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人民法院执行新司法解释适用指导与条文对照 湖北新华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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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研究会 著
图书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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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 湖北新华书店图书专营店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09387764
商品编码:20339096792
包装:平装-胶订
出版时间:2017-10-01

具体描述

   图书基本信息
图书名称 高人民法院执行新司法解释适用指导与条文对照 作者 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研究会
定价 49.00元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 9787509387764 出版日期 2017-10-01
字数 页码
版次 1 装帧 平装-胶订
开本 32开 商品重量 0.4Kg

   内容简介

  为方便执行领域的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查阅,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研究会组织编写了《*人民法院执行司法解释适用指导与条文对照》一书,为《变更追加规定》《财产保全规定》《终本规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规定》《财产调查规定》五个新近出台的执行司法解释编写了适用指导与关联条文对照。

  该书作者均具有丰富的执行实践经验,参与了相关司法解释的起草、讨论和修订工作,对相关问题有着比较深入的研究。希望本书可以对广大法律工作者理解与适用上述司法解释有所帮助。


   作者简介

  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研究会主要任务是开展民事强制执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以推动我国民事强制执行单独立法工作,完善民事强制执行理论体系,改善民事强制执行环境,为解决“执行难”、治理“执行乱”作出贡献。


   目录

  部分条文全本

  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6年11月7日)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6年11月7日)高人民法院

  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

  (2016年10月29日)高人民法院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2017年1月16日)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7年2月28日)

  第二部分适用指导与条文对照

  《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

  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适用指导与条文对照

  条【依申请启动及变更追加法定原则】

  第二条【申请执行人死亡等情形引起的变更、追加】

  第三条【申请执行人离婚时分割债权引起的变更、

  追加】

  第四条【申请执行人终止引起的变更、追加】

  第五条【申请执行人合并引起的变更、追加】

  第六条【申请执行人分立引起的变更、追加】

  第七条【清算或破产程序分配债权引起的变更、

  追加】

  第八条【机关法人被撤销引起的变更、追加】

  第九条【债权转让引起的变更、追加】

  第十条【被执行人死亡等情形引起的变更、追加】

  第十一条【被执行人合并引起的变更、追加】

  第十二条【被执行人分立引起的变更、追加】

  第十三条【对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变更、追加及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直接执行】

  第十四条【对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变更、追加】

  第十五条【对法人分支机构的变更、追加与直接

  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组织变更、追加的兜底规定】

  第十七条【对未出资的股东、出资人、发起人的

  变更、追加】

  第十八条【对抽逃出资股东、出资人的变更、追加】

  第十九条【瑕疵股权转让引起的变更、追加】

  第二十条【对一人公司股东的变更、追加】

  第二十一条【股东、出资人等无偿接受财产引起的

  变更、追加】

  第二十二条【被执行人未经清算被注销引起的变更、

  追加】

  第二十三条【第三人在登记材料中承诺引起的变更、

  追加】

  第二十四条【第三人自愿代履行引起的变更、追加】

  第二十五条【第三人因接受无偿调拨引起的变更、

  追加】

  第二十六条【重复承担责任之禁止】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姓名、名称变更的处理】

  第二十八条【变更、追加的申请与审查】

  第二十九条【财产保全的参照适用】

  第 三 十 条【复议救济】

  第三十一条【复议的程序规定】

  第三十二条【诉讼救济】

  第三十三条【债务人不适格异议之诉】

  第三十四条【许可执行之诉】

  第三十五条【溯及力的规定】《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

  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适用指导与条文对照

  条【申请保全的形式要件】

  第二条【保全职责分工】

  第三条【仲裁保全的特殊规定】

  第四条【作出保全裁定和实施保全的期限】

  第五条【数额的限定】

  第六条【提供的条件】

  第七条【诉讼保全责任险】

  第八条【特定金融机构独立保函】

  第九条【不要求提供的情形】

  第十条【提供被保全财产信息的义务】

  第十一条【保全财产的查询】

  第十二条【查询财产信息的保密要求】

  第十三条【实现保全目的 兼顾生产经营】

  第十四条【特殊动产的保全】

  第十五条【对超标的保全的限制】

  第十六条【保全登记与顺位】

  第十七条【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的衔接】

  第十八条【续行保全的办理】

  第十九条【再审期间的保全】

  第二十条【保全期间的财产处置】

  第二十一条【保全财产移送执行】

  第二十二条【因而解除保全】

  第二十三条【依申请解除保全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保全裁定的撤销与纠正】

  第二十五条【对保全裁定或驳回保全裁定的复议】

  第二十六条【对保全实施行为的异议审查】

  第二十七条【案外人异议的审查与处理】

  第二十八条【海事保全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九条【溯及力的规定】《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

  程序的规定(试行)》适用指导与条文对照

  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

  第二条【责令报告财产程序应达到的标准】

  第三条【穷尽财产调查措施的标准】

  第四条【财产无法处置的含义】

  第五条【终本前的告知及征求意见】

  第六条【终本的程序规定】

  第七条【终本的权利救济】

  第八条【终本不免除义务的提示】

  第九条【终本后恢复执行的条件】

  第十条【终本后可以立即采取新执行措施的情形】

  第十一条【终本与破产的衔接】

  第十二条【终本案件信息公示】

  第十三条【终本案件信息库所载信息】

  第十四条【终本案件被执行人名单相关内容错误的

  更正】

  第十五条【终本后的执行措施与强制措施的效力】

  第十六条【终本后的续封及变更追加当事人】

  第十七条【终本后对妨碍执行行为的追究】

  第十八条【终本名单信息的删除】

  第十九条【溯及力的规定】《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信息的若干规定》适用指导与条文对照

  条【纳入失信名单的条件】

  第二条【纳入失信名单的期限及提前删除】

  第三条【不得纳入失信名单的情形】

  第四条【未成年人保护的特别规定】

  第五条【纳入失信名单的程序】

  第六条【失信名单信息的内容】

  第七条【失信名单的推送与公布】

  第八条【联合信用惩戒的规定】

  第九条【撤销与更正失信信息】

  第十条【删除失信信息的情形】

  第十一条【申请执行人的纠正权】

  第十二条【纠正的程序与救济】

  第十三条【法院工作人员的责任】《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

  若干问题的规定》适用指导与条文对照

  条【财产查明的途径】

  第二条【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

  第三条【财产报告制度启动及报告义务人】

  第四条【报告财产令的内容】

  第五条【财产报告范围】

  第六条【财产报告期间】

  第七条【补充报告财产义务】

  第八条【财产报告的核实程序】

  第九条【不履行报告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不履行财产报告义务的信用惩戒】

  第十一条【报告程序终结】

  第十二条【法院调查途径】

  第十三条【电子化查询效力】

  第十四条【关于的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关于财产调查中传唤、拘传的一般规定】

  第十六条【特定动产的调查】

  第十七条【审计调查的启动】

  第十八条【审计机构的确定与审计资料的提取】

  第十九条【不提交审计资料或其他不协助行为的法律

  责任】

  第二十条【审计费用的负担】

  第二十一条【公告悬赏制度】

  第二十二条【悬赏公告的内容与发布】

  第二十三条【财产线索的登记与保密】

  第二十四条【悬赏金的领取】

  第二十五条【执行人员的保密义务】

  第二十六条【溯及力的规定】


   编辑推荐

  标准 标准文本配以精炼条旨

  直观 通过表格对照相关规定,更加直观

  全面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全面收录

  实用 适用指导简要概括实务操作要点


   文摘

   序言

《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探微:从夏商周到清代的演变与影响》 图书简介 本书旨在深入剖析中国古代法律制度自形成、发展至定型的漫长历史进程及其内在逻辑与深远影响。我们不着眼于当代司法实践的具体条文解读,而是将目光投向历史的深处,探寻奠定中华法系的基石与脉络。全书以时间为轴,结构清晰,内容涵盖了夏商周的早期法律萌芽、秦汉的初步统一与整合、魏晋南北朝的分裂与融合、隋唐的法典集大成,直至宋元明清的调整与固化。 第一部分:法律的起源与早期形态(夏商周时期) 本部分着重考察中国法律制度的史前基础与早期形态。法律并非凭空产生,而是与早期社会结构、宗法制度以及神权观念紧密交织。 第一章 早期社会结构与秩序维护 详细阐述了夏朝时期刑罚的初步出现与“夏刑”的传说,尽管实物资料稀缺,但其代表了早期社会对违禁行为的集体认知。重点分析了商代“殷刑”的特点,包括对人身自由和生命权的严酷惩罚,如刖、劓等酷刑在祭祀与刑罚体系中的双重地位。我们通过对甲骨文材料的细致梳理,揭示了神意在早期法律解释中的绝对权威性,法律的制定与实施带有浓厚的神谕色彩。 第二章 周礼的法制化实践 周代是礼乐制度确立的关键时期,法律制度开始从纯粹的神权干预转向社会伦理的规范化。《周礼》《仪礼》《礼记》构成了周代行为规范的“法律渊源”。本章深入剖析了“明德慎罚”的理念如何与宗法等级制度相结合,形成维护等级秩序的内在机制。对“五刑”的结构性变化、爵位与刑罚之间的关联性进行了详尽的论证,强调了“罪不加刑”、“父为子隐”等维护血缘伦理的特殊规定,这些规定深刻影响了后世的“情理法”关系。 第二部分:帝制初创与法律的第一次大整合(秦汉时期) 秦汉时期是中国古代大一统中央集权国家确立的阶段,法律制度面临着如何整合不同地域、不同文化背景的挑战,从而服务于高效的官僚统治。 第三章 秦代的严刑峻法与法制统一 秦朝统一后,法律制度的构建目标直指维护中央集权和高效行政。《秦律》是现存古代法律条文相对较为完整的早期案例。本书细致研究了《秦律十八种》所反映出的法律特征:强调国家刑罚的绝对性、对私刑的严格限制、以及完备的诉讼程序规范。我们对比分析了秦代法律在统一六国后对地方习惯法的吸收与摒弃过程,探讨了“以法治国”的初步尝试及其局限性。 第四章 汉代法律的儒家化转型 汉代法律是古代法律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转折点,标志着法律逐渐从单纯的惩罚工具向伦理教化的辅助工具转变。本章的核心在于解析儒家思想如何逐步渗透并改造秦制遗留下来的严苛法律体系。通过对《九章律》《晋律》等重要法典的比较研究,我们探讨了“以仁化刑”、“慎用刑罚”等观念的形成过程。特别关注了“子盗祖产”、“妻告夫”等涉及家庭伦理与国家刑法冲突的具体案例分析,展示了法律在维护家族利益与国家刑罚之间的艰难平衡。 第三部分:分裂时期的法律调适与隋唐的法典高峰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体现了在长期分裂背景下,如何适应地方割据、民族融合以及玄学思潮对法治观念的冲击。而隋唐时期,则以前所未有的系统性将前代经验推向了顶峰。 第五章 魏晋变局中的法律适应性 在这一时期,法律面临着如何平衡“玄学清谈”的自由倾向与维持社会秩序的现实需求。本章探讨了“竹林七贤”思潮对法律精神的影响,以及在法律解释中引入“格义”(意义解释)的可能性。详细分析了曹魏时期的《新律》和西晋《泰始律》在继承汉律基础上的重要发展,尤其关注了针对门阀士族特权的法律调整与限制。 第六章 隋唐法典的集大成与世界影响 《隋书·刑法志》和《唐律疏议》是中国法制史上的巅峰之作。本书将此部分作为重点,系统梳理了《唐律疏议》的“体例之美”和“义理之备”。我们不仅分析了其刑法、民法(广义的财产与婚姻制度)的构成,更深入剖析了“十恶”制度的等级划分逻辑、“八议”制度对贵族的法律豁免权,以及“疏议”部分如何通过官方解释来固化儒家伦理在法律条文中的地位。同时,简要对比了唐律对东亚(如日本、朝鲜)法制产生的深远影响。 第四部分:宋元明清的实用化与僵化 宋代法律更趋向于细密化和人情化,以适应商业发展和市民阶层的崛起。元代则展示了多民族统治下法律的并存与冲突。明清两代,则是在唐律的基础上进行集权强化和条文的叠加重构。 第七章 宋代法律的人情化与民事规范的完善 宋代法律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其精细化和对民事纠纷的重视。《宋刑统》和后世的《大宋编年通礼》体现了对商业合同、土地权属等新兴民事关系的关注。本章着重探讨了宋代司法实践中“情法结合”的倾向,以及对“杖责以下”的量刑细节描述,展现了法律在具体执行层面追求社会和谐的努力。 第八章 元代法律的多元性与清代的集权定型 元代法律,特别是《大元通制》,是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法制的碰撞。我们考察了元代法律在不同地域和民族之间适用的差异性,以及对契约制度的接纳程度。清代则以《大清律例》作为终结篇章,本书分析了《律例》结构中“律”与“例”的关系——律为本体,例为变通与增补。重点分析了清代司法实践中对“祖制不可轻变”的保守态度,以及法律如何成为维护皇权专制达到极致的工具。 结语:古代法律制度的历史遗产 最后,本书总结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跨越三千年的核心特征:伦理本位性、刑法主导性、以及维护等级秩序的稳定性。我们不评价其在现代社会的适用性,而是客观地勾勒出其作为中华文明独特组成部分的辉煌与局限,为理解中国传统社会治理模式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史基础。

用户评价

评分

拿到这本《高人民法院执行新司法解释适用指导与条文对照》真是太及时了,最近手头正好在处理一个执行方面的案子,遇到了一些新的情况,特别是关于财产查控和强制执行的衔接问题,总觉得旧的经验有些跟不上趟。这本书的出现,就像是给了我一本“活的教科书”,可以直接对照最高法的最新司法解释,而且它还提供了详实的案例分析和条文解读,这对于我们一线办案人员来说,简直是雪中送炭。很多时候,司法解释条文本身比较精炼,理解起来需要花费一番心思,而这本书通过大量的实务案例,把抽象的法律条文具体化了,让我能够更清晰地把握每个条文的适用范围、操作要点以及潜在的风险。尤其是在一些疑难执行案件的处理上,书中提供的思路和方法非常具有启发性,能够帮助我更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湖北新华书店的版本,质量也很有保障,纸张印刷都很好,阅读体验也很棒。这本书无疑会成为我案头必备的工具书之一。

评分

作为一名法律研究者,我一直在关注中国执行程序的发展和理论的更新。这部《高人民法院执行新司法解释适用指导与条文对照》的出版,对于我深入理解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司法解释,以及进一步探究执行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参考。书中不仅详细列出了每一条新司法解释的原文,更重要的是,它围绕这些条文展开了深入的解读和阐释。我尤其欣赏它在分析条文时的逻辑严谨性和学术深度,能够从法理、政策以及司法实践的多个维度进行剖析。对于一些有争议的问题,书中也进行了多角度的探讨,提供了不同的观点和解决思路,这对于我进行理论研究非常有帮助。此外,书中引用的案例都非常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当前执行工作中的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从中可以提炼出具有普遍意义的实践经验。总而言之,这本书不仅是法律实务工作者的案头必备,对于从事法律理论研究的人员来说,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参考著作。

评分

最近家里添了点麻烦事,需要处理一些法院执行方面的事情,我对法律这块儿也不是很懂,所以就想着找本相关的书看看,能够帮我大概了解一下情况。朋友推荐了这本《高人民法院执行新司法解释适用指导与条文对照》,拿到手翻了翻,感觉挺不错的。虽然有些法律条文我看得不太明白,但是书里有解释,还有一些例子,感觉比光看那些冷冰冰的条文要容易理解得多。特别是关于如何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会遇到哪些程序、怎么保障自己的权益这些方面,书里都有讲到,而且解释得还挺详细的。虽然我不是专业的法律人士,但这本书让我对执行程序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心里也踏实了不少。湖北新华书店的书,感觉质量还是挺靠谱的,内容方面也确实能帮到我这样不太懂法律的人,觉得挺有用的。

评分

我是一名对法律比较感兴趣的普通读者,虽然我不是法律从业者,但平时关注一些社会新闻和热点事件时,经常会涉及到法律方面的内容,尤其是关于财产执行方面的事情,我觉得挺有意思的。偶然机会看到这本《高人民法院执行新司法解释适用指导与条文对照》,就买来翻翻看。这本书的结构很清晰,一边是法律条文,一边是解释和例子,感觉挺好懂的。虽然里面的法律术语有时候会有点难,但是书里的解释还是比较通俗易懂的,让我这个外行也能大概明白是什么意思。它让我了解了一些关于法院执行的常识,比如财产怎么查,怎么保全,执行过程中有哪些规定等等。我觉得这本书很有现实意义,能够帮助普通人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也能对司法公正有一个更直观的认识。湖北新华书店的书,包装也很精美,我很喜欢。

评分

我是一名基层法院的执行法官,每天都要面对大量的执行案件,执行工作也是越来越复杂,挑战也越来越大。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新司法解释,往往是我们办理案件的重要指引,但是要将这些解释吃透、用活,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部《高人民法院执行新司法解释适用指导与条文对照》的出现,可以说是帮了我一个大忙。它将新司法解释的条文原文与详细的适用指导相结合,既有条文的准确呈现,又有基于实践经验的深入解读。书中对每个条文的背景、立法意图、适用条件、操作要点以及可能遇到的问题都进行了清晰的阐述,并且提供了大量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都非常贴近实际,能够帮助我们迅速掌握新解释的精神实质,并在实际办案中加以运用。对于一些新出现的执行难题,书中也提供了富有建设性的解决方案,这对于提高我们的办案效率和质量,减少不必要的争议,非常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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