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版 2018版最高人民法院婚姻家庭继承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8 新编简明版及配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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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 天平图书专营店
出版社: 人民法院出版社
ISBN:9787510919800
商品编码:24820357014
出版时间:2018-01-01

具体描述

商品参数
产品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家庭继承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8 简明版及配套规定
ISBN:  9787510919800
出版单位:  人民法院出版社
出版年月:  2018年1月
作者:  
定价:  69.00
产品编码:  20022065

 

商品描述

 

本丛书的出版旨在为法官及其他法律工作者提供权威、实用、便捷的办案必备参考用书。丛书在对原有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内容进行精选、摘编、重组的基础之上,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原有内容进行更新补正,增加相关配套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专家型法官审读把关并选取重点法条,嵌入重点条文完整解读、案例及法律文件完整文本二维码,链接法信平台,供读者扩展阅读。丛书具有权威准确性、全面实用性、纸媒与数字内容深度融合的特点。
丛书为开放式,首批出版为:立案及管辖、农村土地承包、人身损害赔偿、房屋租赁合同、民间借贷、企业破产、买卖合同、保险合同、房屋买卖合同、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婚姻家庭与继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每一分册在体例上紧紧围绕司法解释条文编排设计,每条下设条文主旨、理解与适用及相关权威案例指导等栏目,重点突出、实用方便。
丛书具有以下鲜明特色:1.权威准确。主要内容精心摘编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丛书,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更新补正,并由最高人民法院专家型法官审读并选取重点法条,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准确度。2.全面实用。在司法解释条文理解与适用的基础上,重点法条配有关联案例,并精选与各分册主题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答复、地方性文件等相关配套规定,使丛书内容更加实用、丰富、全面。3.内容丰富。依托中国首家深度融合法律知识服务与案例大数据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平台——“法信”平台提供海量资源。书中重点法条的全面解读、节录法律文件全部嵌入法信二维码,使读者一册在手尽享法条完整解读、典型案例分析、全部法律文本等大量数字化资源。

 




 

目录

目 录


第一部分  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理解与适用(简明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12月25日)

[“家庭暴力”的界定]第一条………………………………………003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认定]第二条…………………………003

[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处理]…

第三条………………………………………………………………005

[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效力]第四条…………………………………005

[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的效力]第五条……………………006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的继承权问题]第六条007

[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的范围]第七条………………………………007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家庭、继承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简明版及配套规定

[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法定无效婚姻情形已消失的处理]…

第八条………………………………………………………………008

[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适用程序]第九条……………………009

[“胁迫”的解释]第十条……………………………………………010

[人民法院审理请求撤销婚姻案件应适用的程序]第十一条………010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一年”期限的性质]第十二条……010

[自始无效的理解]第十三条…………………………………………010

[人民法院在审结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案件后应做工作]

第十四条……………………………………………………………010

[无效或被撤销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处理]…

第十五条……………………………………………………………010

[在处理由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问题时对合法…

配偶财产权利的保护]第十六条…………………………………011

[“夫或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法条含义]

第十七条……………………………………………………………011

[夫妻一方所称第三人知道该夫妻财产约定时举证责任]…

第十八条……………………………………………………………012

[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自动“充公”]…

第十九条……………………………………………………………012

[婚姻法“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条款含义]第二十条……………013

[“抚养费”的具体内容]第二十一条………………………………014

[符合离婚法定条件的,不得以当事人有过错为由而判决不准离婚]第二十二条015

[属于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形]第二十三条……………………015

[当事人单独就探望权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第二十四条………015

[探望权的中止行使及恢复行使的程序、形式]第二十五条………015

[有权提出中止探望权行使的主体]第二十六条……………………016

[“生活困难”以及“帮助”形式的认定]第二十七条……………016

[“损害赔偿”内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依据]第二十八条……016

[损害赔偿责任承担主体以及提出损害赔偿责任请求条件]…

第二十九条…………………………………………………………017

[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的告知义务及当事人提起损害赔偿诉讼条件]第三十条018

[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案件的诉讼时效]…

第三十一条…………………………………………………………018

[对探望权实施强制执行措施的具体内容]第三十二条……………020

[婚姻法实施后如何适用于正在审理中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以及《解释》与此前有关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适用的

司法解释的关系问题]第三十三条………………………………021

[本司法解释的开始施行]第三十四条………………………………021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家庭、继承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简明版及配套规定

第二部分  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简明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年12月25日)

[同居关系的处理]第一条……………………………………………025

[无效婚姻的处理]第二条……………………………………………027

[离婚案件中,发现婚姻关系无效的处理]第三条…………………028

[无效婚姻案件裁判文书的制作]第四条……………………………030

[婚姻关系当事人死亡后,人民法院对申请宣告该婚姻无效案件的受理]第五条031

[婚姻无效案件中当事人的列法]第六条……………………………032

[离婚案件和无效婚姻宣告案件的审理顺序]第七条………………033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争议的受理]第八条……035

[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受理与审理]第九条…………036

[彩礼返还的条件]第十条……………………………………………038

[婚姻法第十七条中“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的范围]

第十一条……………………………………………………………040

[对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中“知识产权的收益”的解释]…

第十二条……………………………………………………………041

[关于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的归属]

第十三条……………………………………………………………042

[军人所得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费用的归属及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043

[投资性财产的分割]第十五条………………………………………044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的分割]第十六条……………………………045

[涉及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份额的分割原则]第十七条………046

[独资企业财产分割]第十八条………………………………………048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第十九条……………………………………………………………050

[离婚案件中,对夫妻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价值及归属的处理原则]第二十条051

[对离婚时当事人尚未取得或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的处理原则]第二十一条053

[对当事人婚前、婚后接受的父母赠与的认定]第二十二条………054

[婚前个人债务的处理]第二十三条…………………………………056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058

[婚姻关系的解除与夫妻连带清偿责任]第二十五条………………060

[夫妻一方死亡后的连带清偿责任]第二十六条……………………062

[登记离婚后损害赔偿诉请的提起]第二十七条……………………064

[离婚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措施]第二十八条…………………………065

[本解释的适用]第二十九条…………………………………………066


005


第三部分  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理解与适用(简明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1年8月9日)

[结婚登记瑕疵的处理]第一条………………………………………071

[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处理]第二条……………………………………074

[不解除婚姻关系情形下能否主张子女抚养费]第三条……………078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第四条…………080

[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处理]第五条…………………………082

[夫妻之间赠与房产的处理]第六条…………………………………084

[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第七条………………………………087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的特殊情形]…

第八条………………………………………………………………090

[生育权纠纷]第九条…………………………………………………091

[离婚时一方婚前贷款所购不动产的处理]第十条…………………093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处理]第十一条……………………096

[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的处理]第十二条…………098

[对养老保险金的处理]第十三条……………………………………099

[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第十四条………………………101

[离婚时对尚未分割遗产的处理]第十五条…………………………102

[夫妻间借款的处理]第十六条………………………………………104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认定]第十七条……………………………109

[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第十八条…………………………114

[本解释的适用]第十九条……………………………………………118


第四部分 《 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 民事部分)纪要》理解与适用(部分简明版)


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2016年11月21日)

第1条……………………………………………………………………125

第2条……………………………………………………………………142

第3条……………………………………………………………………159

第4条……………………………………………………………………168

第5条……………………………………………………………………172

第25条… ………………………………………………………………177


第五部分 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


193 | 一 、法律、法律解释

19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2004年3月14日)

19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节录)2017年3月15日)

19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

203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2014年11月1日)

204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年4月10日)

20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8年11月4日)

213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 及合作公约》的决定(2005年4月27日)

2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5年12月27日)

2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5年4月24日)

2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节录)(2012年10月26日)

2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节录)(2005年8月28日)

23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节录)(2017年11月4日)

23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年12月27日)

23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节录)(2010年10月

28日)

23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节录)(2012年10月26日)

24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6月27日)


242 | 二、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

242 | 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8月8日)

246 |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2015年12月8日)

259 |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2006年1月23日)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4年3月29日)

266 | 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办法(2012年8月8日)

268 |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2006年1月21日)

272 |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

275 | 家庭寄养管理办法(2014年9月24日)

280 | 收养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12月18日)

282 |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

285 | 遗嘱公证细则(2000年3月24日)


289 | 三、司法解释、司法文件

289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节录)(1988年4月2日)

29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节录)(1984年8月30日)

297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2017年2月28日)

298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 知(2017年2月28日)

30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1989年12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家庭、继承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简明版及配套规定

30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989年12月13日)

303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在登记结婚之前曾公开同居生活能否连续计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依此分割财产问题的复

函(2002年9月19日)

303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年11月3日)

306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1996年2月5日)

308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协议一方不负担子女抚养费,经过若干时间他方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养费的诉讼,法院如何处理问题的

复函(1981年7月30日)

309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 确定的复函(1991年7月8日)

309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年11月3日)

312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

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12月18日)

319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2015年3月2日)


326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母与生父离婚后仍有权要求已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批复(1986年3月21日)

327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1991年8月13日)

329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2000年2月29日)

33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申请承认澳大利亚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 书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2008年12月16日)

33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问题如何处理的批复(1987年8月3日)

33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2年12月28日)

333 | 最高人民法院对我国留学生夫妻双方要求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的通知(1985年12月30日)

33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 的意见(1985年9月11日)

34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农村五保对象遗产问题的批复(2000年7月25日)

34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权人生前已处分的房屋死后不宜认定为遗产的批复(1987年6月24日)

34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2005年3月22日)

342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1988年3月24日)

343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分享遗产人 能否分得全部遗产的复函(1992年10月11日)

343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从香港调回的被继承人的遗产如何处理的函(1990年4月12日)

34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共有人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部分有效处分他人的财产部分无效的批复(1986年6月20日)

34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分家析产的房屋再立遗嘱变更产权,其遗嘱是否有效的批复(1985年11月28日)

345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承开始时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遗产又未分 割的可按析产案件处理问题的批复(1987年10月17日)

346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1月30日)

415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8年12月16日)

426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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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以下是根据您的要求撰写的图书简介,重点突出其包含的内容,同时规避提及您指定的书籍。 --- 《中国法律实务精要系列:合同法分则与司法实践前沿》 第一部分:合同法分则核心条款的深度解析与应用 本书聚焦于我国《合同法》分则中最为关键和复杂的部分,旨在为法律实务工作者提供一套系统、深入且贴合当前司法环境的解读指南。我们摒弃对基础法条的简单罗列,而是着重于对合同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核心环节中,司法实践所面临的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前沿性的剖析。 一、典型合同的精细化处理: 本书对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十余种典型合同进行了结构化的梳理。在买卖合同方面,我们详细探讨了风险转移的临界点认定、交付的法定情形与约定解除的边界,特别是涉及电子数据和新型标的物买卖中权利主张的有效性分析。对于建设工程合同,本书深入剖析了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适用条件、挂靠关系的认定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结算中的司法倾向性变化,结合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厘清了发包人与转包人之间的责任分配逻辑。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我们重点分析了法律适用冲突、租赁物所有权保留与担保物权竞合的裁判思路。 二、合同履行中的疑难问题攻克: 本部分集中解答了合同履行阶段中最易引发争议的实务难题。对于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我们构建了判断“不能履行”与“不愿履行”的量化标准,并结合疫情冲击等特殊事件,提供了审判机构的最新参考口径。同时,对于不安抗辩权的行使要件、中止履行后的法律后果,以及当事人拒绝履行通知的送达效力,均提供了详尽的案例指引和法律推理路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书中对格式条款的效力审查引入了更严格的“公平原则”检验标准,并辅以大量判例说明如何界定“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其主要义务”。 三、违约责任的认定、计算与救济机制: 违约金的调整机制是实务中的重灾区。本书不仅重申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更进一步探讨了法院依职权进行调整的幅度限制,特别是对于“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界定,提供了多维度考量模型。对于损害赔偿的范围,我们系统梳理了可预见规则的应用边界,并深入分析了精神损害赔偿在特定合同关系(如人身信托、特殊服务合同)中请求的可行性与限制。 第二部分:合同法前沿:新兴交易模式与司法裁判的新趋势 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经济结构的深刻变革,合同法领域涌现出大量传统法理难以完全覆盖的新型交易形态。本部分即致力于捕捉这些前沿动向,指导律师和法官应对未来挑战。 一、信息网络环境下的合同关系重构: 大数据、人工智能以及平台经济催生了新的合同主体与客体。本书详细解析了数据使用权、数据收益权等新型知识产权客体在合同权利义务中的体现,探讨了“平台责任”的认定标准,即平台是居间人、受托人还是服务提供商的角色界定。在电子合同的订立和证据采信上,我们结合《电子签名法》的最新发展,明确了数字证书效力的边界和远程见证的法律有效性。 二、担保与保理业务的合规审查: 在公司金融领域,合同的担保责任常常是引发诉讼的导火索。本书对保证合同的效力认定,特别是“抽逃注册资本”背景下的股东对外担保责任,进行了深入的对比分析。此外,我们对供应链金融中商业保理合同的法律性质(是买卖合同的从属性融资还是独立的信用服务),以及应收账款转让的公示与对抗要件,提供了详实的实操指引,旨在有效规避金融风险。 三、国际贸易与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挑战: 面对日益复杂的跨境交易,本书精选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的最新司法适用趋势,重点对比了国内法与国际公约在风险转移、不可抗力认定上的主要差异。对于涉外合同中的管辖权约定和法律选择条款的效力审查,提供了基于我国司法实践的审查框架,帮助从业者确保涉外合同的法律基础稳固。 总结: 本书汇集了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合同法领域发布的指导性文件、典型案例的裁判要旨,并结合了国内顶尖法学专家的最新学术研究成果。它不仅仅是一部法条注释工具书,更是一套面向实战、注重前瞻性的法律方法论手册,旨在帮助读者在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中,准确适用法律,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书的结构设计充分考虑了实务操作的便捷性,通过大量的对比表格、思维导图和“风险提示”模块,确保理论指导能够迅速转化为高效的法律服务。 ---

用户评价

评分

我买这本书,是看中了它“正版”、“2018版”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权威性,想着它应该能为我处理婚姻家庭和继承方面的问题提供一份可靠的参考。特别是“理解与适用”这几个字,我脑海里勾勒出的画面是,这本书会像一个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为我剖析那些复杂的法律条文,并给出在实际生活中如何去运用这些法律的清晰指导。而且,“新编简明版”更是让我以为,内容会去芜存菁,直击要点,省去不必要的繁琐,让我能够快速掌握核心信息。 然而,当我开始阅读后,我发现这本书的内容,似乎更多地是在描绘一幅宏大的法律理论图景,而非为我指明一条具体的行动路径。我原本期待书中能够有大量关于如何起草、提交法律文件,如何收集、整理证据,以及如何在庭审中进行有效辩护的实际操作指南。例如,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我特别希望能够看到一些关于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详细案例分析,以及如何评估和分割那些非实物形式的财产。又或者,在遗产继承方面,我希望书中能有关于如何处理遗嘱效力争议、如何处理法定继承中的顺序问题、以及如何应对继承人之间的纠纷等方面的具体建议。 但这本书给我的感觉,更像是在进行一种深度而严谨的学术探讨。它会详细地解析每一条司法解释的来龙去脉,追溯其在法律发展史上的地位,并引用大量的学界观点和判例来佐证。这种详尽的学术论证,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或者研究者来说,或许非常有价值。但对于我这样的普通读者,我需要的不仅仅是“为什么”,更重要的是“怎么办”。我希望得到的是一种“操作手册”式的指导,而不是一篇篇充满理论色彩的“研究报告”。当我面临实际问题时,我需要的是明确的步骤和方法,而不是对法理的深入剖析。 关于“配套规定”的部分,我更是感到一头雾水。原本以为“配套”会意味着一些实用性的辅助工具,比如一些常用法律文书的范本,或者是一些清晰的法律程序流程图,甚至是关于如何寻找和聘请律师的建议。这些内容应该能够极大地增强本书的实用性。然而,我在这本书中并未找到任何实质性的“配套”内容,让我觉得“配套规定”这个说法,更像是一种宣传上的包装,未能兑现它所暗示的附加价值。 总而言之,这本书在内容的取向上,与我作为一名普通读者,希望获得实际操作指导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期待,存在着明显的错位。它在“理解”上可能做到了,但在“适用”上,给我的帮助却显得非常有限。我期望的是一本能够帮助我解决实际问题的“工具书”,而这本书更像是一本“参考书”,其内容深度和理论性,超出了我个人当前的需求。

评分

我购买这本书的初衷,是希望它能为我在婚姻家庭和继承领域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清晰的指引。看到“正版”、“2018版”、“最高人民法院”这些字眼,我自然认为它应该是一本权威、及时且内容详实的参考书。特别是“理解与适用”这几个字,让我对它能够帮助我弄懂复杂的法律条文,并指导我在实际生活中如何应用这些法律充满了期待。而“新编简明版”的标签,更是让我以为内容会相对精炼,能够快速抓住核心要点,方便我这样的非专业人士阅读。 然而,当我翻开书本,开始逐字逐句地阅读时,我发现本书的内容,似乎更倾向于一种高度学术化的、理论化的梳理,而非我所期待的那种面向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指导。我原本设想,书中会包含大量的案例分析,能够生动地展示不同法律条文在具体情境下的应用,以及法院通常会如何判决。比如,在财产分割方面,我希望能看到一些关于如何界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详细说明,以及在面对复杂资产(如股权、期权)时,如何进行分割的案例。又比如,在继承方面,我希望了解如何处理遗嘱的有效性问题,如何应对家庭成员之间的继承权争议,以及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的具体顺序和比例。 但这本书给我的感觉,更像是在进行一种法条的“溯源”和“辨析”,它会深入探讨每一条司法解释的立法原意,分析不同学派的观点,以及这些解释是如何随着时间演变的。这种严谨的学术研究固然有其价值,但对于我这样需要具体操作建议的普通读者来说,却显得过于抽象和遥远。我需要的是一种“行动指南”,而不是一场关于法律理论的“思想盛宴”。当我面临离婚或继承的实际困境时,我需要的是明确的步骤、可行的策略,以及应对潜在风险的建议,而不是对法律概念的哲学式探讨。 令我感到疑惑的是,书中虽然提到了“配套规定”,但我在阅读过程中,并没有发现任何能够真正“配套”我实际需求的实质性内容。我曾期待,“配套规定”可能会包含一些实用的法律文书模板(如起诉状、答辩状),或者是清晰的法律程序流程图,又或者是关于如何收集、整理和提交证据的详细指导。这些辅助性的材料,本应能极大地提升本书的实用价值,成为解决问题的有力工具。然而,我并未在书中找到任何这类内容,这让我觉得“配套规定”的表述,更多的是一种锦上添花的修辞,而非实际的价值承诺。 总而言之,这本书在内容呈现上,与我作为一名希望获得实际操作指导的普通读者的需求,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它在“理解”司法解释的理论层面可能做得比较到位,但在“适用”层面,给我的具体指导却非常有限。我原本希望获得的是一本能够帮助我解决婚姻家庭和继承法律问题的“实用工具书”,而这本书更像是一本“理论参考资料”,其学术深度和理论性,超出了我个人在解决实际问题时所期望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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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这本书,首先就被它“正版”、“2018版”、“最高人民法院”这些标签所吸引,这让我对它的权威性和内容的时效性充满了信心。我当时的想法是,这本书应该能像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导师,为我在婚姻家庭和继承的法律实践中,提供清晰的指导和实用的建议。特别是“理解与适用”这几个字,让我期待这本书能够将那些复杂的法律条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讲解清楚,并能够结合实际案例,让我明白如何在生活中恰当地运用这些法律。而“新编简明版”的定位,更是让我觉得这本书应该内容精炼,重点突出,能够让我快速掌握关键知识。 但当我开始认真阅读之后,我很快就意识到,本书的重点似乎完全不在于我所期盼的“实用操作指南”。它更多的是在进行一种深入的、理论性的梳理和分析,从法条的起源、发展,到各种不同的学术观点之间的争鸣,都有详尽的阐述。我希望能够看到的是,当遇到具体的婚姻财产分割难题时,法律会提供哪些具体的计算方法;在争夺子女抚养权时,法院会重点考察哪些因素;或者在处理遗产继承时,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家庭纠纷,以及在遇到遗嘱无效的情况时,又该如何按法定程序处理。我渴望的是一种能够直接指导我行动的“下一步”,而不是对法理的深度剖析。 这本书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本为法律专业人士准备的学术研究读物。它对每一个法律概念的界定都力求精确,对每一个法条的解释都力求到位,并且引用了大量的法律文献和学说来支撑其观点。这种严谨的学术风格,对于深入研究法律的人来说,无疑是非常有价值的。然而,对于我这样的普通读者,我更需要的是一种“解题思路”,一种能够帮助我应对实际法律挑战的“工具”。例如,在离婚过程中,面对错综复杂的财产分割,我需要的是清晰的步骤和可行的建议,而不是对财产法理论的深入挖掘。 让我感到有些失望的是,虽然书名中提到了“配套规定”,但我并未从中找到任何能够直接支持我解决实际问题的“配套”内容。我曾设想,配套的规定可能包括一些常用的法律文件范本、处理纠纷的流程图,甚至是关于如何准备和提交证据的详细指南。这些内容本应是提升本书实用性的关键。然而,我在这本书中看到的,更多的是对司法解释本身的解读,并没有实质性的、能够辅助实际操作的“配套”材料,这让我觉得“配套规定”的提及,更像是一种市场化的宣传手段,而非真正的价值体现。 总而言之,这本书在内容的侧重点上,与我作为普通读者,希望获得解决婚姻家庭和继承法律问题实际指导的初衷,存在着较大的偏差。它在“理解”法律条文方面或许做到了,但在“适用”层面,能够为我提供的直接帮助却非常有限。我希望获得的是一本能够指导我如何在实践中运用法律的“操作手册”,而这本书更像是一本“理论参考”,其深度和学术性,超出了我个人在解决实际问题时所需要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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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这本书,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那份承诺“正版”的权威感,以及“2018版”的时效性,还有“最高人民法院”这四个字,无不让人觉得它应该是一本内容严谨、解释到位、涵盖全面的权威读物。我对“婚姻家庭继承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的期待,是它能够将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以一种清晰易懂的方式呈现出来,并且能够结合实际案例,帮助我理解这些司法解释在真实生活中的应用。特别是“新编简明版”这几个字,我以为这至少意味着内容不会过于臃肿,能够直击核心,让像我这样并非专业法律人士的读者,也能快速掌握关键信息。 然而,当我深入翻阅之后,才发现本书的侧重点似乎与我的个人需求产生了较大的偏差。我原本期望书中能够有大量的篇幅用于阐述各种具体的法律场景,比如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有哪些常见的争议点,以及法院是如何权衡和判决的;又比如在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上,法律会考虑哪些因素,父母一方如何争取更有利的判决;再比如在遗产继承中,对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各种复杂情况,如何进行具体的分析和操作。我渴望的是那种能够“手把手”教我如何应对法律问题的指导,或者至少是提供一些可以参考的“套路”。 事实上,本书更多的是在进行一种非常精细化的法条梳理和理论分析。它会深入探讨每一个司法解释的立法背景、渊源,以及不同学者对此的解读。这种学术性的研究固然有其价值,但对于我这种更关心“如何应用”而非“为何如此”的读者来说,就显得有些“隔靴搔痒”。我需要的是明确的指引,而不是对法条本身的哲学式探讨。比如,在处理继承问题时,我需要知道具体的流程,需要了解哪些文件是必不可少的,需要明白不同继承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如何界定的,而这本书在这方面提供的实操性内容却非常有限。 让我感到有些不解的是,书中虽然提及了“配套规定”,但我并未从中找到任何对我实际操作有直接帮助的内容。我曾设想,配套的规定可能会包括一些常用的法律文书范本、法律程序指南,甚至是与司法解释相关的其他重要法律法规的索引或摘要。这些内容本应能够极大地提升本书的实用价值,成为解决实际问题的有力助手。然而,在阅读过程中,我并没有发现任何实质性的“配套”支持,这让我觉得“配套规定”这个表述,更像是一种吸引眼球的修饰词,而非真正的内容承诺。 总而言之,这本书的风格和内容,更偏向于理论研究和法学探讨,而非一本面向普通大众的实用法律指导手册。它在“理解”司法解释方面可能做得不错,但在“适用”层面,给我的指导却相对匮乏。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提供更多关于具体操作、案例分析以及风险规避的建议,但它所侧重的,更多的是一种宏观的、理论性的阐释,这与我作为一名需要实际解决法律问题的读者的需求,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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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拿到这本书,翻开一看,心就凉了半截。封面上的“正版”、“2018版”、“最高人民法院”、“婚姻家庭继承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这些字眼,简直是把期待值拉满了。我本想着,这本书至少能在婚姻家庭和继承法律这块儿,给我一些非常具体、实用,甚至能解决我眼前燃眉之急的指引。毕竟,“理解与适用”这几个字,听起来就充满了解决问题的力量,而且还特别强调了“新编简明版”,以为会是那种直击要害、易于理解的解读。 可实际上呢?读了几章,我发现这本书的侧重点似乎完全不在我所需要的方面。它更多的是一种非常学术化的、理论性的梳理,大量地引用了各种法律条文、学说观点,以及历史沿革。每一句话都写得严谨得不能再严谨,但对我这样一个想要了解具体案例怎么处理、在实践中如何操作的普通读者来说,却显得过于抽象和枯燥。我期望看到的是一些典型的案例分析,或者是在不同情境下,针对婚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遗产继承顺序等常见问题的操作指南,甚至是可能遇到的风险提示。然而,书中给出的更多的是对法条的解释,这种解释本身又带着更多的解释。我感觉自己像是被带入了一个庞大的法律理论迷宫,越深入越觉得迷茫,离我最初想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反倒越来越远了。 我购买这本书的初衷,是为了在我自己经历的法律困境中,找到一些清晰的思路和可靠的依据。我希望它能告诉我,在某些具体的情况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法院通常会如何判决,以及我应该如何去准备材料、如何去陈述自己的观点。比如,关于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界定,在我看来是一个非常容易混淆的问题,我希望能有详细的图表或者清晰的案例来帮我区分。又比如,在离婚分割共同债务时,哪些属于个人债务,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又是如何判断的,我也特别希望能找到明确的答案。但是,这本书在这方面给我的帮助微乎其微。它更多地是在讲述“是什么”,而很少涉及“怎么做”。 更让我感到意外的是,书中对“配套规定”的提及,似乎也只是流于形式。我原以为会附带一些实用的表格、范本,或者是一些与司法解释紧密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的节选。毕竟,“配套”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一种支持和辅助。我希望能看到一些关于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清单等常用文书的示范,或者是一些关于法律程序办理的流程图。然而,我并没有在书中找到任何这方面的实质性内容,这让我感觉“配套规定”这个描述,更像是一个宣传的噱头,而非实际的附加价值。这让我对这本书的实用性产生了严重的质疑。 总而言之,这本书在内容上,没有触及到我最需要解决的那些具体、实际的问题。它更像是一本供法学研究者或者法律专业人士阅读的学术专著,而非面向普通读者,旨在提供实际操作指导的工具书。我期望从书中获得的那些关于如何处理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的“实战技巧”和“解决方案”,在这本书中几乎没有体现。这让我感到非常失望,也让我对自己的选择产生了怀疑。我花了不少时间和精力去阅读,结果却发现这本书离我的需求相去甚远,未能提供我所期望的知识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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