不错

评分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商品房委托给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并向中介机构支付酬金的合同。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商品房购买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相关图书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book.idnshop.cc All Rights Reserved. 静思书屋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