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国一线明师讲课精华无保留倾情呈现
★集司考三大本、专题讲座优点于一身
★紧扣大纲,考点覆盖*,司考征途良师益友
★内容活泼,考点案例交相呼应,提高复习效率
司法考试的辅导教材已经很多,为什么还要多这样一套书呢?要很好地回答这样一个问题自然是取决于读者的认可,而不是作者自我的良好感觉。所以,作为作者之一,我就不在这里进行自我评价,只是将组稿当时发给所有作者的写作要求展示给各位,供各位监督!我相信,如果我们*体作者通过一步步的努力,实现了写作的初衷,这套书自然是有价值的辅导读物!《2016国家司法考试万国授课精华》写作要求:每一个司法考试领域的优秀教师,都必应给我们的学生带来一部复习的精华之作。写作与讲课之间本是相辅相成。当我们的口述作品和书写作品完美结合之时,也就是我们成就学生人生价值、感受自我内心满足之日!我们既为法律人,无论当初的选择是自觉还是被动,今天都有一个宿命:将法律所蕴含的正义精神、专业精神弘扬天下!而今,在中国,竟然没有比司法考试更大、更易实现这一理想的平台!所以,我们期求:这套书不仅有知识,还有精神!1应知必会法条本章节所学知识必备的法条、司法解释。宜精不宜多,好的效果是该法条恰是考生掌握特定考点的必读法条,多一条嫌累赘,减一条嫌不足。千万别用法条充字数!那样会被学生骂死的。2知识点讲解言简意赅、案例充沛是本书特色。此外,我们还要求语言活泼、案例生动,我们的听众欢声笑语,我们的读者也不甘寂寞!他们已经受够了死板板的法科教材,那些书曾经让他们年轻的人生很灰暗(也曾经灰暗过我们的青春)。再者,由于个别部门法(如刑法)考试的理论性越来越强,观点已经不是*一的考点,观点的论证过程变得更重要。所以,知识理论要讲透,还要深入浅出,一看就明白。3解疑释惑既然有言简意赅的要求,个别疑难点就无法在正文中畅快论述,那就放到这里吧,这里是疑难点专场。专题性质,可以淋漓尽致地表达。4授课心得每个优秀的老师在授课过程中,总是在与学生的互动过程中,产生了一些思想的火花或是深深的教学体味,这些思想或者表现为朗朗上口的记忆口诀,或者创造性地成为一个贯穿知识点的笑话(趣味故事),或者是对学生易犯错误的深刻总结。我们希望这能够成为该章节的点睛之处。5附录:经典真题解析删繁就简,精选*有代表性的典型真题,改变死板的写作风格,尽可能用易懂、轻松的方式解读真题,着力体现经典解析,我们期望这种解析的力度,使得他人难以望其项背!
北京万国学校,是目前中国*大法律教育培训基地,在*guo拥有34所直属学校,累计培训学员20余万人,帮助8余万人通过了司法考试,被誉为中国法律界的“黄埔军校”。万国追求专业化的发展道路,不断创造着行业的标准。万国的系列课程、师资与图书已成为行业内的标杆。作为社会办学的品牌,万国在国内高端法律培训市场迅速崛起,成为司法考试培训领域的卓越品牌。
《刑法》
《民法》
《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商法 经济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国家法学司法制度》
《理论法学论述题》
(二)抵押物的范围
除原来设立抵押权的标的物当然属于抵押物以外,还有以下问题需要明确:
1关于从物
抵押权设定前即为抵押标的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该从物。
以下情况不及于从物:①抵押权设定后方为抵押标的物的从物的;②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的;③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2关于孳息
孳息原则上由抵押人收取,故不属于抵押物的范围,但同时符合以下情况由抵押权人收取,从而成为抵押物的范围:(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2)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另外,若为法定孳息,抵押权人还必须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收取时间为自扣押之日起。
3关于新增建筑物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但抵押权人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四、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
(一)抵押权人的权利
1保全抵押物的权利
(1)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2)抵押财产价值已经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
(3)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4)非因抵押人的过错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无上述权利,但可以对抵押人因此获得的赔偿金继续行使担保物权(物上代位性)。
2收取孳息权
必须符合前述收取孳息的条件。且收取的孳息必须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余下的再用于清偿债务,而不是由抵押权人直接享受孳息所有权。
3放弃抵押权与放弃、变更顺位权
抵押权人当然有权放弃抵押权。
同一财产上设立数个抵押权,抵押权人之间有先后之分,称为顺位。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顺位。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二)抵押人的权利
1占有、使用、收益权
抵押物的使用价值仍由抵押人支配,这是抵押权的优势,即实现了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有效分离。
2处分权
主要涉及抵押人能否转让抵押财产以及转让的条件、效力等问题。
(1)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条件
必须经过抵押权人同意。例外: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则无须经过抵押权人同意。若债务人本人清偿的,亦无需抵押权人同意。
特别注意:
①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不论是否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抵押权人均可以就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此为抵押权追及效力之体现。
②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转让抵押财产的,转让合同有效。
③如果抵押权未经登记,若抵押财产为不动产及不动产之上的用益物权的,则抵押人可以自由转让抵押财产,因此种情况下采登记生效要件主义,抵押权本身就未成立;若抵押财产为动产的,则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时,抵押权人不得对抗善意受让人,因此种情况下采登记对抗要件主义,抵押权虽成立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④因抵押权人追及抵押财产并优先受偿的,受让人就此遭受的损失可以要求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
(2)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所得价款的处理
抵押人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25月10日,甲以自有房屋1套为债权人乙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6月10日,甲又以该房屋为债权人丙设定抵押,但一直拒绝办理抵押登记。9月10日,甲擅自将该房屋转让给丁。试分析本案中房屋抵押权与所有权的归属?
答:首先,甲乙于5月10日在房屋之上设立了抵押,且已办理抵押登记,完成了抵押权的公示,故乙享有该房屋的抵押权。其次,甲丙于6月10日签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根据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结果的效力区分原则,可知甲丙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但因未办理登记,丙不享有该房屋的抵押权。另一方面,甲拒绝办理登记,显然违反了其依抵押合同应当履行的义务,故丙可以基于抵押合同要求甲赔偿自己因此所遭受的损失。9月10日,甲未经抵押权人乙同意擅自将作为抵押物的房屋转让给丁,丁不能取得所有权,但甲、丁的买卖合同仍然有效。
……
这套书的出现,可以说让我眼前一亮,也彻底改变了我对司法考试教材的固有印象。之前接触过的教材,要么过于理论化,要么内容零散,很难形成一个系统性的知识体系。而这套《2016国家司法考试万国授课精华》,在编排上就显得非常用心。我最欣赏的一点是,它在梳理知识点时,非常注重逻辑性和层次感。比如,在讲解某个法律部门时,它会先从总体的原则和框架入手,然后逐步细化到具体的概念、制度和法律条文,最后再通过案例和习题进行巩固。这种由宏观到微观的讲解方式,非常有利于考生建立起清晰的知识脉络。而且,书中不仅涵盖了考试大纲要求的全部内容,还对一些重点、难点知识进行了深入的挖掘和拓展,这对于冲击高分的考生来说,无疑是极大的帮助。我尝试着做了一些书中的练习题,发现题目设计得非常贴近真题的风格,而且解析也非常到位,能够帮助我理解做错题的原因,并进一步巩固相关知识点。总而言之,这是一套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指导意义的优秀教材,让我对司法考试的学习充满了信心。
评分拿到这套《2016国家司法考试万国授课精华》,说实话,一开始是有期待的,毕竟名字就透着一股“精华”劲儿,而且一套八册,内容量肯定不小。翻了几页,先是被厚重的纸张和清晰的排版吸引,这对于需要长时间阅读的考生来说,确实是个加分项。我一直觉得,好的教材不仅要内容扎实,更要在阅读体验上下功夫。翻阅的过程中,我注意到书中对一些经典案例的解析非常详尽,不仅仅是罗列了判决结果,更深入地剖析了法官的审判思路,以及法律条文是如何在具体情境下被解读和适用的。这对于我这种容易死记硬背,缺乏理论联系实际的考生来说,简直是及时雨。我尤其喜欢它在讲解一些抽象概念时,会引用大量的现实生活中的例子,或者结合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新闻事件,一下子就把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有趣,也更容易理解其背后的逻辑。而且,书中还穿插了一些“考点提炼”和“易错点提醒”,这些都是老师们多年教学经验的结晶,能够帮助我们迅速抓住重点,避免走弯路。我感觉,这本书更像是把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师带在了身边,随时随地可以请教,这种感觉真的很棒。
评分入手这套《2016国家司法考试万国授课精华》,绝对是我备考生涯中的一个明智的选择。在翻阅的过程中,我最直接的感受就是它的“专业性”和“前瞻性”。作为一套2016年的教材,它在内容上无疑是紧扣当年考试大纲的,但更难能可贵的是,它并没有止步于此,而是对一些可能出现的新变化、新趋势进行了预判和梳理。我注意到书中对于一些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都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分析,并且指出了它们可能对考试产生的影响。这对于我这种希望能够“抢占先机”的考生来说,意义非凡。此外,它在知识点的讲解上也显得非常深入,不仅仅是浅尝辄止,而是能够挖掘到知识点背后的法理根源,帮助我理解法律的“为什么”。我特别欣赏它在一些需要逻辑推理的章节,会循序渐进地引导我思考,而不是直接给出结论。这种“引导式”的学习方式,不仅加深了我对知识的理解,也锻炼了我的逻辑思维能力,这对于司法考试至关重要。总而言之,这是一套既有厚度又有高度的教材,让我能够从容应对考试的各种挑战。
评分我是一名备战司法考试多年的老考生了,可以说接触过的辅导资料不下几十种。但是,真正让我觉得“眼前一亮”的,除了这套《2016国家司法考试万国授课精华》之外,还真没有几本。这本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地方在于,它不仅仅是简单地罗列知识点,而是更加注重知识的“融会贯通”。它会在讲解某个概念的时候,巧妙地与其他相关的法律部门或知识点联系起来,帮助我理解这些知识点之间的内在联系,而不是孤立地记忆。这种“体系化”的讲解方式,对于司法考试这种需要掌握庞大知识体系的考试来说,简直太重要了。而且,书中大量的图表和思维导图,更是将抽象的法律理论可视化,让复杂的知识变得一目了然。我发现,很多我之前一直困惑的概念,在这套书里都得到了非常清晰的解释,甚至还会给出一些“举一反三”的提示,让我能够触类旁通。不得不说,这套书的作者团队绝对是下了苦功的,他们能够站在考生的角度,把枯燥的法律知识讲得既易懂又有趣,并且能够帮助我们真正地掌握和运用。
评分说实话,我一开始对这套书的期待值并不算特别高,毕竟市面上司法考试的辅导书太多了,质量参差不齐。但是,《2016国家司法考试万国授课精华》真的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惊喜。它最大的特点,我认为在于其“实操性”非常强。书中不仅仅是讲解理论,更重要的是,它教会了我如何将这些理论应用到实际的解题中。比如,在分析一个案例时,它会详细地列出需要分析的要素,并给出明确的解题思路,甚至会模拟考官的提问方式,指导我如何组织答案。这对于我这种容易“纸上谈兵”的考生来说,简直是“救星”。我特别喜欢它在讲解一些疑难点时,会给出多种不同的解题角度和方法,让我能够根据自己的理解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而且,书中还会穿插一些“过来人”的经验分享,告诉我如何调整心态,如何高效备考,这些都是在纯理论书籍中很难找到的。这套书不仅仅是一本教材,更像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引路人,它不仅教我“是什么”,更教我“怎么做”,让我对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有了更清晰的规划和更坚定的信心。
评分很好
评分好
评分不错
评分冲着刑法韩友谊买的,其他的一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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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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