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中國法學會“深入研究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重點專項課題“審判中心主義視野下的訴訟製度完善”的主要成果。
本書圍繞“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製度改革展開,大力發揚以問題為導嚮的刑事訴訟法學研究範式,注重程序法理、實證分析與體係化解釋之間,理想模式與現實路徑之間的來迴穿梭,為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的精細化和司法體製改革的科學化作齣貢獻。
本書緊扣“以審判為中心”的改革,針對目前法律規定和司法實務中比較突齣的問題,通過理論分析和實證研究相結閤的方式,旨在提齣一套針對性強、論證詳實、體係縝密的解釋性理論和完善意見。
鬍銘,男,浙江樂清人,法學博士(博士後),現任國傢“2011計劃”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研究員、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浙江大學社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入選中組部“萬人計劃”(拔尖)、教育部“長江學者”(青年)。曾任耶魯大學、印第安納大學、慕尼黑大學、颱灣大學訪問學者。兼任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吉林大學、華東政法大學等校兼職教授。齣版《超yue法律現實主義》《刑事司法民主論》《錯案是如何發生的》等九部專著;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國內核心期刊,以及Criminology & Criminal Justice等國際SSCI刊物上發錶論文一百餘篇;曾獲第八屆全國十大傑齣青年法學傢提名奬、第三屆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奬一等奬、第四屆中青年刑事訴訟法學優秀成果奬一等奬等榮譽。
序 言 1
第一章 以審判為中心實現看得見的公正司法 1
一、以審判為中心的內涵與定位 3
二、作為一種刑事訴訟構造的以審判為中心 5
三、我國刑事訴訟構造的現狀:基於典型個案的分析 6
四、以審判為中心實現看得見的公正司法之基本路徑 15
五、小結 22
第二章 司法公正評估體係的建構與應用 23
一、司法公正評價:著眼司法體製改革的原點 25
二、司法公正評估體係:司法公正評價的方式 30
三、司法公正評估體係的建構 36
四、司法公正評估體係應用之展望 42
五、小結 44
第三章 司法透明指數的理論、局限與完善 47
一、提齣問題 49
二、司法透明指數的正當性基礎 51
三、司法透明指數之實踐局限性 56
四、司法透明指數之優化設計與應用 64
五、小結 71
第四章 對抗式訴訟與刑事庭審實質化 73
一、法教義學層麵的刑事庭審構造 75
二、網絡庭審實錄所透視齣的刑事審判構造 83
三、缺乏庭審實質化的中國式對抗製刑事訴訟 88
四、對抗製與刑事庭審實質化的未來走嚮 91
五、小結 93
第五章 法律援助的中國模式及其改革 95
一、法律援助中國模式的實證分析 99
二、法律援助中國模式的缺陷分析 107
三、法律援助多元協同治理模式的構建 114
四、小結 125
第六章 專傢輔助人:模糊身份與短缺證據 127
一、導言 129
二、專傢輔助人的模糊身份 130
三、專傢輔助人意見是一種證據嗎 135
四、關於專傢輔助人的程序規範 139
五、小結:模糊身份與短缺證據之間 142
第七章 程序法視域中的爭議性死刑案件 145
一、導言:吳英案引發的思考 147
二、從實體上很難否定吳英案的判決 148
三、死刑案件量刑程序中的民眾參與 151
四、能在量刑中適用“疑罪從輕”嗎 157
五、透過吳英案審視死刑復核程序 163
六、小結 168
第八章 認罪協商程序:模式、問題與底綫 171
一、認罪協商:共識與爭議 173
二、我國刑事司法實踐中認罪協商的四種模式 177
三、中國式認罪協商程序麵臨的難題 182
四、認罪協商程序中的底綫正義及其體現 186
五、未來之展望 189
第九章 刑事訴訟中法律監督三例 191
一、強製性偵查措施的法律監督 193
二、作為一種法律監督措施的羈押必要性審查 204
三、認罪認罰從寬製度中的法律監督 213
第十章 技術偵查中的模糊授權及其規製 225
一、提齣問題 227
二、技術偵查適用對象的模糊性 228
三、什麼是經過嚴格的批準手續 233
四、技術偵查應如何執行 238
五、小結:在模糊授權與嚴格規製之間 241
第十一章 刑事案件中的電子取證:規則、實踐及其完善 245
一、我國電子取證的規範基礎 248
二、關於電子取證的實證分析 252
三、電子取證中的現實問題:規避與替代 258
四、完善我國電子取證製度的路徑 265
第十二章 錯案追究製的法理思考與製度構建 269
一、提齣問題 271
二、重新審視錯案的概念 272
三、作為一種不可避免的司法現象的錯案 274
四、完善錯案追究製的兩步走戰略 280
第十三章 公共選擇理論與極端社會矛盾的化解 285
一、提齣問題 287
二、公共選擇理論的引入:以奧斯特羅姆的研究為例 290
三、理性選擇與社會矛盾解決 292
四、自主治理與社會矛盾解決 296
五、多中心治理與社會矛盾解決 300
六、小結 303
第十四章 民眾參與、問題解決型司法與裁判可接受性 311
一、民眾參與刑事司法的心理學分析 313
二、民眾參與在刑事司法改革中的作用:以颱灣地區的實踐為例 322
三、問題解決型司法:以美國的實踐為例 332
四、裁判可接受性:刑事司法公正的立基點 340
第十五章 審判中心與被害人權利保障中的利益衡量 355
一、提齣問題 357
二、被害人權利保障中的利益結構 358
三、利益衡量的基礎:被害人的雙重訴訟地位 365
四、利益衡量的原則與相關利益的取捨 371
五、小結 381
第十六章 大數據、信息社會與刑事司法變革 383
一、數據科學改變刑事偵查的邏輯 385
二、監控技術對私人空間的深度入侵 388
三、重視證據證明力的傳統在信息時代的改良 391
四、強製措施與刑事司法寬容性的增強 394
五、信息不對稱效應與刑事司法溝通化變革 396
六、小結 400
總結 初步的結論和未來研究的展望 403
一、“審判中心主義”的理解與解讀 405
二、本研究中發現的問題 409
三、以審判為中心完善我國訴訟製度的改革建議 416
四、未來研究的方嚮 428
參考文獻 433
審判中心主義成為當前我國的一項基本共識,這對於刑事訴訟理論研究者來說是一個極大的鼓舞,然而,對於我國刑事司法製度的完善而言,這僅僅是一個新的開端。如果不能從理論上深刻解釋審判中心主義的正當性和必要性,如果不能從經驗層麵深入解讀我國刑事司法實踐的現況與問題,以審判為中心很容易淪為一種新的口號而很難在刑事司法改革的實踐中真正起到引領的作用。所以,深刻認識、正確理解、有效落實《決定》中有關審判中心主義的改革,是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必須認真解決好的一個重大理論問題和實踐課題。
這本書的齣現,讓我對“審判中心主義”這一理論有瞭更深層次的理解。過去,我總是將它理解為一種純粹的程序性要求,認為隻要法官嚴格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理,就符閤審判中心的要求。但讀完這本書,我纔意識到,審判中心主義的內涵遠比我想象的要豐富和深刻。它不僅僅是程序上的規範,更是一種價值取嚮,一種對司法公正的追求。書中對審判中心主義在中國刑事訴訟語境下的曆史演進、理論基礎、實踐睏境以及未來發展方嚮進行瞭係統而深入的探討。作者旁徵博引,結閤瞭大量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案例,讓我看到瞭審判中心主義在不同階段、不同層麵的具體體現。尤其是對於審判中心主義如何影響偵查、起訴、辯護以及審判各個環節的相互關係,書中的論述讓我豁然開朗。它不再是孤立的審判行為,而是整個刑事訴訟鏈條上的一個核心環節,所有的活動都圍繞著它展開,服務於它。這種整體性的視角,讓我對刑事訴訟的運行機製有瞭更清晰的認識,也更加體會到實現真正司法公正的復雜性和艱巨性。
評分我是一名刑事訴訟法的愛好者,一直以來,我對“審判中心主義”這個概念都有些模糊的認識,總覺得它離我們普通人的生活有些遙遠。然而,這本書以一種非常貼近實際的方式,嚮我展示瞭審判中心主義究竟意味著什麼。它不是高高在上的理論,而是關乎我們每一個公民在刑事訴訟中能否獲得公正對待的關鍵。書中通過大量的案例分析,生動地說明瞭當審判中心主義得以有效落實時,被告人的權利是如何得到更好保障的,證據是如何更加充分地經過法庭審查的,以及最終的判決是如何更加公正和可信的。同時,它也讓我看到瞭當審判中心主義落實不力時,可能齣現的種種弊端,比如證據在偵查階段就被“定型”,法院難以有效糾正,或者辯護權受到限製等等。這本書用一種通俗易懂的語言,將復雜的法律理論轉化為瞭生動的實踐場景,讓我這個非專業人士也能深刻體會到審判中心主義對於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性。
評分一直以來,我都在思考如何纔能讓我們的刑事訴訟更加科學、更加公正。這本書提供瞭一個非常獨特的視角。它並非簡單地贊美“審判中心主義”,而是對其在中國刑事訴訟改革過程中的作用、意義以及可能麵臨的挑戰進行瞭審慎的探討。作者對審判中心主義的解讀,並非將其視為一種孤立的原則,而是將其置於整個刑事訴訟體係之中,考察其與其他環節,如偵查、公訴、辯護之間的互動關係。書中對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證據收集和固定、以及庭審質證等關鍵環節的深入剖析,讓我對如何實現真正的“以審判為中心”有瞭更清晰的認識。作者提齣的觀點,有的顛覆瞭我之前的認知,有的則讓我對一些長期存在的實踐問題有瞭新的思考。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不僅僅是對理論的梳理,更是一種對中國刑事訴訟實踐的深刻洞察,對於推動相關理論研究和實踐改革,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評分這本書的齣現,讓我對“審判中心主義”這個概念有瞭全新的認識,也讓我看到瞭中國刑事訴訟改革的巨大潛力。過去,我對刑事訴訟的理解,往往停留在錶麵,認為隻要法律條文規定到位,司法就能夠公正。然而,這本書深入地揭示瞭,真正的司法公正,不僅僅依賴於法律條文的規定,更依賴於審判中心主義理念在實踐中的有效落實。作者通過對一係列理論和實踐問題的深入剖析,讓我看到瞭審判中心主義如何影響著偵查、起訴、辯護以及審判各個環節的運作,以及它如何影響著證據的收集、固定和運用。書中對於如何纔能真正實現“以審判為中心”的討論,不僅具有理論上的深度,更具有極強的實踐指導意義。它讓我認識到,要實現司法公正,需要我們對整個刑事訴訟的流程進行係統性的優化,需要我們不斷地探索和實踐,纔能讓審判中心主義真正成為保障公民權利、實現社會正義的基石。
評分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一直在關注中國刑事訴訟製度的改革與發展。這本書的齣版,無疑為我們提供瞭一個重要的研究視角。它不僅僅是對“審判中心主義”這一理論概念的梳理,更是一次對中國刑事訴訟現實問題的深刻反思。書中對審判中心主義在中國實踐中遇到的各種挑戰,例如證據規則的適用、非法證據排除的睏境、偵查訊問的規範性以及辯護權保障的不足等,都進行瞭細緻的分析。作者並沒有迴避這些現實問題,而是直麵它們,並提齣瞭一係列富有建設性的觀點和建議。我尤其欣賞書中對“以審判為中心”理念在不同地域、不同法院的實踐差異的分析,這讓我看到瞭理論與實踐之間的差距,也為我們如何更好地推動這一理念落地提供瞭寶貴的參考。這本書的論述邏輯嚴謹,語言精練,既有理論深度,又不失實踐指導意義,對於我們這些身處實踐一綫的人員來說,無疑是一份難得的思想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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