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须说,这本书的“方法论”部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我翻阅的过程中,我注意到它不仅仅提供大量的练习题目,更是在题目之外,融入了许多非常实用的解题技巧和策略。这对我来说,意义重大。我之前一直以为备考就是不断地刷题,但这本书让我意识到,掌握正确的解题方法和思维方式,往往比单纯的题海战术更有效。它可能包含了一些我之前从未接触过的思路,或者是对一些常见方法的更精妙的阐述。这种“方法论”的引导,让我觉得学习过程会更加高效,能够帮助我事半功倍地解决问题,而不是在题海中迷失方向。我期待着在实际做题时,能够将这些方法论融会贯通,真正做到举一反三,灵活运用。这本书让我看到了突破自身瓶颈的可能性,让我对“突破100分”的目标,有了更坚实的信心。
评分这本书给我的一个直观感受是它的“全面性”。我注意到它在内容涵盖的广度上做得非常出色,似乎将考试可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都考虑进去了。无论是我擅长的部分,还是我感到吃力的领域,这本书似乎都能提供相应的练习和讲解。这种“全面性”让我感到很安心,因为我知道,我在备考过程中不会有明显的遗漏,能够在一个比较完整的范围内进行巩固和提升。同时,我也注意到它在“深度”上也并不含糊,对于一些核心的知识点,它似乎有深入的剖析和拓展,这有助于我不仅仅停留在表面的理解,而是能够真正掌握知识的精髓。这种“广度”与“深度”的兼顾,让我觉得这是一本能够帮助我全面提升实力的备考书籍,而不是仅仅针对某个特定方面进行强化。
评分这本书给我的初步印象是它的“前瞻性”。从书名和其定位来看,它显然是针对2013年的考试而设计的,这意味着它在内容编排和题目选择上,很可能充分考虑到了当年的考试趋势和可能出现的新的考点。这种“前瞻性”对于我们考生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它可以帮助我们提前做好准备,避免在考场上被突如其来的新题型或新考点打个措手不及。我期待着在书中能够看到一些体现这种前瞻性的内容,比如对一些新兴知识点的梳理,或者对一些常考题型的创新性讲解。这种“预判”能力,是备考过程中非常宝贵的一点,能够让我们在竞争中占据优势。这本书仿佛是一张“考试地图”,而它则试图在考试之前,为我们绘制出最准确、最有价值的“路线图”。
评分从我个人角度来说,这本书给我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它的“体系感”。虽然我还没来得及进行大规模的习题演练,但仅仅是浏览其目录和章节安排,就能感受到编者在构建知识体系方面的深厚功力。它不是那种零散的知识点堆砌,而是有逻辑地将各个知识板块串联起来,从基础概念的梳理,到进阶方法的讲解,再到最后的拔高训练,层层递进,循序渐进,非常符合我们学习的认知规律。我尤其欣赏它在内容设置上的“针对性”,感觉编者非常了解考试的命题趋势和考生常出现的薄弱环节,所以在内容编排上,能够做到有的放矢。我相信,通过这本书的学习,我能够系统地梳理自己的知识盲点,并且能够有效地将零散的知识点融会贯通,形成一个完整的知识网络。这种“体系感”和“针对性”的结合,让我觉得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习题集,更像是一个精心设计的学习路线图,指引我在备考的迷雾中找到最清晰、最有效的前进路径。
评分哇,我刚刚开始接触到这本《2013万国学校考前冲刺:卷3突破100分》这本书,还没来得及深入研读,但光是翻阅的初步印象就足够让人期待了。这本书的装帧设计非常吸引人,封面色彩搭配大胆而又不失稳重,字体的选择也很有力量感,让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一本严肃认真的备考资料。我特别喜欢它在细节上的用心,比如纸张的质感,摸上去就很舒服,印刷清晰,没有出现模糊不清或者错别字的情况,这对于长时间阅读来说非常重要。而且,它的小巧尺寸也很便携,可以轻松放进书包里,随时随地进行复习,这点对于我这种经常需要利用碎片时间学习的学生来说,简直是福音。我注意到书的排版也非常合理,章节划分清晰,小标题和重点标注都做得非常到位,让我在浏览时能够迅速抓住核心信息,避免了信息过载的混乱感。这本书仿佛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用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向我展示了考试的重点和难点,为我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虽然我还没开始做题,但光是这种充满专业性和系统性的编排,就足以让我对它的内容充满信心,迫不及待地想要开始这段“冲刺”之旅了。
评分此外的问题是,“不法”是否包括由于存在违法性阻却事由而在刑法上阻却了违法性、但在其他的法域中受到违法之评价的场合?在实务中,对于紧急避险行为,能否进行正当防卫,在学说上也是个问题。这是因为,就紧急避险行为而言,其在刑法上虽然阻却了违法性,但由于在民法上可能发生损害赔偿义务,在此意义上能说在民法上是违法的。由此出发,(部分地)肯定对于紧急避险行为可能进行正当防卫的见解也得以主张(参见松宫147页,林212页)。但是,即便是以损害赔偿的支付为前提,肯定针对紧急避险可以进行正当防卫这一点,就是将刑法上所允许的行为,承认其作为违法的行为可以通过正当防卫加以阻止,这就导致肯定了刑法上的违法评价中的矛盾性,是有疑问的.就“不法”的含义来说,如上所述,虽说并不意味着必须有刑法上的(以构成要件该当性为前提的)违法性,但在刑法上违法性被阻却的场合,应该从“不法”之中排除。 2013年力求保持本书的风格,同时在继承中创新,以求让考生得到实战的考验和切实的提高。 一、司考命题规律 如果从1986年律考算起,司考的历史已经二十余年。即使司考自身也已经连续举办了十余年,贡献了十几套试卷。通过对以往试卷认真细致的分析,我们可以真切把握到司法考试的命题规律,在试卷格局上、考点分布上、试题难度上、选项设计上、热点与新点的把握上、传统重点与零散考点的平衡上,皆有道理可讲,皆有脉络可循。正是以往试题的规律构成了我们编著本书的出发点和行动纲领。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尽管司法考试中的个别学科出现了考点分散的情形,如行政法、经济法、国际公法,但其重点仍然非常突出。而且就考生复习而言,根本不可能掌握全部的考点,经常是学着后面的忘了前面的。复习备考可以说既是理解记忆的过程,又是遗忘和生疏的过程。考生不是主动地放弃考点就是被动地遗忘考点。与其被动遗忘重要考点,不如主动放弃那些不重要的基本上不考的众多考点。只要考生真正掌握了占据考分900/0以上的20%的重点考点,通过司考就是胜券在握。以此认识为基础,我们的试卷并不以太多题目考查生僻考点,而坚持以考查重点为主。
评分我们中间没有绝对信命运之说的,但是对着这不测的人生,谁不感到惊异,对着那许多事实的痕迹又如何不感到人力的脆弱,智慧的有限。世事尽有定数?世事尽是偶然?对这永远的疑问我们什么时候能有完全的把握?在我们前边展开的只是一堆坚质的事实:是的,他十九晨有电报来给我……&"十九早晨,是的!说下午三点准到南苑,派车接……&"是九时从南京飞机场发出的……&"刚是他开始飞行以后所发……&"派车接去了,等到四点半……说飞机没有到……&"有到……航空公司说济南有雾……很大……&"只是一个钟头的差别,下午三时到南苑,济南有雾!谁相信就是这一个钟头中便可以有这么不同事实的发生,志摩,我的朋友!他离平的前一晚我仍见到,那时候他还不知道他次晨南旅的,飞机改期过三次:他曾说如果再改下去,他便不走了的。我和他同由一个茶会出来,在总布胡同口分手。在这茶会里我们请的是为太平洋会议来的一个柏雷博士,因为他是志摩生平最爱慕的女作家曼殊斐儿的姊丈,志摩十分的殷勤,希望可以再从柏雷口中得些关于曼殊斐儿早年的影子,只因限于时问,我们茶后匆匆地便散了。晚上我有约会出去了,回来时很晚,听差说他又来过,适遇我们夫妇刚走,他自己坐了一会,喝了一壶茶,在桌上写了些字便走了。我到桌上一看--&"定明早六时飞行,此去存亡不卜……&"我怔住了,心中一阵不痛快,却忙给他一个电话。
评分我认得他,今年整十年,那时候他在伦敦经济学院,尚未去康桥。我初次遇到他,也就是他初次认识到影响他迁学的逖更生先生。不用说他和我父亲最谈得来,虽然他们年岁上差别不算少,一见面之后便互相引为知己。他到康桥之后由逖更生介绍进了皇家学院,当时和他同学的有我姊丈温君源宁。一直到最近两月中源宁还常在说他当时的许多笑话,虽然说是笑话,那也是他对志摩最早的一个惊异的印象。志摩认真的诗情,绝不含有丝毫矫伪,他那种痴,那种孩子似的天真实能令人惊讶。源宁说,有一天他在校舍里读书,外边下了倾盆大雨--惟是英伦那样的岛国才有的狂雨--忽然他昕到有人猛敲他的房门,外边跳进一个被雨水淋得全湿的客人。不用说他便是志摩,一进门一把扯着源宁向外跑,说快来我们到桥上去等着。这一来把源宁怔住了,他问志摩等什么在这大雨里。志摩睁大了眼睛,孩子似的高兴地说&"看雨后的虹去&"。源宁不止说他不去,并且劝志摩趁早将湿透的衣服换下,再穿上雨衣出去,英国的湿气岂是儿戏,志摩不等他说完,一溜烟地自己跑了!以后我好奇地曾问过志摩这故事的,真确,他笑着点头承认这全段故事的真实。我问:那么下文呢,你立在桥上等了多久,并且看到虹了没有?他说记不清但是他居然看到了虹。我诧异地打断他对那虹的描写,问他:怎么他便知道,准会有虹的。他得意地笑答我说:&"完全诗意的信仰!&"&"完全诗意的信仰&",我可要在这里哭了!也就是为这&"诗意的信仰&"他硬要借航空的方便达到他&"想飞&"的宿愿!&"飞机是很稳当的,&"他说,&"如果要出事那是我的运命!&"他真对运命这样完全诗意的信仰!志摩我的朋友,死本来也不过是一个新的旅程,我们没有到过的,不免过分地怀疑,死不定就比这生苦,&"我们不能轻易断定那一边没有阳光与人情的温慰&",但是我前边说过最难堪的是这永远的静寂。我们生在这没有宗教的时代,对这死实在太没有把握了。这以后许多思念你的日子,陷要全是昏暗的苦楚,不会有一点点光明,除非我也有你那美丽的诗意的信仰!我个人的悲绪不竞又来扰乱我对他生前许多清晰的回忆,朋友们原谅。
评分我们中间没有绝对信命运之说的,但是对着这不测的人生,谁不感到惊异,对着那许多事实的痕迹又如何不感到人力的脆弱,智慧的有限。世事尽有定数?世事尽是偶然?对这永远的疑问我们什么时候能有完全的把握?在我们前边展开的只是一堆坚质的事实:是的,他十九晨有电报来给我……&"十九早晨,是的!说下午三点准到南苑,派车接……&"是九时从南京飞机场发出的……&"刚是他开始飞行以后所发……&"派车接去了,等到四点半……说飞机没有到……&"有到……航空公司说济南有雾……很大……&"只是一个钟头的差别,下午三时到南苑,济南有雾!谁相信就是这一个钟头中便可以有这么不同事实的发生,志摩,我的朋友!他离平的前一晚我仍见到,那时候他还不知道他次晨南旅的,飞机改期过三次:他曾说如果再改下去,他便不走了的。我和他同由一个茶会出来,在总布胡同口分手。在这茶会里我们请的是为太平洋会议来的一个柏雷博士,因为他是志摩生平最爱慕的女作家曼殊斐儿的姊丈,志摩十分的殷勤,希望可以再从柏雷口中得些关于曼殊斐儿早年的影子,只因限于时问,我们茶后匆匆地便散了。晚上我有约会出去了,回来时很晚,听差说他又来过,适遇我们夫妇刚走,他自己坐了一会,喝了一壶茶,在桌上写了些字便走了。我到桌上一看--&"定明早六时飞行,此去存亡不卜……&"我怔住了,心中一阵不痛快,却忙给他一个电话。
评分想来这次是通不过了,明年继续。书和赠品都很喜欢,也希望以后京东多推出这样的活动。看别人晒的帖子,赠品以为是书,到手后发现,原来背面是有图的,虽然正面看上去会有些透出画来,但这种本子确实很有趣,反正是赠品,就放着吧。相比其他赠品,还是比较喜欢这种既美观又实用的东西,看书之余,也好做些笔记。和其他很多书一起买的,送来都完好无缺,相比之前的包装,有了一定的改善。看到别的买家说缺角了,深感幸运。京东的快递服务很好,由于购物频繁,彼此也都熟悉了,他来的时候我和女儿正在外面玩,居然从背景就把我认出来了,呵呵。之前有投诉过京东的配送,不能选择送货时间,现在也都改进了,这样再也不用呆呆在家等着,其余时间可以安心做自己的事,不用担心没人收货,也不用听快递的抱怨,说什么送迟了会扣钱什么的,大家都省了很多麻烦和矛盾。现在每次送货前都会由系统自动发出配送短信,如果有突发状况,也便于及时和快递联系,实在很贴心周到。再说说买的这些书,用完优惠券,每本20多,觉得已经便宜了很多,可看到实物,感觉还是很贵啊,现在的书,除非学习用,还是买电子版吧,否则太费银子了。小说之类的现在基本都不看了。虽然明白物价普涨,但还是深感吃不消呢。看到有人说,孤独的人有两个爱好:读书和发呆。读书我算是了。但不完全是因为孤独,而是迫切的想学习这些新知识,想了解我感兴趣的东西,这种发自内心的渴求,转变成动力,于是,宁愿省去华服,省去美食,省去许多浮华的东西,静下心来,沉醉书香。读书,需要花费金钱,时间和精力,也只有你从中找到了乐趣,才会甘愿舍弃其他。我买的都是法律相关的书籍,只为想更多的了解这个社会的规则,了解自我救济的途径。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会涉及法律,如果你心里有底,知道怎样维权,就有了和对手谈判的勇气和自信。或者当你遇到不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提供的建议和意见,你能分辨真伪,以免被其误导,花了钱还不能消灾。当你能够义正言辞地指出别人的错误时,对方只会对你抱以敬畏之心。在这个社会,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是吗?不论是工作上,生活中,同事间,情侣间,你熟悉法律,就可事先归避一些可能的纷争,有句话叫:丑话说在前面。该约法三章的时候就不要含糊,人心难测,不要到出事后再追悔莫及。你表现的理性而冷静,小人自然也就觉得无趣,占不到便宜,自会离去。一技傍身,是现代人的立足之本,除此,无背景的草根别无他法。好书可以令你打开心扉,开到更广阔的世界,所以,大家都来读好书吧。
评分所谓“不法”(日文为“不正”),意味着违法(参见大判昭和8年[1933年]9月27日刑集12卷1654页),就侵害而言不要求有责(根据将有责性作为要件的见解,会导致对责任无能力者无法进行正当防卫,这在结论上是不妥的。正当防卫不是对“急迫不法的侵害”者的制裁,不管怎么说也还是为了被侵害者的防御的法律制度,所以要求“急迫不法的侵害”者具备有责性是没有根据的。但在侵害者是刑事未成年的年少者的场合,或者侵害是过失行为的场合等,恐怕存在着这样的情形:“侵害”的程度轻微,只要用缓和的方法就足以排除“侵害”。只是,这一点未必是普遍妥当的,排除侵害的方法不管怎么说要依据具体的事情、状况来判断。)
评分书很好,是正版,物流很快 (二)不法的侵害
评分我认得他,今年整十年,那时候他在伦敦经济学院,尚未去康桥。我初次遇到他,也就是他初次认识到影响他迁学的逖更生先生。不用说他和我父亲最谈得来,虽然他们年岁上差别不算少,一见面之后便互相引为知己。他到康桥之后由逖更生介绍进了皇家学院,当时和他同学的有我姊丈温君源宁。一直到最近两月中源宁还常在说他当时的许多笑话,虽然说是笑话,那也是他对志摩最早的一个惊异的印象。志摩认真的诗情,绝不含有丝毫矫伪,他那种痴,那种孩子似的天真实能令人惊讶。源宁说,有一天他在校舍里读书,外边下了倾盆大雨--惟是英伦那样的岛国才有的狂雨--忽然他昕到有人猛敲他的房门,外边跳进一个被雨水淋得全湿的客人。不用说他便是志摩,一进门一把扯着源宁向外跑,说快来我们到桥上去等着。这一来把源宁怔住了,他问志摩等什么在这大雨里。志摩睁大了眼睛,孩子似的高兴地说&"看雨后的虹去&"。源宁不止说他不去,并且劝志摩趁早将湿透的衣服换下,再穿上雨衣出去,英国的湿气岂是儿戏,志摩不等他说完,一溜烟地自己跑了!以后我好奇地曾问过志摩这故事的,真确,他笑着点头承认这全段故事的真实。我问:那么下文呢,你立在桥上等了多久,并且看到虹了没有?他说记不清但是他居然看到了虹。我诧异地打断他对那虹的描写,问他:怎么他便知道,准会有虹的。他得意地笑答我说:&"完全诗意的信仰!&"&"完全诗意的信仰&",我可要在这里哭了!也就是为这&"诗意的信仰&"他硬要借航空的方便达到他&"想飞&"的宿愿!&"飞机是很稳当的,&"他说,&"如果要出事那是我的运命!&"他真对运命这样完全诗意的信仰!志摩我的朋友,死本来也不过是一个新的旅程,我们没有到过的,不免过分地怀疑,死不定就比这生苦,&"我们不能轻易断定那一边没有阳光与人情的温慰&",但是我前边说过最难堪的是这永远的静寂。我们生在这没有宗教的时代,对这死实在太没有把握了。这以后许多思念你的日子,陷要全是昏暗的苦楚,不会有一点点光明,除非我也有你那美丽的诗意的信仰!我个人的悲绪不竞又来扰乱我对他生前许多清晰的回忆,朋友们原谅。
评分可以理解为,要称为“不法”,没有必要是该当了构成要件且能够肯定违法性的(福冈高判昭和55年[1980年]7月24日判时999号129页,肯定了欠缺构成要件该当性的“对于夫权的急迫不法的侵害”),只要是对于一般的值得保护的利益的侵害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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