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的界碑:西方政治思想史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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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全喜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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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浙江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8099585
版次:1
商品编码:11037678
包装:平装
丛书名: 九州书系:口述历史系列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2-06-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253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思想的界碑:西方政治思想史讲稿》是当代中国社科名家文库的其中一本。当代中国社科名家文库是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年陆续推出的一系列开放式的高端社科读物,是中国社科领域一批享誉学界的中年学者的自选作品,反映了对当代中国社会、经济、文化、思想、社会改革与发展成果的思考。
作品虽然谈的也是思想史的人物,但均不属于专著式的笔法,而是演讲体,大致勾勒了十位经典思想家的学术风貌。包括:格劳秀斯、博丹、休谟、费希特、黑格尔、穆勒、韦伯、施米特、科耶夫、哈耶克等十位。《思想的界碑:西方政治思想史讲稿》以思想性文章为主,对中国现状有深刻敏锐的把握,具有强烈的人文和社会关怀。作者酣畅淋漓的论辩风格,使文库兼有很强的可读性和思想性,适合华人文化圈及国内外知识分子阅读。
他们是发展与改革的见证者,也是现存体制的思考和批判者。
在当下经济崛起而精神价值缺失的年代,在这个责任感日渐式微、思想快餐化的年代,他们用知识分子的道德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当下中国社会诸问题做了前瞻性的学理思索,提供给我们最丰富的精神和思维的盛宴。
高全喜、刘东、姚中秋、王焱、张维迎、任剑涛、许章润、李强……就让我们与这些当下最具创造力的学者一起,思考现代中国的未来发展之路。

内容简介

作者以迥异的视角,重新梳理和审视了从格劳秀斯到哈耶克的近现代重要思想家,批判性地辨析了不同的思想路数及其现实的影响和意义,从而展现了西方近现代的政治思想谱系及各种脉络的思想边界,表达了作者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倾向和政治情怀,为中国现代政治思想的展开提供可资借鉴的思想资源。

作者简介

高全喜,江苏省徐州市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院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现任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法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委员,兼任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外层空间法研究所所长。1979—1983年,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学士学位;1983—1985年,吉林大学哲学系攻读西方哲学硕士研究生;1985—1988年提前考取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师从贺麟先生,攻读德国哲学和政治思想史,1988年获哲学博士学位。1989年1月—2005年9月,任教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历任讲师、副教授和教授;2005年10月-2007年10月任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2007年11月起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为北航高研院院长,主管北航特色文科项目——知行文科实验班。
专著多部,代表作有:
《自我意识论》(博士论文)(上海学林出版社1990年版);《理心之间——朱熹与陆象山的理学》(北京三联书店1992年简体版和台湾锦绣出版社1992年繁体版);
《法律秩序与自由正义——哈耶克的法律与宪政思想》(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休谟的政治哲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论相互承认的法权——〈精神现象学〉研究两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我的轭——在政治与法律之间》(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
《何种政治?谁之现代性?》(新星出版社2007年版);《西方法政哲学演讲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主编)等。
论文数十篇,代表作有:
《国家理性的正当性何在?》
《论国家利益》《论民族主义》
《论“宪法政治”》
《法律与自由》
《法律的宗教分析》
《中国现代法学之道:价值、对象与方法》
《休谟的法学方法论转换及其内在机制》
《宪法、民主与国家》
《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中国法治实践》等。

目录

格劳秀斯
博丹
休谟
费希特
黑格尔
穆勒
韦伯
施米特
科耶夫
哈耶克
外四篇
早期现代思想史
立宪的国家理性
德国法治国思想
法兰西政治模式

精彩书摘

美国现代政治的“秘密”——从政治思想史的视角审视
说到美利坚合众国,在中国当今的精英界可谓人人熟稔,关于它的世界霸权,它的市场经济,它的民主政治,它的法治文明,它的宗教信仰,它的多元文化,它的高新科技,它的金融帝国,它的军事实力……,不一而足,每个方面都足以写出一卷大书,在此我无须赘述,也无力陈词。但盲人摸象,面对这样一个雄霸世界近一个世纪的在今天依然富有活力的庞然大物——“利维坦”,我们究竟知晓多少,我们的熟知是否真知?对此,我不敢妄言。
今天我准备论述一下美国的政治,而且,我也不是从一般政治学的角度谈它的政体制度、治理模式、政府职能、法治秩序、行政和官僚体制等等,——那些属于看得见的日常政治的一般内容。我今天想谈的是美国政治的“秘密”,即我们(也包括美国人)一般看不见的那个主导美国这个政治共同体的核心机制,而且,我也不是从实证的角度来剖析这个动力机制的内在结构、运作形态、演化过程以及权势效能等等,而是试图从政治思想史的视角,来审视这个美国政治的“秘密”的生命发生学及其精神实质。
我认为,一个政治体,不同于自然万物,它是秉有生命的,就像上帝把灵魂(她是异质的、来自彼岸世界的)注入人的肉身,使人成其为人一样,政治也是如此,我们要剥去它的外壳,去寻找它的生命或灵魂。因为,由人组成的共同体,它的政治不完全是自发演进出来的,而是塑造出来的,古典社会塑造了城邦和帝国,例如,西方古代的希腊城邦和罗马帝国、东方中国的三代之制和秦汉帝国,现代社会的政治,或现代性的政治,也同样是塑造出来的。我的问题是,这个现代政治的塑造,其精神是什么,所谓政治文明,在我看来,关键是这个现代性的政治精神,我在此要讲演的美国政治的“秘密”,从思想史的视角看,就是这个政治精神,它赋予政治一种“神来”的生命力,至于日常政治中的那些内容,不过是这个精神的载体。借用哲人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现代社会的革命建国,是政治的动力因,宪制(宪法或宪政)是形式因,人民(公民或阶级的积极参与)是质料因,自由与和平是目的因。下面,我就从上述视角来审视一下所谓的美国政治的“秘密”。
一、现代性的政治:美国的革命建国与美国宪法
就历史发生学来看,现代政治与革命密切相关,它们均意味着一个新的开端,或者说,一个新的时间和空间开始了,这是现代性的实质。当代思想家汉娜·阿伦特曾经指出:“革命这一现代概念与这样一种观念是息息相关的,这种观念认为,历史进程突然重新开始了,一个全新的故事,一个之前从不为人所知、为人所道的故事将要开始。”[1]不过,细究起来,西方的现代性政治又有三种形态。
一种是富有历史传统的托古改制式的英国光荣革命。我们知道,英国革命是一场光荣的“复辟”,但由此建立的英国,已经旧瓶装新酒,属于现代事物——它的政治灵魂已经是现代的,尽管其君主立宪制(或匿名的共和国)还保持着尽可能多的传统旧制。[2]如何协调新政与旧制的关系,集中体现了英国人民的政治成熟和英国精英的政治智慧,致使英国建立了一个“法治而非人治”的自由政体,人民主权落实于议会主权,国王在议会,君主、贵族与人民基于宪法(未成文)共治天下,[3]由此成就出一个日不落的世界帝国,“英王治下的和平”曾经辉煌一时。
另外一种是与旧制度彻底决裂的法国大革命。法国人民高举人民主权和国民制宪权,试图创建一个崭新的政治新事物,但最后迎来的却是一位现代僭主——波拿巴·拿破仑的法兰西第一帝国。法国大革命尽管凸显了现代政治的一些根本原则,诸如国民政治与社会权利(《人权宣言》)、人民主权、国民议会、制宪权与根本法、委托代表、法治政府和司法独立,等等,但是这些现代政治的原则与制度的塑造,并没有处理好与传统政治(法国旧制度)的关系,其采取的一系列激进革命的手段,不但没有成功塑造出一个优良而稳固的宪制国家,反而陷入绝对恐怖的暴力的恶性循环,并导致经年不息的内战,自由与人权付诸东流,甚至开启了阶级专政与个人独裁的现代极权政治之闸门。[4]
第三种便是美国革命。美国革命虽然与法国大革命被称之为“姊妹革命”,但实质迥异,相反,美国革命却与英国光荣革命一脉相承。[5]美国革命建国虽然没有托古改制之光荣,而是独立之建国,形式上斩断了与旧制度的脐带,完全是一个开天辟地的新政治,这一点看上去与法国革命相似,但精神实质上却与英国革命暗合,即它们都以不同的方式,通过宪制,完成了“革命的反革命”这一现代政治国家之构建的内在逻辑,从而成功实现了从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的创造性转换,获得了阿伦特所揭示的“革命—建国—自由”的国家目的。下面我分三点予以具体阐释。
第一,现代革命——美国革命的正当性。
从传统王制的法理来说,革命是一种叛乱,美国脱离英王室也是如此,但从现代政治的法理来说,美国人民的脱离旧制基于人民同意,主权在民,人民有权选择自己的政治生活方式,并委托统治。所以,现代政治的正当性在于人民的自由权利,具体点说,在于每个公民的自由意志的决断。美国人民通过独立战争赢得了自己的政治决断权,它符合自然法与自然权利的原则。由此观之,英国的光荣革命,尤其是法国大革命,其革命都属于现代性的政治创制,不属于叛乱、暴动或谋反等非法行为,而是正义的人民创制,即构建一个新型的现代政治,其诉求的或自我证成的是合法性或正当性(legitimacy),而不是合法律性(legality)。
应该指出,现代政治的构建有一个从古典自然法到现代自然权利的演变,尽管现代政治的形式在欧洲和北美有诸多差异,但其根基都有一个基于自然权利的正当诉求,美国革命是以独立战争的形式开始其现代政治之历程的,这一点与英国革命和法国革命是不同的。独立战争为什么是一场革命呢?为什么不同于传统王朝的各种分分合合的战争呢?关键在于美国独立诉求了一个全新的现代政治理念,即人民主权,美国人民有天赋的自然权利构建自己的政治共同体,这样一个新理念以及为此而从事的独立战争,就开辟了另外一个故事,即美国人民自己的政治叙事。[6]
第二,美国革命同时又是一次建国时刻。
独立并不是美国革命的最终成果,革命建国才是美国政治的主题,美国革命同时又是一次“建国时刻”。由此观之,美国的独立战争就具有内外两个方面的政治意义,它既是对外摆脱殖民统治的政治革命,同时也是塑造“美国人民”的建国革命,虽然在战争前后,美国已有是十三个州(states)制定了宪章,组成了各自独立的政治共同体,但是通过这场革命,它们血肉与共的联系在一起,由此便重新塑造一个崭新的国家——美利坚合众国,所以,1787年的费城制宪会议,以及此后经过各州议会审议通过《美国宪法》,就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它赋予了美国以新的政治生命。美国的建国,是革命的宪制建国,美国宪法是美国人民的政治《圣经》,是美国的立国之根基。
关于美国宪法,我们不能仅仅从一种日常的法治主义的角度来理解,应该看到它的产生有一个美国革命建国的非常时刻,有一个人民的制宪权问题。不理解美国革命,都不能真正地理解美国宪法。是的,美国宪法是一种人民的政治契约,契约论是美国宪法的规范理论,但这个契约不同于民事法的买卖合同,是一种政治契约,而且关键的是这个契约是伴随着美国革命而制定出来的,革命是美国宪法的火车头,作为美国宪法的主体——美国人民,是通过革命塑造出来的。“这个国家和这种人民似乎是互相形成的,这似乎是上帝的计划。”“上帝乐于把这个连成一片的国家赋予一个团结的人民——这个人民是同一祖先的后裔,语言相同,宗教信仰相同,隶属于政府的同样原则,风俗习惯非常相似;他们用自己共同的计划、军队和努力,在一次长期的流血战争中并肩作战,光荣地建立了全体的自由和独立。”[7]
第三,美国宪法的精神实质是“革命的反革命”。
现代革命总是伴随着战争和暴力,美国革命也是如此。但是问题在于革命建国之后,怎么办?我们看到,对于现代政治来说,总是摆脱不了一个“革命之后”的梦魇问题。对此,法国大革命以及俄国革命以及中国革命,就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个“革命之后”问题。而英国革命和美国革命,却通过它们的宪制克服了现代的暴虐和血腥,实现了和平建国的目的,这里实际上隐含着一个关于革命暴力的“漂白”机制。因此,对于美国宪法,有必要挖掘它的深层意蕴。从精神实质上说,美国革命更贴近英国,继承了英国保守主义的政治传统,其合众国宪法蕴含着“去革命”或“反革命”(counter-revolution)的性质。革命本身不是目的,宪法是革命的形式因,革命终止于宪法,宪法的制定实施,意味着革命的完成。因此,美国宪法的另外一重特性就是反革命,或去革命,通过美国的制宪会议以及各州人民批准,美国宪法安顿了革命的诉求,构建了“我们人民”和“美利坚合众国”,从此,一个现代的自由国家——复合联邦制——塑造出来。[8]宪政出场,革命谢幕,按照阿伦特的说法,美国“完全是革命的儿子。美国宪法最终团结了美国革命的权力。由于革命的目的是自由,它其实就是布莱克顿所称的‘构建自由’——以自由立国。”[9]
“革命的反革命”(counter-revolution of revolution),从《独立宣言》到《联邦宪法》,美国人民通过革命的方式而达成反革命的目的,把政治(尤其是革命与内战)问题转化为法律问题(宪法)问题,(进而把其中绝大部分转化为司法问题),从而守护人民的自由与安全(和平),这是美国宪法的精髓,也是美国政治的“秘密”。应该指出,革命本身不是自由,革命是一种动力和力量的源泉,具有摧毁的性质,而宪法则是革命之轭,是一种政治规范,用宪法之轭约束革命的势力,从这个意义上,一切真正的宪法都是反革命的(counter-revolution)。但关键是这个反革命是否来自革命自身,在此我要强调的是“革命的反革命”,其核心点在于美国革命的这个以自由贯穿的革命建国的反革命证成。那些外在于革命的反革命,如法国大革命时期“神圣同盟”的保守主义,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保皇党分子,就不属于这个“反革命”谱系,而英国光荣革命时期的托利党人,美国的反联邦主义,则属于这个谱系,可以说,美国人民(联邦主义与反联邦主义)共同塑造了美国宪法,实现了宪法的“革命的反革命”精神,这个精神同时也是美国人民的自由精神(通过宪法来保护自由权利)。
二、政治国家与自由政体:权力、法治与自由
美国是一个现代宪政国家(不同于古典宪政),通过宪法制度,处理国家权力配置和保障个人公民自由,这是美国政治的日常状态,也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政治与法治的美国故事。关于这个看得见的宪法制度架构以及对于美国人民的自由权利的保障,[10]在此我毋庸多说,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事实,相对于其他国家的宪法体制,这个美国制度的优劣之评判,自有公论。在此我想说的是美国政治中的看不见的东西,即它的国家权力,而且不是宪法明确规定的各种赋权化的合法性政府(广义的)职权或权能,而是这些权力背后的看不见的权力。
第一,存在这种权力吗?或者说,美国宪法仅仅是约束权力吗?
这是一个首要问题。对此,很多宪政主义者或自由主义者是否认的,它们只承认宪法规定的权力,并且认为这些权力要受到明确的限制,由此才能保障美国的法治、民主与个人自由。我的回答是,这种国家权力或看不见的政治权力,是存在的。因为,在日常状态下,或一个被注入了生命的宪政装置,它们是能够很好地运作的,在此,法律的统治或法治,即遵循着严格的宪法规范主义,是可以保障政体良性运作,因而维护人民的自由、安全与福祉的。在这个意义上,美国宪法所创制的政府是一个有限政府,它的权力是列举性的,授权性的,其权力的行使受到各州宪法以及个体公民权利的限制。关于这个日常政治的宪法制度,是美国政治的根本性制度,是它稳固而持久地保障着美国人民的各项权利,保障着这个国家的自由、繁荣与安定,所谓自由政体指的便是这个宪法制度,毋庸置疑,这个政治制度是美国革命的成果。
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宪政只是一种政治制度装置或一套政治技艺,本身不具有生命,它不是永动机,它的良好运作需要一种政治力量,而且尤其是正义的政治力量(按照权能递减原理,这个动力机制会逐渐减弱)。在古典社会,这个力量来自神灵或上帝,以及君主统系,在现代社会,则来自人民,人民是现代政治的“神”,所谓主权在民,政治国家,说的不外是这个动力机制。斯托里指出:“我们对宪法进行的以下评注过程中,应当将其视为美国人民为他们自己及其子孙所制定和确立的关于政府的宪法。……他们已经宣布它是国家的最高法律。他们使它成为有限政府。他们界定了它的权威。”“应将该法律文件解释为,合众国人民根据自己的自由意志和主权意志而确立的一种政体架构或基本法律。”“这些结构得到了如此多的关爱和智慧的支持,人民将他们的信心寄托于此,作为他们的公民自由、宗教自由和政治自由的最真实保障。”[11]
问题在于:人民是看不见的,正像上帝是看不见的一样,人们能够看见的只是一个一个的个人,最了不得的也只是人民代表。人民看不见,并不等于不存在,它的意志已经转化为宪法,宪法成为美国政治的“真神”,它是有政治力量的,通过它的政治赋权,日常宪政才得以运作,所谓法治、自由才得以保障。这样,实际上一直就有两部宪法,一部是看得见的宪法,它写在纸上,赋形为可以付诸司法裁决的宪法或宪政体制,另外一部则是看不见的宪法,写在人民心中,作为一种政治潜能蛰伏着,随时时刻准备现身出场。一旦前一个宪法失去活力的时候,即出现宪法危机(当然也是政治危机)时,这个看不见的宪法就会启动,从而为纸上的宪法注入力量。
第二,宪法国家的生命力:政治赋权。.
应该指出,这个贯穿美国宪法的人民主权,并不仅仅是限权性,美国宪法或美国政治一直存在着一个权力原则,其实联邦主义本身,或联邦宪法的制定以及颁布通过,就是这个权力原则的体现。对此,阿伦特有过精辟的论述:“美国宪法源于一种信念,那就是坚信自己发现了一条强大到足以建立一个永久联邦的权力原则。”“显然,美国宪法的真正目标不是限制权力,而是制造更多的权力,实际上是要成立和正式构建一个全新的权力中心,注定是要补偿一种权力,该权力的权威曾覆盖辽阔地域的邦联共和国,但在殖民地脱离英王的过程中丧失殆尽。”[12]阿伦特所说的这个权力原则,就是政治赋权(empower),它来自人民,并赋予宪法有限而绝对的权力。所谓“有限(limited)”,指的是其权力是有边界的,是授权性的,美国宪法对于这些权力有明确的条款列举;所谓“绝对(absolute)”指的是这些权力的效力是无限制的,在授权的范围内,它的权威是至上的,不受约束的。
其实,我们看到,美国政治一直就处于这样一种有关权力的宪法框架的张力与平衡之中。在日常政治时期,权力处于法治规范的常态状况,受到各种形式与制度的严格约束,人民生活于平和状态,生命、自由、财产等权利获得法律保障,法制昌明,社会繁荣。但是,一旦遇到危机时期,权力问题就凸现出来,此时此刻就不能按照日常政治的法治加以规范,政治权力需要人民的特别赋权,人民有责任赋予宪法以新的动力,这实际上毋宁是重新启动了看不见的宪法,是对宪法的重塑。例如,美国独立战争之后的费城制宪以及最终通过,便是看不见的宪法通过革命而创制赋形,完成了革命的反革命,而美国的南北战争,则是这个看不见的宪法又一次现身出场,表现为一场捍卫宪法原则的内战,林肯总统的《葛底斯堡演说》表明,他将以政治国家的正义权力,摧毁南方的分离主义运动(以卡尔霍恩的政治哲学为其法理依据)。[13]
第三,如何守护宪法?司法的与政治的。
美国的政治是一种宪法政治,宪法对于美国政治具有根本性的意义。但是,美国宪法包含着丰富的内容,由于政治区分为日常政治与非常政治,所以,对于宪法也就具有两种解读,我称之为看得见的宪法与看不见的宪法,当然,就美国宪法文本来说,美国只有一部宪法。问题是谁来守护宪法呢?这一直是美国宪法学界乃至政治学界的一个众说纷纭的大问题。
就第一个宪法来说,美国法院是宪法的守护者,通过司法审查,九位联邦大法官守护者美国的一般宪制。这个众所周知。但是,当美国出现政治危机时,或当一般的司法机制解决不了政治危机时,也就是美国宪政的力量衰退乃至蜕变耗尽时,则第二个宪法就开始发力了。革命与内战(此外还有外敌入侵,这个问题下一节处理),便是这样的危机时刻,但同时也是一个政治体必不可少的时刻。通过危机,可以为美国政治注入新的活力,赋予新的灵魂。不过,如何处理这个危机以及如何有效地把非常政治转化为日常政治,对于美国人民,尤其是政治精英,则是一场严峻的挑战,考验着这个民族的政治成熟。法、德、俄三国的政治历程,就说明它们没有经受住这样的考验,它们似乎是共同地诉求一种人民专政、阶级专政的政治构架(来自罗马的独裁官的委托专政并改造为国家主权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把危机时刻常态化了。[14]相对说来,英、美现代政治则走出了这个困境,它们彻底祛除专政之类的政治手段,通过“革命的反革命”,实现了政治的转型。例如,美国内战之后的政治和解,就不同于卡尔·施米特、毛泽东的敌友政治论,像李将军的墓碑也被供奉于国家殿堂,危机时刻过后的政治和解,在我看来,也是另外一种形式的“反革命”。看得见的宪法只能由看不见的宪法来守护,“反革命”的宪制就是它的守护者,其中人民选举的政治领袖具有举足轻重的关键作用。
从上述三个层面,我们可以提出出三个政治概念:政治(国家)权力、宪政体制、自由公民。如果用表格来显示:在看不见的政治权力之下,是日常的宪政体制,它们规范国家权力的配置和保护个人自由、财产、生命等权利,用卡尔·施米特的分析框架,即组织原则与分配原则。但是,在此背后,还有一种特殊的政治,一种塑造国家的权力,它就构成了隐秘的美国政治,或所谓美国政治的“秘密”。这种权力不是虚无的,它有自己独特的政治逻辑,维护的是美国的国家利益(核心利益)。在日常情况下,这种权力与宪制下的赋权职能叠合在一起,或者体现为特殊机构的合法权能(常态的“旋转门”之说)。而一旦危机时刻到来,这种隐秘的权力就会现身出场,以人民的名义行使政治的决断权。从大的方面来说,美国政治的三次非常时期,制宪建国、南北战争和美国新政,都显示出这种政治国家的强势权威。[15]
三、自由政体与帝国(主义):德性、信仰与强权
我们说,美国政治一直存在着一种强有力的隐秘力量,并且能够为日常宪法注入生命力,但是问题在于:如何看待这样的超凡的政治力量呢?有什么东西能够约束它们不至于沦为邪恶的力量呢?为什么美国是华盛顿、林肯,而不是希特勒、斯大林、文革时期的毛泽东?显然,第一部宪法的制约力是有限度的,对此,美国人民也是同样抱有格外警惕的,但似乎也没有搞出一套圆满的宪法政治的防范机制(尽管是已经最大化的物尽其用了)。不过,从政治制度的逻辑上看,人不是上帝,人世间的事物(包括政治)都不可能获得绝对圆满的解决。对此,我们理解美国的政治“秘密“,只能付诸于经验,至少从历史的经验上看,美国政治即便一直存在着超越宪法的政治权力,但仍然没有出现骇人听闻的邪恶政治(至少对于这个现代国家的内部政体来说,大致是如此,当然,美国的帝国主义又当别论),美国依然还是一个令人敬仰的自由政体?这是为什么呢?
第一,孕育于共同体的公民美德传统。
人们都说美国是一个最现代的乃至后现代的国家或社会,但是,这只是它的一部分,就美国的整体特征来看,它其实是一个最为传统与保守的国家,保守主义是美国的生活方式。对此,托克维尔分析的非常准确:“在美国,乡镇不仅有自己的制度,而且有支持和鼓励这种制度的乡镇精神。”“英裔美国人的法制和民情是使他们强大起来的特殊原因和决定性因素。”托克维尔所说的民情指的是“一个民族的整个道德和精神面貌,”它不仅意味着民族心理、习惯和各种社会观点意见,而且包括“人们的生活习惯所遵循的全部思想。”[16]
美国的村镇是这个国家的核心细胞,它们塑造了美国的民主自治、司法体制与公共治理。其实不仅如此,公民美德也是发育于这种美国的村镇体制,美国人不是那种极端的个人主义(像自由主义的教条所说的),它们的道德意识、生命经验、公共关怀,乃至敌友标准、正义感、是非心、团结友爱与共同对敌,都与这种保守主义的村镇生活密切相关。如果说,美国的看不见的宪法有自己的根基的话,显然,它们不是写在纸上的那些人权清单,而是那些基于有限生活经验的公民美德。应该说,这类美德其实是非常传统的,可以上溯到远古的希腊、罗马城邦,以及中世纪的乡村部落,美国虽然从政治上是一个全新的现代国家,但它的血液流淌着远古的美德政治,而且这种政治没有被欧洲大陆的激进主义启蒙所唤醒的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运动侵袭。我认为,正是这种美德政治以及其审慎的保守性,无形地约束着那些掌握国家权柄的领导者,维系着我所说的美国的隐秘政治,构成了美国现代政治的高级法之一。
第二,清教传统:美国政治的另一个高级法。
美国是一个清教徒移民的新国家,关于五月花号的故事,人人熟知。如果说美德政治是源于世俗生活的高级法,那么,神约立国便是美国政治的另外一个高级法。尽管看得见的宪法设立了政教分离的原则,但对于看不见的宪法来说,政教从来就是不曾分离的。对此,爱德华·S·考文曾经揭示出美国人心目中的信念:“宪法表达了更高级的法,它实际上是不完善的人最为完美地复制了布莱克斯通所至尊为‘区分善恶的、永恒不变的法,这种法连造物主本身在其设计的所有管理制度中都予以遵守,而且只要这种法有必要来指导人类行为,那么造物主就使人类理性能够发现它。’几乎从宪法提交制宪会议讨论的那一天起,这种信念就对美国宪法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17]
我们说,法律要被信仰,法治才是有效的,这一点其实对于看不见的宪法更是如此,因为,看得见的宪法以及一般法律是有强制制约力的,恐惧也能够致使法律有效力,但对于看不见的宪法,或对于政治的隐秘部分,它取得发自内心的信仰,才是更为根本性的。美国高级法的这个政教合一传统,在美国政治中源远流长,所以,从政治实践的经验中看,美国政治的“秘密”也与这个清教信仰有着密切的关系。上帝在心中,政治的邪恶便受到强有力的节制,政治的力量与信仰的力量,以及它们之间的冲突,是美国政治精英必须时时面对的功课,而美国人民也在拣选它们的领导者时,也将信仰视为头等大事,这是美国政治与美国宪法的首要原则。
第三,帝国(主义)与文明冲突中的美国霸权或“天定命运”。
上述美国的美德政治和信仰政治,是在一个西方古典尤其是西方基督教语境中的阐释,对于所谓的西方文明秩序,这个美国政治的正义性无可置疑。落实到美国内政来说,则就成就出一个自由政体,以及维护这个自由政体的现代国家。但是,美国历来又是一个帝国或准帝国,[18]它的国家权力对内可以是自由宪制的支撑,或随时为宪制注入新的生命力和重生的灵魂,但美国政治并没有把这个自由原则贯彻到这个世界,从某种意义说,它历来对外就是帝国主义的,对于非基督教的民族或国家来说,也可以说是一种邪恶的力量,在此,就涉及到世界文明秩序,以及文明乃至宗教冲突问题。
对于美国政治来说,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它的全球秩序的塑造方面,美国自以为担负着神的使命,[19]这种美国的“天定命运”感以及美德政治,构成了美国政治的保守主义的精髓,为此,它不惜付诸武力、战争和强权政治。当然,美国政治也讲世界和平,但它的和平观与康德意义上的“永久和平”以及中国的仁爱天下观是有着本质不同的,它诉求的是美国治下的和平,是以美国为霸主的新帝国。而且,它的隐秘政治的最大功能,以及它的美德政治与信仰政治,在今天已经主要不是塑造美国的宪政体制,而是它的帝国战略,所以,外交历来是美国政治秘密的一个中心点。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警惕。
四、美国政治的“秘密”以及对于中国现代政治的启示
我的这个演讲是基于一种客观的态度,试图把美国政治的另外一个看不见的面相揭示出来,理性地把美国政治作为一个现代事物来对待,其中没有任何意识形态的预设。我既不是美国粉丝,也不是污名美国。我想提醒诸位的是,我们不能仅仅是看到了美国的霸权主义,就把美国这个优良的自由政体说得一无是处;我们也不要看到了美国的自由、法治、民主宪政和繁荣昌盛,就忽视了美国的帝国主义对全球的掠夺(以新的形式);我们不能因为读到或看到了美国宪法以及制度实践,就自以为找到了美国政治的真谛,而全然不顾它的隐秘的权力政治;我们也不要因为洞悉了非常的美国政治,就排斥常态的美国宪制,或者把两者对立起来,以为美国的隐秘政治就是它的全部,并把它日常化,其实,美国政治的成熟智慧恰恰是把这种张力运作得恰到好处。[20]
所以,对于美国政治的“秘密”,要置于上述我所提出的四层关系的网络中加以审慎地把握。具体地说,美国政治的“秘密”,从动力上说,它完成了立宪建国的“革命的反革命”;从形式上说,它创制了两种宪法,看得见的宪法与看不见的宪法;从内政上说,它建立了一个富有活力的自由民主政体;从外交上说,它主导着一个基于美国国家利益的世界秩序。而这一切,又都依赖于美国人民与美国精英的政治成熟,其中哺育这个民族的美德政治与信仰政治传统,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也许,美国的现代政治是一种偶然或天意,美国是例外论,但是,美国人民与美国政治精英的实践理性,也绝非无足轻重,知行合一,加上天意,这就是美国——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的美国,但一百年来,国人(尤其是政治精英)对于美国政治精神的认识令人堪忧。
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学术从来就是为了解决心中的问题,所谓“六经注我”,借它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块垒。研究美国,尤其是它的政治“秘密”,对于我们究竟具有何种启示呢?我认为,至少在如下几个方面对于我们的国家建设,不无裨益之功。
第一,开启中国现代政治的“革命的反革命”之路。
回顾中国百年宪制历程,尤其是不断革命的激进主义灾难,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一味革命是完成不了建国大业的,要借鉴和学习英美立宪革命的经验,探索中国的“革命的反革命”的宪制道路,寻找从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的转型机制。革命的传统在现代性的中国政治中,屡屡畅行,尤其是来自法俄的阶级革命、无产阶级专政,致使中国不断陷于内乱之深渊,由革命者自我实现“反革命”的改良道路,这是中国的前途所在。在此,就需要中国人民尤其是政治精英从“不断革命”的恶性循环中走出来,实现“革命的反革命”的宪制国家,真正以宪法为立国之根基,完成革命——立国——自由的三部曲。
我们这个人民共和国曾经一路畅行的“革命宪法”是一把双刃剑。套用“国王的两个身体”的比喻,中国宪法也有两个身体,一个是非常政治中的身体,人民主权和共产党领导是她的化身,行使着决断性的政治意志,但这个身体只是在非常时期才出场;而另外一个身体,则是公民个体和日常政治,它们规范于宪法,自由、民主与共和,是它的常态。所谓“革命的反革命”,就是让这个身体现身出场,而且是宪法学意义上的现身出场。宪法属于人民,人民必得出场,人民作为唯一的主权者,必须成为公民。呼唤人民出场的同时,要呼唤个体公民出场。当然,《八二宪法》以及四次修宪,只是在中国政治上凸显了一些因子,远不是这个主题的全部内容,甚至还仅仅是个开始。[21]
第二,公民美德与政治担当。
在中国改革的转型时期,需要完成从人民主权到公民权利的转变,人民要有公民美德,而精英要有节制,并有政治担当。这个政治不仅仅是日常政治,而是非常政治,诉求的不仅仅是纸上的宪法,而是看不见的宪法,即有政治赋权的宪法,这个宪法的培育需要一种美德政治的社会生活,但它的担纲者只能是以政治为业的政治家,而不是政治掮客或专制者。对于这个宪法权力的约束,纸上的宪法以及纲常纪律是无济于事的,只能诉诸内心的政治良知和公共美德。在西方语境,它们就是基督教信仰,在中国则是古典的天道正义,其实,从人间秩序来说,中西之辩并非截然对立,它们共享着普遍的核心价值观,这个价值观是属于全人类的,所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托克维尔在谈到美国的民主共和制时曾经指出,法制比自然环境的作用要大,而民情比法制的贡献更大,要探讨美国社会的成功经验,最好到美国的民情中去寻找。回到今日的中国,看看中国政治的现状和中国社会的民情,不能不说这是一个堕落的时代,令人悲哀。政治人物腐化堕落,专横独断而浅薄无能,而所谓的人民呢,则是犬儒主义和同样的腐化堕落,读读孟德斯鸠的《罗马盛衰论》和中国晚明和晚清的文牍札记,使人不禁有今夕何夕之叹。因此,借鉴英美政治经验,培育我们的公民美德,催生真正的政治家,已属亡羊补牢,退而结网。
第三,构建自由政体与捍卫国家利益。
美国的自由(对内)与强权(对外),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互为因果,缺一不可。随着中国经济近些年的飞速发展(不无泡沫性),极端的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论调甚嚣尘上,所谓“中国模式”论也粉墨登场,对此,我们要予以警惕。要知道,一个国家可以有一时的强大,但这种没有根基的强权是不稳定的,也是短命的。国际政治是国内政治的延续,缺乏一个坚实的内政基础,在对外关系中难以支撑你的强势地位。因此,构建一个自由的政体,促进一个富有活力的市场经济,建立一个法治政府和公民社会,才是中国的当务之急。如果说中国有自己的隐秘政治的话,其中心任务与美国不同,它不是如何搞对外扩张,而是促进内政改革,我们不是不要国家利益,恰恰相反,我们需要捍卫的是长远的根本的国家利益,是理性的民族主义或基于自由政体的民族主义。对此,英美现代政治是最好的榜样,它们前后相继地塑造了主导性的国际秩序,其动力在于它们的自由政体。学习美国经验,并不等于无原则的追随美国,就像拳击场,理性告诉我们要学习胜者的经验,但这并不等于我们与当今的胜者是潜在的竞争者。
我认为,中国现时代国家哲学的实质在于:就国际政治来说,我们通过构建现代国家能够以强有力的国家力量对抗世界霸权的遏制与挑战,但我们就国家目标来说,却是诉求世界和平,是一种“现实的自由主义”(realisticliberalism)的国际政治理论;就国内政治来说,我们通过建立自由政体而得以确保公民的自由、安全与追求幸福的权利不受侵犯,诉求基于自由的国家凝聚力与国家权威,是一种“自由的国家主义”(liberalnationalism)的国内政治理论。而且,作为国家哲学,上述有关内政与外交两个方面的理论又不是割裂的,更不是矛盾的,它们融会于现时代的国家主题之中,体现为一个完整的国家哲学,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是构建自由政体的现代国家,两个基本点是内政上的自由的国家主义与外交上的现实的自由主义,上述的国家哲学使我们能够应对当今世界的挑战。[22]今天在此谈美国政治的“秘密”,我感到惶恐不安,因为美国太神秘,而对我们中国,它又格外重要,因此,任何言辞都难免挂一漏万。不过,沧浪之水,清浊自有其用,关键是我们是否有一颗虔敬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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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思想的界碑:西方政治思想史讲稿 序言 翻开人类思想史的长卷,政治思想无疑是其中最波澜壮阔、影响最深远的一章。从古希腊城邦的黎明,到现代民族国家的崛起,再到全球化时代的挑战,人类对于如何组织社会、如何实现公正、如何理解权力,从未停止过探索与辩论。这些探索与辩论,汇聚成了西方政治思想的璀璨星河,照亮了我们理解自身与世界的道路。 《思想的界碑:西方政治思想史讲稿》并非一本简单的史书,它是一场跨越千年的思想对话,一次对西方政治文明脉络的深度梳理。本书力图穿越时空的迷雾,回溯那些塑造了我们当下政治观念的经典思想,探究它们如何诞生、发展、演变,又如何在不同的历史语境下被解读与重塑。我们将一起审视那些伟大的思想家,他们的智慧之光如何划破蒙昧,为人类的政治实践设定了一个又一个“界碑”,推动着我们对理想社会的追寻。 本书的写作,旨在为读者提供一个清晰而深入的西方政治思想全景图。我们不会止步于罗列概念与理论,而是着力展现思想家们在特定历史情境下的思考逻辑,他们所面临的挑战,以及他们解决方案的创新之处。通过这样的方式,读者不仅能了解“是什么”,更能理解“为什么”——为什么这些思想会产生,为什么它们会产生这样的影响,以及它们与我们今天的政治现实又有着怎样的联系。 本书的结构,将沿着西方政治思想发展的历史脉络展开,从古典时代的哲学萌芽,到中世纪的神学辩论,再到近代的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的碰撞,直至现代社会的多元思潮。每一讲都将聚焦于一位或几位关键的思想家,或一个重要的理论流派,并对其核心观点进行深入剖析。我们也将关注这些思想之间的关联与张力,以及它们如何在历史的进程中相互启发、相互批判。 《思想的界碑》的核心,在于“界碑”二字。它意味着那些在思想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观念,它们不仅是知识的积累,更是对既有认知的突破,是对人类思想疆域的拓展。这些界碑,或是一个新的政治概念的提出,如“主权”、“契约”、“分权”;或是一种新的政治制度的构想,如“民主”、“共和”、“宪政”;又或是对人性、国家、权力等根本问题的深刻反思。理解这些界碑,便是理解西方政治思想发展的轨迹。 我们深知,政治思想的探讨并非易事,它往往涉及复杂的哲学概念、抽象的理论框架,以及充满争议的历史事件。因此,本书在力求严谨学术性的同时,也注重语言的清晰与表达的流畅。我们希望通过生动而富有启发性的讲述,让读者能够轻松地走进这些思想家的世界,与他们进行思想上的交流,从中获得深刻的启迪。 本书的出版,也希望能够为理解当下世界政治的复杂性提供一个重要的思想维度。在全球化日益深化,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时代,重温西方政治思想的经典,审视其演变过程中的得失,对于我们应对当前的挑战,构建更加公正、理性、包容的社会,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 我们诚挚地邀请您,踏上这场思想之旅,一同探寻西方政治思想的深邃与博大,共同思考那些关于我们与社会、我们与政治的根本问题。 第一部分:古典时代的哲学奠基 西方政治思想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城邦时代。在那片孕育了哲学、艺术与民主的土地上,人类第一次开始了对政治生活的自觉反思。 第一讲:柏拉图的理想国与亚里士多德的现实城邦 在苏格拉底的智慧光芒下,柏拉图以其独特的洞见,构建了一个关于理想政治秩序的宏大蓝图。他的《理想国》并非一蹴而就的政治宣言,而是一场深入人心的哲学探索。柏拉图认为,现实世界是理念世界的影子,而真正的“善”和“正义”存在于理念之中。因此,理想的城邦应该由具有最高智慧的“哲学王”来统治,他们不受私欲的干扰,能够洞察真正的善,并以此来治理国家。这种哲学王统治的构想,强调了知识与权力的结合,以及对统治者德性的极致要求。然而,柏拉图对民主的批判,以及其理想国中严苛的等级制度,也引发了后世无尽的讨论与争议。他的“洞穴比喻”深刻揭示了人类认知的局限性,以及追求真理的艰辛。 相较于柏拉图的理想主义,亚里士多德则以其更为务实的态度,成为了政治学的集大成者。他并非空想家,而是对现实政治进行了细致的观察与分类。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对各种政体进行了系统性的分析,他区分了君主制、贵族制和共和制,并将其与暴君制、寡头制和民主制(他认为的“多数人的统治”,带有贬义)进行了对比。他认为,政治生活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善的生活”,即公民的幸福。而实现这一目标,需要适度的财富、良好的法律以及公民的参与。亚里士多德对“政体”的分析,强调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不同政体各自的优缺点。他提出的“中道”原则,也深刻影响了后世对于政治实践的理解。他的政治学,是一种对现实政治秩序的理性分析,一种对公民美德与社会和谐的追求。 第二讲:公民、城邦与美德:古希腊政治精神的内涵 古希腊的政治思想,离不开其独特的城邦制度。城邦,不仅仅是一个地理概念,更是公民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公民的身份与城邦的命运紧密相连。公民被视为政治活动的积极参与者,他们的义务与权利,构成了城邦政治生活的基础。 “公民”在古希腊的语境下,具有更为深刻的含义。它不仅仅是居住在城邦的人,而是能够参与城邦事务,并对城邦的决策负责的个体。这种公民身份,与我们今天的现代公民概念有着显著的区别。在许多城邦,特别是雅典,公民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所有符合条件的公民都可以参与辩论与投票,直接决定城邦的事务。这种直接民主的形式,强调了公民的集体智慧与集体意志。 “美德”(arete)是古希腊政治思想中的核心概念之一。它指的是一种卓越的品质,一种在特定领域表现出的杰出能力。在政治领域,公民的美德意味着他们不仅要具备智慧与勇气,更要拥有公正与节制。一个德行高尚的公民,能够为了城邦的整体利益而牺牲个人私利,能够理性地参与政治辩论,并为实现城邦的繁荣与公正做出贡献。亚里士多德认为,政治生活的目的,正是为了培养公民的美德,并使他们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 古希腊的政治思想,还体现在对“正义”(dikaiosyne)的追求上。正义被视为城邦秩序的基石,是实现社会和谐与公民幸福的必要条件。无论是柏拉图对个体灵魂正义与城邦正义的类比,还是亚里士多德对分配正义与矫正正义的区分,都表明了古希腊思想家对于如何构建一个公正社会的深刻关切。 然而,古希腊政治思想并非没有局限。它的公民概念,往往排除了妇女、奴隶以及外邦人,具有明显的精英主义与排他性。其对民主的实践,也常常受到民粹主义的困扰。尽管如此,古希腊政治思想所奠定的哲学基础,对于后世西方政治思想的发展,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它们关于公民责任、政治参与、理性治理以及追求正义的思考,至今仍是我们理解政治的宝贵财富。 第二部分:中世纪的信仰与秩序 罗马帝国衰落后,欧洲进入了漫长的中世纪。在这个时期,基督教的兴起与传播,深刻地塑造了欧洲的政治与社会秩序。教会权力与世俗权力之间的关系,成为了中世纪政治思想的核心议题。 第三讲: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与教会权力论 奥古斯丁,这位伟大的神学家与哲学家,在中世纪早期对西方政治思想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在他的巨著《上帝之城》中,奥古斯丁将人类社会划分为两个平行的“城邦”:尘世的“地上之城”和天上的“上帝之城”。地上之城是凡人尘世的国度,充满了罪恶、欲望与混乱,其统治往往是压迫性的。而上帝之城则是信徒精神的家园,是超越尘世的完美境界。 奥古斯丁认为,地上的国家是上帝允许其存在,以维持社会秩序,限制罪恶蔓延的必要工具。因此,世俗政权具有其正当性,但这种正当性最终来源于上帝。他并不认为地上之城的统治必须是完美的,甚至可以是邪恶的,因为其存在的目的是为了让那些属于上帝之城的人,能够在地上得以生存。这种观点,为教会对世俗权力的干预提供了理论依据,也为后来的教权至上论奠定了基础。 奥古斯丁关于教会权力的论述,尤其值得关注。他强调教会是上帝之城的代理人,是通往救赎的唯一途径。因此,教会的权威应高于世俗的权力,因为教会关注的是永恒的灵魂救赎,而世俗政权只关注短暂的尘世秩序。这种对教会权威的强调,为教皇在后来的政治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奠定了理论基础,也开启了教会与国家之间漫长而复杂的权力斗争。 《上帝之城》并非一本简单的政治理论著作,而是一部充满深刻神学与哲学思考的作品。它通过对人类历史的解读,揭示了罪恶的根源,并指出了唯一的救赎之路。奥古斯丁对地缘政治与天国政治的区分,以及他对世俗政权局限性的认识,深刻影响了中世纪的政治思想,并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欧洲政治权力格局的演变。 第四讲:托马斯·阿奎那的自然法与混合政体 中世纪的政治思想,在经历了一个漫长的“黑暗时代”后,迎来了托马斯·阿奎那这位集大成的思想家。他试图将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与基督教神学相结合,为中世纪的政治秩序构建了一个更为理性而系统的理论框架。 阿奎那在其巨著《神学大全》的政治学部分,发展了自然法理论。他认为,自然法是上帝永恒法的体现,是人人皆可认识的普遍道德原则。这种自然法,存在于人的理性之中,指导人们认识善与避免恶。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人法”,即由人类制定的法律,而人法必须符合自然法,否则便是无效的。这种将神圣法则与理性法则相结合的思路,为理解法律的来源与正当性提供了新的视角。 在政体方面,阿奎那对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分类进行了继承与发展,并提出了“混合政体”的理念。他认为,最理想的政体是结合了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的优点,即由一人统治(君主制),由一些贤能的人辅佐(贵族制),并允许人民参与(民主制)。他尤其推崇君主制,认为其具有最高的效率和统一性,但同时强调君主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并以公民的共同利益为目标。这种混合政体的构想,体现了对权力制约与平衡的早期思考,也为后世的宪政思想埋下了伏笔。 阿奎那的政治思想,是对中世纪政治秩序的理性化辩护,也是对教会与世俗权力关系的一种更为温和的调和。他试图在神圣的信仰与现实的政治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构建一个稳定而公正的社会。他的自然法理论,为后来的启蒙运动以及人权思想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 第三部分:近代的觉醒与革命 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的浪潮,标志着欧洲从中世纪向近代社会的转型。理性的光芒开始照耀政治领域,为新的政治理论与政治实践奠定了基础。 第五讲:马基雅维利的现实主义与“为政之术” 尼科洛·马基雅维利,这位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杰出思想家,以其冷峻的现实主义笔触,深刻地改变了人们对政治的认知。在他的代表作《君主论》中,马基雅维利将政治与道德分离,强调了“为政之术”的实际效用。他认为,君主的首要目标是获取和维护权力,为此,他可以不择手段,甚至可以运用欺骗、恐惧和暴力。 “君主应该受人敬畏还是受人爱戴?”马基雅维利给出的答案是:两者皆有,但如果不能两者兼顾,宁可受人敬畏。因为爱戴是易变的,而恐惧是持久的。这种“政治的实用主义”观点,在当时引起了巨大的争议,也让马基雅维利成为了“马基雅维利主义”的代名词,即一种不道德的、功利主义的政治手段。 然而,将马基雅维利简单地视为一个邪恶的政治教唆者,是对其思想的片面理解。他所处的时代,意大利处于分裂与战乱之中,他渴望看到一个强大的统一国家能够结束这种混乱。因此,他的“马基雅维利主义”,在某种意义上,是为了实现政治的稳定与国家的统一而不得不采取的“必要之恶”。 马基雅维利对“幸运”(fortuna)与“能力”(virtù)的分析,也颇具洞见。“幸运”代表着不可预测的外部因素,“能力”则指君主驾驭“幸运”的能力,包括其政治智慧、决心与果断。他强调君主需要具备敏锐的洞察力,能够预见危险并迅速做出反应。 马基雅维利的现实主义,开启了政治思想中一种新的视角——不回避政治的黑暗面,而是对其进行冷静的审视与分析。这种视角,为后来政治学研究的实证化,以及对权力运作机制的深入探索,奠定了基础。 第六讲:霍布斯与洛克的社会契约论:国家起源的新解释 近代社会契约论的兴起,标志着政治思想从神权与传统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转向以个体为中心,以理性为基础的解释。托马斯·霍布斯与约翰·洛克,这两位伟大的英国思想家,用截然不同的方式,构建了他们的社会契约理论,深刻地影响了现代政治制度的建构。 霍布斯在其著作《利维坦》中,描绘了一个“自然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没有国家,没有法律,人与人之间充满了猜忌与竞争,“人对人而言是狼”(homo homini lupus)。在这种“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状态下,生命是孤独的、贫困的、卑污的、野蛮的,而且是短暂的。为了摆脱这种恐怖的状态,人们通过签订契约,放弃部分自由,将权力让渡给一个绝对的主权者,即“利维坦”。这个主权者拥有绝对的权力,能够强制执行法律,维护和平与秩序。霍布斯的国家,是一个为了避免混乱而不得不存在的“必要之恶”,其核心在于强调安全与秩序至上。 与霍布斯截然不同,洛克在其《政府论》中,对自然状态的描绘更为乐观。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同样拥有自然权利,如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并且受到自然法的约束。然而,在自然状态下,缺乏一个公正的裁判者来解决纠纷,这使得这些权利可能受到侵犯。因此,人们通过契约,建立政府,其目的并非为了放弃一切自由,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自然权利。洛克认为,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并且是人民授予的。如果政府违背了人民的信任,侵犯了人民的权利,人民有权反抗。洛克的社会契约论,强调了个人权利的至高无上,以及政府的权力来源是人民的同意,这为后来的自由主义和民主革命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霍布斯与洛克的社会契约论,虽然在对自然状态的描绘和对国家权力的界定上存在巨大差异,但都共同指出了国家并非自然存在,而是人类理性选择的产物。他们都强调了契约在国家起源中的作用,以及个体在政治秩序中的地位。这两种思想,共同构成了西方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石,深刻地影响了现代政治制度的演变。 第七讲:卢梭的“公意”与人民主权 让-雅克·卢梭,这位被誉为“革命的导师”的启蒙思想家,以其激进的民主思想,为法国大革命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提出了“公意”(volonté générale)的概念,并将其视为人民主权的最高体现。 卢梭认为,在原始的自然状态下,人类是自由而平等的。然而,私有制的出现,带来了不平等与社会冲突。为了恢复自由与平等,人们需要通过社会契约,形成一个政治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每个人都将自己的一切转让给整个集体,从而形成一个“总体的我”。这个“总体的我”,通过“公意”来表达集体的意志,而“公意”始终追求的是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卢梭强调,“公意”不同于“众人之意”(volonté de tous),后者是个人利益的总和,而“公意”则是对集体利益的理性判断。任何个人或团体,如果其意志与“公意”相悖,就意味着他偏离了自由,甚至被“强迫自由”。这种“强迫自由”的说法,在后世引起了极大的争议,也让一些人批评卢梭的思想存在极权主义的倾向。 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强调了主权属于全体人民,并且是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的。他反对代议制,主张直接民主,认为人民的意志必须通过人民自身的参与来表达。他所构想的理想社会,是一个小型的、同质化的城邦,在那里,全体公民能够聚集在一起,共同商议和决定事务。 卢梭的思想,对于强调人民的能动性、反对君主专制、推动民主革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的“公意”理论,也为后世关于集体意志、社会整合以及民主合法性的讨论,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 第四部分:近代以来的多元思潮 随着工业革命的深入,以及社会矛盾的日益加剧,西方政治思想呈现出更加多元和复杂的面貌。自由主义、社会主义、保守主义等各种思潮相互碰撞,共同塑造着现代政治的格局。 第八讲:功利主义与自由主义的演进:边沁、密尔与自由的边界 功利主义,以其“最大幸福原则”为核心,深刻地影响了近代政治思想。杰里米·边沁,这位功利主义的创始人,认为行为的道德性取决于其能否带来最大的快乐,并最小化痛苦。他将这一原则应用于政治,认为政府的职责在于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种简单明了的原则,为度量政策的优劣提供了工具,但也引发了关于少数人利益是否会被牺牲的担忧。 约翰·斯图尔特·密尔,边沁的学生,在继承功利主义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重要的修正与发展。他在《论自由》中,强调了个人自由的至高无上,特别是思想和言论自由。他认为,即使是错误的观点,也应该被允许存在,因为真理往往是在与错误的辩论中产生的。密尔区分了“高级快乐”与“低级快乐”,认为智力、情感和道德上的满足,比单纯的感官快乐更为重要。 密尔对自由的界定,特别是在“伤害原则”(harm principle)上的阐述,为自由主义的边界划定了重要的界碑。他认为,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个人可以拥有绝对的自由。政府的唯一合法目的,就是防止对他人造成伤害。这种对个人自由的强烈捍卫,以及对政府权力扩张的警惕,成为了现代自由主义的核心精神。 然而,功利主义与自由主义的结合,也面临着挑战。如何在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同时,充分保障个体的自由与权利?如何避免多数人的暴政,确保少数人的声音不被压制?这些问题,至今仍是政治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 第九讲:社会主义的批判与理想:马克思的阶级斗争与革命 卡尔·马克思,这位改变了世界历史进程的思想家,以其深刻的批判精神,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了颠覆性的分析。他认为,历史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而资本主义社会的核心矛盾,在于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对立。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揭示了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他认为,资本家通过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获得了巨额利润,而工人则被困在贫困与异化的状态中。这种剥削与异化,必然导致阶级矛盾的激化,并最终引发无产阶级革命。 马克思预言,无产阶级革命将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一个没有阶级、没有剥削的共产主义社会。在这个社会中,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人人都能获得充分的发展。他的“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口号,成为了社会主义理想的象征。 马克思的学说,催生了20世纪一系列的社会主义运动与革命。它深刻地影响了全球的政治格局,挑战了资本主义的统治地位,并对社会公正、经济平等提出了深刻的拷问。然而,以马克思理论为指导的实践,也暴露出其理论的局限性,例如对国家机器的过度简化,以及对个人自由的潜在压制。 第十讲:保守主义的坚守与反思:从埃德蒙·伯克到现代保守主义 在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激进变革浪潮中,保守主义作为一种重要的政治思潮,始终坚守着对传统、秩序与渐进变革的重视。埃德蒙·伯克,被誉为现代保守主义之父,在其《法国革命的省思》中,严厉批判了法国大革命的激进与破坏性。 伯克强调,社会是一个有机体,其制度与习俗是经过历史的长期沉淀而形成的。他认为,激进的革命是对这种有机体的粗暴干预,将导致混乱与无序。他主张尊重传统,重视经验,并且认为社会变革应该是渐进的、温和的,而非颠覆性的。 保守主义并非一成不变的泥古不化。在现代社会,保守主义也面临着自我调整与革新。它既强调维护社会秩序,反对激进变革,也认识到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并试图在实践中找到解决之道。例如,一些现代保守主义者也开始关注社会公正问题,并尝试将传统的价值与现代的社会需求相结合。 保守主义的价值,在于提醒我们,在追求进步的同时,不应忽视历史的经验与传统的智慧。它提醒我们在改革中保持谨慎,避免因激进而带来的不可预知的后果。 结语 《思想的界碑:西方政治思想史讲稿》的旅程至此,我们已穿越了古希腊的理性之光,中世纪的信仰之河,近代启蒙的觉醒之路,以及现代社会多元思潮的激荡。我们看到了伟大的思想家们,如何为我们设定了一个又一个“界碑”,划定了政治认知的疆域,指引着人类对更美好社会的探索。 这些界碑,并非僵死的教条,而是不断被挑战、被重塑、被超越的活的传统。从柏拉图对理想国的构想,到亚里士多德对现实政体的分析;从奥古斯丁对“上帝之城”的沉思,到阿奎那对自然法的阐释;从马基雅维利的现实主义,到霍布斯、洛克、卢梭的社会契约;再到功利主义、自由主义、社会主义与保守主义的争鸣……每一个思想家的贡献,每一场思想的辩论,都为我们理解政治提供了深刻的视角。 我们深知,政治思想史的探索永无止境。本书所呈现的,只是其中极其重要的一个片段。然而,通过对这些“界碑”的回溯与梳理,我们希望能够帮助读者建立起一个理解西方政治思想的基本框架,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并以更开阔的视野来审视我们当下的政治现实。 政治,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形式,是决定我们命运的根本。理解政治思想,便是理解我们自身,理解我们所处的时代。愿本书能为您提供一次深入的思考,一次富有启迪的阅读,共同为构建一个更加公正、理性、自由的社会,贡献我们的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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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给我最深刻的感受是,它不仅仅是一部关于“西方”政治思想的书,而是一部关于“思想”本身的恢弘史诗。作者在梳理西方政治思想发展脉络的同时,也巧妙地引入了一些能够引发跨文化思考的视角。他并没有将西方政治思想视为一个封闭的体系,而是将其置于更广阔的人类文明对话之中。我尤其赞赏他对于“政教关系”、“主权与认同”等议题的深入探讨,这些议题在不同文明、不同历史时期都反复出现,而西方政治思想的演进,也为我们理解这些普遍性议题提供了宝贵的参照。作者的分析逻辑清晰,层层递进,但同时又保持着一种诗意的表达,使得阅读过程既有智识上的挑战,又不失艺术上的享受。他能够用最精炼的语言概括最复杂的思想,并且能够用最生动的比喻,帮助读者理解那些抽象的概念。这本书让我意识到,政治思想并非一成不变的教条,而是一个动态的、不断被重新诠释和构建的过程。每一次翻阅,我都能从中获得新的启发,并且对人类文明的未来,有了更深的思考。这本书所展现的深刻洞察力和广阔视野,无疑使其成为一本值得反复品读的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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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对现代政治制度充满好奇的普通读者,我一直觉得理解现代政治的根源是一件颇具挑战的事情。市面上充斥着各种浅显的政治解读,但往往流于表面,缺乏深度。《思想的界碑》这本书,则以一种出乎意料的严谨和深刻,触及了我内心深处的那份求知欲。我特别欣赏作者在梳理思想脉络时展现出的那种宏观视野,他并没有将政治思想割裂开来,而是清晰地勾勒出一条贯穿古希腊至今的逻辑链条,让我看到了不同思想流派之间的继承、批判与发展。我印象最深的是关于启蒙运动的章节,作者没有仅仅停留在卢梭、洛克这些名字上,而是深入剖析了他们思想背后的社会土壤,以及这些思想如何一步步影响了我们今天所熟知的民主、自由、法治等概念的形成。他使用的语言,虽然不乏专业术语,但都经过了精心的组织,使得晦涩的理论变得生动而富有启发性。每一次阅读,我都能感受到作者在学术上的深厚功底,以及他对于如何向非专业读者解释复杂思想的独到匠心。这本书让我明白,我们今天所享有的许多政治权利和制度,并非凭空出现,而是经过了数百年、数千年的思想碰撞与实践检验,这让我对这些来之不易的成果,有了更深的敬畏与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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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认为,真正的知识应该是能够激发思考,并且能够连接我们生活中的具体经验的。这本书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出色。作者在讲述西方政治思想史时,不仅仅是复述历史人物的观点,而是将这些观点与现实世界中的政治现象、社会问题紧密地联系起来。例如,在探讨国家起源和主权理论时,他巧妙地引用了近现代的政治冲突和国际关系作为例证,让我能够更直观地理解霍布斯、马基雅维利等人的思想在现实中的投射。他对于“权力”这个核心概念的剖析,更是让我醍醐灌顶,理解了不同时代、不同思想家对于权力来源、运行方式以及制约手段的不同理解,这对于我理解当前社会中权力运作的复杂性,提供了极大的帮助。这本书的叙事方式非常灵活,时而严谨分析,时而穿插引人入胜的历史故事,让我仿佛置身于那些思想大师的时代,亲历他们的思考过程。更难得的是,作者在分析过程中,始终保持一种开放的态度,鼓励读者进行独立思考,而不是被动接受既定的结论。这种互动式的阅读体验,让我在享受知识盛宴的同时,也激发了我对自身所处社会和政治现实的深入反思,让我不再仅仅是被动接受信息,而是成为了一个更积极、更具批判性的思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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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装帧设计本身就吸引了我,那种沉静而富有质感的封面,仿佛预示着一场智识的深度探索。我特别喜欢它纸张的触感,翻阅时沙沙作响,带着一种历史的厚重感,让人立刻沉浸其中。而当我开始阅读时,作者那种娓娓道来的叙事风格,就像一位睿智的长者,循循善诱地将我带入西方政治思想的浩瀚海洋。他并非简单地罗列枯燥的理论,而是巧妙地将那些宏大、抽象的概念,置于具体的历史语境中,让我清晰地看到思想是如何在时代变迁、社会动荡中孕育、碰撞、演进的。特别是他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解读,不再是教科书上干巴巴的论断,而是充满了生命力的对话,仿佛我能亲耳听到他们关于理想国、关于城邦的辩论。作者的文字功底十分了得,那些复杂的哲学思辨,在他的笔下变得清晰易懂,又保留了其原有的深刻。他并没有试图简化这些思想,而是用一种更易于理解的方式,去呈现它们的精髓,这对于我这样一个对政治哲学初涉的读者来说,无疑是一剂强心针,让我对继续深入探索的信心倍增。总的来说,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政治思想史读物,更是一场关于人类智慧与历史演进的动人叙事,让我从全新的角度审视了我们所处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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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欣赏这本书在处理思想史上的那种“有血有肉”的风格。很多时候,政治思想史的讲述会显得过于理性、过于抽象,仿佛那些伟大的思想家只是在书斋里凭空构筑理论。但《思想的界碑》这本书,却用一种充满人性关怀的视角,去解读这些思想。作者在介绍那些思想家时,并没有将他们神化,而是展现了他们在面对现实困境时的挣扎、他们思想的局限性,以及他们是如何在与现实的互动中不断修正和完善自己的观点的。我特别喜欢作者对于“自由”这个概念的追溯,从古代雅典的公民自由,到中世纪的教会与王权之争,再到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对个体权利的强调,每一步的演进都伴随着具体的历史事件和人物的命运。这种叙事方式,让我能够深刻地体会到,政治思想的演变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充满了矛盾、斗争,甚至是牺牲。作者的笔触细腻而富有感染力,将那些看似遥远的哲学思辨,拉近到了我的生活语境。阅读这本书,让我对人类追求更美好社会的历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让我对那些为捍卫思想和自由而奋斗过的人们,充满了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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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错的书,京东买书很方便,可以看一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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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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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tentia,实在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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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与经济的关系。经济是整个社会的基础,也是政治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政治是经济的反映,是经济的集中表现。一方面,政治的发展最终取决于经济生活的状况,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性质和发展水平以及社会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的状况。另一方面,政治对于经济又有相对的独立性,它极大地影响经济的发展,并在一定的条件下决定着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运动的状况。政治对经济的作用最经常的是通过国家权力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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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快递服务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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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已经收到了,非常不错,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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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看的世界科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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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的政治是城邦政治。年满20岁的公民(不包括妇女、奴隶和外邦人)都参与城邦的管理和统治工作。在古希腊人看来,人是具有德性的,人生活的意义在于实践自己的德行。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因此人也就是天生有德性的动物。人们在公共活动中充分展现他的德行。亚里士多德说:“政治的目标是追求至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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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很喜欢,希望京东能够多多搞一些图书优惠活动,推进全民阅读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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