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刑诉法学典存:证据法学》是当时东吴大学证据法学教科书,全书225页。作为大学通用教材,该书对中国法、英美法、罗马法、大陆法进行广泛的比较,不仅将世界几大法系的证据法尽收眼底,一览其利弊得失,还有大量实例相配套,熔法理论证、比较研究、案例分析于一炉,充分体现了东吴法学教育与法学学术的鲜明特色和优秀传统,是当时中国证据法教学与研究的集大成者。
作者简介
吴宏耀,河南省禹州市人。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剐教授。
种松志,河南省项城市人。法学博士。现任河南街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6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称号。
内页插图
精彩书评
东吴大学法学院编著出版了《证据法学沦》一书作为大学通用教材,该教材实为盛振为《证据法学论讲义》的修订本。……全书浑然一体,结构完整,脉络清晰,逻辑严谨,论证周详,视野开阔,功力雄厚,对中国法、英美法、罗马法、人陆法进行广泛的比较,不仪将世界儿大法系的证据法尽收眼底,一览其利弊得失,还有大量灾例栩配套,熔法理论证、比较研究、案例分析于-炉,允分体现丁尔父法学教育与法学学术的鲜明特色和优秀传统,足当时中国证据法教学与研究的集人成青,代表了当时中闺证据法教学和研究的高水平,足当时巾阂证据法学方面具有专业性的教科书和学术专著。
——高积顺《盛振为——培养法律精英的教育家》
该捧楚当时吴奖大学法科学生的证据法学教科书。著者通过借鉴荚闽证据法学理论、参酌中国制度传统,构建了一个较为成熟的证据法学体系,是当时中国证据法教材的代表作之一。
——Timothy Webster(魏天熙)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前任研究员 惠蒂尔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
目录
点校说明
绪论
一、证据法学之意义
二、证据之性质
三、证据法定义
四、证据法上各种术语
五、事实证据法律之联系性
本论
第一编 证之通则
第一章 举证责任
第一节 证责之性质
第二节 诉讼法上一般事实之证责
一、民诉上形式举证责任
二、刑诉上实质举证责任-
第三节 实体法上特定事实之证责
一、法律行为
二、法律明定问题
三、除外规定
四、声请事项
五、权利行使问题
六、债之发生与给付
七、损害赔偿问题
八、雇佣赔偿问题
九、代理权及所有权问题
十、亲属关系问题
十一、继承关系问题
十二、票据法上问题
十三、公司法上问题
十四、海商法上问题
十五、保险法上问题
十六、商标法上问题
十七、刑事责任问题
十八、国际私法问题
十九、国际公法问题
第四节 证责之移转
一、主张责任之设定不变
二、供证责任之相互转换
三、举证责任之合意约定
第五节 证责之效用
第六节 法制史上证责之比较观
一、吾国古昔律例关乎证责之学说
二、罗马法关于证责之规定
三、大陆法制关于证责之规定
四、英美法关于证责之学说
第二章 免证限度
第一节 事实为法院已知者
一、显著事实
二、职务上已知事实
第二节 事实为当事人承认者
一、民诉上之自认(Admissions)”
二、刑诉上之自白((:onfessions)
三、自白于法制史上之比较
第三节 事实为法律或他事实推定者一
一、法律上之推定(f~resumptiones1uris et de Jure)
二、事实上之推定(f~resumptiones Facti)
三、推定之例解
第四节 推定之效用
一、特殊推定与普通推定
二、自然推定与偶然推定
三、有效推定与无效推定
四、无辜推定与有罪推定
五、合法推定与违法推定
第五节 推定于法制史上之比较观
第三章 证据调查
第一节 调查之权限
一、不必要之证据
二、必要证据之职权调查
三、已举证证据之调查
四、释明证据之即时调查
第二节 调查之程序
一、实施调查之机关及人员
二、实施调查之期间
三、实施调查之处所
四、实施调查之笔录
五、实施调查时当事人之到场
第三节 调查结果之辩论
第二编 证之方法
第三编 证之保全
第四编 政之辩论
附录一:上海租界临時法院刑事判决(初字第二七六九号)
附录二:上海地方法院刑事判决(卅五年度刑诉字第二九四八号)
附录三:上海地方法院刑事判决(三十六年刑特字第一一六三号)
附录四:上海地方法院刑事判决(卅六年度刑诉字第三六一号)
附录五:上海地方法院刑事判决(卅六年度刑诉字第一一四号)
附录六:上海地方法院刑事判决(三十五年度自易字第五四一号)
附录七:上海地方法院民事判决(三十四年度诉字第五七号)
附录八:江苏武进地方法院刑事判决(二十五年刑诉字第六十二号)
精彩书摘
5.指纹人之指纹,各不相同,且其绉纹系终身不变者,用以识别人之是否同一,必无错误,故其证力殊强。
第三,尸体之检验与解剖。
凡检验或解剖尸体时,得将该尸体或其一部,暂行留存。检验时,应先查明尸体有无错误。倘尸体已入葬,并得开棺及发掘坟墓。惟检验尸体,应命医师或检验吏行之。解剖尸体应命医师行之。检验或解剖尸体及开棺发掘坟墓,应通知死者之配偶或其他同居或较近之亲属,许其在场,备以讯问尸体之有无错误等(《刑诉》第一百五十八,一百五十九条)。又遇有非病死或可疑为非病死者,该管检察官应速相验,如发现有犯罪嫌疑,应继续为必要之勘验。(《刑诉》第一百六十条)
第四,案情有关物件之检查。
检查此种物件,范围甚广。呈验时,有碍善良风俗、公共治安及法庭尊严者,得屏除之。物之识别,应注意其特殊现象,如形状、颜色、温度、动静、质料等,且更须研究其原有状态及变形后情状,以资参考。诉讼中有关土地、界限或损害情形之争执时,法院如认为必要与适当者,得直接就其处所为履勘。
(二)实施之报告
为明察及保存真迹起见,法院于勘验后,应即作成笔录,记明实施之年月日、处所及其他必要事项,且其笔录,应由勘验之检察官或推事署名、盖章。于必要时,得制作图画,或以照片,附于笔录。(《民诉》第三百六十六条)
……
前言/序言
好的,这是一本名为《刑诉法学典存:证据法学》的图书的简介,内容侧重于与该书主题相关但又不完全包含其核心内容的领域,力求详实且自然流畅: --- 《刑事实体法前沿与程序保障:刑事诉讼的现代性审视》 图书简介 本书聚焦于刑事司法领域中一个至关重要且持续演进的维度:实体法规范的适用逻辑与刑事诉讼程序保障的内在张力。在现代法治国家框架下,刑事诉讼不再仅仅是发现真实、惩罚犯罪的工具,更是对公民权利进行约束和保护的制度化体现。本书旨在通过对一系列前沿理论和司法实践的深入剖析,构建一个多维度的理论观察体系,从而为理解当代刑事诉讼的复杂性提供新的视角。 第一部分:实体法基础与体系重构 本部分将从刑法学的基础理论出发,探讨实体法原则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展开与可能出现的偏差。我们关注的是,如何确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司法操作中得到充分体现。 一、刑法教义学的最新发展与程序关联 刑事责任的成立,其根基在于对行为的精确定性与归责。本书将详细探讨当代刑法教义学中关于“故意”与“过失”的界限重划,特别是针对网络犯罪、金融犯罪等新型犯罪中主观恶性认定的复杂性。我们将分析,当实体法对某些行为的定性出现模糊地带时,程序法如何通过严格的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的机制,来避免对公民权利的过度干预。例如,在探讨共同犯罪认定标准时,我们不仅要考察行为人在实体法上的贡献程度,更要审视程序中如何通过口供、在场证据等来相互印证其主观联系。 二、刑法中的价值排序与冲突解决 现代刑法典往往需要在保护个人法益与维护社会整体秩序之间寻求平衡。本部分将深入研究刑法中的“比例原则”在不同层面的应用。重点关注量刑裁量中的自由裁量权边界,以及当社会舆论与既有法律规范发生冲突时,司法机关应如何坚守法律的客观性和中立性。这包括对“从严”、“从宽”等价值判断的法哲学基础进行考察,并分析这些价值判断如何反作用于诉讼启动和推进的各个阶段。 三、犯罪构成要件的精细化解构 针对构成要件要素(如“非法性”、“有责性”)的现代解释学发展,本书提出了系统性的梳理。尤其是在涉及环境犯罪、职务犯罪等领域,对“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等模糊概念的解释,直接影响了案件的定性与后续程序的展开。我们将通过对比不同法域的司法解释,探寻统一化解释标准的可能性与局限性。 第二部分:诉讼程序保障的现代性反思 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必要保障。本部分将把焦点从“定什么罪”转向“如何办案”,重点审视当前刑事诉讼制度在维护被告人基本权利方面的效能与不足。 一、侦查阶段的权力边界与司法监督 侦查是刑事诉讼的起点,其规范性直接决定了后续诉讼的合法性基础。本书系统性地评述了讯问、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的合法性标准。我们关注的重点在于:如何构建一个有效且不削弱打击犯罪效率的外部司法监督机制?这包括对“秘密侦查”的法律边界的探讨,以及如何通过对侦查活动的事后审查,来排除非法获取信息对案件的潜在影响。我们还特别分析了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如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规范化运作,及其对被告人辩护权的早期保障作用。 二、抗辩制度的深化与控辩平衡 现代刑事诉讼的核心在于控辩对抗。本书详细剖析了我国刑事诉讼中抗辩权的实现机制。抗辩权的有效性,不仅取决于辩护律师的专业能力,更取决于法律提供的制度性支持。我们将讨论“证据开示制度”在我国的引入与实践所面临的挑战,以及如何构建一个公平的证据交换平台,确保辩方能够在充分了解控方证据的基础上,有效行使反驳权。同时,对于被害人代理制度的程序定位,以及其在诉讼中可能带来的权利冲突,也进行了深入探讨。 三、庭审实质化与证据规则的制度创新 庭审的实质化不仅是口头审理的回归,更是控辩双方在法官面前进行直接交锋的过程。本书深入探讨了庭审中证据呈现的顺序、质证的深度要求,以及如何通过庭审活动来检验证据的可靠性。我们着重分析了证据规则的演进,特别是对非法证据排除的理论基础与操作规范的细致解读。如何界定“非法性”的程度,以及在何种情形下,即使证据被认定为非法,仍可基于“必然发现”等例外原则而被采纳,这些都是本书试图厘清的重点。 第四部分:比较视野下的制度适应性研究 为了更好地理解本土实践的价值和方向,本书引入了具有代表性的域外刑事诉讼制度作为参照。 一、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中的程序保障比较 通过对比英美法系中严格的证据采纳规则(如传闻证据的排除)与大陆法系中相对开放的自由心证制度,本书旨在说明不同法系在追求“真实发现”与“程序保障”之间的不同取舍。这种比较并非简单的移植,而是旨在启发我们思考,在我国的法律文化土壤中,哪些制度设计更能有效地保障诉讼的公正性。 二、国际人权公约对国内诉讼程序的约束 本书的最后一部分,将视角投向国际层面。我们考察了《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重要国际文件对刑事诉讼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分析了我国在履行国际义务的过程中,在司法程序改革方面已经取得的进展和仍需努力的方向。这包括对公正审判权、无罪推定原则在具体司法文件中如何得到体现的考察。 结语 本书力求提供一个审慎、深入的分析框架,超越对单一制度的孤立研究,将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置于现代法治文明的宏大叙事中进行考察。我们相信,对这些前沿议题的持续探讨,是推动我国刑事司法体系向更高水平迈进的关键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