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基础理论论丛(第5卷) [Review on Basic Procuratorial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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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检察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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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检察出版社
ISBN:9787510219566
版次:1
商品编码:12253940
包装:平装
外文名称:Review on Basic Procuratorial Theory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7-09-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781
字数:914000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检察基础理论论丛(第5卷)》甄选出2015年发表在期刊、知名刊物上的检察基础理论文章63篇,力求使入选论文作者具有代表性、作品具有创新性、内容具有基础性,通过特载、检察理论的基本范畴与体系、检察权、检察制度、检察政策、检察机构与组织体系、检察改革、综述等八大板块进行分类编辑。
  《检察基础理论论丛(第5卷)》的编辑出版将为广大检察人员和法学研究者提供重要的研究资料,为检察基础理论研究爱好者搭建顺畅的交流平台。

目录

第一部分 特载
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为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做好互联网时代的检察工作“+”法

第二部分 检察理论的基本范畴和体系
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理论建设的方向和任务
检察官相对独立论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宪法实施中的作用
我国宪法检察制度若干关键问题辨析
检察官客观义务的立法评析
检察官客观义务与司法伦理建设
试论刑事执行检察理论体系之构建
检察官客观义务的解释与适用
法律监督方式与检察院组织法的修改
程序正义和法律监督职能的实现
司法公正权威与检察监督的关系
检察职能科学配置原则与具体设想
我国检察院组织法文本结构的立法完善——以17国检察院组织法为统计分析样本
彭真与1979年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制定

第三部分 检察权
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之我见
深入推进统一业务系统部署应用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检察管理与检察权的公正行使
论我国检察权的“三层级”结构——基于《宪法》与《刑事诉讼法》衔接的考量
理解检察权:语境与意义
论刑事检控思维
论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的职权配置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我国反腐败案件中检察职权的改革与完善
辩护律师权利的保障与救济——以我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背景下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为视角
司法改革背景下对民事检察权问题的再思考
论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特征、模式与程序
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

第四部分 检察制度
法治体系建设语境下检察制度发展完善的路径
自侦部门主任检察官制度构建的原则与路径
论刑事诉讼检察监督中的纠正违法制度
再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和执行救济的序位关系
博弈论视角下民事再审监督机制的程序优化
行政检察工作的现状与发展
我国行政检察制度的法律传统与理论渊源
检察机关行政法律监督制度发展与完善
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一个中国问题的思考
主任检察官制度研究
我国检察官遴选制度及其完善
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优化整合研究——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背景下的思考

第五部分 检察政策
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实施策略研究
冤错案件的成因及其防范路径
协商民主与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良性互动探讨

第六部分 检察机构与组织体系
检察职能与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
我国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研究与重构
论检察机关内设业务机构的科学设置与整合
司法责任制视野下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思考
审查权和裁决权统一与分离的历史和现实——检察办案组织的一个基本问题

第七部分 检察改革
坚定信心凝聚共识坚定不移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论司法权和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的分离
检察改革的问题、使命与前景
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相关问题研究
论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指令的法治化
审判中心主义与职务犯罪侦查的理论辨析及其制度构建
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研究
铁路运输检察体制改革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相关问题解析
办案责任制改革背景下检察委员会与检察官关系的定位
司法改革背景下行政强制措施检察监督研究

第八部分 综述
法治思维与检察工作发展——第十六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综述
两岸检察改革的比较与借鉴——第六届“两岸检察实务研讨会”综述
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第五届中国检察基础理论论坛观点综述

精彩书摘

  《检察基础理论论丛(第5卷)》: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核心精神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全面实施宪法成为国家、民众与政府的基本共识,也成为法治国家建设的关键问题。《决定》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强调宪法监督和宪法实施的重要性,并提出一系列完善宪法监督的措施,要求“切实在宪法实施和监督上下功夫”“把实施宪法要求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如何达到宪法监督的“新水平”?为什么我们一直以来强调宪法的重要性,但在现实生活中宪法缺乏应有的权威?作为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应全面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在宪法实施中发挥作用。
  一、维护宪法权威是检察机关宪法地位的必然要求
  《决定》指出,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宪法要得到实施,首先要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决定了维护法制统一是检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宪法》第12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一规定意味着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权力,以国家的名义对法律的实施和遵守进行监督,其核心是保证宪法的实施。法律监督不仅仅是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也不仅仅是程序的完备,更重要的任务是维护国家价值观与法律体系,保证国家根本法的尊严。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如果宪法权威得不到有效维护,就不可能有法治的实现。因此,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宪法实施对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宪法定位,履行法律监督的宪法功能,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作为其活动的基础。
  二、检察机关要发挥违宪审查的功能
  《决定》提出,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宪法监督机关,有权监督宪法实施,统一控制规范体系。如全国人大有权撤销或者变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不适当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和变更国务院制定的不适当的行政法规等。但这一体制并不影响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审查的功能。
  《立法法》第90条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这一条实际上赋予了检察机关的违宪审查要求权。在我国,法律同宪法相抵触的情况也会存在,但主要的违宪规范来自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及大量的规章。如果严格控制行政法规以下的规范性文件,可以有效地维护宪法权威。
  从违宪审查的运作看,大量的冲突规范是由法官、检察官在办理案件中发现的。如果检察机关积极启动违宪审查程序,履行法律职责,则有助于发挥宪法监督的统一效能,激活宪法。对此,关键是要设计好具体程序与制度,落实好法律赋予的职责。从检察工作的实践看,检察官在检察工作中,如发现违宪的法律、法规时如何处理?或者面对相互冲突的法规如何有效地行使审查要求权?目前虽然没有具体的工作程序,但一般的程序要求是:先停止办理案件,将有冲突的规范依照程序提交给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有可能违宪违法时,以书面形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违宪违法审查要求。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书面提出的审查要求权具有法律效力,有关部门必须依法给予答复并处理。这一套程序对于宪法监督制度的运行是非常重要的,但没有真正启动,实践中我们仍习惯于运用司法解释的方法,没有主动行使立法法赋予的审查要求权。因此,建议制定检察机关处理冲突规范的具体程序,明确发现、审查、提交冲突规范的具体程序,使有可能违宪的规范得到有效的控制。
  ……

前言/序言

  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当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已进入关键期,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新课题、新任务,触及到了检察理论的基础性命题。只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更加重视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和建设,持续深化对检察监督体系、检察制度发展规律、检察权运行规律的认识,才能适应解决改革与实践难题、推动检察制度发展完善的迫切要求。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提供理论支持,是检察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的宗旨所在。检察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自2011年1月成立以来,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检察机关、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加强检察基础理论的研究和交流,连续举办了六届“中国检察基础理论论坛”,成功举办了“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基本要求专题研讨会”、“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专题研讨会”、“强化‘五个意识’与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研讨会”,编辑出版了《“十三五”时期检察基本制度与理论体系的完善》,以及《检察基础理论论丛》五卷、论坛文集六本,形成了一批有针对性、有影响力的理论研究成果,为促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创新、推动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为推动检察基础理论研究深入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2016年,广大法学专家、检察系统的实务与理论工作者顺应现实需要,围绕检察改革、检察工作机制创新、检察监督体系完善、检察制度完善等问题扎实推进、不断深化,取得了优异成绩,对于总结改革经验、解决实践问题、推动制度完善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检察基础理论论丛(第五卷)》甄选出2015年发表在权威期刊、知名刊物上的检察基础理论文章63篇,力求使人选论文作者具有代表性、作品具有创新性、内容具有基础性,通过特载、检察理论的基本范畴与体系、检察权、检察制度、检察政策、检察机构与组织体系、检察改革、综述等八大板块进行分类编辑。我们相信,《检察基础理论论丛(第五卷)》的编辑出版将为广大检察人员和法学研究者提供重要的研究资料,为检察基础理论研究爱好者搭建顺畅的交流平台。但由于时间仓促、水平有限,编辑中难免存在错漏之处。衷心希望读者朋友们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敬请批评和指正,为检察基础理论研究营造良好的条件和氛围而不断努力。
探微求索:当代法学前沿理论评析 图书名称:《探微求索:当代法学前沿理论评析》 图书简介: 本书汇集了国内外法学领域近年来最具争议性、创新性和影响力的前沿理论研究成果,旨在为读者提供一个深入、多维度的视角,审视当代法学思潮的演进方向与核心议题。本书并非对某一特定法律部门(如检察理论)的系统性梳理,而是着眼于横跨公法、私法、诉讼法乃至法理学、比较法的宏观视野,对那些正在重塑法律思维范式的关键争论点进行聚焦和剖析。 第一部分:法律哲学与价值重构:后实证主义的进阶 本部分首先探讨了在社会剧烈变迁背景下,传统法律哲学所面临的挑战与调适。我们深入分析了“规范性”与“描述性”的张力在当代语境下的新表现。 一、 权利理论的危机与再定义: 重点讨论了新型权利主体(如数据主体、自然主体)的出现,如何冲击既有的自由权与平等权的核心界限。书中引入了批判性种族理论(CRT)在分析法律结构性歧视方面的最新进展,并将其与欧洲大陆的“社会权利优先”理论进行对比,探讨在日益碎片化的社会结构中,如何构建一种具有韧性的、包容性的权利基础。我们关注的焦点在于,当“普遍性”的理念受到地方性、个体化叙事的挑战时,法律的伦理基础应如何维系。 二、 法律的解释学转向与不确定性管理: 剖析了后结构主义对传统法律文本确定性的瓦解。书中详细评述了新实在论(New Legal Realism)在量化分析司法决策中的应用,以及它如何挑战了规范形式主义的权威。特别地,我们审视了司法能动性(Judicial Activism)在应对复杂技术治理问题时的合法性边界,探讨了“最佳解释”(Best Account)是否依然是司法论证的终极目标,或是我们必须接受一种持续的、开放式的解释过程。 三、 道德与法律的张力:正义的多元范式: 本章致力于比较不同文化背景下对“正义”的理解。除了传统的分配正义与矫正正义的讨论外,本书深入挖掘了“恢复性正义”(Restorative Justice)在当代刑法现代化进程中的适用范围和理论困境。我们批判性地考察了功利主义与道义论在环境法和生命伦理决策中的冲突点,试图勾勒出一种能够容纳多元道德价值的法律调适框架。 第二部分:公法领域的新挑战:主权、边界与治理的重塑 当代公法面临着全球化、技术化对传统国家中心主义构架的巨大压力。本部分聚焦于这些超越国界的新型治理场域。 四、 宪政主义的全球化困境: 探讨了国际法、区域性法律(如欧盟法)对国家主权构架的渗透。重点分析了“宪法性标准”(Constitutionalization)在国际人权法中的扩张效应,以及这是否导致了主权国家内部治理能力的弱化。我们还考察了跨国公司在事实上的“准立法权”——例如,在数字平台治理中——对公共权力边界的模糊化现象。 五、 行政法中的技术理性与民主赤字: 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越来越多地被用于公共决策,行政权力的“技术化”趋势愈发明显。本书批判性地分析了“算法治理”的合法性基础,探讨了在决策过程不透明(“黑箱问题”)的情况下,如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救济权。我们引入了“数字公共领域”的概念,试图构建一套适用于算法时代行政行为的有效性审查标准。 六、 国家安全观的范式转移:从传统防御到“系统性风险”应对: 考察了恐怖主义、网络战、流行病等非传统安全威胁对国家紧急状态权力的扩张所带来的法律挑战。本书对比了不同国家在维护安全与保障基本人权之间的动态平衡策略,特别是对“预防性权力”的扩张进行了审慎的伦理和法律评估。 第三部分:私法领域的结构性变革:数字、创新与责任再分配 民商法作为规范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框架,正在被信息技术革命深刻地改变。 七、 契约自由的数字重塑:平台经济与格式化权力: 详细分析了应用程序接口(API)、用户协议(ToS)等新型文本如何成为新的契约形式。本书挑战了传统合同法中“意思自治”的假设,探讨了“算法强制”下消费者保护的必要性与实现路径。我们重点评估了平台责任的边界,以及如何在激励创新与防止市场垄断之间找到平衡点。 八、 知识产权的边界拓展与公共利益: 针对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生成物(AIGC)等前沿领域,本书审视了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的滞后性。我们深入分析了“数据所有权”的理论基础缺失,并比较了不同法域在对待基因序列、算法模型等新型客体时的保护策略。核心议题在于:如何确保创新激励机制的同时,保障知识的广泛可及性。 九、 侵权责任的前瞻性构建:风险社会与无过错责任的回归: 随着环境污染、产品责任的复杂化,传统基于过错的归责原则面临严峻挑战。本部分侧重探讨了“替代责任”、“集体诉讼”在处理隐性、长期性损害中的作用,以及在风险社会中,法律如何从“事后惩罚”向“事前预防”进行结构性转型。 结语:跨学科视野下的法律未来 本书的最终目标是激发读者超越法律部门内部的界限,以更开阔的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视角来审视法律的本质与功能。它为法学研究者、法律实践者以及政策制定者提供了一份深入、独立的理论参照系,用以评估和应对我们这个时代最迫切的法律困境。

用户评价

评分

作为一名对中国法治建设进程有着持续关注的普通读者,我始终认为,法律理论的进步是推动社会文明发展的关键驱动力之一。《检察基础理论论丛(第5卷)》这个书名,让我联想到的是无数理论工作者在象牙塔中辛勤耕耘的身影,以及他们为解答时代之问、实践之惑所贡献的智慧结晶。我希望通过这本书,能够更清晰地认识到当前中国检察理论研究的最新进展,特别是在一些具有争议性或探索性的领域,如公益诉讼的深化发展、涉案企业合规制度的完善、以及如何更好地回应民生关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我期待能够看到一些有深度、有见地的分析。一个好的理论论著,应该能够提供给读者清晰的逻辑框架,深入的论证过程,以及令人信服的结论。我希望这本书能够帮助我理解,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变革中,检察理论是如何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以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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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翻阅《检察基础理论论丛(第5卷)》之前,我脑海中浮现的是一个关于“理论如何服务实践”的宏大命题。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践,而理论的价值则在于指导和引领实践。《检察基础理论论丛(第5卷)》的出现,让我看到了理论研究者们为回应时代呼唤、解决现实困境所付出的不懈努力。我更倾向于从中寻找那些具有前瞻性、能够为未来检察工作发展指明方向的理论成果。例如,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广泛应用,检察机关如何利用这些技术提升办案效率、保障办案质量,同时又要防范技术滥用带来的风险,这些都是亟待理论界深入研究的课题。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提供一些关于科技赋能检察、智慧检务建设的理论思考,以及在新型犯罪面前,检察机关如何创新性地运用法律武器,构建更有效的预防和打击机制。此外,我也期待书中能看到一些关于检察机关内部管理、队伍建设、以及如何进一步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理论探讨,因为这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评分

这本《检察基础理论论丛(第5卷)》的书名,光是听起来就有一种深邃而厚重的学术气息,让人对接下来的阅读充满了期待。作为一名长期关注法律实务和理论研究的读者,我一直对检察工作在整个国家法治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抱有浓厚的兴趣。尤其是在当前社会转型期,检察机关所承担的职责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对理论层面的梳理和升华显得尤为重要。我希望通过这本书,能够系统地了解当下检察理论研究的前沿动态,特别是那些能够指导实践、推动改革的创新性观点。我特别关注的是,书中是否能够对一些长期存在但尚未完全解决的理论难题,如检察权的边界界定、公诉权的行使效能、以及在刑事诉讼中如何更好地平衡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等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和分析。一个好的理论论丛,不仅仅是观点的堆砌,更应该能够引发读者深入的思考,甚至能够触及到法律思维方式的转变。我期待这本书能够提供一些不同于以往陈旧论调的新鲜视角,帮助我构建更完善的检察理论知识体系,从而更好地理解和评价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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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基础理论论丛(第5卷)》,这个名字本身就透露着一股严谨与专业的学究气。对于像我这样,平日里虽然接触法律,但对检察理论的系统性研究并非专业领域的读者来说,这无疑是一扇通往深层理解的窗口。我希望这本书能够以一种相对清晰且易于理解的方式,阐述检察工作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核心功能和价值,特别是在当前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基层治理任务繁重的背景下,检察机关如何发挥其独特作用,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实后盾。我尤其关注的是,书中是否能够提供一些关于检察机关如何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矛盾,如何通过化解矛盾、修复关系来促进社会和谐的理论视角。一个理想的论丛,应该能够将抽象的法律理论与生动的社会现实相结合,让读者在阅读中感受到理论的温度与力量,从而更深刻地理解检察工作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评分

翻开《检察基础理论论丛(第5卷)》的扉页,我仿佛看到了一群致力于探究检察事业深层奥秘的学者们,他们用文字构建起理论的殿堂。我期望从中能够获得关于检察工作在现代法治国家建设中的前沿视角和创新思路。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关键时期,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理论的创新与发展显得尤为重要。我希望这本书能够针对当前检察工作面临的挑战,例如如何进一步提升监督的质效,如何更好地发挥其在反腐败斗争和维护国家安全中的作用,以及如何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探索更符合中国国情的检察模式。一个优秀的理论论丛,应当能够引领读者超越表象,深入理解检察理论的精髓,从而为推动中国检察事业的现代化发展贡献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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