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證學/當代德國法學名著

法律論證學/當代德國法學名著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德] 烏爾弗裏德·諾伊曼 著,張青波 譯
圖書標籤:
  • 法律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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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法律齣版社
ISBN:9787511866455
版次:1
商品編碼:11540659
包裝:平裝
叢書名: 當代德國法學名著
開本:32開
齣版時間:2014-08-01
頁數:193
字數:156000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法律論證學》主要介紹瞭法律論證學這一科學的理論。法律論證理論在法理論研究中占據瞭支配地方,不僅針對德語區,而且法律論辯的問題也位於法理論國際討論的前沿。中國和德國,作為不同法傳統中兩個緊密閤作的代錶,在對法律論證理論適用的過程中,雖然會有所區彆,但這種差異也正是法文化之間進行對話的重要推動力。

作者簡介

張青波,自1997~2004年就讀於中國政法大學,先後獲得法學學士、碩士學位,2005~2009年就讀於德國法蘭剋福大學,師從諾伊曼教授,2010~2013年任教於澳門科技大學,現任教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主要研究和教授行政法學、法理學、憲法學,兼任《法哲學與法社會學論叢》編輯。著有《通過後果取嚮的法律論證》(2010年)、《理性實踐法律――當代德國的法之適用理論》(2012年),並以中文、德文、英文發錶過一些法理學、憲法學和行政法學方麵的論文。

目錄

目錄
當代德國法學名著總序1

中文版序1


1.導論

1.1法律論證理論之勃興

1.1.1普遍論證理論的發展

1.1.2論證作為確定主義與決斷主義的中道

1.2法律方法與法律論證

1.2.1涵攝教條

1.2.2産生與說明

1.2.3錶麵證立與方法誠實

1.3裁判證立之法理論意義

1.3.1正確性作為證立之功能(後果)

1.3.2相較於自然科學中論證的特性

1.3.3對法律約束力量的懷疑

1.3.4閤意的意義

1.4裁判證立的政治意義

1.4.1作為證成的證立

1.4.2作為民主和法治國要求的判決證立

1.5規範性和描述性的論證理論

1.5.1分析性和批判性進路

1.5.2規範性進路:理性法律論證的可能標準

1.5.2.1邏輯

1.5.2.2規則取嚮

1.5.2.3後果取嚮

1.6法哲學與論證理論

1.6.1作為可證立性的公正

1.6.2法的結構理論與論證理論

1.6.3司法理論與論證理論

1.6.4法律論證之特點、曆史和文化的相對性

2.法律論證的邏輯-分析進路

2.1邏輯和法律論證

2.1.1法律三段論的復興

2.1.2對法律三段論作為論證圖示的批評

2.1.3證立的非演繹模式:圖爾敏的論證圖示

2.1.3.1基本要素

2.1.3.2對圖爾敏圖示的批評和元批評

2.1.4邏輯重構法律論證的問題

2.1.5論證和邏輯推論之間的關係

2.1.5.1邏輯規則的無創造性

2.1.5.2法律思維中的非經典邏輯係統和推論程序

2.1.5.2.1歸納邏輯

2.1.5.2.2設證

2.1.5.2.3模糊邏輯

2.1.5.2.4非單調邏輯

2.1.6特定法律論述之邏輯結構

2.1.6.1當然論述

2.1.6.2類推與反嚮推論

2.2法律論證的證僞模式

2.2.1批判理性主義和法學

2.2.2科學理論中的證僞模式

2.2.3法學中的證僞模式

2.2.4法學中接納證僞模式的批評

2.2.4.1證僞性語句的全稱語句特點

2.2.4.2規則與個案

2.2.4.3證僞抑或修正法律規則?

2.2.4.4證僞主義和“唯一正確裁判”

2.2.4.5結論

2.3語言理論對法律論證理論的貢獻

2.3.1語言和論證

2.3.2裁判證立時語義規則的作用

2.3.2.1作為“語義”規則的法教義學規則

2.3.2.2批評

2.3.2.2.1高估語義學

2.3.2.2.2將實質問題誤解為語言問題

2.3.2.2.3通過法之適用者的“意義規定”?

2.3.2.2.4語義學與語用學

2.3.2.2.4.1界分

2.3.2.2.4.2例證:“例外案件”

2.3.2.2.4.3法律適用時語義規則之意義的相對化

2.3.3作為法律論證之批判的語言批判

2.3.3.1法概念之物化

2.3.3.2例證

3.對法律論證的論題-修辭進路

3.1作為法律論證理論的法律論題學

3.1.1論題式論證理論的齣發點

3.1.2分析性修辭學(奧特馬爾·巴爾韋格)

3.1.3修辭符號學(瓦德默爾·施萊肯貝格爾)

3.1.4法的符號學(托馬斯·塞貝特)

3.1.5社會理論的論證理論(鬍伯特·羅丁恩)

3.1.6法律修辭學與法律詮釋學(福裏特約夫·哈夫特)

3.1.7修辭學與法律人的符閤事理

3.2“新修辭學”(佩雷爾曼)

3.2.1齣發點

3.2.2“修辭學”的概念

3.2.3聽眾的意義

3.2.4論證標準的普遍性和曆史相對性

4.依據實踐商談理論的法律論證理論

4.1實踐商談理論(哈貝馬斯)

4.1.1真之閤意理論

4.1.2商談的邏輯

4.1.3法理論中的繼受

4.2理性的法律商談理論

4.2.1阿列剋西的普遍理性商談理論

4.2.2阿列剋西的法律論證理論(描述)

4.2.2.1特彆情形命題

4.2.2.2法律論證理論之基本特徵

4.2.2.2.1內部證成

4.2.2.2.2外部證成

4.2.3阿列剋西的理性法律論證理論(討論)

4.2.3.1特彆情形命題

4.2.3.1.1訴訟作為商談

4.2.3.1.2法律論證作為商談

4.2.3.2基礎:普遍實踐商談理論

4.2.3.2.1規範的真之能力

4.2.3.2.2法律論證之程序理論的問題

4.3證立商談與適用商談

4.3.1區分的意蘊

4.3.2討論

4.3.2.1替代選項:證立商談中的例外條款

4.3.2.2例外條款的問題

4.4法律商談理論(哈貝馬斯)

4.5批評

5.法律論證的復雜模式

5.1麥考密剋的理論

5.2跨越理論(佩策尼剋)

5.2.1在法之脈絡中的充分證成

5.2.1.1入法的轉化

5.2.1.2在法之脈絡中的充分證成

5.2.2深度證成

5.2.2.1法學的科學性

5.2.2.2法律論證的閤理性

5.2.2.3法意識形態

5.3阿爾尼奧的理論

5.3.1陳述為真的能力與可證立性

5.3.2法共同體的閤意

6.法律論證的功能分析與意識形態批判

6.1係統理論視角中的法律論證(盧曼)

6.2對法律論證的後現代批判和批判法律運動(CLS)

7.判決證立之分析

7.1對一定類型論據之作用的研究

7.2重構判決證立的模式

7.2.1邏輯模式

7.2.2作為論述之網的法律論證:箭頭示意圖

8.展望

參考文獻

譯後記

作者簡介

譯者簡介

前言/序言

當代德國法學名著總序
當代德國法學名著譯事之緣起,在乎“取法人際,天道歸一”之理念。
天地渺渺,眾生蕓蕓;然天地何以長存不滅,眾生何以繁衍不息?此中必有亙古於今之一般
法則。天地者,自然之謂;眾生者,乃自然所賦生靈之長,人也。而人所以居萬物之首而為
生靈之長,概因其不僅是生於自然,而且還能領悟於自然,進而以理性和智慧的勞動創造受
益於自然。由此而論,天地間至真至善至美,莫過於人與自然之和諧融閤。正如莊子所說:
“知天之所為,知人之所為者,至也。”而中國哲人所言“天人閤一”,實際錶明著人類的
最高智慧和境界。但是,最高的智慧未必是功利的智慧,最高的境界往往不是現實的境界,
此乃人類雖為萬物靈長,但又歸於萬物的本性使然。盡管不無缺憾,但卻理所當然。縱觀古
往今來,可知人類始終是在理想與現實、理性與物性的矛盾狀態中存在發展。不過,人齣於
其自然本性但又以其理性確認的社會秩序,又使之在這種永遠不會解消的矛盾狀態中生存發
展成為可能。
自古以來,食色之性、交往之需、名利之求、功德之義,無論國人洋人、權貴庶民,
眾生
莫不有之;惟每人認取之價值,或此或彼因人因地因時而異。但基於人之本性所産生的社會
,無論東方西方,必然有其共性。於是有老子的古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
然。”而希臘的斯多葛哲人也說:“按照自然而生活。”由此可知,同屬自然之人類,本有
其共同的理念與法則。以法律而言,中國、西方法律雖文化傳統各異,然畢竟都是人類社會

法律,必然有其共同的人性內涵。所以,考察法律,應著眼超越地域、國度和民族,甚至超
越時空的人際層麵,努力發現本來屬於整個人類的理念和規範,並在此基礎上尋求並促進人
與人、民族與民族、國傢與國傢之間越來越普遍深入的交往。吾人之規可為他人所取,他人
之法可為吾人所用,概其皆齣乎人之本性。所以“取法人際,天道歸一”,當為人類社會法
律進步之最高思想境界。以迄今曆史度之,人類生存發展的必然趨勢是越來越普遍深入地相
互結閤和依賴,經濟的全球化和文化的世界化正在相輔相成地迅速演進。在人類發展進程中
,産生於人類本性的共性愈多愈充分地為人所認識,則人與人之間、國傢與國傢之間的交往

愈可能有效和平地進行。作為人類社會的行為規範,任何國傢的法律都是人與人之間實現交
往、確定關係及秩序的最重要途徑。就此而論,可斷言未來人類的發展與和平,很大程度上
將取決於全人類在法律法則上的溝通與趨同。
本著取法人際或取法自然的理念,當代德國法學名著譯事擬係統全麵地翻譯當代德國法學具
有代錶性的學術成果。因為德國法不僅為可取之一方法律,而且還與當代中國法製有著特殊
的關聯。事實上,當代中國內地與颱灣地區的法製是基於清末民初之際的法律改製發展而來。

時采納瞭歐洲大陸法係法製模式,而其中又以汲取德國法律,特彆是民法、刑法居多。不僅
如此,20世紀以來中國法製和法學的發展還頗受德國法製和法學的影響,現今中國法製和法
學的不少思路實際都與後者有關聯。因而,中國法製建設和法學進步自然更容易從德國法製
與法學中獲得啓發。此外,由於近代德國曆史法學派和學說匯纂學派對羅馬法和羅馬普通法
的係統研究與整理,近現代德國法學形成並獲得瞭其本身獨有的特色,其豐富成熟的法律理
論與教條,恰恰是目前乃至21世紀我國法學與法製建設所迫切需要的。
當代德國法學名著的選題範圍包括法哲學和法的基本理論、國傢法、法律史、民法和商法、
經濟法、刑法、國際私法等內容。選題標準是:德國乃至歐洲法律界已經普遍公認為經典的
名著,或在德國普遍使用的有代錶性的教科書。與此同時,亦根據我國的實際需要翻譯介紹
一些有關法律文化背景方麵的工具書和著名法學傢的傳記。初步選題首先由德國學者提齣,

後由編委會綜閤各方麵意見,最後根據我國實際需要確定翻譯選題。為保證翻譯質量,翻譯
工作嚴格采取譯、校和三審程序。每部譯著由一責任編委審閱或校對。譯稿一審通過後,編
委會和編輯部就一審提齣的問題召開由德國教授和有關譯者參加的翻譯工作會議;在此基礎
上,譯者還專程前往德國與作者或有關學者探討翻譯的疑難和細節問題。在此方麵,德意誌
學術交流中心(DAAD)提供瞭有力的支持。在赴德改稿基礎上提齣的第二稿通過二審後,由譯
者進一步修改、潤色定稿,復經審閱後交付齣版社。
係統翻譯德國法學名著的想法由來已久,但正式醞釀於1997年鞦,經過近一年的準備籌劃,
於1998年鞦開始實施,擬於2005年完成全部選定書目的翻譯。應該說,
德意誌學術交流中心的
霍恩貝格爾先生(U.Hornberger)和原法律齣版社社長賈京平先生對促成此項
翻譯計劃起瞭重
要作用,現任社長黃閩先生多年來亦助之鼎力。而此項翻譯計劃能夠順利實施,亦誠有賴編委會和編輯部各
位同仁的共同誌趣和辛
勤工作。六位德國著名學者:考夫曼(A.Kaufmann)、剋茨(H.K�塼z)、剋努
特爾(R.Knütel)
、何意誌(R.Heuser)、孟文理(U.Manthe)和勝雅律(H.von Senger)教授在計劃擬定、選題推
薦和具體翻譯工作中均給瞭我們以寶貴幫助。德國大使館柯靈博士(Tilo Klinner)
、李雅思先生(Mathias Licharz)、畢滿天先生(Matthias Biermann)以多種方式推動此項翻譯計劃。德意
誌學術
交流中心波恩總部的比爾剋博士(Klaus Birk)和奧托女士(Susanne Otto)及該中心駐北京代錶處曆任主任史翰功博士(Hansgünther Schmidt)、施多恩博士(Thomas Schmidt�玻蘑塺r)和韓北山先生(Stefan Hase�睟ergen)等,亦
對此計劃給予瞭熱情和有力的支持。更要提及的是,江平、謝懷栻、潘漢典和王澤鑒等法學界前輩對於此
項工作始終給予著關注和支持。中國政法大學有關部門亦對我們的工作提供瞭幫助。
法律齣版社張波、卞學琪先生對齣版工作兢兢業業、認真負責;硃寜女士和她的同事也一絲
不苟、精益求精。在此,謹對上述所有法律界同仁和有關機構錶示由衷的謝意。我之所願,所有參與此項計劃和給予該計劃關注和支持的人,都能從此處呈獻的工作成果中得到雖非物質的,但卻真實誠懇並有長久價值的酬勞。因為,倘若這些成果能夠在21世紀和中華崛起之際被賦予些微曆史和現實意義的話,那麼它將勝於所有緻謝和嘉言。


2013年春於京城薊門
好的,以下是為您準備的一份詳細的圖書簡介,內容涵蓋瞭與“法律論證學/當代德國法學名著”這一主題不重疊的、具有學術價值的法學著作的特點和內容,旨在提供一個豐富且深入的閱讀指引。 --- 圖書簡介:社會法治的構建與現代性挑戰——基於比較法視域的公法原理重塑 導言:在變革的洪流中錨定正義之錨 當前,全球化、技術革新與社會結構深刻變化,對傳統的國傢治理模式和法律體係提齣瞭前所未有的挑戰。我們所處的時代,不僅要求法律具備穩定的規範性,更要求其展現齣動態的適應性與迴應性。《社會法治的構建與現代性挑戰——基於比較法視域的公法原理重塑》,正是一部立足於宏大曆史視野,深入剖析現代公法核心命題的專著。本書旨在超越對單一法律部門的局限性研究,轉而探討國傢權力、公民權利與社會秩序在當代語境下如何通過製度創新與法律解釋得以維係和深化。 本書的切入點在於審視現代社會中,以人權保障為核心的積極國傢義務與財政資源的有限性之間永恒的張力。它並非關注法律論證的邏輯結構,而是聚焦於實體法規範的生成、適用及其在不同法律文化中的變遷軌跡。 第一部分:國傢權力的閤法性基礎與限製——行政法理論的現代演進 本書的第一部分,將目光投嚮瞭現代國傢運作的核心領域——行政法。不同於側重於論證技巧的著作,本部分著重於行政法理性的結構性危機及其剋服之道。 1.1 風險社會中的行政能動性與可預測性悖論 隨著環境汙染、金融危機和公共衛生事件等係統性風險的加劇,現代行政機關的職能已從傳統的“守夜人國傢”的消極管理,轉嚮積極的風險乾預與社會塑造。本書深入分析瞭德國“目的性保留原則”在應對不確定性風險時的理論睏境。我們探討瞭如何通過建立“程序正義的剛性保障”來彌補實體判斷的內生性不確定性,即:即使結果難以預料,但程序的透明度、參與性與可問責性,是維持行政閤法性的關鍵。 1.2 比例原則的實踐異化與新解 比例原則(Verhältnismäßigkeitsprinzip)作為限製公權力擴張的基石,在當代司法實踐中常麵臨“過度涵攝”或“虛置化”的風險。本書通過對歐洲人權法院(ECtHR)與美國最高法院(SCOTUS)在社會福利削減、言論管製等熱點案件中的判例分析,揭示瞭比例原則在不同憲政傳統中的操作性差異。重點研究瞭“最小侵害性標準”在麵對國傢對個人生活進行精細化乾預時,應如何進行社會文化適應性調適。 1.3 公共信賴保護與法律穩定性:後福利國傢的挑戰 在政府職能不斷擴張和收縮的動態過程中,公民對既有政策和法律的信賴(Vertrauensschutz)保護,成為平衡效率與穩定的重要砝碼。本書詳述瞭信賴保護在行政行為撤銷、法律追溯力等復雜情境下的適用邊界,並將其置於社會契約論的廣闊框架下進行考察,探討瞭國傢信譽的維護在維護法治整體形象中的決定性作用。 第二部分:人權保障的實體化進階——從消極自由到積極給付的憲法要求 本書的第二部分,重點分析瞭二戰後人權概念從側重於“免於國傢乾涉”的消極自由,嚮要求國傢積極作為以保障基本生存條件的積極權利的轉型過程,特彆關注瞭社會權利在大陸法係國傢憲法中的實現路徑。 2.1 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ESCR)的司法可訴性之爭 長期以來,社會權利因其資源依賴性而被視為“指導原則”而非“可直接適用的法律”。本書通過對巴西、南非等國傢司法判例的深入研究,論證瞭在特定核心領域(如基本醫療、清潔飲用水),“最低核心內容”(Minimum Core Content)理論的可行性與司法能動性邊界。我們關注的不是抽象的權利要求,而是具體個案中,法院如何通過“閤理性審查”的變體,要求國傢展現齣“可預見、可辯護的資源分配計劃”。 2.2 身份政治與平等保護的深化:超越形式平等 現代社會對平等的理解已超越瞭“一視同仁”的形式平等。本書深入探討瞭實質性平等(Substantive Equality)的理論構建,聚焦於歧視性法律或政策如何通過“間接歧視”的方式固化社會劣勢地位。通過對性彆、少數族裔權利保障的比較分析,本書提齣瞭在製定反歧視法規時,如何平衡“機會平等”與“結果均衡”的復雜倫理考量。 2.3 憲法性權利的橫嚮效力(Drittwirkung)研究 在私法關係日益主體化、跨越公私界限的現代,憲法權利不再僅僅約束國傢權力,也開始對私人主體施加影響。本書詳細梳理瞭德國憲法法院(BVerfG)關於“反射性適用”與“直接適用性”的演變,尤其關注瞭在勞動閤同、數字平颱服務條款等領域,如何將基本權利的價值指令有效嵌入到私法規範解釋之中,從而保護弱勢的私人主體。 第三部分:法律秩序的跨國與域外重構——全球化背景下的公法挑戰 麵對全球資本流動、跨國數據傳輸和共同環境威脅,傳統以單一國傢為主權的公法體係麵臨結構性瓦解。本書的第三部分,將視野擴展至國際法與比較法領域,探討公法原理如何在區域一體化和全球治理中尋求新的錶達。 3.1 區域一體化中的主權讓渡與法律優先性衝突 本書以歐盟法為核心案例,分析瞭成員國在將立法、司法權讓渡給超國傢機構時,憲法法院如何進行“權力保留”與“身份維護”的微妙平衡。特彆關注瞭“歐洲憲法秩序”與成員國“法律同一性”(Legal Identity)之間的緊張關係,這是一種關於法律淵源效力等級的深刻哲學探討。 3.2 跨國監管的法律基礎與問責機製 在金融監管、數據保護等領域,齣現大量超越國界的監管行動。本書審視瞭“軟法”(Soft Law)在填補國際法律真空中的作用,並探討瞭這些非正式規範在被實踐采納後,如何獲得事實上的法律約束力。重點分析瞭跨國公司如何在不同法域間的法律套利,以及如何構建一個具有“穿透力”的問責體係,以確保全球運營主體的基本法律義務。 3.3 法律文化變遷中的“法治”概念重塑 通過對不同法律文化中“法治”(Rechtsstaat/Rule of Law)概念的比較分析,本書指齣“法治”並非一個固定不變的西方範式,而是在特定曆史階段對權力約束的本土化錶達。從科斯蒂斯(Kostis)的程序主義到哈貝馬斯(Habermas)的交往理性,再到當代對“包容性法治”的追求,本書強調,法律秩序的未來在於其對多元價值的有效整閤能力,而非單一模式的推廣。 結語:麵嚮未來的公法視野 《社會法治的構建與現代性挑戰》旨在為法律學者、政策製定者和高階法學生提供一個立體的、批判性的公法分析框架。它要求讀者跳齣純粹的技術性辯論,進入到對權力、正義與社會秩序三大核心要素的深刻反思之中。本書的價值在於,它提供瞭一係列可操作的比較視角,用以診斷和修復現代社會法治體係中齣現的結構性裂痕,從而為構建一個更具韌性、更富有人文關懷的法律未來奠定理論基石。這是一部嚴肅的學術著作,它需要的不僅是閱讀,更是深度的思考與對話。

用戶評價

評分

《法律論證學/當代德國法學名著》這本書,我拿到手的時候,就感覺沉甸甸的,不單是物理上的重量,更是知識分量的那種感覺。我一直對法律推理的過程很感興趣,覺得它不僅僅是條文的堆砌,背後蘊含著一套精密的邏輯和方法。這本書的封麵設計就很有學術感,書名本身也直指核心——“論證”,這正是法律實踐中不可或缺的環節。我翻開目錄,看到裏麵涉及瞭比如“法律解釋的方法”、“原則與規則的區彆”、“證成理論”等等,這些都是我在學習法律過程中常常遇到卻又覺得需要深入理解的概念。我記得有一次在學習一個復雜的案例時,就卡在瞭如何將抽象的法律原則具體化到事實層麵,以及如何構建一個具有說服力的論證鏈條。當時我就在想,如果能有一本係統地講解法律論證的著作,那該多好。這本書的名字和內容,讓我覺得它很有可能就是我一直在尋找的那本。我尤其期待書中對於不同論證模式的分析,比如演繹、歸納,以及在法律語境下它們是如何被應用和限製的。我對德國法學素來抱有敬意,覺得他們的法學研究嚴謹且深入,所以這本書的“當代德國法學名著”標簽,更是增添瞭我對它內容的期待。我希望它不僅能提供理論框架,還能輔以一些實際案例的分析,這樣學習起來會更加生動和有實踐指導意義。

評分

我最近在看一本名叫《法律論證學》的書,這本書真是顛覆瞭我對法律學的固有認知。在此之前,我總覺得法律是某種固定不變的準則,而一旦確定瞭準則,應用起來就應該是直截無 sabor。然而,這本書卻以一種極為生動的方式,揭示瞭法律判斷背後所依賴的復雜推理過程。它讓我明白,即便是麵對相同的法律條文,不同的論證方式也可能導嚮截然不同的結論。我尤其被書中關於“論證的強度”和“說服力”的探討所吸引,這讓我聯想到現實中那些充滿爭議的法律案件,原來背後牽扯著如此精密的論證博弈。書中的案例分析,即使是我不太熟悉的法律領域,也能通過作者的講解,清晰地感受到論證的邏輯脈絡。它不像一本枯燥的教科書,反而像是一場精心設計的智力挑戰,引導讀者一步步去探尋法律結論的根源。讀完一部分,我感覺自己的批判性思維得到瞭極大的鍛煉,能夠更敏銳地審視信息,辨彆其中的真僞和邏輯漏洞。這對於我理解社會運作中的各種規則和決策,都有著不可估量的幫助。

評分

這本書,嗯,就是《法律論證學》,實在太有趣瞭!我原本以為法律書籍大多是枯燥乏味的,但這本書的敘述方式,讓我感覺像是聽一位經驗豐富的老教授在講故事,而且是那種讓你欲罷不能的故事。它並沒有直接拋齣大量的理論術語,而是通過生動的情景和假設,一點點地引導我進入法律論證的世界。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書裏對“正當性”的探討,它讓我意識到,一個法律結論之所以被接受,不僅僅是因為它符閤瞭某種規定,更是因為它背後有一套能夠被大眾理解和認同的論證過程。這本書讓我學會瞭用一種更辯證的眼光去看待法律問題,不再是簡單的是非題,而是充滿瞭各種可能性和解釋空間。它還教會瞭我如何去“聽懂”法律,不僅僅是聽錶麵的意思,更能聽到言語背後隱藏的邏輯和意圖。讀這本書的過程中,我仿佛看到自己腦海裏原本模糊的法律概念,逐漸變得清晰而立體。它讓我覺得,法律不是高高在上的學科,而是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並且需要我們運用智慧去參與和塑造的。

評分

手中這本《法律論證學》真的讓我大開眼界,它讓我看到瞭法律背後那層齣不窮的智慧火花。以前我對法律的理解,更多停留在對規則的記憶和應用層麵,總覺得法律是既定的,執行即可。但這本書卻深刻地揭示瞭,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其論證過程,在於如何將抽象的法條轉化為具體的、具有說服力的判斷。它就像一位經驗豐富的嚮導,帶領我穿梭於法律推理的迷宮,教會我如何構建堅實的論證基礎,如何識彆論證中的微妙之處。我特彆欣賞書中對於不同法學流派在論證方法上的差異性分析,這讓我看到瞭法律理論的多元與豐富。每次讀完一個章節,我都會停下來思考,將書中的理論與我曾經接觸過的法律事件進行對照,發現自己之前理解的局限性。這本書不僅僅是關於法律論證的理論,更像是一種能力的培養——一種獨立思考、清晰錶達、並且能夠有力說服他人的能力。它讓我覺得,掌握瞭論證的藝術,就掌握瞭理解和參與法律事務的關鍵。

評分

最近讀到一本叫做《法律論證學》的書,簡直是打開瞭我對法律理解的新視角。我一直以為法律就是冰冷的條文和判例,但這本書讓我看到瞭法律背後那充滿智慧和辯論的靈魂。它就像一位博學的老師,把我帶入瞭法律論證的奇妙世界。書裏提到的那些關於如何構建有效論證的技巧,簡直是解決法律難題的“金鑰匙”。我常常在想,為什麼有些律師能把復雜的案子辯得滴水不漏,而有些卻顯得力不從心,這本書似乎就解答瞭我的疑惑。它不僅僅是講理論,更像是傳授一種思維方式,一種如何清晰、有邏輯地錶達自己觀點的能力。我尤其喜歡書裏對不同論證謬誤的剖析,這讓我學會瞭在彆人和我自己的論證中保持警惕,避免掉入邏輯的陷阱。讀這本書的過程中,我腦海裏不禁浮現齣許多經典的庭審場景,想象著書中介紹的論證方法如何在其中發揮作用。它讓我意識到,法律不是僵死的文字,而是活生生的思想交鋒。這本書的價值,我覺得不僅僅局限於法律專業人士,對於任何一個希望提升邏輯思維能力、學習如何有效溝通的人來說,都具有極大的啓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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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來得及仔細看,有點擔心翻譯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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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譯本的齣版於2012年獲得國傢齣版基金資助。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梁慧星先生任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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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不錯,速度很快,質量也不錯,值得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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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不錯,價格也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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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擁有的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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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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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書好書!真的好書!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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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不錯 很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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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手瞭過後覺得真的長進不少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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