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书基本信息 | |||
| 图书名称 | 对冲基金监管制度研究 | 作者 | 王刚 |
| 定价 | 85.00元 | 出版社 | 经济管理出版社 |
| ISBN | 9787509620663 | 出版日期 | 2012-12-01 |
| 字数 | 页码 | ||
| 版次 | 1 | 装帧 | 平装 |
| 开本 | 16开 | 商品重量 | 0.599Kg |
| 内容简介 | |
对冲基金作为一种投资组织模式的创新,1949年出现于美国。私募发行、投资者以高净值的富有个人为主体、管理资产规模相对较小是其豁免监管登记和适用直接监管措施的主要理由。近十年来,对冲基金规模和市场影响迅速扩大,产品结构日益多元化,投资者结构逐,步零售化,这既是行业竞争力和灵活性的体现,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也对现有监管模式的有效性提出了挑战。尽管主要司法辖区相继确立对冲基金合法运作的法律模式与规则,但各国立法出发点差异明显,缺乏制度化的监管协调与合作,而美国维持管理人豁免登记地位使全球监管网存在重大漏洞,因此,现行监管法律制度无法同时实现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金融市场完整性、防范系统性风险三大金融监管的目标,也不利于促进对冲基金行业发展,无法实现金融市场全球化带来的经济社会福利的提升。目前全球范围不存在被普遍接受的对冲基金定义,王刚编著的《对冲基金监管制度研究》认为与激励费率结构并存的实施不受限制的杠杆化投资策略是对冲基金本质的运营特征。各国对冲基金都是以信托制度的法律原理为基础构建的,包括契约型、公司型和有限合伙型三种形式。不断创新投资策略、激励相容的费率结构和跨境灵活运作是对冲基金竞争力的重要来源。对冲基金对金融市场和投资者效用的影响既有正效应,又有负效应,同时存在正负外部性使传统的监管技术顾此失彼,因此对冲基金监管法律制度的设计必须在紧密把握对冲基金影响效果与传导机制过程中,提高针对性,力求趋利避害。对冲基金监管法是具有社会本位属性、体现公法、私法融合特点的衡权法,其制度的设计和实施必须同步实现金融监管法秩序、效率、公平的价值目标。本书提出动态演进的“三棱锥模式”,直观阐释对冲基金监管法律制度的演进历程,并揭示其原则与特征:对冲基金监管法必须坚持对三大价值目标的动态平衡把握,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形成多元治理结构,在监管原则与规则相配合的前提下坚持激励相容、核算成本效益、推进监管协调与合作;与此同时,设计具有动态调整性、市场友好性、监管公平性、风险导向性的复合型可调整监管模式。在监管手段上,应当坚持直接监管与间接监管相互支持补充,基于主体的监管与基于行为的监管统一,对管理人的监管与基金自身的监督相结合,合规性监管与风险性监管相互促进。在此基础上,设计包括单一对冲基金、组合式对冲基金、对冲基金指数等多层次内在竞争的产品结构框架和监管流程框架。在市场准入阶段,应当按照以对冲基金在母国接受适当监管换取东道国市场准入的思路,推进不同国家监管法律制度协调。在此基础上,在基金管理人市场准入方面,从*初始资本要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管理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利益冲突管理、外包行为规范等角度设计监管规则。基金募集过程是市场准入监管的核心与重点,其内容包括对对冲基金法律形式、性质与种类的规范、合格投资者标准的确立、合法资金来源的审查、反洗钱监管、基金投资目标和政策的监管、基金产品募集过程监管(包括信息披露要求、广告等营销方式的限制、基金份额流动性限制以及外国基金跨境销售的特殊监管规则等)。在日常运营过程中,监管者在必要情况下适当的直接监管措施是对冲基金监管法律制度三大目标同步全面实现的重要保障与后盾。为此,一是建立以对监管者强制信息披露为主的对冲基金信息披露制度框架,提高透明度;二是以投资行为控制、流动性管理和费率透明度设计组合式对冲基金运营监管;三是完善场内交易大额披露,提升场外基础设施和交易监控,确保市场完整性;四是加强杠杆监控,构建风险导向型对冲基金管理人监管关系,力求有效控制系统性风险;五是明确管理人受托地位、确立反欺监管底线,并建立投资者自我保护救济渠道。对冲基金破产制度侧重体现对冲基金监管法律制度的秩序价值,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减轻由于对冲基金业务的无序终止可能给金融体系带来的系统性风险。为此,从监管流程整体角度应当加强对对冲基金市场退出的监督,对于不致触发系统性风险的对冲基金不加干预,允许其遵守破产法的实体和程序规则实现有序退出;对于可能造成系统性风险的,及时施加监管干预,阻止市场“挤兑”行为。在解决跨境运作对冲基金破产可能出现的法律冲突问题时,可以通过区分主要破产程序和辅助破产程序来确定破产管辖权,并通过推进衍生品抵销和净额结算条款在各主要金融市场的适用来促进对冲基金破产清算的顺利完成。为避免单纯依靠监管的一系列弊端,对冲基金监管法律制度应当体现治理、善治的理念,引入金融市场多元治理力量,建立对冲基金自身、行业自律组织、外部相关市场力量和必要的监管相互支持、协同生效的复合型监管结构框架,提升对冲基金内部治理水平和控制机制的有效性以及加强来自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督是复合监管框架的基础,是监管目标的终实现途径。提升治理水平、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履行合规职责、完善估值过程是推进对冲基金内部管理水平提升、控制非市场性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关键举措。在此基础上,《对冲基金监管制度研究》提出,鼓励另类投资管理协会和管理基金协会积极开展合作、完善内部规则,以其为基础和依托加强全球对冲基金行业自律管理,发挥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要在有效控制系统性风险的同时保留对冲基金对金融稳定的独特贡献,就必须承认监管者自身能力的局限性,在找到市场纪律与间接监管之间正确连接的基础上,推进主经纪人、交易对手、外部审计师、评级机构和各类别投资者参与对冲基金行业的多元治理,实现各种因素相互加强促进。首先,从资格准入、利益冲突、风险控制三方面对主经纪人加强监督,并建立全球主要金融市场主经纪人敞口定期调查制度;其次,在执行《新巴塞尔协议》的基础上,完善信贷提供者压力测试,实现自营平台并表监管与单独披露相结合;再次,实施需求方控制,明确投资者受托人责任,加强投资者教育,建立组合式对冲基金投资过程和合格标的基金标准;后,引导实现行政管理人、外部审计师和评级机构对对冲基金的市场纪律约束。要实现对冲基金监管法律制度良好有效运行,不容回避的一个关键问题是监管对象——对冲基金的全球化运营与监管主体国别化之间的矛盾,为此必须加强跨国监管协调与合作。本书认为,在世界贸易组织(WTO)程序框架下吸收和采纳以国际证券监管组织(IOSCO)为主的国际金融监管组织制定的有关证券监管的一般原则和对冲基金监管具体标准作为实体法意义上的监管标准、原则是效率高,也为实际的国际对冲基金多边监管协调与合作的实现路径。在此基础上,以监管理念协调为前导,推进不同辖区对冲基金监管法律的协调和完善监管合作机制。在明确对冲基金管理人为监管协调牵头者基础上,推进对冲基金注册地国、主经纪人注册地国为核心层,对冲基金托管人注册地国、基金发行募集国家(投资者)所在国家、对冲基金行政管理注册地国、其他主要服务提供者注册地国为外围的双层监管协调与合作框架。本书认为应选定对冲基金市场募集和主经纪人投资标的产品规制两个角度实施具体法律规则的协调。中国是国际对冲基金无法直接涉足的后一个大型金融市场,但中国市场所蕴涵巨大商机的吸引和对冲基金自身灵活逐利的特点相结合,国际对冲基金以多种方式间接参与中国市场并发挥其影响。另外,中国境内还存在大量具有对冲基金某些特征的合法或地位模糊的私募基金。在中国资本市场逐步开放的进程中,为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市场效率的提升和投资者多元化需求的满足,应当借鉴国际经验、结合自身市场发育状况和特点,完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构建多元化的对冲基金产品与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发挥对冲基金价值发现功能和市场润滑剂、流动性提供者的重要作用,并为我国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选择机会。 |
| 作者简介 | |
| 目录 | |
| 导论 |
| 编辑推荐 | |
| 文摘 | |
| 序言 | |
作为一名初入金融领域的学习者,《对冲基金监管制度研究》这本书对我来说,就像是一本指引我了解金融市场深层运作的教科书。我对“对冲基金”这个词汇既熟悉又陌生,知道它们是资本市场中的重要力量,但对其背后的监管逻辑却知之甚少。因此,这本书的出现,恰好满足了我对这方面知识的渴望。我猜想,作者王刚老师的分析一定非常到位,能够将复杂的监管理论和制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出来,让我能够快速地掌握核心概念。我期待书中能够系统地介绍对冲基金的分类、运作方式,以及它们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监管现状。特别是我对“监管套利”这一概念非常感兴趣,想知道这本书是否会深入分析对冲基金如何利用不同司法管辖区的监管差异来规避监管,以及监管机构又如何对此进行应对。同时,我也希望这本书能够探讨一些前沿的监管话题,比如加密货币对冲基金的监管,或者ESG(环境、社会、公司治理)因素在对冲基金监管中的作用。总之,我期望这本书能够为我建立起一个关于对冲基金监管的完整知识体系。
评分还没翻开之前,我脑海中已经浮现出这本书可能包含的丰富内容。作为一名对金融监管感兴趣的读者,我对《对冲基金监管制度研究》这个书名就已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知道对冲基金的运作模式非常复杂,涉及大量的衍生品交易、杠杆操作以及复杂的投资策略,因此其监管无疑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课题。我猜想,作者王刚老师凭借其深厚的学术功底,一定能够将这些复杂的概念和制度解释得清晰明了。这本书很可能从宏观的金融稳定角度出发,探讨对冲基金的风险传染效应,以及监管如何在防范系统性风险和激发市场活力之间找到平衡。我特别期待书中能够深入分析不同监管模式的优劣,例如美国的SIPC制度、欧盟的AIFMD指令等等,并对这些制度在实践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进行比较分析。此外,随着金融科技的飞速发展,对冲基金的交易方式和信息获取渠道也在不断变化,监管如何适应这些新趋势,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重点。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提供一些关于如何利用技术手段加强监管的思考,以及如何构建更加灵活和适应性的监管框架。
评分《对冲基金监管制度研究》这本书,我还没来得及翻开细读,但仅仅从书名和作者来看,就充满了期待。我对对冲基金这个领域一直很感兴趣,尤其是它们在全球金融市场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随之而来的监管挑战。王刚老师的名字在经济学界算是响当当的,他在这方面的研究造诣有目共睹。经济管理出版社出版的书籍,通常在内容深度和专业性上都有保证,所以即便我还没真正接触到书本内容,也对其质量抱有极高的信心。我猜想这本书应该会深入剖析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冲基金的监管框架,包括它们的历史演变、核心原则、主要监管工具以及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考虑到对冲基金的高风险高收益特性,其监管的精细化和前瞻性至关重要。我很想知道书中对于如何平衡创新与风险、促进市场稳定与投资者保护之间的关系,会有怎样的论述。特别是当前全球金融市场日新月异,新的金融产品和交易模式层出不穷,监管体系能否跟得上时代的发展,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我个人对量化交易、高频交易等新兴领域的监管特别感兴趣,希望这本书能在这方面有所涉及,给出一些前沿的见解和分析。总的来说,这本书在我心中已经占据了一个“必读”的位置,期待它能为我打开一扇深入理解对冲基金监管世界的大门。
评分这本书的出版,对我这样一直关注金融市场动态的读者来说,无疑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我对对冲基金的神秘感和它们对市场的影响力一直抱有极大的好奇,而监管制度的完善,则是确保这种影响力能够服务于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我猜想,这本书会深入浅出地解读那些看似枯燥的法律条文和监管细则,并将其与现实世界的金融活动联系起来。我尤其想知道,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监管机构是如何界定对冲基金的,以及它们在准入、运作、退出等各个环节是如何被监管的。考虑到对冲基金的全球化运作特点,这本书很可能也会探讨国际监管合作的重要性,以及跨境监管中可能遇到的挑战。我个人对于非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一直觉得很有意思,对冲基金很多时候就属于这类,它们的风险虽然个体不大,但一旦集中爆发,后果却不容小觑。因此,如何对这些“小而精”的市场参与者进行有效而不过度的干预,是监管智慧的体现。我期待这本书能为我提供一个更广阔的视角,去理解金融监管的艺术和科学。
评分这本书的封面设计简洁而专业,给人一种沉稳的感觉,也预示着其内容的严谨性。我虽然对对冲基金的运作机制有着一定程度的了解,但对于其背后的监管体系却知之甚少,所以这本《对冲基金监管制度研究》对我来说,就像是一本开启新世界的地图。我推测作者在撰写此书时,一定进行了大量的案例分析和数据梳理,以确保理论分析的有效性和实践指导意义。尤其是在金融危机之后,全球对冲基金的监管力度明显加强,各种新的法规和政策纷纷出台,这本书很可能对这些变革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评价。我非常好奇书中是否会涉及到一些具体的监管措施,比如对杠杆比例的限制、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对操纵市场的打击等等,以及这些措施在实践中是如何落地的,又产生了哪些效果。我对中国对冲基金行业的发展也颇为关注,希望这本书能对国内对冲基金的监管现状和发展趋势有所探讨,给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毕竟,一个健康有序的对冲基金市场,对于维护金融稳定和推动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我甚至可以想象,书里会探讨一些监管的“灰色地带”,以及如何在这种不确定性中找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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