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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讀人群 :廣大讀者 本捲《公司法律評論》對2015年中國證券市場的流動性、高杠杆、場外配資、股災、救市、熔斷機製等為讀者從法律視角進行瞭係統分析和解讀。同時,重點選擇瞭多位專傢學者的研究文章與學界同仁及讀者一起分享,如,論董事對公司債權人責任的適用條件、試論公司對賭案件裁判的法經濟學分析進路、證券交易中場外配資法律規製問題芻議、後危機時代衍生品市場中央對手方危機處置研究、破産程序下金融債權保護之衡平、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2015年美國眾籌注冊豁免最終規則等。
內容簡介
本捲分為年度法製報告、公司法製、證券法製、破産法製、域外法製、理論綜述、案件聚焦等欄目。年度法製報告對2015年中國證券市場法製化的發展進程作全麵的迴顧。理論綜述部分對公司法理論、證券法理論、破産法理論進行較詳細的綜述。公司法製、證券法製、破産法製部分著重對當前經濟發展中所遇到的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進行探討。域外法製部分對國外新的法律製度進行瞭介紹。案件聚焦則是對2015年中國證券市場中的重要案件進行的剖析。
作者簡介
顧功耘,華東政法大學副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律研究院院長,經濟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方嚮:經濟法、商法,其中經濟法的研究重點為經濟法基礎理論和國有經濟法律製度,商法的研究重點為公司法和證券法。
目錄
年度法製報告
2015年中國證券市場法製研究報告……鬍改蓉 陳柯曄3
公司法製
論董事對公司債權人責任的適用條件……王長華29
公司財務資助的閤法性分析——從降低代理成本的視角……王幾高44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變動之第三人保護體係……楊宏芹 王兆磊 張馨予58
試論我國企業信息公示製度的完善……吳韜68
試論公司對賭案件裁判的法經濟學分析進路……詹巍78
證券法製
證券交易中場外配資法律規製問題芻議……硃飛95
中概股迴歸A股重組上市相關法律問題研究……袁鈺菲112
後危機時代衍生品市場中央對手方危機處置研究……薑宇127
證券市場宏觀調控政策法治化的再認識……桂祥140
試論證券行政和解中的權力製約機製……許曉驍151
破産法製
破産程序下金融債權保護之衡平——以“加速到期條款”與企業破産法第32條衝突為視角……張華鬆163
危機時期個彆清償例外的判斷邏輯——基於風險承擔的視角……薑麗麗172
保險公司破産與保險消費者維權之平衡——以日本保險公司破産為中心……[日]寺島美貴子185
保險公司強製退場機製最適方案研究……丁旭明198
域外法製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2015年美國眾籌注冊豁免最終規則……王夢萱編譯213
2014年美國證監會資産抵押證券信息披露規則(節選)……王夢萱 王韆惠譯223
2015年英國保險法……茅姝馨譯245
韓國外匯交易法……曹珠英 徐磊譯258
理論綜述
2015年中國公司法理論研究綜述……萬俊雲275
2015年中國證券法理論研究綜述……薛彬彬290
2015年中國破産法理論研究綜述……陳茜304
公司法律論壇
2015年公司法律論壇會議紀要……黃星宇319
案件聚焦
控製權爭奪戰——對“寶能收購萬科案”的法律分析……張斌335
解密違規舉牌引發的“內鬥”——基於上海新梅“股權之爭”的法律分析……硃婷344
“最奇葩年報”可否自行免責?——對*ST博元違規年報事件的法律分析……歐陽珍妮356
上市公司“高送轉”疑雲——對海潤光伏案的法律分析……占菲菲365
走嚮陽光的股權眾籌——對“飛度公司訴諾米多公司”案的思考……郭興森374
起底鈺誠係A2P暴富“神話”——對“e租寶”案件的法律分析……占菊釵382
解構400億元“龐氏騙局”——對“泛亞有色金屬‘日金寶’”案的法律分析……錢一帆393
互聯網消費信用ABS融資模式探究——對京東白條資産證券化的法律分析……江川402
前言/序言
2015年的中國證券市場勾勒齣瞭“過山車”般的K綫圖。從瘋漲到暴跌的A股市場注定會被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的曆史所銘記。流動性、高杠杆、場外配資、股災、救市、熔斷機製等一係列關鍵詞構成瞭2015年中國證券市場發展的縮影。這一年的證券市場,我們的確經曆瞭太多太多。《2015年中國證券市場法製研究報告》為讀者從法律視角進行瞭係統分析和解讀。 在我國公司法領域,長期以來,無論是學界還是實務界都一直在思索,董事是否需要對公司債權人承擔責任,如何對其擔責,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公司能否為他人購買本公司股權的交易提供財務資助,如何評價這種財務資助,其是否具有閤法性及閤理性?在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變動中,究竟應如何保護第三人,善意取得製度是否具有適用的製度空間?當公司資本製度改革後,如何通過公示製度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更好地保護交易相對人?在估值調整機製中,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司法裁判確立的“與公司對賭無效,與股東對賭有效”的裁判路徑是否必然正確,這一裁判“公式”是否與估值調整機製的經濟功能相互契閤?這一係列問題在學界與實務界均未形成定論。對此,本捲《公司法律評論》將在“公司法製”欄目,通過多位專傢學者的分析論證,為讀者找齣相對閤理的答案,也為今後相關製度的完善提供理論支撐和製度藉鑒。 在過去的一年,“場外配資”成為中國資本市場的熱點詞,在杠杆牛市中錶現得非常搶眼,當然,也正因為此,其似乎成瞭“股災”的“原罪”之一。然而,在證券交易中,“場外配資”行為究竟是如何演進、如何運作,對其應如何進行法律定性,又如何防範其風險並強化監管,這一係列問題都還未進行過深入研究。這也是此次“股災”帶給我們的深刻教訓之一。與微觀的“場外配資”監管相對應,麵對突如其來的“股災”,政府習慣性地進行救市,且采取瞭更為復雜的“組閤拳式”,例如,要求基金公司申購偏股型基金、證券公司斥巨資購買藍籌股ETF、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類似“平準基金”的身份進行股份購買、中金所限製期貨開倉、央企不得減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保險資金投資藍籌股的監管比例放寬、證監會發行部停止初審會發審會,等等。這些措施的齣颱固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於防止股市進一步惡化,但是在麵對股市異常波動時,政府采取的這些措施是否在法律規範的路徑之內,值得思考。畢竟政府對市場的乾預存在邊界。如何規範政府行為,健全政府對金融市場宏觀調控的法律機製、確保金融宏觀調控在法製框架下規範進行,是急需研究的法律命題。對於這些關鍵問題,本捲《公司法律評論》在“證券法製”欄目與大傢進行瞭探討。 自公司資本製度改革後,關於股東在公司無法清償債權人的到期債權時是否負有加速到期義務的討論一直沒有停止,如何認識“加速到期義務”與破産法製度的功能異同,如何通過破産法保護債權人之利益?如何準確判斷危機時期債務人個彆清償的閤理性,從而判斷是否應當撤銷這種個彆清償,進而公平保護所有債權人的閤法權益?這些都值得進行深入思考。具體到特殊類型的公司,尤其是保險公司這種金融類公司,如何在破産中平衡保護投保人之利益,確立最閤理的市場退齣機製,也需要認真研究。本捲《公司法律評論》在“破産法製”欄目與讀者分享瞭學界與實務界的諸多有益觀點。 在經濟一體化的今天,商事法律尤其是金融法律的發展絕不可能“故步自封”。域外相關商事法律製度的齣颱對於我國有關製度的完善具有明顯的藉鑒意義。麵對我國互聯網金融中的眾籌亂象、麵對資産證券化的日益盛行,我們需要藉鑒美國成熟的眾籌製度、資産抵押證券的信息披露製度;麵對我國保險法、外匯管理法的完善需求,我們需要從域外國傢成熟的保險法、外匯交易法中汲取有益的製度經驗。正因為此,本捲《公司法律評論》在“域外法製”欄目刊登瞭最新的域外相關製度,以方便後續專傢學者的進一步研究。 作為《公司法律評論》的特色欄目,“案件聚焦”依舊總結瞭2015年度資本市場極富影響力的典型案件。寶能與萬科的控製權之爭、上海新梅案中違規舉牌引發的股東“內鬥”、*ST博元董事會的“最奇葩年報”、e租寶的A2P暴富神話、泛亞日金寶的龐氏騙局等等,層齣不窮的資本市場案件使人“眼花繚亂”。這些案件或者反映瞭製度設計的缺失或漏洞,例如違規舉牌的法律後果、董事會自我免責的法律效力,或者彰顯瞭“互聯網+”時代,法律製度的滯後和監管的乏力,例如e租寶事件。所有這些問題都需要我們法學工作者的不斷研究和深入思考。 迴顧2015年,公司製度的改革與發展、證券市場的劇烈波動、“互聯網+”引發的諸多理財糾紛,無不彰顯齣商事法律製度對於規範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重要性。對此,《公司法律評論》將一如既往地投入自己的熱情,期待與各位專傢學者、與廣大讀者共同探尋我國法律製度的完善之路!
法律理論與實踐前沿:全球商事法律新動態研討 引言 在瞬息萬變的全球經濟格局中,商事法律體係正麵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與機遇。技術創新、跨國交易的復雜化以及對公司治理、閤規性要求的日益提高,共同推動著法律理論與實踐的深刻變革。本書匯集瞭來自不同法域的頂尖學者和實務專傢的最新研究成果,聚焦於當前商事法律領域最具爭議性、前瞻性和實踐指導意義的議題。全書旨在提供一個多維度的平颱,深入剖析法律規則的演進方嚮,並探討如何在新時代背景下構建更有效、更公平的商業秩序。 第一部分:公司治理的現代化與責任重塑 本部分著眼於現代公司治理結構麵臨的結構性調整,尤其關注董事會的功能重塑、股東權益的保護機製以及企業社會責任(CSR)與環境、社會和治理(ESG)標準對傳統信托義務的影響。 第一章:董事會責任的界限與未來 深入探討瞭董事在麵對顛覆性技術風險(如網絡安全和人工智能倫理)時的注意義務和審慎義務。分析瞭“雙重底綫”(Two-Pronged Duty)在不同司法管轄區下的適用差異,特彆是當公司利益與更廣泛的社會利益發生衝突時,董事應如何權衡。重點案例研究包括瞭對氣候風險披露不當導緻的董事責任訴訟,以及如何在股東派生訴訟中有效衡量管理層決策的商業判斷規則(Business Judgment Rule)的邊界。文章還討論瞭引入獨立非執行董事的有效性評估框架,以及如何利用技術手段(如AI輔助的董事會評估工具)來提高治理效率。 第二章:股東積極主義與治理的動態平衡 剖析瞭近年來全球範圍內股東積極主義的興起及其對上市公司戰略製定的影響。不同於以往僅關注短期財務迴報的激進主義,當前的研究聚焦於“影響力投資”和“長期價值創造”導嚮的股東提案。研究瞭“毒丸計劃”在新興治理環境下的適用性變化,以及針對“僵屍董事會”的製度性改革建議。此外,本章還比較瞭美國、歐洲大陸及亞洲新興市場在保護少數股東權益方麵的立法差異及其對資本市場信心的影響。對“交叉持股”和“一緻行動人”的認定標準進行瞭細緻的考察,以應對日益復雜的股權結構挑戰。 第三章:企業社會責任與ESG的法律化進程 本章是關於企業義務的擴展性研究。探討瞭將氣候變化、供應鏈人權盡職調查等非財務目標納入法律強製性要求的趨勢。重點分析瞭歐盟《企業可持續發展盡職調查指令》(CSDDD)對全球供應鏈的衝擊,以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關於氣候披露規則的最終定稿及其法律挑戰。探討瞭“漂綠”(Greenwashing)行為的法律界定與懲罰機製,並評估瞭“利益相關者資本主義”(Stakeholder Capitalism)從理念轉化為可執行法律義務的障礙與路徑。 第二部分:商事閤同與交易的數字化轉型 隨著電子商務、金融科技和分布式賬本技術的飛速發展,傳統商事閤同法和擔保製度正麵臨著對其基礎原則的重新審視。 第四章:智能閤約的法律地位與風險管理 深入研究瞭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智能閤約的法律效力。探討瞭其與傳統閤同法中“要約與承諾”、“閤同履行”等概念的衝突與融閤。重點分析瞭“代碼即法律”的局限性,以及在發生漏洞或“預設錯誤”時,司法救濟的可能性和難度。本章還提齣瞭跨法域下對智能閤約進行管轄權和法律適用的衝突規則建議,尤其關注涉及物聯網(IoT)設備的自動化交易場景。 第五章:數字資産交易中的擔保物權設立與執行 本章關注加密資産、代幣化證券等新型數字資産的法律定性問題。研究瞭如何在不同法域內,有效地對這些無形資産設立具有對抗第三效力的擔保物權。比較瞭“占有轉移”原則在數字環境下的適應性調整,並探討瞭涉及去中心化金融(DeFi)平颱的抵押品管理和清算機製的法律風險敞口。對司法機構凍結和查封數字資産的實際操作睏難進行瞭案例分析。 第六章:全球供應鏈韌性與不可抗力條款的重新解釋 鑒於近年來全球疫情和地緣政治衝突對供應鏈的巨大衝擊,本章重新審視瞭“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和“情勢變更”(Hardship)條款在商業閤同中的適用。分析瞭不同司法體係下,當供應鏈中斷超齣商業風險範疇時,法院如何平衡閤同履行嚴格性與公平性原則。本章還探討瞭在長期服務閤同中引入“風險共擔機製”的創新性閤同設計,以增強商業閤同對極端事件的適應能力。 第三部分:全球化背景下的競爭法與反壟斷前沿 數字平颱的壟斷地位及其對市場結構的影響,已成為全球競爭法監管的核心焦點。 第七章:數字平颱經濟的反壟斷挑戰與監管工具 詳細分析瞭以“數據飛輪效應”和網絡效應為特徵的數字平颱企業的市場支配地位認定標準。重點比較瞭美國司法部、歐盟委員會(針對《數字市場法案》DMA)和中國國傢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界定“關鍵中介平颱”和“看門人”(Gatekeeper)角色時的差異化監管路徑。探討瞭針對平颱算法歧視和自我優待行為的執法難點,以及如何運用“結構性救濟”對數字市場進行乾預。 第八章:跨境並購中的競爭審查與國傢安全考量 在全球化受阻的背景下,針對關鍵技術和基礎設施的跨境並購審查日益嚴格。本章分析瞭各國外國直接投資(FDI)審查機製的趨同與分化,尤其關注半導體、生物技術等敏感領域的交易。研究瞭“國傢安全例外”在競爭法框架下的應用邊界,以及如何在全球不同監管機構之間協調並購交易的審批流程,以降低閤規成本和時間延遲。 結語 本書的研究成果不僅為法律理論的發展提供瞭新的視角,更為法律實務工作者應對日趨復雜的商業環境提供瞭切實可行的法律工具與戰略參考。本書力圖在維護商業效率與保障市場公平之間,搭建起一座堅實的法律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