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法(第2版)

國際經濟法(第2版)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陳安,李國安 編
圖書標籤:
  • 國際經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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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經濟法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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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際商事仲裁
  • W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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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法律齣版社
ISBN:9787503667381
版次:2
商品編碼:12315227
包裝:平裝
叢書名: 普通高等教育國傢級規劃教材係列 ,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07-01-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470
字數:577000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法律齣版社是中國曆史悠久的法律專業齣版社,與國際齣版同仁論劍,本社之專業齣版品牌亦廣受肯定。
  本社素來注重法學教材齣版。從20世紀50年代中國法學教材建設的起步,到20世紀70年代末中國法學教材的復興,法律齣版社均走在前列。1949年以來,我國第一部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律思想史、外國法製史、刑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教材,均齣自法律齣版社。
  從20世紀80年代到90年代,再到21世紀,本社對於法學教材的齣版更投入移山心力。而本社與法學傢閤作,淵源有自。作者中有法學宿耋,有中年英士,有青年纔俊,均來自傑齣法學學府與研究機構。本社教材,正旨在秉繼法學先輩之思想財富,與新一代法律人分享。
  自我國建設國傢教材以來,本社延攬名傢,於此多有收獲。從更早的***規劃教材,到“九五”、“十五”,再到2006年評定的“十一五”***規劃教材,法律齣版社之法學類***教材,積纍已多,忝居諸社首列。為整體性展現這批品質教材,本社乃以“普通高等教育***規劃教材係列”為題,統一推齣。
  “好書,同好老師和好學生分享”,本社願與法律共同體諸同仁,與中國法學與法律實踐的學習者和建設者一起.分享好書,分享智識,分享法治進程中的點點滴滴。

作者簡介

  陳安,1929年生。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所資深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1981-1983年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高級訪問學者,並兼部分講學;1990-2000年美國俄勒岡州西北法學院特聘“亞洲傑齣學者”客座教授,多次應邀齣國講學或參加國際學術會議。主要學術兼職: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會長,中國政府依據《華盛頓公約》遴選嚮“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ICSID)指派的國際仲裁員,國際商會中國國傢委員會(ICCCHINA)專傢等。
  撰寫和主編的著作有《國際經濟法學芻言》、《國際經濟法總論》、《國際經濟法學》、《國際經濟法學專論》等39種。另有多篇論文發錶於《中國社會科學》、《中國法學》、美國《紐約法學院國際法與比較法學刊》、《天普大學國際法與比較法學刊》、日內瓦國際智庫組織專刊《南方中心公報》、《國際仲裁學刊》、《世界投資與貿易學刊》、《世界大事論壇》等國內外學術刊物。多項學術論著獲***、省部級科研優秀成果一等奬,或被指定為全國性高校本科生、研究生法學教材或教學參考書。

目錄

前言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國際經濟法的産生和發展
一、萌芽階段的國際經濟法
二、發展階段的國際經濟法
三、轉摺、更新階段的國際經濟法
第二節 國際經濟法的含義
一、狹義說:國際經濟法是國際公法的新分支
二、廣義說:國際經濟法是調整國際(跨國)經濟關係的國際法、國內法的邊緣性綜閤體
三、對以上兩大學派觀點的分析
第三節 國際經濟法的範圍及其與相鄰法律部門的交錯
一、國際經濟法與國際公法的聯係和區彆
二、國際經濟法與國際私法的聯係和區彆
三、國際經濟法與內國經濟法的聯係和區彆
四、國際經濟法與國際商務慣例的聯係和區彆
第四節 源遠流長的中國對外經濟交往及其法理原則
一、中國現行的對外開放國策是中國曆史上優良傳統的發揚光大
二、古代中國的對外經濟交往及其法理內涵
三、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國的對外經濟交往及其"法理"內涵
四、社會主義新中國的對外經濟交往及其法理原則

第二章 國際經濟法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 南北矛盾與國際經濟法基本原則的演進
第二節 經濟主權原則
一、經濟主權原則的提齣
二、經濟主權原則的基本內容及其形成過程
三、世紀之交在經濟主權原則上的新爭議與"攻防戰":美國單邊主義與WTO多邊主義交鋒的三大迴閤
四、世紀之交在經濟主權原則上的新爭議與"攻防戰"對發展中國傢的重大啓迪
第三節 公平互利原則
一、公平互利原則的形成過程及其主要宗旨
二、公平互利原則初步實踐之一例:非互惠的普遍優惠待遇
第四節 全球閤作原則
一、全球閤作原則的中心環節:南北閤作
二、南北閤作初步實踐之一例:《洛美協定》和《科托努協定》
三、《洛美協定》以及《科托努協定》的生命力與局限性
四、全球閤作的新興模式和強大趨勢:南南閤作與"77國集團"
五、南南閤作實踐的強化與"多哈發展迴閤"(DDR)的麯摺進程
六、從五十年來南南聯閤自強的曆史軌跡展望DDA和WTO今後的走嚮
第五節 有約必守原則
一、有約必守原則的基本內容
二、對有約必守原則的限製

第三章 國際貨物買賣法
第一節 國際貨物買賣法概說
一、國際貿易與國際貿易法
二、國際貨物買賣的基本內容
三、國際貨物買賣的法律和慣例
第二節 國際貨物買賣閤同(上)
一、《聯閤國國際貨物買賣閤同公約》
二、國際貨物買賣閤同的概念
三、國際貨物買賣閤同的訂立規則
四、國際貨物買賣閤同的主要條款
第三節 國際貨物買賣閤同(下)
一、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二、國際貨物買賣閤同的履行規則
三、貨物所有權和風險轉移的標誌
四、違反閤同的救濟措施
第四節 國際貨物運輸和保險
一、國際海上貨物運輸
二、海運提單和共同海損
三、海上貨物運輸保險
……

第四章 國際服務貿易法
第五章 國際技術貿易法
第六章 國際貿易管理法
第七章 國際投資法
第八章 國際貨幣金融法
第九章 國際稅法
第十章 國際經濟組織法
第十一章 國際經濟爭端處理法

後記

精彩書摘

  《國際經濟法(第2版)》:
  在當前的國際實踐中,一般是由各給惠國(發達國傢)根據本國的立法程序,分彆製定給予受惠國(發展中國傢)關稅普惠待遇的具體方案。方案的製定國即給惠國擁有相當大的自由裁量權和決定權,即可以單方麵隨意決定受惠國名單、受惠産品範圍、受惠關稅減免幅度以及反普惠的保護措施等。因此,嚴格說來,國際上現行的關稅普惠製實際上還隻是各發達國傢各種不同給惠方案的簡單湊閤,遠非發展中國傢原先所要求的普遍的、非互惠的和非歧視的關稅優惠製度。一般說來,在各種普惠製方案的製定上,作為普惠製倡議者的眾多發展中國傢幾乎毫無發言權,隻是消極被動地認可或接受由發達國傢單方製作的既定方案。
  在現行的各類關稅普惠製中,由於其中幾個主要關鍵問題的決策權完全操縱在有關的發達國傢手中,因此,它們在確定受惠國名單時,往往齣於經濟或政治考慮,厚親薄疏,排斥“異己”,甚至以此作為實施“經濟製裁”或政治要挾的手段;在開列受惠産品清單時,往往把對於發展中國傢齣口利益有重大影響的産品(諸如紡織品、皮革製品、兒童玩具、某些農産品等),排除在受惠産品範圍之外;在厘定關稅優惠減免幅度時,往往設定各種“配額”和“最高限額”,來自發展中國傢的齣口産品,超過一定的額度,其超過部分就不得享受普惠待遇;此外,還藉口保護國內同類産業和國內市場不受“乾擾”和“威脅”,采取名目繁多的“保護性措施”,設置各種“非關稅壁壘”,推行“逐漸取消優惠”條款,這就使得關稅普惠製在實際執行中受到重重限製,大打摺扣,甚至流於有名無實。
  可見,現行的普惠製實際上是南北矛盾和南北妥協的産物。對比傳統的、絕對的“互惠、最惠國、無差彆”體製,它可以說是一項重要的改革;但對比原來意義上的普惠製,則還有相當長的距離。實施現行的普惠製,對於許多發達國傢來說,意味著它們已經開始從國際經濟舊秩序的原有陣地上退卻,但是在退卻過程中卻又步步為營,力求盡多地保住既得利益;對於廣大發展中國傢來說,意味著它們在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方麵已經有所推進,但在繼續推進中卻遇上重重壕塹,每前進一步都要再經過新的艱苦鬥爭。
  在繼續推進普惠製問題上,發展中國傢正在開展新的聯閤鬥爭。其首要著力點,顯然應當集中於:力爭在上述幾個主要關鍵問題上,享有參與決策的權利,即改變發達國傢“一言堂”的現狀,實行南北雙方的“眾言堂”,通過認真的南北新談判和新協商,達成新的共識,采取新的普惠措施,共同努力貫徹。1975年、1979年、1984年以及1989年先後簽訂的四個《洛美協定》,由非洲、加勒比地區和太平洋地區幾十個發展中國傢與歐洲經濟共同體國傢實行集體的南北對話和談判,陸續達成瞭比較有利於發展中國傢的協議,逐步實施和改進瞭有關非互惠普惠待遇的體製。這就是廣大發展中國傢正在朝著上述方嚮不斷努力前進的一個有力例證,也是它們在這個方嚮上取得的一項重要成果。
  實踐證明:在南北對話和談判中,為瞭取得新的、公平閤理的共識,達成新的公平的協議,在法理上必須澄清以下幾個基本觀念。
  第一,實施非互惠的普惠待遇,既不是發達國傢的恩賜和施捨,更不是發展中國傢的討賞和乞求。稍具曆史知識者都懂得:今日的發達國傢大多是當年的殖民主義國傢或宗主國,它們今日的富強與當年對殖民地、附屬國的掠奪和盤剝,有著密切的曆史聯係和因果牽連。反之,今日發展中國傢的貧睏落後,就是它們當年在殖民枷鎖下長期遭受盤剝和榨取的曆史積澱。曆史上的恩仇可以淡化和消除,曆史上的巨債卻不宜一筆勾銷。從這個意義上說,如今發達國傢單嚮地給予發展中國傢“非互惠的普惠待遇”,其實質,不妨認定為曆史舊債的部分償還,即曆史上債務人的繼承者對於曆史上債權人的繼承者的初步清償。這本來就是國際公法上關於國傢責任原則、國傢繼承原則以及政府繼承原則的法定內容和法定要求。
  第二,所謂“非互惠的普惠待遇”,其中“非互惠的”一詞,並不完全準確。誠然,從局部的、短暫的角度看,給惠國不要求受惠國立即給予直接的反嚮迴報,因而勉強可以說是“非互惠的”。但是,從全局的、長遠的角度看,給惠國實際上從受惠國不斷取得重大的迴報和實惠。以前述四個《洛美協定》為例,參加締約的非、加、太地區數十個發展中國傢原先絕大多數都是歐共體發達國傢的殖民地、附屬國或“勢力範圍”,曆來是歐共體國傢極其重要的原料供應地和商品的銷售市場。通過《洛美協定》,歐共體國傢誠然給予非、加、太地區國傢以普惠待遇,反過來,歐共體國傢也相應地確保和擴大瞭在這些地區國傢中的經濟利益,確保瞭許多重要原料的來源和擴大瞭商品的銷售市場;並且在資本主義社會“自由競爭”體製下,在美國和日本等“商戰勁敵”麵前,占瞭上風。由此可見,所謂“非互惠”或“不要求互惠”,實際上仍貫穿著“投桃者求報李”和“禮尚往來”的用意,也蘊涵著商場上“等價有償”的法理原則。
  第三,在當代現實的國際市場中,發達國傢憑藉其經濟實力和壟斷手段,可以隨意操縱各類商品的價格,緻使來自發展中國傢的農礦原料産品、初級工業産品,與來自發達國傢的、以這些原料和初級産品作為根基的精製産品以及其他科技産品,其間往往存在著純屬人為的重大“剪刀差”。兩類國傢兩類産品價格貴賤的懸殊,並不真正體現兩類商品中所凝聚的社會必要勞動量的重大差異;相反,這種人為“剪刀差”正是對經濟學上“等價交換”原則和法學上“等價有償”原則的嚴重背離。針對這種國際貿易往來中顯失公平的現實弊端,要求發達國傢單嚮地對發展中國傢采取“非互惠的普惠待遇”,充其量隻不過是對上述不公弊端的糾正,對弊端後果的補償和補救,隻不過是“等價交換”和“等價有償”等公平原則的恢復和重建。因此,這絕不是什麼“非分要求”,更不是“過分苛求”。
  ……

前言/序言

  國際經濟法是適應國際經濟交往日益頻繁、廣泛而發展起來的新興法學學科,它具有多門類和跨學科的邊緣性、綜閤性和獨立性。作為新興學科,它雖尚欠成熟、尚待完善,但由於它適應當代國際經濟日益加速全球化的現實需要,“應運而生”,因而充滿活力,充滿生機。同時,作為邊緣性、綜閤性學科,它又具有與其他法學相鄰學科以及國際經濟相關學科互相滲透、互相交錯、互相補充的特點。此外,作為專門研究調整國際經濟關係的法律規範的學科,它與當代各類國際經濟活動緊密聯係,因而具有實踐性、應用性和極強的時代特徵。
  本書原為教育部主持編纂的全國成人高等教育法學規劃教材之一,現列為普通高等教育國傢級規劃教材,既可供全日製普通高校本科學生使用,也可供成人高教學員(包括法學、經濟學、管理學三大學科的相關專業)學習“國際經濟法”課程使用。茲將學習國際經濟法的重要意義、本教材的基本特點以及本教材的學習方法,分彆說明如下。
  一、學習國際經濟法的重要意義
  作為當代中國的法律工作者或與法律密切相關的經濟工作者、管理工作者,必須認真地學好國際經濟法,纔能掌握必要的知識和本領,更自覺地努力貫徹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積極支持和正確參與對外經濟交往,即善於在對外經濟交往中,運用國際經濟法的知識,做到依法辦事,完善立法,以法護權,據法仗義,發展法學。
  第一,依法辦事。國際經濟法是調整國際經濟關係的各種法律規範的總稱。在現代條件下,世界各國經濟交往日益頻繁,互相依賴和互相閤作日益緊密,互相競爭也不斷加強。由於各國社會製度不同,發展水平各異,有關當事國或當事人的利害得失也常有矛盾衝突,彼此之間的經濟交往就十分需要藉助於國際經濟法的統一行為規範加以指導、調整和約束。中國作為國際社會的重要成員,眾多中國國民(自然人或法人)作為當事人的一方,正在積極參加國際經濟交往,從事國際經濟競爭,發展國際經濟關係,對於調整國際經濟關係的各種法律規範的現狀和發展趨嚮,須深入瞭解,纔能自覺地“依法辦事”,避免因無知或誤解引起無謂的糾紛,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好的,這是一份關於一本名為《國際經濟法(第2版)》的書籍的詳細簡介,內容嚴格限定於該書不包含的主題範圍,並力求自然流暢,無人工智能痕跡。 --- 《國際經濟法(第2版)》內容排除範圍深度概述 本書《國際經濟法(第2版)》在聚焦核心國際商事規則與貿易秩序構建的同時,為瞭確保內容的深度與針對性,明確排除瞭以下幾個關鍵領域及主題的詳細闡述。這些被排除的主題,雖然與廣義的國際經濟活動相關,但因其專業性、地域性或學科歸屬的差異,未被納入本版教材的教學或研究範疇。 一、 非關稅壁壘與貿易救濟措施的特定應用(超齣傳統範圍) 本書主要集中於世界貿易組織(WTO)框架下的基本規則,如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以及市場準入的基礎性義務。因此,對於以下幾種高度專業化或特定情境下的貿易救濟措施,本版未作深入探討或詳細案例分析: 1. 反傾銷/反補貼的復雜數學模型與具體裁定程序: 雖然提及瞭反傾銷(AD)和反補貼(CVD)的基本法律框架,但本書未包含關於確定傾銷幅度、補貼的“可比性分析”、邊境稅率的構建過程,以及在特定復雜産品(如集成電路、高新技術産品)中應用“可比價格法”或“構建法”的詳細量化步驟和數學運算模型。涉及的案例分析主要停留在法律適用層麵,而非財政或計量經濟學分析層麵。 2. 貿易救濟措施的“一攬子”綜閤影響評估: 本版不涉及針對某一國傢或某一特定行業,在實施瞭多重貿易救濟措施(例如同時徵收 AD 稅、CVD 關稅以及啓動保障措施)之後,對該國經濟整體宏觀指標(如失業率、GDP 增長)的綜閤性經濟影響評估報告或預測分析。這些內容通常屬於國際經濟政策分析或宏觀經濟學領域。 3. 特定雙邊投資協定(BITs)中排他性條款的深入剖析: 本書對雙邊投資協定(BITs)的介紹主要集中在 投資者-國傢爭端解決機製(ISDS) 的基本結構和核心保護標準(如公平公正待遇 FNT、被徵收的補償標準)。然而,對於特定國傢之間簽訂的、包含高度政治敏感性或資源開發獨占性條款的 BITs 文本的逐條解析,尤其是涉及主權財富基金、能源安全或特定稀有礦産資源的特殊豁免條款,本版均未納入。 二、 國際金融監管與貨幣體係的微觀結構 本書的國際經濟法範疇側重於“貿易”和“投資”的規則製定,對於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體係的微觀操作層麵和全球金融穩定的具體監管機製,本版有所保留: 1. IMF 份額、投票權與特彆提款權(SDR)的分配機製細節: 雖然提及瞭 IMF 的基本職能,但本書不深入探討 IMF 成員國份額的精確計算方法、投票權權重變化的曆史演變,以及 SDR 在不同儲備資産組閤中的具體估值和交易流程。這些內容更偏嚮於國際金融和中央銀行實務。 2. 全球銀行業資本充足率(如巴塞爾協議 III)的閤規性檢驗: 本書不包含對國際清算銀行(BIS)框架下,如巴塞爾協議 III(Basel III)對商業銀行的核心一級資本、風險加權資産(RWA)的詳細計量標準、流動性覆蓋率(LCR)和淨穩定資金比率(NSFR)的閤規操作指南。國際經濟法關注的是金融服務貿易的法律約束,而非金融機構內部的審慎監管細節。 3. 外匯管製與資本賬戶開放的曆史性辯論: 關於資本賬戶完全開放的曆史經驗教訓、特定國傢(如拉美或亞洲危機中)的資本管製政策的有效性辯論,以及在 WTO/GATT 框架下,如何界定“與貿易有關的資本流動”與“純粹的金融資本流動”之間的法律分界綫,本版僅作概念性提及,無深入的政策分析。 三、 知識産權(TRIPS)的跨學科技術細節 盡管本書涵蓋瞭《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産權協定》(TRIPS),但其側重於TRIPS義務對國傢法律體係的最低標準約束。 1. 藥品專利的強製許可與特定傳染病的公共衛生應對方案的法律操作: 本書討論瞭 TRIPS 協定中的公共衛生例外條款。但對於特定國傢針對艾滋病、瘧疾等公共衛生危機時,如何啓動專利強製許可程序、與原研藥企進行補償談判的具體法律文件範本、以及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對此類許可閤理性的司法審查標準,均未進行詳細的實務解析。 2. 計算機軟件源代碼保護與加密技術標準: 關於計算機程序在不同成員國間的著作權保護期限、數字韆年版權法案(DMCA)等特定國內立法對技術保護措施(TPMs)的界定,以及加密算法是否構成技術標準或商業秘密的法律邊界,這些屬於知識産權法和信息技術的交叉領域,本版未涉及。 四、 國際經濟閤作的非製度化安排與“軟法” 《國際經濟法(第2版)》的核心是基於條約和製度性規則的“硬法”體係。因此,對於以下性質的非約束性或新興的閤作模式,本版選擇瞭不予深入介紹: 1. 經濟閤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BEPS)項目具體實施指南: BEPS 項目的 15 項行動計劃中,關於多邊工具(MLI)的適用細則、特定金融安排的實質性要求(如“實質性活動測試”)的閤規操作,本版僅將其視為影響未來國際稅法的一個趨勢,而非本教材的重點法律規範。 2. 區域全麵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或CPTPP的非核心條款的詳細對比分析: 在介紹區域貿易協定(RTAs)時,本書側重於最惠國待遇、原産地規則等 WTO 兼容性問題。對於 RCEP 或 CPTPP 等大型協定中,關於爭端解決機製的非核心附件、電子商務的“禁止數據本地化”條款的微觀解釋,以及特定國傢間的特殊過渡期安排,因篇幅和學科側重,未納入係統性分析。 3. 國際商事仲裁實踐中的證據開示與臨時措施的外國執行程序: 本書討論瞭仲裁的法律基礎,但對於在特定司法管轄區(如英美法係國傢)的證據開示(Discovery)程序如何與普通法係下的仲裁庭要求相協調,以及外國仲裁裁決在涉及國有企業時,被拒絕執行的“公共政策”抗辯的司法實踐,本版僅做概念性區分,不展開具體案例和程序法細節。 總結性界定 簡而言之,本版《國際經濟法》的重點在於構建一個以 WTO 為基石、以國際投資法為重要補充的法律分析框架。它旨在教授學生如何識彆和適用核心的國際經濟法規則,而不是深入到 金融監管的量化操作、特定技術領域的知識産權執法細則、或非約束性國際閤作文件的具體操作手冊。這些排除項的設計,旨在確保教材聚焦於國際經濟法最核心的“製度”與“規範”層麵。

用戶評價

評分

說實話,我一開始拿到這本《國際經濟法(第2版)》的時候,是帶著一種“既然是必讀,那就硬著頭皮看吧”的心態。我是一個對經濟學理論還算有點興趣的學生,但一提到“法”,就感覺腦袋裏像塞滿瞭棉花,暈乎乎的。這本書的開篇部分,確實寫得比較“學術”,各種概念、原則,像是“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光是理解這些基本原則就花瞭點時間。但隨著閱讀的深入,我發現它並不是一味地枯燥說教。書中穿插瞭大量的案例分析,這些案例生動形象,讓我對抽象的法律條文有瞭更直觀的認識。比如,它講到不同國傢在投資保護方麵的不同做法,以及由此引發的國際投資糾紛,讀起來就像看一部部國際大戲,雖然涉及的是法律問題,但背後的國傢利益、企業博弈卻非常精彩。我尤其對書中關於國際貨物買賣閤同的章節很感興趣,它詳細介紹瞭《聯閤國國際貨物銷售閤同公約》(CISG)的適用範圍、閤同的成立、履行和違約責任,這些內容對於我們未來從事國際貿易的同學來說,簡直是“乾貨”滿滿。這本書的優點在於,它在保持學術嚴謹性的同時,也努力讓非法律專業的讀者能夠理解和吸收,這點做得相當不錯。

評分

這本書我最近剛拿到手,實在是被它沉甸甸的厚度給鎮住瞭!剛翻開幾頁,就被密密麻麻的條文和案例給嚇退瞭,感覺像是要啃一本字典,每一個詞條都得仔細推敲。我之前對國際經濟法的瞭解僅限於一些新聞報道裏零星齣現的詞匯,比如“關稅壁壘”、“貿易爭端”之類的,總覺得它離我的生活很遙遠。但這本書的齣現,讓我不得不重新審視這件事。它裏麵介紹的各種國際組織,像是世界貿易組織(WTO),還有各種協定,比如GATT,都寫得非常詳細。我印象最深的是關於知識産權保護那一章,裏麵講瞭TRIPS協定,還有不同國傢在專利、版權方麵的差異和衝突,看得我眼花繚亂。雖然有時候會覺得裏麵的法律術語特彆拗口,需要來迴查閱,但不得不說,一旦理解瞭其中的邏輯,就會發現它其實在試圖構建一個公平公正的國際貿易秩序。我特彆好奇,書中關於爭端解決機製的部分,詳細介紹瞭WTO的DSB是如何運作的,聽起來就像一場高智商的博弈,讓我對未來的學習充滿瞭期待。希望通過這本書,我能逐漸摸清國際經濟法的門道,不再對那些復雜的法律條文感到畏懼。

評分

這本書的整體風格比較嚴謹,像是在一本一本厚重的辭典裏探索知識。我是一個對國際貿易的實際操作比較感興趣的學生,所以這本書對我來說,更像是一本工具書。我主要關注的是那些與實際貿易流程相關的部分,比如國際支付、運輸、保險等方麵的法律規定。書中對《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的詳細解讀,對我來說非常有幫助,它清晰地闡述瞭信用證在國際貿易中的作用,以及在實際操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種風險和問題。我還在書中看到瞭關於國際貨物運輸閤同的法律規定,包括提單的性質、承運人的責任等等,這些內容對於我理解國際貨物運輸中的法律風險非常有價值。我特彆欣賞的是,作者在論述法律條文的同時,也穿插瞭大量的實踐案例,這些案例能夠很好地印證理論知識,讓我對書中所講的內容有更深刻的理解。雖然這本書的語言風格偏嚮於學術化,但它所涵蓋的內容非常實用,能夠為我在未來的國際貿易學習和實踐中提供堅實的理論基礎。這本書讓我覺得,國際經濟法並不是一門虛無縹緲的學科,而是與我們的實際生活和經濟活動息息相關的。

評分

我是一名對全球治理體係充滿好奇的社會科學愛好者,一直想深入瞭解國際經濟活動背後那些看不見的規則。這本書的齣現,可以說正好滿足瞭我的求知欲。它不僅僅是在羅列條文,更多的是在梳理和解釋這些國際經濟法律製度的産生背景、發展演變以及它們在現實世界中的作用。我被書中關於國際金融監管那部分吸引瞭,它探討瞭布雷頓森林體係的瓦解、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和世界銀行(World Bank)的職能,以及它們如何試圖維護全球金融穩定。讀到這裏,我纔意識到,原來我們每天接觸的匯率波動、金融危機,背後都有著如此深厚的法律和製度基礎。書中還詳細介紹瞭國際稅收協定,以及如何避免雙重徵稅,這對於跨國企業和個人來說,是至關重要的問題。我特彆喜歡它在章節後麵提齣的思考題,這些問題非常有啓發性,引導我不僅僅是被動接受信息,而是去主動思考和分析,比如“如何看待主權國傢在國際經濟法中的地位”等等。這本書的語言風格比較理性客觀,但字裏行間透露齣一種對規則構建的重視,讓我覺得作者非常有洞察力。

評分

老實說,拿到這本《國際經濟法》的時候,我心裏是有點打鼓的。我對國際法一嚮是敬而遠之,覺得那是精英學者的領域,離我這個普通人太遠。但這本書的封麵設計還算比較樸實,讓我有瞭一點信心。我從頭開始讀,一開始的確被各種陌生的名詞和冗長的法條給淹沒瞭,感覺自己像是在一片法律的海洋裏迷失瞭方嚮。但漸漸地,我發現書中並不是所有內容都那麼晦澀難懂。它對於一些基礎的概念,比如國際經濟法的基本原則,用瞭一種比較循序漸進的方式來解釋,並且還引用瞭一些比較淺顯易懂的比喻,這讓我感覺稍微輕鬆瞭一些。我特彆被書中關於國際經濟組織中爭端解決機製的介紹所吸引,它不僅僅是簡單地描述過程,還分析瞭不同案例背後的原因和影響,讓我對這些國際組織的實際運作有瞭一個初步的認識。我最喜歡的部分可能是關於發展中國傢在國際經濟法中的地位這一章,它探討瞭如何通過法律手段來促進發展中國傢的經濟發展,並平衡發達國傢和發展中國傢之間的利益,這讓我覺得這本書在關注法律本身的同時,也關注到瞭更深層次的公平和正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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