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件應對法律問題研究:權力與權利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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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殊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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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突發事件
  • 應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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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清華大學齣版社
ISBN:9787302486411
版次:1
商品編碼:12230879
包裝:平裝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7-11-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277
字數:304000

具體描述

編輯推薦

通過係統全麵研究突發事件應對的法律問題,為完善我國的應急法製提供若乾思路和建議。

內容簡介

本書將突發事件應對法律問題的研究分為理論和實踐兩篇。上篇為理論篇,主要包括突發事件應對的法理基礎、行政權力與行政行為、法律監督與司法審查、憲法責任與行政法責任;下篇為實踐篇,主要包括城市突發事件應對、突發事件應對中的社會組織作用、突發事件應對中特殊群體權利保障的實證分析、突發事件應對中職務犯罪的檢察監督等方麵。通過係統全麵研究突發事件應對的法律問題,為完善我國的應急法製提供若乾思路和建議。

目錄

目錄

導論

第一節研究的緣起與現狀

第二節本書的研究方法與基本框架

第三節本書的理論價值和實踐意義

第四節本書的創新之處

上篇理論篇

第一章突發事件應對的法理基礎: 緊急狀態與人權保障

第一節緊急狀態與基本權利的保障底綫

第二節行政法治主義與行政權的控製

第三節突發事件應對中的公民知情權

第二章突發事件應對的行政權力與行政行為

第一節突發事件應對的行政緊急權力

第二節突發事件應對中的行政執法與行政強製

第三節突發事件應對的行政行為效力

第三章突發事件應對的法律監督與司法審查

第一節突發事件應對的法律監督

第二節突發事件應對的司法審查

第四章突發事件應對的公法責任

第一節突發事件應對的憲法責任

第二節突發事件應對的行政法責任

下篇實踐篇

第五章城市突發事件應對的法律問題: 以北京為例

第一節現代都市突發公共事件的特點

第二節北京突發公共事件應對法律機製的現狀與不足

第三節國外突發事件應對製度和實踐的藉鑒

第四節對北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對法律機製的改進措施

第六章突發事件應對中的社會組織作用

第一節我國社會組織發展情況

第二節我國社會組織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的作用

第三節國外社會組織管理製度的藉鑒

第四節加強社會組織與政府之間的閤作行政

第七章突發事件應對中權利保障的實證分析

第一節突發事件應對中的未成年人權益保障

第二節高校突發事件應對與大學生權利保障

第八章突發事件應對中職務犯罪的檢察監督

第一節引論: 2008年汶川地震救災過程中的職務犯罪現象

第二節突發事件中職務犯罪檢察監督的基礎

第三節我國突發事件中職務犯罪檢察監督的現狀

第四節對策與建議: 對中國加強突發事件中職務犯罪

檢察監督的啓示

附錄加強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築牢群眾安全防綫

參考文獻

後記

精彩書摘

導論
突發事件應對是現代社會中政府不可缺少的公共管理職能。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無法離開有效應對各類突發事件。近些年來,國內發生瞭一係列涉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重大突發事件,例如2014年12月31日夜發生在上海外灘跨年夜的踩踏事故,據報道,踩踏事故共造成36人死亡,49人受傷; 《上海外灘踩踏事件緻36人遇難49人受傷》,http://phtv.ifeng.com/a/20150106/40932283_0.shtml,2015年1月6日。2015年6月1日,發生在長江湖北監利段的“東方之星”遊輪翻沉重大事故造成442人遇難; 2015年8月12日晚發生在天津港的“瑞海”危化品倉庫特彆重大火災爆炸事故已造成147人遇難,數十人失聯; 以2015年7月26日發生在湖北荊州的商場自動扶梯“電梯吞人”事故為代錶的一係列電梯安全事故等。現代社會的高度城市化,人口高度密集,交通復雜,也使得政府在應對突發事件時麵臨更多睏難。一方麵,經濟的飛速發展帶來瞭城市的超負荷高速運轉,大大增加瞭各類突發事件發生的可能性; 另一方麵,城市規模的龐大也使得各類突發事件所造成的損失巨大,次生災害、衍生災害、群發性災害發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例如,2012年7月21日發生在北京的特大暴雨,造成79人死亡,160萬人受災,經濟損失超百億元。《“7·21”北京特大暴雨》,http://baike.baidu.com/link?url=NnsVHg�睵Ehn62_scjJ4EuXXgmc�瞜oGuf3kKO4b9HnjgtRmQh8o_nqJBvklHJJIv7tEYlF9vcvrMk6ZJom0527J_,2014年12月29日訪問。這種災害在現代化都市已極為罕見瞭。
現代社會是充滿各類風險的風險社會,各種危機蘊含在普通的社會現象之中。雖然這些危險因素未必都會最終爆發,但是在一定的概率之下,一旦某個危機爆發,就可能對社會的正常運作秩序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構成重大威脅,造成巨大損失。常規化的法律製度維護社會秩序的正常與良好運作,然而在非常時期需要非常態的製度來應對處理,以盡快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因此需要從理論上構建良好的突發事件應對法律機製,在實踐中不斷結閤各種實際情況落實這一機製。
筆者是從憲法學與行政法學的雙重視角寫作本書,從理論與實踐兩個方麵齣發,分為兩篇,上篇為理論篇,初步構建突發事件應對的法律體係框架; 下篇則為實踐篇,以突發事件應對中的幾類問題為方嚮,結閤理論和筆者的高校工作實際情況進行實證分析。

前言/序言

突發事件及其應對是公法學領域值得研究的一項重要課題。2004年我國現行憲法修改的“緊急狀態”條款和200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製定的《突發事件應對法》都為理論研究提供瞭規範依據。此外,大量的突發事件應對事例、案例也為理論研究提供瞭豐富的實踐素材。本書作者是近年來國內嶄露頭角的青年公法學者,對憲法學與行政法學領域的知識有著較深的學術積攢,有著較好的學術把握能力。先期也在多種學術期刊上發錶瞭與緊急狀態和突發事件應對法治相關的學術論文,完成瞭若乾相關科研項目的研究工作,有著很好的學術積纍。在此基礎上,作者經過多年的潛心研究,將研究成果與心得總結融匯於本書之中,可見其在學術上的努力和執著。

雖然2004年的憲法修正案將“緊急狀態”這一重要概念納入憲法文本,然而,“緊急狀態法”卻由於種種原因而未能如願製定齣颱,取而代之的是《突發事件應對法》。該法的實施為中國各類危機事件的應急管理和處置提供瞭基本的法律依據。然而在理論上和實踐中還是存在著諸多的問題,故仍有必要進行進一步的研討。近幾年各類重大災害和事故頻發,例如2008年的汶川特大地震,2015年接連發生的“東方之星”號客輪特大沉船事故、天津港特大爆炸事故等,都給理論研究提齣瞭更高的要求和更為迫切的任務。總體而言,本書的寫作有以下幾個特點:

研究全麵。本書從憲法學和行政法學兩個方麵對緊急狀態和突發事件應急法治進行瞭較為全麵和係統的研究。對從理論基礎、行政權力、行政行為、法律監督、司法審查、公法責任以及相關法治實踐等多個方麵對突發事件應急法律問題進行瞭較為深入的研究。在實踐部分,通過實證調研,對北京市的突發事件應對情況進行瞭深入細緻的分析,總結瞭城市這一特殊環境下突發事件應對的一般規律和具體措施,有較好的參考價值。

視角新穎。本書從理論和實踐兩個角度展開論述,比起以往的同類著作進一步加強瞭對實踐情況的考察。例如在對法律責任的研究部分,作者搜集整理瞭一些突發事件案例和事例中的問責情況; 在對突發事件應對中社會組織的研究部分,討論瞭社會組織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發揮的作用、政府對社會組織的監管以及閤作行政的前沿問題。

資料豐富。本書梳理瞭近年來國內發生的重大突發事件及其應對中的問題。結閤自身在高校工作的經驗,對突發事件應對中的未成年人的權益保障問題和大學生權利保障問題進行瞭專門研討,分析瞭高校應急預案的設置問題; 對檢察機關在突發事件應對中對職務犯罪的監督做瞭定量和定性的分析。這些都為國內突發事件應對研究提供瞭比較豐富的素材。

本書文字錶達流暢,結構嚴謹,采用的研究方法也十分恰當。作者觀點鮮明,論證充分,綜閤國內外相關信息和資料,並提齣瞭自己的見解和建議。這些學術觀點不僅在理論上具有較強的新穎性,也為實務部門的應急管理工作提供瞭具有參考價值的思路。

本書作者在研究中充滿瞭年輕學者的學術熱情和想象力,將憲法中的緊急狀態製度及其人權保障機製和行政法中的突發事件應急法治結閤起來,思路和體係上有其獨特性,學術上的創新觀點也是可圈可點。不過,本書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一些案例、事例還可做部分更新和進一步深入的分析。

總而言之,本書的著成和齣版對於我國相關領域的研究有著較好的補充完善和推動促進作用。在本書齣版之際,以錶祝賀,並為勉勵。

是為序。

莫紀宏

2017年1月17日


危機管理中的法治基石:探索風險社會下的製度構建與實踐路徑 本書聚焦於在全球化、信息化和不確定性日益加劇的背景下,國傢治理體係在應對各類突發事件時所麵臨的法律與製度挑戰,深入剖析危機管理中的權力運行邊界、公民權利保障機製以及跨部門協作的法律框架構建。 第一部分:風險社會中的法律圖景重塑 引言:從“常態”到“非常態”的治理範式轉換 現代社會已進入一個高風險、強互聯的“風險社會”。傳統基於穩定預期的法律規範體係,在麵對氣候變化引發的極端災害、全球性流行病的爆發、大規模網絡安全危機以及復雜的地緣政治衝突時,顯得力不從心。本書開篇即探討這種範式轉換對法治的根本性要求:法律不僅要規製日常行為,更必須具備在“非常態”下快速、有效、閤憲地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能力。 第一章:突發事件的法律界定與分類體係的構建 準確的法律界定是有效應對的前提。本章首先對“突發事件”進行多維度、跨學科的界定,區分自然災害、社會安全事件、公共衛生危機和技術事故等不同類型。重點分析瞭現有法律框架(如應急管理法、國傢安全法、傳染病防治法等)在事件定性上的重疊、空白與衝突,並提齣瞭建立一個適應性強、層級清晰的突發事件法律分類體係的必要性,該體係應能直接對應不同的啓動機製和資源調配權限。 第二章:緊急狀態的法律邊界與程序正義 緊急狀態是國傢應對重大危機時采取的極端措施,涉及對公民基本權利的暫時性限製。本章詳盡梳理瞭不同法域中宣布和解除緊急狀態的法律要件、程序規範和法源基礎。核心議題在於如何劃定“公共安全需要”與“個人自由限製”的法律紅綫。研究將詳細分析司法審查在緊急狀態下的角色轉變,探討設立“快速審查機製”以確保限製措施的必要性、適當性和相稱性的可行路徑。 第三章:行政命令與法治原則的張力分析 危機時刻,行政機關的決策速度和執行力至關重要,往往錶現為高度集中的命令和指令。本書深入剖析瞭此類行政行為的法律性質——它們是行政法規、具體行政行為,還是具有特殊效力的“危機指令”?討論集中在:如何在保證效率的同時,避免權力濫用?探討瞭行政行為的“事後追溯性審查”機製,以及如何通過透明的決策記錄和事後問責,重建公眾對危機治理的信任。 第二部分:關鍵領域的法律挑戰與製度創新 第四章:信息公開、隱私保護與社會動員的平衡 在信息高度敏感的危機中,信息的及時、準確發布是穩定民心的關鍵,但同時也直接衝擊瞭個人的隱私權和名譽權。本章對比瞭全球主要法域在疫情期間健康數據、接觸軌跡數據采集與使用的法律規定。重點探討瞭“數據最小化”原則在緊急情況下的適用性,並提齣瞭建立“危機數據信托”或“臨時數據監管機構”的法律設想,以實現信息必要性與權利保護的動態平衡。 第五章:資源徵用、補償機製與私有産權的約束 重大危機往往需要國傢對社會資源(包括物資、場所甚至人力)進行強製性徵用或管製。本書詳細研究瞭《物權法》和《國傢徵用法》等相關法律中關於“公共利益”的界定,以及徵用行為的法定程序。深入分析瞭補償機製的法律缺陷:如何界定“閤理補償”的時間點、標準和範圍?尤其關注對中小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在停業、限製活動中所遭受的“特殊犧牲”的法律救濟路徑。 第六章:跨區域治理與中央地方權限的法律協同 突發事件往往超越單一行政區域的管轄範圍,需要中央與地方、不同地方政府之間的有效協同。本章側重於研究應急管理體係中的“指揮權”與“執行權”的法律劃分。分析瞭在聯邦製和單一製國傢中,中央政府在啓動統一行動時,如何通過法律授權和協調機製來避免地方的“不作為”或“越權”行為,確保指令的統一性和資源的無障礙流通。 第三部分:問責、恢復與法治的韌性建設 第七章:危機治理中的法律問責體係構建 危機過後,問責機製是恢復法治信心的核心。本書係統考察瞭行政問責、法律問責和政治問責的互動關係。重點分析瞭瀆職罪、玩忽職守罪在應急管理實踐中的適用難度和認定標準。提齣瞭建立“獨立、快速的事件調查與問責委員會”的法律建議,強調問責不僅是對過錯的懲罰,更是對未來製度漏洞的修補。 第八章:災後恢復與社會秩序的法律重建 危機乾預的結束並不意味著法律問題的終結。本章關注災後重建、經濟援助和法律關係恢復階段的法律問題。包括閤同履行障礙的法律解釋、金融機構對受災企業的特殊救助措施的法律效力,以及針對虛假信息傳播、哄抬物價等“二次犯罪”的法律打擊和預防。強調法律在社會心理創傷修復和社區重建中的支持性作用。 結論:邁嚮具有韌性的法治國傢 本書總結指齣,一個現代化的法治國傢,其韌性(Resilience)不僅體現在能否迅速遏製危機,更體現在其能否在危機中堅持法治的底綫,並將其轉化為製度改進的契機。未來的法律研究和立法工作,必須從被動應對轉嚮主動風險預防,將係統性的風險分析嵌入到立法、執法和司法的各個環節,確保權力在危機時刻受到有效約束,權利在極端壓力下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本書旨在為政策製定者、法律實務工作者和研究人員提供一個全麵、深入的法律分析框架,以應對這個充滿不確定性的時代挑戰。

用戶評價

評分

這本書《突發事件應對法律問題研究:權力與權利的平衡》的名字,瞬間就勾起瞭我對一個古老命題的興趣:秩序與自由的永恒博弈。我想,在任何一個社會,尤其是在麵對突發事件時,這種博弈都會變得格外激烈。我們期望政府有能力迅速而有效地解決危機,維護社會穩定,但同時,我們又不希望這種能力演變成對個人自由的肆意踐踏。這本書大概會剖析,法律在其中扮演著怎樣的角色,它既是賦予政府權力的依據,又是限製政府權力的“緊箍咒”。我好奇它會如何解讀,在諸如大規模抗議活動、網絡攻擊、甚至是對外戰爭威脅等情況發生時,法律是如何界定政府的“緊急權力”的範圍,以及如何確保公民的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甚至是在數字時代的隱私權不被隨意剝奪。也許書中還會涉及到一些國際公法上的原則,比如人道主義援助、戰時禁令等,來幫助我們理解,在全球化日益加深的今天,突發事件的應對法律問題具有怎樣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評分

最近在朋友圈看到一本推薦的書,名字叫《突發事件應對法律問題研究:權力與權利的平衡》,光聽書名就覺得挺吸引人的。我一直對這種在危機時刻,政府部門的執法權力和普通公民的閤法權益之間如何劃定界限的話題很感興趣。比如,在疫情封鎖期間,哪些措施是閤理的,哪些又可能侵犯瞭個人自由?或者,在自然災害發生時,為瞭公共安全,是否可以暫時限製某些私人財産的使用權?這些都是非常現實的問題,觸及到瞭我們每個人的切身利益。我猜這本書應該會從法律的視角,深入剖析這些復雜的權衡過程,也許還會引用一些國內外相關的案例,讓我們能夠更清晰地理解在突發事件中,法律是如何發揮作用的,以及它的局限性在哪裏。這本書的齣現,對於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識,以及促進政府依法行政,都可能起到積極的作用。我很期待能有機會一睹這本書的風采,看看它究竟會給我們帶來怎樣的啓示。

評分

拿到這本《突發事件應對法律問題研究:權力與權利的平衡》,我第一反應就是,這絕對是一本能引發深度思考的書。我一直在想,在社會運行過程中,總會遇到各種“黑天鵝”事件,比如大規模的恐怖襲擊,或者突發的金融危機。這些事件往往來得又快又猛,迫使國傢機器不得不采取一些非常規的手段來應對。那麼,在這些非常手段下,公民的固有權利,例如言論自由、隱私權,是否會因為“公共利益”的名義而被輕易犧牲?而反過來,政府在行使這些緊急權力時,又是否有足夠的製約和監督機製,防止權力濫用,避免齣現“以救濟之名,行壓迫之實”的局麵?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深入地探討這些令人不安的可能性,並且不僅僅停留在理論層麵,或許還會通過對曆史事件的案例分析,比如某個國傢在戰時采取的措施,或者某個城市在遭受恐怖襲擊後頒布的法令,來揭示權力與權利之間那根脆弱的、又至關重要的平衡綫是如何被劃定和維係的。

評分

剛翻開《突發事件應對法律問題研究:權力與權利的平衡》這本書,就被其中對“平衡”二字的強調所吸引。在我看來,這不僅僅是法律條文的堆砌,更是一種社會治理的藝術。設想一下,當某個地方發生嚴重的自然災害,需要迅速疏散民眾,甚至徵用私人財産來搭建臨時避難所,這時,政府的“強製力”就凸顯齣來瞭,但同時,那些財産所有者的權利,以及被疏散民眾的安置和補償問題,也同樣需要法律來保障。這本書是否會探討,在這樣的緊急狀態下,法律是如何為政府的權力設置閤法性的邊界?又是如何為受影響的公民提供救濟和補償的法律途徑?我很感興趣它會如何解析,在突發事件這個特殊的場景下,法律的“剛性”與“彈性”是如何相互作用的,從而既能保證社會秩序的有效維護,又不至於侵蝕公民的基本權利。或許還會涉及到信息公開、公眾參與等議題,畢竟在信息爆炸的時代,透明度和民主參與對於突發事件的應對至關重要。

評分

我最近在書店裏閑逛,無意間瞥見瞭一本名為《突發事件應對法律問題研究:權力與權利的平衡》的書。雖然我不是法律專業人士,但“突發事件”和“權力與權利的平衡”這兩個詞組立刻吸引瞭我的注意。我想象著,這本書可能會探討在麵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比如流感大爆發、新冠疫情)時,政府為瞭控製疫情,采取的各種限製措施,例如強製隔離、齣行管製、信息發布等,這些措施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腳?它們是否會過度乾預公民的自由,比如遷徙自由、集會自由,甚至是隱私權?反過來,當災難降臨,例如地震、洪水,政府為瞭組織救援、維護秩序,是否擁有超越日常的緊急權力?這些權力又如何保障受災者的基本權利,比如生存權、財産權,不被進一步剝奪?我好奇這本書是否會從憲法、行政法、甚至國際人權法的角度,給齣一些理論上的分析和實踐中的案例解讀,為我們理解在極端情況下,法律扮演的角色提供一個更深層次的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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