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釋義+《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釋義 共2本 | ||
| 定價 | 104.00 | |
| 齣版社 | 中國財政經濟齣版社 | |
| 版次 | ||
| 齣版時間 | 2015年06月 | |
| 開本 | 16開 | |
| 作者 | 財政部國庫司編著 | |
| 裝幀 | 平裝 | |
| 頁數 | ||
| 字數 | 388000 | |
| ISBN編碼 | 9787509562277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釋義 | ||
| 定價 | 56.00 | |
| 齣版社 | 中國財政經濟齣版社 | |
| 版次 | 1 | |
| 齣版時間 | 2015年06月 | |
| 開本 | 16開 | |
| 作者 | 財政部國庫司 等編著 | |
| 裝幀 | 平裝 | |
| 頁數 | 372 | |
| 字數 | 388000 | |
| ISBN編碼 | 9787509562277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釋義 | ||
| 定價 | 48.00 | |
| 齣版社 | 計劃齣版社 | |
| 版次 | 1 | |
| 齣版時間 | 2012年06月 | |
| 開本 | 16 | |
| 作者 | 國傢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法規司,國務院法製辦公室財金司, | |
| 裝幀 | 平裝 | |
| 頁數 | 333 | |
| 字數 | 337000 | |
| ISBN編碼 | 9787802427723 | |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是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要求、進一步深化改革、推進政府采購從法製嚮法治轉變的一項重要任務,是解決政府采購領域突齣問題,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政府采購市場體係,推動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購買公共服務保障能力,強化財政政策在國傢治理體係中的宏觀調控能力的一項重要舉措。由財政部國庫司 財政部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和財政部條法司 國務院法製辦公室財金司共同編*,劉昆、甘藏春和許宏纔共同主編的這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釋義》從《政府采購法》的立法依據入手,對《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的條款逐一進行瞭解釋和說明,如財政性資金和服務、集中采購目錄、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政府采購政策的製定主體和實現措施、政府采購工程的法律適用、政府采購項目信息公開、政府采購迴避製度、采購人的職責和義務及禁止行為等。
diyi部分 釋義 diyi章 總則 diyi條 [立法依據] 第二條 [解釋說明財政性資金和服務] 第三條 [集中采購目錄] 第四條 [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 第五條 [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的確定] 第六條 [政府采購政策的製定主體和實現措施] 第七條 [政府采購工程的法律適用] 第八條 [政府采購項目信息公開] 第九條 [政府采購迴避製度] 第十條 [電子化政府采購] 第二章 政府采購當事人 第十一條 [采購人的職責和義務及禁止行為]diyi部分 釋義
diyi章 總則
diyi條 [立法依據]
第二條 [解釋說明財政性資金和服務]
第三條 [集中采購目錄]
第四條 [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
第五條 [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的確定]
第六條 [政府采購政策的製定主體和實現措施]
第七條 [政府采購工程的法律適用]
第八條 [政府采購項目信息公開]
第九條 [政府采購迴避製度]
第十條 [電子化政府采購]
第二章 政府采購當事人
第十一條 [采購人的職責和義務及禁止行為]
第十二條 [采購代理機構的範圍和職責]
第十三條 [對采購代理機構的要求]
第十四條 [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禁止行為]
第十五條 [采購文件編製]
第十六條 [委托代理協議]
第十七條 [供應商資格條件材料]
第十八條 [對供應商的限製]
第十九條 [重大違法記錄]
第二十條 [對供應商實行差彆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情形]
第二十一條 [資格預審]
第二十二條 [聯閤體要求]
第三章 政府采購方式
第二十三條 [變更采購方式]
第二十四條 [批量集中采購]
第二十五條 [依法不進行招標的政府采購工程的采購方式]
第二十六條 [競爭性談判適用情形]
第二十七條 [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適用情形]
第二十八條 [化整為零的界定]
第四章 政府采購程序
第二十九條 [政府采購實施計劃]
第三十條 [采購項目預算]
第三十一條 [招標文件提供期限、澄清和修改]
第三十二條 [招標文件]
第三十三條 [招標、競爭性談判和詢價的保證金]
第三十四條 [評標方法]
第三十五條 [需求不確定的競爭性談判程序]
第三十六條 [詢價中的閤同條款]
第三十七條 [質量和服務相等的含義]
第三十八條 [唯一供應商的公示]
第三十九條 [評審專傢的産生]
第四十條 [評審專傢的一般要求]
第四十一條 [對評標委員會等評審組織成員的要求]
第四十二條 [評審中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禁止行為]
第四十三條 [中標、成交的確定和公告]
第四十四條 [重新評審、改變評審結果的禁止性規定]
第四十五條 [驗收]
第四十六條 [電子檔案]
第五章 政府采購閤同
第四十七條 [閤同標準文本]
第四十八條 [履約保證金]
第四十九條 [供應商拒簽閤同]
從學術研究的角度來看,這套書的價值也同樣不可忽視。它不僅僅是法律條文的簡單解讀,更是一次對我國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製度的深度剖析。作者團隊憑藉其深厚的專業功底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對相關法律法規的立法精神、製度背景、理論淵源進行瞭細緻的梳理和解讀,並結閤大量的典型案例,將抽象的法律條文具象化,使得讀者能夠更直觀地理解法律的適用。對於從事相關研究的學者來說,這套書無疑提供瞭寶貴的參考資料。
評分這套書的齣版,可以說是正值其時,對於理解和執行國傢關於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的法律法規,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我們都知道,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是國傢經濟活動中至關重要的一環,直接關係到公共資金的使用效率,項目的質量,以及市場公平競爭的建立。然而,對於許多一綫執行者,甚至是法律專業人士而言,《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這兩部條例,雖然是法律的細化和補充,但其條文的理解和具體操作,往往存在一定的難度。
評分坦白講,在接觸這套書之前,我對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的某些環節,總感覺有些摸不著頭腦。尤其是那些看似細枝末節的規定,往往在實際操作中成為絆腳石。但讀完這本書,我豁然開朗。書中針對每一個細節都做瞭詳盡的解釋,比如在資格審查方麵,對於不同類型項目和不同主體資格的要求,都進行瞭詳細的說明和界定。這種事無巨細的解讀,讓我對整個流程有瞭更清晰、更全麵的認識,也極大地增強瞭我依法依規進行操作的信心。
評分作為一名常年在一綫從事采購工作的人員,我深切體會到,在實際操作中,條文的字麵意思和實際執行之間的差距有時會很大。很多時候,我們遇到一些模糊不清或者存在爭議的條款,急需權威的解釋和深入的分析。這套《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釋義+《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釋義》,恰恰彌補瞭這一空白。書中對於每一個條款的釋義,都力求做到條理清晰,層層遞進,不僅解釋瞭“是什麼”,更重要的是闡釋瞭“為什麼”和“怎麼做”,這對於我們基層工作人員來說,無疑是雪中送炭。
評分這本書的齣版,對於規範市場秩序、提升政府公信力具有深遠的意義。我尤其欣賞書中對一些疑難問題的探討。很多時候,我們在理解法律條文時,會因為視角的不同而産生偏差,而這本書匯集瞭多位專傢的智慧,對於一些爭議性的焦點問題,進行瞭多角度的論證和辨析,提齣瞭多種可能的理解和處理方式,並最終給齣瞭比較權威的結論。這樣的處理方式,不僅能夠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法律,更能指導我們在復雜的實踐中做齣正確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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