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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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祥娟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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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1866776
版次:1
商品编码:11545642
包装:平装
丛书名: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文库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4-08-01
页数:339
字数:315000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自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的立法变化很大。加强知识产权的立法,法律体系重新建立,著作权的立法从单行法到纳入民法典,立法模式发生了很大变化。本书以《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中涉及著作权的内容为蓝本,同时,也涉及俄罗斯著作权的历史及相关国际公约。本书尊重立法原意,对其独特部分重点阐述,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中、俄著作权法的相关部分予以比较。全部内容有十三章,主要为著作权法概述、著作权客体、作品的作者、著作人身非财产权、著作专有权、著作权的限制、著作权标志、专有权期限及效力范围、著作权的利用、几种特殊作品的保护、著作邻接权、著作权和邻接权的集体管理、著作权和邻接权的保护等。

作者简介

孟祥娟
黑龙江省绥化市人。民商法学博士,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
本科就读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师范学院政治教育专业,获教育学士学位;在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攻读硕士,获法学硕士学位;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律系攻读博士,师从郑成思教授,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获法学博士学位。曾在海南师范学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从事教学和法律实务工作。
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俄罗斯知识产权法。曾出版专著《版权侵权认定》(法律出版社21年版),在国内《学术研究》、《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知识产权》等重要期刊发表论文3余篇。主持参与多项省部级以上项目的研究。

目录

目录
前言(1)
第一章著作权法概述

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

一、俄罗斯知识产权的法典化

二、《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中知识产权的概念

三、俄罗斯立法对“知识产权”概念的摒弃

四、《俄罗斯联邦民法典》规定的知识产权客体

五、对《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中知识产权概念的评述

第二节“智力权利”概念下的著作权体系

一、建立在“智力权利”概念下

二、权利体系呈三元结构

第三节关于著作权和邻接权保护的主要立法

一、宪法

二、民法典

第四节俄罗斯加入的著作权和邻接权方面的国际公约

一、著作权范围的基本国际公约

二、邻接权范围的基本国际公约

三、其他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保护的国际公约

四、欧盟委员会保护著作权和邻接权的指令
第二章著作权客体

第一节作品的概念

一、作品的独创性

二、作品的著作权保护不依赖于作品的目的和优点

三、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独立于它的表达形式

第二节保护的作品类型

一、典型的作品类型

二、特殊的作品类型

三、有独创性的作品的部分

第三节著作权不予保护的客体

一、保护表达而不保护思想

二、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客体

第四节对俄罗斯著作权保护客体的评述与中、俄比较

一、国际公约中的有关规定

二、俄罗斯的立法体现了国际公约的思想

三、中、俄相关规定的比较
第三章作品的作者

第一节作者的法律地位

一、只有自然人被承认为作品的作者

二、“作者”与“权利人”具有不同意义

第二节著作权中的合作作者

一、具有共同的独创性智力活动,才能成为合作作者

二、可分割与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的作者

第三节作者身份的推定

一、作品以某种客观形式表达出来时作者产生著作权

二、作者身份的证明

三、公证或交存副本可以得到初步证明

第四节对俄罗斯著作权作者的评述与中、俄比较

一、典型的“作者权利主义”国家

二、与中国《著作权法》作者规定的比较
第四章著作人身非财产权

第一节著作人身非财产权概述

一、著作人身非财产权

二、著作人身非财产权的归属

三、著作人身非财产权禁止转让、继承

四、著作人身非财产权的保护期限

五、与《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中非物质利益及保护的关系

第二节著作人身非财产权的类型

一、身份权

二、作者署名权

三、作品不可侵犯权

四、作品发表权

五、作者的收回权

第三节俄罗斯著作人身非财产权评述及中、俄比较

一、大陆法系著作人身权的价值取向

二、俄罗斯著作人身非财产权利属于大陆法系中二元论理论的

体现

三、中、俄著作人身权规定的比较
第五章著作专有权

第一节专有权的理论

一、专有权指称知识产权权利中的财产权

二、专有权的法理思想

第二节作品的使用形式

一、专有权通过“作品的使用”来行使

二、作品的使用方式

三、作品使用方式的释义

第三节俄罗斯著作专有权评述及中、俄比较

一、国际公约中专有权的使用

二、与中国著作财产权的比较规定
第六章著作权的限制

第一节著作权限制概述

一、著作权限制理论

二、著作权的限制适用“三步检验标准”


第二节合理使用

一、为个人目的自由复制作品

二、为信息、科学、教学或者文化目的而自由使用作品

三、通过翻印对作品的自由使用

四、自由使用永久性处于开放自由进入场所展示的作品

五、自由公开表演音乐作品

六、为执法活动而自由复制作品

七、无线广播组织为短期使用目的而自由录制作品

八、自由复制电子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反编译电子计算机

程序

第三节法定许可

一、为个人目的自由复制录音、视听作品的报酬

二、法定许可及其他支付补偿性报酬的情况


第四节权利用尽

一、权利用尽的概念

二、权利用尽的效力范围

第五节著作权权利限制的评述及中、俄比较

一、对俄罗斯著作权权利限制的评述

二、与中国著作权权利限制的比较

第七章著作权标志专有权期限效力范围

第一节著作权保护标志

一、著作权标志的法律意义

二、国际公约著作权标志的意义

三、著作权标志只具有信息的意义

第二节专有权保护期限

一、专有权保护期的一般规则

二、根据俄罗斯参加的国际公约被保护作品的著作权效力

期限

第三节专有权在俄罗斯联邦境内的效力

一、着重强调了“专有权”的效力

二、作品“专有权”的效力范围

第四节关于保护标志、保护期、效力范围的评述及中、俄比较

一、关于保护标志、保护期、效力范围相关评述

二、中、俄相关问题的比较
第八章著作权的利用

第一节著作权利用概述

一、著作权的利用

二、《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中对于著作权利用的调整

第二节专有权转让合同

一、专有权转让是权利的全部让与

二、专有权转让合同的形式和条款

第三节提供作品使用权的许可合同

一、许可使用合同许可的并非是使用权的全部

二、许可使用合同的形式和条款

三、许可使用合同的履行

四、再许可使用合同

五、复合客体中作品的使用

六、总结

第四节典型许可使用合同

一、出版许可合同

二、著作委托合同

第五节权利的继承及其他情况权利的移转

一、权利的继承

二、其他情况下权利的移转

三、对作品专有权和作品许可使用权的追索

第六节对俄罗斯有关著作权利用的评述及中、俄比较

一、对俄罗斯有关著作权利用的评述

二、中、俄有关著作权利用的比较
第九章几种特殊作品的保护(一)

第一节演绎作品

一、演绎作品

二、汇编作品及数据库

三、非法汇编、演绎的作品仍享有著作权

四、原作品的作者保留使用作品的权利

五、汇编作品、定期出版物的出版者的利用权和署名权

第二节职务作品

一、人身非财产权永远属于作者

二、专有权属于雇主,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专有权属于作者的情况

四、作者的获酬权及雇主的署名权

第三节计算机程序

一、计算机程序的定义

二、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的国家登记

三、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专有权的特别限制

四、委托创作的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的权利归属

五、依照合同在完成工作时创作的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的权利

归属

第四节对俄罗斯相关规定的评述与中、俄比较

一、演绎、汇编作品

二、职务作品

三、计算机程序
第十章几种特殊作品的保护(二)

第一节视听作品

一、视听作品的定义

二、《伯尔尼公约》有关视听作品的保护

三、视听作品的作者

四、视听作品作曲者的获酬权

五、视听作品的制作者(制片人)

六、视听作品作者人身非财产权的保护

七、规则的效力

八、复合客体

第二节官方文件客体

一、著作权保护排除的对象

二、官方文件作者的身份权

第三节造型艺术作品:接触权和追续权

一、接触权

二、追续权

第四节建筑艺术作品

一、作者的实施权

二、作者的监督权

三、委托人的参与权

四、实施只能是一次

第五节按照国家或市政合同创作的作品

一、专有权的归属

二、作品作者的报酬权

三、履行合同时创作的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的专有权归属

第六节前苏联时期创作的作品保护的特殊性

一、1964年《苏俄民法典》(ГК РСФСР)

二、1993年《著作权和邻接权法》(ЗоАП)

第七节对俄罗斯相关规定的评述与比较
第十一章邻接权

第一节邻接权客体概述

一、邻接权产生的背景

二、《俄罗斯联邦民法典》规定了五种形式的邻接权客体

三、邻接权客体具体释义

四、国际公约对俄罗斯邻接权立法的影响

五、邻接权保护标志

六、邻接权的限制

七、邻接权的利用

第二节表演者的权利

一、表演者

二、表演者的表演是创造性活动的结果

三、表演者的表演受保护的条件

四、职务表演与共同表演

五、表演者的权利

六、表演者专有权的利用

七、表演者专有权的保护期限

八、对表演专有权和依照许可使用表演的权利提出追索

九、表演的效力

第三节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

一、录音制品制作者

二、录音制作者的推定

三、录音制作者的权利

四、录音制品制作者专有权的限制

五、集体管理组织管理录音制品的获酬权

六、录音制品制作者专有权的保护期限

七、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效力范围

第四节无线和有线广播组织权

一、无线或有线广播组织

二、广播组织的邻接权只产生于自己制作或委托制作的节目

三、广播组织的专有权

四、广播组织与其他权利人

五、广播组织专有权的保护期

六、广播组织专有权的效力范围

第五节数据库制作者权利

一、不具有独创性的数据库

二、数据库的制作者

三、数据库制作者享有的权利

四、数据库专有权的独立性

五、数据库制作者专有权的限制

六、数据库制作者专有权的保护期限

七、数据库制作者专有权的效力

第六节发表者的权利

一、发表者

二、发表者的人身非财产权

三、发表者专有权具有独立性

四、发表者专有权的保护期

五、发表者专有权的效力范围

六、发表者应尊重原作者的人身非财产权

七、作品原件的转让和作品发表者专有权

第七节对俄罗斯邻接权的评述及中、俄比较

一、对俄罗斯邻接权制度的评述

二、中国、俄罗斯比较
第十二章著作权和邻接权的集体管理

第一节高新技术时代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应对

一、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意义

二、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概念

三、著作权集体管理产生的基础

四、新技术条件下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应对

第二节俄罗斯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历史

一、俄罗斯帝国时期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二、前苏联时期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三、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时期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第三节《俄罗斯联邦民法典》规定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一、现行俄罗斯著作权集体管理概述

二、会员制的非商业组织形式的集体管理

三、著作权延伸集体管理

第四节著作权延伸集体管理制度的合理性

一、新技术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制度的合理设计顺应了时代需要

三、已有的立法例及相关实践证明了该制度的可行性

第五节俄罗斯作者协会(РАО)

一、俄罗斯作者协会

二、俄罗斯作者协会的基本任务

三、俄罗斯作者协会机构

第六节对俄罗斯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评述与中、俄比较

一、对俄罗斯著作权集体管理的评述

二、中国、俄罗斯著作权集体管理比较
第十三章著作权和邻接权的保护

第一节侵犯著作权和邻接权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三、刑事责任

第二节著作权保护的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

一、著作权保护的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产生的历史背景

二、有关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的国际公约

三、《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中关于技术措施的规定

四、俄罗斯立法中关于著作权权利管理信息的规定

第三节对俄罗斯著作权法律保护的评述及中、俄比较

一、关于著作权保护的相关评述

二、中国与俄罗斯著作权法律保护及诉讼保护措施的比较

前言/序言

前言
俄罗斯知识产权的立法,是纳入民法典的立法模式,并且设置了知识产权总则编。在《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四部分,第七编的标题没有直接使用概念“知识产权”而是使用了“智力活动成果和个性化标识的权利”,无论是在概念上还是制度的设计上,俄罗斯对传统知识产权制度都进行了激进、大胆的改革与创新。
为了表示与知识产权范围有关的所有权利的总称,《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四部分使用了专门的术语“智力权利”。“智力权利”包括“作为财产权的专有权,在法典有规定的情况下,还有人身非财产权和其他权利(追续权,接触权及其他权利)”
至此,法典实现了智力权利的法律化,并以智力权利的范畴为核心,形成了“智力权利”的体系化,主要包括三个内容:专有权、人身非财产权和其他权利。
由此,俄罗斯建立了“智力权利”概念下的著作权体系。
俄罗斯联邦的著作权包括:作者的人身非财产权(作者身份权、署名权、作品不可侵犯权);作品专有权;法典单独专门规定的情况下的获酬权,撤回权、追续权,造型艺术作品的接触权和法典规定的其他权利。
另外,法典以单独的条款直接规定了不仅作者存在附加的权利,而且其他权利人也有附加的权利:例如,视听作品的制作人享有要求在任何使用视听作品的情况下,指出他的名字或名称的权利。
在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中,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要求具有独创性,作品的著作权保护不依赖于它的表达形式。
在作品的类型中,俄罗斯对工艺品、装饰实用艺术和舞台布景艺术作品、建筑、城市建筑、园林艺术作品,包括其设计图、图纸、造型和立体沙盘模型予以保护,而且,作品类型的列举是未穷尽的。除此之外,还对作品中有独创性的部分也予以保护,包括作品的部分,作品名称、作品的人物。但是,《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也明确了对民间文学艺术不予保护。
俄罗斯是典型的采用“作者权利主义”进行著作权立法的国家,作者只能是自然人,只有以自己的独创性劳动创作作品的自然人被承认为作品的作者,作品的“原始”著作权直接属于作者。人身非财产权中的作者身份权、署名权及不可侵犯权永远属于作者,不能转让和放弃。专有权特指财产权,可以转让,但只能全部转让。俄罗斯采用了专有权框架下的使用方式的立法模式,使用方式是不穷尽的列举,这给未来社会经济的发展,技术的发展留下足够的空间。
在对权利的限制问题上,强调“三步检验标准”的适用。为个人目的自由复制录音、视听作品,向复制所用设备和物质载体的制造者和进口商征税用于向权利人支付补偿金。滑稽模仿构成合理使用,对于公共场所陈设的艺术品的摄影、临摹、录像构成合理使用予以了限制,不能构成主要客体和进行商业性的利用。
《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在专有权的利用方面,实现了由专有权利用二元体系,即独占许可著作权和非独占许可著作权,向专有权利用三元体系的转变,即作品专有权转让、专有权独占许可使用和非独占许可使用。承认了著作专有权的可让与性。著作权的利用应签订书面的合同,没有书面的合同通常会导致无效的后果。
《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创立了一个“复合客体”的概念,复合客体,称为包含了数个被保护的智力活动成果[电影、其他视听作品、戏剧演出、多媒体产品、统一技术(единой технологии)]的综合体。立法为复合客体设立了使用他人智力成果的规则,目的是保障复合客体的利用。为造型艺术作品设立了接触权和追续权,强调建筑作品的实施只能是一次性的。
在邻接权中,《俄罗斯联邦民法典》有它自己的特点,为不具有独创性的数据库提供了邻接权保护,还为从未发表过且已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的发表者提供了邻接权保护。
在著作权及邻接权的集体管理问题上,俄罗斯更是有它独到的地方,俄罗斯的集体管理组织是非商业性的社团组织,但可以是竞争性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来自于两种授权管理权利人的权利,一是权利人的授权,管理的范围以法律规定和权利人授权的范围为限。另一种是国家授权,既可以管理基于权利人授权合同而授予的权利,也可以管理没有获得权利人授权的权利人的权利,管理的权利范围限于法律的规定。后一种情况就是延伸性的集体管理。
在法律的救济途径上,俄罗斯在民事救济方面,侵犯著作人身非财产权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侵犯专有权,权利人可以请求用补偿金代替赔偿损失,补偿金的数额由法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酌定,而不需要当事人证明损失的数额。
俄罗斯是新经济体国家,法律体系上属于大陆法系,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上,加入了系列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立法中既体现了国际公约的要求,也有对欧盟指令的借鉴。俄罗斯是中国的邻国,重要贸易伙伴,在法律体系上同属大陆法系,笔者也对两国的著作权制度进行了比较,希望通过此问题的研究,为我国的著作权法修改与完善提供一定的参考。
好的,这是一份关于一部名为《俄罗斯著作权法》的图书的详细简介,但内容将完全围绕其他主题展开,且力求自然流畅,不显现任何人工痕迹。 --- 书名:《俄罗斯著作权法》 (内容实为:探寻北极航道与地缘政治的变迁) 导言:冰封的边疆与战略的博弈 本书并非如其书名所暗示的那般,专注于法律条文的梳理与知识产权的界定。相反,它将带领读者深入到地球的最北端——北极地区,一个由冰雪、极光与无尽的战略考量所构筑的神秘领域。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北极的冰盖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消融,这不仅是生态环境的剧变,更是地缘政治格局重塑的关键驱动力。本书的核心,在于系统地剖析在这一剧变中,北极航道的开辟、资源开采的竞争,以及围绕这些核心利益所展开的大国博弈与国际法律框架(侧重海事法与环境法,而非知识产权)的张力与演进。 第一部分:航道之谜——从历史想象到现实可行性 本部分追溯了人类对于“北方通道”的千年探索历程。我们从16世纪早期,那些怀揣着黄金和香料梦想的探险家,如威廉·巴芬特(William Baffin)和亨利·哈德逊(Henry Hudson)的悲壮航行写起。这些早期尝试,虽然大多以失败告终,却奠定了后世对于“西北航道”和“东北航道”的地理认知基础。 随后,叙事转向20世纪的重大技术突破。核动力破冰船的出现,彻底改变了北极航行的可行性。本书详细分析了苏联时期,尤其是“北方海航路”(NSR)的商业化运营模式、其基础设施的建设(如港口、导航站),以及在冷战背景下,该航路所承载的军事与经济双重意义。 核心分析:航道主权与国际法解读 书中对当今北极航道争端进行了深入的法律与政治分析。我们重点探讨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框架下,关于内水、领海、专属经济区(EEZ)以及公海的界定。尤其关注俄罗斯对NSR的“内水”主张,以及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坚持的“国际海峡”原则之间的根本性矛盾。我们审视了国际航运公司对于航行自由的诉求,以及各国为保障航道安全和环境所制定的、往往带有强烈国家利益色彩的监管规定。这里的法律侧重于海域划分、航行权和责任界定,而非知识产权的范畴。 第二部分:冰下宝藏——资源争夺与生态伦理 北极地区蕴藏着全球约13%的未探明石油和30%的天然气,以及大量的稀土和其他矿产资源。本书详细描绘了各国在北极大陆架(特别是“谁拥有延伸的大陆架”)上进行地质勘探和主权声索的复杂过程。这涉及复杂的海洋地质学证据的呈现与国际法庭的认可标准。 能源政治的视角: 详细考察了挪威、俄罗斯、加拿大在油气田开发方面采取的各自战略。特别分析了在极端环境下进行能源开采的技术挑战、巨额投资需求以及随之而来的地缘经济影响,例如欧洲能源安全对俄罗斯天然气输送管道的依赖性分析。 环境伦理与可持续发展: 北极是地球气候变化的“前沿哨所”。本书用大量篇幅探讨了北极生态系统的脆弱性。我们对比了不同国家在环境影响评估(EIA)方面的标准差异,并分析了旅游业的兴起对当地土著文化和野生动物栖息地造成的冲击。我们考察了国际社会在《斯瓦尔巴条约》等现有框架下,试图建立的跨国环境合作机制,以及这些机制在面对国家经济利益时的实际效力。 第三部分:地缘战略的未来——权力重塑与多边治理 在这一部分,焦点转向北极地区日益军事化和多极化的趋势。冷战结束后,北极一度被视为“和平合作区”,但近年来,随着大国竞争的加剧,该区域的军事部署和战略地位再次提升。 军事化进程的分析: 详细梳理了俄罗斯在北极地区重建军事基地、升级预警雷达系统的具体行动。同时,我们也分析了美国及其北约盟友对此的反应,包括常态化的军事演习和新的破冰能力建设。这种“安全困境”如何影响了区域的稳定,是本章探讨的核心。 治理结构的博弈: 北极理事会(Arctic Council)作为主要的跨国治理平台,其作用和局限性在本章得到了批判性审视。我们分析了在当前地缘政治紧张局势下,非军事合作领域(如科学研究、搜救)所受到的波及与阻碍。此外,书中还探讨了非极地国家(如中国、印度、日本)作为“近北极国家”的观察员身份,如何通过经济投资和科研合作,试图在未来的北极事务中获得更大的发言权。 结语:一个不可逆转的变革领域 本书总结指出,北极地区正处于一个由气候变化、技术进步和地缘政治雄心共同驱动的快速变革期。航道的商业化、资源的争夺以及军事力量的部署,共同构建了一个高度复杂且充满不确定性的战略环境。理解北极,就是理解21世纪全球力量平衡的未来走向。这本书致力于为读者提供一个超越单一法律视角、涵盖地理学、能源经济学、国际海洋法和军事战略的综合性分析框架,以应对这个“冰封的边疆”所带来的全球性挑战。 ---

用户评价

评分

正如同一本百科全书,又像是同一位博学的朋友,《俄罗斯著作权法》为我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来审视知识产权的国际维度。我一直对那些能够促进文化交流、保障信息自由流动的法律框架抱有极大的兴趣,而著作权法无疑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希望这本书能够不仅仅局限于理论层面的阐述,更能深入到俄罗斯著作权法的实践层面,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来展示法律条文的实际应用。我期待它能够解释清楚,俄罗斯著作权法是如何界定“作品”的,以及在何种情况下,一项作品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同时,我也非常想了解,在俄罗斯,著作权的归属是如何确定的,以及著作权可以被转让、许可或者继承吗?这些实际操作中的细节,对于我理解著作权法的应用至关重要。另外,我特别关注俄罗斯在打击网络侵权方面的措施,以及其著作权执法体系的有效性。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如何有效地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又鼓励知识的传播与创新,这是所有国家都在面临的挑战,我希望这本书能为我提供俄罗斯的经验和启示。

评分

读一本法律相关的书籍,尤其是一本关于他国法律的书,对我而言,既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宝贵的学习经历。我一直坚信,了解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理解世界,也更容易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避免不必要的误会与纠纷。《俄罗斯著作权法》这本书,正是这样一个机会,让我得以深入了解俄罗斯在著作权保护方面的独特视角和实践。《俄罗斯著作权法》这个名字本身就充满了力量,它代表着一种对知识成果的尊重,一种对文化创造力的守护。我期待这本书能够为我打开一扇门,让我能够理解俄罗斯著作权法是如何在保护创作者利益的同时,又兼顾社会公众对文化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的。我希望它能提供一些关于俄罗斯著作权法体系的整体性介绍,包括其立法渊源、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以及它在国际著作权保护体系中的地位。我尤其关心这本书是否会探讨一些俄罗斯著作权法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挑战,以及它所采取的应对措施。例如,在数字时代,盗版猖獗,传播速度极快,俄罗斯的法律体系是如何应对这些问题的?它是否借鉴了其他国家的经验?这些都是我非常好奇的。

评分

从一个法律的门外汉的角度来看,《俄罗斯著作权法》这本书,给予了我窥探一个陌生法律体系的绝佳窗口。我一直对那些在国际交往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法律体系感到好奇,而俄罗斯,作为一个在世界格局中举足轻重的国家,其法律体系自然吸引了我的目光。著作权法,作为一个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法律领域,它规范着我们获取、分享和创作信息的权利与义务。我希望这本书能以一种清晰、逻辑严谨的方式,为我揭示俄罗斯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和核心内容。我期待它能够解释清楚,究竟什么样的作品才能受到俄罗斯著作权法的保护,以及创作者在获得著作权后,究竟拥有哪些权利,例如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改编权等等。同时,我也非常关心著作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以及在什么情况下,著作权可以被限制或者失效。更重要的是,我希望这本书能提供一些实际操作的指导,比如,如果我想要在俄罗斯使用某一部作品,我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如果我的作品在俄罗斯被侵权了,我又该如何寻求法律救济?这些贴近实际应用的问题,是我最希望在这本书中找到答案的。

评分

一本好书,就如同一个引路人,带你探索未知的领域。当我翻开《俄罗斯著作权法》,我仿佛置身于一片广阔而精深的领域。虽然这本书的专业性不言而喻,但它传递的不仅仅是枯燥的条文,更是一种对创作者权益的尊重和对文化发展的守护。我一直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全球性议题深感兴趣,而俄罗斯作为世界文化的重要贡献者,其著作权法的体系无疑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范本。我期待这本书能从宏观的立法理念,到微观的案例分析,全方位地展现俄罗斯著作权法的精髓。我希望它能清晰地阐释著作权产生的条件、权利的内容、权利的限制以及侵权责任等关键要素,让我能够系统地理解这一复杂而重要的法律分支。对于我而言,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能否提供一个清晰的框架,让我能够理解俄罗斯著作权法是如何在全球著作权保护体系中定位自己的,以及它与其他国家著作权法之间存在的共性与差异。我更希望它能提供一些具有启发性的视角,让我思考在数字时代,著作权法所面临的新挑战以及俄罗斯是如何应对这些挑战的。比如,网络传播、数字复制、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等问题,都是当前著作权法领域的热点,我非常好奇俄罗斯的法律对此有何规定或解读。这本书能否帮助我构建起一个完整而扎实的俄罗斯著作权法知识体系,是我最为期待的。

评分

这部作品所呈现的,远不止于法律条文的堆砌,更像是一次对俄罗斯文化脉络的梳理,一次对思想火花保护的深度挖掘。作为一个长久以来对俄罗斯文学、音乐、电影艺术怀有浓厚兴趣的读者,我深知那些伟大的作品是如何凝聚了无数创作者的心血与才华。正是因为有著作权法的存在,这些宝贵的精神财富才得以被珍视、被保护,并在代代相传中焕发出新的生命力。我期望这本书能够用一种更易于理解的方式,去解读俄罗斯著作权法背后的精神内核,去阐述它如何平衡创作者的利益与公共的文化获取需求。我期待它能提供丰富的历史背景,让我了解俄罗斯著作权法的演变历程,以及它在不同历史时期所扮演的角色。尤其是在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著作权法经历了怎样的转型,又如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些都是我非常感兴趣的方面。我希望这本书能通过生动的案例,展示俄罗斯著作权法在实践中是如何保护不同类型作品的,例如,小说、诗歌、音乐剧、芭蕾舞、电影等等,这些极具俄罗斯特色的艺术形式,在法律框架下是如何获得尊严与保障的。这本书能否让我更深刻地理解俄罗斯文化得以繁荣发展的法律基石,这是我阅读的最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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