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说 寻找法律史上的失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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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宇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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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49562626
版次:1
商品编码:11631666
包装:精装
丛书名: 新民说
开本:32开
出版时间:2014-12-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184
字数:111000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适读人群 :法学研究者、法律史学者
  《寻找法律史上的失踪者》采取“以我有补人无”的方法,发掘晚清法律史上少为人知的法律人物及背后的故事;既力求言人所未言,又不失叙史的客观公允。不但从小小的侧面鲜活地展现了晚清法律改革波澜壮阔的历史面目,亦能使读者从中窥得法律思想与学术的传承,体察国家与社会的转型,感悟人生与人心的变迁。对于走近晚清法律人物、了解晚清民国社会乃至近代法律史研究,皆有帮助。

内容简介

  晚清民国是中国法律史上的大变革时代,随着传统中华法系的解体,近代法律体系的建构成为时代迫切之主题。“有其法者尤贵又其人”,法律人是沟通法律规范与社会事实的重要媒介,《寻找法律史上的失踪者》寻找法律史上的失踪者着眼于近代法律人群体,关注了晚清民国时期章宗祥、董康、汪荣宝、瞿同祖、徐道隣、潘汉典等10位被人们遗忘了的法律人,书写他们各自践行的法律故事,还以历史公道,让历史长河中的每一朵浪花都绽放光彩。相对于制度变迁的冰冷无情,他们的故事却有血有肉,见证了法治中国的百年历程。

作者简介

  陈新宇,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著作:《寻找法律史上的失踪者》《近代中国刑法语词的塑造——以外国刑法典的翻译为研究对象》《清代的法律方法论——以〈刑案汇览三编〉为中心的论证》等。

目录

谁在阻挠《大清新刑律》的议决?——章宗祥回忆辨伪及展开

向左转,向右转?——董康与近代中国的法律改革

附:董康年表(1867—1948)

从礼法论争到孔教入宪——法理健将汪荣宝的民初转折

人生何处不相逢——瞿同祖与何炳棣的命运对照

附:法者还是墨者开启帝国——聆听何炳棣先生清华讲座有感

法治的恪守者——燕树棠先生的生平与思想

哲人已逝,典范永存——缅怀徐道隣先生兼评《中国法制史论集》

附:君子的复仇

从邵循恪到端木正——清华法政研究生教育的薪火传承

一生求索惟公正,人品文品入清流——记比较法学家潘汉典先生

致谢


精彩书摘

  ◎选读
  君子的复仇
  民国三十四年(1945)八月十五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八年抗战结束。在中华民族举国欢腾的身影中,有一儒雅清瘦、步履微跛的中年男子,其脸上既有国耻得雪之喜悦,更有终得抉择后如释重负的超脱。“这一天,终于要来了”,他喃喃自语。
  这位中年男子,名叫徐道隣,是以宪法和法制史研究传世的著名法学家,时任行政院政务处处长。这一天,是他苦等二十年的复仇之日。
  十一月三日,阴霾细雨,常见的山城天气,徐道隣出家门但并非往行政院履职。在此之前他已经递上辞呈,此行的目的地是重庆北碚法院和国民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他递上的,是一纸诉状,控告的对象分别是张之江和冯玉祥,当时的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和军事委员会副委员长。控告的罪名:杀人罪。
  二十年前,徐道隣的父亲徐树铮遇害于廊坊,凶手是自称“为父报仇”的陆承武。但徐道隣知道,陆承武只不过是个傀儡,“稀里糊涂地唱了一出孝子的戏”而已。幕后的黑手,实是当时手握京畿兵权的冯玉祥。杀人案的执行者,则是冯的下属张之江。
  这是民国时代的一件名案。其背后,是一位法学家的复仇故事。
  故事须从徐道隣之父徐树铮谈起。徐树铮(1880—1925),字又铮,北洋名将,人称“小徐”,以便与曾任民国总统的“大徐”徐世昌区分开来。徐树铮是清末秀才,弃文从武,为段祺瑞所赏识,被着力栽培,成为段最为信赖的股肱之臣。段视其如己出,为了推荐他,甚至不惜当面与袁世凯翻脸。
  民国八年(1919年),官任西北筹边使的徐树铮兵不血刃,使受沙俄控制而“自治”的外蒙回归祖国怀抱。这是他人生的高峰,功劳之高,连孙中山先生也认为堪比汉代“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班超和“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陈汤等卫戍边疆之名将。
  徐氏书法遒劲,诗词雅致,精通经史,与当时名士林琴南、张謇、柯绍忞、马通伯谈学论道,相交甚笃;并擅昆曲。1925年访英,在皇家学院以“中国古今音乐沿革”为题进行演讲,连《泰晤士报》亦大表钦佩。可见民国时的武人,既有如“狗肉将军”张宗昌那样粗鄙不堪者,也有如徐树铮一般文武双全之人。
  有才者不免恃才,恃才者则易傲物,傲物者往往跋扈,乃古今才士的通病。徐树铮之张扬,甚至连总统都不放在眼里。据说某次人事任命,黎元洪偶然问到被任命者的出身历史,时任国务院秘书长的徐树铮竟然很不耐烦地说:“总统不必多问,请快点盖章,我的事情很忙。”这一性格缺陷,为其人生的悲剧结局埋下伏笔。
  民国七年(1918年),徐树铮在天津先斩后奏,以《惩治盗匪法》为由,枪毙了同为北洋袍泽的陆建章。陆建章是天津小站练兵出身,曾任军政执法处处长,杀人如麻,有“屠夫”之称。据说他曾请人吃饭,送客时从背后将人开枪打死,故其请客红帖有“阎王票子”之谓。
  陆建章为人固非善类,被传有通匪之嫌,但徐树铮忌之杀之,难免牵涉背后派系之间的利益冲突,且不经审判,即就地正法。而陆建章的儿子陆承武,原是徐树铮在日本士官学校的同学,夫人亦是同学,两家关系本不疏远。所以徐树铮此举,于法于理,均未允当。徐道隣回忆,出事后他的母亲非常难过,徐树铮也从不谈及此事,从此亦再未杀人。
  陆建章之死,震动官场,不免人人自危,引起恐慌。仇恨的种子,更在一个人的心中深深地埋下,他就是陆建章的外甥,颇受其恩厚的冯玉祥。
  民国十四年(1925年),徐树铮考察欧美、日本回国。其时北方局势不稳,但顾于考察成果丰硕,他正踌躇满志,执意回京复命。至京述职完毕,他又不听劝阻,执意南返。据说当日段祺瑞案前曾出现“又铮不可行,行必死”的字条,段急派人送徐,徐并不介意,并拒绝军队护送。一而二,二而三,生机一失再失,命乎?
  十二月三十日凌晨,徐树铮的专车行至廊坊,被冯玉祥指使部下张之江挟持而去。风雪之夜,随着一声枪响,一代枭雄,竟曝尸荒野,终年四十有六。徐是政府专员,身为同僚的冯玉祥自然不会承认自己杀人,而是电报政府,云:“徐上将有功国家,不幸在路上为匪人劫害,其死甚惨,请政府优予裹恤。”其间,更有陆承武呼啸而至,自称为父复仇之一幕。冯之杀徐,据徐道隣事后分析,原因有三:一是徐访欧筹得款项,有望东山再起,冯对此颇为忌惮,先下手为强;二是徐反共立场鲜明,冯当时已经与共产党合作;三是冯欲报陆建章的知遇提携之恩。
  古经“父之仇弗与共戴天”,春秋公羊亦有“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复仇的重任,便落到了徐道隣的身上,这是他需要去做也必须去做的。亲属复仇,是贯通不同类型文明,贯穿人类社会不同阶段的伦理法则,国家出现后,固然会通过法律来限制私力救济,但是情法的辩难,不会因为制度日趋精致而消减,却是长时间地存在着。一方面固然是制度并非万能,另一方面也可能是人之本能就不是能够被制度化的。此时的徐道隣,弱冠之年,正在德国留学,回国奔丧,再默默返德继续学业,其内心果真平静如斯乎?非也!他暗中查明真凶后,复仇便成了他以后人生的主题。在其提出诉状之前的二十年间,未曾开口说过一次“冯”字,这样的仇恨,何等的彻骨!其内心深处,何等的翻江倒海!
  徐道隣曾在《二十年后的申冤》一文中总结自己的心路历程:
  凡是读中国书,听中国戏,看中国小说的人,对于他,没有一件比替父亲伸冤报仇更重要的。但是我那时知道,对于我,这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冯是一个手握重兵的大军阀。我是一个赤手空拳的孩子,怎么能谈报仇?想要报仇,必须努力向上,在社会上有了一点地位,然后才能作此想。因此我下定了决心:先拿报仇的精神去读书。等书读好了,再拿读书的精神去作事;等作事有点成就,再拿作事的精神去报仇!
  所以,尽管他以《宪法的变迁》顺利地拿到柏林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尽管当时他的公法学造诣甚至超过了同时期的德国学人(其中不乏后来执德国公法学牛耳之才俊),但从此,他再也没有踏上公法的学术之径。等他数十年后再执教鞭的时候,已经转向中国法制史的研究。
  尚在襁褓之时坠地伤足,因乳媪匿而不告,数年后遂成痼疾,终生不良于行,故无法如父亲一样投笔从戎,这是徐道隣的憾事。那么要“作事”,就只能是从政了。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徐道隣回国。因徐树铮与蒋介石的交谊,他被蒋招至麾下,历任国防设计委员会、行政院参议、中国驻在意大利代办、考试院铨叙部司长、行政院政务处处长。十几年间,职务几换,也曾忝列智库,也曾叱咤外交,也曾司局干部,似乎很活跃、很风光,但书生参政,个中滋味,恐怕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了。在三十年后发表的《论政治家与学人》一文中,他谈到“世上竟有不少有前途的学者,放弃了他们有把握的学问不做,而到没有把握的政治里去翻筋斗,真是使人难解”,这番感慨,叹息的是自己,还是别人?
  复仇的机会并非没有,韩复榘曾找上门来,愿助“一臂之力”,但徐道隣何等聪慧之人,如陆承武般的假孝子,他是不愿意做的。“七七事变”,民族抗战,前线部队不乏冯玉祥的旧部,一个中央现职人员若状告冯玉祥,会对军队产生什么消极影响?他们是否会误解中央?他犹豫了。从政并没有给徐道隣带来期待的权力,反倒束缚了他的拳脚,国仇家恨,他需要斟酌衡量。
  二十年,杀人罪的追诉年限转瞬即到,好在天可怜见,倭寇已灭,他终于可以心无旁骛地提起诉讼了:父亲,今天的复仇,是以法之名。
  军事委员会的批示下来,依据民国十四年适用的刑法,杀人罪的告诉时效是十五年,也就是说,法律以技术手段,委婉地拒绝了徐道隣的诉讼请求。徐氏马上以抗战八年时效中断为理由提出抗诉,但无论是军事委员会还是法院,再无下文。意料之外,也是意料之中!徐道隣谈道:
  我在递状子时,原就担心不会有结果。但是我一定要向社会指出,谁是那个一直躲在他人背后指使杀人的主凶。他纵然有胆子行凶,但是在二十年后,有人指出他杀人罪行时,他却没有胆子承当,他这种狼狈喫蹩的情形,也使我略感安慰。只是含冤二十年,既未能手刃父仇,也未能使犯人正法,终不免抱恨终天,惟有祷告和希望历史的制裁,永远在人间发挥其正直的力量。
  与古典时期一样,民国时代的子女复仇,仍然具有很强的伦理正当性,在舆论上也颇能获得支持。所以施剑翘杀孙传芳,郑继成杀张宗昌,乃至所谓陆承武杀徐树铮,抛开其背后或许隐藏的政治阴谋不说,杀人者或被特赦,或不被追究,皆可说明此点。与施、郑的快意恩仇不同,徐道隣的复仇显得比较独特,或许这与徐受过法学教育,受其规训不无关系吧。他的隐忍,他的坦荡,他的气节,是这个并未成功的复仇故事中让人最为印象深刻之处。我又想,当他投出诉状的一刻,不管成败,他都已经获得了心灵的解脱,“以直报怨”,这是君子之风。
  法律的婉拒,或谓不幸,又何尝不是幸运?
  段祺瑞在爱将徐树铮被害后的沉默和不作为,曾使徐道隣颇为不满,但后来对情况的了解使他逐渐释怀,相信段并非无情之人,相信段自有他的分寸,其中就包括了解到段祺瑞信奉“轮回”“因果”。佛家学说与古典思想的结合,使得中国的“报”具有宿命与来世的更深刻的意涵,这或许多少能缓和现世的情法冲突,抚慰孝子们内心的愤懑吧。
  当陆建章送出“阎王票子”的时候,可曾想到徐树铮背后的一枪。当徐树铮下令就地正法的时候,可曾想到廊坊的风雪之夜。当冯玉祥发出截杀密令的时候,可曾想到黑海上的阴谋……我想,谁都不曾想到。但报应的因果,已经种下。
  据说小徐死时,大徐的挽联是“道路传闻遭兵劫,每谓时艰惜将才”,吊诡的是,之前祭奠陆建章时,他亦曾送同样的挽联,是徐世昌的有意为之,还是无心之为,堪耐玩味。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这或许就是拨弄芸芸众生的命运之手。
  ……

前言/序言

  多年前曾读朱学勤先生的《思想史上失踪者》(《书斋里的革命》,长春出版社1999年版),心有戚戚焉。不揣浅陋,东施效颦,故有本书之名。
  “接飞花坠叶,作因缘观”,本书主要机缘两种。2002年蒙刘广安先生推荐,有幸受教于李贵连先生。李教授是晚清修律大臣沈家本的隔世知己,经他研究推动,为“文革”后的中国法学界复原了沈家本——这一中国近代法律史上的枢纽人物,展示了晚清法律改革波澜壮阔的历史面相。燕园三年,见贤思齐,我萌发了研究沈氏周围法政人物之兴趣。2003年,《南方周末》刊登了万静波等人的《被遗忘30年的法律精英》,围绕着《英美法词典》的编纂,讲述了一批东吴法学院老人可歌可泣的故事,引起广泛关注。在此前后,我曾数次拜访了该词典的总审订潘汉典先生,潘老淡泊宁静的君子风范、精益求精的学术态度让人钦慕,使我对民国法律人有了更直接经验的感受,拨动我深入理解时代中人之心弦。
  “半世浮萍随逝水,一宵冷雨葬名花”,晚清民国是中国法律史上的大变革时代,伴随传统中华法系的解体和近代法律体系的建构,时代中的法律人通过知与行演绎着各自法律的故事。相对于制度变迁的冰冷无情,这些法律故事有血有肉,见证了法治中国的百年历程。有如许章润先生提出的“续根”命题,今天对他们的研究,既是重建史实,还以历史公道,亦能从中窥得思想与学术的传承,领会文化与文明的碰撞,体察国家与社会的转型,感悟人生与人心的变迁。钱穆先生曾言,“所谓对其本国以往历史有一种温情与敬意者,至少不会对其本国以往历史抱一种偏激的虚无主义,亦至少不会感到现在我们是站在以往历史最高之顶点,而将我们当身种种罪恶与弱点,一切诿卸于古人。”(《国史大纲》)诚哉斯言!这不仅仅是我们对待国史的态度,也应该是我们对待近代法律人的态度。
  “回首向来萧瑟处”,10余年间,关注了10位人物,完成本书的8篇论文和2篇随笔,只涉及近代法律人群体一个小小的侧影,离该课题整体性、观念化的研究鹄的仍有差距。尽管集腋未必成裘,惟聊可慰怀的是,我坚持研究初衷,基本完成每一至两年研究一人的计划目标,展示了近代法律人多姿多彩、不为人知的一面。所谓愚者千虑,必有一得,以我注六经立场,从一手资料入手,自己发现问题,展开论证,亦能有一己心得与管见,从这点看,乃有充分信心自诩为一个法史学小小的补锅匠。同时也期待拙著有抛砖引玉之效,可以吸引更多的学术同好,加入到这一课题的研究中来。
  是为序。
  陈新宇
  2014年4月14日于明理楼


《新民说:追寻法律史上的失落身影》 在漫长的法律史长河中,无数身影曾闪耀光芒,塑造了我们今日所知的法治形态。然而,历史的洪流不总是公平的,总有一些名字、一些思想、一些贡献,因种种原因被遗忘,被边缘化,如同散落在沙海中的珍宝,等待着被重新发现。 《新民说:追寻法律史上的失落身影》并非一本单纯的法律教科书,它更像是一次深刻的文化溯源,一场对历史的回望与致敬。本书不以罗列枯燥的法律条文为目的,而是致力于探寻那些在法律发展进程中,因时代变迁、权力格局、性别歧视、地域隔阂或其他复杂因素而被忽视的个体与群体。我们试图穿透历史的迷雾,为那些曾经为法治文明播撒火种,却未能留下清晰印记的“失踪者”们,重新点亮一束光。 本书的研究对象广泛,力求打破传统法律史研究的线性叙事和主流叙事,将目光投向那些“沉默的大多数”。我们将深入探讨: 被遗忘的先驱者: 在法律制度的萌芽时期,那些提出超前思想、尝试创新实践,却因种种原因未能载入史册的早期思想家、改革者。他们的贡献可能体现在具体的法律条文修订中,可能存在于零散的文献记录里,也可能仅仅流传于口耳相传的轶事中。本书将尝试搜集、整理、解读这些零散的信息,还原他们对法律理念的早期贡献。 女性的法律困境与抗争: 在漫长的父权社会结构下,女性在法律体系中往往处于被压抑、被边缘化的地位。本书将聚焦于那些在古代、近代乃至现代早期,在婚姻法、继承法、财产法等领域,为争取自身权益而进行斗争的女性,以及那些在法律领域默默耕耘,却因性别而被低估的女性学者、律师。她们的故事,是法律不平等的真实写照,也是争取权利的有力见证。 少数群体的法律地位: 历史上,许多少数民族、社会底层群体、非主流信仰者等,其法律地位常常面临不公和歧视。本书将追溯他们在不同历史时期,如何被现有法律体系规制,又如何在夹缝中寻求生存与正义。我们会关注那些为维护自身权益而进行抗争的个体与集体,以及那些曾为改善他们法律处境而努力的改革者。 地方性法律传统与实践: 法律史的研究往往聚焦于国家层面的宏大叙事,而忽略了各地独特的法律传统、习惯法以及地方性实践。本书将尝试发掘和梳理那些未被纳入主流法律史记载的区域性法律智慧,考察它们在当地社会秩序维持、纠纷解决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它们与国家法律体系之间的互动关系。 “失踪”的法律思想与理论: 有些法律思想和理论,可能因其过于超前、与当时主流意识形态相悖,或者未能得到有效的传播和推广,而未能成为法律史上的显赫篇章。本书将努力搜寻这些“隐匿”的思想火花,分析其历史背景、理论价值,并探讨它们为何未能获得应有的关注。 《新民说:追寻法律史上的失落身影》的写作过程,是对历史文献的细致爬梳,是对尘封档案的耐心挖掘,更是对那些被沉默的声音的倾听与复述。我们相信,每一个被遗忘的名字背后,都有一段值得被讲述的故事;每一项被忽视的贡献,都可能为我们今日理解法律提供新的视角。 本书不仅仅是对过去的回溯,更是对未来的启示。通过重拾这些失落的身影,我们得以更全面、更深入地理解法律的复杂性与多样性,认识到法律的发展并非一条笔直的轨迹,而是无数个体努力、抗争、妥协与创新的交织。这有助于我们反思当下的法律体系,警惕潜在的遗忘与边缘化,并为构建一个更加包容、公正、真正惠及所有人的法治社会,汲取历史的智慧与力量。 翻开《新民说:追寻法律史上的失落身影》,你将踏上一段与历史对话的旅程,与那些曾经闪耀却被时光掩埋的思想者、实践者、抗争者同行,倾听他们跌宕起伏的人生,感受他们为法治文明留下的坚实足迹。这是一次寻找,更是一次唤醒,唤醒沉睡在历史深处的法律灵魂。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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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学术严谨性让我折服,同时它的叙事能力又让我在阅读过程中丝毫不感到枯燥。作者在引经据典、梳理史料方面下了极大的功夫,每一个论断都有扎实的依据,每一个故事的讲述都力求真实。但同时,他又能将这些专业的、历史的材料,转化为引人入胜的故事。我从中看到了作者深厚的学术功底,也看到了他对历史的热爱和对“失踪者”的尊重。那些被遗忘的案例,被淹没的人物,在作者的笔下,重新焕发了生命。我感觉自己不仅仅是在阅读一本法律史的书,更像是在跟随一位优秀的导游,游览一个被时间尘封的博物馆,听他娓娓道来那些被遗忘的展品背后,鲜活的故事。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既满足了我对学术知识的渴求,也给予了我精神上的享受,让我体验到了一种“知识与情感”的完美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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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最让我感到兴奋的是,它让我在阅读的过程中,不断产生新的思考和疑问。作者提出的每一个论点,每一个案例,都像是一颗投向平静湖面的石子,激起层层涟漪。我常常会在读完一个章节后,停下来,反复咀嚼其中的信息,思考它可能带来的更深层次的意义。例如,在某个案例中,一个被主流社会视为“罪犯”的个体,却在当时的法律框架下,他的行为意外地推动了某项法律的修正。这让我开始反思,“正义”和“法律”之间,在历史的演进中,是如何被不断地重新定义和协商的。又比如,一些在当时被认为是“异端”的法律观点,在多年后却成为了主流。这让我看到了法律的生命力,以及它如何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进化。这本书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是培养一种思辨的能力,让我学会从多角度、多层次去理解和分析法律史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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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语言风格让我印象深刻,它不像一般的学术著作那样冰冷说教,而是充满了叙事性和感染力。作者的文笔细腻而富有张力,能够将枯燥的法律史料转化为引人入胜的故事。我常常会在阅读过程中,仿佛置身于那个年代,亲眼目睹那些“失踪者”的命运。有时是激昂的辩护,有时是无奈的抗争,有时是规则的模糊与试探。每一个案例,每一个人物,都仿佛被赋予了生命,他们的困境、他们的选择,都让我产生强烈的共鸣。尤其是一些法律条文是如何在实践中被解读、被规避、甚至被曲解的描绘,更是精彩绝伦。我从中看到了法律的灵活与变通,也看到了人性的复杂与狡黠。这本书让我对法律的理解,从一个僵化的概念,转变为一个动态的、与社会生活紧密相连的体系。它让我看到了法律背后的人,以及那些因为各种原因被历史“遗忘”的个体,他们的存在是如何塑造了我们今天的法律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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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冲击,是它让我看到了法律史的“人性化”一面。我一直认为法律是冰冷的规则,但这本书通过讲述那些“失踪者”的故事,让我看到了法律背后的人的温度、人的情感、人的挣扎。那些被剥夺权利的人,他们的哭喊和抗争,即使被历史遗忘,也曾是那个时代最真实的声音。那些为了追求某种“正义”而付出了巨大代价的人,他们的牺牲和坚持,闪耀着人性的光辉。作者在处理这些故事时,非常克制但又饱含深情,他并没有煽情,而是用客观的史实,展现了人性的复杂与伟大。我感受到了历史的厚重,也感受到了个体命运的悲壮。这本书让我明白,每一个法律条文的背后,都可能隐藏着一段不为人知的悲欢离合,都可能承载着某个体的希望与绝望。它让我在阅读法律史时,不再仅仅关注形式,而是更加关注其背后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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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觉得,法律史往往是被塑造成一副冷冰冰、僵硬化的教科书形象,充满了条文、判例和权力斗争。但这本书的出现,彻底颠覆了我的这种刻板印象。它并没有让我枯燥地去背诵那些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而是以一种引人入胜、充满故事性的方式,将我带入了法律史的真实情境之中。我读到的,不是抽象的法律原则,而是活生生的人,他们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如何运用、挑战、甚至颠覆那些当时的法律。那些“失踪者”的故事,让我看到了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挣扎与演变,看到了个体命运与宏大历史之间的联系。他们的存在,或许在主流的法律叙事中显得微不足道,但这本书却赋予了他们重新被看见的权利。我感觉自己像一个侦探,跟随作者的线索,一点一点地拼凑出那些被遮蔽的真相。每一个章节都像是一个新的发现,每一次阅读都像是一次惊喜。这本书最大的魅力在于,它让我感受到了历史的温度,感受到了法律并非高高在上,而是与人类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甚至是个人命运的晴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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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这本书的过程,就像是在一次意想不到的考古发掘。我原本以为法律史就是研究那些显赫的人物和重大的事件,但这本书却像一个细心的淘金者,从浩如烟海的史料中,拣拾起那些被忽略的、微小的、甚至被认为不重要的碎片。这些碎片,往往是理解法律发展脉络的关键。我被那些“失踪者”的故事深深吸引,他们或许是普通的百姓,他们的遭遇触动了当时的法律空白;他们或许是边缘群体,他们的声音在主流的历史叙事中被压制;他们或许是某个案件中不起眼的一员,但他们的参与却推动了法律的进步。作者的叙述非常有力量,他不仅仅是罗列事实,更是充满了人文关怀。我能感受到他对这些“失踪者”的同情、理解和尊重,也正是这份真挚的情感,使得这些沉寂的人物重新鲜活起来。这本书让我意识到,历史的厚重,并非仅仅由伟人的丰功伟绩构成,更在于无数普通人在时代洪流中的挣扎、选择和影响力,而法律史,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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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装帧设计就足够吸引我了。封面采用了复古的油画风格,颜色深邃而富有质感,仿佛能触摸到历史的温度。书名“新民说 寻找法律史上的失踪者”几个字,字体选择既有古典韵味又不失现代感,散发着一种引人入胜的神秘气息。我第一眼看到它,就立刻被一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好奇心所攫住。我一直对那些被历史洪流淹没、名字被遗忘的人物和事件充满兴趣,尤其是在法律史这样一个看似严谨却又充满人情味和时代变迁的领域。这本书的书名直指核心,让我预感这将是一次深入挖掘、拨开迷雾的旅程。迫不及待地翻开书页,纸张的触感也相当不错,不是那种廉价的印刷品,而是带着书卷气的厚实,这一点对于一个喜欢阅读实体书的人来说,是极大的加分项。我开始想象,在这本书里,我可能会遇到怎样的“失踪者”?他们是谁?他们的故事是如何被遗忘的?又是什么契机让他们在法律史的长河中,又一次浮出水面?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读物,更像是一把钥匙,开启了我对过去未知角落的探索欲望。我迫不及待地想要沉浸其中,跟随作者的笔触,去触摸那些冰冷的史料背后,鲜活的生命和跌宕起伏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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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这本书,让我有一种“温故而知新”的深刻体验。我以为自己对法律史已经有了基本的了解,但这本书却像打开了一个全新的视角,让我看到了许多我从未关注过的角落。那些“失踪者”的故事,虽然在主流的法律史叙事中被忽略,但他们的经历却深刻地影响了法律的发展。这本书让我意识到,历史的进程,并非总是由那些声名显赫的人物书写,更多的是由无数个普通人在特定情境下的选择和互动所构成。而法律,正是承载和反映这些互动的重要载体。通过重新审视那些被“失踪”的人物和事件,我得以更深刻地理解法律的演变轨迹,更清晰地认识到法律的社会功能和价值。这本书不仅拓宽了我的知识面,更重要的是,它启发了我一种更具批判性、更富人文关怀的历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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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我总是习惯性地从实用主义的角度去审视法律。但这本书,却让我有了一个更宏观、更具历史纵深感的视角。我看到了那些曾经被奉为圭臬的法律原则,是如何在时代变迁中被质疑、被颠覆,又如何孕育出新的法律思想。那些“失踪者”的故事,让我看到了法律的局限性,也看到了法律的包容性。他们可能因为不符合当时的主流价值观而被边缘化,但他们的存在,恰恰是推动法律进步的催化剂。这本书让我意识到,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其不断的自我革新和对社会需求的响应。那些曾经被遗忘的“失踪者”,他们的经历和诉求,在某种程度上,也构成了法律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动力。这本书让我对我的职业有了更深的理解,让我看到了法律背后更广阔的社会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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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在思考,为什么这本书会选择“寻找失踪者”这样一个视角来切入法律史?或许正是因为,历史的长河中,很多重要的推动力,往往来自于那些不为人知、未被充分记录的人物和事件。这本书就像一把探照灯,照亮了法律史中那些阴影的部分,让我们看到了那些被遮蔽的真相。我读到了一些关于女性在法律史中的角色,她们的声音常常被压制,她们的权利在历史上被忽略;我看到了关于少数民族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他们的权益如何被漠视;我还看到了那些在社会变革时期,因为各种原因而消失在历史记录中的普通人,他们的经历却构成了法律演变的重要脚注。这本书让我意识到,我们对法律史的认知,往往是片面的、是经过筛选的。通过寻找这些“失踪者”,我们能够获得一个更全面、更立体、也更真实的历史图景。它挑战了我们固有的认知,也激发了我们对历史的批判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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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史或者法学家都是容易被打上标签的,这本书关注的是已经逝去年代的真实和被人遗忘的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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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秋莎》常常被人们误认为是一首俄罗斯传统民谣,其实它是一首作曲家谱写的政治宣传歌曲。可是这些歌的意义在历史的烟尘之中早已“偏离”了他原始的面目,生长出另一个全新的自我。对于中国人来说,这首歌变成了一个浓得化不开的时代情结:对于白桦林、手风琴那个纯真的年代一去不复返的追忆。 1939年,苏联与日本在伪满洲与蒙古的边界诺门坎发生了战争,苏联桂冠诗人伊萨科夫斯基写了一首抒情诗《喀秋莎》。作曲家勃朗特尔看到这首诗歌后,马上便把它谱成了歌曲,虽然在这场战役中,苏联红军完胜日本关东军,但《喀秋莎》当时并未因战争胜利而流行开来,而是在两年之后的卫国战争中,这首歌才伴随炮火硝烟传遍了整个苏联。战后,苏联政府为了表彰《喀秋莎》这首歌在战争中所起到的巨大鼓舞作用,专为它建立了一座纪念馆,这在人类的战争史和音乐史上是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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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今年最大收获 向先贤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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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棒,书好,读来受益非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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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史或者法学家都是容易被打上标签的,这本书关注的是已经逝去年代的真实和被人遗忘的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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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可以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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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被湮没,陈新宇做了很好的挖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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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错,还会再买的 还不错,还会再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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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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