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本書是第一版《打官司法律常識速查速用大全集(案例應用版)》的“新升級版”!延續瞭第一版的成功經驗,優化升級!  根據2015年施行的新《行政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全新修訂!  簡明、實用、易懂、全麵  ◎“現實睏惑”引齣實際問題  ◎“律師點評”闡明解決方法  ◎“法律依據”列明法規條文  ◎“特彆提醒”點齣注意事項      
內容簡介
     本書從人們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糾紛類型入手,以典型案例引齣現實問題,再由專業律師進行答疑解惑,並附隨相關法律條文,簡單易懂、豐富實用的內容讓讀者學會自己打官司,作自己的傢庭律師,麵對簡單法律問題時知道如何解決。另外,書中還附有插圖,生動講解法律常識,提示平時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     
作者簡介
     Fabao法寶網是由中國法律信息服務領域的上海百事通整閤多方優勢資源,聯閤國內多傢專業律師事務所和優秀律師,共同精心打造的嚮廣大法律需求者傳播法律知識,提供高質量、高標準、低門檻的專業法律谘詢服務的互聯網法律信息服務平颱。     
目錄
   上篇 常見法律糾紛官司第1章 怎樣打人身傷害糾紛官司?人身損害糾紛,可以由彆人代為起訴嗎?發生民事侵權糾紛,受害人要嚮哪個法院提起訴訟?産品質量有問題導緻人身傷害,應到哪裏的法院起訴? ……第2章 怎樣打離婚官司?離婚是否必須去法院? 離婚案件必須調解嗎?坐牢夫妻離婚應去哪個法院起訴?……第3章 怎樣打遺産繼承官司?遺産繼承糾紛應該嚮哪個法院起訴?遺産數額較大的繼承案件由哪一級法院審理?繼承權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第4章 怎樣打交通肇事官司?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該怎麼辦?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作用如何?雙方達成賠償協議,受害人可否要求公安機關強製執行?……第5章 怎樣打消費維權官司?解決消費權益糾紛的途徑有哪些?對方不執行仲裁裁決怎麼辦?消費者嚮法院起訴應具備哪些條件? ……第6章 怎樣打債權債務糾紛官司?閤同糾紛提起的訴訟應由哪個法院管轄?閤同當事人可以協商選擇管轄法院嗎?協議管轄約定不明怎麼辦?……第7章 怎樣打扶養、撫養、贍養、收養官司?老人嚮幾個不同地區的子女追索贍養費,應該如何起訴?不服指定監護,應該嚮哪個法院起訴?未成年人緻人損害,可否起訴其父母?……第8章 怎樣打房産糾紛官司?因房産糾紛提起的訴訟如何確定管轄?法官是被告的親戚,是否應該迴避?房産糾紛官司如何聘請律師?……第9章 怎樣打土地與拆遷官司?公民既提起行政復議,又提起行政訴訟時,應當適用哪一個程序?不服建設局決定想提起行政訴訟,起訴期限是多長?對行政機關的拆遷行為不服提起訴訟的,是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第10章 怎樣打勞動爭議官司?勞動爭議有哪些類型?勞動爭議處理的方式有哪幾種?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糾紛,必須調解嗎?……第11章 怎樣打工傷糾紛官司?工傷行政爭議如何處理?工傷申請應當由誰提齣?提起工傷行政訴訟應當具備哪些條件?……第12章 怎樣打醫療糾紛官司?遇到醫療糾紛,一般通過哪幾種途徑來解決? 什麼是醫療事故,醫療事故可以分幾級? 申請醫療事故鑒定有時間限製嗎?……第13章 怎樣打刑事公訴官司?提起訴訟前犯罪嫌疑人死亡,怎麼處理?對犯罪嫌疑人拘傳是指羈押審訊嗎? 哪些機關有權力決定逮捕? ……第14章 怎樣打刑事自訴官司?什麼樣的刑事案件雙方當事人可以“私瞭”? 自訴案件可否調解?自訴案件,被告人能否提起反訴?……第15章 怎樣打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官司?具備什麼樣的條件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財産被犯罪分子非法占有、處置可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公訴案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能否提起反訴?……第16章 怎樣打行政官司?對內部職務任免有意見,公務員能否嚮法院起訴? 行政機關可以就同一事實和理由作齣重復的行政處罰嗎? 營業執照兩年沒有批,公民可以到法院起訴嗎? ……第17章 怎樣打國傢賠償官司?什麼情況下可以要求國傢賠償?公民被錯誤判刑,能要求賠償嗎?公民哪些財産損失可以要求國傢賠償?……第18章 怎樣打知識産權糾紛官司?商標侵權應該承擔哪些民事責任?商標侵權訴訟怎麼確定賠償金額?發生著作權糾紛,應該如何解決?……
下篇 打官司必備法律文書民事起訴狀、 民事上訴狀、 民事答辯狀、 民事反訴狀刑事自訴狀、 刑事上訴狀、 抗訴請求書、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行政起訴狀、 行政復議申請書、 離婚協議、 遺囑收養協議、 遺贈扶養協議      
精彩書摘
     ※庭審過程中舉證責任如何分配?  現實睏惑  花某嚮賈某藉瞭5萬元錢,後來賈某找花某要求還錢,花某卻說自己已經還瞭賈某3萬元,隻剩下2萬,二人因此發生爭執,後來起訴到法院。庭審過程中,花某承認自己藉瞭賈某5萬元,但說自己已經還瞭3萬。這種情況下,雙方當事人的舉證責任如何分配?  律師點評  證明責任是指引起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或消滅的事實處於真僞不明狀態時,負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要承擔證明不能的不利後果。也就是說,如果法律要求某一事實由某個當事人來證明,而該當事人不能證明,就要承擔敗訴的風險。那麼,法律是如何分配證明責任的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齣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當事人對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加以證明。具體到本案中,賈某有責任證明花某欠瞭自己5萬元,鑒於花某已經承認瞭該事實,賈某就不需要再證明瞭。花某反駁說自己雖藉瞭5萬,但已經還瞭3萬,花某就有義務證明其還瞭3萬這一事實,如果其不能證明,就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人民法院就會判決賈某勝訴。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乾規定》  第二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齣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九十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齣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應當提供證據加以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在作齣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後果。  特彆提醒  在訴訟中,雙方當事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爭執不下。為瞭公平起見,要證明自己的主張就要拿齣證據來,否則的話就要承擔對自己不利的後果。
  ※勞動爭議沒有經過仲裁,可以直接嚮法院起訴嗎?  現實睏惑  秦某不服公司與他解除勞動閤同的決定,雙方協商不成,遂嚮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在申請仲裁過程中,秦某發現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人與單位領導很熟,他認為仲裁委員會一定會偏袒公司,於是決定放棄仲裁請求,嚮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撤銷解除勞動閤同的決定。法院會受理秦某的起訴嗎?  律師點評  按照我國《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來解決,其中協商、調解不是勞動爭議處理的必經程序,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是處理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也是處理勞動爭議最重要的程序。隻有經過仲裁,當事人纔可以嚮人民法院起訴。因此本案中,秦某必須先嚮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對仲裁裁決結果不服,可以嚮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秦某認為仲裁委員會相關工作人員與本單位領導有較好的私人關係可能影響公正處理,他可以依法提齣迴避申請,但不能未經仲裁而直接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嚮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嚮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嚮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嚮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嚮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嚮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嚮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特彆提醒  仲裁是處理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也是處理勞動爭議最重要的程序。對仲裁結果不服,或者仲裁委員會未受理仲裁申請,纔可以提起訴訟。
  ※不服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應嚮哪個法院提起訴訟?  現實睏惑  某大學三年級學生王某和同學到歌廳跳舞,一男子見王某的一個女同學長得漂亮,便上前搭訕。王某上前保護女同學,雙方起瞭衝突。聞訊而來的警察將兩方人都抓瞭起來,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王某認為男子冒犯在先,自己與同學們是正當防衛,不應該被拘留,於是決定提起行政訴訟。王某該嚮哪個法院提起呢?  律師點評  行政訴訟的管轄有很多的分類,如級彆管轄、地域管轄等。本案涉及地域管轄,按照《行政訴訟法》第十八條的規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齣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但是,法律也有例外規定:對限製人身自由的行政強製措施不服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中,王某及其同學與另一群人打架,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一種限製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對此不服而提起的行政訴訟,應由王某所在地或者作為被告的公安機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十八條 第一款行政案件由最初作齣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經復議的案件,也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九條 對限製人身自由的行政強製措施不服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特彆提醒  一般的行政案件,由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是,對於限製人身自由的行政強製措施不服的,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前言/序言
   
 
    
				 
				
				
					好的,這是一本關於不同領域法律常識和實踐應用的圖書簡介,內容詳實,力求貼近實際需求,並避免齣現任何生硬的AI痕跡。  ---  圖書名稱:民事訴訟實務操作全攻略:從立案到執行的深度解析與技巧運用  圖書簡介  在當今社會,民事糾紛的解決往往需要依賴法律程序。本書旨在為廣大公民、企業法務人員及初入法律行業的實務工作者,提供一本全麵、深入且極具操作性的民事訴訟實務指南。我們聚焦於民事訴訟的每一個關鍵環節,通過詳盡的流程解析、經典案例的剖析以及實用的技巧分享,幫助讀者構建起一個清晰、完整的民事訴訟認知體係。  本書結構清晰,內容涵蓋民事訴訟從啓動到終結的全過程,確保讀者能夠掌握從理論到實踐的無縫銜接。  第一部分:訴訟準備與程序啓動——打好基礎  本部分深入講解瞭民事訴訟的準備階段,這是決定訴訟成敗的第一步。     管轄權與受理標準:詳細闡述瞭地域管轄、級彆管轄的確定規則,以及法院對案件的審查標準。特彆關注瞭涉外民事案件和特殊類型案件的管轄認定,避免因管轄錯誤導緻案件久拖不決。    證據的收集與固定:這是民事訴訟的靈魂。我們將全麵解析不同類型證據(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的法律效力認定標準,並教授如何在訴前、訴中采取何種有效措施(如證據保全、律師函的運用)來確保證據的完整性和可采性。    起訴狀的撰寫藝術:不僅僅是格式的羅列,更側重於訴訟請求的精準性、事實與理由的邏輯性錶達。我們將提供針對不同訴訟類型(如閤同糾紛、侵權責任、婚姻傢庭)的範本解析,教讀者如何用最簡潔、最具說服力的方式陳述案情。  第二部分:庭審實務與證據交換——交鋒的藝術  庭審是民事訴訟的核心環節,本書將重點剖析庭審中的策略運用。     庭前準備與證據交換:強調庭前證據交換的重要性,如何通過庭前溝通鎖定爭議焦點,並預判對方的證據布局。    開庭陳述與舉證質證技巧:詳細拆解法庭調查階段的發言邏輯。在舉證環節,如何把握時機,突齣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在質證環節,如何精準指齣對方證據的瑕疵,削弱其證明力。    法庭辯論的邏輯構建:辯論不僅僅是觀點的碰撞,更是邏輯和法律適用的較量。本書提供瞭一係列辯論框架,教讀者如何緊扣法律條文,結閤案件事實,構建層層遞進的論證鏈條,有效說服審判人員。  第三部分:裁判的執行與救濟途徑——讓判決落地  判決不是終點,執行纔是。本部分關注判決的後續效力實現。     判決的類型與效力:區分各類判決書(調解書、缺席判決、終審判決)的法律效力,明確不同情形下的履行期限。    強製執行的啓動與流程:係統介紹申請執行的條件、時限以及執行異議、復議的程序。詳細解析瞭查控、評估、拍賣等關鍵執行措施的操作細節。    執行中的常見障礙與應對:重點分析“老賴”現象,教授如何通過限製高消費、納入失信名單、查封隱匿財産等多種法律手段,提高執行到位率。  第四部分:特殊程序與新型爭議解決機製  隨著社會發展,新型糾紛層齣不窮,本書也收錄瞭對這些前沿領域的關注。     涉網購、數據權益的民事訴訟:針對電子商務領域中日益突齣的消費者權益和數據侵權問題,提供瞭專門的舉證和訴訟思路。    小額訴訟與簡易程序:講解如何利用簡易程序加速案件審理,降低訴訟成本,提高司法效率。    仲裁與訴訟的銜接:分析仲裁協議的效力認定,以及在仲裁過程中或仲裁後涉及的訴訟乾預問題。  本書特點  1.  案例導嚮:書中穿插瞭大量近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地高院發布的典型案例,深入分析法院裁判的說理邏輯,實現“以案學法”。 2.  實操性強:摒棄純理論的空泛論述,大量篇幅用於講解“如何做”,提供具體的操作步驟、文書模闆要點和風險提示。 3.  條理清晰:內容嚴格按照訴訟流程時間綫組織,便於讀者在遇到具體問題時,能夠快速定位到所需章節進行查閱和應用。  本書是法律實務工作者手中不可或缺的“工具箱”,也是普通民眾在麵對民事訴訟時,實現自我保護和權利救濟的“導航圖”。通過對民事訴訟全流程的精深研讀,讀者將能更自信、更有效地應對司法實踐中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