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兩湖地區民間強勢力量與地域秩序

宋代兩湖地區民間強勢力量與地域秩序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廖寅 著
圖書標籤:
  • 宋代史
  • 兩湖地區
  • 民間社會
  • 地方秩序
  • 社會力量
  • 宗族
  • 鄉紳
  • 水利
  • 治安
  • 文化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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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人民齣版社
ISBN:9787010095394
版次:1
商品編碼:10682901
包裝:平裝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1-04-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296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宋代兩湖地區民間強勢力量與地域秩序》以兩湖地區為立足點,在理清兩湖地區民間強勢力量生存形態的基礎上,比較湖南與湖北的差異,以及兩湖地區與東南發達地區的差異,進而揭示唐宋變革的區域差異和社會轉型的某些規律。

作者簡介

廖寅,男,土傢族,1975年生,湖北恩施人。1999年畢業於武漢大學人文科學實驗班,獲曆史學學士學位。2002年畢業於武漢大學曆史文化學院,獲曆史學碩士學位。2005年畢業於武漢大學曆史文化學院,獲曆史學博士學位。現為河北大學宋史研究中心副教授,主要從事宋史、區域社會史研究。

目錄

《河北大學曆史學叢書》齣版緣起
緒論
一、選題的緣由與意義
二、學術前史的迴顧
三、研究方法及資料處理
上篇 民間強勢力量及其社會網絡
第一章 宋代兩湖地區的富族及其嚮士族的轉化
第一節 産業經營與富族的誕生
一、傳統富族
二、新興富族
第二節 入仕與望族:富族的終極目標
一、新興富族嚮士族的轉化
二、傳統富族嚮士族的轉化
三、從紹興十八年與寶祐四年進士試看宋代兩湖科舉考試中的大族
第二章 宋代兩湖地區的士族及其社會網絡
第一節 地域社會中的士族
一、北宋時期安州士人社會
二、南宋時期醴陵士人社會
第二節 從祖籍、齣生地與安葬地看宋代兩湖地區士人的社會網絡
一、北宋
二、南宋
第三節 從墓誌之屬與題記之類看宋代兩湖地區士人的社會網絡
一、墓誌之屬
二、題記之類
第四節 遊學與聯姻:宋代兩湖地區士人拓展社會網絡的途徑
一、遊學
二、聯姻
第五節 失落:宋代兩湖地區士人與流寓士人的共鳴
一、北宋時期湖北士人與蘇門
二、南宋時期湖南士人與鬍—張士人網
上篇小結與申論
下篇 民間強勢力量與地域秩序
第一章 宋代兩湖地區強勢力量與社會保障事業
第一節 宋代兩湖地區大族的宗族建設
一、道州周氏
二、邵陽李氏
三、湘陰鄧氏
四、攸縣廖氏
五、茶陵陳氏、譚氏
六、醴陵李氏
七、衡山趙氏
第二節 宋代兩湖地區大族的社會救濟
一、富族的社會救濟
二、官方勸分下的大族救助
三、官民閤辦
第三節 上承下達:地方利益的代言人
第二章 宋代兩湖地區強勢力量與公共工程
第一節 宋代兩湖地區大族與學校教育
一、宋代兩湖地區的教育觀與教育狀況
二、私學的發展
三、對公學的參與
第二節 宋代兩湖地區民間強勢力量與祠廟、寺觀建設
一、建祠立碑
二、修寺造觀
第三節 宋代兩湖地區大族與水利工程
第三章 宋代兩湖地區強勢力量與社會安定
第一節 平亂:作為地域秩序維護者的強勢力量
一、偶發事件中的大族
二、大族維護地域秩序的製度化嘗試
第二節 豪橫:與地域秩序相斥的麵相
一、與法律相悖的一麵
二、與倫理相悖的一麵
下篇小結與申論
餘論:南北差異與唐宋變革
參考文獻
附錶一:《宋史》正傳兩湖士人情況錶
附錶二:《宋元學案》所載湖湘學派弟子情況錶
參考文獻
後記

《宋代兩湖地區民間強勢力量與地域秩序》內容簡介 導言:一個被忽視的權力維度 本書聚焦於宋代(960-1279年)兩湖地區(今湖北、湖南)復雜的社會權力結構,旨在超越傳統史學僅關注中央朝廷與地方官僚體係的視角,深入挖掘在國傢治理體係之外,那些具有實際影響力、能夠塑造地方社會形態與日常秩序的“民間強勢力量”。兩湖地區在宋代是漕運樞紐、經濟重鎮,也是戰亂與社會變遷頻繁的敏感地帶。在這樣的背景下,民間力量如何生長、如何與官方權力互動、甚至在某些時刻取代或挑戰官方權威,構成瞭理解宋代地方社會治理的關鍵一環。本書通過細緻的文獻爬梳與跨學科的方法,重構瞭這些隱藏在曆史錶層之下的社會力量的運作邏輯與曆史軌跡。 第一部分:民間強勢力量的類型學建構 本部分緻力於對宋代兩湖地區的民間強勢力量進行分類梳理,確立分析的基礎框架。我們發現,這些力量並非鐵闆一塊,而是呈現齣多元且動態的組閤形態。 一、 宗族與地方精英的垂直滲透 宋代的宗族組織在兩湖地區,尤其是在富庶的平原和重要的水係沿岸,發展齣超越一般血緣紐帶的政治經濟功能。 1. 族田與義倉的控製權: 大族通過對公有或半公有土地(如族田、義莊)的實際管理,掌握瞭地方的經濟命脈。本書詳細分析瞭族田的契約文書、田産糾紛的處理機製,揭示瞭宗族如何通過經濟手段實現對中小地戶的依附關係構建。族長或德高望重的“耆老”往往成為事實上的民間仲裁者,其權威甚至高於縣衙的基層文吏。 2. 教化與禮製的內化: 地方精英利用儒傢倫理和地方習俗,將宗族規範轉化為具有強製力的“地方成例”。例如,在婚喪嫁娶、祖墳風水、祭祀排位等涉及社區秩序的核心議題上,宗族判詞的效力遠超官方律令。這種內化的教化力量,是維持地方“小穩定”的基礎。 二、 行業公會與專業化組織的橫嚮整閤 隨著商業的繁榮,特定行業群體在關鍵節點上形成瞭強大的聚閤力。 1. 漕運與水利體係的“準官方化”: 兩湖地區的水運至關重要,與漕運相關的群體(船工、舵手、碼頭工頭、水站胥吏)形成瞭高組織度的行業團體。他們不僅壟斷瞭技術知識,更在物資調配和安全保障中發揮瞭不可替代的作用。在部分緊急時期,官方不得不授予其臨時性的行政權力(如調集民夫、徵收“平安費”)。 2. 鹽商與礦業閤作社的資本滲透: 尤其在鹽引管製相對寬鬆或官方監管薄弱的區域,大型鹽商或礦業投資者通過雇傭關係和契約綁定,形成瞭超越地域限製的經濟共同體。他們對地方物價、勞動力流動有決定性的影響力,其財務實力甚至能左右地方官府的財政運作。 三、 宗教與民間信仰的社會動員能力 宗教團體在兩湖地區,因其跨越階層和地域的特性,成為最富有機動性的民間力量。 1. 寺院與道觀的經濟基礎與庇護職能: 大型寺觀往往擁有大量免稅土地和附庸的“香火地”,並充當瞭地方性的金融中介(如“香火藉貸”)。更重要的是,它們為流民、貧睏者或被官方追捕的人提供瞭隱蔽的庇護所。 2. 秘密結社與民間教派的邊緣治理: 盡管受到官方的嚴厲打壓,但以白蓮教等為代錶的民間教派在偏遠山區和水澤地帶仍有頑強的生命力。它們提供的超越血緣和地域的“精神共同體”,在官方治理失效時,填補瞭社會安全網的空白,同時也構成瞭潛在的叛亂風險源。 第二部分:民間強勢力量與地域秩序的互動模式 本部分深入分析這些民間力量如何與官方體製進行博弈、閤作、融閤或對抗,最終塑造齣兩湖地區特有的“混閤式秩序”。 一、 利益的閤謀與“半閤法化”的路徑 權力從未絕對對立,而是傾嚮於在特定利益交匯點上達成共識。 1. “投獻”與“納例”的常態化: 大族和行會通過嚮地方官員提供經濟資助、人力支持或政治獻金,換取對自身事務的“不乾預”或間接的權力授權。這種“納例”行為,使得原本非法的權力行使披上瞭一層“地方慣例”的外衣,實現瞭權力的半閤法化。 2. 共同維護“穩定”的契約: 官方需要民間力量來執行基層稅收、維護治安(如組織鄉兵、充當保甲頭目),而民間力量則以此換取對自身經濟活動的保護。這種基於“維穩”目標的交易,使得地方秩序呈現齣一種脆弱的、依賴於個體官員誠信度的平衡狀態。 二、 衝突與張力:秩序的邊界試探 當官方的治理能力增強或民間利益遭受根本性侵害時,衝突便不可避免。 1. 資源爭奪引發的械鬥與訴訟: 圍繞水權、山林采伐權、鹽利分配的衝突,常以血腥的械鬥形式爆發,有時這些衝突會迅速擴大為宗族間的區域性戰爭。官方往往難以有效仲裁,不得不采取“分而治之”的策略。 2. 製度性替代: 在部分區域,尤其是在災荒或官員腐敗嚴重時期,強大的民間組織(如地方士紳領導的義倉體係或大型宗族)會嘗試完全接管部分公共職能,如組織救濟、主持司法審判。本書詳細考察瞭宋徽宗、宋高宗時期兩湖地區因戰亂而齣現的權力真空與民間接管的案例。 第三部分:權力運作的空間與媒介 研究這些非正式權力如何顯現和傳遞,是理解其有效性的關鍵。 一、 空間中的權力標記 兩湖地區的地理環境塑造瞭權力分布的格局。 1. 沿江沿湖的商業網絡: 掌握水運節點和港口的行會勢力,通過對交通要道的控製,形成瞭“點狀滲透”的權力網絡。 2. 山地的宗族防禦堡壘: 在山區和偏遠地區,結構嚴密的宗族聚居地(如塢堡)成為瞭事實上的獨立王國,官方的觸角難以深入。 二、 文書與非文字的權力傳承 1. 契約文書與碑刻的社會功能: 除瞭官方法律文書外,宗族內部的“傢訓”、行業公會的“會約”、以及地方修建義莊的碑記,都是權力閤法性的重要載體,它們記錄瞭民間力量的規則、界限和曆史功績。 2. 口頭傳統與人身依附: 許多權力關係依賴於個人聲望、口頭承諾和長期的人身依附關係,這些“非正式製度”在檔案中難以捕捉,但對日常秩序的穩定起著決定性作用。 結論:宋代兩湖社會的“雙重治理”結構 本書認為,宋代兩湖地區的社會秩序並非由單一的中央權力所決定,而是一種“雙重治理”結構:以縣級官府為代錶的正式製度體係,與以宗族、行會、宗教組織為核心的民間強勢力量體係,相互滲透、博弈共存。這種復雜的互動模式,既是宋代國傢權力有限性的體現,也是地方社會在高度商業化和人口流動背景下,為自我維持所發展齣的適應性機製。理解這些民間強勢力量的運作機製,是重構宋代基層社會史、乃至理解中國傳統社會權力流轉模式不可或缺的一步。

用戶評價

評分

總而言之,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成功地將微觀的社會實踐與宏觀的政治變遷連接瞭起來。它沒有將兩湖地區視為一個被動的曆史接受者,而是將其塑造成一個充滿能動性的權力實驗室。讀者可以清晰地看到,在宋代的特定曆史背景下,經濟繁榮、宗族擴張、文化傳播與政治真空是如何共同作用,催生齣一種強悍而獨特的地域性權力結構。我尤其喜歡作者在結尾部分對這種“強勢力量”未來演變的展望,雖然沒有給齣絕對的定論,但其暗示的路徑選擇,充滿瞭曆史的必然性與偶然性的張力。讀完之後,我感覺自己對中國古代社會中“看不見的手”的理解,上升到瞭一個新的層次,這是一部真正能夠改變你看待地方史和權力史方式的力作。

評分

這部作品的敘事視角極其獨特,它沒有像傳統史學那樣聚焦於廟堂之上的權力更迭或是文人士大夫的雅集風流,而是將鏡頭深入到瞭宋代兩湖地區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民間強勢力量”的內部運作。我原以為這會是一部枯燥的社會經濟史的考察,但作者的筆觸卻充滿瞭生活的氣息與深刻的洞察力。尤其是對地方宗族、會黨乃至是那些民間宗教組織在維護或挑戰地方秩序中所扮演角色的分析,令人耳目一新。書中詳盡地描繪瞭這些團體如何利用其社會網絡和潛在的暴力資源,在朝廷權力稀疏或地方官僚體係失靈的時刻,填補瞭治理的真空,甚至在某些層麵構築瞭一套平行於官方的“潛規則”體係。這種從底層嚮上重構區域秩序的視角,極大地豐富瞭我對宋代社會復雜性的理解,讓我看到瞭一個遠比教科書上描繪的更加生動、也更具張力的曆史圖景。它不再是簡單的“治”與“亂”的二元對立,而是權力在不同層級間進行拉鋸、協商與共謀的動態過程。

評分

我花費瞭相當長的時間來消化這本書中關於“秩序的韌性”這一概念的闡述。作者似乎在論證,即使中央政權的控製力有所衰減,地方社會也並非陷入無序的混沌狀態。相反,正是這些民間“強勢力量”——無論是維護穩定的大戶人傢,還是提供安全保障的行會組織——通過它們的自發性調控,提供瞭一種“另類穩定”。這種穩定,盡管可能帶有排他性或不平等的底色,但對於當時身處其中的普通民眾而言,卻可能是最直接有效的“秩序之錨”。這種觀點顛覆瞭我過去對於“強力”即“官方權力”的刻闆印象。它迫使我重新審視“治理”這個詞的含義,治理不一定總是自上而下的命令,它也可以是地方群體基於生存需求和利益交換所達成的復雜默契。這種對地方性權力結構的細緻梳理,為理解宋代乃至後世中國社會的穩定機製,提供瞭極為關鍵的視角切入點。

評分

閱讀體驗上,這本書的學術嚴謹性與曆史的趣味性達到瞭一個精妙的平衡。作者在梳理地方材料,比如碑刻、契約文書乃至是地方誌中的零星記載時,展現瞭驚人的耐心與細緻,但最難得的是,他沒有沉溺於史料的羅列,而是將其作為構建論點的堅實基石。我特彆欣賞作者在論證“強勢力量”如何將自身的利益訴求“製度化”的章節。書中對一些地方性習俗和不成文法的剖析,揭示瞭權力運作的隱蔽機製——很多時候,維持秩序的不是冰冷的法令,而是這種被地方群體認可的、帶有強烈地方色彩的“慣例”。這種對“地方性正義”的探討,讓我聯想到當代社會治理中,我們依然麵對的傳統與現代、中央與地方的張力。它提供瞭一個跨越時空的深刻參照,讓人在贊嘆古人智慧的同時,也對我們自身所處的社會環境産生更多的反思。

評分

這本書的寫作風格有一種冷峻的魅力。它沒有過多的煽情或戲劇化處理,所有的論證都建立在紮實的證據鏈之上,但這種剋製反而讓那些被發掘齣來的曆史細節更具衝擊力。舉例來說,書中對某一時期地方商幫與地方武裝力量“互保”關係的分析,簡直像一部微縮的政治驚悚片。它清晰地勾勒齣在特定經濟利益驅動下,看似對立的社會群體如何迅速結盟,共同塑造齣一段時期的地域秩序。對於研究者而言,這無疑是一份極具價值的參考書目,因為它清晰地展示瞭如何通過對非主流史料的深度挖掘,來重構被主流敘事所忽略的“灰色地帶”。對於普通讀者,它則像是一把手術刀,精準地切開瞭曆史的錶皮,讓我們看到瞭深層結構是如何運轉的。我感覺自己被帶入瞭一個充滿博弈和算計的古代江湖,隻不過這個“江湖”的背景是宋代兩湖的阡陌田壟和市鎮商埠。

評分

其次分析第二種不平衡對社會造成的影響。經濟發展的不平衡使全國分為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

評分

近年來中國經濟迅猛發展,取得瞭舉世矚目的成就。但是我們也要看到經濟發展是不平衡的,這錶現為:1一部分人暴富,大部分人卻陷入瞭相對貧睏。2一部分地區富裕瞭,絕大多數地區落後瞭,甚至更加貧睏。

評分

其次分析第二種不平衡對社會造成的影響。經濟發展的不平衡使全國分為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

評分

暴發戶為瞭維護他們在經濟方麵的利益,必然尋求政治的權力和保護。1直接進入地方各級權力機構。例如十幾年來大量暴發戶進入地方各級人大和政協機構。2通過代理人和收買地方官員的方式間接影響各級地方權力機構。暴發戶直接和間接進入國傢權力機構必然造成巨大影響。首先把持地方政府對中央政令的執行,錶現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其次限製競爭,破壞市場經濟秩序。例如房地産商哄抬房價,掠奪土地資源,強拆民房。再次欺壓勞動者。具體錶現為不簽訂勞動閤同,剋扣工資及福利。……上述事實說明暴發戶已經或正在轉變成為地方豪強勢力。

評分

發達地區廉價地使用瞭欠發達地區的礦産資源和農産品資源。發達地區廉價地無保障地使用瞭欠發達地區勞動力資源。造成瞭欠發達地區經濟的更加落後。由於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的矛盾,造成瞭地方主義和地方勢力的産生和發展。

評分

發達地區廉價地使用瞭欠發達地區的礦産資源和農産品資源。發達地區廉價地無保障地使用瞭欠發達地區勞動力資源。造成瞭欠發達地區經濟的更加落後。由於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的矛盾,造成瞭地方主義和地方勢力的産生和發展。

評分

作者是武大高材生,不曾謀麵,因齣身相似就多一份瞭解之同情。初看一下,覺得還比較紮實!

評分

幫彆人買的,問題到是蠻有意思的。

評分

暴發戶為瞭維護他們在經濟方麵的利益,必然尋求政治的權力和保護。1直接進入地方各級權力機構。例如十幾年來大量暴發戶進入地方各級人大和政協機構。2通過代理人和收買地方官員的方式間接影響各級地方權力機構。暴發戶直接和間接進入國傢權力機構必然造成巨大影響。首先把持地方政府對中央政令的執行,錶現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其次限製競爭,破壞市場經濟秩序。例如房地産商哄抬房價,掠奪土地資源,強拆民房。再次欺壓勞動者。具體錶現為不簽訂勞動閤同,剋扣工資及福利。……上述事實說明暴發戶已經或正在轉變成為地方豪強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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