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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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惠渔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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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066033
版次:6
商品编码:11900805
包装:平装
丛书名: 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6-03-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640
字数:1109000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39票赞成、7票反对、11票弃权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至此,从2010年8月23日正式提交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讨论开始,长达近半年的关于《刑法修正案(八)》之内容的争论画上了一个休止符。
  《刑法修正案(八)》之所以引起激烈的讨论、争论,是因为这是1997年以来修改*重大的一次。说其重大,是因为:首先,其修改条文*多。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戴玉忠告诉记者:“此次刑法修改的规模大,相当于前七次修改的总和,一共修改了50个条款,涉及49个问题。”其次,此次修改的内容开始涉足众多的刑法总则领域。戴玉忠表示:“总则涉及的都是刑法的基本问题,此次修改的主要是其中的刑罚制度部分,修改了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后改判有期徒刑,满75周岁老人一般案件免除死刑,未成年人免除前科报告义务等19个问题。”再次,这一修正案取消了包括盗窃罪在内的13个罪名的死刑。郎胜说:“这13个罪名的死刑,主要是经济性、非暴力犯罪,占我国刑法死刑19%多,将近1/5。应该说……我们迈出的步子是很大的。”对满75周岁老人犯罪的死刑也作出了极大限制。*后,增设了危险驾驶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社会关注度非常高的罪名。

目录

第一章 刑法学的研究对象、意义与方法
第一节 刑法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意义
第二节 刑法学的研究方法

第二章 刑法的概念、性质与任务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
第二节 刑法的法律性质
第三节 刑法的任务

第三章 新中国刑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节 革命根据地时期刑事法律概述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酝酿和创制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运用和修订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的修正与完善

第四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
第三节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第四节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第五章 刑法的体系与解释
第一节 刑法的体系
第二节 刑法的解释

第六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第一节 刑法的空间效力
第二节 刑法的时间效力

第七章 犯罪的概念
第一节 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犯罪的分类

第八章 犯罪构成概述
第一节 犯罪构成理论的沿革
第二节 犯罪构成的概念
第三节 犯罪构成的要件与结构
第四节 犯罪构成的分类
第五节 犯罪构成与定罪

第九章 犯罪客体
第一节 犯罪客体概述
第二节 犯罪客体的分类
第三节 犯罪客体与行为对象
第四节 犯罪客体的立法形式

第十章 犯罪客观要件
第一节 犯罪客观要件概述
第二节 危害行为
第三节 行为对象
第四节 危害结果
第五节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第十一章 犯罪主体要件
第一节 犯罪主体要件概述
第二节 自然人犯罪主体
第三节 单位犯罪主体

第十二章 犯罪主观要件
第一节 犯罪主观要件概述
第二节 犯罪故意
第三节 犯罪过失
第四节 犯罪目的与动机

第十三章 排除犯罪性的行为
第十四章 故意犯罪过程中的形态
第十五章 共同犯罪
第十六章 定罪
第十七章 刑事责任
第十八章 刑罚概述
第十九章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第二十章 量刑
第二十一章 刑罚的执行与消灭
第二十二章 罪刑各论概说
第二十三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十四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二十五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二十六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十七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十八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十九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三十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十一章 渎职罪
第三十二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精彩书摘

  《刑法学(第六版)》:
  犯罪的社会危害性通常被认为是犯罪行为发生时对国家和人民利益形成的实际损害。但这种实际损害仅仅是社会危害性的一种情形,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某种行为对社会可能造成的实际损害,也被看作犯罪社会危害性的表现。如果忽视了这种情况,就无法解释刑法对某些特殊形态(诸如预备、未实行终了的未遂)的犯罪也给予刑事处罚的规定。分析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还必须关注犯罪者的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譬如自首犯、立功犯、未成年犯与累犯、拒不交代罪行者及成年罪犯相比,主观恶性就比较小,社会危害性也相对要轻。在具有同等客观损害后果的情况下,由于犯罪者主观心理状态、动机、目的的不同,定罪量刑的标准也存在一定的差别。例如,故意犯罪的,处刑就重;过失造成同样结果、危害不大的(譬如造成轻微伤等),一般不以犯罪论处,危害较大而依法必须予以定罪的,量刑也要比同种类故意犯罪轻得多。
  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从其表现形态上看,可以划分为物质性危害和非物质性危害两种。前者是指能够具体确定和度量的,它是具体有形的物质形态;后者则是指抽象、无形和不能具体测量的,诸如损害国家安全利益、国家机关的威望,以及公司、企业的信誉或者公民的人格、名誉等。应该看到.这两种形态的危害并非绝对对立的,两者有时会因为一个犯罪行为的实施而同时产生。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对两种危害并存俱发的犯罪,一般认为社会危害性相对要大一些。
  作为犯罪本质特征的社会危害性,必须达到危害程度的严重性。强调这一点,是为了把犯罪同其他违法和不道德行为相区别,这是坚持犯罪质的规定性与量的规定性相统一的要求。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及不道德行为都有社会危害性,区别它们的关键在于准确界定各自的社会危害程度,也就是一个社会危害“量”的问题。对此,《刑法》第13条最后一个部分已作了明确规定,即“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因此,笼统地说“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是不够准确、全面和科学的,应当强调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正因为其危害社会的严重性,才有将其确认为犯罪并进而予以刑罚处罚的必要。当然,行为社会危害性的有无及其具体程度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会随着社会条件的变化以及社会发展在经济、文化及政治等方面要求的不同而不断有所改变。这是因为,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等条件的变化,使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根本利益和需要发生相应的改变,从而也决定了他们对同一行为作出了不同于以往的法律土的评价。这种法律评价的变化是客观存在的,也是刑法阶级性的重要体现。因此,在考察犯罪社会危害性问题时,就一定要有辩证发展的观点,不能片面强调刑法的稳定性而忽视由于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变化所要求的对于刑法的必要补充和修改。
  (二)犯罪行为的刑事违法性
  犯罪的本质特征是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也就是说,只有当行为危害社会的“量”达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时,才能确认它们为犯罪。不过,在社会生活和司法实践中,对于某一危害社会的行为是否已经达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人们的认识则不尽一致,这就需要通过权力机关,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去加以规定。我国刑法根据社会上各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有选择地宣布某种行为是犯罪并作出相应的规定,这就使犯罪在严重危害性特征之外,又派生出第二个重要特征——刑事违法性,表明犯罪不仅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一种法律现象。它不但包含着深刻的社会政治内容,而且具有明显的法律形式特征。强调犯罪认定上的法律特征,正是罪刑法定原则的重要体现。我们认为,社会危害性是刑事违法性的基础,统治阶级不可能以法律的形式把没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宣布为犯罪,也不会将危害性并不严重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应当注意的是,违法与犯罪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违法具有较为宽泛的涵义,它包括触犯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也包括民事上的违法、经济上的违法和治安管理上的违法行为,等等。只有社会危害性达到触犯刑事法律规范的严重程度时,这种行为才能被认为是犯罪。所以,讲犯罪的刑事违法性特征,不是讲犯罪具有一般意义上的违法属性,而是指它具有触犯刑事法律规范的“刑事违法性”特征。犯罪的确定必须依照刑法的明文规定,这是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在犯罪认定方面的一个体现。
  刑事法律规范主要集中规定在成文的刑法之中。一般而言,“刑法”又由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三个部分组成。虽然,刑法典是刑法最为重要的构成部分,但作为犯罪特征之一的刑事违法性,理应包括违反上述任何一种设有刑法规范的刑事法律的行为。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刑法对各种不同犯罪的违法性特征有着多种规定方式。有的规定在刑法的总则规范中,如《刑法》第13条有关犯罪一般概念的规定,有关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罪过形式的规定等;有的规定在刑法典的分则规范之中,如有关犯罪主体的具体规定,关于犯罪目的、故意、“明知”的规定,关于犯罪手段、后果、情节及“数额”的规定,关于犯罪对象、时间、地点的规定等。这些都为犯罪刑事违法性特征的具体确定,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对于司法工作人员处理具体案件来讲,首先应当研究的就是案件事实的违法性问题。如果某一行为不具有刑事违法性特征,那么,即使它存在着明显的社会危害性,也不能作为犯罪行为去对待,这是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
  ……

前言/序言

  处于转型时期的社会,是一种传统因素与现代因素共同作用的异质性社会,社会形态既不是纯粹传统的,也不是纯粹现代的,而是一种混合形态。在这一转型过程中,新的观念逐步被接受,优秀的传统被重拾,普适性的标准逐步被重视。但另一方面,现代化的一些不适应性逐渐显现,传统与现代的矛盾激化形成新的不安全因素,同时威胁着社会的公共安全。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与中国社会转型的不断加快,传统因素与现代因素的冲突碰撞愈加频繁和激烈,公共安全受到严峻的挑战,社会对危险的焦虑感不断被强化。刑法作为最后手段法,势必要结合社会现实和社会观念的变化作出一种新的抉择。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39票赞成、7票反对、11票弃权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至此,从2010年8月23日正式提交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讨论开始,长达近半年的关于《刑法修正案(八)》之内容的争论画上了一个休止符。
  《刑法修正案(八)》之所以引起激烈的讨论、争论,是因为这是1997年以来修改最重大的一次。说其重大,是因为:首先,其修改条文最多。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戴玉忠告诉记者:“此次刑法修改的规模大,相当于前七次修改的总和,一共修改了50个条款,涉及49个问题。”其次,此次修改的内容开始涉足众多的刑法总则领域。戴玉忠表示:“总则涉及的都是刑法的基本问题,此次修改的主要是其中的刑罚制度部分,修改了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后改判有期徒刑,满75周岁老人一般案件免除死刑,未成年人免除前科报告义务等19个问题。”再次,这一修正案取消了包括盗窃罪在内的13个罪名的死刑。郎胜说:“这13个罪名的死刑,主要是经济性、非暴力犯罪,占我国刑法死刑19%多,将近1/5。应该说……我们迈出的步子是很大的。”对满75周岁老人犯罪的死刑也作出了极大限制。最后,增设了危险驾驶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社会关注度非常高的罪名。
  这些修正具有十分重大的法治意义和社会意义。其既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为立法的一种体现,同时也是对“生刑过轻、死刑过重”现象进行修复的尝试。既是进一步重视刑法地位的结果,同时也有弥补刑法应对社会变化不足的努力。

《刑法学(第六版)》是一部系统阐述中国刑法理论与实践的学术专著。本书旨在为学习者和研究者提供一个全面、深入、权威的刑法知识体系,力求将复杂的法律条文与生动的案例相结合,让读者在理解基本原理的同时,也能掌握其在现实中的应用。 本书的宏观框架与核心内容 本书紧扣中国刑法的基本结构和重要原则,从刑法的基本理论出发,层层递进,逐步深入到具体的犯罪构成、刑罚制度以及程序保障等关键领域。 第一部分:刑法的基本理论 刑法的概念与特征:首先,本书会清晰界定刑法的概念,阐释其作为国家最严厉的法律调整手段的特殊性,分析刑法的目的、性质以及与其他法律部门(如民法、行政法)的区别与联系。我们将深入探讨刑法的规范性、惩罚性、保障性等核心特征,并论述刑法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中的基础性作用。 刑法的渊源与发展:本部分将追溯中国刑法的历史脉络,从古代刑罚制度的演变到新中国成立后几部重要刑法的制定与修订,梳理刑法发展的关键节点和时代特征。同时,也会介绍刑法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法律解释等,使读者对刑法文本的形成过程有更全面的认识。 刑法的基本原则:本书将重点解读刑法的核心原则,如罪刑法定原则,并对其内涵、历史渊源、现实意义以及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体现进行详尽阐述。此外,还将深入分析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人权保障原则等,强调这些原则对于实现刑法的公正与人道目标至关重要。 犯罪的构成要件:这是刑法理论的基石。本书将细致剖析犯罪构成的四要件: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和犯罪主观方面。对于每一个要件,都会进行深入的理论辨析和实践归纳。 犯罪主体:区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深入探讨主体资格的认定,包括年龄、精神状态、特定身份等因素的影响。 犯罪客体:阐释犯罪客体的定义、分类及其在犯罪构成中的意义,重点分析国家、社会、公民人身、财产等不同客体的保护程度。 犯罪客观方面:详细讲解犯罪行为(作为与不作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时间、地点、手段等客观要素,以及这些要素如何共同构成犯罪的外部表现。 犯罪主观方面:着重阐述故意与过失这两种基本主观罪过形式,深入分析其认识因素、意志因素,并探讨预谋、间接故意、过于自信的过失等复杂情况,理解主观罪过对定罪量刑的决定性影响。 第二部分:犯罪的形态与刑罚制度 未遂犯、预备犯与中止犯:本书将系统梳理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区分未遂犯、预备犯、中止犯的构成要件、法律后果以及司法实践中的认定难点。我们将通过大量案例,帮助读者理解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意志的转移和行为的变化如何影响其刑事责任。 共同犯罪:深入分析共同犯罪的理论与实践。本书将详细介绍共同犯罪的定义、构成要件,以及共同犯罪的四种基本形式: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对于每一种形式,都会深入探讨其责任认定和法律适用,并重点分析共同犯罪中的因果关系、预见能力等复杂问题。 数罪并罚:对于行为人触犯数个罪名或一人犯数罪的情形,本书将详细阐述数罪并罚的原则、规则和具体计算方法,以确保刑罚的公正与合理。 刑罚的理论与种类:系统介绍刑罚的学说理论,包括报应刑论、功利刑论、混合刑论等,并在此基础上,详细讲解中国刑法规定的各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和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于每一种刑罚,都会分析其特点、适用范围以及执行方式。 刑罚的裁量与执行:本书将深入探讨刑罚裁量的基本原则和影响因素,包括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以及悔罪表现等。同时,也会简要介绍刑罚的执行程序和相关制度,如假释、减刑、缓刑等,体现刑罚执行的人道主义关怀。 第三部分:具体犯罪的分析 在掌握了刑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后,本书将聚焦于中国刑法分则中的重点和难点罪名。每一类犯罪的分析都将遵循以下模式: 罪名解析:清晰界定该罪名的概念、法益保护以及犯罪构成要件。 典型案例分析: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司法案例,从案情、证据、法律适用等多个角度进行深入剖析,揭示犯罪行为的构成与认定过程。 疑难问题探讨:针对该罪名在实践中存在的争议和难点问题,展开理论辨析,提供不同学派的观点,并结合司法解释和权威观点,给出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 本书将涵盖以下几类重要犯罪(但不限于): 危害国家安全罪:如叛国罪、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等,分析其犯罪构成及司法实践。 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放火罪、爆炸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强调其对社会整体安全的威胁。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如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诽谤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关注对公民基本人权的保护。 侵犯财产罪:如盗窃罪、诈骗罪、抢劫罪、贪污罪、受贿罪等,分析财产犯罪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如生产、销售假药罪、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揭示其对社会秩序的破坏。 危害国防利益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等。 第四部分:刑法解释与刑事司法 刑法解释:阐释刑法解释的理论与方法,包括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并介绍司法解释在中国刑法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刑事诉讼与人权保障:虽然本书并非刑事诉讼法专著,但将从刑法学角度,强调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保障的重要性,如无罪推定、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并探讨这些原则对刑法适用的影响。 犯罪学理论的简要介绍:为了使读者更全面地理解犯罪现象,本书将简要介绍犯罪学的基本理论,如犯罪原因论、犯罪对策论等,帮助读者从更广阔的视角审视刑法的作用。 本书的特色与价值 《刑法学(第六版)》的出版,旨在成为一本集理论性、实践性、系统性、前沿性于一体的刑法学教材或参考书。 体系化与前沿性:本书的体系设计严谨,逻辑清晰,能够帮助读者构建起完整的刑法知识框架。同时,也及时吸纳了近年来刑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和司法实践的最新动态,力求体现刑法理论的最新发展。 理论联系实际:大量精心挑选的案例,不仅能够帮助读者理解抽象的法律条文,更能展现刑法在解决实际法律问题中的应用。案例的分析深入浅出,兼顾了理论深度和实践指导意义。 权威性与可读性:由资深刑法学者倾力打造,内容严谨,观点鲜明,具有较高的学术权威性。同时,行文力求通俗易懂,避免过多的专业术语,使得非专业读者也能从中获益。 多角度的审视:在分析具体问题时,本书会适时引入不同学派的观点,展现刑法理论的多元性,鼓励读者独立思考,形成自己的判断。 总之,《刑法学(第六版)》不仅是法学专业学生学习刑法学的必备读物,也是从事法律实务工作者、相关领域研究人员以及对中国刑法体系感兴趣的广大读者,了解和掌握中国刑法知识的理想选择。本书将以其严谨的学术态度、深刻的理论洞察和丰富的实践案例,为读者开启一扇通往中国刑法世界的大门。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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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给我最深刻的感受是它在理论深度和实践广度之间找到了一个非常好的平衡点。它不仅仅停留在对刑法条文的表面解释,而是深入挖掘了每条法律背后所蕴含的理论基础和学说争议,并且清晰地呈现了不同的学术观点。作者在论述过程中,引用的文献资料非常丰富,既有经典的法学著作,也有前沿的学术研究成果,这使得整本书的论证都显得非常有说服力。我尤其欣赏的是,作者在阐述复杂理论时,能够清晰地梳理出脉络,并且用逻辑严密的语言进行论证,即使是对于一些争议较大的问题,也能做到客观公正,呈现各方观点,供读者自行判断。除了理论的深入,这本书在实践层面的体现也非常出色。书中穿插了大量的司法判例,并且对这些判例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探讨了判例背后的裁判逻辑和法律适用的难点,这对于我理解刑法是如何在实践中发挥作用至关重要。这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模式,让这本书不仅是一本教科书,更像是一本指导我如何学习和应用刑法的“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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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另一个亮点在于它对于不同章节之间以及不同理论之间的联系性的强调。作者在编写过程中,不仅仅是孤立地介绍各个知识点,而是着力于构建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我发现,在讲解某个新的概念时,作者会常常回顾之前学过的内容,或者预示后面将要讲到的内容,这种“承前启后”的写作手法,让我在阅读时能够始终保持对整体框架的认知,不容易迷失在细节之中。这种整体性的叙述方式,也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刑法的内在逻辑和运作机制。例如,在学习某个具体罪名的时候,作者会将它与相关的其他罪名进行比较分析,指出它们的异同之处,以及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这对于我避免混淆,准确理解每一个罪名的构成要件非常有帮助。我甚至注意到,在某些章节的末尾,作者会总结本章与之前章节的关联性,并给出进一步深入学习的建议,这对于我进行系统性的学习提供了非常清晰的指引。总而言之,这本书不仅仅是知识的堆砌,更是一次系统化的学习体验,它让我能够从宏观到微观,再从微观回到宏观,对刑法学有一个全面而深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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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装帧设计是我非常喜欢的一点。封面采用了沉稳的深蓝色,搭配烫金的书名“刑法学”,既显专业又不失大气。纸张的触感也很舒适,不是那种廉价的荧光纸,翻阅起来不会有刺眼的感觉,文字印刷清晰,字号大小适中,长时间阅读也不容易感到疲劳。书的整体厚度适中,方便携带,无论是放在书包里还是在图书馆借阅,都不会觉得负担太重。书页的排版也比较人性化,段落分明,重点突出,即使是初学者也能快速找到自己想要阅读的部分。我特别留意了它的装订方式,采用的是精装,显得非常牢固,不用担心书页脱落的问题,这一点对于一本经常翻阅的专业书籍来说至关重要。我甚至注意到每章的开头都有一个简洁的导言,简要概述了本章将要讲解的内容,这对于理清思路非常有帮助。侧边也留有一定的空白,方便我在阅读过程中做笔记和标记,这是我非常看重的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出版社在细节处理上是下了功夫的。总的来说,从这本书的物理实体来说,它就已经给我留下了一个非常好的第一印象,充满了专业书籍应有的严谨和质感,让我对即将开始的阅读充满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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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过程中,我最大的惊喜在于这本书对于重点和难点的把握非常到位。作者在编写时,显然是充分考虑到了初学者在学习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困难,因此对于一些容易混淆或者理解起来比较抽象的概念,进行了特别的强调和详细的解释。比如,在讲解某个重要理论的时候,作者会反复从不同角度进行阐述,并配以图表或者举例说明,力求让读者能够彻底理解。我发现书中很多地方都运用了“提问-解答”的形式,或者用“注意”、“重点”等提示语来引导读者关注关键信息,这种设计非常贴心,大大提高了我的学习效率。而且,我注意到书中并没有堆砌大量的知识点,而是有取舍地进行讲解,将最核心、最常用的内容进行深入剖析,而对于一些相对次要的理论,则点到为止,保持了学习的聚焦性。这种“少即是多”的教学方法,让我觉得学习过程更加轻松,也更有成就感。我甚至在一些章节的结尾,看到了作者精心设计的思考题,这些题目能够引导我回顾本章内容,并进行更深入的思考,非常有助于知识的巩固和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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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最先吸引我的是它所传达出的那种严谨的学术氛围。序言部分就清晰地阐述了本书的编写宗旨和目标读者,语言精炼,直击要点,让我立刻对这本书的定位有了明确的认识。整体的逻辑结构设计得非常清晰,从基础概念的介绍,到具体罪名的分析,再到理论与实务的结合,层层递进,循序渐进。章节之间的过渡自然流畅,前后呼应,不会出现断层感。语言风格方面,作者在保证学术严谨性的同时,也尽量做到通俗易懂,避免了过多的晦涩难懂的术语,对于我这样一个初学者来说,阅读起来感觉很顺畅。遇到一些比较复杂的概念,作者会用生动形象的比喻或者结合现实案例进行解释,使得抽象的法条变得生动起来,更容易理解和记忆。而且,书中还引用了大量的经典案例和最新的司法解释,这对于理解和掌握刑法理论在实践中的运用非常有价值。我尤其喜欢那些案例分析部分,它们能够帮助我跳出书本,从更宏观的角度去审视和思考问题,这对于培养我的批判性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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