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案例分析教程(第三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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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新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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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0186948
版次:3
商品编码:11432586
包装:平装
丛书名: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4-03-01
页数:304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本教材用典型的民法案例,将民法的基本原理和规则串起来,让刻板的民法原理和规则与典型案例结合起来,使使用本教材的教师和学生能够把民法的条文、原理、规则变成生动的现实,做到民法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以案例指引进行民法教学,让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民法的基本原理和具体规则,既有形象、生动的说明,又有科学、完整的理论体系,改变过去民法教材那种以说教为主,过于重视理论体系和概念演绎的状况。使用好一个典型、生动的案例,去说明一个复杂的民法规则,往往事半功倍,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也便于记忆和适用,通过一个好的案例就能够记住一个原理和一串相关的规则。

作者简介

杨立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五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通化师范学院、吉首大学客座教授、台湾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在侵权行为法、人格权法、债法、物权法和亲属法领域有深入研究,著有《杨立新民法讲义》(七卷本)、《民法判解研究与适用》(1-8集)、《共有权理论与适用》、《民事裁判方法》等专著60余部,主编《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原理与案例教程》等著作、教材7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报刊发表法学论文500余篇。

目录

目录


第一编 民法总则

民法导论

第一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及适用范围
1“利用批发的冰淇淋上粘有拖布条而高价索赔是否
构成敲诈勒索”案
第二节 民法基本原则
2“儿童用棍碰狗,而狗主人逼迫儿童向狗下跪磕头侵害
人格尊严”案
第三节 民事法律关系要素和基本方法
3“未经物权登记的物权交易行为无效”案
第四节 民事流转与法律事实
4“错误火化他人尸体致使遗体告别仪式无法进行”案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第一节 自然人及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5“长期下落不明其妻继承其遗产并与他人登记结婚”案
第二节法人及其民事权利能力
6“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电脑检验不合格的结果不构成侵权”案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及人身利益
7“产科医院给产妇抱错孩子损害亲子利益构成侵害亲权责任”案
第二节 物
8“未经本人同意医院擅自处理患者人体医疗废物构成侵权责任”案

民事法律关系内容

第一节 民事权利的类型和民事义务
9“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宠物‘抚养权’和‘探视权’发生争议”案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
10“酒业销售公司销售评奖出错是否应当兑现”案
第三节 代理及其效力
11“委托他人购买物品后委托人死亡其妻是否应当支付价款”案
第四节 民事责任及其构成
12“列车地板松动造成旅客掉落铁轨被列车轧伤致残”案
第五节 诉讼时效
13“幼年时注射针头折断留在血管中,43年后起诉因超过诉讼时效被驳
回诉讼请求”案
第六节 期限、期间、期日
14“一方逼迫另一方达成增加价款协议后14个月起诉请求撤销”案

第二编 人格权法

人格权与一般人格权

第一节 人格权的一般规则及权能
15“未经本人同意利用他人肖像作商品装潢侵权”案
第二节一般人格权及其民法保护
16“做广告印错电话号码干扰他人生活安宁侵害一般人格权”案

具体人格权

第一节 物质性人格权及身体权的特殊性和民法保护
17“未经本人同意强制将他人头发剃光侵害身体权”案
第二节 标表型人格权及姓名权
18“为报复而非法使用他人姓名做征婚广告侵害姓名权”案
第三节 肖像权及肖像使用行为
19“对他人肖像超出协议的使用范围而使用侵害肖像权”案
第四节 评价型人格权及名誉权的法律保护
20“写作小说损害死者人格利益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案
第五节 自由型人格权及人身自由权的法律保护
21“以治疗精神病为由对自然人强制进行治疗侵害人身自由权”案
第六节 隐私权及法律保护
22“未经同意摘编复制他人私人日记进行宣扬批判侵害隐私权”案

第三编 物权法

物权法概述

第一节 物权法及其基本原则
23“自家的羊损坏了他人的庄稼被扣押请求返还财产”案
第二节 物权变动及其规则
24“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付房价款和房屋但没有办理物权登记手续主张
解除合同”案
第三节 物权的保护
25“照相馆丢失珍贵照片造成照片所有人精神损害请求精神
抚慰金赔偿”案

所有权

第一节 所有权的一般规定
26“在原、被告争议土地和山林所有权的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请求参加诉讼被驳回”案
第二节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
27“电力公司无偿接收私人设立的高压线路侵害私人所有权”案
第三节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28“区分所有的商铺业主以不作为方式妨害其他业主行使权利侵害建筑
物区分所有权”案
第四节 相邻关系
29“邻家越界树根拱裂相邻人的房屋山墙和火炕威胁人身财产安全”案
第五节 按份共有
30“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按份共有的房屋”案
第六节 共同共有
31“共同共有人擅自将共同共有的房屋变更登记为个人所有
侵害共有权”案
第七节 取得所有权的特别规定及善意取得
32“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方善意无过失构成善意取得”案

用益物权

第一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33“村委会为了吸引投资而强行收回农民承包的鱼塘侵害土地承包
经营权”案
第二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
34“借用他人不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自行申请了建设用地使用权
是否构成侵权”案
第三节 宅基地使用权
35“相邻方的房屋地基在地下延伸到他方宅基地范围内构成侵害宅基地
使用权”案
第四节 地役权
36“相邻方协议不得建设高层建筑后与他人置换房地产违反协议”案
第五节 特许物权
37“拒不承认矿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矿界界定越界开采侵害相邻
煤矿采矿权”案

担保物权

第一节 抵押权
38“在同一个物上设立两个抵押权先设立的抵押权具有优先受偿
效力”案
第二节 浮动抵押权与最高额抵押权
39“以不动产为不特定的债权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有权按照最高额债权主张
优先清偿”案
第三节 动产质权
40“设定动产质权之后又以该动产设定抵押权质权效力优先”案
第四节 权利质权
41“以他人的存款单设立质权但没有背书存款单所有人主张
清偿债务”案
第五节 留置权
42“自己过失选用报废锅炉安装后不能使用强行留置安装队财产”案

占有

43“对他人占有的绵羊主张为自己所有却没有证据应当保护占有人的
占有”案

第四编 债与合同法

债与债权概述
44“约定18 000年之后清偿的债务属于笔误不影响债权债务关系”案

债的发生与种类

第一节 债的发生
45“以自残手指的方法逃避债务不能逃脱债务法锁”案
第二节 合同之债的概念和种类
46“按照签订的合同意向书约定向对方当事人送货遭拒付但又使用部分货物
应当承担何种责任”案
第三节 无因管理之债
47“未受委托为他人管理自行车丢失索赔”案
第四节 不当得利之债
48“拾得他人丢弃的病牛予以饲养不构成不当得利”案
第五节 单方法律行为之债
49“悬赏广告成立后发生债的法律后果”案

债的流转

第一节 债的履行及其变动
50“买卖合同签订后债权人被撤销并且重新注册新的公司又分立三个
单位无法履行债务”案
第二节 债的转移
51“经过买方同意,卖方将不能履行的部分给付标的转移给第三人构成
债务转移”案
第三节 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
52“履行买卖合同货到未能付清尾款,出卖人拒付买卖标的物不构成
违约责任”案
第四节 债的消灭
53“储蓄所撤销对存款的挂失但未告知储户存款被冒领”案

债的保全与担保

第一节 债权人代位权
54“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权人行使债权人
代位权”案
第二节 债权人撤销权
55“为逃避债务进行假离婚将共同财产全部处分给女方,债权人行使债权人
撤销权”案
第三节 保证
56“约定保证期限至‘还清所有贷款止’后主张超过保证期限应当承担保证
责任”案
第四节 定金
57“以报废的汽车进行买卖无法转移所有权,所收定金双倍返还”案

合同流转

第一节 合同订立和成立
58“买方发函查问如有水泥供货即派人前去购买而卖方即送货上门
发生纠纷”案
第二节 合同生效
59“出售国有资产没有经过评估和有关部门批准买卖合同无效”案
第三节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60“合同订立之后法定代表人在改变了合同内容的文件上签字同时构成
合同变更”案

合同责任

第一节 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
61“客运站提前发车致使乘客无法搭乘班车回家构成违约责任”案
第二节 合同责任竞合
62“承揽装裱他人的祖宗画像却被当做‘破烂’卖掉 构成合同责任
竞合”案
第三节 缔约过失责任
63“将砖瓦厂承包给他人后又承诺承包给第三人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应当承担
缔约过失责任”案
第四节 合同无效责任
64“前任村委会成员与村民擅自签订并经公证的林场地承包
合同无效”案
第五节 违约责任
65“‘三无’地板在使用中生出天牛造成损害,制造商应当承担违约
责任”案

有名合同
66“按照惯例在收到货物后签字但事后以未收到货物为由拒付货款应承担
违约责任”案

第五编 继承法

继承法与继承权
67“部分继承人擅自变更遗产的权属其他继承人主张继承”案

法定继承

第一节 法定继承概述
68“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得对其继父母的遗产主张法定
继承”案
第二节 代位继承
69“法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法定继承人代位继承”案
第三节 转继承
70“法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死亡其继承人有权转继承”案

遗嘱继承与遗赠

第一节 遗嘱继承与遗嘱
71“被继承人生前自书遗嘱当众宣读不因未给孙子女留下遗产份额
而无效”案
第二节 遗赠及其效力
72“生前将自己的遗产遗赠给与自己同居的女友被判决遗赠无效”案
第三节 遗赠扶养协议
73“利用遗赠扶养协议恶意侵吞孤寡老人财产被认定为附条件赠与”案

遗产处理

第一节 继承开始和遗产管理
74“继承开始后遗产被不同的继承人占有应当统一进行遗产管理”案
第二节 遗产分割
75“在离婚案件中发生遗产继承纠纷应当先析产后继承”案

第六编 侵权责任法

侵权行为与一般条款

第一节 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法
76“错将离婚后子女抚养纠纷认定为侵权行为追究侵权责任”案
第二节 侵权行为一般条款及适用规则
77“明知批评报道的不是指本人却恶意起诉侵权构成恶意诉讼”案


侵权责任构成

第一节 归责原则及其适用规则
78“汽车风挡玻璃突然爆裂致人损害索赔,法院错用归责原则”案
第二节 侵权责任构成的违法行为要件
79“住宅下水管堵塞,他人未尽适当注意造成财产损害行为具有
违法性”案
第三节 侵权责任构成的损害事实要件
80“在纪实文学作品中使用恶毒语言诽谤他人构成侵害名誉权”案
第四节 侵权责任构成的因果关系要件
81“交通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案
第五节 相当因果关系规则的应用
82“施工致伤职工患脓毒败血症死亡具有相当因果关系”案
第六节 侵权责任构成的过错要件
83“学生上体育课致伤学校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案
第七节 侵权责任中的免责事由
84“因协商解决未经同意采访录音而不许记者离开现场不构成侵害人身
自由权”案

特殊侵权责任

第一节 监护人责任
85“未成年人盗窃他人财产后将财产丢失亦应承担赔偿责任”案
第二节 暂时丧失心智损害责任
86“于某醉酒驾车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案
第三节 用人单位责任
87“铁路饭店职工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赔偿”案
第四节 网络侵权责任
88“‘人肉搜索’构成网络侵权责任第一案”
第五节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89“饭店未尽安全保护义务致沈某坠楼死亡”案
第六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90“买卖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伤他人”案
第七节 医疗损害责任  
91“医疗机构伪造、篡改病历资料推定为医疗技术过错”案
第八节 环境污染责任
92“药品制剂厂泄漏氯气污染造成居民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案
第九节 高度危险责任
93“货车装载黑火药发生爆炸致人损害”案
第十节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94“两牛相遇后牴斗致第三人何某人身损害”案
第十一节 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
95“重庆高层建筑业主抛掷烟灰缸致人损害”案

侵权责任形态

第一节 侵权责任形态中的替代责任
96“村委会收发员未将大学录取通知书交付考生造成休学一年索赔”案
第二节 共同侵权行为与连带责任
97“合伙经营发令纸引起爆炸伤害他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案
第三节 共同危险行为及其责任
98“四儿童在楼顶向楼下抛掷砖头致伤他人最终死亡构成共同
危险行为”案
第四节 分别侵权行为
99“购买的热水器和漏电保护器均有缺陷造成用户死亡应当承担按份
责任”案
第五节 竞合侵权行为与不真正连带责任
100“过量喷洒警示说明不充分的喷雾杀虫剂造成人身损害索赔”案
第六节 侵权责任形态中的补充责任
101“广告气球飘落伤害他人,错判学校对受害学生承担连带责任”案

侵权损害赔偿

第一节 过失相抵与损益相抵
102“在路边摆放开水桶造成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请求减轻责任”案
第二节 人身损害赔偿
103“失火将他人烧伤致残请求人身损害赔偿”案
第三节 财产损害赔偿
104“以借用邮票进行鉴定为名侵占他人珍贵邮票索赔”案
第四节 精神损害赔偿
105“禁止‘丑女’进酒吧侵害人格尊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案
第五节 惩罚性赔偿
106“保健品不具有说明的保健功能请求承担侵权惩罚性赔偿责任”案

精彩书摘

第一章 民法导论
第一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及适用范围
1.“利用批发的冰淇淋上粘有拖布条而高价索赔是否构成敲诈勒索”案
【案情介绍】 朱某在街上卖冰淇淋,一位顾客发现一根冰淇淋上面粘着一块拖布条,要求退换,朱某同意退换,之后就将这根冰淇淋冷冻保存起来,并作为证据,要求生产冰淇淋的某食品公司赔偿50万元,否则就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曝光。食品公司与朱某就赔偿问题没有达成协议,即向公安机关举报朱某敲诈勒索。公安机关将朱某抓获,一审法院判决朱某罪名成立,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朱某不服,上诉。
【法律问题】 1.民法的概念和渊源
2.民法的调整对象及调整方法
3.民法的适用范围
【法理分析】 一、民法的概念和渊源
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以及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分为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和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就是指民法典。民法典是按照一定的体系结构将各种基本的民事法律制度加以系统编纂,从而形成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最基本的特点就是体系化和系统化,体现了民法形式理性的要求,使其成为民事法律规范中的最高形式。民法典是对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内容是普遍适用的基本民事法律规范,因此,“不管在哪里,民法典都往往被当作整个法律制度的核心”,在法国,民法典则被认为是“法律的真正心脏”。 从另一个意义上说,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即民法典也是民法的普通法。 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是指所有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包括民法典和其他民事法律规范。不仅包括成文的民法典,还包括一切具有民法性质的法律、法规以及判例法、习惯法。 民法的渊源是指民法的表现形式。它表现在各国家机关根据其权限范围所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之中。我国民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1)宪法;(2)民法典和民法单行法;(3)行政法规中的民事规范;(4)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中的民事规范;(5)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民法适用的司法解释;(6)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中的民法规范;(7)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及调整方法
民法调整的对象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人身关 系和财产关系。 民法调整的对象包括三个要素:一是平等主体,二是人身关系,三是财产关系。其中平等主体是民法调整内容的主体范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则是民法调整内容的两大类型。概括起来,民法调整对象分为两大类:一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是指与人身密切相连而不可分割的社会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与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社会关系,在民法上表现为人格权和身份权。前者是具有非财产性、专属性、固有性的社会关系,后者是亲属之间的非财产性、身份性和义务性的社会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的特点是:(1)主体地位平等。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主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2)与人 身不可分离。人身关系是基于人身利益而发生的关系,离开了人身就不会发生人身关系。 (3)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 财产关系是以财产为媒介而发生的社会关系,是指平等主体在物质资料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财产内容的社会关系。在民法上,这种财产关系主要表现为两种:一种是财产的所有关系,另一种是财产的流转关系。 上述社会关系作为民法的调整内容,必须是在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就是说,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必须在主体上是平等的,不是平等的主体之间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不能作为民法调整的内容。主体平等,就是当事人之间互不隶属,处在同等的地位,在相互之间的关系上保持自己独立的意志自由。 民法的调整方法,是指民法凭借其权威,对社会关系施加影响、进行规范的活动,使之形成一种理想的社会秩序。民法的调整方法有:(1)事前调整,是将社会关系塑造为法律关系,使其依循符合立法者意志的方向发展,形成一种理想的民法秩序。这就是确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使民事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按照民法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形成理想的民法秩序。(2)事后调整,是对被破坏的民事法律关系按照民法的规定使之恢复圆满状态,恢复民法规定的民事秩序。这就是对破坏法律关系的人处以民事责任,使其受到制裁,强制其按照民法规范实施行为,同时对权利受到侵害的受害人进行救济,使其损害得到平复。

前言/序言


好的,这是一份关于“民法案例分析教程(第三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的详细图书简介,内容聚焦于该教材的特点、目标读者、内容结构以及教学价值,完全不涉及该书的具体内容,旨在提供一个全面且引人入胜的概述,同时保持专业和自然的写作风格。 --- 《民法案例分析教程(第三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图书简介 法学教育的里程碑:在实践中深化理论 在当代法学教育体系中,将枯燥的法律条文与鲜活的社会现实紧密结合,是培养未来法律人才的必由之路。本《民法案例分析教程(第三版)》正是在这一时代背景下,作为“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应运而生并不断迭代更新。它不仅仅是一本案例汇编,更是一套系统性的、以问题为导向的教学范式,旨在帮助学习者跨越理论知识的门槛,真正步入法律思维的殿堂。 教材的时代定位与核心价值 本教材系列的设计理念,紧密围绕“21世纪”对复合型、实践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展开。它深刻认识到,在法治社会日益完善的今天,法律人需要的不再是机械地背诵法条,而是具备精准识别法律问题、有效构建论证逻辑、并最终给出专业化解决方案的能力。 第一,理论与实践的无缝对接: 本教程致力于打破传统教学中理论与案例之间的隔阂。它不满足于简单地罗列案例,而是精心挑选那些具有代表性、争议性或具有前瞻性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通过对这些真实或模拟的法律场景进行剖析,教材引导学生反向追溯至民法学的基本原则、重要制度及最新立法精神,实现“以案促学,以学促思”。 第二,思维能力的系统训练: 教程的核心目标在于训练学生的“法律人视角”。这包括对事实的敏锐捕捉能力(何为法律事实?)、对规范的准确适用能力(应援引何种法条?)、以及对裁判理由的严密构建能力(判决的逻辑支撑何在?)。它通过层层递进的分析框架,帮助学生逐步掌握法律推理的精髓。 第三,紧跟法治发展的前沿: 作为一个“第三版”的教材,其重要价值在于其与时俱进的修订力度。它充分吸收了近年来司法实践的最新发展、最高司法机关发布的指导意见和典型案例,确保所选案例和分析视角始终站在民法学研究和适用的最前沿,为读者提供富有生命力的法律知识。 面向未来的学习者与教学场景 本教程的设计充分考虑了不同层次学习者的需求,使其成为多功能的高质量教学资源: 对于本科阶段的学生: 它是构建民法知识体系、打下坚实实践基础的首选辅助读物。通过对案例的精深研读,学生能够更直观地理解抽象概念,为后续的深入学习做好准备。 对于研究生群体: 教程提供的复杂案例和深入的分析视角,可以作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如法律硕士)进行实务训练和案例研讨的优质素材,有助于其在专业领域内进行更深层次的学术探讨和专业模拟。 对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备考者: 教程精选的典型案例往往蕴含着考试中的高频考点和易错点。系统梳理这些案例及其背后的法律逻辑,无疑是高效备考、提高实战应试能力的重要途径。 对于法律实务工作者: 对于律师、法官助理、企业法务等在职专业人士而言,本书提供了一个回顾经典、梳理疑难、更新知识的专业平台,有助于他们对照实务中的具体问题,优化自身的法律分析和决策过程。 精妙的结构设计与分析导向 本教程的编排结构,是其区别于一般参考书的关键所在。它并非简单的案例罗列,而是遵循一套精心设计的分析路径: 一、 案例呈现: 以高度凝练的语言复述案件事实,突出关键争议点,引导读者迅速进入情境。 二、 核心争议界定: 清晰地指出该案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例如,合同效力、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物权变动模式等),明确分析的焦点。 三、 法条与原则梳理: 引导读者查找并理解适用的基础性法律规范和背后的民法学原理,奠定理论基石。 四、 多维分析路径探讨: 这是本教程的精髓所在。它鼓励学生从不同角度(如权利主张、抗辩理由、法律政策等)审视案件,探讨可能的不同法律观点和裁判结果,培养思辨能力。 五、 结论与评析: 在充分论证后,给出基于主流司法实践或学说的主流裁判观点,并对该案例的价值和意义进行提炼总结,形成知识点记忆和运用。 通过这种结构,本教程力求使每一次案例学习都成为一次完整的、闭环的法律思维训练。它要求读者不仅要知道“是什么”,更要理解“为什么是这样”,并能够应用“如何得出这个结论”。 结语 《民法案例分析教程(第三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是法学教育者对“知行合一”理念的坚定践行。它以其严谨的学术态度、贴近实务的案例选择和系统化的分析方法,致力于成为每一位有志于在民事法律领域深耕的学子和专业人士案头必备的经典指南。选择它,即是选择了一条通往专业、高效、富有洞察力的法律实践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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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刚踏入法学院的菜鸟,我对民法简直是摸不着头脑。尤其是案例分析,感觉自己就像个拿着地图却迷失在丛林里的探险家。我之前也翻过一些教材,但要么过于理论化,要么案例太零散,根本抓不住重点。这次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拿到了这本《民法案例分析教程(第三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没想到,简直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书里的案例挑选得太好了,都是一些贴近生活、又非常典型的民事纠纷,读起来一点都不枯燥。而且,作者在分析每个案例时,不是简单地罗列法条,而是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背后的法理,让我能理解为什么法官会做出那样的判决。尤其是对于一些比较抽象的概念,比如“善意”、“过错”、“侵权责任”等等,通过案例的解析,我竟然能慢慢理解了它们的实际应用。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关于“遗嘱继承”的几个案例,里面涉及的财产分割、法定继承人确定等等问题,讲解得非常详细,让我第一次意识到民法离我们生活竟然如此之近,并且影响着如此多的关键时刻。这本书对我来说,就像是一把钥匙,解锁了我对民法案例分析的困惑,让我开始真正地“看见”民法,而不仅仅是“记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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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正在备考法考的考生,深知案例分析的重要性。过去的学习经历让我发现,死记硬背法条是远远不够的,真正掌握法律,在于理解和应用,而案例分析正是连接理论与实践的桥梁。这本《民法案例分析教程(第三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在我看来,是为数不多的能够真正帮助我提升案例分析能力的教材。书中的案例选择非常具有代表性,涵盖了民法中常见的知识点,例如物权、债权、合同、侵权责任等。而其精妙之处在于,它并没有止步于简单的案例复述,而是深入剖析了每个案例所蕴含的法律问题,并给出详尽的解答。我特别喜欢的是,书中不仅仅给出了标准答案,还会探讨不同的法律观点和学理解释,这极大地拓展了我的思维,让我能够从多个角度去理解和分析同一个法律问题。例如,在涉及“相邻权”的案例分析中,书中不仅解释了相邻权的法律依据,还分析了不同情况下法院判决的考量因素,以及如何平衡各方利益。这种多层次的分析,让我觉得不仅仅是在学习法律,更是在学习如何“像一个法官一样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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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最头疼的就是案例分析,总觉得理论知识和实际应用之间隔着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之前接触过不少民法案例集,但很多都只是罗列案例和判决结果,缺乏深入的分析和理论的支撑,读起来总是云里雾里,无法真正掌握分析问题的思路和方法。这本《民法案例分析教程(第三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的出现,彻底改变了我的看法。它最大的亮点在于,不仅仅呈现了案例,更重要的是,它提供了一种系统性的分析框架。作者在每个案例的讲解中,都清晰地梳理了案件事实、争议焦点、适用的法律规范,以及最终的裁判理由。更令人称道的是,在解析过程中,作者还会引导读者去思考,为什么会这样判,背后的法理是什么,有哪些不同的观点等等。这种“授之以渔”的教学方式,让我受益匪浅。我不再是被动地接受结论,而是主动地参与到法律分析的过程中。比如,在处理“合同违约”的案例时,书里不仅列举了常见的违约情形,还详细分析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以及如何进行证据收集和主张权利。这对于我这样想要真正掌握法律技能的学生来说,简直是及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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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对民事法律领域充满好奇心的读者,我在寻找能够系统性地理解民法案例分析的书籍。之前阅读过一些法律书籍,但往往要么过于学术化,让人望而却步;要么案例过于简单,无法体现法律的复杂性和深度。这本《民法案例分析教程(第三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恰好填补了这一空白。它以一种非常友好的方式,将晦涩的民法理论融入到生动鲜活的案例之中。我尤其欣赏的是,书中对每一个案例的剖析都显得非常透彻,不仅仅停留在表面,而是深入到案例背后的法理精神和价值判断。例如,在探讨“人格权”的保护时,书中通过一系列真实或模拟的案例,详细阐述了名誉权、隐私权等受侵犯时,受害人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法院在判决时需要考虑的各种因素。这种分析方法,让我在理解法律条文的同时,更能体会到法律的温度和人文关怀。这本书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导师,循循善诱地引导我一步步掌握民法案例分析的精髓,让我从一个法律小白逐渐成长为一个能够独立思考和分析法律问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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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拿到这本《民法案例分析教程(第三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时,我并没有抱太高的期望,毕竟市面上关于案例分析的书籍很多,但真正能做到既专业又易懂的却不多。然而,这本书的质量着实让我惊喜。它最大的优点在于,案例的选取非常贴合当前的社会现实,而且每一个案例都经过了精心设计,能够精准地反映民法中的核心知识点和难点。更重要的是,本书在解析案例时,展现出了极强的逻辑性和条理性。作者并没有简单地给出结论,而是循序渐进地引导读者去理解案件事实、识别法律关系、寻找法律依据,并最终得出裁判意见。这种“过程导向”的分析方法,对于提升读者的独立思考能力和法律推理能力至关重要。我在阅读关于“不当得利”的案例时,就深切体会到了这一点。书中通过几个不同情境下的案例,详细解释了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返还范围以及例外情况,并且在分析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不同的学说和实践中的具体处理方式。这让我不再是机械地记忆知识点,而是能够灵活地运用到实际问题中。这本书不仅是理论学习的补充,更是实践能力的培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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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种质量,还好意思说自己正版,还有如此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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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不错,速度也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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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还可以,供学习参考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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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品,发货速度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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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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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感觉挺可以的,看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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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正版的,适合本科生和初学民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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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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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赖京东,帮朋友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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