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是如何形成的?:基于三个基层法院的实证研究 [How Criminal Verdicts Are Made in China's Courts? An Empirical Study of Three Sample Cou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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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荣杰 著
图书标签:
  • 刑事司法
  • 中国法律
  • 基层法院
  • 判决形成
  • 实证研究
  • 法律社会学
  • 刑事判决
  • 法院实践
  • 量刑
  • 司法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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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1219751
版次:1
商品编码:11188605
包装:平装
丛书名: 后期资助课题成果文库·刑事程序法论丛
外文名称:How Criminal Verdicts Are Made in China's Courts? An Empirical Study of Three Sample Courts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刑事判决究竟是如何形成的?法官究竟是如何作出裁判的?作者对三个基层法院的实证分析表明,1979年《刑事诉讼法》初创以来的两次大修,尽管文本中的刑事审判颇有变化,本质上却是一脉相承,主要表现为“对抗/判定”、“阅卷/核实”、“初断/审批”三种模式。审判实践中,听证式的庭审、默读式的阅卷和会议式的审批都可能直接产生判决。三种模式的具体适用,则与案件类型、法官习惯、绩效考核、法院传统乃至刑庭规模等或偶然或必然的因素直接相关,并现实地影响到被告人的程序待遇以至实体利益。

作者简介

  兰荣杰,1980年生于四川,先后于四川大学、美国天普大学(Temple University)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LL.M.)、法学博士、法律科学博士(S.J.D.)学位。现任教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内页插图

目录

导读
第一章 超越理论模式之惑:回归中国实践的刑事审判模式
第一节 中国刑事审判模式理论:一个简单的学术史梳理
第二节 面向中国实践的审判模式:回归实证研究

第二章 “对抗判定”模式:庭审中心主义
第一节 “对抗判定”模式的理论模型
第二节 实证考察:“对抗判定”模式的运行机制
第三节 效果评价:“对抗判定”模式的功能与缺陷
第四节 背景分析:“对抗判定”模式的生成机制

第三章 “阅卷核实”模式:案卷中心主义
第一节 “阅卷核实”模式的理论模型
第二节 实证考察:“阅卷核实”模式的运行机制
第三节 效果评价:“阅卷核实”模式的功能与缺陷
第四节 背景分析:“阅卷核实”模式的生成机制

第四章 “初断审批”模式:司法行政化
第一节 “初断审批”模式的理论模型
第二节 实证考察:“初断审批”模式的运行机制
第三节 效果评价:“初断审批”模式的功能与缺陷
第四节 背景分析:“初断审批”模式的生成机制

第五章 基于繁简分流的选择性适用:中国刑事审判的未来模式
第一节 作为理想类型的三种模式
第二节 回归诉讼元模式:以“对抗判定”模式为基础构建中国刑事审判
第三节 为书面审理正名:以“阅卷核实”模式改造简易程序
第四节 “抓大放小”:走向节制的“初断审批”模式

余论 1979-2012:刑事审判制度两次大修的脉络及其局限
第一节 通过审判程序发现真相的能力逐渐提升
第二节 为减轻法官负担而提升审判效率
第三节 通过人性化措施提升人权保障水平
第四节 刑事审判程序改革的局限

附录:访谈笔录摘要
参考文献

精彩书摘

  4.1.1 本质特征:行政审批决定判决
  与“对抗/判定”和“阅卷/核实”模式不同的是,“初断/审批”模式并不直接通过庭审或阅卷形成判决。决策者一则不参与开庭审理,二则不亲自阅读卷宗,但却可以直接指令承办人作出判决。诚然,决策者需要依赖承办人的事实判断,但对定罪量刑问题却有完全决策权。因此从根本上说,“初断/审批”模式的判决源于案件决策者的行政审批。
  但是这并不否认庭审或阅卷程序对法官心证的塑造作用。鉴于承办人的事实判断和汇报方式直接影响到决策者的最终判断,而承办人又必须通过庭审或阅卷形成心证,因此决策者仍然间接地受到庭审或案卷的影响。只不过因为需要借助承办人进行信息传递,且此中又难免加工或变形,故而这种影响多半是有过滤的、而且可能是扭曲的。但不管如何,决策者的行政审批不可能完全替代司法程序,也不足以直接“生产”判决,毋宁说只是“决定”判决而已。因为决策者不能借助审批程序直接审理案件,绝大多数情况下,案件的事实调查和法律论证还得由承办人完成,决策者无非是最后敲定判决结论而已。案件报批以前的整个阶段还是需要按照诉讼逻辑一一展开,承办人此时还算名副其实的法官,主要依据法定程序或司法习惯形成心证。但是在诉讼最后阶段,行政审批取代承办人的司法判断介入审判程序,并强制承办人根据审批结果作出判决。因此从这个意义出发,“初断/审批”式诉讼是司法程序和行政程序的混合体:前者承担案件审理,后者承担案件判决。这也是“初断/审批”模式和“对抗/判定”及“阅卷/核实”模式的关键区别之一,因为后两者所依赖的庭审或阅卷程序不仅能够决定最终结论,还可直接通过塑造法官心证而生产判决。
  ……

前言/序言

  走上三尺讲台,一个教师最大的欣慰,莫过于看到桃李芬芳。时光荏苒,我已从教二十四载有余。细数这些年来的一众学生,兰荣杰博士无疑是很优秀的一位。他自2003年跟随我攻读研究生以来,七年之间辗转于成都与费城两地,先后拿下中美两个博士学位和一个硕士学位,并于2010年底受聘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如今他的第一本个人专著——也是他在我指导下完成的博士论文——即将付梓出版。看到他术业初成并登台为师,不免怀有欣喜之意。
  兰荣杰入读川大诉讼法的时候,我本人的研究路径正经历一次重要转型,在此前的规范性、思辨性研究中引入更多的实证方法和社科理论。作为这一转型的见证者和参与者,兰荣杰表现出对刑事审判实践的极大兴趣,并以之作为他博士论文的主攻方向。读博期间,我推荐他赴美访学一年攻读LLM学位,完成川大诉讼法学博士学业后又继续赴美攻读SJD学位,因此又受到滥觞于美国法学院的实用主义熏陶。得益于这一段虽显辗转但却异常充实、完整的学术历练,兰荣杰对于实证研究的驾驭和理论提炼的把握渐显功力,本书即是一明证。
  实证研究的辛苦人所共知,尤其是在中国司法这一特殊领域。本书的基础调研工作始于2005年,最终的回访完成于2011年。其间的多数酸甜苦辣,我虽未曾亲眼目睹,但亦知之一二。



卷首语:司法实践的微观透视与制度构建的深层探析 本书聚焦于一个核心议题:在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基层实践中,刑事判决是如何被构建和最终形成的?我们超越了对法律条文和宏大叙事的简单阐述,转而深入到司法过程的“内部剧场”,对三个具有代表性的基层人民法院——分别位于不同地理区位、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结构背景的地区——进行了为期数年的田野调查与深度访谈。 本研究的根本目的,并非旨在描绘一幅完美无缺的司法图景,而是力求揭示判决形成过程中那些常常被主流法律话语所忽略的、充满张力的、非正式的互动机制与权力运作。通过对大量实际案例卷宗的细致比对、对法官、检察官、律师乃至书记员的长时间观察与对话,我们试图勾勒出“法律条文”转化为“最终判决”的复杂路径。 第一部分:审判流程的在地化重塑 本书的第一部分,着力于剖析基层法院内部的审判流程是如何在制度设计与地方实践的张力中被“在地化”重塑的。我们发现,尽管存在统一的《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范,但实际操作层面却存在着显著的变异性。 一、案件的初始分流与“分流器”效应: 刑事案件进入法院后,其流向并非完全由法律规定决定。研究揭示了法院内部独特的案件管理机制如何充当了一个强大的“分流器”。例如,某些类型的轻微犯罪案件,在进入正式审判程序前,就已经被“筛选”进入了速裁程序或调解环节。我们详细分析了“速裁”机制的运行逻辑,它在追求效率的同时,是否可能牺牲了程序的正义性?不同法官对于“是否启动速裁”的判断标准,是基于法律条文的严格适用,还是更多地受到办案压力和既往经验的影响? 二、证据采信的“默契”与“非正式知识”: 证据的采信是判决形成的关键环节。本研究深入探讨了证据审查过程中,法官群体如何构建一种“默契”的知识体系。这种知识体系往往超越了单纯的法律规则,包含了对特定类型证据(如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的可靠性预估,以及对特定社会群体行为模式的经验判断。我们通过追踪个案的证据交换和庭审辩论过程,揭示了这种“非正式知识”是如何在庭审的有限时间内发挥关键作用,影响最终的自由心证。 三、庭审的“排练”与“剧本化”: 在许多基层法院,庭审活动日益展现出一种高度组织化、甚至“排练化”的趋势。本部分细致考察了庭前会议的实际功能,它究竟是保障诉辩双方实质性对抗的平台,还是案件结果预先定调的协商场所?我们记录了控辩双方在庭审前后的沟通模式,特别是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法官与检察官、辩护律师之间的协调程度,如何影响了被告人最终的量刑区间。 第二部分:判决说理的结构与功能:形式与实质的悖论 判决书作为法院权力的正式载体,其“说理”部分承载着合法性基础。本书的第二部分,则专注于剖析基层法院刑事判决书的说理结构及其背后的真实功能。 一、说理的“填充”与“去功能化”: 我们对比了不同级别的法院和不同类型的案件,发现基层法院的判决书在结构上高度模式化。然而,这种模式化往往导致说理部分沦为一种“填充”任务。在那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中,判决理由的撰写更多地服务于满足形式上的要求,而非对复杂法律适用的深度论证。本部分提出了“说理的去功能化”概念,探讨了这种现象对司法透明度和公众信任的潜在冲击。 二、量刑裁量的“隐性标准”: 量刑是刑事判决中最具权衡性的环节。本书致力于挖掘那些未被明确写在判决书中的“隐性量刑标准”。这些标准可能源于法院内部的量刑参考、地区性的社会治理压力,或是法官个人对公平正义的理解。通过对数千份判决的量刑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结合法官的访谈,我们试图还原出影响刑罚轻重的关键变量,以及这些变量是如何被“翻译”成判决书中的法定条款的。 三、外部压力与判决的说服力: 基层法院的判决往往需要承受来自地方政府、媒体乃至社会舆论的压力。本部分研究了外部压力如何渗透到判决的说理过程。在一些敏感案件中,判决的说理逻辑是否会发生偏移,以增强其对特定受众的“说服力”,而非单纯依赖法律逻辑?我们分析了判决书在不同层级法院的上诉、再审阶段中,其说理逻辑如何被上级法院所检验和重塑。 第三部分:司法主体的人格、职业倦怠与制度互动 判决的形成最终依赖于具体的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本书的第三部分将视角转向这些司法主体,考察他们的职业生态、价值取向以及制度互动网络,如何塑造了最终的判决结果。 一、法官的职业身份与能动性: 基层法官面临着极高的办案负荷和复杂的社会关系。本部分探讨了法官的职业倦怠感、对法律职业的认同感以及他们作为“社会治理者”而非纯粹“法律适用者”的角色认知,如何影响了其在审判中的主动性和审慎性。我们特别关注了资深法官与新入职法官在判决风格上的差异,以及这种差异背后的制度经验传递机制。 二、检察官的“指控优势”与司法平衡: 在刑事审判中,检察官拥有强大的指控权和事实认定权。本书分析了检察官在案件准备阶段所展现出的“指控优势”,以及这种优势如何在庭审中转化为对判决结果的强大影响力。我们观察了在某些案件中,辩护方如何努力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与检察官的观点进行有效抗衡,以及这种抗衡的成功率在不同法院间的差异。 三、律师的角色困境与判决的“可辩性”空间: 辩护律师在基层司法实践中扮演的角色极具挑战性。本部分研究了辩护律师的有效介入程度,以及其提供的辩护材料和庭审表现,在多大程度上被法官认真采纳。我们发现,在某些案件中,律师的有效辩护能够显著增加判决的“可辩性空间”,迫使法院在说理中更加审慎;而在另一些案件中,律师的介入似乎对最终判决影响甚微。 结语:迈向一个更具回应性的司法体系 本书的最终目标,是为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图景提供一个基于经验数据的、多维度的分析框架。我们相信,只有深入到基层法院的微观运作之中,探究那些“隐秘的流程”和“非正式的互动”,我们才能真正把握刑事判决的形成机制,进而探讨如何通过制度优化,促使司法体系在追求效率的同时,更好地实现实质正义与程序公正的统一。本书的发现,为法律社会学、比较法学以及司法改革的研究者,提供了扎实的实证基础和深层的理论反思空间。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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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是如何形成的?:基于三个基层法院的实证研究”——单看这个书名,就足以勾起我强烈的求知欲。我一直对中国的司法体系,特别是刑事审判的实际运作有着浓厚的兴趣。我们常常听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但判决的形成过程,尤其是基层法院这样最贴近民众的司法层面,是否真的如法律条文所写的那般严谨和透明?作者选择“实证研究”并且聚焦于“三个基层法院”,这让我看到了这本书的独特价值。它不是那种泛泛而谈的法律评论,而是深入到司法实践的土壤,去挖掘真实的案例和运作模式。我迫切地想知道,在那些具体的庭审中,法官是如何消化海量的证据,如何解读法律条文,又是如何最终做出那个决定生死的判决的。这本书能否为我揭示判决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能否让我理解,除了法律条文之外,还有哪些因素,比如社会经验、个人判断,甚至是潜移默化的文化影响,会在不知不觉中渗透到判决之中?它 promises to offer a glimpse into the "black box" of judicial decision-ma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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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看到《刑事判决是如何形成的?:基于三个基层法院的实证研究》这个书名时,立刻被它的主题所吸引。作为一名对社会运作机制充满好奇的普通读者,我一直对司法公正的实现方式非常关注,尤其是刑事判决,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个人的自由甚至生命。理论上的法律条文和实际的庭审过程之间,似乎总存在着一层神秘的面纱。这本书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而且特意选取了“三个基层法院”,这让我觉得它将提供非常接地气、非常真实的视角。我非常好奇,在基层法院的日常工作中,法官们是如何处理各种复杂情况的?他们面临的挑战有哪些?这本书是否会展现出不同地区、不同法院在判决模式上可能存在的细微差异?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深入剖析判决形成过程中的关键步骤,例如证据的审查、法律的适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如何行使的,甚至是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法官是如何做出判断的。这本书仿佛预示着一次深入司法“车间”的探访,让我有机会了解那些影响判决结果的真实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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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到《刑事判决是如何形成的?》这个书名,我的第一反应是,这简直是为我这样对法律判决流程感到好奇但又缺乏专业知识的人量身定做的。我一直觉得,法律条文看上去条条框框,但真正落到具体案件,让一个人被判有罪或无罪,这中间一定有很多复杂的考量和操作。作者选择的“实证研究”和“三个基层法院”作为样本,让我觉得这本书非常有价值。它不是那种高高在上的学术理论,而是会深入到具体的司法场景,去观察、去记录。我特别想了解,在面对同一个事实,不同法官可能会做出怎样的判决?他们的判决依据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地域性的差异?这本书有没有描绘出不同法官在审理案件时的思维模式和决策过程?比如,他们在采信证人证词时,会注意哪些细节?对于被告人的辩解,他们又是如何评估和采纳的?如果这本书能够提供这些具体的、来自基层法院的观察,那将是对我理解司法公正,甚至是对我们如何在社会中更好维护自身权利,都极具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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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书名就足够吸引我了——《刑事判决是如何形成的?:基于三个基层法院的实证研究》。我一直对中国的司法体系,特别是基层法院的运作方式充满好奇。想象一下,在那些承载着大量案件的基层法院里,那些具体的判决是如何从一堆证据、法律条文和当事人的陈述中一步步构建出来的?这本书直击了这一核心问题。作者选择的“实证研究”方法,让我对内容的深度和真实性充满期待。这意味着它不是空泛的理论探讨,而是扎根于真实司法实践的观察和分析。我特别想知道,那些我们普通人难以触及的审判细节,比如法官是如何权衡不同证据的,庭审中的辩论如何影响最终的判决,以及是否存在一些在法律条文之外的、影响判决的“潜规则”或惯例。基层法院作为司法体系的最前沿,它的判决质量直接关系到公众对司法的信心,而这本书似乎正是要揭示这一环节的运作逻辑。我希望它能像一扇窗户,让我得以窥探中国刑事司法最真实、最接地气的一面,了解那些影响着普通人生死的决定的形成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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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是如何形成的?:基于三个基层法院的实证研究》——这个书名本身就充满了研究的价值和现实的意义。作为一名对法律体系,特别是刑事司法运作机制充满好奇的普通读者,我一直想深入了解,那些看似简单的“有罪”或“无罪”的判决背后,究竟经历了怎样的思考过程和证据梳理。作者选择了“实证研究”这一严谨的研究方法,并聚焦于“三个基层法院”,这让我对这本书的内容充满了期待。基层法院是司法体系最贴近普通民众的层面,它的判决直接影响着社会大众对公平正义的感知。我非常想知道,这本书是否能够详细描绘出刑事案件在基层法院审理过程中,从立案到最终判决的每一个关键环节?比如,法官是如何评估控辩双方提交的证据的,他们又如何理解和适用具体的法律条文,尤其是在一些法律条文存在模糊空间的情况下,法官的判断是如何形成的?我希望这本书能像一位经验丰富的向导,带领我穿越司法审判的迷宫,揭示那些影响判决结果的深层因素,让我对中国刑事司法有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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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错的书快递也给力,巧妙、惊人的情节交错,让这部小说值得瞩目,这不仅是一部政治史诗,也是一个关于童年选择如何影响我们成年生活的极度贴近人性的故事。单就书中的角色刻画来看,这部初试啼声之作就已值得一读。从敏感、缺乏安全感的阿米尔到他具有多层次性格的父亲,直到阿米尔回到阿富汗之后才逐步揭露父亲的牺牲与丑闻,也才了解历史在美国和中东的分岔……这些内容缔造了一部完整的文学作品,将这个过去不引人注意、在新千年却成为全球政治焦点的国家的文化呈现世人面前。同时兼具时代感与高度文学质感,极为难能可贵。本书偏重个人的情节,从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的亲密友谊开始,这段感情成为贯穿全书的脉络。这两个男孩所放的风筝,象征了他们之间关系的脆弱,在往日生活消逝之际,备受考验。作者笔下的阿富汗温馨闲适,却因为不同种族之间的摩擦而现紧张。书中充满令人回萦难忘的景象:一个为了喂饱孩子的男人在市场上出售他的义腿;足球赛中场休息时间,一对通奸的情侣在体育场上活活被石头砸死;一个涂脂抹粉的男孩被迫出卖身体,跳着以前街头手风琴艺人的猴子表演的舞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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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刑事判决是如何形成的基于三个基层法院的实证研究装帧精美,兰荣杰将司空见惯的文字融入耳目一新的情感和理性化的秩序驾驭,从外表到内文,从天头到地脚,三百六十度的全方位渗透,从视觉效果到触觉感受始终追求秩序之美的设计理念把握,并能赋予读者一种文字和形色之外的享受和满足,开本大小很合适,充满活力的字体不仅根据书籍的体裁、风格、特点而定.字体的排列,而且还让读者感受受第一瞬间刺激,而更可以长时间地品味个中意韵。从秩序有臻的理性结构中引伸出更深层更广瀚的知识源,创游一番想像空间,排列也很准确,图像选择有规矩,构成格式、版面排列、准确的图像选择、有规矩的构成格式、到位的色彩配置、个性化的纸张运用,毫厘不差的制作工艺刑事判决究竟是如何形成的法官究竟是如何作出裁判的作者对三个基层法院的实证分析表明,1979年刑事诉讼法初创以来的两次大修,尽管文本中的刑事审判颇有变化,本质上却是一脉相承,主要表现为对抗/判定、阅卷/核实、初断/审批三种模式。审判实践中,听证式的庭审、默读式的阅卷和会议式的审批都可能直接产生判决。三种模式的具体适用,则与案件类型、法官习惯、绩效考核、法院传统乃至刑庭规模等或偶然或必然的因素直接相关,并现实地影响到被告人的程序待遇以至实体利益。近似在演出一部静态的戏剧。插图也十分好,书画让我觉得十分细腻具有收藏价值,书的图形.包括插图和图案.有写实的、有抽象的、还有写意的。具备了科学性、准确性和感人的说明力,使读者能够意会到其中的含义.得到精神感受。封面色设计虽然只是书刊装帧中的一部分但这个书设计彩鲜艳夺目、协调统一,设计出来的画面,显得比较丰富不会给人看一眼就产生没有看头的感觉,4.1.1本质特征行政审批决定判决与对抗/判定和阅卷/核实模式不同的是,初断/审批模式并不直接通过庭审或阅卷形成判决。决策者一则不参与开庭审理,二则不亲自阅读卷宗,但却可以直接指令承办人作出判决。诚然,决策者需要依赖承办人的事实判断,但对定罪量刑问题却有完全决策权。因此从根本上说,初断/审批模式的判决源于案件决策者的行政审批。但是这并不否认庭审或阅卷程序对法官心证的塑造作用。鉴于承办人的事实判断和汇报方式直接影响到决策者的最终判断,而承办人又必须通过庭审或阅卷形成心证,因此决策者仍然间接地受到庭审或案卷的影响。只不过因为需要借助承办人进行信息传递,且此中又难免加工或变形,故而这种影响多半是有过滤的、而且可能是扭曲的。但不管如何,决策者的行政审批不可能完全替代司法程序,也不足以直接生产判决,毋宁说只是决定判决而已。因为决策者不能借助审批程序直接审理案件,绝大多数情况下,案件的事实调查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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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浏览了一下,先说下封面包装吧,一般,一共买了三本书,这本书顶端落上了黑色的东西,裁掉了一些,但还是不干净的样子,京东的仓库是怎么了?内容部分,作者的泰迪很严谨,因为下学期要开刑诉课程,买来预热一下,虽然以前都学过,司法考试也考过,但是研究性还是远远不够的,这本书还可以,读读不会算是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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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浏览了一下,先说下封面包装吧,一般,一共买了三本书,这本书顶端落上了黑色的东西,裁掉了一些,但还是不干净的样子,京东的仓库是怎么了?内容部分,作者的泰迪很严谨,因为下学期要开刑诉课程,买来预热一下,虽然以前都学过,司法考试也考过,但是研究性还是远远不够的,这本书还可以,读读不会算是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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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荣杰而优雅却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来达成优雅不是30女人的专利也不是名门望族女子的专利而是每个女人一生的功课每个女人都有过优雅生活的能力刑事判决是如何形成的基于三个基层法院的实证研究如果上帝没有给你美貌那何不努力做到优雅来超越美貌呢如果你已经幸运地拥有美貌那何不用优雅来超越时光让这美貌历久弥新呢说到优雅再没有比法国女人尤其是巴黎女人更有资格诠释的而只有深谙法式优雅之道的中国女人刑事判决究竟是如何形成的法官究竟是如何作出裁判的作者对三个基层法院的实证分析表明,1979年刑事诉讼法初创以来的两次大修,尽管文本中的刑事审判颇有变化,本质上却是一脉相承,主要表现为对抗/判定、阅卷/核实、初断/审批三种模式。审判实践中,听证式的庭审、默读式的阅卷和会议式的审批都可能直接产生判决。三种模式的具体适用,则与案件类型、法官习惯、绩效考核、法院传统乃至刑庭规模等或偶然或必然的因素直接相关,并现实地影响到被告人的程序待遇以至实体利益。更懂中国女人的内心需求石楠曾在巴黎待过很长一段时间前前后后有八年之久所以对法国女人的时尚装扮以及为人处世之道了解得甚为透彻如果你像我一样看过石楠出国之前的照片那么石楠站在你面前的时候你一定认不出她来完全变了一个人——从略带些婴儿肥的青涩少女一下子蜕变成了一位装扮得体谈吐风趣顾盼生姿的优雅熟女时间的原因固然存在但也不能否认漫长的法国生活对她的影响有多深远从外在到人生观幸福观希望每一个看到这本书的人都能通过这本小书一步一步从内到外走向优雅并从此改变自己枯燥乏味一成不变的生活拥抱完美幸福的人生4.1.1本质特征行政审批决定判决与对抗/判定和阅卷/核实模式不同的是,初断/审批模式并不直接通过庭审或阅卷形成判决。决策者一则不参与开庭审理,二则不亲自阅读卷宗,但却可以直接指令承办人作出判决。诚然,决策者需要依赖承办人的事实判断,但对定罪量刑问题却有完全决策权。因此从根本上说,初断/审批模式的判决源于案件决策者的行政审批。但是这并不否认庭审或阅卷程序对法官心证的塑造作用。鉴于承办人的事实判断和汇报方式直接影响到决策者的最终判断,而承办人又必须通过庭审或阅卷形成心证,因此决策者仍然间接地受到庭审或案卷的影响。只不过因为需要借助承办人进行信息传递,且此中又难免加工或变形,故而这种影响多半是有过滤的、而且可能是扭曲的。但不管如何,决策者的行政审批不可能完全替代司法程序,也不足以直接生产判决,毋宁说只是决定判决而已。因为决策者不能借助审批程序直接审理案件,绝大多数情况下,案件的事实调查和法律论证还得由承办人完成,决策者无非是最后敲定判决结论而已。案件报批以前的整个阶段还是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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