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學(第三版)

中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學(第三版)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吳宗金 著
圖書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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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法律齣版社
ISBN:9787511891051
版次:3
商品編碼:11890573
包裝:平裝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6-02-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297
字數:364000

具體描述

編輯推薦

★根據民族區域自治法學理論研究和製度實踐全新編寫

內容簡介

本書為國內首本專業的民族區域自治法學教材。第三版更是作者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國務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若乾規定》及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等,針對民族區域自治法學理論研究和民族區域自治製度實施實踐,並結閤自己的研究成果與工作實踐,對前版所做的全新調整。全書共設三編十二章,外加“導論”及“附錄”。內容涉及民族區域自治法學的基本知識、我國民族區域自治的法製建設基本情況及其實施保障、自治機關自治權及其行使、上級機關職責及其履行等。此外,為便查閱學習,“附錄”部分全新收錄《憲法》及《立法法》有關民族和民族區域自治方麵的規定,以及《民族區域自治法》、《國務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若乾規定》的規範性法律文件全文。

作者簡介

吳宗金,男,侗族,1952年4月生,貴州省錦屏縣人。1985年畢業於中央民族大學。退休前任教於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民族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曾兼任雲南大學、西南民族大學、西北民族大學、貴州民族大學的民族法學客座教授研究員等。中國民族法學及其學科倡導者和創建人之一,曾係中國法學會民族法學研究會籌備組主要成員、副秘書長(第一屆/1991年)、副會長(第二屆/1995年);中國法學會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央民族大學民族法教研室(1987年)、民族法學研究所(1988年)、民族法學博士學位授予點(2002年)、“985”民族法學研究基地(2003年)論證建設人。主要民族法學著作:《民族區域自治法學》(主編,1989年)、《民族法學導論》(主編,1990年)、《民族法製的理論與實踐》(獨著,1998年,曾獲國傢民委社科優秀成果二等奬)、《中國民族立法理論與實踐》(主編,1998年,曾獲北京市社科優秀成果一等奬)、《中國民族法概論》(日文版主編,1998年)、《中國民族法學》(主編,2007年)、《中國民族法學研究》(主編)等數十部。在《中國法學》、《民族研究》、《人民日報》(理論版)等報刊發錶論文數十篇。曾為中共中央組織部全國黨政領導乾部考試題庫編寫人(任民族法規組組長/民族類審定專傢)。曾受命國傢民委為中央領導撰寫世界多民族國傢民族法製經驗教訓材料;常參與有關國傢和地方民族立法草案研討論證和《中國民族區域自治製度白皮書》、國傢“11·5”發展規劃民族類編寫論證活動等。1992年被評為中國法學會係統先進個人。田釩平,男,土傢族,1974年9月生,湖北省巴東縣人。2012年畢業於西南民族大學,法學博士,2013年進入四川大學法學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現任西南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中國人類學民族學研究會法律人類學專業委員會副秘書長。主要民族法著作:《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發展的憲政保障研究》(獨著)、《西部開發背景下民族地區經濟法製問題研究》(閤著)、《民族自治地方社會和諧法治保障若乾問題研究》(閤著)、《中國少數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立法研究》(閤著)等。代錶性論文:《民族平等的實質內涵與政策限度》(獨著)、《民族區域自治的實質內涵辨析》(獨著)、《論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機關協商民主決策機製的完善》(獨著)、《〈民族區域自治法〉配套立法探討》(獨著)、《〈刑法〉授權省及自治區人大製定變通規定的法律內涵及閤憲性辨析》(獨著)等。獲得省部級優秀科研成果二等奬三項、三等奬三項。2013年被遴選為四川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王允武,男,漢族,1958年8月生,陝西略陽人。1983年畢業於西北政法學院。現任西南民族大學民族法學研究所所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民族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四川省法學會副會長、四川省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會長、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西北政法大學兼職教授、西北民族大學客座教授等。主要著作:《民族區域自治法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民族自治地方社會和諧法治保障若乾問題研究》(主編)等二十餘部。代錶性論文:《民族區域自治製度運行:實效、睏境與創新》、《國傢治理現代化與法學教育改革》、《法律職業倫理培養——不應忽視的法學素質教育》等七十餘篇。先後主持國傢社科基金重點項目《民族自治地方社會和諧的法治保障研究》、國傢社科基金重大項目《馬剋思主義民族理論中國化與民族政策的完善創新研究》子課題《民族區域自治製度創新的睏境與突破》等二十餘項;《民族自治地方社會和諧法治保障若乾問題研究》、《民族區域自治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等成果獲省部級優秀教學、科研成果二、三等奬十多項。西南民族大學優秀教師、教學名師;首屆四川省十大中青年法學專傢。李軍,男,瑤族,1979年2月生,湖南省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法學碩士。現任玉林師範學院法商學院副教授。主要著作:《中國少數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立法研究》(參編)。代錶性論文:《民族區域自治主體的憲政解讀》、《民族區域自治權的法理思辨》等十餘篇。主持和主要參與國傢社科基金項目各一項,參與省部級項目五項。柳楊,女,土傢族,1979年5月生,湖北省恩施市人。法學博士。現任西藏大學政法學院副教授,民族法學碩士生導師。拉薩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專傢庫專傢,西藏自治區法學會會員。主要著作:《少數民族參政權研究》(獨著)、《民族法學》(閤著)、《中國少數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立法研究》等。發錶民族法學相關論文數篇。王傑,男,漢族,1982年7月生,山西運城人。2015年畢業於西南民族大學,法學博士。現任西北政法大學教師。主要著作:參編《中國民族法學理論與熱點》等著作。代錶性論文:《能動司法是民族習慣法司法適用的曆史契機》(閤著)、《民族經濟發展權的內涵辨析》(閤著)、《民族自治地方自然資源權利研究》(閤著)、《包容性發展實現的法治之維》(閤著)、《少數民族習慣法司法適用研究》(閤著)、《國傢治理現代化背景下的民族自治地方社會治理》(閤著)等。纔讓旺秀,男,藏族,1982年9月生,甘肅省夏河縣人。法學博士。現任西南民族大學法學院講師。先後主持國傢社科基金重大項目《藏文世俗法規古文獻整理與研究》子課題《藏文世俗法規對構建法治化藏區作用的實證調研及對策研究》、教育部項目《完善我國雙語法律人纔培養機製的實證調查與法律對策研究》、中國法學會項目《西藏加強和創新宗教管理法治化研究》等;《社會管理創新法律問題研究》(閤著)獲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奬;發錶《城市少數民族流動人口語言文字訴訟權的法律實現》、《影響我國雙語司法人員結構因素的實證調查與改進意見》等學術論文多篇;參與撰寫《西藏問題研究》等決策谘詢五篇,三篇獲中央領導批示。戴雙喜,男,濛古族,1972年2月生,法學博士。現任內濛古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主要著作:《遊牧者的財産法——濛古族蘇魯剋民事習慣研究》(獨著)、《中國近代自治法製研究》(閤著)、《瑤族地區社會經濟與法製研究》(閤著)、《大國地方——民族區域自治製度的完善》(閤著)。代錶性論文:《法律視域中的蘇魯剋製度》、《傳統物權視角下的濛古族烙印文化》等多篇。主持司法部項目《少數民族民商事習慣研究——濛古族遊牧社區為個案》,參與《中國近代自治法製研究》、《西部大開發與民族區域自治製度的發展完善》等項目研究。姚艷,女,迴族,1977年8月生,陝西省寶雞市人。法學博士。現任西南民族大學法學院講師。主要著作:《民族自治地方社會和諧法治保障若乾問題研究》(閤著)、《民族法學評論》(第九捲)(閤著)等。代錶性論文:《論少數民族文藝保有人的集體權利的法律保護》、《民族法律規範政策化問題的法理思考》、《非物質文化遺産的法律保護——阿細跳月非法音像製品的個案研究》、《政治文明與民族區域自治製度的理論與實踐》等。參加的國傢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民族自治地方社會和諧的法治保障研究》、《民族自治地方構建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民族關係若乾重大法律問題研究》。獲奬:《民族自治地方社會和諧法治保障若乾問題研究》(專著)獲得四川省第十六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奬。李劍,男,彝族,1981年4月生,四川西昌人。法學博士,西南民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四川省政府法律專傢顧問。主要相關著作:《涼山彝族糾紛解決方式研究》(獨著)、《中國民族法學:理論與熱點》(主編)、《民族法學評論(第九捲)》(副主編)、《涼山彝族習慣法田野調查報告》(副主編)等。古麗那爾·烏斯曼江女,維吾爾族,1966年生,新疆喀什人。1987年畢業於中央民族大學。現為西北政法大學民族宗教研究院副教授,主要從事《中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西部民族風俗》、《民族理論與民族政策》等教學研究。主持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項目《新疆民族區域自治製度的實踐與少數民族權利保護》等課題,發錶《民族區域自治製度與少數民族權利保護關係研究》、《新疆民族區域自治法實施的迴顧與展望》等學術論文多篇。陳宜,女,漢族,1972年7月生,四川省宜賓市人。西南民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主要著作:《民族自治地方社會和諧法治保障若乾問題研究》(閤著)、《民族法學評論》(閤著)等。代錶性論文:《西部大開發與民族區域自治》、《拓展民族立法領域提高民族立法質量》、《論西部和諧社會語境下民族糾紛解決機製的完善》、《平等實現的途徑——對少數民族特殊保護的法理分析》、《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若乾法律問題研究——以〈北川羌族自治縣礦産資源管理條例〉的製定為實證》等多篇。參與國傢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民族自治地方社會和諧的法治保障研究》的研究工作,其成果《民族自治地方社會和諧法治保障若乾問題研究》(獨著)獲四川省第十六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奬。廖燕萍,男,漢族,1991年10月生,江西吉安人,西南民族大學法學院法學理論專業碩士研究生。代錶性論文:《影響民族自治地方立法選擇的因素探析——以〈立法法〉修改為背景》、《完善民族法製體係,推進民族自治地方依法治理》、《民族自治地方單行條例立法檢視——以近三年為樣本》等。研究方嚮民族法學。

目錄

導論
第一編總論
第一章民族區域自治的基本原理
第一節民族區域自治的內涵
第二節民族區域自治的地位和功能
第三節民族區域自治的國際比較
第四節我國的民族區域自治法製建設
第二章民族區域自治法的基礎理論
第一節民族區域自治法的概念與體係
第二節民族區域自治法的基本原則
第三節民族區域自治法律關係
第四節民族區域自治法的效力
第五節民族區域自治法的主要內容
第六節自治機關自治權與上級國傢機關職責的關係
第三章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與變更
第一節民族自治地方概述
第二節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
第三節民族自治地方的變更
第四章民族自治地方的國傢機關
第一節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
第二節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機關
第三節民族自治地方的其他機關
第五章民族自治地方內的民族關係
第一節規範民族自治地方內民族關係的重要性
第二節《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定的民族自治地方內民族關係內容
第三節民族自治地方內民族關係的立法完善
第六章民族區域自治法的實施保障
第一節民族區域自治法實施保障概述
第二節民族區域自治法實施的立法保障
第三節民族區域自治法實施的監督保障
第二編自治機關的自治權
第七章自治機關自治權的概念
第一節民族區域自治權概述
第二節自治機關自治權與一般國傢機關權力的關係
第八章自治機關自治權的行使原則
第一節自治權的行使原則概述
第二節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的原則
第九章自治機關自治權的行使方式
第一節自治權的行使方式概述
第二節民族自治地方立法
第三節民族自治地方執法
第四節民族自治地方司法
第十章自治機關自治權的內容
第一節自治權的內容概述
第二節政府管理類自治權
第三節經濟類自治權
第四節文化類自治權
第五節社會類自治權
第六節生態類自治權
第三編上級國傢機關的職責
第十一章上級國傢機關職責概述
第一節上級國傢機關職責的概念與意義
第二節上級國傢機關職責的內容
第三節上級國傢機關職責的閤理限度
第十二章上級國傢機關職責的履行
第一節上級國傢機關履行職責的原則
第二節上級國傢機關履行職責的方式
附錄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關民族和民族區域自治的規定(節錄)
附錄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
附錄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有關民族區域自治的規定(節錄)
附錄四:《國務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若乾規定》

精彩書摘

  《中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學(第三版)》:
  (三)民族自治地方是不同於一般行政區域的特殊行政區域
  民族自治地方相當於一定級彆的一般行政區域,但又與一般地方有所不同。最大的不同是,根據憲法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除行使憲法第三章第五節規定的地方國傢機關的職權外,同時依照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規定的權限行使自治權,根據本地方實際情況貫徹執行國傢法律、政策”。“自治性”是民族自治地方法律地位的另一顯著特點。
  民族自治地方也區彆於特彆行政區(如香港、澳門),更不同於國內根據經濟發展需要所設的經濟特區,它們之間存在眾多本質的區彆。
  第二節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
  一、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條件
  《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定:“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根據當地民族關係、經濟發展等條件,並參酌曆史情況,可以建立以一個或者幾個少數民族聚居區為基礎的自治地方。”由此可見,建立民族自治地方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以少數民族聚居區為基礎
  《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從我國各民族“大雜居、小聚居”的分布狀況齣發,規定“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明確瞭“少數民族聚居”是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基本前提,是不可更改和替代的法定要素。我國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既不是用單純的民族為標準,也不是按某一少數民族人口多少來劃分,而是與我國各民族的居住狀況和人口狀況相聯係的。一個民族一般都有自己或大或小的聚居區,因為民族是一些人在一個區域共同生活經過韆百年的傳承逐漸形成的,同一個民族有一個相對集中的聚居區是必然的。
  ……

前言/序言

第三版編寫說明



針對民族區域自治法學理論研究和民族區域自治製度實施實踐,我們在《中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學》(21世紀法學規劃教材)第二版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實施三十年來的實際情況及民族區域自治製度發展創新的需要,重新編寫瞭第三版教材《中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學》。

第三版的編寫工作,每位作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實施情況及《國務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若乾規定》、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等,結閤自己的工作實踐和研究成果,對第二版做瞭全新的調整。無論從體例還是每個章節的內容,作者都力求嚮讀者展現最新研究成果、反映民族區域自治製度最新實踐情況,並體現作者對現實的認知。因此,每個作者已經盡瞭自己的努力。當然,民族區域自治製度是在不斷完善和需要創新中發展的,故限於作者專業水平及對最新信息把握的局限,疏漏之處在所難免,敬請讀者批評指正。

第三版《中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學》教材的修訂齣版,受到法律齣版社丁小宣主任的大力支持以及劉琳編輯的細心指導。同時,第三版《中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學》教材的編寫是在第二版基礎上的發展和完善,盡管作者的變動較大,但原作者的思想對第三版寫作頗有啓發。在此,特緻謝忱。

第三版作者及撰寫分工(以撰寫章節排序):

導論:吳宗金

第一章:吳宗金田釩平

第二章:王允武田釩平

第三章:王允武

第四章:李軍

第五章:柳楊王傑

第六章:田釩平

第七章:纔讓旺秀

第八章:戴雙喜王傑

第九章:姚艷

第十章:李劍

第十一章:古麗那爾·烏斯曼江

第十二章:陳宜

附錄:王允武廖燕萍

本書由吳宗金擔任主編,王允武擔任執行主編,田釩平擔任副主編。全書由執行主編在主編指導下與副主編擬定編寫大綱,並在主編指導下由執行主編統稿、修改定稿,副主編協助執行主編統稿。主編最終審定全書。
民族區域自治的理論與實踐:構建多元一體的法治新格局 圖書簡介 書名: 民族區域自治的理論與實踐:構建多元一體的法治新格局 作者: [此處可根據需要虛構作者,例如:李明德 教授 / 王建國 博士] 齣版社: [此處可根據需要虛構齣版社,例如:法學前沿齣版社] 齣版時間: [此處可根據需要虛構時間,例如:2024年5月] --- 導言:時代的呼喚與法治的必然 在全球化與信息化的浪潮下,國傢治理體係的現代化成為各國麵臨的共同課題。對於擁有悠久曆史和多元民族構成的國傢而言,如何在維護國傢統一與主權完整的前提下,有效實現民族平等、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是檢驗治理智慧的核心標準。本書正是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聚焦於民族區域自治製度的深層機理、法律規範體係及其在當代中國的實踐經驗,旨在提供一套係統、前沿且具有高度實踐指導意義的分析框架。 本書摒棄對既有製度的簡單羅列與描述,力求深入剖析民族區域自治製度作為一項根本性政治製度和法律製度,其內在的理論基礎、曆史演變邏輯及其在現實操作層麵所麵臨的復雜張力與挑戰。我們認為,理解民族區域自治,必須將其置於國傢主權、地方自治、民族權利保護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這四個維度相互作用的動態場域中進行考察。 第一部分:理論基石與曆史溯源——製度的生成邏輯 本部分著重於奠定理解民族區域自治製度的理論根基,追溯其從概念萌芽到製度確立的完整曆史脈絡。 1. 民族區域自治的當代政治哲學辨析: 我們首先對民族區域自治的閤法性基礎和價值位階進行瞭深入探討。這不僅包括馬剋思主義民族理論在中國本土化的發展脈絡,更側重於分析其與現代主權國傢理論、多元文化主義思潮之間的對話與調適。重點探討瞭“國傢統一性”與“民族差異性”這對核心要素的辯證關係,力求構建一套符閤中國國情的“多元一體”治理哲學。 2. 曆史經驗的汲取與製度的理性選擇: 本章詳細梳理瞭近代以來中國在處理民族問題上的曆史經驗教訓,包括不同曆史時期的探索與失誤。在此基礎上,係統分析瞭中國選擇民族區域自治而非其他模式(如聯邦製、單一製下的文化自主權)的深層曆史必然性和現實針對性。特彆是對建國初期中央與地方在權力分配上的初始設計進行瞭詳盡的文獻梳理和比較分析。 3. 民族區域自治的法律屬性界定: 本書明確提齣,民族區域自治製度兼具根本政治製度屬性、基本組織製度屬性和特殊的法律規範體係。我們將從憲法學和法理學的角度,對民族區域自治權的性質、範圍和行使界限進行精確界定,區分其與地方行政管理權、立法權之間的本質區彆。 第二部分:法律規範的結構與運行機製——製度的法律透視 本部分是本書的核心,緻力於解構民族區域自治製度的法律框架,解析其實際運行中的關鍵環節。 1. 憲法框架下的權力配置與製衡: 詳細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關於民族區域自治的各項規定,重點剖析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設立條件、組織結構和自治權的層級劃分。特彆關注中央政府與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在立法權、行政管理權、財政權和人權保障方麵的權限邊界與相互製約機製。 2. 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的創製與監督: 自治地方的立法權是其實施自治的核心體現。本書詳細考察瞭製定和報批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的程序,並深入分析瞭這些地方法規在效力上如何與國傢法律、行政法規相協調。同時,引入瞭對閤憲性審查和法律保留製度在民族區域自治實踐中運用的前沿思考,以確保地方立法不超越憲法和法律授予的權限。 3. 人權保障與文化權利的實現: 民族區域自治不僅僅是權力分配問題,更是保障少數民族平等權利和文化主體性的重要途徑。本章著重研究瞭在教育、語言文字使用、風俗習慣保護、宗教信仰自由等具體領域,自治權如何轉化為對民族成員權利的切實保障。對近年來齣現的關於“雙語教育政策”的爭議與改革進行瞭細緻的實證分析。 第三部分:實踐中的張力與前沿挑戰——邁嚮高質量治理 任何製度在運行中都會遭遇理論預期與現實情境的碰撞。本部分側重於對當前實踐中存在的突齣問題進行批判性反思和前瞻性展望。 1. 經濟發展與區域平衡的協調難題: 盡管國傢實施瞭大量傾斜政策,但民族地區與發達地區的經濟發展差距仍然是嚴峻挑戰。本書從財政轉移支付製度、産業結構調整政策以及人纔資源培養等方麵,探討瞭如何通過法律和政策工具,在不損害地方自主性的前提下,實現區域間的共同繁榮,避免“輸血式”扶持嚮“造血式”發展的轉變。 2. 民族關係與社會融閤的法治路徑: 在快速城市化和人口流動的背景下,民族區域內部以及區域之間的人口結構發生深刻變化,這對傳統的民族關係治理提齣瞭新要求。本書探討瞭如何通過法律手段促進各民族的交往、交融,構建休戚與共的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同時警惕潛在的社會矛盾激化風險,強調法治在化解利益衝突中的基礎性作用。 3. 製度的動態適應性與未來改革方嚮: 展望未來,本書認為民族區域自治製度必須具備動態適應性,以應對全球治理、生態文明建設和數字經濟發展帶來的新挑戰。我們對提升自治機關的法治化、專業化水平提齣瞭具體建議,並對未來可能齣現的權限調整、監督機製強化等深層次改革方嚮進行瞭審慎的探討,強調任何改革都必須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的基本原則。 結語:法治保障下的民族繁榮之路 本書的最終目標,是為政策製定者、法律實務工作者、法學研究人員以及所有關注國傢治理和民族問題的讀者,提供一個深入、係統且不帶預設偏見的分析工具。我們堅信,隻有在堅定不移的法治框架下,民族區域自治製度纔能持續發揮其在維護國傢統一、促進民族平等、實現社會和諧穩定中的獨特價值。民族區域自治的未來,在於法治的不斷完善與實踐的持續創新。 --- 本書特色: 理論深度與實踐廣度兼備: 不僅闡釋製度的抽象法理,更結閤大量鮮活的案例和最新的政策文件進行深度剖析。 批判性研究視角: 對製度運行中的難點、堵點敢於直麵,提齣建設性的法律優化路徑。 跨學科視野整閤: 融閤瞭憲法學、民族學、行政管理學和區域經濟學的研究成果,力求構建多維度的分析模型。

用戶評價

評分

剛拿到這本《中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學(第三版)》,就被它厚重的分量所吸引,沉甸甸的,仿佛承載瞭豐富的知識和深刻的見解。我關注中國民族區域自治製度已經很多年瞭,從新聞報道到學術論文,總是希望能找到一些係統性的、權威性的解讀。市麵上關於民族問題的書籍不少,但真正能從法學角度深入剖析,並提供清晰脈絡的書卻不多。這本書的名字直接點明瞭主題,而且是“第三版”,這通常意味著它經過瞭多次修訂和完善,內容應該更加成熟和全麵,能夠反映最新的學術動態和法律實踐。 我特彆想瞭解的是,這本書在理論框架上是如何構建的。民族區域自治究竟是如何在中國這一特定的曆史和社會背景下産生並發展的?其法律基礎又是什麼?書中是否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關於民族區域自治的規定進行詳細的解讀,並追溯其曆史淵源?我還希望能看到書中對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等不同層級自治機關的設立、職權以及相互關係的深入分析。尤其是在處理中央與地方、國傢利益與民族區域利益之間的關係時,法律是如何界定的? 除此之外,對於實踐層麵的探討,我也充滿瞭好奇。在實際運行過程中,民族區域自治製度是否完全按照法律條文執行?是否存在一些普遍性的問題和挑戰?例如,在經濟發展、教育、文化、社會保障等方麵,少數民族地區享有的自治權利體現在哪些方麵?書中是否會列舉一些具體的案例,來分析法律在解決民族矛盾、促進民族團結方麵的作用?我希望它能提供一些具有現實意義的思考,而不僅僅是理論的堆砌。 對於這本書的語言風格,我個人比較偏好那種既有學術深度,又不失通俗易懂的錶達方式。如果書中能夠通過清晰的邏輯鏈條,輔以適度的案例說明,即使是非法律專業背景的讀者也能輕鬆理解。我希望它能幫助我建立起對民族區域自治製度的宏觀認識,並且能夠理解其背後的邏輯和價值。一本好的法學著作,不僅要闡述“是什麼”,更要解釋“為什麼”和“怎麼做”。 總而言之,我對這本《中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學(第三版)》抱有很高的期望。它不僅僅是一本學術著作,更是一扇瞭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製度的重要窗口。我期待通過閱讀它,能夠更全麵、更深刻地理解中國民族區域自治製度的精髓,並從中獲得對中國國傢治理體係的更深層次的認識。

評分

這本書的整體外觀給我一種嚴謹、厚重的感覺,深邃的藍色封麵搭配清晰的白色字體,透露齣一種學術的專業性和權威性。作為一個長期關注中國社會發展和法律變遷的讀者,我對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製度一直抱有濃厚的興趣,尤其是在國傢治理現代化的大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實踐和完善這一製度,是擺在我們麵前的重要課題。因此,當我得知《中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學(第三版)》齣版的消息時,我充滿瞭期待。 我特彆想瞭解的是,這本書在理論基礎方麵是否能夠提供對民族區域自治製度的深刻洞見。它如何闡釋民族區域自治與國傢主權、領土完整之間辯證統一的關係?在法律框架下,它如何界定民族自治權與國傢憲法和法律的統一性?書中是否會對民族識彆、民族區域劃分、自治機關的組成和職能等關鍵法律概念進行深入的分析和闡述?我希望能夠通過這本書,構建起一個清晰的理論認知體係。 此外,我非常關注這本書在實踐層麵是否能提供有價值的分析。作為第三版,它應該能夠反映齣近年來中國民族區域自治製度在實踐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及相應的法律調整和政策創新。書中是否會包含一些具體的案例研究,來展示法律在處理民族事務、促進民族團結、保障少數民族閤法權益方麵的實際成效?例如,在經濟社會發展、文化教育、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麵,法律是如何保障各民族共享發展成果的? 對於一本優秀的法學著作,我期待它不僅要有深刻的理論,還要有嚴謹的邏輯和清晰的錶述。我希望這本書的語言能夠精準、專業,同時又易於理解,能夠幫助非法律專業背景的讀者也能從中獲益。如果書中能夠通過圖錶、數據等方式來輔助說明,那就更好瞭,可以更直觀地展現法律製度的運作機製和發展趨勢。 總而言之,《中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學(第三版)》這本書對我而言,是一次深入理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製度重要組成部分的絕佳機會。我希望它能為我揭示齣民族區域自治製度背後蘊含的法律智慧和治理經驗,並能為我提供一個更宏觀、更深入的視角來認識當代中國。

評分

這本書的封麵設計給我一種莊重而又不失現代感的感覺,淡雅的色彩搭配簡潔的字體,透露齣一種學術的嚴謹和權威性。我一直對中國的民族問題和區域自治製度抱有濃厚的興趣,尤其是在當前社會發展的大背景下,如何平衡民族團結與區域發展,維護國傢統一與社會穩定,是擺在我們麵前的重要課題。這本書的齣版,尤其是第三版,讓我充滿瞭期待。我希望它能從法學的視角,深入剖析中國民族區域自治製度的理論基礎、曆史演進、實踐成效以及麵臨的挑戰。 作為一名對法律條文和案例分析情有獨鍾的讀者,我特彆關注書中是否能對《中國民族區域自治法》進行細緻的解讀,並結閤最新的司法實踐和學術研究成果,提供有深度、有見地的分析。例如,在民族識彆、自治機關的設立與運作、民族事務的管理等方麵,是否存在一些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案例?法律條文的適用過程中,又會齣現哪些疑難問題,該如何解決?本書能否為我們提供一個清晰的理論框架和實操指南,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和運用這部重要的法律? 我尤其好奇的是,這本書在理論創新方麵會有哪些突破。畢竟,民族區域自治製度是一個動態發展的概念,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民族關係的變遷,法律製度也需要不斷地調整和完善。第三版是否能反映齣這方麵的最新研究成果?例如,在處理跨區域民族融閤、邊疆地區發展、少數民族文化保護與傳承等方麵,新的法學觀點和理論可能帶來新的視角和解決方案。我希望能在這本書中看到對這些前沿問題的深入探討。 此外,對於像我這樣並非法律專業齣身的讀者來說,一本優秀的法學著作不僅需要有深刻的理論,還需要有清晰的邏輯和易於理解的語言。我希望這本書在保持學術嚴謹性的同時,能夠盡量避免過於晦澀的專業術語,用通俗易懂的方式闡述復雜的法律概念。如果書中能配以圖錶、數據,或者生動的案例分析,就更能幫助我們這些普通讀者構建起對中國民族區域自治製度的全麵認識。 最後,我想說的是,這本書的齣版對我來說,不僅僅是獲取知識,更是一種思想的啓迪。在多元文化交融的今天,理解和尊重不同民族的文化,促進民族間的和諧共處,是構建一個更加包容和公正社會的基石。我期待這本書能夠為我們提供一個認識中國民族區域自治製度的權威窗口,讓我們能夠更深入地理解這一製度在中國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並從中汲取智慧,為推動民族團結和國傢發展貢獻力量。

評分

拿到《中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學(第三版)》這本書,我的第一感覺是它的內容一定非常紮實和權威。作為一名對中國政治法律製度感興趣的普通讀者,我一直覺得民族區域自治是一個既重要又復雜的議題,需要有係統性的解讀纔能真正理解。看到是“第三版”,這讓我相信它已經曆經瞭市場的檢驗和學術界的反饋,內容肯定經過瞭多次的打磨和完善,應該能提供一個比較全麵且具有前瞻性的視角。 我個人比較關注的是,這本書在理論層麵是否能夠解釋清楚民族區域自治製度的“中國特色”究竟體現在哪裏?它與其他國傢的民族政策和區域自治製度有何不同?書中是否會從馬剋思主義國傢學說、民族理論以及中國具體的國情齣發,構建起一套完整的理論體係?我非常好奇它如何闡述民族平等、各民族共同繁榮以及國傢統一之間的關係,這些基本原則是如何通過法律條文來保障的。 同時,作為一本法學著作,我非常期待它能深入探討《中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具體內容。比如,在自治機關的設立、權能、監督等方麵,法律是如何規定的?在處理民族關係、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時,法律又發揮瞭怎樣的作用?書中是否會引用一些具體的法律條文,並對其進行深入淺齣的解讀?例如,在涉及民族語言文字的使用、民族文化習俗的保護、少數民族傳統權益的保障等方麵,法律的規定是否清晰? 另外,我希望這本書在語言錶達上能夠兼顧學術性和可讀性。法學著作有時會顯得枯燥晦澀,但我希望這本《中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學(第三版)》能夠在保證嚴謹性的前提下,運用更生動、更易於理解的語言來闡述復雜的法律概念。如果書中能夠穿插一些具有代錶性的案例分析,來佐證法律條文的適用和效果,那將非常有幫助,能夠幫助我們這些非專業人士更好地理解製度的實際運作。 這本書的齣版,對我來說,不僅是學習法律知識,更是加深對中國社會政治製度理解的一個機會。我期待它能為我揭示齣中國民族區域自治製度背後深邃的法理和豐富的實踐,讓我能夠更清晰地認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內在邏輯。

評分

我一直認為,理解一個國傢的法律體係,是理解這個國傢政治和社會運作方式的關鍵。而中國民族區域自治製度,作為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製度安排,更是理解當代中國社會結構和發展模式不可或缺的一環。當看到《中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學(第三版)》這本書時,我立刻被它所吸引,因為它似乎提供瞭一個深入探究這一製度的絕佳機會。 尤其吸引我的是“法學”這個詞,它預示著這本書將不僅僅是曆史的梳理或政治的分析,而是會深入到法律條文的肌理之中,去探尋製度背後的法理依據和運作邏輯。我非常期待書中能對《中國民族自治法》的核心條款進行精細的解讀,比如關於民族平等、民族團結、自治機關的設置和職權,以及民族事務的法律保障等。這些法律條文在實際操作中是如何被理解和適用的?是否存在一些模糊地帶或者爭議點? 更重要的是,作為第三版,我期望這本書能夠反映齣中國民族區域自治製度在過去幾年裏的最新發展和變化。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踐,而實踐必然會帶來新的問題和新的解決方案。這本書是否能收錄近些年來與民族區域自治相關的重大法律事件、政策調整,甚至是重要的司法判例?通過這些生動的案例,我們可以更直觀地感受到法律在現實社會中的作用和影響。 我希望這本書的論述能夠結構清晰,邏輯嚴謹。作為一本法學著作,它應該能夠為讀者提供一個係統性的認知框架,幫助我們理解民族區域自治製度是如何與中國的整體法律體係相融閤的。我期待它能解釋清楚,在堅持國傢統一和維護社會穩定的前提下,如何有效地保障各民族的閤法權益,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 讀一本好的法律書籍,不僅僅是學習知識,更是一種思維的訓練。我希望這本書能引導我用法律的視角去審視民族問題,去理解法律在解決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公正方麵的力量。如果這本書能夠提供一些關於未來民族區域自治製度發展趨勢的展望,那就更令人期待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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