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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麥基文教授的憲法思想史作品對於深入理解美國憲法和西方憲製極富教益,可惜其學術作品的翻譯相對滯後,本書之翻譯齣版應可視為對其學術思想譯介的一大推進。
海報:
內容簡介
1776年美國獨立革命是美國史的樞紐性議題。為什麼“同文同種”的北美白人殖民者會集體反叛英國議會和國王?為什麼光榮革命確立的議會主權在北美殖民地不管用?為什麼英國對北美長期的“輕徭薄賦”並沒有換取政治忠誠?美國在革命之前經曆瞭與英國議會怎樣的憲法鬥爭?美國革命揭開瞭英國本土與殖民領地在大英帝國憲法理解上的何種分歧?
這些問題曾經長期睏擾美國憲法學界和史學界。
《美國革命的憲法觀》中麥基文教授不避艱難,深入美國革命前的憲法鬥爭細節,探尋美國革命的思想動因和憲法先例,破解瞭大英帝國形成早期的憲製密碼及其缺陷。
作者簡介
查爾斯·霍華德·麥基文 | Charles Howard McIlwain,美國著名曆史學傢和政治理論傢,精於對憲法思想史的研究。在哈佛大學任教逾三十載,從1926年起執掌哈佛大學政府學伊頓講席,直至1946年退休;並曾齣任美國曆史學會主席(1935年至1936年)及牛津大學伊士曼講席教授(1944年)。主要理論著作有《英國議會的司法權與議會至上》、《美國革命的憲法觀》、《西方政治思想發展史》等。
目錄
譯者序 美國革命與麥基文的憲法心智
前言
第一章 導論:問題的提齣
第二章 先例:王國本土與殖民領地
第三章 先例:自然法與根本法,稅收與真實代錶,憲章
第四章 結論
精彩書摘
《美國革命的憲法觀》:
雖然光榮革命正式確立瞭英國議會對殖民領地的權力,但距離這一權力在愛爾蘭再次遭遇挑戰的時刻並不太久。1698年,在都柏林齣現瞭一冊174頁小開本的書,標題是《愛爾蘭受製於英國議會法案的情形》,作者是都柏林的威廉·莫利紐剋斯。
數學傢威廉·莫利紐剋斯是清教徒,也是愛爾蘭議會議員,還是約翰·洛剋(John Locke)的密友和傳記作者,分享著洛剋的政治觀點。此外,他是身為反詹姆士二世黨人(the Jacobites)的威廉三世的熱情擁躉;他的小書就是題獻給威廉三世的。作為一名威廉三世黨人——全盤接受愛爾蘭和英格蘭王權之間的現有關係——的作品,該書顯得更為重要。不過,莫利紐剋斯就像半個世紀前的天主教徒達西一樣,否認英格蘭議會對愛爾蘭的權力。達西《宣言》中的有關論點被他重復,並得到諸多先例的支持。盡管《宣言》直到半個世紀之後纔正式付印,究其原因,最有可能的是其中一份手稿抄件落到瞭莫利紐剋斯手中。不過,聲稱莫利紐剋斯僅僅是一名抄襲者,這是不公正的。他使用的很多材料來自《宣言》,但卻是以更為通順、係統的全新形式組織起來的,某些有分量的新觀點被添加進來瞭,英國議會在1640年至1698年間關於愛爾蘭的立法也獲得瞭附帶討論。這是一本劃時代的作品,堪當其所創造的轟動效應。從其齣現的時代直到今天,可以毫不過分地說,它所處理的憲法問題,已經成為英國政治傢不得不競逐其中的最持久且最睏惑的問題。莫利紐剋斯的命題是達西式的:1640年之前,所有針對愛爾蘭的英國法案隻有在愛爾蘭二次立法之後纔能生效,經過普通法確認的相關法案除外。除此之外的所有法案都是篡權,得不到古代先例的支持,是違憲的。愛爾蘭是一個分立的王國,獨立於英格蘭及其議會,隻臣服於國王本身。
英國議會對該書憤憤不平,下議院任命瞭一個專門委員會來研究對策,得齣的研究報告成為一項全體一緻之解決方案的基礎:“所涉之書通過否認英格蘭國王與議會對愛爾蘭王國及其人民的約束權力,將會對英格蘭王權及其人民以及愛爾蘭已經並應當繼續對英格蘭錶現齣的臣服與依附——愛爾蘭通過臣服和依附而被聯閤編組進本土的帝國王權體係之內——造成危險後果。”議會隨後嚮國王陳情,譴責該書及其宣揚的理論,請求全力以赴節製愛爾蘭議會。對此,國王迴復道:“朕將關注此事,確保所陳之事可以按照下議院所請得到防範和補救。”莫利紐剋斯直到親眼看到議會如何對待該書纔開始擔憂起自身的遭際,因為在下議院行動之前的一個月他曾去信給洛剋,聲稱他“不認為轉換立場的建議是值得考慮的”。
從那時起,此要害問題從未休眠太久。安妮女王和喬治一世的議會在約束愛爾蘭的已顯冗長的“違憲”法案清單上繼續添加瞭諸多條目,而愛爾蘭反對這些法案的騷動在數量和苦情程度上均大大增加。
……
前言/序言
譯者序:美國革命與麥基文的憲法心智(節選)
美國革命的非民族主義解釋
《美國革命的憲法觀》成書於一戰之後,針對的是美國曆史學界關於美國革命的一個定論:美國革命是美利堅民族主義的必然結果,在憲法鬥爭上沒有優勢與閤法性。這一論斷推定美利堅民族在獨立革命之前已然形成,而美國革命不過是一場以“民族自決”為基本內涵的民族解放運動。這種解釋甚至彌漫於中國的世界史教材之中,足見其影響深遠。這一解釋路徑頗有美國式的“輝格史觀”樣貌。但麥基文教授對此深懷疑慮,認為這是一種武斷和激進的曆史解釋,不符閤曆史的實際。什麼是曆史的實際?麥基文教授認為美國獨立革命是很晚纔發生的事情,之前的鬥爭不具有革命性質,而是在英國憲法框架內的一種憲法鬥爭。麥基文界定的美國革命的中樞問題是英帝國的真實憲法結構問題,而正是英國議會和北美殖民地對英帝國憲法的不同理解與解釋造成瞭憲法妥協的失敗,引發瞭最終的革命。而純粹就憲法鬥爭中美國立場的閤法性而言,亦不缺乏優勢先例支持、憲法類似物佐證和憲法理論證成。麥基文教授的另闢蹊徑還可以印證我們對美國民族的另一個印象:美國不是一個自然民族,而是一個“憲法民族”。麥基文教授試圖對美國革命進行一種非民族主義的曆史解釋,即美國革命和製憲創造瞭美利堅民族與美國共和政體,而不是相反。麥基文教授的曆史學會主席演講題目是“變動世界中的曆史學傢角色”,他在本書中的匡正與澄清不正是在完美詮釋一名美國曆史學傢的角色與職分嗎?
那麼,英國議會與北美殖民地對英帝國憲法解釋的分歧到底在哪裏呢?這裏涉及到光榮革命的憲法效力問題。光榮革命在英國固然完成瞭君主主權嚮議會主權的轉型,但這種轉型之憲法效力是否越齣王國本土(realm)而直接對殖民領地(dominions)産生效力呢?英國議會的主張是,革命效力波及整個帝國體係,作為革命成果的英國議會主權涵蓋全部領土(本土和領地),因此,議會可以為殖民地進行任何事項的立法。北美殖民地則認為光榮革命效力僅限於王國本土,不及於殖民地,而各殖民地是通過國王憲章(charter)獲得憲製閤法性的,且殖民地在憲章之下享有“高度自治權”,擁有自己的本地議會。盡管基於整個帝國利益,殖民地接受國王委任的總督以及議會在帝國外貿事務上的立法權,但議會立法權絕對不及於殖民地自治範圍內的“內政事務”。這裏齣現瞭“帝國事務”和“內政事務”的二元區分,這被北美殖民地人民用於界定“本土”與“領地”之間的權力分界。對這一區分做齣卓越貢獻的是美國革命思想傢約翰?亞當斯。在1770年代初,約翰?亞當斯以“諾凡格魯斯”為筆名發錶瞭大量關於北美自治憲法理由的文章,有力駁斥瞭論敵“馬薩諸塞人”的相關憲法主張,成為美國革命前最重要的憲法文獻之一。
盡管英國議會斷然拒絕瞭這一區分,但這一區分卻是對英帝國憲法的一種非常有力的解釋,在19世紀曾被英屬加拿大的殖民官員用於處理加拿大自治事務。不過,這一區分也有著促進英帝國解體的實際效果,即隨著各殖民地的政治自覺和自治能力的實際提升,“帝國事務”範圍日益萎縮,“內政事務”範圍日益擴大,英國的“普通法憲製主義”以及在帝國範圍內傾力建構的”普通法共同體”不足以完全消磨和壓製殖民地的自治甚至獨立傾嚮,帝國日益名存實亡,“自治領”乃至於獨立國傢成為帝國解體的通道,而今日的英聯邦已不具有嚴格的國傢法(憲法)意義。當代英國若順從民間部分人意願廢除君主製,改行共和製,則英聯邦頃刻解體,像海峽群島這樣的國王直屬領地將完全獨立,蘇格蘭公投甚至不必舉行。在成文憲法的時代,古典的不成文憲法漏洞跌齣,但英國一旦采行成文憲法,其古典聯邦勢必無法維係,這是當代英國憲法改革的兩難。
北美殖民地憲法維權的三種模式
麥基文教授並不局限於從“帝國憲法”角度考察雙方的憲法鬥爭,盡管他認為這是雙方憲法鬥爭的真正焦點。我們對美國革命史耳熟能詳的一個典故就是“無代錶不納稅”(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這顯然也屬於一種憲法鬥爭,卻不同於“帝國憲法”理論。根據麥基文教授的考察,革命之前的北美與英國議會之間的憲法鬥爭共經曆瞭三個主要階段,形成瞭三種憲法維權的模式:
第一,憲章維權模式,即承認二者之間的關係僅限於憲章關係,是國王個人與殖民地的授權關係,也隻有國王特權纔能變動殖民地權利,議會無權置喙,而殖民地依據憲章的維權,主要形式就是請願(petition)。實踐證明,“憲章”權利並不可靠,國王經常齣爾反爾,而且不僅是對殖民地有掠奪,對在王國本土頒發的憲章也無充足保障,憲章維權最終失敗。
第二,普通法維權模式,這裏指的是成為英國普通法一部分的自然法和根本法觀念,“無代錶不納稅”就屬於這種觀念範疇,這是輝格黨人的教義,前提是承認議會主權,但又認為議會不會以違反普通法權利的方式行事,因為議會是理性的,是維護“英國人權利”的。北美殖民地人民和英國的輝格自由派一度相信瞭這樣一套憲法敘事和維權指南,北美人民也要求與英國本土人民一樣完整享有“英國人權利”。但結果證明,英國議會對本土人民與殖民地人民之立場與態度不可能基於籠統的“英國人權利”而一緻化,王國本土的一個英國人和北美殖民地的一個英國人在英國議會中的政治分量絕不等同,由此,普通法維權同樣宣告失敗。
第三,帝國憲法維權模式,如上所述,是北美殖民地對光榮革命效力和英帝國憲法結構提齣瞭自身獨特的解釋方案,這一方案預設瞭1689年之前的“君主主權”,提齣瞭“帝國事務”和“內政事務”的二分法,將英國議會立法權嚴格限定於維護帝國整體貿易利益的外貿範疇。麥基文教授認為,帝國憲法維權正確還原瞭王國本土與殖民領地之間的憲法關係,如果英國議會處置得當,革命未必發生,而且直到革命來臨的最後一刻,北美人民所反抗的一直是英國議會主權,而不是國王特權,直到國王在議會請求下發布《平叛詔書》主動站到北美人民對立麵,二者之間的憲法聯係纔被最終切斷,革命纔成為唯一選項。
憲法終止處,革命發生時。北美殖民地的三波憲法維權失敗證明瞭光榮革命與英國近代憲法在本土之外的局限性,現代美國就誕生於這一局限性之中,而麥基文教授在本書中講述的正是這種憲法局限性的曆史故事。
書名:《美國革命的憲法觀》 作者:[作者姓名,此處留空或使用筆名] 齣版社:[齣版社名稱,此處留空] 齣版年份:[年份,此處留空] --- 內容簡介 《美國革命的憲法觀》是一部深入剖析美國立國之初那場深刻政治和社會變革的著作。它拒絕將美國革命僅僅視為一場簡單的獨立戰爭或稅收抗議,而是將其置於一個更宏大的憲政思想演變史的框架內進行考察。本書的核心論點是:美國革命的本質,是一場關於主權、代錶權和法治本質的憲法性辯論的爆發與最終解決。 本書的敘事從殖民地時期英國憲政思想在北美大陸的傳播與變異開始。作者詳盡地梳理瞭洛剋、孟德斯鳩等啓濛思想傢的理論如何被北美的政治精英吸收,並與本土的經驗,特彆是殖民地議會的實踐相結閤,形成瞭獨特的“英美混閤憲政”觀念。在殖民地時期,殖民地人民普遍相信他們擁有“英國人的固有權利”,這些權利通過成文的、曆史性的憲章得以保障,他們認為自己是“被代錶的”(represented)而非“被統治的”(ruled)的公民。 第一部分:從“權利的鬥爭”到“主權的危機” 本書的開篇部分聚焦於1760年代初至1775年間,北美與倫敦之間日益擴大的政治分歧。作者認為,衝突的焦點並非在於殖民地是否應該納稅,而在於“誰有權”進行立法和徵稅。英國議會堅持“虛擬代錶製”(Virtual Representation),認為其代錶瞭帝國中所有臣民的利益,而殖民地則堅持“地域代錶製”(Actual Representation),認為隻有被選齣的代錶纔能閤法地約束他們。 作者細緻分析瞭“印花稅法抗議”、“湯森法案”以及“波士頓傾茶事件”背後的憲法邏輯。這些事件不再是孤立的經濟糾紛,而是對英國憲法結構核心——議會至上原則——的公開挑戰。本書指齣,殖民地在拒絕《不可容忍法案》(Intolerable Acts)時,實際上已經采取瞭一種“對憲法秩序的否決權”,從而將鬥爭提升到瞭一個前所未有的憲政高度。 第二部分:1776:脫離的憲法論證 本書的中間部分聚焦於獨立宣言的起草與通過過程。與傳統將《獨立宣言》視為純粹的哲學宣言的觀點不同,本書強調其“憲法性訴求”。作者論證,托馬斯·潘恩的《常識》之所以能産生如此巨大的影響,是因為它成功地將復雜的憲政辯論簡化為易於理解的政治口號:“君主製本身的非理性”。 在分析傑斐遜的草稿時,作者深入探討瞭殖民地如何構建一個替代性的主權敘事。他們沒有簡單地要求恢復舊日的權利,而是主張,當宗主國係統性地破壞瞭契約(憲章)時,人民擁有“重構政府”的固有權利。這種“重構”不僅僅是更換統治者,而是重新界定“主權”的來源和行使方式。 第三部分:戰爭時期的臨時憲政實驗 在獨立戰爭期間,各州如何治理自身是本書著重探討的領域。作者詳細考察瞭各州製定的第一批憲法文本,如弗吉尼亞憲法和馬薩諸塞州新憲法。這些文本展示瞭革命者在實踐中對權力製衡的深刻理解: 1. 對行政權力的極度警惕: 許多州限製州長權力,強調立法機構的至高無上,這是對英國君主專製的直接反動。 2. 對“非理性”的恐懼: 各州在起草權利法案時,常常將具體政治權利與普世自然權利並列,體現瞭對民眾政治參與的謹慎態度。 3. 州權與聯邦的早期張力: 《邦聯條例》的製定被視為一次重要的、但最終被證明是失敗的憲法實驗,它暴露齣一個由軟弱中央權威組成的“邦聯”難以應對戰爭和外交的缺陷,為後來的製憲會議埋下瞭伏筆。 第四部分:製憲會議:憲法秩序的最終確立 本書的高潮部分是對1787年《閤眾國憲法》的誕生及其背後思想衝突的細緻描繪。作者指齣,費城製憲會議並非一次簡單的政治妥協,而是一場關於“如何將革命理想固化為持久、可操作的法律結構”的深度辯論。 作者將重點放在以下幾個憲法構建的核心爭議點上: 聯邦主義的勝利: 如何在強大的中央政府與州的主權之間找到平衡點(如康涅狄格妥協)。 “人民”與“州”的主權分配: 眾議院代錶人民,參議院代錶州,這一結構被視為對殖民地經驗中代錶權問題的最終解答。 分權製衡的機製: 總統的選舉人團製度、司法審查的萌芽(盡管在《馬伯裏訴麥迪遜案》前尚未完全成型),都被視為對純粹多數統治的防禦機製。 《美國革命的憲法觀》最終總結道,美國革命成功地將一場關於“權利”的爭論,轉化為一場關於“結構”的建構。它創建瞭一個以成文憲法為最高法的政治體係,用法律程序取代瞭英格蘭式的、依賴傳統和君主權威的憲政實踐。這場革命的持久遺産不在於其口號,而在於它所留下的、關於如何限製政府權力、保障個人自由的精妙而復雜的憲法藍圖。本書為理解美國政治的長期演變,提供瞭不可或缺的憲政視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