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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指导案例、参考案例判旨总提炼:知识产权纠纷》全方位收集近10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与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案例、参考案例,将4400个经典案例进行浓缩提炼,展现每个案例中其核心价值的裁判规则与精华的内容,启发、引导办案思路,帮助掌握同类案件法官的裁判标准和尺度,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拓展解决法律问题的思维方法。
内容简介
《中国指导案例、参考案例判旨总提炼:知识产权纠纷》精选中国各级法院在2000年之后做出的具有指导、参考作用的典型案例,内容涵盖中国法律的各个门类,编委会邀请法学研究人员、资深法官、检察官及律师对每个案例的裁判规则和争议要点进行归纳总结,由专业人员对每个案例的基本案情和裁判理由进行浓缩提炼,并附有相关案例具体适用的法律法规。案例来源分为三类:第一类为2000年之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具有指导作用的案例;第二类为2000年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庭、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业务厅及各地高级人民法院选编的具有参照作用的案例;第三类为其他相关组织、法学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选编的具有参阅作用的案例。为方便查阅裁判文书原文,每个案例都标明了原案件的案号。为节省篇幅,裁判文书原文全文放在随书的光盘中。
本书收集全面、内容准确、编排合理,特别适合公检法系统、律师、法律顾问等专业法律人士使用,对于法学院校师生、法律爱好者和普通公民也具有很高的参考和学习价值。
内页插图
目录
一、专利权纠纷
(一)专利的申请
(二)专利的审查和批准
(三)专利实施许可
(四)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
(五)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六)专利纠纷
(七)专利诉讼
二、商标权纠纷
(一)商标注册的申请
(二)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三)注册商标的转让和使用许可
(四)注册商标侵权
(五)驰名商标保护
(六)企业名称权纠纷
(七)注册商标使用的管理
(八)商标权保护与竞争
(九)商标诉讼程序
三、著作权纠纷
(一)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二)著作权归属
(三)著作权保护
(四)著作权的限制
(五)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
(六)著作权合同
(七)著作权侵权
(八)不正当竞争
(九)著作权诉讼程序
四、软件著作权纠纷
五、网络与电子商务
六、不正当竞争
(一)标识与宣传、广告
(二)商业秘密
(三)其他不正当竞争
七、其他纠纷
精彩书摘
裁判理由:
(1)反不正当竞争法所指的知名商品,是在中国境内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在国际已知名的商品,我国法律对其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保护,仍应以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知悉为必要。认定知名商品,应当考虑该商品的销售时间、销售区域、销售额和销售对象,进行任何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作为知名商品受保护的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也不排除适当考虑国外已知名的因素。根据再审被申请人某系列巧克力进入中国市场的时间、销售情况以及公司进行的多种宣传活动,应当认定其属于在中国境内的相关市场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知名商品。
(2)盛装或者保护商品的容器等包装,以及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附加的文字、图案、色彩及其排列组合所构成的装潢,在其能够区别商品来源时,即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特有包装、装潢。再审被申请人巧克力所使用的包装、装潢因其构成要素在文字、图形、色彩、形状、大小等方面的排列组合具有独特性,形成了显著的整体形象,且与商品的功能性无关,经过长时间使用和大量宣传,已足以使相关公众将上述包装、装潢的整体形象与其巧克力商品联系起来,具有识别其商品来源的作用,应当属于特有的包装、装潢。
(3)对商品包装、装潢的设计,不同经营者之间可以相互学习、借鉴,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设计,形成有明显区别各自商品的包装、装潢。但是,对他人具有识别商品来源意义的特有包装、装潢,则不能作足以引起市场混淆、误认的全面模仿,否则就会构成不正当的市场竞争。本案再审被申请人的巧克力所使用的包装、装潢的整体形象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再审申请人在其巧克力商品上使用的包装、装潢与再审被申请人巧克力特有包装、装潢又达到在视觉上非常近似的程度,即使双方商品存在价格、质量、口味、消费层次等方面的差异和厂商名称、商标不同等因素,但仍不免使相关公众易于误认为双方之间存在某种经济上的联系,故再审申请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第一款在中国境内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知名商品”。人民法院认定知名商品,应当考虑该商品的销售时间、销售区域、销售额和销售对象,进行任何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作为知名商品受保护的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原告应当对其商品的市场知名度负举证责任。
第二条第一款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的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认定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一)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商品名称;
(三)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以及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
(四)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
第四条足以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包括误认为与知名商品的经营者具有许可使用、关联企业关系等特定联系的,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视觉上基本无差别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应当视为足以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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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法律前沿精要:国际商事仲裁的理论与实践前瞻 本书聚焦于当前国际商事仲裁领域最引人注目的理论发展、司法实践前沿以及新兴挑战,旨在为法律从业者、企业高管及学术研究人员提供一套全面、深入且具有高度操作性的前瞻性分析框架。 第一部分:国际商事仲裁的范式转型与理论基础重构 本部分深入剖析了国际商事仲裁体系在面对全球化、数字化和地缘政治变化时所经历的深刻范式转型。 第一章:全球治理视阈下的仲裁机构定位与职能重塑 本章首先回顾了国际仲裁机构(如ICC、LCIA、SCC、HKIAC等)在过去十年间在规则制定和机构管理方面的主要修订和创新。重点分析了“即时审理程序”(Expedited Procedures)和“多方当事人仲裁”(Multi-party Arbitration)规则的实际运行效果及其对程序经济性的影响。特别关注了主要机构在应对“透明度悖论”(Transparency Paradox,即平衡当事人保密需求与仲裁透明度要求)方面的最新举措,例如关于第三方资助披露的新要求。此外,本章还探讨了新兴地区仲裁机构(如SIAC、BANI等)如何通过本土化服务和专业化领域聚焦来争取国际市场份额的战略布局。 第二章:仲裁协议有效性与管辖权冲突的前沿司法审查 仲裁协议的效力是管辖权争议的基石。本章聚焦于不同司法管辖区对“书面形式要求”的最新解释,特别是电子通信(如电子邮件往来、在线会议记录)在构成有效仲裁协议中的作用。深入研究了“可分割性原则”(Severability Doctrine)在涉及欺诈或无效性主张时的适用边界,特别是当仲裁协议嵌入到结构复杂的金融或工程合同中时。本章对《纽约公约》的适用性审查进行了细致梳理,重点分析了“公共政策例外”在现代背景下(如制裁合规、反腐败要求)被援引的新趋势及其限缩解释的努力。 第三章:仲裁员选任、独立性与回避制度的动态平衡 仲裁员的中立性是仲裁公信力的核心。本章结合近年来的撤销和拒绝执行裁决的案例,系统梳理了仲裁员应披露信息的“红线”标准。详细分析了基于“背景关联性”(Contextual Relatedness)对仲裁员独立性进行评估的新方法,以及当事人对仲裁庭在程序管理中展现出明显倾向性时,如何有效援引程序公正原则提出挑战。对于涉及国有企业或主权财富基金的案件,本章特别探讨了“准国家行为者”身份对仲裁员选任带来的特殊考量。 第二部分:证据、程序推进与裁决起草的实务精进 本部分将视角从宏观理论转向微观操作层面,探讨在复杂国际商事争议中,如何通过精细化的程序管理和证据运用,最大化胜诉几率。 第四章:电子证据的获取、审查与运用(E-Discovery in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随着争议标的复杂度的提升,电子证据的爆炸式增长对传统仲裁程序构成了巨大挑战。本章详细介绍了国际仲裁中“电子证据开示”(E-Discovery)的规范框架,包括与《普林斯维尔规则》(The Prague Rules)的对接。重点分析了远程证据保全的技术可行性、数据托管地点的法律冲突,以及如何对海量数据进行“相关性标记”和“特权保护”的有效策略。同时,探讨了利用人工智能工具辅助证据审查的实践经验与潜在法律风险。 第五章:专家证据的对抗性运用与评估标准 在技术性极强的争议(如能源、知识产权许可费用或基础设施项目延期索赔)中,专家意见往往是决定性因素。本章深入分析了如何有效“交叉质证”(Cross-Examination)对方专家的方法论缺陷。探讨了仲裁庭对专家报告的“采纳倾向性”评估标准,并提供了聘请、指导己方专家撰写具有高度说服力的报告的实操指南,包括对假设前提、数据模型和结论逻辑的精确控制。 第六章:临时措施、证据保全与强制执行的跨国协同 本章着眼于仲裁裁决的最终实现阶段。详细对比分析了各国法院在承认和执行仲裁临时措施(如资产冻结、证据保留)方面的最新判例。重点研究了仲裁庭直接命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以换取临时禁令的合法性基础。此外,对于仲裁裁决的执行,本章提供了在不同非《纽约公约》缔约国或执行程序存在显著延迟的司法辖区中,实施“软执行”和政治游说策略的综合考量。 第三部分:新兴争议焦点与未来挑战的应对 本部分着眼于未来十年国际商事仲裁可能面临的核心结构性变化。 第七章: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重塑与 ISDS 的演进 本章探讨了《全面与进步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新一代双边投资协定(BITs)对传统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ISDS)模式的修正。重点分析了引入“上诉机制”(Appellate Mechanism)的尝试对裁决最终性和审查深度的影响。同时,深入讨论了国家主权豁免在针对主权实体(如国有银行、政府机构)投资索赔中的适用边界变化。 第八章:数字经济、区块链与仲裁的交叉点 随着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和智能合约的普及,传统仲裁体系面临着管辖权和实体法适用的双重挑战。本章探讨了如何界定涉及去中心化实体的仲裁协议的有效性,以及由智能合约自动执行所产生的争议,应由哪一司法管辖区或仲裁机构处理。对使用区块链技术进行证据存证和裁决公示的法律与技术可行性进行了前瞻性分析。 第九章: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与仲裁的“目的性解释” 本章是关于仲裁伦理和法律价值导向的探讨。分析了当事人如何在仲裁请求中引入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标准,以及仲裁庭在裁决中如何体现对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目的性解释”倾向。探讨了在涉及气候变化相关合同违约或环境损害赔偿的争议中,仲裁员应具备的跨学科知识储备和伦理责任。 本书特色: 案例驱动分析: 紧密结合了过去五年内来自欧洲、亚洲和美洲最高法院关于仲裁裁决撤销和执行的标志性判例。 跨文化视角: 强调不同法律文化背景下对程序公正和证据认定的差异性理解。 操作性强: 包含多个程序设计和证据管理工具的实操建议框架。 本书为寻求在复杂国际商业环境中获得竞争优势的专业人士,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智力工具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