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新旧对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新旧对照)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
想要找书就要到 静思书屋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09336175
版次:1
商品编码:10957317
包装:平装
开本:32开
出版时间:2012-03-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156
字数:110000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附新旧对照)》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刊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前后对照表。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刊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前后对照表

精彩书摘

第一百五十五条【特殊侦查羁押期限】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六条【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条【重刑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侦查羁押期限的重新计算】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第一百五十九条【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第一百六十条【侦查终结的条件和手续】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第一百六十一条【撤销案件及其处理】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第十一节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第一百六十二条【检察院自侦案件的法律适用】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适用本章规定。
第一百六十三条【检察院自侦案件的逮捕、拘留】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一百六十四条【检察院自侦案件中对被拘留人的讯问】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一百六十五条【检察院自侦案件决定逮捕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六十六条【检察院自侦案件侦查终结的处理】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第三章提起公诉
第一百六十七条【检察院审查决定公诉】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

前言/序言




用户评价

评分

法条主旨这点很不错,还有新旧对照

评分

这的确是一本很好的书。

评分

在京东上购买商品已经很多次了,图书这是第一次购买,非常棒的购物体验,首先是发货很快,刚下的订单,很快就显示正在配货了,对于网上购物来说,速度很重 要,京东的发货速度令人非常满意。快递的服务态度也非常好,不像有些快递根本不打电话联系你,直接往传达室里一扔就完事了。拿到书后真的是让人出乎意料, 外面是用纸箱包装,然后里面还用塑料泡膜包裹,非常严实,收货那天是下雨天,拆开看后,书籍完全没有收到下雨的影响,完好无损。书绝对是正版这个不用说 了,在京东买东西,你完全不用担心质量问题。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开卷者古来就有,有“五柳先生”那“不求甚解”读法的;也有朱光潜倡 导的“字字推敲,咬文嚼字”读法的;更有王国维所谓的三种读书境界……但终归来看,开卷是有益的,因为开卷既是知识之源,又是古人之鉴,更是修养之法。其 实读书有很多好处,就等有心人去慢慢发现.最大的好处你有属于自己的本领靠自己生存。让你生活活过得更充实,学习到不同的东西。感受世界的不同。 古代的那些文人墨客,都有一个相同的爱好-------读书.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是每个人都做过的事情,有许多人爱书如宝,手不释卷,因为一本好书 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那么,读书有哪些好处呢?1读书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量.多读一些好书,能让我们了解许多科学知识.2读书可以让我们拥有"千里 眼".俗话说的好"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多读一些书,能通古今,通四方,很多事都可以未卜先知.3读书可以让我们励志.读 一些有关历史的书籍,可以激起我们的爱国热情.4读书能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读一些有关写作方面的书籍,能使我们改正作文中的一些不足,从而提高了我们的 习作水平.读书的好处还有一点,就是为我们以后的生活做准备.读书的好处很多。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其怡情也,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其傅彩 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练达之士虽能分别处理细事或一一判别枝节,然纵观统筹、全局策划,则非好学深思者莫属。读书费时 过多易惰,文采藻饰太盛则矫,全凭条文断事乃学究故态。读书补天然之不足,经验又补读书之不足,盖天生才干犹如自然花草,读书然后知如何修剪移接;而书中 所示,如不以经验范之,则又大而无当。有一技之长者鄙读书,无知者羡读书,唯明智之士用读书,然书并不以用处告人,用书之智不在书中,而在书外,全凭观察 得之。   读书时不可存心诘难作者,不可尽信书上所言,亦不可只为寻章摘句,而应推敲细思。书有可浅尝者,有可吞食者,少数则须咀嚼消化。换言之,有只须读其部 分者,有只须大体涉猎者,少数则须全读,读时须全神贯注,孜孜不倦。书亦可请人代读,取其所作摘要,但只限题材较次或价值不高者,否则书经提炼犹如水经蒸 馏,味同嚼蜡矣。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作文使人准确。因此不常作文者须记忆特强,不常讨论者须天生聪颖,不常读书者须欺世有术,始能无知而显有 知。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人之才智但有滞碍,无不可读 适当之书使之顺畅,一如身体百病,皆可借相宜之运动除之。滚球利睾肾,射箭利胸肺,漫步利肠胃,骑术利头脑,诸如此类。如智力不集中,可令读数学,盖演算 须全神贯注,稍有分散即须重演;如不能辨异,可令读经院哲学,盖是辈皆吹毛求疵之人;如不善求同,不善以一物阐证另一物,可令读律师之案卷。如此头脑中凡 有缺陷,皆有特药可医。由此可见读书的好处了 读书养性,读书可以陶冶自己的性情,使自己温文尔雅,具有书卷气;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多读书可以提高写作能力,写文章就才思敏捷;旧书不厌百回读, 熟读深思子自知,读书可以提高理解能力,只要熟读深思,你就可以知道其中的道理了;读书可以使自己的知识得到积累,君子学以聚之。总之,爱好读书是好事。 让我们都来读书吧.

评分

新旧对照学习用,很好

评分

非常喜欢,对学习有帮助

评分

品相很好,值得收藏。

评分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评分

送货很快啊

评分

刚刚看见 质量还不错 喜欢喜欢 支持支持

相关图书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book.idnshop.cc All Rights Reserved. 静思书屋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