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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法律與本我
定價:49元
作者:(美)懷特 著,孟純纔,陳琳 譯
齣版社:法律齣版社
齣版日期:2009-05-01
ISBN:9787503685439
字數:760000
頁碼:679
版次:1
裝幀:平裝
開本:16開
商品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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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引言
章 身世
第二章 內戰
第三章 友誼、夥伴和同行
第四章 走嚮成熟:早期的法學學術活動
第五章 普通法
第六章 全麵認識法律
第七章 旅行與浪漫史
第八章 馬薩諸塞州法院
第九章 法院 1903-1916
第十章 公認
第十一章 法院,1917年-1931年:“進步的法官”
第十二章 法院,1917年-1931年:言論自
第十三章 老年生活
第十四章 後評價
附件:霍姆斯的秘書名單
書目提要
索引
內容提要
作者愛德華·懷特沒有把霍姆斯寫成一個不食人間煙火的神人,而是把他的平凡和平凡中的奇特之處一一寫下來。愛德華用霍姆斯的著述、他的書信、他的日記和他同時代的親人、朋友、同學、同事、秘書、情人和崇拜者對他的評論、記述來展現一個有血有肉、有情有欲、有優點有缺點、有慷慨悲歌有畏首畏尾、有平凡有的霍姆斯的生平和他的思想。
霍姆斯不是一個完人,他是一個的凡人。他的成就是一個凡人通過剋已、努力、專注、堅持,後達到瞭光輝的頂點。他對法律科學成就的追求、專注達到瞭可以犧牲一切個人興趣的程度。
從馬薩諸塞州法院到美國聯邦法院,霍姆斯一口氣坐瞭四十九年,。霍姆斯長壽,九十三歲去世時,他同時代的人幾乎走光瞭。政府在著名的愛靈頓公墓給他留瞭一席。幾名當時在任的美國聯邦法院大法官為他扶柩,風光之極。
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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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紹
G.愛德華·懷特:1963年獲美國安默斯特學院(Amherst College)文學學士學位;1964年及1967年分彆獲耶魯大學文學碩士和博士學位;1970年獲哈佛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學位。1972年起於弗吉尼亞大學法學院任教。1987年至2003年先後被任命為弗吉尼亞大學法學院John B. Minor、David
《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法律與本我》這本書,給我最直觀的感受就是其思想的“接地氣”。霍姆斯大法官的法律哲學,不是那種高高在上的、脫離現實的空談,而是深深根植於對社會現實和人類行為的細緻觀察。作者(懷特,孟純纔,陳琳)在書中對霍姆斯“法律的生命在於經驗,而非邏輯”(The life of the law has not been logic: it has been experience)這一名言的解讀,讓我印象深刻。它揭示瞭法律的動態性和演進性,強調瞭司法實踐在塑造法律過程中的核心地位。讀到書中關於霍姆斯如何看待社會變革對法律提齣的挑戰時,我仿佛看到瞭一個充滿智慧的靈魂,在時代的洪流中,如何保持清醒的頭腦,並引導法律走嚮更符閤社會發展需求的軌道。書中的許多例子,都清晰地展現瞭霍姆斯法官的實用主義和現實主義精神,他並不迴避法律的局限性,而是積極尋找解決之道。這本書不僅讓我對霍姆斯大法官本人有瞭更深入的瞭解,更重要的是,它改變瞭我對法律的看法,讓我認識到法律並非一成不變的規則,而是一個不斷適應和發展的有機體。
評分不得不說,《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法律與本我》這本書的結構設計得非常有巧思。它並沒有將霍姆斯大法官的生平與他的法律思想割裂開來,而是巧妙地將二者編織在一起,通過他的人生軌跡來展現其思想的形成和演變。我尤其欣賞書中關於霍姆斯法官如何處理“公共政策”與“個人信念”之間衝突的論述。在那個時代背景下,霍姆斯大法官在麵對復雜的社會問題時,是如何超越個人情感和黨派偏見,以一種更加宏觀和超然的視角來審視法律的適用,這無疑是一種極高的智慧。書中的一些論述,比如他對“自由”和“秩序”之間平衡的探討,以及他對社會進步的敏銳洞察,都讓我深感佩服。作者(懷特,孟純纔,陳琳)在翻譯時,似乎也力求保持原文的韻味和邏輯性,使得讀者能夠感受到霍姆斯法官思想的深度和廣度。讀這本書,不僅僅是在學習法律知識,更像是在與一位偉大的思想傢進行一場跨越時空的對話,從中汲取智慧,啓發思考。它讓我明白,真正的法律智慧,往往是建立在對人性深刻理解和對社會復雜性充分認識的基礎之上的。
評分我必須說,《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法律與本我》這本書,真的是一本能夠激發思考的佳作。它不僅僅是一本關於法律的書,更是一本關於思想、關於人生、關於社會發展的書。作者(懷特,孟純纔,陳琳)以其細膩的筆觸,將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大法官那深刻而又極具前瞻性的法律思想,進行瞭淋灕盡緻的展現。我尤其被書中關於霍姆斯法官對“自由意誌”和“社會控製”之間關係的探討所吸引。他如何看待個體自由在法律框架下的邊界,以及社會如何通過法律來實現自身的有序運行,這些都是極具挑戰性和深遠意義的議題。書中的分析,常常引人入勝,讓我不得不停下來反復咀嚼。霍姆斯法官那種對法律的懷疑精神,以及他對理性思考的推崇,都給我留下瞭深刻的印象。他並沒有給齣現成的答案,而是鼓勵讀者去獨立思考,去探索法律的本質。閱讀這本書,就像與一位睿智的長者進行瞭一場深入的對話,讓我受益匪淺,也讓我對“法律”這個概念有瞭更加多維度的理解。
評分最近有幸拜讀瞭《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法律與本我》這本書,雖然我不是法律專業的科班齣身,但書中所描繪的霍姆斯大法官那深刻的思想和獨特的洞察力,著實讓我眼前一亮。作者(在此提及譯者姓名:懷特,孟純纔,陳琳)在字裏行間,巧妙地將霍姆斯法官的個人經曆、法律理念以及他對社會問題的思考融為一體。我尤其被書中對“法律是經驗的産物,而非邏輯的産物”這一觀點的深入剖析所吸引。這不僅僅是一個抽象的法學理論,更是霍姆斯法官在麵對具體案件時,如何權衡社會現實、道德考量與法律條文之間的微妙關係。他那種不拘泥於教條,而是以一種更為務實、更貼近生活的方式去理解和運用法律的精神,給我留下瞭深刻的印象。書中的許多案例分析,都展現瞭霍姆斯法官的智慧和遠見,他如何看待社會變遷對法律的影響,以及法律如何反過來引導社會發展,這些都讓我受益匪淺。盡管我對某些法律術語可能還不太熟悉,但作者的流暢敘述和清晰的邏輯,使得我能夠相對輕鬆地理解書中的精髓。閱讀此書,仿佛打開瞭一扇通往美國法律思想史的大門,讓我對“法律”這個概念有瞭全新的認識,它不再是冰冷的條文,而是充滿生命力的、與社會共生共長的活體。
評分這本《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法律與本我》著實顛覆瞭我之前對法律書籍的刻闆印象。我一直以為法律書都是枯燥乏味的,充斥著晦澀難懂的術語和抽象的理論,但這本書完全不同。它以一種近乎文學的筆觸,勾勒齣瞭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這位偉大法官的形象,以及他那革命性的法律思想。我特彆喜歡書中對霍姆斯“法律作為一種職業預測”(The prophecies of what the courts will do in fact, and nothing more pretentious, are what I mean by the law)這一觀點的闡釋。這是一種極其務實的視角,將法律的關注點從“應該怎樣”轉移到“實際上會怎樣”,強調瞭司法實踐在法律形成中的關鍵作用。這種對現實主義法律觀的深刻解讀,讓我看到瞭法律在社會運作中的真實能量。同時,書中對霍姆斯個人生活經曆的穿插,也讓這位法律巨匠的形象更加立體豐滿,他的思考並非空中樓閣,而是深深植根於時代背景和社會變遷之中。作者(懷特,孟純纔,陳琳)的翻譯功力也相當瞭得,使得原本可能艱澀的理論,在閱讀過程中變得通俗易懂,引人入勝。讀完這本書,我感覺自己對法律的理解從“是什麼”上升到瞭“怎麼用”的層麵,這是一種非常寶貴的收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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