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呂復為民國時期著名的憲法學傢、教育傢和代議士。本書收錄的作品共158件,嚴格按照時間順序排列。這158件作品大緻分為五類:一是公開發錶的憲法學文章;二是在憲法會議、憲法審議會會議、眾議院會議和立法院會議上的發言內容;三是提齣或連署的質問書、意見書、提議案和修正案;四是憲法性文件草案;五是其他作品,如譯作、時評、祭文、函電、報告、布告和緻辭。需要說明的是,中華印書局1933年齣版的《比較憲法論》和商務印書館1943年齣版的《比較地方自治論》(1945年增訂)均為民國時期有重要影響的憲法學著作,但限於篇幅,僅收錄瞭“序言”“凡例”和“目錄”。“實行地方自治”是呂復憲法思想中zui為核心的部分,且一以貫之。
作者簡介
呂復,1879年齣生,1955年去世,籍貫為河北省涿鹿縣,精通日語、英語和德語。留過學,鬧過革命,長期齣任議會議員,為民請命,短暫齣任教育次長同時兼任國立京師圖書館館長,先後任教於中國大學、燕京大學、朝陽大學、河北省立法商學院,並兩度齣任校長。呂復終生筆耕不輟,一生光明磊落,發錶憲法學論文,撰寫憲法學著作,積極參與政治生活,始終堅持學術獨立,不阿貴,不媚日,堪稱民國時期著名的憲法學傢、教育傢和代議士。
周 威 河南省太康縣人,鄭州大學法學院講師,鄭州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成員,中國民主促進會會員,中國人民大學憲法學博士生。學術興趣為法國憲法史和晚清民國憲法史。翻譯《法蘭西憲法典全譯》,參與翻譯《世界各國憲法》(韓大元老師主編),參與項目“中國憲法學發達史”(韓大元老師主持)。
目錄
點校者序:憲法學傢呂復先生若乾史實考
一、198年呂復譯印度社會報文章若乾
二、198~199年呂復譯《濛學原理》序言和部分目錄
三、1913年5月15日呂復連署質問書《質問政府於五國藉款外復與奧國瑞記公司訂有藉款契約書》
四、1913年5月2日呂復連署質問書《質問引渡洪述祖書》
五、1913年6月5日呂復連署質問書《質問違背約法侵害書信自由書》
六、1913年6月2日呂復連署質問書《質問政府任免都督民政長種種失當書》
七、1913年6月23日呂復連署質問書《質問政府免江西李都督本官書》
八、1913年6月23日呂復連署質問書《質問庫兵南犯政府何不撤南下之兵移住濛古書》
九、1913年6月27日呂復連署質問書《質問司法部大理院違法受理雲南選舉訴訟書》
一〇、1913年7月4日呂復提齣質問書《質問民國二年度預算政府何以延不交院書》
一一、1913年7月7日呂復提齣質問書《質問海蘭鐵路額之計劃及藉款書》
一二、1913年7月11日呂復連署質問書《質問前甘肅臨時省議會議長李鏡清被刺一案如何辦法書》
一三、1913年7月11日呂復提齣質問書《質問整頓軍政辦法書》
一四、1913年7月18日呂復連署質問書《質問任命趙秉鈞為步軍統領兼管京師巡警事務又為鑲紅旗漢軍都統書》
一五、1913年8月11日呂復提齣質問書《質問前次隴秦豫海鐵路藉款質問書政府延不答復書》
一六、1913年8月15日呂復連署質問書《質問國務院令直隸民政長直隸行政公署不能再移腹地書》
一七、1913年8月25日呂復連署質問書《質問報載交通部私藉比款書》
一八、1913年8月25日呂復眾議院會議發言
一九、1913年9月1日呂復眾議院會議發言
二〇、1913年9月25日呂復眾議院會議發言
二一、1913年9月29日呂復連署質問書《關於政府是否停辦京師大學事》
二二、1913年9月3日呂復連署質問書《質問停辦北京大學書》
二三、1913年1月2日呂復憲法會議發言
二四、1913年1月23日呂復連署質問書《質問任命袁傢普為雲南國稅聽籌備處長奉命有日延不到任書》
二五、1913年1月24日呂復眾議院會議發言
二六、1913年1月27日呂復連署質問書《質問滿濛鐵路藉款書》
二七、1916年9月13日呂復憲法會議發言
二八、1916年9月13日呂復提齣意見書《修正憲法草案商榷書(省製問題)》
二九、1916年9月2日呂復憲法會議發言
三〇、1916年9月2日呂復提齣修正案《憲法草案第三章修正案》
三一、1916年9月22日呂復提齣修正案《刪除六十五條大總統之緊急命令權》
三二、1916年9月22日呂復提齣修正案《第七十三條修正案》
三三、1916年9月25日呂復提齣修正案《省製專章及其條文》
三四、1916年1月2日呂復憲法會議發言
三五、1916年1月4日呂復連署修正案《修正刪除憲法草案第十九條第二項理由書》
三六、1916年1月4日呂復連署修正案《省製》
三七、1916年1月6日呂復憲法會議審議會發言
三八、1916年1月9日呂復連署修正案《憲法草案第十九條第二項國民教育以孔子之道為修身大本主張全項刪除提議案》
三九、1916年1月22日呂復憲法會議審議會發言
四〇、1916年1月23日呂復憲法會議審議會發言
四一、1916年1月25日呂復憲法會議審議會發言
四二、1916年1月25日呂復連署修正案《對於憲法草案第八章第八十五條後擬加一條“最高法院院長之任命須經參議院之同意非經彈劾不得免職”修正案》
四三、1916年1月25日呂復連署修正案《對於憲法草案第八章第八十五條後擬加一條(最高法院院長之任命須經參議院之同意非經彈劾不得免職)修正案》
四四、1916年11月17日呂復憲法會議審議會發言
四五、1916年11月29日呂復連署修正案《憲法草案宜規定省製大綱修正案》
四六、1916年12月6日呂復憲法會議審議會發言
四七、1916年12月8日呂復連署修正案《憲法上加入地方製度綱專章十二條修正案及理由書》
四八、1916年12月2日呂復憲法會議審議會發言
四九、1916年12月27日呂復憲法會議審議會發言
五〇、1917年1月8日呂復提齣修正案《中華民國憲法草案第三章修正案》
五一、1917年1月1日呂復連署修正案《修正憲法案上第四十七條提案眾議院議員駱繼漢提齣》
五二、1917年1月19日呂復憲法會議發言
五三、1917年1月26日呂復連署修正案《憲法草案第十二條後增加附項一條修正案眾議院議員王玉樹提齣》
五四、1917年1月31日呂復憲法會議審議會發言
五五、1917年2月2日呂復憲法會議審議會發言
五六、1917年2月5日呂復憲法會議發言
五七、1917年2月7日呂復連署修正案《憲法草案第三十一條修正案參議院議員劉芷芬提齣》
五八、1917年2月14日呂復連署修正案《憲法草案第四章第二十三條修正案眾議院議員秦廣禮提齣》
五九、1917年2月16日呂復憲法會議發言
六〇、1917年2月21日呂復憲法會議發言
六一、1917年2月23日呂復提齣修正案《對於草案第二十三條補充之修正案眾議院議員呂復提齣》
六二、1917年2月28日呂復提齣修正案《憲法草案第二十三條修正案眾議院議員呂復提齣》
六三、1917年3月2日呂復憲法會議發言
六四、1917年3月5日呂復憲法會議審議會發言
六五、1917年3月9日呂復提齣修正案《憲法草案第四十一條修正案眾議院議員呂復提齣》
六六、1917年3月9日呂復連署修正案《憲法草案第六十六條修正案眾議院議員羅傢衡馬驤徐繼恒提齣》
六七、1917年3月14日呂復憲法會議發言
六八、1917年3月16日呂復憲法會議發言
六九、1917年3月19日呂復憲法會議發言
七〇、1917年3月23日呂復憲法會議發言
七一、1917年3月28日呂復憲法會議發言
七二、1917年3月28日呂復提齣修正案《第一百四條修正案眾議院議員呂復提齣》
七三、1917年4月6日呂復憲法會議發言
七四、1917年4月6日呂復提齣修正案《憲法草案第九十二條第一項修正案》
七五、1917年4月11日呂復憲法會議發言
七六、1917年4月18日呂復憲法會議發言
七七、1917年4月15日呂復憲法會議發言
七八、1917年4月3日呂復提齣修正動議《憲法地方製度修正條文眾議院議員呂復》
七九、1917年4月3日呂復提齣修正動議《第一百七條修正案眾議院議員呂復》
八〇、1917年5月7日呂復憲法會議審議會發言
八一、1917年5月9日呂復憲法會議審議會發言
八二、1917年5月14日呂復憲法會議發言
八三、1917年5月23日呂復憲法會議審議會發言
八四、1917年5月25日呂復憲法會議審議會發言
八五、1917年5月3日呂復憲法會議審議會發言
八六、1917年5月3日呂復連署修正案《憲法草案第二十三條後增加第二項》
八七、1917年5月3日呂復連署修正案《九十八條第二項修正案》
八八、1917年5月3日呂復提齣意見書《原案第二十三條後再增加第二項》
八九、1918年呂復《最近中日交涉之失敗與其今後之結果》
九〇、1918年呂復《上大總統書》
九一、192年呂復《廣東區自治條例草案大體說明書》
九二、1921年呂復《學術與國民性》
九三、1922年呂復《製憲管窺》
九四、1922年8月8日呂復眾議院會議發言
九五、1922年8月1日呂復憲法會議審議會發言
九六、1922年8月12日呂復憲法會議審議會發言
九七、1922年8月18日呂復眾議院會議發言
九八、1922年8月19日呂復憲法會議審議會發言
九九、1922年8月22日呂復憲法會議審議會發言
一〇〇、1922年8月26日呂復憲法會議審議會發言
一〇一、1922年8月26日呂復連署提議案《眾議院議員駱繼漢提齣地方製度全章條文案附理由書》
一〇二、1922年8月26日呂復連署提議案《眾議院議員駱繼漢對於憲法原案增加國民經濟一章案》
一〇三、1922年8月29日呂復憲法會議審議會發言
一〇四、1922年9月7日呂復憲法會議審議會發言
一〇五、1922年9月16日呂復連署提議案《眾議院議員汪彭年提議憲法中增加“民生”一章案附理由》
一〇六、1922年9月16日呂復提齣提議案《眾議院議員呂復提齣省與國傢之關係案》
一〇七、1922年9月16日呂復等提齣提議案《眾議院議員湯漪等提齣省之地位及權限案》
一〇八、1922年9月16日呂復連署修正案《眾議院議員駱繼漢對於前提國民經濟一章修正案》
一〇九、1922年9月22日呂復憲法會議審議會發言
一一〇、1922年1月26日呂復憲法會議審議會發言
一一一、1922年1月31日呂復憲法會議審議會發言
一一二、1922年1月31日呂復提齣意見書《眾議院議員呂復與王君澤攽辯論省憲書》
一一三、1922年1月31日呂復介紹請願書《女子參政協進會王孝英等懇於憲法及附屬法明定女子參政條文請願書》
一一四、1922年11月8日呂復眾議院會議發言
一一五、1922年11月14日呂復憲法會議審議會發言
一一六、1922年11月14日呂復連署提議案《眾議院議員鍾纔宏羅永紹提齣縣製大綱由省憲規定案》
一一七、1922年11月14日呂復連署提議案《眾議院議員鍾纔宏羅永紹提齣國憲規定縣之地位省憲規定縣製大綱案》
一一八、1922年11月14日呂復電文《參議院議員湯漪丁佛言暨眾議院議員呂復與吳巡閱使討論製憲電》
一一九、1922年11月16日呂復憲法會議審議會發言
一二〇、1922年11月23日呂復連署提議案《眾議院議員剋希剋圖對於地方製度章未設省已設縣之地方另加一項案》
一二一、1922年11月23日呂復提齣提議案《眾議院議員呂復等提齣憲法內增定教育專章案》
一二二、1922年11月23日呂復連署提議案《參議院議員嚮乃褀提齣憲法中加入財計製度一章案》
一二三、1923年1月5日呂復提齣提議案《議員餘紹琴等提齣為羅文乾黃體濂犯瀆職詐財及僞造文書等罪地方檢察廳不起訴之處分一案谘政府由主管官廳迅將該犯等嚴重羈押續行偵查案》
一二四、1923年1月5日呂復提齣提議案《議員張樹森等提齣本年三月二十六日旅大租期即滿請本院開緊急會議谘請參院即將前移付之二十一條之中日協約宣布無效案提前開會議決案》
一二五、1923年1月25日呂復憲法會議發言
一二六、1923年3月17日呂復憲法會議發言
一二七、1923年3月22日呂復提齣修正案《眾議院議員李載賡等提齣憲法會議規則修正案》
一二八、1923年呂復《國會議員呂復緻曹仲珊函》
一二九、1925年呂復《北京臨時執政府教育次長呂復等祭文》
一三〇、1927年呂復《社會學溯源》
一三一、1927年呂復《社會學》“自序”和目錄
一三二、1929年呂復《中國將來之經濟組織》
一三三、193年呂復《中華民國約法私草》
一三四、1933年呂復《比較憲法論》“自序”“凡例”和“目錄”
一三五、1933年呂復《守法與有為》
一三六、1933年呂復《政治學概要》目錄
一三七、1934年呂復《河北定縣年來之改革——二十三年十一月呂復在本府紀念周講》
一三八、1934年呂復《憲草批評》
一三九、1934年呂復《憲法草案國民大會章之平議》
一四〇、1934年呂復《論新憲草之體係》
一四一、1935年呂復《本院布告第一號》
一四二、1936年呂復《發刊辭》
一四三、1936年呂復《河北省立法商學院三十周年紀念辭》
一四四、1936年呂復《主席緻詞》
一四五、1938年呂復《華僑與政治》
一四六、1939年呂復《論今後之中國憲法》
一四七、194年呂復《中國憲政運動之迴顧與展望》
一四八、1942年呂復《中華偉大民族形成之諸種原因》
一四九、1943年呂復《比較地方自治論》“自序”和目錄
一五〇、1944年呂復《中國憲政運動之迴顧及將來憲法之商榷》
一五一、1944年呂復《實施憲政與廣開言路》
一五二、1945年呂復《論重劃省區》
一五三、1945年呂復《增訂比較地方自治論》“自序”“再版自序”和目錄
一五四、1947年呂復《新憲法與地方自治》
一五五、1947年呂復《論省縣自治通則》
一五六、1947年呂復《大戶考》
一五七、1948年6月25日呂復立法院會議發言
一五八、1948年7月6日呂復提齣提案《本院委員劉士篤等提議請製訂激勵人纔就業策進自治工作法谘請政府執行案》
前言/序言
不僅為瞭紀念
呂振萬序
1912年,民國初年,新興的民主共和政體代替瞭已在中華大地上存在瞭數韆年之久的專製製度。汪有齡、江庸、黃群、蹇念益等先賢以“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的情懷,興學辦教,集資創辦瞭以教學和研究法學等為重心的私立大學,以“浚哲文明”為訓,力圖為中國的民主法治進程奠定更堅實的基礎。篳路藍縷,艱難玉成,經仁人誌士數十年努力,終於造就瞭“無朝(陽)不成(法)院”美譽,在中國法學教育史上寫下瞭燦爛的篇章。在朝陽大學開辦百年之際,由朝陽校友發起並主持,收集整理研究齣版“朝陽大學先賢文集”,我覺得有以下幾個方麵的意義:
(一)再現朝陽學術輝煌
朝陽大學自創建之日起便注重延聘學有專長、學術理論和司法實踐經驗豐富的名師任教,也十分注重編輯齣版師生的著述,因此留下瞭大量教學科研成果。不僅朝陽大學的《法律評論》曆經世紀風雨從未間斷,至今仍在齣版,成為奇觀,朝陽大學的講義也曾成為瞭中國法科學生爭相索取之物,一時洛陽紙貴,大緻統計,曾經在朝陽大學任教的學者留下瞭數百著作與韆篇文章,其中大量的都是具有開創意義的著述。但由於這些著述齣版較早,印數較少,再加之曆經十年兵戰內亂,特彆是20世紀後半葉朝陽大學被迫中斷其近四十年辦學曆程後,由於意識形態差異而因人廢言,大量曾擔任司法機關職務與在司法實踐一綫的朝陽大學學者的著述無法再與讀者見麵,而隻能保存於國傢圖書館等極少數圖書館中,不僅一般讀者很難一見,就是專門研究者也難以一睹真容,幾近湮沒。利用紀念朝陽大學開辦百年的契機,編輯齣版“朝陽大學先賢文集”叢書,也是恢復曆史的本來麵目,再現朝陽大學當年的學術輝煌。
(二)促進當代法學研究
朝陽大學是中國較早的法科大學,而且在變化莫測的混亂時世中勉力支持,為保持自己的獨立地位而長期堅持私立辦學,形成瞭自己獨特的辦學品位和特色,與具有西方教會辦學背景的東吳大學法學院形成瞭南北鼎立之勢,成就瞭中國法學教育史蔚為大觀的“北朝陽南東吳”現象。朝陽的法學研究秉承大陸法係重視法典研析、重視司法實踐的傳統,形成瞭與東吳大學秉承的英美法係不同的學術研究風格。不同的學術流派與風格互相砥礪切磋、相互融匯吸收,是法係進步的不二法門,也是推動法治進步的重要途徑。迅速整理點教、編輯齣版封存數十年的朝陽先賢的著述,讓塵封數十年的著述再度與廣大學者和讀者、特彆是中青年學者與讀者見麵,有利於學術研究傳統的繼承與創新,在新的曆史條件下促進中國法學教育。
(三)繼續先賢未竟事業
朝陽大學以法學為主,其經濟、政治等科亦名師眾多,辦學頗有成就,甚至國文、外文等公共通識類課程也盡其所能延聘名師,教師著述豐富,且多係開創性研究。在其存續的數十年中,朝陽大學培養瞭眾多的學生,他們在各自的工作崗位和研究領域又多有建樹。隨著時間的推移與曆史的發展,當年朝陽大學的學生也將因為其成就而被後人尊為先賢。隨著“朝陽大學先賢文集”叢書編輯齣版工作的推進,將來還會把他們的著述以及研究朝陽大學和朝陽先賢的著述收錄其中。這樣就會通過叢書的編輯齣版,更多地匯集朝陽大學的師長、學生以及他們的子弟以及研究與關注者,增強朝陽凝聚力,傳承朝陽精神。
21世紀已過去十餘年,朝陽大學誕生亦已百年,迴顧曆史,展望未來,中國的法治進程正處於一個關鍵時期,中國社會也正處於一個轉摺時期。迴到閉鎖、專製的時代已不可能,是原地踏步、逡巡不前,還是披荊斬棘、奮力前行,建設一個更加開放、民主的社會?每到緊要關頭,人們總是迴望過去,從曆史中獲得前進的動力。在這樣一種背景下,編輯齣版“朝陽大學先賢文集”叢書,不僅是對先賢業績的一種緬懷與紀念,更重要的是研究先賢們在已經過去的曆史轉摺時期的所思、所想、所為,從曆史中汲取營養與力量,踐行“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之使命。
是為序。
呂振萬
2013年11月
點校者序:憲法學傢呂復先生若乾史實考
好搜百科“呂復”詞條下顯示有三位人物:一是元末醫學傢,二是明初史學傢,三是20世紀戲劇活動傢。不過,本書傳主為憲法學傢呂復。憲法學傢呂復雖未被收錄於好搜百科,但百度百科有專門的介紹。除百度百科外,專門介紹憲法學傢呂復生平事跡的文章還有若乾篇,如《愛國主義者呂復》(載於《張傢口文史資料》第8輯)、《宣化一中老校友呂復先生事略》(載於《宣化文史資料》第7輯)、《呂復》(載於《百名河北愛國人物》)、《呂復》(載於《民國人物小傳》)、《呂復》(載於《天津文史資料》1981年第11期)、《呂復先生民國二三事》(載於2015年1月1日《張傢口晚報》)。這些文獻顯示呂復齣生於1879年3月25日,去世於1955年6月8日,一生經曆豐富,留過學,鬧過革命,長期充任議員,短暫齣任政府官員,任教多所大學,憲法著述頗豐,堪稱憲法學傢。不過,有些細節仍需進一步澄清。
一、呂復籍貫為涿鹿
呂復籍貫為涿鹿縣,本無爭議,但有關文獻的記載卻差彆很大,如《直隸教育雜誌》1908年第8期刊載瞭美國學者柯菲剋所著《濛學原理》的譯文,其署名為“保安呂復譯”;1922年《製憲管窺》的署名為“涿鹿呂復著”;1933年《朝陽學院概覽》“前任教員略曆”部分提到呂復的籍貫為“河北”;1943年《比較自治論》一書“自序”的署名為“北平呂復”;
呂復法學文集 epub pdf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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