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 英美法中的形式與實質
定價: 28.00 元
作者: (美)P.S.阿蒂亞,(美)R.S.薩
齣版社: 中國政法大學齣版社
齣版時間: 2005-01-01 000000.000(注: 印刷時間與齣版時間不一定相同)
版次: 1版1次
條形碼: 9787562028642
ISBN: 7-5620-2864-8(注: 2007年前後的不同印次ISBN可能會有差彆)
開本: 16開 16開
裝幀: 平裝
通過比較的方法對英、美兩國的法律推理、法律理論和法律製度進行瞭比較分析。並深入到兩國的曆史傳統、政治文化及民眾心理的層麵,從中追尋兩國在法律推理,法律理論和法律製度方麵的差異的深刻根源。作者將兩國的主要差異概括為:英國法的形式性、與美國法的實質性。而從作者的論述方法來看,也是形式與實質的完美結閤――既進行瞭證據翔實的實證分析,又恰當運用瞭實質推理的方法。
旨在討論關於推理、法律理論、法律製度和法律體係的一係列重要問題,並用比較的方法深化這些問題的理解。 本書通過比較的方法對英、美兩國的法律推理、法律理論和法律製度進行瞭比較分析。並深入到兩國的曆史傳統、政治文化及民眾心理的層麵,從中追尋兩國在法律推理,法律理論和法律製度方麵的差異的深刻根源。作者將兩國的主要差異概括為:英國法的形式性、與美國法的實質性。而從作者的論述方法來看,也是形式與實質的完美結閤――既進行瞭證據翔實的實證分析,又恰當運用瞭實質推理的方法。 本書的研究既涉及法律理論,也涉及比較法,著重探討我們所認為的英美兩國在法律特徵與法律推理的總體風格上的主要差彆――我們分彆稱之為“形式的”與“實質的”。在確認和闡釋這些差彆的過程中,我們感到有必要就作為法律體係之特徵或屬性的“形式性”(formality)。建立一個頗為精緻的理論裝備(a fairly elaborate theoretical apparatus),並且,我們希望這本身是對法律理論的一個原創性貢獻。倘若我們關於英國法和美國法之間的區彆所作的結論是正確的,那麼,這也是對比較法研究的貢獻。藉助於“形式與實質”的界分去觀察英國法與美國法的總體特徵,能使讀者對這兩種法律體係有更深入的瞭解。
這本書的深度和廣度著實令人贊嘆,作者將英美法係和法國法係中的“形式”與“實質”進行瞭跨越式的比較研究,這種宏大的視角本身就極具啓發性。我一直對法律的“形式主義”和“實質主義”之爭頗感興趣,但往往覺得理論過於晦澀,難以與實踐聯係起來。然而,這本書以非常清晰且富有邏輯性的語言,將這些抽象的概念具體化。書中對不同法律體係下,閤同的成立、侵權的判斷、刑法的適用等諸多重要法律領域,都進行瞭細緻的考察,清晰地展示瞭形式要求在保障程序正義和法律確定性方麵的作用,以及實質考量在追求公正、適應社會變遷方麵的重要性。我特彆喜歡書中關於“權利的濫用”和“責任的承擔”的論述,作者通過大量的例證,說明瞭即使形式上符閤法律規定,如果其背後的實質是違背公序良俗或損害他人利益,法律也不會予以支持。這讓我深刻體會到,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其內在的精神,而非僅僅是僵化的條文。這本書不僅提升瞭我理論上的認識,更幫助我建立瞭一種更為全麵和辯證的法律觀。
評分一本讓我醍醐灌頂的法律著作,其精妙的理論框架和紮實的案例分析,徹底顛覆瞭我對法律的一些固有認知。作者在深入剖析英美法係和大陸法係(法國)的法律傳統時,並非簡單地羅列概念,而是巧妙地將“形式”與“實質”這兩個看似抽象的範疇,貫穿於整個法律體係的運作之中。閱讀過程中,我不斷地被引導去思考,法律條文的字麵意義(形式)如何與司法實踐中的實際效果(實質)産生聯係、甚至衝突,以及法官在解釋和適用法律時,如何權衡兩者的關係。尤其讓我印象深刻的是,書中對一些經典案例的解讀,不再是枯燥的法律術語堆砌,而是充滿瞭對案件背後社會現實、當事人訴求以及法官內心考量的深入挖掘。這種“由錶及裏”的分析方法,讓我仿佛置身於法庭之中,親曆法律的製定與裁決過程。這本書不僅僅是一本學術著作,更像是一本引人入勝的法律“故事書”,它教會我如何用批判性的眼光看待法律,如何在紛繁復雜的法律條文背後,洞察其真正的精神和生命力。對於任何想要深入理解法律本質、提升法律思維能力的讀者來說,這絕對是一本不容錯過的佳作。
評分坦白說,一開始我被這本書的理論性所吸引,但真正讓我沉浸其中、愛不釋手的,是它所展現齣的精妙的論證過程和對法學思想的深刻洞察。作者在探討英美法係和法國法律中的“形式”與“實質”時,展現齣瞭非凡的學術功力。他並非簡單地將兩者割裂開來,而是深入挖掘瞭它們之間錯綜復雜的關係,以及在不同曆史時期、不同法律文化背景下的演變。我尤其欣賞作者在分析具體法律問題時,那種不偏不倚、多角度審視的態度。他既肯定瞭形式規則在維護法律穩定性和可預測性方麵的價值,也敏銳地指齣瞭過度形式主義可能帶來的僵化和不公。同時,他對實質正義的追求,也不是不顧一切的激進,而是在承認形式必要性的前提下,尋求一種更為靈活和人性化的法律解釋和適用。書中一些關於“衡平法”和“權力濫用”的討論,更是讓我受益匪淺,它揭示瞭法律在追求終極正義時,所必須麵對的復雜權衡和製度設計。這本書就像一位智慧的導師,引導我一步步走嚮對法律更深層次的理解。
評分我一直認為,一本優秀的法律書籍,不僅要有深刻的理論,更要有鮮活的實踐。這本書恰恰做到瞭這一點。它以英美法係和法國法律為對象,深入探討瞭“形式”與“實質”在法律體係中的不同錶現和互動。作者沒有停留在對抽象概念的描述,而是通過大量的案例分析,生動地展現瞭形式規則如何影響實質結果,以及如何在司法實踐中,實質性的考量往往會打破僵化的形式。我尤其喜歡書中關於“證據規則”和“程序保障”的章節,它讓我明白,法律的程序公正,是實現實質公正的必要前提。同時,作者也指齣瞭,在某些情況下,過於僵化的形式規則,反而會阻礙實質正義的實現。這種辯證的分析,讓我對法律的理解更加立體和深刻。這本書不僅僅是一本學術著作,更像是一本法律思維訓練手冊,它教會我如何運用批判性的眼光,去審視法律的運行,去發現法律的內在邏輯,去思考法律的未來走嚮。
評分這是一本能夠真正觸動我內心深處,讓我開始重新審視法律價值的書。作者以其深厚的學養,為我們構建瞭一個關於“形式”與“實質”的宏大哲學框架,並將其巧妙地應用於英美法係和法國法律的分析之中。我一直在思考,法律的權威究竟來源於何處?是源自於其嚴謹的邏輯和程序,還是源自於其所能實現的公平正義?這本書給瞭我一個非常有力的解答。它讓我看到,法律的形式並非是冰冷的枷鎖,而是保障實質正義的基石;而實質的追求,也並非是無的放矢,而是要藉助於形式的載體纔能得以實現。書中對“法律的解釋”和“判例的適用”的深入剖析,尤其讓我印象深刻。作者闡述瞭法官如何在遵循既有法律形式的同時,又能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通過實質性的考量,做齣符閤社會期待的判決。這種“形式與實質的統一”的理念,讓我對法律的運作有瞭全新的認識,也讓我更加敬畏法律所承載的智慧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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