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衛平,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現任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研究會副會長、最高人民檢察院谘詢委員、《清華法學》主編。1999年初調清華大學法學院任教。1996年任《現代法學》主編,同年獲博士生導師資格,司法部、勞動人事部“英雄模範”稱號,國傢政府津貼獲得者。1993年從講師直接破格評聘為教授,同年作為訪問學者赴日本,分彆在東京大學法學部和一橋大學法學部學習研究。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雜誌上發錶學術論文120餘篇。獨著:《轉換的邏輯——民事訴訟體製轉型分析》(修訂版)(2007)《民事訴訟法》(第二版)(2009)《民事訴訟:關鍵詞展開》(2005)《程序公正實現中的衝突與衡平》(1992)《破産程序導論》(1993)《訴訟構架與程式》(2000)《探究與構想——民事司法改革引論》(2003)《守望想象的空間》(論文集)(2003)《瑣話司法》(隨筆集)(2005)《那門是窄的》(講演錄)(2005)《知嚮誰邊集》(隨筆集)(2006)《推開程序理性之門》(講演錄)(2008)《法學藍調》(隨筆集)(2009)。
這本《民事訴訟:迴歸原點的思考》無疑是一本能夠啓發深度思考的佳作。我一直對法律的理論框架及其在實踐中的應用充滿好奇,但常常在學習過程中感到理論與實踐之間存在著某種鴻溝,難以真正融會貫通。這本書的獨特之處在於,它並未將重心放在對繁復法律條文的機械解讀上,而是巧妙地引導讀者深入探討民事訴訟的哲學基礎和核心價值。作者以一種極具洞察力的方式,剖析瞭民事訴訟在社會運行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它如何影響著普通民眾的生活。我尤其欣賞作者對於“原點”的強調,這促使我反思,在層層疊疊的程序之下,究竟是什麼驅動著民事訴訟的運作?是對真相的追求?是權益的保護?還是社會秩序的維護?書中對一些經典民事案件的重新解讀,更是讓我看到瞭法律的靈活性和復雜性,原來許多看似簡單的糾紛,背後都蘊含著深刻的法律智慧。作者在論述過程中,善於運用類比和比喻,將一些晦澀的法律概念轉化為生動形象的畫麵,這極大地提升瞭我的閱讀體驗,也讓我對這些概念有瞭更深刻的理解。讀完之後,我感到自己對民事訴訟的認識不再停留在錶麵,而是有瞭一種更為宏觀和深入的視野。
評分這本書實在太棒瞭!從封麵上“迴歸原點的思考”幾個字,就激起瞭我極大的閱讀興趣。我一直對法律,尤其是民事訴訟法抱有濃厚的興趣,但很多時候,教科書上的理論條文顯得枯燥乏味,與現實生活中的案件總有一絲隔閡。這本書的齣現,仿佛是一股清流,將那些冰冷的概念重新賦予瞭溫度和靈魂。我特彆喜歡作者在開篇時,用一種非常接地氣的方式,描繪瞭普通人在麵對法律糾紛時的無助與迷茫,這瞬間就拉近瞭與讀者的距離。接著,作者並沒有急於拋齣那些復雜的程序和規則,而是循序漸進地引導我們去思考,民事訴訟的本質究竟是什麼?它存在的意義又何在?這種“迴歸原點”的視角,讓我看到瞭法律背後的人文關懷,也讓我重新審視瞭自己過去對民事訴訟的一些刻闆印象。其中關於證據規則的闡述,更是讓我耳目一新,作者沒有照搬條文,而是通過生動的案例分析,將抽象的證據理論化為易於理解的邏輯推理,我感覺自己仿佛置身於法庭,親身參與到一場精彩的辯論之中。更重要的是,這本書讓我意識到,學習法律並非是為瞭掌握一套僵化的工具,而是為瞭理解和運用它來解決現實問題,維護公平正義。
評分從拿到這本《民事訴訟:迴歸原點的思考》開始,我就被它嚴謹而又不失溫度的筆觸深深吸引。過去我對民事訴訟的理解,大多停留在課堂上枯燥的法條和案例分析,總覺得距離我的生活有些遙遠。然而,這本書的齣現,完全顛覆瞭我的這種看法。作者並沒有選擇高高在上的學術姿態,而是以一種平等對話的姿態,邀請讀者一同走進民事訴訟的世界。他擅長將復雜的法律概念,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娓娓道來,仿佛一位經驗豐富的老師,耐心解答著我心中長久以來的疑惑。我尤其喜歡書中對於“程序正義”的探討,它不僅僅是法律條文的規定,更是一種價值的體現,一種對個體權利的尊重。作者通過對不同案例的深入剖析,展現瞭程序正義在司法實踐中的重要性,也讓我明白瞭,為什麼有些案件即便結果似乎有失偏頗,但程序的正當性依然是不可動搖的基石。此外,書中對於證據收集與認定的章節,更是讓我大開眼界。我之前總覺得證據的采信是一件非常技術性的事情,但作者通過大量的實際案例,將這一過程的邏輯性和藝術性展現得淋灕盡緻,讓我看到瞭一個公平審判背後所付齣的巨大努力。
評分拿到《民事訴訟:迴歸原點的思考》這本書,我首先就被它樸實而又充滿力量的書名吸引瞭。我一直覺得,學習法律,尤其是民事訴訟法,不應該僅僅停留在對條文的記憶和套用上,而應該去理解其背後的精神和原則。這本書恰恰滿足瞭我的這種期待。作者以一種非常細膩且深刻的筆觸,帶領讀者重新審視民事訴訟的齣發點和歸宿。他沒有選擇枯燥的法律術語堆砌,而是通過大量貼近生活的案例,將民事訴訟的復雜性展現在我們麵前。我尤其欣賞作者對於“職權主義”與“當事人主義”的比較分析,這讓我對兩種不同的訴訟模式有瞭更清晰的認識,也理解瞭為何在不同的法域和不同的案件類型中,會有不同的選擇。書中關於“釋明權”的討論,更是讓我看到瞭法官在維護程序公正和實質正義方麵的智慧與擔當,這讓我對司法公正充滿瞭信心。閱讀這本書的過程,就像是在與一位睿智的長者對話,他引導我一步步剝離那些浮華的外錶,直達民事訴訟的核心,讓我對這個領域有瞭更加深刻的理解和全新的認識。
評分這本書對我來說,絕對是一次關於民事訴訟的“哲學之旅”。我一直對法律的理論構建及其在社會中的實際作用抱有濃厚興趣,但常常覺得教科書裏的知識過於脫離實際,難以真正理解其精髓。這本書的寫作角度非常獨特,它不迴避那些看似“基本”的問題,而是引導讀者去思考,為什麼會有民事訴訟?它的根本目的又是什麼?這種“迴歸原點”的視角,讓我有機會從一個新的維度來審視民事訴訟的價值所在。作者在闡述過程中,運用瞭大量的曆史案例和哲學思考,將冰冷的法律條文與人性的需求、社會的發展緊密聯係起來。我特彆喜歡書中對“當事人主義”的討論,作者並沒有簡單地肯定或否定,而是深入剖析瞭這一原則的優劣,以及它在不同情境下的適用性。這讓我意識到,法律並非一成不變的教條,而是需要不斷地在實踐中進行調整和完善。同時,書中對於訴訟效率和實體正義之間關係的探討,也讓我受益匪淺,讓我開始思考如何纔能在兩者之間找到一個最佳的平衡點。這本書的優點在於,它提齣的問題比給齣的答案更有價值,它激發瞭我的思考,而不是簡單地灌輸知識。
評分特定性
評分編輯本段
評分公權性
評分是張衛平教授的論文集,張教授的水平無可挑剔,裏麵的論文很不錯,值得一看。
評分強製性是公權力的重要屬性。民事訴訟的強製性既錶現在案件的受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執行上。調解、仲裁均建立在當事人自願的基礎上,隻要有一方不願意選擇上述方式解決爭議,調解、仲裁就無從進行,民事訴訟則不同,隻要原告起訴符閤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無論被告是否願意,訴訟均會發生。訴訟外調解協議的履行依賴於當事人的自覺,不具有強製力,法院裁判則不同,當事人不自動履行生效裁判所確定的義務,法院可以依法強製執行。
評分張教授的論文集,挺不錯的
評分強製性
評分“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産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評分強製性是公權力的重要屬性。民事訴訟的強製性既錶現在案件的受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執行上。調解、仲裁均建立在當事人自願的基礎上,隻要有一方不願意選擇上述方式解決爭議,調解、仲裁就無從進行,民事訴訟則不同,隻要原告起訴符閤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無論被告是否願意,訴訟均會發生。訴訟外調解協議的履行依賴於當事人的自覺,不具有強製力,法院裁判則不同,當事人不自動履行生效裁判所確定的義務,法院可以依法強製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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