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評官員的尺度——訴警察局長沙利文案

批評官員的尺度——訴警察局長沙利文案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美] 安東尼劉易斯,何帆 著
圖書標籤:
  • 警察瀆職
  • 警察暴力
  • 法律訴訟
  • 民權
  • 司法審查
  • 政府問責
  • 案例分析
  • 憲法權利
  • 公共安全
  • 社會正義
想要找書就要到 靜思書屋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頁
你會得到大驚喜!!
店鋪: 蘭興達圖書專營店
齣版社: 暫無
ISBN:9787301188736
商品編碼:11332094154
包裝:平裝
齣版時間:2011-07-01

具體描述

基本信息

書名:批評官員的尺度——訴警察局長沙利文案

:32.00元

作者:(美)安東尼劉易斯,何帆

齣版社:暫無

齣版日期:2011-07-01

ISBN:9787301188736

字數:254000

頁碼:316

版次:1

裝幀:平裝

開本:32開

商品重量:0.459kg

編輯推薦


兩度普利策奬得主安東尼·劉易斯原著,暢銷譯作《九人》譯者何帆翻譯。“我想不齣什麼案子,能比這起案件更有利於促進整個國傢的思想交流瞭。”本書以在美國傢喻戶曉的“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連綫展現瞭200多年來美國言論自由的司法鬥爭史,既理性而堅定地闡述和捍衛瞭批評之聲與新聞自由的真正價值,同時,又一再冷靜地提醒我們,自由不可濫用。

內容提要


1960年,因為一則批評性廣告,警察局長沙利文以誹謗為由,將《紐約時報》告上法庭,並申請巨額賠償。兩審失利後,幾乎被各地政府官員相繼提起的索賠逼至絕境的《紐約時報》,奮起上訴至聯邦高法院。九位大法官在“《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中力挽狂瀾,宣布“對公共事務的討論應當不受抑製、充滿活力並廣泛公開”,維護瞭媒體、公民批評官員的自由。《紐約時報》資深記者、兩度普利策奬得主安東尼?劉易斯,以翔實史料、生動筆觸,係統迴顧瞭這起新聞自由史上的裏程碑案件,並循此為綫,串接起美國人民爭取言論自由的司法抗爭曆史,完美展現瞭霍姆斯、布蘭代斯、漢德、沃倫、布倫南、布萊剋、韋剋斯勒等法官和律師的形象。

目錄


章 “關注他們的呐喊”
“社論式廣告”的來源形形色色,形式五花八門。人們萬萬沒有想到,1960年3月29日刊齣的這則名為“關注他們的呐喊”的廣告,會在種族議題之外,掀起一輪更大的爭議,不僅成為對新聞自由的巨大考驗,並進而演變為美國言論自由史上的一座裏程碑。

第二章 濛哥馬利的反擊
霍爾在《廣告報》上,發錶瞭一篇氣勢洶洶的社論:“世上有兩類說謊者,一類主動撒謊,一類被動為之,這兩類說謊者在3月29日《紐約時報》的整版廣告中,粗魯地誹謗瞭濛哥馬利市。”他叫囂道:“謊言,謊言,謊言,這就是些一心想募款的三流小說傢捏造齣來的故事,好欺騙那些偏聽偏信、自以為是,實際上卻屁也不知道的北方佬。”

第三章 南方的憂傷
“那些從未感受過種族隔離之苦的人,很容易輕言‘等待’”,馬丁?路德?金寫道,“但是,當你目睹暴徒對你的父母濫用私刑……當你試圖嚮六歲的女兒解釋,為什麼她不能像電視廣告裏那樣在公園嬉戲玩耍,卻愴然詞窮……當你駕車遠行,卻發現沒有一傢旅店願意讓你留宿,而你不得不蜷在車上夜復一夜……當你日復一日被“白人”和“有色人種”這樣的標簽字眼所羞辱……你就會瞭解,‘等待’為什麼對我們那麼艱難。”

第四章 初審失利
沙利文的律師讀到“黑人”一詞時,故意讀成“黑鬼”,還說自己這輩子都這麼念這個詞。法庭上,白人律師都被冠以“先生”頭銜,如“納奇曼先生”、“恩布裏先生”。黑人們卻被稱作“格雷律師”、“剋勞福德律師”、“西伊律師”。僅僅因為膚色不同,他們居然連“先生”這樣的敬語都享受不到。更令人心寒的是,法官對這些統統置若罔聞。

第五章 媒體噤聲
內部人士透露:“《紐約時報》當時正被內部罷工和業務虧損摺騰得焦頭爛額,要是輸瞭這些官司,報紙肯定會完蛋。”對於《紐約時報》根據憲法修正案提起的上訴,阿拉巴馬州高法院用一句話直接駁迴:“美國憲法修正案不保護誹謗言論。”隻要每傢法院都認同上述論點,《紐約時報》將永遠無法勝訴。

第六章 自由的含義
1797年,喬治?華盛頓即將卸去總統之位,告老還鄉,費城《曙光報》發文稱:“此人是我國一切不幸的源頭,今天,他終於可以滾迴老傢,再不能專斷擅權,為害美國瞭。如果有一個時刻值得舉國歡慶,顯然就是此刻。政治邪惡與閤法腐敗,將伴隨華盛頓的黯然離去而退齣曆史舞颱。”政治漫畫傢對華盛頓也毫不手軟,有人甚至把他的頭像安在一頭驢身上。

第七章 言者有罪
共和黨人批評聯邦黨人偏好中央集權和英國政體,骨子裏渴望著皇權。聯邦黨人則認為,共和黨人就是一群雅各賓派,一旦得勢,必會推行法國式的恐怖政治。1798年,夫人阿比蓋爾?亞當斯在給友人的信中寫道,親法集團,也就是共和黨人,正孜孜不倦地在全國“播下邪惡、無神論、腐敗和造謠惑眾的種子”。

第八章 “人生就是一場實驗”
1919年,年輕的漢德法官再次緻信霍姆斯,認為隻有“直接煽動”不法行為的言論方可追懲。他說,“既然案件發生時,正趕上民意沸騰,這種情況下,讓陪審團來判定某種言論的‘傾嚮’,恐怕效果不佳……據我所知,1918年的社會氣氛就是如此”。對此觀點,聲望正如日中天的霍姆斯大法官頗不以為然。然後,五十年後,高法院在“布蘭登伯格訴俄亥俄州案”中,卻正式采納瞭漢德的觀點。

第九章 的異議者
霍姆斯大法官風流倜儻,對美酒佳人一嚮來者不拒。內戰期間,他明知戰事殘酷,卻投筆從戎,三度負傷。他認為社會改革運動難成大器,卻支持改革者們放手一試。布蘭代斯大法官嚮來不近煙酒,一生緻力於推動社會改革。霍姆斯習慣撰寫簡短有力,卻含義模糊的判決意見。布蘭代斯則喜歡長篇大論,分析各種社會問題。兩位性格迥異的大法官,在那個特殊時代,成為言論自由堅決的捍衛者,和高法院的異議者。

第十章 “三天過去瞭,共和國安然無恙!”
在高法院,明尼蘇達州助理司法總長詹姆斯?馬卡姆援引霍姆斯大法官1907年在“帕特森訴科羅拉多州案”的判決意見,認為修正案隻禁止“對齣版的事前限製”。他話音未落,九十高齡的霍姆斯大法官突然插話:“寫那些話時,我還很年輕,馬卡姆先生。現在,我已經不這麼想瞭。”

第十一章 嚮高法院進軍
多年之後,韋剋斯勒迴憶道:“接下這個案子前,我對誹謗法沒什麼瞭解。做案件背景分析期間,當我意識到必須由被告來承擔舉證責任時,我受到極大震撼。那種感覺我至今記憶猶新,實在令人措手不及、驚懼不已。或許因為陪審團在這個問題上一直比較溫和,過去,我一直以為誹謗法隻是紙上談兵,根本沒有在這個國傢適用過。”

第十二章 “永遠都不是時候”
“公民自由聯盟”提交的“法庭之友”意見書提齣,連廣告言論都要追懲,恰恰說明對政治自由的打壓到瞭令人發指的地步。意見書寫道:“就算這是一起誹謗案件,可是,《紐約時報》僅僅因為一則政治廣告,就涉嫌誹謗,並被判巨額賠償。如果連報紙都會因廣告中的無心之失而付齣慘痛代價,還有哪個異議團體敢藉助齣版,錶達他們對公共事務的看法?”

第十三章 高司法殿堂上的交鋒
沙利文的律師納奇曼堅持認為,《紐約時報》不作迴應,就錶示默認。首席大法官沃倫因在“布朗訴教育局案”中推動廢除校園種族隔離,近十年來,被南方人以各種方式惡毒謾罵、譏諷。他笑著說:“在高法院,至少有一個成員,這些年被來自全國各地的信件攻擊謾罵,並指責他誹謗。如果他認為自己沒有做這樣的事,是不是必須迴信說明,或者承擔五十萬美金的判罰?”

第十四章 批評官員的自由
雨果?布萊剋大法官將意見草稿提交其他大法官傳閱時,附瞭封親筆信給布倫南大法官。他說:“您當然明白,除瞭我保留的立場和我的協同意見,我認為您在‘《紐約時報》案’中的錶現十分齣色,在保障思想傳播的權利方麵,您不僅恪盡職守,還嚮前邁進瞭一大步。”

第十五章 “這是值得當街起舞的時刻”
後人多對這樣一個問題充滿好奇,如果沙利文當時的索賠金額沒有那麼高,《紐約時報》是否會不斷上訴?這場官司會被高法院受理麼?大法官們是否還會為此重新界定修正案的含義?在本案二十周年紀念研討會上,一審代錶《紐約時報》齣庭的埃裏剋?恩布裏談及本案賠償金額時,調侃納奇曼說:“這起案件能進入高法院,羅蘭居功至偉,如果他當時隻嚮我們索賠5萬美元,我們纔懶得把官司打到那兒去呢。”

第十六章 判決背後的紛爭
周一一大早,哈倫大法官就緻信全體大法官,信中說:“親愛的弟兄們:我已通知布倫南弟兄,現在希望其他弟兄也知道,我已撤迴自己在這起案件中的單獨備忘錄,並無條件地加入多數意見。”

第十七章 連鎖反應
福塔斯大法官單獨提齣異議意見,他指齣,越是發布對政府官員不利的報道,媒體越是應承擔“查證真僞的義務”。末瞭,他意味深長地總結道:“公務員也是人啊!”

第十八章 “舞已結束”
經此一役,《電訊報》鬥誌盡喪,從此放棄報道政府的不法行為,並要求記者給任何采訪對象發函前,必先徵求編輯意見,甚至銷毀瞭所有日後可能引發誹謗訴訟的信函、便條。一次,有人嚮《電訊報》爆料說,當地一位警長涉嫌濫用職權,編輯不僅放棄這一選題,還語重心長地告誡記者:“這次還是讓彆人去冒險吧。”

第十九章 重繪藍圖?
《好色客》的律師艾倫?艾薩剋曼迴答,在華盛頓時代,也有人在漫畫中把他畫成一頭驢。斯卡利亞大法官迴應:“這個我不介意。我想,華盛頓也不會介意。但本案情形要過分得多,這可是說你和你母親在洗手間亂倫啊。”艾薩剋曼說:“我們這裏討論的是格調高低問題嗎?就像您之前說的,沒有人會因此相信傑瑞?福爾韋爾亂倫過。”以政治漫畫嘲弄公眾人物或政客,本來就是美國延續至今的一項古老傳統。

第二十章 樂觀主義者
“五角大樓文件案”中,政府無法說明文件刊齣後會導緻何種危險,被法庭駁迴禁令申請。默裏?格法因法官在裁定中寫道:“國傢安全並非自由堡壘內的價值。安全必須建立在自由體製的價值之上。為瞭人民的錶達自由和知情權等更為重要的價值,政府必須容忍一個不斷找茬的新聞界,一個頑固倔強的新聞界,一個無所不在的新聞界。”

作者介紹


安東尼·劉易斯(AnthonyLewis),1927年3月生於紐約,畢業於哈佛學院。曾任《紐約時報》周日版編輯(1948—1952)、駐華盛頓司法事務報道記者(1955—1964)、倫敦記者站主任(1965—1972)、專欄作者(1969—2001),目前是《紐約書評》專欄作者。1955年、1963年兩度獲普利策奬。劉易斯曾在哈佛大學執教(1974—1989),並自1982年起,擔任哥倫比亞大學“詹姆斯?麥迪遜講席”教授,講授修正案與新聞自由。著有《吉迪恩的號角》(Gideon’sTrumpet)、《十年人物:第二次美國革命》(Portrait of a Decade: The Second AmericanRevolution)、《言論的邊界:美國憲法修正案簡史》(Freedom for the Thought that weHate: A Biography of the FirstAmendment)。劉易斯的妻子是馬薩諸塞州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瑪格麗特?馬歇爾,兩人現居馬薩諸塞州坎布裏奇。
何帆,1978年生,湖北襄樊人,現為高人民法院法官。著有《大法官說瞭算:美國司法觀察筆記》(法律齣版社,2010)、《刑事沒收研究》(法律齣版社,2007)、《刑民交叉案件審理的基本思路》(中國法製齣版社,2007),譯有《九人:美國高法院風雲》(上海三聯,2010)、《大法官是這樣煉成的:哈裏?布萊剋門的高法院之路》(中國法製齣版社,2011)、《作為法律史學傢的狄更斯》(上海三聯,2009)、《玩轉民主:美國大法官眼中的司法與民意》(法律齣版社,2011)。主編有“美國高法院大法官傳記譯叢”。曾為《南方周末》、《新京報》、《南方都市報》、《看曆史》雜誌專欄作者。

文摘


序言



曆史的側影:權力、道德與法律的邊界探索 本書深入剖析瞭近代社會中,個體如何麵對國傢機器的權力運作,以及在道德睏境與法律條文之間尋求平衡的復雜過程。它並非一部單一事件的敘事,而是一係列圍繞“問責”與“界限”展開的深度案例研究的集閤。 第一部分:現代治理的黎明與陰影 本部分聚焦於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隨著現代官僚體係和警察製度的建立,公民權利與國傢權力之間張力的初現。 一、 城市化進程中的治理焦慮 隨著工業革命的深入,城市人口的快速膨脹帶來瞭前所未有的社會管理難題。本書首先描繪瞭當時主要西方大都市的治理圖景:交通擁堵、貧民窟的興起、公共衛生的危機,以及隨之而來的地方政府為維持“公共秩序”所采取的激進措施。我們審視瞭地方行政長官在麵對社會動蕩時,如何傾嚮於采取“效率優先”而非“程序正義”的決策模式。 二、 法律工具的演變與濫用 治理的強化必然伴隨著法律工具的細化與擴張。本書詳細考察瞭“擾亂公共安寜罪”、“瀆職罪”等法律條文在特定曆史時期的解釋空間是如何被拓展的。我們探討瞭司法解釋如何在政治壓力下,從維護公民基本權利,逐漸滑嚮維護既有權力結構的工具。一個核心議題是:當執法者本身成為潛在的違規者時,誰有權裁決其行為的閤法性? 三、 公共言論的脆弱性 在信息傳播尚依賴報紙和傳單的時代,對政府行為的批評往往被視為對“國傢信譽”的直接攻擊。本節分析瞭幾起著名的誹謗案和煽動公眾情緒的案件,揭示瞭當時司法係統對批評性言論的寬容度極低。它並非簡單地記錄案件本身,而是探討瞭社會輿論在權力麵前的集體沉默是如何被塑造和維持的。 第二部分:問責製的迷宮——製度的自我修復與阻力 本部分將焦點轉嚮問責機製的內在運作邏輯及其在實際操作中遭遇的壁壘。問責,不僅僅是懲罰,更是一種製度的自我糾錯能力。 一、 內部調查的悖論 當一個機構的官員被指控行為不當時,通常會啓動內部調查程序。本書對多個機構的內部審查流程進行瞭比較分析。我們發現,內部調查機製往往麵臨“雙重忠誠”的睏境:既要查明真相,又要維護機構的整體穩定和聲譽。案例研究錶明,缺乏獨立第三方監督的內部審查,極易演變為對不當行為的係統性掩飾。 二、 獨立監督機構的興起與掣肘 麵對民眾對現有問責體係的不信任,許多國傢開始嘗試建立獨立的民選或任命的監督委員會。本書細緻考察瞭這些新生的監督力量的權力邊界、資源獲取難度以及它們在麵對強大行政部門時的實際影響力。我們發現,監督機構的有效性,往往取決於立法者賦予其多大的“牙齒”——包括傳喚權、調閱文件的權限以及裁決建議的約束力。 三、 政治乾預與司法獨立 在涉及高級彆官員的案件中,政治因素的介入是不可避免的。本部分深入探討瞭行政部門的行政命令和立法部門的“政治敏感性考量”是如何微妙地影響司法流程的。我們通過對數個關鍵性證據被“非公開化”或“程序性駁迴”的案例分析,揭示瞭權力精英群體如何利用法律程序漏洞來規避實質性的審查。 第三部分:道德的真空與公眾的期待 第三部分將討論的重心從製度層麵轉移到倫理層麵,探討在法律條文的灰色地帶,公眾對官員應具備的道德水準的期望是如何塑造輿論環境的。 一、 “閤理預期”的構建 法律規定瞭“最低標準”,但公眾對公職人員的要求往往遠高於此。本書探討瞭“公僕精神”這一模糊概念是如何被社會各界(媒體、知識分子、普通選民)進行闡釋和拉扯的。當一位官員的行為在法律上無可指摘,但在道德上卻令人不齒時,社會是否應該施加懲罰?這種懲罰是輿論審判,還是製度性的降級? 二、 醜聞背後的權力文化 很多看似孤立的事件,實則是特定權力文化下的係統性産物。我們分析瞭在特定時期內,一些執法部門中存在的“集體傲慢”現象——即執法者對自己權力的絕對自信,認為自己淩駕於普通法律程序之上。這種文化是如何滋生的?它如何影響年輕官員的職業塑造? 三、 曆史的鏡鑒與教訓的傳遞 本書以宏大的曆史視角收尾,迴顧瞭在曆史上,那些成功處理瞭高級彆官員不當行為的社會,其共同特徵是什麼。這些成功的案例往往不是因為某位“英雄”的齣現,而是因為社會在關鍵時刻,集體拒絕接受模糊的解釋,堅持要求透明度和可問責性。我們強調,對權力邊界的持續審視,本身就是維護法治社會健康運作的必要儀式。 本書旨在為讀者提供一個多維度的分析框架,用以理解在任何一個復雜的治理體係中,權力運行的機製、問責製度的脆弱性,以及公民社會對正直和透明度的永恒追求。它不提供簡單的答案,而是引導讀者深入思考:我們希望公權力以何種方式被約束和監督。

用戶評價

評分

這本書給我帶來的最大觸動,在於它對於“尺度”二字的深刻解讀。在現代社會,信息傳播的速度之快,範圍之廣,使得任何一個官員的言行都可能被無限放大。如何在公開透明與保護個人隱私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如何在行使監督權的同時,避免對個人造成不必要的傷害,這是每一個社會公民都需要麵對的問題。《批評官員的尺度——訴警察局長沙利文案》以一個具體的案例,為我們提供瞭一個絕佳的思考範本。它沒有簡單地站在任何一方,而是試圖展現事件的全部圖景,讓我們去感受不同角色的睏境與選擇。作者在文字中流露齣的那種對公正的追求,對真相的執著,讓我深受感染。我開始重新審視自己在網絡上的一些評論和轉發,思考我的言論是否具有建設性,是否尊重瞭他人。這本書讓我明白,真正的批評,是一種負責任的行為,它需要建立在瞭解事實、理解語境的基礎之上,而不是僅僅齣於一時的情緒發泄。沙利文的案子,本身就摺射齣在信息時代,我們對於“批評”的理解,也需要與時俱進,更加審慎和成熟。

評分

這本書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其獨特的敘事視角。它沒有選擇宏大敘事的開篇,而是從一個非常具象化的細節切入,瞬間將我拉入瞭故事的核心。仿佛一個經驗老到的偵探,作者並沒有急於下結論,而是像剝洋蔥一樣,一層一層地揭示事件的真相。他通過對當事人的細緻描摹,對環境的生動刻畫,以及對事件發展脈絡的層層梳理,構建瞭一個立體而飽滿的場景。我能感受到沙利文內心的掙紮,也能體會到其他相關人員的立場與無奈。作者在展現這些人物的同時,也巧妙地融入瞭對社會製度、法律條文的探討,但這種探討並非生硬說教,而是自然地融入到故事情節的發展之中,讓讀者在閱讀過程中,不知不覺地吸收瞭相關的知識,並對這些製度與法律有瞭更深的理解。我尤其欣賞作者對於細節的把握,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卻往往是解開謎團的關鍵。這種精益求精的態度,使得整本書充滿瞭可信度和說服力,也讓我更加深入地思考,在每一個看似平凡的事件背後,都可能隱藏著不為人知的復雜性。這本書讓我明白瞭,真正的批評,絕不是一時的衝動,而是建立在對事實的深刻理解和對邏輯的嚴謹分析之上。

評分

這本書的齣現,無疑是給這個時代注入瞭一劑強心針。在信息爆炸、觀點紛雜的當下,我們常常被各種聲音裹挾,難辨真僞,更遑論深入思考。而《批評官員的尺度——訴警察局長沙利文案》就像一位冷靜的嚮導,它不直接給你答案,而是帶領你走進一個真實而復雜的案例,讓你在撥開層層迷霧的過程中,自己去構建理解的框架。它所呈現的,並非是簡單的孰是孰非,而是關於權力、責任、監督與被監督之間那微妙而又至關重要的邊界。作者似乎極其擅長從枯燥的法律條文和事件陳述中抽離齣人性最真實的一麵,那些在官僚體係下被壓抑的情感、那些在權力博弈中搖擺的利益,都在字裏行間悄然浮現。閱讀它,我仿佛置身於那個充滿張力的時代,感受著每一次試探、每一次反擊,以及那些最終可能改變局勢的微小瞬間。它不僅僅是一篇關於某個特定案件的敘述,更是一次對當下社會生態的深刻反思,讓我們不得不去思考,在追求公正與秩序的過程中,我們究竟應該以何種方式,秉持何種原則,去監督那些手握公權力的人。這種引導,遠比直接灌輸觀點來得更為深刻和持久,它激發瞭我內心深處的獨立思考能力,也讓我對“言論自由”的邊界有瞭更清晰的認識。

評分

這本《批評官員的尺度——訴警察局長沙利文案》的閱讀體驗,著實齣乎我的意料。我原本以為這會是一本嚴肅到讓人昏昏欲睡的法律讀物,但事實證明,我大錯特錯瞭。作者以一種近乎文學的筆觸,將一個嚴肅的法律案件描繪得生動有趣,引人入勝。他巧妙地運用瞭大量的案例細節和人物對話,讓整個故事充滿瞭戲劇張力。我甚至在閱讀過程中,感覺自己就像是置身於法庭之中,親眼目睹著這場圍繞“批評官員的尺度”而展開的較量。作者並沒有迴避案件中的爭議點,反而將其放大,並通過多角度的闡述,引導讀者去思考其中的復雜性。我特彆喜歡他對於人性弱點的挖掘,那些在權力麵前的掙紮、在輿論壓力下的搖擺,都刻畫得淋灕盡緻。讀完這本書,我不僅對“批評官員”這個行為有瞭更深刻的理解,也對法律的運行機製有瞭更直觀的認識。它讓我明白,每一次對權力的監督,都需要勇氣、智慧和對事實的尊重。這本書就像一股清流,它在提醒我們,在維護社會公正的同時,也需要審慎地界定言論的邊界,以確保每一次的批評都能落到實處,而非淪為無謂的口舌之爭。

評分

這是一本能讓人坐下來,靜下心來思考的書。它不嘩眾取寵,不煽情渲染,而是以一種非常冷靜、客觀的姿態,剖析瞭一個頗具爭議的案件。作者對於法律條文的運用,對事件的邏輯梳理,都展現齣瞭極高的專業素養。但我更欣賞的是,他在保持嚴謹的同時,並沒有讓這本書變得枯燥乏味。相反,他通過對人物心理的細膩描摹,對事件背景的深入挖掘,使得整個故事充滿瞭吸引力。我能感受到作者對於維護社會正義的堅定信念,也能體會到他對權力運行機製的深刻洞察。這本書讓我理解到,對於官員的批評,並非一味地打壓或指責,而是在法律框架內,通過事實和證據,去推動製度的完善,去促進社會的進步。沙利文的案子,本身就具有極強的代錶性,它讓我們不得不去思考,在信息高度發達的今天,我們應該如何正確地行使我們的監督權,又應該如何界定這種監督的“尺度”。讀完此書,我不僅對案件本身有瞭更清晰的認識,更對“監督”這個詞匯有瞭更深刻的理解。

相關圖書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book.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静思书屋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