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第5版)/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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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麒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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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071648
版次:5
商品编码:12141470
包装:平装
丛书名: 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7-01-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499
字数:867000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经济法学(第5版)/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是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教材共分五编三十一章,不但阐述了经济法制度,也分析了经济法原理。具体内容包括:经济法基本理论、市场主体规制法律制度、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宏观经济调控和可持续发展法律制度、社会分配法律制度。

作者简介

  李昌麒,男,1936年生,重庆潼南人。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教学团队带头人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课程带头人等。曾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法学)成员、国级重点学科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带头人、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和重庆市社科联副主席等。
  主要从事经济法理论和实务的研究。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出版个人专著有《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和《寻求经济法真谛之路》等,主编《中国改革发展成果分享法律机制研究》、《产品质量法学研究》、《经济法理念研究》、《中国农村法治发展研究》等,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近80篇,主编司法部、教育部统编和规划的各类层次的《经济法学》教材。教学和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8项,其中获得国家二等奖3项,省部级一等奖4项,省部级二等奖6项。
  在中共中央第九次法制讲座上为江泽民、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主讲了《依法保障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

目录

绪论
第一编 经济法基本理论
第一章 经济法的兴起
第一节 研究经济法兴起的基本方法
第二节 经济法概念的早期使用
第三节 经济法兴起的历史轨迹
第四节 经济法兴起的原因及发展前景
第二章 经济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
第一节 经济法的定义
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第三章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调整方法和功能
第一节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
第三节 经济法的功能
第四章 经济法律关系
第一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定义和特征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
第三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确立
第五章 经济法责任
第一节 经济法责任的含义及属性
第二节 经济法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分类
第三节 经济法中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四节 经济法责任的认定和实现

第二编 市场主体规制法律制度
第六章 市场主体规制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节 市场主体规制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
第二节 我国的企业立法
第三节 现代企业制度与企业法
第七章 企业形态法定化与企业法律形态
第一节 企业形态法定化
第二节 企业法律形态
第八章 市场准入法律制度
第一节 市场准入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工商登记制度
第三节 审批许可制度
第九章 企业运行中的国家干预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企业运行中的国家干预法律制度在国外的确立
第二节 企业运行中的国家干预法律制度与企业自主经营的关系
第三节 我国企业运行中的国家干预法律制度
第十章 企业社会责任
第一节 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
第二节 企业社会责任在国外的确立
第三节 我国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与立法

第三编 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 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节 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含义
第二节 市场秩序规制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三节 市场秩序规制法的基本原则
第十二章 市场体系规制法律制度
第一节 市场体系规制法概述
第二节 商品市场的法律规制
第三节 金融市场的法律规制
第四节 技术、信息市场的法律规制
第五节 房地产市场的法律规制
第六节 产权市场的法律规制
第七节 劳动力市场的法律规制
第十三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不正当竞争概述
第二节 欺骗性交易及其法律规制
第三节 不当低价销售及其法律规制
第四节 不当有奖销售及其法律规制
第五节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及其法律规制
第六节 商业贿赂及其法律规制
第七节 侵犯商业秘密及其法律规制
第八节 诋毁他人商誉及其法律规制
第十四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第一节 反垄断法概述
第二节 垄断协议行为法律规制
第三节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法律规制
第四节 经营者集中行为法律规制
第五节 行政性垄断行为法律规制
第六节 反垄断法的实施
第十五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第三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第十六章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第二节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法律制度
第三节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四节 产品责任
第十七章 广告法律制度
第一节 广告法概述
第二节 广告内容准则
第三节 广告行为规范
第四节 广告监管法律制度
第十八章 反倾销和反补贴法律制度
第一节 倾销和补贴
第二节 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法
第三节 反倾销、反补贴法的适用

第四编 宏观经济调控和可持续发展法律制度
第十九章 宏观经济调控和可持续发展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节 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可持续发展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十章 产业调节法律制度
第一节 产业调节法概述
第二节 产业调节法的基本制度
第三节 产业组织与产业技术调节制度
第二十一章 计划法律制度
第一节 计划法概述
第二节 计划制订的法律调整
第三节 计划实施的法律调整
第二十二章 固定资产投资法律制度
第一节 固定资产投资法概述
第二节 固定资产投资体制及其改革
第三节 固定资产投资监管法律制度
第四节 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
第二十三章 金融法律制度
第一节 金融法概述
第二节 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三节 商业银行法
第四节 政策性银行法
第二十四章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基本法律制度
第二十五章 价格法律制度
第一节 价格法概述
第二节 价格管理体制的法律规定
第三节 价格形式的法律规定
第四节 经营者的价格权利和价格义务
第五节 价格总水平的调控和价格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章 环境法律制度
第一节 环境法概述
第二节 环境监督管理的法律规定
第三节 环境要素保护法
第四节 环境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七章 自然资源与能源法律制度
第一节 自然资源法
第二节 能源法

第五编 社会分配法律制度
第二十八章 社会分配法概述
第一节 社会分配法的作用
第二节 社会分配法的定义
第三节 社会分配法的调整对象
第四节 社会分配法的体系
第五节 社会分配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十九章 财政法律制度
第一节 财政法概述
第二节 预算法
第三节 税法
第四节 国债法和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章 劳动法律制度
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
第二节 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节 劳动保护制度
第四节 劳动纪律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第五节 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监察制度
第三十一章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第一节 社会保障法概述
第二节 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第三节 失业保险法律制度
第四节 医疗保险法律制度
第五节 工伤保险法律制度
第六节 生育保险法律制度
第七节 遗属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八节 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
第九节 社会保险监督及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责任

精彩书摘

  《经济法学(第5版)/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
  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
  一、经济法调整方法的基本含义
  中外经济法研究者一直都很重视经济法调整方法的研究。几乎所有的论者都认为,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是与经济法本质属性和经济法调整对象相联系的一个概念。因此,每一个论者对经济法调整方法的阐述,都是建立在自己对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和调整对象的揭示的基础之上的,从而也就出现了若干差异。日本学者金泽良雄将经济法的调整方法大致分为国家权力的强制调整和非权力的调整两类。苏联学者拉普捷夫曾把经济法的调整方法归纳为强制性命令方法、自主决定的方法、许可的方法和建议的方法。我国有的学者将经济法的调整方法表述为经济法借以作用于社会经济关系的方式。根据本书对经济法本质属性和调整对象的揭示,我们认为,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是指由国家规定的、可用于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各种合理方式。
  二、经济法的具体调整方法
  对经济法的具体调整方法,可以作如下概括:
  (一)公权介入的调整方法
  公权介入的调整方法,是指国家以公权者的身份,依法对各种经济关系进行调整的措施或手段的总和。按照公权行使的具体方式的不同,公权介入的调整方法又可划分为指令性调整方法和指导性调整方法。
  1.指令性调整方法。这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某种形式指令相对人应当作为或者不作为,相对人应予服从的一种调整方法。它是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强制干预的产物,是国家在行使领导和组织经济建设职能过程中,从全社会利益出发,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干预的反映,它所体现的是一种“刚性调整”或者“刚性干预”。这种调整方法是以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法律、国家最高行政机关颁布的行政法规、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颁布的地方性法规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各级政府规章为依据的。根据我国现有的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指令通常体现在命令、许可、禁止、撤销、免除、确认等具体的经济干预活动中。经济法的指令性调整方法有两个显著的特点:①指令总是为了直接或间接地实现某种经济目的,与经济目的无关的指令不具有经济法调整方法的性质;②这种指令对于相对人来讲,具有必须服从的性质,经济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限和责任,多以这种调整方法形成。
  2.指导性调整方法。这是指国家机关为引导公民和法人的经济活动符合某种既定的经济干预目标而实施的非强制性的调整方法。与指令性调整方法相比,指导性的调整方法所体现的是一种“柔性调整”或者“柔性干预”。这种调整方法通常有三种表现形式,即行政指导、计划指导和行政协商。
  行政指导的调整方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作为“经济民主化”的产物,首先在日本推行,后来又为许多欧美国家所效仿。行政指导从根本上来讲,属于行政法的范畴,但是,由于现在为我国所认同的经济法,是指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适度干预的法,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国家为了适应经济行政管理需要而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因此,行政指导也必然要成为经济法的一个调整方法。作为经济法调整方法的行政指导,与作为行政法调整方法的行政指导,在表现形式和本质特征上并没有多大区别,即它们在形式上都表现为指引、劝告、建议、告诫等具体的行政措施;在本质特征上都具有指导性或者说非强制性,对相对人不产生必须接受的法律效果。所不同的是,经济法上的行政指导相对而言更是以经济内容为指向的,或者说是为了达到经济法规定的经济干预目的的。这里须明确两个问题:①行政指导作为一种经济法调整方法,其存在具有法律上的依据;②行政指导本身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析言之,行政指导作为一种经济法调整方法具有法律依据,原因在于行政指导是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机关的可以在特定时期和特定情况下,对公民和法人实施某种行政措施的一种“特殊权力”。这表明行政指导不是行政机关的一种职权外行为,而是法律承认的一种职权行为。行政指导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力,即行政指导对于其所涉及的相对人不会产生必须服从的法律上的义务。但一旦接受行政指导,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并获得法律规定的相应权利。在我国过去高度集中的体制下,行政指导是以必须服从的行政手段的形式而被广泛采用的,严格来讲,它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在日本及欧美等发达国家所采用的行政指导,而仅是行政指导的一种“变异形态”。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应当使我国的行政指导既与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相一致,又符合中国的国情。应当肯定行政指导作用的发挥,不能以承担法律上的不利后果为后盾,强制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但是,又不能把行政指导的价值降低到没有人愿意接受的程度。这就需要寻求行政指导本身的科学性和可信性,以使人们相信,如果按照行政指导的方向行事,那他们就可能在国内和国际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否则,就可能招致损失或者失败。行政指导的全部意义就在这里。
  与行政指导具有同一特征的计划指导也是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的指导性调整方法。严格讲,计划指导可归入行政指导的范畴,但它以计划为其实现形式,故又有其特殊性。运用计划指导国民经济的发展,源于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苏联甚至把计划推崇到了法律的极端。在这种情况下,计划本身就成了能够产生法律效果的强制性的调整方法。新中国成立后的某个时期,我们也把计划当成为必须执行的法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一方面抛弃了计划就是法律的观念,但另一方面又通过制定《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使我国的计划呈现出两种形式,即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两者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之后,违反计划作为无效经济合同的条件在1993年修订的《经济合同法》中被删除,该法在缩小指令性计划的同时,只保留了指令性计划是签订经济合同的前提的规定,这表明计划的范围和强制力在逐步削弱。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所调整的合同被正名为民事合同之后,计划就不再作为签订合同的前提了。从根本上说,指令性计划与市场经济体制是背道而驰的,现在之所以还保留一定范围的指令性计划指标,仅仅是作为一种将来取消指令性计划而只保留指导性计划的过渡性措施。随着市场体制的成熟,指令性计划可能在我国经济生活中消失。但是,指导性计划仍将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一个手段而发挥重要作用。由于我国的计划是由行政机关编制、权力机关批准、行政机关具体组织实施的,因而,我们不能笼统地将计划纳入行政指导的范畴。但是,从性质和作用来看,计划指导与行政指导大体一致,都属于经济法的指导性调整方法。
  ……

前言/序言

  本书是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出版的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经济法学》(第四版)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在修订中,作者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有关“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形成完备的经济法规范体系”的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个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有关“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或者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认识,以最新的经济法律法规为依据,力求使本书做到科学性、系统性和实践性的有机统一,使本书的论述更贴近经济法的本源精神。
  本书不但有经济法制度的阐述,也有经济法原理的分析。这样安排,不仅有利于学生理解经济法理论和制度设计,还可以启发学生对经济法问题的创新性思考。
  本书由李昌麒担任主编,吕忠梅、黄河、卢代富担任副主编,修订稿形成之后,先由各位副主编分工进行了审定,最后由主编定稿。
  本书写作分工如下:
  李昌麒绪论,第一、二、三、四、五、二十八章;
  徐晓松第六、七章;
  许明月第八、十二章;
  卢代富第九、十、十六、十七、二十二章;
  徐士英第十一、十四章;
  胡光志第十三、十八章;
  张玲第十五、三十一章;
  黄河第十九、二十一、二十三、二十四章;
  吕忠梅第二十、二十六、二十七、三十章;
  王兴运第二十五、二十九章。
  本书在写作中参考了一些学者的观点;本书的修订得到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及其编辑艾文婷的大力支持;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胡元聪教授为本书的修订做了不少工作。在此向他们表示诚挚的谢意!
《经济法学》(第5版)/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 本书是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专业主干课程教材,系统阐述了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基本制度以及主要法律部门。全书紧密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以马克思主义经济法理论为指导,深刻剖析了经济法在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经济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第一部分:经济法总论 本部分聚焦经济法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与运行机制。 经济法的概念与性质: 详细界定了经济法的内涵,阐述了其作为调整经济关系、维护国家宏观调控、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体系的独特性质。探讨了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如民法、行政法)的联系与区别,强调了其作为一项独立法律部门的地位。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深入分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的核心原则,包括国家宏观调控原则、平等竞争原则、公平交易原则、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等。详细阐释了这些原则在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中的具体体现和指导意义。 经济法的渊源与体系: 介绍了经济法的各种法律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等,并分析了它们之间的效力层级关系。系统梳理了经济法的基本结构,将其划分为若干主要的法律部门,为后续章节的学习奠定基础。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方法: 明确了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范围,涵盖了市场准入、市场竞争、市场监管、宏观调控等多个层面。深入分析了经济法所采用的调整方法,如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命令性规范以及强制性措施等,并探讨了这些方法的有效性与局限性。 国家宏观调控与经济法: 阐述了国家宏观调控的必要性与基本内容,以及经济法在其中扮演的角色。重点分析了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调控手段如何通过经济法进行规范和保障,以实现经济的稳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部分:经济法主要法律部门 本部分系统介绍构成经济法主体框架的若干重要法律领域。 市场主体法律制度: 公司法: 详细阐述了公司的设立、组织结构、运营管理、合并分立、破产清算等法律制度。重点分析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股权结构、股东权利义务,以及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公司机关的职责。 合伙企业法与个人独资企业法: 介绍了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设立程序、经营管理、责任承担等内容,突出了其与公司制的区别。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阐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设立、成员权利义务、经营管理等,强调了其在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中的作用。 市场秩序法律制度: 反垄断法: 深入分析了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审查等反垄断规制内容。探讨了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职责、调查程序以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 详细阐述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其法律规制。强调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重要性。 产品质量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详细介绍了生产者、经营者的产品质量责任,以及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的各项合法权益。重点分析了产品缺陷认定、损害赔偿、消费者组织的作用等。 广告法: 规定了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要求,以及禁止发布的广告情形。阐述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法律责任。 宏观调控法律制度: 财政法: 介绍了国家预算管理、税收征收、国债发行、财政审计等制度,阐述了财政法在保障国家财政收入、规范财政支出、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货币金融法: 阐述了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货币政策工具、金融机构的监管、外汇管理等内容。重点分析了金融法在维护金融稳定、防范金融风险、保障货币流通中的作用。 统计法: 规定了国家统计制度、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等内容,强调了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统计数据对于国家宏观决策的重要性。 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法: 阐述了国有资产的法律地位、管理体制、监管职责,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营运、转让等制度。重点关注国有资产的保护与合理利用。 产业政策与区域经济发展法律制度: 产业政策法: 探讨了国家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的法律依据和实现途径,分析了产业政策对引导产业结构优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 区域经济发展法: 关注国家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促进城乡统筹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与政策。 第三部分:经济法视野下的新问题与发展趋势 本部分着眼于经济法理论与实践的前沿,探讨了经济法在新形势下的发展与挑战。 服务业发展与法律规制: 探讨了互联网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兴服务业态的特点,以及如何运用经济法进行有效规制,保障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 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发展: 深入分析了知识产权在激励创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性,以及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完善与执行。 绿色经济与可持续发展法律制度: 阐述了环境法、资源法等在促进绿色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以及环境资源法律制度的创新与完善。 对外开放与经济法: 探讨了我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制度,如对外贸易法、反倾销反补贴法、投资法等,以及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经济法如何服务于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本书理论体系严谨,内容充实,语言精炼,例证丰富,既有宏观的理论高度,又不乏微观的制度细节。旨在帮助读者构建起扎实的经济法学理论基础,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理解和运用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为从事经济法相关工作或进一步深造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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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读者的角度来看,一本实用的教科书,在理论阐述之外,还应该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我期待书中能够提供丰富的案例分析,通过具体的案例来印证和说明经济法律制度的实际运作。经济法学毕竟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脱离了实际的经济活动,再好的理论也难以落地。我希望作者能够选取一些近年来具有代表性的、具有典型意义的经济法案件,对案件的背景、涉案的法律条文、法院的判决理由以及判决结果进行深入剖析。这些案例的分析,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抽象的法律条文,培养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同时,我也希望案例的选择能够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反映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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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书中在提供法律条文引用时,能够方便读者查阅。通常,优秀的教材会在引用法律条文时,提供完整的法条名称、颁布日期以及相关的条文序号,甚至可以直接链接到权威的法律数据库。这对于读者在学习过程中深入理解法律条文,进行进一步的研究非常有帮助。如果书中还能够提供一些辅助性的学习资源,例如相关的法律法规汇编、典型案例的索引,甚至是推荐的阅读书目,那将会极大地提升这本书的实用性和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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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本教科书来说,其语言风格也直接影响着读者的阅读体验。我倾向于一种既严谨专业又不失可读性的语言风格。我希望作者能够避免使用过于晦涩难懂的学术术语,除非是在必要且有充分解释的情况下。流畅的行文,清晰的逻辑,以及恰当的语气,都能让读者在学习过程中保持专注和兴趣。避免过于死板的叙述,适当穿插一些反问、设问,或者观点性的陈述,能够让学习过程更具互动性和启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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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这本《经济法学(第5版)》之后,我第一时间就翻阅了目录。目录的编排逻辑非常清晰,从基础的经济法原理,到具体的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范,再到一些前沿性的经济法问题,层层递进,结构完整。我尤其注意到,它在基础理论部分的阐述上,似乎也做了不少更新,这对于理解经济法学的精髓至关重要。毕竟,经济法学的发展离不开理论的支撑。目录中对于各个章节的标题设置,也显得十分专业,准确地概括了该章节的核心内容。例如,一些关于市场监管、反垄断、知识产权保护等章节的标题,都能够迅速引起我的兴趣,并让我对该章节可能涉及的知识点有一个初步的预判。这种精心设计的目录,极大地节省了读者在查找信息和规划学习路线时的时间,是学习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指引。我感觉,这个目录的设计本身就体现了作者的专业素养和对教学规律的深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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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书的篇章结构,我非常关心它在内容编排上的逻辑性和系统性。一本好的教材,应该能够引领读者循序渐进地掌握知识,而不是零散地堆砌信息。我希望书中在讲述某个经济法律制度时,能够先介绍其产生的背景和目的,再阐述其基本构成和核心要件,最后再探讨其适用的范围和例外情况。如果能够在一章结束时,对该章内容进行简要的总结和回顾,或者提出一些延伸性的思考题,那就更好了。这样可以帮助我们巩固所学知识,并进一步激发学习的兴趣。同时,我也希望不同章节之间的衔接能够自然流畅,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而不是生硬的拼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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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书中对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论述方式特别感兴趣。通常,一本优秀的教科书,在开篇部分就会将核心的理论框架和基本原则清晰地呈现出来。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深入浅出地解释经济法学的基本理念,例如,它如何平衡国家干预与市场活力,如何保障公平竞争,以及如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我期待作者能够用严谨而不失生动的语言,阐述这些原则的来源、内涵以及在实际中的应用。理解这些基本原则,对于后续学习具体的经济法律制度至关重要,如同建造高楼大厦的地基。如果地基不牢,上层的建筑自然难以稳固。我希望书中不仅仅是罗列原则,更能对这些原则的演变和发展进行一定的梳理,展现经济法学随着时代变迁而不断进步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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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于书中在解释一些复杂经济法律概念时的清晰度和准确度有着很高的期望。经济法学中涉及许多专业术语和复杂的法律概念,如果解释不够清晰,很容易让初学者感到困惑。我希望作者能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恰当的比喻或类比,将这些概念阐释清楚,并给出明确的定义。同时,对于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希望能进行细致的辨析,指出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准确性是法学教材的生命线,我期待书中对每一个概念的解释都经得起推敲,符合最新的法律规定和学术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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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别希望这本书能够为我提供一个扎实的经济法学知识体系,并且能够在我未来的学习和实践中,为我打开一扇更广阔的视野。我希望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不仅能够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制度,更能够理解经济法在现代社会经济运行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它所面临的挑战和发展方向。一本优秀的教材,应该能够激发读者的学习热情,培养他们对该学科的浓厚兴趣,并为他们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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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包装和印刷质量确实令人印象深刻,封面的设计简洁大气,采用了经典的法学教材配色,给人一种严肃而专业的视觉感受。纸张的厚度适中,手感很好,即使长时间翻阅也不会觉得疲惫。页边距的处理也恰到好处,留有足够的空间供读者进行笔记和标注。书的装订也非常牢固,打开书页时能感觉到那种扎实的质感,不用担心书页会散落。作为一本高等政法院校的“法学主干课程教材”,其外观的严谨性无疑为学习者树立了良好的第一印象。我在拿到书的那一刻,就对这本书的内容充满了期待,相信如此精良的制作背后,一定蕴含着深厚的学术功底。印刷字体清晰,字号大小也经过了精心的考虑,长时间阅读不容易引起视觉疲劳,这对于需要大量阅读的法学专业学生来说至关重要。封底的介绍文字简洁明了,点出了该书的定位和价值,进一步增强了我对这本书的信心。总而言之,这本书在硬件设施上就达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准,作为一本学习工具,它无疑是令人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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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本高等政法院校的教材,理论深度和学术前沿性同样是我关注的重点。我希望这本书能够体现经济法学最新的研究成果和发展趋势。经济法学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学科,新的法律制度、新的理论观点、新的社会问题层出不穷。我期待书中能够适时地引入这些新的内容,并对它们进行适当的评述和分析。这不仅能让读者掌握最新的知识,更能培养读者独立思考和批判性分析的能力,为未来的学术研究或实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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