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理學中的非認知主義》: 3.5為樂觀態度提供憑據的黑爾-斯馬特論證 我們已經看到,到目前為止,沒有什麼可以阻止非認知主義理論給齣這麼一套辦法,讓我們知道如何從復雜句組成部分的意義齣發,來確定復雜句的意義。但是我們也看到,直到1970年黑爾對吉奇和塞爾做齣迴應之時,還沒有任何非認知主義者認真嘗試過給齣這樣的辦法,相反,我們從艾耶爾那裏看到的是,很難設想這套辦法可能的樣子是什麼。因為不能實際提供這樣一套辦法,非認知主義理論和真值條件意義理論形成瞭鮮明對比——依照真值條件意義理論為確定復雜句意義而提供的辦法,我們很容易就能得到對這些復雜句語義屬性的預測,並且這些預測富有成效、準確閤適:比如,它們可以準確預測哪些句子和相關復雜句不一緻,以及相關復雜句會齣現在何種有效論證中。這樣,就齣現瞭一個重要問題:如果說有這麼一種可能性,即非認知主義者能夠提齣與真值條件意義理論相抗衡的辦法,獲得和後者一樣的工作成果,那麼我們該對這種可能性持多強的樂觀態度? 雖然黑爾自己並未就提供這種辦法做齣任何嚴肅工作(他所做的隻是告訴我們,為瞭解決弗雷格一吉奇問題,提供一套這樣的辦法就是一個非認知主義者所需做到的全部),但是他就我們為何該對這點保持樂觀給齣瞭自己的論證,這個論證是就此問題給齣的最清晰的論證之一。實際上,黑爾早在1952年就這樣做瞭,遠在吉奇或塞爾提齣他們各自版本的弗雷格一吉奇問題之前。(斯馬特J.J.C.Smart[1984]也提齣瞭一個與黑爾非常相似的論證,所以,我把這個論證稱為“黑爾一斯馬特”論證。)正如黑爾觀點的其他方麵一樣,他這種為樂觀態度提供憑據(license for optimism)的論證也建立在與祈使句的比較上。黑爾的主要發現是,正如陳述句包括簡單句和復雜句,祈使句也有簡單句和復雜句之分;這兩種祈使句之間存在著邏輯關係,且它們之間發生邏輯關係的方式和相應的簡單與復雜陳述句之間發生邏輯關係的方式非常相似。用黑爾最愛舉的例子來說,“把門關上”這個命令和“不要把門關上”這個命令互相矛盾。所以,正如在一個陳述句中添加“不/並非”一詞會使得新的句子與原句不一緻一樣,在一個祈使句中添加“不/並非”一詞似乎也能得到一個與原句不一緻的祈使句。 黑爾的意思還不止於此。可以用來構造復雜祈使句的語詞不隻“不/並非”一個。例如,“把門關上,把窗打開”也是個復雜祈使句。正如“馬剋斯關上瞭門,萊拉打開瞭窗”和“馬剋斯沒有關上門”“萊拉沒有打開窗”這兩個句子不一緻一樣,祈使句“把門關上,把窗打開”也和“不要把門關上”“不要把窗打開”這兩個句子不一緻。基於此類考慮,黑爾相信,既然祈使句顯然確實以這種方式工作,而且祈使句之間也確實存在這種邏輯關係,那麼就肯定有某種意義理論可以對此作齣說明——而這個理論也將同樣適用於道德語句。即,一方麵,這個理論不僅能給齣一種辦法,可以讓我們從復雜祈使句組成部分的意義齣發,確定這些復雜祈使句的意義,而且也能給齣一種辦法,可以讓我們從復雜道德語句組成部分的意義齣發,確定這些復雜道德語句的意義,另一方麵,這個理論不僅能預測和解釋祈使句之間的邏輯關係,而且也能解釋道德語句之間的相似邏輯關係。 從黑爾這種為樂觀態度提供憑據的論證齣發,我們可以期待總會有非認知主義者能提供某套辦法,使得我們可以解釋有關復雜道德語句意義的很多事實——即便我們尚不能確知那些辦法到底是什麼。然而,這種樂觀態度“許可證”的效力範圍究竟有多大?這一點還很不清楚。之所以這麼說,首要的原因是,陳述句和祈使句的結閤方式與道德語句和非道德語句的結閤方式似乎不全一樣。 ……
前言/序言
1968年,厄姆森(J.Q.Urmson)的《倫理學的情感理論》(The E-motive Theory of Ethics)齣版。他自稱在書中對情感理論抱以“嚮往而不信隨”的態度。彼時,非認知主義傳統在英語哲學界已興四十年之久,而對於厄姆森眼中非認知主義理論化的最初浪潮——情感主義(emotivist)觀點——所麵臨的一係列問題,這本書卻是唯一一本以全書篇幅對其進行批判性而又富於同情的討論的著作;而且,這種情形一直延續到今天。然而,厄姆森的書在很大程度上是那個時代和處境的産物。盡管書中一些最重要的論見——譬如,對情感主義觀點之間的差異、非認知主義觀點背後動機的大緻種類的討論,以及對最早的情感主義在最終意義上所麵臨的基本問題的探討——依然成立,但是其討論的其他部分如今就顯得有些脫節瞭,而且,他對於近四十年來學界所關注的主要話題或一筆帶過,或隻字不提:這些話題包括我們今天所理解的錶達主義(expressivism)的發展、圍繞真之緊縮論(deflationism about truth)而生的問題以及在處理弗雷格一吉奇問題中的各種進展。 然而,盡管近八十年來非認知主義在關於道德的哲學思考中居於中心地位,卻無有取厄氏之作而代之者。把各種非認知主義理論所引發的諸多話題、疑難匯集起來的現有論著,都是齣自某種特定理論的擁護者之手。而這可能帶來如下兩點不良後果:一是,這些論著會主要關心各個作者分彆提齣的特定版本的非認知主義:二是,有時候這些作者可能傾嚮於根據自己的錶述需要來組織非認知主義所麵臨的問題,從而阻礙我們清楚瞭解這些問題的全貌。 在我看來,當我們要將這些論著拿做教學之用時,以上兩種後果就會展現齣各自的重大缺陷。不單如此,當我們作為元倫理學研究者的共同體,需要就我們現今所處之境和所成之事達成和整閤一個共享的理解時,同樣的缺陷也會清晰地暴露齣來。這裏,“共享的理解”在起碼的意義上是指對不同觀點之相對成本、相對優勢的評估,在理想意義上則指對尚待完成的工作的更清楚認識。 我在寫這本書時抱著一個顯然太過雄心勃勃的希望:希望這本書可以同時服務於教學和整閤這兩個目的。它會是一個有主見的、批判性的對該領域研究的導引,但大體上會對各種非認知主義理論抱以同情態度。我希望它對每個人——從未窺門徑者,到專業研究者——都有用處。若它未能在人盡贊同的意義上整閤該領域的研究,我願它至少能為這種整閤的可能樣態提供一幅清楚而連貫的圖景。這樣,它或可提供一種背景性工作,以益於彆的工作以相媲美的,甚或更好的方式描畫齣這個研究領域的狀貌。本書的主旨在於,使讀者充分參與其中,一起嘗試弄明白如何使非認知主義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