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1.专业的作者:
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持续20余年编辑了享誉海内外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
2.强大的规模:
今年推出19本,含传统和新近的所有民商事、行政、刑事热点纠纷,这些案例是从全国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的近万件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3.独特的内容:
不再有繁杂的案情,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问题。
不再有冗长的分析,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裁判思路方法。
内容简介
《中国法院2015年度案例·道路交通纠纷》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从各地2014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全面涵盖该领域常见纠纷内容。案情凝练,并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可读性、适用性强,能帮助读者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为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必备参考书。
作者简介
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持续20年编辑了享誉海内外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
目录
一、交通事故中的主体问题
1.“二次碰撞”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认定
——金宝才、焦小妹诉王飞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2.三车相撞,责任如何分担
——邵彩姬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3.交通事故中肇事车辆负同等责任,其中一车辆逃逸,另一车辆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叶波、杨娟诉张俭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4.两车相撞损害第三人利益时责任之划分
——刘国文诉国投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5.道路交通事故共同侵权行为中的责任划分方式
——靳珍等诉鲁山县公路管理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追偿权案
6.出借人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罗山诉汪林海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7.车辆管理人对借用人使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过错责任认定
——吴连怀诉南通依尔漫服饰有限公司、姜荣慕追偿权案
8.双方机动车均未购买交强险的赔偿责任
——宋正旭诉宋秀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9.事故车辆未购买交强险,具有重大过失的雇员是否要对交强险赔偿部分负连带责任
——李中意诉宁跃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10.如何认定雇主和车主的赔偿责任
——张海根诉宋混良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11.公路上堆石造成交通事故,养路段与路政局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胡某某等诉辽宁省辽阳市公路路政管理局灯塔分局等公路管理段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案
12.道路遗撒物致人损害情形下道路管理者的主体责任
——李士成诉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13.好意同乘中搭乘人因交通事故致损的责任承担
——张爱敏诉熊建锋人身损害赔偿案
14.交通事故中好意施惠行为的认定与责任承担
——谭开福诉李定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15.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情形下单位的责任认定
——宋宗海诉刘鹏程、高青县永峰商贸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16.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案外人非故意原因移动车辆的,能否成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主体
——袁碧华、白仕贵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17.受害人主张因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管理不善的过错导致其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失的如何追索赔偿
——周睿诉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湘潭管理处服务合同案
18.司机酒后驾驶雇主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
——乔青松、闫玉良诉林菲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19.事故发生后终止挂靠关系的不影响连带责任的认定
——余叶飞诉北京云旭盛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20.违规设立交通标志是否需对交通事故受害方承担赔偿责任
——郑如芝等诉杨小军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21.为避让烟花逆行后发生交通事故,烟花燃放者是否担责
——冯亚财等诉侯鹏龙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22.军人持军队驾驶证驾驶民用车辆是否属于无证驾驶行为
——郭彤诉李远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人身损害赔偿
23.人身损害赔偿中误工费是否应包括奖金和年终奖
——张南诉赵友欣、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24.是否应对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赔偿误工费
——魏凯诉李维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左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25.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如何确定被扶养人的范围及其受偿生活费认定
——邹迎春等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伍家支公司等交通事故责任案
26.进城务工农民在户籍地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适用
——何建康、高安秀诉甘飞、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27.二次伤残鉴定下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及误工费的计算
——张复友诉马玉录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28.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侵权人垫付费用如何处理
——张会英诉顾晨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大兴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29.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主张权利前,其新增被抚养人之生活费的赔偿问题
——孙亮亮诉吴成业、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30.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致残,后于诉讼期间死亡,残疾赔偿金应如何认定
——刘长梅等诉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刘万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31.受害人能否同时主张残疾赔偿金与整容费
——罗共有诉徐孟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32.动物侵权与交通事故竞合时的责任认定
——刘才龙等诉魏后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33.多名被扶养人生活费年赔偿累计总额之上限问题
——陈晓东诉陈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34.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人已获伤残赔偿金后又进行二次手术且发生实际误工费的,可主张该误工费
——陈青诉徐静、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二)财产损害赔偿
35.商品车的降价损失是否在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范围内
——长春市亚奇物流有限公司诉朱光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案
36.出租车司机的承包金和误工费,交强险赔不赔
——董京生诉白云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37.交通事故发生后,二次修理车辆时修理标准的确定
——刘金昌诉贺春鹏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38.车辆贬值损失不应当由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
——关丽芳诉卢俊岭、北京盛杰凯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39.司机被甩出车外后被本车轧死应否认定为“第三人”
——王园园等诉王红军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40.投保人不是“车上人员”时,应否属于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第三者”范围
——张冠林诉张明霞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41.同属一个车主的两辆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属于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
——王希望诉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42.受害人伤残与交通事故间存在“临界型”因果关系,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是否应当考虑外伤参与度
——屈克俭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宜昌移安实业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43.肇事车辆制动性能检验不合格是否构成保险公司“免责”事由
——耿庆国等诉马永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44.驾驶员在实习期间持证驾驶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未对免责条款作特别提示,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格尔木长城出租车有限公司诉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保险合同案
45.驾校学员在驾校场地内练车撞人,保险公司的责任承担
——胡书婷诉纪涛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46.推定全损,受害人能否主张车辆购车税损失
——孙成本诉万永胜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47.主车与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北京北方创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诉北京联发货运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48.未成年人受伤害的交通事故案件中,休学(补课费)损失应当予以考虑
——张某某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昌平支公司、刘明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49.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修车期间的承包金及车辆停运损失的赔偿问题
——李红杰诉孙婧、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50.保险公司能否因肇事司机酒驾或逃逸而免责
——杨佳伟等诉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51.行人与车辆驾驶人均无责任的意外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如何承担交强险赔偿责任
——张兴全诉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支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宏鹏伟业工贸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程序
52.当事人达成的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的效力认定
——杨太昌诉王鹏青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53.同单位职工在履行职务时致伤对方,获工伤赔偿后不能再提起侵权之诉
——刘连友诉邬清、马焕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54.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否可以反悔
——吴殿林诉陈福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55.交通事故发生后,已履行的显失公平的和解协议能否撤销
——赵飞诉赵宝芹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56.事故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伤者能否再向保险公司主张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刘国诉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交通事故责任案
57.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中农村居民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项目的证明标准
——齐永天等诉芦富芳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58.视频资料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如何认定、甄别和运用
——马怀六诉李顺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59.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的诉讼时效问题
——杨振峰诉北京天昊快递有限公司交通事故责任案
60.因自身过错拖延诉讼时,残疾赔偿金的适用标准
——袁金锁诉孙健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61.特种作业车辆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是否应当认定为交通事故
——李计全诉邹玉彬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62.停放路边的货车爆胎致人损害案件之性质及赔偿问题
——薛继永诉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前言/序言
序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是国家法官学院于2012年开始编辑出版的一套大型案例丛书,之后每年初定期出版,由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具体承担编辑工作。此前,该中心坚持20余年不辍连续编辑出版了《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近80卷,分中文版和英文版在海内外发行,颇有口碑,享有赞誉。现在该中心又编辑出版《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该丛书2012—2014年已连续出版3套,一直受到读者的广泛好评,并迅速售罄。为响应读者需求,2014年度新增3个分册:金融纠纷、行政纠纷、刑事案例。现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及时编撰推出《中国法院2015年度案例》系列,并将刑事案例调整为刑法总则案例、刑法分则案例2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对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审判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特别强调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法律实施的核心在于法律的统一适用。《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出版的价值追求,即是公开精品案例,研究案例所体现的裁判方法和理念,为司法统一贡献力量。
总的说来,当前市面的案例丛书大多“不好读”,存在篇幅长、无效信息多、案例情节杂、缺乏深加工等不足。《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试图把案例书籍变得“好读有用”,故在编辑中坚持以下方法:一是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控制案例篇幅,每个案例基本在3000字以内;二是突出争议焦点,剔除无效信息,尽可能在有限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有效、有益的信息;三是注重对案件裁判文书的再加工,大多数案例由案件的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高度提炼、总结案例的指导价值。
同时,本丛书还有以下特色:一是信息量大。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每年从全国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的典型案例超过10000件,《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可提供给读者新近发生的全国各地的代表性案例。二是方便检索。为节约读者选取案例的时间,丛书分卷细化,每卷下还将案例分类编排,每个案例用一句话概括焦点问题作为主标题,让读者一目了然,迅速找到需要的案例。
总之,编辑《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就是为了让案例类书籍简便、易用,这既是本丛书的特点,也是编辑出版这套丛书的理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始终坚持全力支持《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的出版,给了作者和编辑们巨大的鼓励。我们在此谨表谢忱,并希望通过共同努力,逐步完善,做得更好,真正探索出一条编辑案例书籍的新路,更好地服务于学习、研究法律的读者,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国家的法治建设。
本丛书既可作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实务工作人员办案权威参考和培训推荐教程,也是社会大众学法用法的最佳指导,亦是教学科研机构案例研究配备精品。当然,案例作者和编辑在编写过程中也不能一步到位实现最初的编写愿望,可能会存在各种不足,甚至错误,欢迎读者批评指正,我们愿听取建议,并不断改进。
法院裁判文书的精妙析解与前沿探索:2015年度精选案例的深度透视 本书聚焦于2015年度中国法院在审判实践中涌现出的,具有典型意义和前沿指导价值的精选案例,旨在为法律专业人士、法学研究者以及关注司法动态的社会公众提供一个全面、深入的观察窗口。本书的选编标准严格遵循了裁判文书的示范性、争议性、创新性以及对法理适用的精确性。 全书按照司法审判的逻辑脉络,划分为若干核心板块,每一板块都收录了经过精心筛选和提炼的年度典型案例,并附以详尽的裁判理由、法律适用分析及潜在的实务影响评估。本书内容完全不涉及任何关于道路交通纠纷的案件类型。 --- 第一部分:民事主体权利义务与合同关系重构 本部分重点剖析了2015年民事审判领域中,关于主体资格认定、意思表示瑕疵以及合同效力认定等方面的最新司法倾向。 一、 意思表示的真实性与可撤销性研究: 收录了多起涉及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合同案件。例如,一宗涉及高科技知识产权转让的案例,法院如何平衡合同订立时的商业风险与事后显现的价值落差,对于理解《合同法》第54条的适用边界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书中详细分析了法院在认定“重大误解”时,对当事人专业背景、信息获取能力以及交易审慎义务的考量标准。此外,对乘人之危和欺诈情形下,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与证据要求的论述,体现了司法实践对合同自由与公平原则的精细调和。 二、 无名合同与新型法律关系的构建: 面对经济活动的快速迭代,传统合同法体系面临挑战。本部分精选了多起涉及互联网金融借贷、虚拟财产继承以及平台经济中服务提供者与用户之间的责任界定的案件。其中,关于“数据所有权”的界定及其引发的侵权责任,是本书的亮点之一。法院在缺乏明确成文法规定的情况下,如何运用合同解释学和社会公理来填补法律空白,构建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判规则,为新兴商业模式的司法规制提供了模板。 三、 物权法定原则下的财产权益保护: 重点关注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复杂化处理,以及动产担保物权的公示与对抗要件。特别分析了几起涉及“售后回租”模式中,物权变动时间点认定与破产隔离的冲突案例。裁判文书对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顺位进行了细致排序,明确了在多重债权并存时,对登记效力的绝对化追求与对交易安全的相对保护之间的平衡点。 --- 第二部分:公司治理、股权争议与商业责任认定 本部分深入探讨了2015年公司法领域最具争议性的裁判焦点,特别是内部治理结构失衡与股东派生诉讼的前沿运用。 一、 股东知情权与公司资产混同的认定: 收录了数起涉及控股股东滥用管理权、挪用公司资金的案件。法院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条件进行了严格限定,强调必须证明股东的个人债务与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之间存在直接且故意的混同,而非简单地证明经营不善。对于中小股东的知情查阅权,裁判意见强调了查阅目的的合法性与必要性,避免权利滥用。 二、 董监高责任追究与勤勉义务的界限: 本部分精选了涉及高管失职引发重大决策失误的案件。法院对董事的“商业判断规则”的引用进行了深入阐释,界定了何种程度的疏忽构成违反勤勉义务,以及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应如何评估高管决策的合理性。特别分析了独立董事在特定关联交易中的注意义务标准。 三、 股权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与退出机制: 重点分析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意向的公示方式及其法律效力。涉及股东会决议效力瑕疵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待定的复杂情形。裁判文书对于“公司僵局”下,法院强制解散公司的情形及其前置条件,提供了详尽的司法指导。 --- 第三部分:知识产权的保护前沿与司法认定标准 本部分集中展示了2015年知识产权领域,特别是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商业标识保护方面的新进展。 一、 著作权侵权中的“实质性相似”判定标准: 精选了多起涉及口述作品改编权与技术文档复制的案例。法院在判定“实质性相似”时,不仅考察了表达形式的表面特征,更深入分析了思想内容的“可专利范围”与“表达性”的界限。对于“合理使用”的抗辩,裁判理由细致区分了非营利性研究与商业性传播之间的界限。 二、 商标侵权中的“混淆可能性”与“淡化保护”: 本部分深入探讨了驰名商标在不同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的跨界保护力度。精选案例清晰界定了“显著性”的认定标准,并分析了恶意抢注行为的认定要素。特别是对于电商平台上链接销售行为的间接侵权责任划分,提供了明确的判断框架。 三、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证据效力: 聚焦于专利权权属争议与无效宣告程序的交叉适用。法院在审查现有技术抗辩时,对时间点前文献的证据链完整性要求,以及对实验数据的重复验证标准,进行了严格的阐释。 --- 第四部分:行政诉讼中的信赖保护与职权法定原则 本部分关注行政法领域,特别是地方政府行为的司法审查,以及行政裁量权的合理边界。 一、 行政许可撤销的“信赖利益”补偿: 收录了数起因政策变动或信息变更导致行政机关撤销先前许可的案件。裁判观点明确了行政机关在撤销行为中,必须对相对人的“信赖利益”进行充分评估和补偿,并区分了可撤销许可与应予撤销许可的法定情形,强调了程序正义的重要性。 二、 行政强制执行中的比例原则适用: 本部分分析了行政机关在实施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时,如何恪守“必要性”和“比例性”原则。重点案例展示了法院如何审查行政强制措施与所要达成的行政目的之间的合理关联性,以及对公民财产权益的最小侵害路径。 三、 环境保护责任追究的行政责任延伸: 涉及企业因环境污染引发的行政处罚与民事连带责任。裁判文书体现了司法实践对“污染者付费”原则的严格贯彻,并对地方性环保规定的合法性审查进行了探讨。 --- 本书力求通过对2015年度司法实践的精微扫描,展现中国法院在面对复杂社会经济矛盾时,如何运用既有法律原则进行创造性、审慎的裁判,为未来司法规则的演进提供扎实的实证基础。全书的分析均基于对原始裁判文书的精准重构与深度解读,旨在提供最贴近一线审判实务的智慧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