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案中的法律智慧

名案中的法律智慧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徐爱国 著
图书标签:
  • 法律思维
  • 案例分析
  • 法律实务
  • 刑法
  • 民法
  • 司法
  • 法学
  • 名案
  • 智慧
  • 推理
想要找书就要到 静思书屋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1265758
版次:1
商品编码:11899610
包装:精装
丛书名: 培文通识大讲堂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6-03-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416
字数:339000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名案中的法律智慧》基于报纸专栏, 用八卦故事的方法讲法律,从百余例重大案件中剖析西方法律精髓。百余例经典案例,案情描述及分析面面俱到。


海报:

内容简介

  《名案中的法律智慧》搜集了一百多个英国和美国的案件,包括三类: famous case,在社会中有公众影响的案件;principal case,具有典型意义,可在大学课堂上讲授的案件;leading case,开拓法律“新世界”的创新案件。
  每个案件都有三个组成部分:先描述案件事实,点出关键情节;再引述法官判决,重点呈现对法律原则和规则的分析,及如何运用法律智慧将抽象原则应用于具体而复杂的案件;*后是本书作者的评析,把具体案件与中西法律发展史和法律理论结合起来,指出其启示意义。

作者简介

  徐爱国,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生于1965年11月,法学博士,曾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代表作:《思想史视野下的法治现象》《西方法律思想史》《西法肄言——漫话西方法律史》《法史随想》和《英美侵权行为法学》。

目录

001     法律离我们有多远?(代序)
001    “杀了你,还是阉了你?”
005     语言威胁与侵权行为
008     精神病人的侵权责任
012     老师打学生
016     五岁儿童承担侵权责任吗?
020     儿子告老子
024     商家有没有权利搜顾客的身?
028     自愿行为与剥夺人身自由
032     精神创伤和法律赔偿
036     陪伴损失与赔偿
040     都是误诊惹的祸
044     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048     一个男人和三个女人的故事
052     私有财产和公共权力的豁免
056     生命的价值高于财产的利益
060     平安夜里的大火
064    “上帝的意志”与人的行为
068     连带责任和分别责任
072    “自愿承担风险”
076     侵权行为赔偿的计算
080     啤酒里的蜗牛
084     适当注意与不可预料
088    “酒吧里的枪声”
092     不维修道路者的责任
096     紧急状态下的过失标准
100     直接的因果关系
104    “薄薄的鸡蛋壳”规则
108    “可预见的损害”
112    “因果关系链的中断”
116     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120     牛奶里的虹鳟鱼
124     我是谁?
128    “不当出生”的侵权行为诉讼
132     死亡者的诉讼权利
136     三个酒鬼的故事
140    “与有过失”与“比较过失”
143     比较过失的经济分析
147     法律上的成本与效益
151     大楼里的枪击案
155     助人为乐的侵权结果
159     违法行为与漠视行为
163     卖酒者的责任
167    “多拔了我16 颗牙!”
171    “丧失了生存的机会”
175     医生保守秘密的界限
179    “合理信赖义务”
183     病人殴打护士
187    “病人的知情权”
191    “违反了信赖的义务”
195    “打发病人”的法律责任
199     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
203    “专家的过失标准”
207     言论自由与名誉损害的较量
210     私人名誉权与名人名誉权的区别保护
214     名誉损害案件中的特免权
218     间接诽谤的名誉损害
222     恶意诉讼的侵权行为责任
226    “以宪法的名义!”
230     正当法律程序与侵权行为
234     政府机关的侵权和豁免
238     政府官员的侵权责任及其豁免
242     联邦的权威与州的权威
246    “咱们工人有力量”
250     罢工与侵权
254     占大便宜的夫妇
258     欺诈与不实陈述
262     未履行诺言是否承担责任?
266     法律上的相互关系
270     违约和侵权
274     引诱违约的侵权行为责任
278     挖人才与引诱违约
282     妨碍预期经济利益的侵权行为责任
286     窃取商业信息与经济侵权行为
290     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294     模仿外观设计的法律责任
298     电脑软件的法律保护
302     通用名称与商标
306     通用名称的第二重含义
310     谁对消防队员人身安全负责?
314     工伤意外事故及其赔偿
318     飞机失事与举证责任
322    “开脱责任条款”的法律效力
326    “成文法的规定和普通法的规则”
330     房东与房客
334     房主对来访客人的侵权责任
338     商家对顾客的安全保障义务
342     倒霉的老爷车赛手
346     健康优先还是财富优先?
350     不实陈述的严格责任
354     法律上的披露义务
358     虚假许诺的责任界限
362     有错没错都得赔
366     瑕疵产品的侵权责任
370     产品责任的抗辩理由
374     制造商的过失与严格责任
378     服务性行业的严格责任
382     血液制品瑕疵的责任性质
386     雇主的替代责任
390    “用人不慎的代价”
394    “借用人员规则”
398    “非代理责任”
402    “我为老板而抽烟”
405     结 语

精彩书摘

  “杀了你,还是阉了你?”
事件发生在1975年美国的北卡罗来纳州。本案原告是一位31岁的男子,他与被告的女儿同居,一起酗酒和吸大麻。被告的女儿是一个17岁的中学生。经过长期的准备,被告于那年的4月2日终于将原告骗到了该州某县的郊外。确定了原告的身份后,被告掏出手枪对着原告的眼睛咆哮:“你小子终于出来了。”四个面戴滑雪罩、手持警棍的男人从后面冲向了原告,将原告打成半休克状态。他们将原告铐在农用机械上,继续用警棍打他。被告挥舞着一把刀,剪掉原告的头发,威胁着要将原告阉割掉。在4到5轮的抽打间隙,当着原告的面,被告和打手们商量要用投票的方式决定:是将原告杀死,还是把他阉割掉?大约2个小时后,他们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并停止抽打原告。被告告诉原告:回家,从家里的墙上拔掉电话,收拾好自己的衣服,离开北卡罗来纳州;否则就杀死他。原告获释。
原告于1978年3月31日提起了诉讼,指控被告的行为造成了他精神的痛苦。他说,由于被告的行为,他遭受了“严重的和永久的心理和情感之创伤,他的神经和神经系统也遭到了实际的损害。”他说他不能够入睡,总担心被杀,慢性腹泻和牙龈不适,不能够有效地工作,每个月都损失1000美元的收入。原告没有提起殴打和威胁的诉讼,因为这两种诉讼的诉讼时效是1年。当原告提出诉讼的时候,与案件发生的时间已相去近三年。鉴于精神赔偿诉讼的时效是3年,原告因此提起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初审法院和上诉审法院作出有利于被告的判决,原告上诉到了北卡罗来纳州最高法院。

易克休姆大法官认为,本案件是基于殴打和威胁的精神损害案件。他认为,在北卡罗来纳州,殴打和威胁遵循普通法的原则。威胁是指对一个人作出暴力的表示但是并不打他,而殴打是指将这种威胁付诸于打击的行动。殴打诉讼所保护的利益是:未得到允许,身体不受暴力故意侵犯的自由;威胁诉讼所保护的利益是:免受伤害或者攻击之恐惧的自由。法官说,对于殴打和威胁,北卡罗来纳州和美国侵权行为法重述的解释是一致的。在威胁的侵权行为方面,要使一个人承担威胁的侵权行为责任,就要求他使另外一个人处于“即刻”被打的恐惧之中。言辞本身不足以构成威胁,只有伴随有其他行为或者条件、使他人有理由感到受伤害或者攻击恐惧的时候,言辞者才承担威胁的责任。法官进一步援引法律重述的解释说,“仅仅有言辞不构成威胁,必须要有公开的行为”。威胁可能导致精神的伤害,但是这里的利益发生了变化,精神赔偿诉讼所保护的利益是免受情感痛苦的自由。比如,A是一个果断而且做事不计后果的人,他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威胁在偏僻之处将B半道扔下,那么A对B不承担威胁的责任,而应该因其粗暴和轻率的行为承担精神损害的责任。法官还引用了侵权行为法教授普洛塞的看法,得出的结论是:被告将来如何如何的恫吓,不产生威胁的侵权行为责任,而是故意导致他人的精神创伤。
大法官回到本案件的事实,他说,殴击原告的身体和剪掉他的头发,构成殴打的侵权行为;恫吓阉割和杀掉,结果使原告感到即刻受伤害和攻击的恐惧,这构成威胁的侵权行为。但是,因为成文法规定了这两种侵权行为诉讼的时限为一年,所以原告受到的身体和心理伤害将得不到补偿。另外一个方面,被告威胁原告,让他回家,从家里的墙上拔掉电话,收拾好自己的衣服,离开该州;否则就杀死他。法官说,这是一种对将来的威胁,而不是一种即刻的威胁。这种威胁不再属于对人身不法侵害的恫吓,而是导致他人精神伤害的威胁。而这种威胁是可以提起诉讼的,这是一种故意导致他人精神创伤的诉讼。
最后,大法官部分维持、部分修改了下级法院的裁定。大法官认为下级法院的错误是:认定被告的威胁不是即刻的威胁,从而不构成对人身不法侵害。他认为,对这一点要予以修改并发回重审,原告可以提起精神赔偿的诉讼。*

本书开篇选取了这个案件,原因很多,其一,趣味性,其二,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其三,这类案件规则的全面性。
本书的着眼点是国外的真实的侵权案件,选择侵权案件的目的是为了本书的趣味性。一个侵权案件也许就是一个完整的、复杂的、激动人心的或者紧张的“法律故事”,在这一点上,法律的其他部门无法与之争艳。这种侵权的“故事”与我们日常生活相关,这种“故事”经过法官的认定、解释和判决,就与法律联系了起来。法律是专家游弋的领地,法官区别于大众的地方,就在于他们这类人充满了“法律的智慧”。从日常生活中去发现智慧的闪光从而感受到一种美感,这也许是人区别于动物的地方之一。
就这个案件而言,一个生活方式偏离了正统道德轨道的年轻人,做了一件正直人们所不认可的事,也就是他酗酒、抽大麻和毒害青少年,他因此受到了惩罚:被打、被威胁和失去了某种程度上的自由,最后留下了心理的创伤。这种人是应该受到谴责还是应该受到同情,估计几句话也说不清楚。按照普通的心理和情感,他活该,经常挂在嘴边的“失道寡助”和“恶有恶报”名言也许就是我们的第一反应。这也许是本案第一审和第二审法院不在法律上支持他的社会心理理由。但是,世事不那么简单,因为道德败坏的人毕竟还是一个人,毕竟还是我们的一个同类,道德归道德、法律归法律,这也是西方法律的一种精神。“坏人”的权利应该得到相应的保护,现在也被认为是人类进化的一种记号。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州最高法院给了他必要的公道,为他讨回他应得的权利开辟了道路。
在我们国家,这类案件统称为侵犯人身权的案件,也就是说,被告伤害了原告的人身权利,原告身体受到了伤害,精神受到了威胁,心理受到了创伤。英美国家法律的可赞之处就在于细末之处见功底,拿大话来说就是:那是个法治社会。在这个案件中,法官区分了三种对人身权的不法侵害:殴打、威胁和精神损害。三者的含义和三者之间的区别,法官已经解释得很清楚,如果你看了之后还不明白,那么最好的办法是:回过头去,再看一遍。
* Dickens v. Puryear, Supreme Court of North Carolina, 1981. 302 N. C. 437, 276 S. E. 2d 325

前言/序言

  法律离我们有多远?(代序)
先看两条法律条文:
第218条 倘医生以青铜刀为自由民施行严重的手术,而致此自由民于死,或以青铜刀割自由民之眼疮,而毁损自由民之眼,则彼应断指。
第823条 因故意或者过失不法侵害他人生命、身体、健康、自由、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者,对他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害负赔偿义务。
前一条法律出自3800年前的《汉谟拉比法典》,后一条出自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前者被认为是迄今为止可查的最古老的法典,它是古代法律的典范,后者被认为是现代西方最成熟的法典,它是现代民法典的楷模。两个法典之间,相距近三千年。在这三千年的历史中,人类的法律制度伴随着人类的演化也发生了诸多的变化。上述第218条给我们提供了一幅法律画卷:一个医生手术不成功,导致病人的死亡或者伤害,他因为他的行为而失去了他的手指;上述第823条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法律的权威,一个威严的尊者命令对有过错的人实施惩罚。法律画卷给我们的是生动、具体和生活化的法律形象,而法律权威给我们的是概念、抽象和职业化的法律形象。法律由具体的个案发展成抽象的规则,被认为是法律的一种“进化”。法律的这种演化带给我们一些积极的东西,同时也失去了一些鲜活的东西。法律的抽象化、规则化和职业化,使得法律的从业者可以从法律的一般原则推演出法律的特殊性,他可以不管具体案件之间千差万别的事实而适用法律、决定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这种“科学”的法律学也使得法律远离了社会生活,法律的知识被少数“社会精英”所垄断,法律运作的主体不再是社会中活生生的人,而是高高在上的立法者和法官,及法律的其他附属职业者。这种演化是一种进步?还是一种退步?与之相关的问题则是:法律应该距离生活多远?
中国原本也有自己法律传统的,可惜在清末的时候中断了。我们的老祖宗们不小心抄袭了日本的法典,而那个日本的法典又是不小心复制德国法典的产物。这样一来,我们现在的法律既没有中国社会生活的根基,也没有日本或者德国法典内在东洋和西洋的社会生活的根基。法官们学的是西方的法典,用的是西方传统的法典,而他要处理的又是中国社会本身的问题,在人类共同的问题上,适用西方法律规则是没有问题的,而在东西方有差异性的地方,法律职业者们用西方的法律理念处理中国的问题,无益于中国的社会,同时他们又没有真正弄清西方法律理论所依赖的西方社会生活,也曲解了西方社会。中国学习西方法律已经成为一种事实,“西方法律制度中国本土化”只是学者们的良好愿望,法律制度的趋同化与民族法律个性的丧失,则是法律发展的一般模式。在这个前提下,我们的工作不仅仅是要提倡建设中国特色的法治,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弄清西方传统法律如何在西方社会中发生?这也是本书的一个出发点,这就是:从西方社会的生活中去发现西方法律规则的含义。将法律规则与社会生活联系起来,最后形成法律规则体系最典型的法律制度,应该是英国和美国的法律制度,拿专业术语来说,就是英美法系的判例法。本书的内容就是对英美判例的介绍、解读和评论。就每个案件而言,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了法律的纠纷,就是一个法律的事件,每个事件都是紧张的、冲突的、微妙的,甚至是带有个人隐私的,从而也是具有社会价值及新闻价值的,每个事件都可以上大报的头版头条。当事人到了法院,法官们就会提出解决问题的若干方案,每种方案都具有法官们的法律理由,法律理由的浓缩就形成了法律的规则。这种法律规则决定了当事人法律上的命运,同时也指导着普通大众在相同或者相似事件中将来的行为,因为法律的规则指引着法律行为的预期结果。与此相一致,我对每个案件的表达分为三个部分,其一是对案件事实的描述,具有好奇心的读者也许会找到他们所需要的东西;其二是对法官所形成或者适用的法律规则的解读,对法律智慧有兴趣的读者会感受到法律智慧的愉悦;其三是对案件进行形而上的评论,喜欢刨根问底的读者可以发现进一步思考的线索。
选入本书的案件,基本上分为三类,第一类可以称为leading case,一个案件代表了一种新的诉讼形式和诉讼规则;第二类可以称之为principal case,每一个案件都可以入选法学院的教科书,第三类可以称为famous case,每个案件都可以成为大众讨论的话题。为了方便起见,本书统称之为“名案”。
如果读完本书后,你有如下的感叹之一,那么我就觉得这本书没有白写:
这本书很好玩,案件很有趣。
法官的分析很精辟,我知道了在何种案件中应该如何处理。
读懂这本书其实不容易,不过,在折磨自己大脑的时候却颇有收获。
  哈哈,法律原来是这样,它离我们的生活并不遥远啊!







好的,这是一份图书简介,旨在介绍一本名为《名案中的法律智慧》之外的书籍内容,并尽可能详细地展开叙述,使其具有原创性和专业感。 --- 图书名称: 《民事诉讼证据的现代构建与适用前沿》 图书简介 导论:民事诉讼的基石与时代的挑战 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与日益精细化的社会关系中,民事诉讼已不再是简单的权利救济程序,而是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以及法律逻辑严谨性进行全面考验的“技术活”。《民事诉讼证据的现代构建与适用前沿》一书,正是在此背景下,系统梳理了民事诉讼证据法学理论的演进脉络,并深入剖析了在信息爆炸时代,传统证据规则所面临的冲击与革新方向。 本书旨在为法律专业人士、法学院师生以及关注司法公正的社会公众,提供一个既扎实于既有法理框架,又积极拥抱技术发展趋势的证据法学研究范本。我们摒弃了对既有法律条文的简单罗列,而是着重探讨证据在审判实践中“如何被发现、如何被提出、如何被证明以及如何被采纳”这一完整的证据链条中的内在逻辑与外在张力。 第一部分:证据哲学的重塑——真实性、关联性与可采性的再审视 本部分聚焦于证据法学的哲学基础与核心概念的现代诠释。我们首先回顾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在证据证明理论上的历史分野,并指出在现代司法理念下,这两种体系正经历着趋同与互鉴的过程。 证明标准的动态平衡: 书中详尽分析了“高度可能”、“优势证据”、“排除合理怀疑”等不同证明标准在不同类型民事案件中的适用边界。重点探讨了在涉及企业内幕、知识产权侵权等复杂领域,如何根据案件的社会影响和潜在风险,对传统证明标准进行精细化的调整与适用。我们提出,证明标准不仅是量的要求,更是一种质的判断,与裁判者的司法经验和对公平正义的权衡密切相关。 关联性与待证事实的逻辑关联: 现代民事诉讼的待证事实日益抽象化、隐性化。本书深入剖析了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逻辑联结链条,强调证据的关联性判断必须超越表面形式,深入探究其对证明目的的实质贡献度。我们辅以大量关于商业欺诈、合同履行不能等案件的案例分析,论证了“推论链条”在证据关联性判断中的关键作用。 可采性与排除规则的本土化: 针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争议,本书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不同于刑事诉讼中“一刀切”的绝对排除倾向,民事诉讼的可采性考量更多地涉及程序正当性与实体真实发现的权衡。我们详细讨论了通过违反告知义务、违背诚信原则获取的证据的效力认定,以及在证据保全阶段的瑕疵证据处理机制。 第二部分:电子证据与数字时代的新范式 进入信息社会,电子数据已成为民事诉讼中最为重要且最具挑战性的证据类型。《民事诉讼证据的现代构建与适用前沿》投入了相当篇幅,系统构建了电子证据的“生命周期管理”体系。 电子证据的特定性与完整性: 电子数据的易变性、易篡改性使得传统的手持物证据鉴别方法失效。本书详细论述了哈希值校验、时间戳技术在确保电子证据“原始性”和“未被改变性”方面的应用,并结合司法会计与电子取证技术的最新进展,提出了在证据保全环节即介入司法鉴定程序的必要性与操作规范。 “大数据”的证据属性与利用: 面对云计算、物联网产生的大量非结构化数据,如何将其转化为具有证明力的证据,是当前司法实践的难点。本书探讨了微信聊天记录、服务器日志、交易流水等新型电子数据的“可信度系数”评估模型,并分析了法院在调取和审查这些海量数据时所需具备的技术能力与程序保障。 区块链技术对证据真实性的颠覆性影响: 作为对传统中心化信任体系的挑战,区块链技术在存证、溯源方面的应用为民事证据的固定提供了新的可能。本书前瞻性地分析了基于联盟链或私有链固定的电子合同、知识产权文件在司法实践中应享有的证明效力等级,并探讨了司法机关对去中心化信息的审查路径。 第三部分:证明责任的分配、转移与倒置的精细化运用 证明责任的分配是民事诉讼的“潘多拉魔盒”。本书认为,僵硬地恪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在高度专业化和信息不对等的案件中,恰恰是实现实体正义的最大障碍。 举证责任的弹性分配机制: 我们详细辨析了举证责任与提出证据的责任的区别,重点剖析了在医疗损害、环境污染等高科技或信息垄断型案件中,法院如何依据“公平原则”和“举证能力差异”对证明责任进行动态分配。书中特别引入了“危险分配理论”,用以指导法官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做出更有利于弱势方的程序裁决。 推定在证据法中的地位强化: 推定(Presumption)是弥补证明不足、加速诉讼的关键工具。本书系统梳理了事实推定(如因果关系推定)与法律推定(如共同侵权责任推定)的构成要件与适用后果。重点分析了《公司法》中关于股东知情权受阻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推定规则在司法实践中的演进。 证据开示制度的审慎引入与本土化改造: 针对我国现有证据开示制度的局限性,本书借鉴了英美法系中“发现”阶段的经验,提出了在特定程序下,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申请,对特定范围内的文件和信息进行限制性开示的建议方案,以期在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的同时,有效促进证据的全面展示。 结语:面向未来的证据裁判者 《民事诉讼证据的现代构建与适用前沿》并非一本教条主义的教科书,而是一部鼓励深度思考和实践探索的工具书。它要求每一位参与民事诉讼的法律人,不仅要精通现行法律条文,更要理解证据背后的社会逻辑、技术原理与哲学基础。本书致力于提升裁判者运用证据规则的“智慧”与“弹性”,最终指向一个高效、公正且符合时代精神的民事司法新格局。

用户评价

评分

《名案中的法律智慧》这本书,与其说是一本法律书籍,不如说是一部关于人类智慧、道德抉择与社会规则的百科全书。作者在每一个案件的叙述中,都不仅仅是展现了法律的条文和判决,更是深入挖掘了案件背后的人性光辉与阴暗面。我被书中那些充满智慧的辩论技巧深深吸引,那些律师们如何利用语言的力量,在法庭上扭转乾坤,让我惊叹不已。同时,书中对法律原则的巧妙运用,以及在面对复杂情况时,法律是如何进行权衡与取舍的,都展现了法律的精妙之处。例如,在某个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中,技术保护与信息传播的边界如何界定,双方的利益如何平衡,作者的分析让我对这个问题有了全新的认识。这本书让我明白,法律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教条,而是在不断发展演变中,回应社会需求、调节人际关系、维护社会公正的动态过程。读完这本书,我感觉自己不仅对法律有了更深的理解,也对人类社会有了更深刻的洞察。

评分

对于一个法律门外汉来说,《名案中的法律智慧》绝对是一本极其友好的启蒙读物。它没有采用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而是用一种非常生动、接地气的方式,向读者展示了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我尤其喜欢作者的叙事风格,他能够将看似枯燥的法庭程序,描绘得如同精彩的故事一样引人入胜。在阅读过程中,我不仅了解了各种法律概念,更重要的是,我学会了如何用一种更理性、更客观的视角去分析问题。书中对不同法律观点的呈现,以及对案件判决理由的深入剖析,都让我大开眼界。我常常在阅读某个案例时,忍不住去思考,如果换做是我,我会如何处理?这种代入感,让阅读体验变得异常丰富。它让我明白了,法律并非是高高在上的规则,而是渗透在我们生活方方面面的、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石。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让法律变得触手可及,让普通读者也能从中汲取智慧。

评分

最近读到一本名叫《名案中的法律智慧》的书,实在令人拍案叫绝。这本书并非堆砌枯燥的法律条文,而是将抽象的法律概念巧妙地融入到一个个真实发生的、极具戏剧性的案件之中。作者仿佛是一位技艺高超的魔术师,将法律的复杂性一层层剥开,露出其内在的精妙与逻辑。我尤其喜欢作者对证据分析的细致入微,书中对于一些关键证据的提出、质证、以及最终如何影响法官判决的描写,让我仿佛身临其境,参与到一场智慧的较量中。例如,在某个侵权案件中,原告如何通过一系列看似零散的蛛丝马迹,最终构建起一个滴水不漏的证明体系,让被告无从辩驳,这一过程的呈现,比任何理论讲解都来得更加生动和具有说服力。再比如,在某个合同纠纷中,双方在文本解读上的微妙差异,如何导致截然不同的法律后果,作者通过对庭审辩论的复现,让读者深刻体会到语言的精确性和法律解释的重要性。总而言之,这本书不仅普及了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它展现了法律作为一种解决社会冲突、维护正义的工具,其内在的智慧与魅力,足以让任何对社会运行机制充满好奇的读者爱不释手。

评分

《名案中的法律智慧》这本书,给我带来的震撼远不止于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更在于它所揭示的人性与社会运作的深层逻辑。作者在选择案例时,似乎有着极其独到的眼光,每一个案件都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对错判断,而是牵扯出复杂的利益博弈、情感纠葛,甚至是社会观念的变迁。我特别着迷于作者对“自由心证”的解读,在一些证据并非确凿无疑的情况下,法官是如何凭借经验、逻辑和对人性的判断,最终做出裁决的。这让我看到了法律在实践中的灵活性和不确定性,也看到了法官这个职业所承担的巨大责任。书中的一些案例,更是将法律与伦理道德巧妙地融合在一起,让读者在评判是非曲直的同时,也引发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更深层次思考。例如,某个涉及生命权与个人自由的案件,其辩论的焦点之尖锐,对人性的拷问之深刻,至今仍让我回味无穷。这本书就像是一面多棱镜,折射出法律、人性、社会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让人在阅读中不断地反思和成长。

评分

说实话,在拿起《名案中的法律智慧》之前,我对法律的印象还停留在教科书式的枯燥和遥不可及。然而,这本书彻底颠覆了我之前的看法。它以一种极其引人入胜的方式,将那些沉甸甸的法律条文,转化为一个个鲜活的故事。我最欣赏的是作者在剖析案件时展现出的洞察力,他不仅仅是陈述事实,更是深入到案件背后的心理动机、社会背景,以及法律适用的精妙之处。读到那些辩护律师如何凭借敏锐的观察力和出色的逻辑思辨,在看似不利的局面下找到突破口,或者检察官如何层层深入,最终揭示真相,都让我感到震撼。书中的每一个案例,都像是一场精心编排的推理剧,而法律,则是贯穿始终的那个最关键的线索。作者在处理一些疑难案件时,对法律原则的运用,以及在不同法域之间的比较分析,都展现了其深厚的功底。读完这本书,我对法律的理解不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充满人性、智慧和妥协的动态过程。它让我看到了法律的复杂性,也看到了法律的生命力。

评分

趁着开学季优惠稍微清一清购物车

评分

热点:骁龙芯片,双卡双待,快速充电,指纹识别,金属机身,2K屏,拍照神器

评分

没有想象中的厚,但感觉还可以吧,冲着作者去买的,希望不会失望

评分

运行内存:6GB

评分

很好的一本案例,清晰明白,参考意义大,对工作有帮助,适合法律人员。

评分

没有想象中的厚,但感觉还可以吧,冲着作者去买的,希望不会失望

评分

好的没话说,尤其是京东的快递,神速加周到,大赞?

评分

送货快,价格实惠,希望活动更多

评分

没有想象中的厚,但感觉还可以吧,冲着作者去买的,希望不会失望

相关图书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book.idnshop.cc All Rights Reserved. 静思书屋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