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道路检测评价、路基养护、路面养护、掘路修复、道路附属设施的养护、养护状况的评定、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养护作业安全防护等。本规范自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90同时废止。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路面使用性能检测评析;2.道路及附属设施的养护技术要求;3.养护作业安全防护技术要求。《CJJ 36-2006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适用于城镇道路养护管理人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现场操作人员。
内页插图
目录
1 总则
2 符号、代号
2.1 符号
2.2 代号
3 基本规定
4 道路检测、评价和养护对象
4.1 一般规定
4.2 经常性巡查
4.3 定期检测
4.4 特殊检测
4.5 路面技术状况评析
4.6 路面养护对策
5 路基养护
5.1 一般规定
5.2 路基翻浆
5.3 路肩
5.4 边坡
5.5 挡土墙
5.6 边沟、排水沟、截水沟
5.7 特殊土质路基
6 沥青路面养护
6.1 一般规定
6.2 常见破损的维修
6.3 路面上封层
6.4 路面补强
7 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
7.1 一般规定
7.2 路面的日常养护
7.3 常见破损的维修
7.4 翻修及路面改善
8 其他路面养护
8.1 块石铺砌路面
8.2 水泥混凝土预制砌块路面
9 人行道的养护
9.1 一般规定
9.2 面层养护
9.3 基础养护
9.4 缘石养护
9.5 树池、踏步养护
10 掘路修复
10.1 一般规定
10.2 回填
10.3 基层修复
10.4 路面修复
11 道路附属设施的养护
11.1 分隔带及护栏
11.2 标志牌
11.3 检查井、雨水口
11.4 涵洞
12 养护状况的评定
12.1 一般规定
12.2 病害与缺陷的界定
12.3 养护状况调查方法
12.4 养护状况评定指标
12.5 养护状况评定
12.6 检查记录与资料管理
13 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13.1 一般规定
13.2 沥青路面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13.3 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13.4 人行道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13.5 其他路面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13.6 掘路修复的检查与验收
13.7 道路附属设施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14 道路养护作业安全防护
14.1 一般规定
14.2 交通安全措施
14.3 道路养护流动作业要求
附录A 城镇道路巡查表
附录B 城镇道路资料卡
附录C 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人行道路面损坏类型
附录D 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人行道路面损坏单项扣分表
附录E 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人行道路面损坏调查表
附录F 损坏评价权函数曲线
附录G 沥青路面和水泥路面状况指数PCI计算方法
附录H 人行道状况指数FCI计算方法
附录J 设施分类年报表
附录K 水泥混凝土路面修补材料
附录L 城镇道路养护状况检查记录表
本规范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精彩书摘
10.1.1 掘路埋设管线,不仅降低道路强度,同时对城市道路交通和卫生环境造成影响。为此,应鼓励采用非开挖技术进行管线施工,但必须在施工前对所在位置的地下管线进行详细的调查。
10.1.2、10.1.3 对于掘路埋设管线的沟槽宽度要求,是为保证掘路修复的质量,其掘路开槽最小宽度为:埋设管线的外侧宽度加上管线两侧的夯实机具的工作宽度为掘路宽度。是考虑到埋设管线的两侧管腔曲面空隙较大,需要分层进行夯实,夯实机具的工作宽度随施工专用机具压实质量而定。
10.1.5 对于掘路埋设管线的顶部应在基底层以下不小于0.3m处设置,是道路结构设计标准和城市规划的规定。不能满足此项要求,应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10.1.7 非开挖施工技术是建设部推广应用的新技术,对于穿越道路的各种管线设施都很适用。一般方法有:使用水平定向钻穿越道路后再用回扩头装置将预埋管线带回。应用非开挖技术施工的各类工作坑应按掘路要求进行恢复。
前言/序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4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基本规定、道路检测评价、路基养护、路面养护、人行道养护、掘路修复、道路附属设施的养护、养护状况的评定、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养护作业安全防护。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l.路面使用性能检测评价;
2.道路及附属设施的养护技术要求;
3.养护作业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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