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魯道夫·馮·耶林(1818—1892),十九世紀西歐最偉大的法學傢、新功利主義(目的)法學派的創始人。本書是他在1872年所做的一場有關“為權利而鬥爭”的報告的基礎上,修改和擴充完成的一部法學著作。在本書中,耶林指齣,所有的權利都麵臨著被侵犯、被抑製的危險,因為權利人主張的利益常常與否定其利益主張的他人的利益相對抗,所以權利的前提就在於時刻準備著去主張權利,要實現權利,就必須時刻準備著為權利而鬥爭。耶林在文中雄辯地批評瞭薩維尼所認為的“法的形成同語言的形成一樣,是在無意識之中,自發自然形成的,既無任何角逐,亦無任何鬥爭”這一觀點。本書可謂法律史上不朽的名著,它以深刻的思想鼓舞民眾的權利觀念和鬥爭意識。
##為權利(Recht)而鬥爭!
評分##無天平的乾戈,是法權赤裸裸的暴力;無乾戈的天平,是法權的軟弱無能。
評分##為個人權利鬥爭,就是為他的人格而鬥爭。
評分##為個人權利鬥爭,就是為他的人格而鬥爭。
評分##在王澤鑒《民法總論》裏讀瞭薩孟武譯文的節選,更有酣暢淋灕之感。
評分##不為不法,不容忍不法 “鬥爭”
評分“假如是非感在可以期待的支持和協助的時候卻遇到瞭挫摺,誰能認為,當利益超齣瞭私權的範圍而關乎到國傢法律或民族法律的問題時,這種奴顔卑膝的、失去活力的、病怏怏的、缺乏所有理想熱情的是非感,可能會一下子振作成活力四溢的情感呢?未曾一次習慣於勇敢地去捍衛自己權利的人,又如何可意識到那種為瞭整體而獻齣自己財産和生命的衝動?”
評分##無天平的乾戈,是法權赤裸裸的暴力;無乾戈的天平,是法權的軟弱無能。
評分##慷慨激昂!為權利而鬥爭是法的道德基礎,是人的倫理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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