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雄猜之主立规整肃
评一代帝王重典治世
洪武三十载,观一介布衣奠明祚
朱元璋是一个多姿多彩的人物,一身兼有圣贤、豪杰、盗贼之性。作为皇帝,他开规模、立圭臬,所制定的各项制度,不仅为其子孙所遵循,也为清王朝所沿袭。本书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由浅入深地解析朱元璋亲自裁断的案件,在讲述案情的同时,解析御批的内涵及用意,从恻隐、羞恶、辞让、是非的人之“四端”,将之还原为活生生的人。本书语言生动,内容充实,观点新颖,并配以手绘插图,使读者在轻松的阅读体验中感悟朱元璋独特传奇的一生。
柏桦,北京市人,1953年出生。历史学博士(中国)、文学博士(日本),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与法学院双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电视台12频道《法律讲堂(文史版)》主讲人。主要著作有《明代州县政治体制研究》《明清州县官群体》《中国政治制度史(第3版)》《中国古代刑罚政治观》《柏桦谈明清奇案》《柏桦讲明清妙判》等二十余部,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目前从事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国法律制度史教学与研究。
001/空印案小试锋芒
010/郭桓案大张旗鼓
019/破天荒民众绑官
028/避席畏闻文字狱
036/挑剔文字忌讳多
044/论诗文捕风捉影
052/删《孟子》竟成疑案
060/奸党罪名株连广
068/胡蓝狱起群喋血
077/亲问案突发奇想
087/法圣贤明刑弼教
094/重典治吏惩贪赃
102/高薪亦难除贪心
110/吏胥为奸千百端
118/应从执法看惩贪
127/恤刑易明慎刑难
137/奸顽良善如何分
144/察廉举孝褒循良
152/申明、旌善亭何在
161/嗜血夹钱牛皮鞭
171/狠心杀子无人道
181/有贤妻必有贤官
190/善恶同源必有报
198/不为身家只为民
206/宗亲屏藩皇太孙
214/盖棺岂能成定论
226/补遗
226/用酷刑耸人听闻
235/剥皮实草的传说
244/参考文献
261/
洪惟我太祖高皇帝,膺天眷命,奄有万方,君临天下,慨彼前元纪纲沦替,彝遵倾颓,斟酌损益,聿新一代之制作,大洗百年之陋习。始著《大明令》以教之于先,续定《大明律》以齐之于后,制《大诰》三编以告谕臣民,复编礼仪定式等书,以颁示天下,即孔子所谓道之以德,齐之以礼,道之以政,齐之以刑之意也,当时名分以正教化,以明尊卑,贵贱各有等差,无敢僭越,真可以远追三代之盛,而非汉唐宋之所能及矣。(明·马文升:《马端肃奏议》卷10《申明旧章以厚风化事》)
这是明人颂扬朱元璋在法律方面的建树,认为其所立法超过汉唐宋。的确,朱元璋的立法气势也是前无古人的,声称:“凡我子孙,钦承朕命,无作聪明,乱我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非但不负朕垂法之意,而天地祖宗亦将孚佑於无穷矣!”(《明太祖实录》卷82,洪武六年五月壬寅条)在“祖制”不能够擅自更改的情况下,凡是子孙改者则废弃不置,官员改者则夷其九族,所以经过他勒定的《大明律》终明代而不改,而清代又大体延续,成为实施500多年不变的根本大法。
实际上在明代法规体系中,律并非是孤立的法规。台湾学者黄彰健认为:明代法律实施分为三个时期,一是洪武、永乐两朝的以榜文为主,律为辅;二是仁、宣、英、景四朝的律为主,现任皇帝所定例为辅;三是宪宗(弘治)以后的例辅律而行。《明史·刑法志》认为:“因律起例,因例生例,例愈繁而弊愈无穷矣”。在整体承认明代法律优长的情况下,也揭示其存在许多弊端。
明代在“常经”之法与“权宜”措置并用的情况下,法律出现多种形式,确实有“聿新一代之制作,大洗百年之陋习”的特点。不但较之前代法律多有创新和发展,而且使古来律式为之一变,既强化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也适应了当时社会的经济发展的需要。明代的法规体现在惩治经济、行政、军事等方面犯罪,以及诉讼制度方面,较之前代更为发达和完善,体现了“世轻世重”、“轻其轻罪”、“重其重罪”的原则,还出现许多新的罪名,诸如“奸党”罪、“奸细”罪等,在逐步形成和实行律例合编的情况下,使律典能够长期稳定,在律为大纲的前提下,以例及其他法规进行补充,使法规更能够发挥其治国实践的效用。正由于如此,明代的法规形式和内容大多为清代所沿袭,并对日本、朝鲜和越南等周边国家的法律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
在君主掌握最高的立法和司法权的情况下,君主的所作所为不但影响到法律的制定,同时也左右着法律的实施。在君主凌驾于国家机器之上的情况下,君主可以不通过主管司法的部门,使用非司法机关的人员进行审讯。这些由君主直接委派的人员,只对君主负责,而不接受司法机关的管理,不受现行法律的约束。还有皇帝亲自决断案件,体现出“人治”的特点,容易出现有法不依、以言代法的局面,甚至全然不顾法律,不但使法律遭到严重破坏,而且加大了司法的任意性。君主凭着自己的爱憎任意加刑施恩,是赏、是罚、是奖、是惩,本无定则,更不顾及法律的规定,本身的作为就存在矛盾,更不能期望能有什么稳定的法律。因此,在谈到古代的法制时,离不开君主,有明一代16帝,或者17帝,全面审视他们的立法和司法实践,通过他们审断的案件,既可以了解他们对明代法律制度方面的建树,又可以看出他们所采取“常经”之法与权宜措置并行的法制方略,在评价他们功过是非的时候,既应该肯定他们的历史贡献,也应指出他们的失误和过错。只有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和正确的分析方法,才能对明代法制及君主们的功过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这本书的文字风格,我个人认为是非常有辨识度的,它有一种老派史家的沉稳,但叙事节奏却又非常贴合现代读者的阅读习惯。不同于某些为了追求戏剧性而夸大渲染的通俗读物,它始终将重心放在“为什么”而非仅仅“发生了什么”。特别是在论及朱元璋与知识分子群体的复杂关系时,作者展现了极高的驾驭能力。无论是“胡惟庸案”还是“蓝玉案”的细节铺陈,都体现出一种克制而有力的叙事张力,让你在阅读过程中能感受到那种山雨欲来的压抑气氛,同时又清晰地看到权力中心是如何一步步收紧的。它不煽情,却通过对细节的精准捕捉,让读者自己去体会历史的沉重。总的来说,这是一部兼具学术深度与阅读快感的作品,适合对明史、尤其是明初政治生态有志于深入了解的进阶读者群体。
评分这本书在史料的运用和考据的严谨性上,展现了令人信服的专业水准,但这并没有牺牲掉阅读的流畅性,这其实是一件非常难得的事情。作者似乎非常注重构建宏大的历史背景,比如详细描述了元末社会经济的崩溃是如何为朱元璋的崛起提供了土壤。那种环境的压抑感、社会秩序的瓦解,被描绘得非常真实可感,使得后来的农民军的行动逻辑变得顺理成章。更难得的是,在评价朱元璋对后世的深远影响时,作者保持了一种审慎的平衡感,既没有一味地进行“捧杀”,也没有陷入“妖魔化”的窠臼。它客观地呈现了其制度遗产的强大生命力,同时也毫不避讳地指出了其高压统治模式对后世政治文化留下的阴影。阅读此书,就像是进行了一次高质量的历史对话,让你既能领略帝王的雄才大略,也能反思历史选择的代价。
评分我向来对这种深入剖析历史人物决策过程的作品抱有极高期待,而这本书记实部分的力度,着实令人惊喜。它最吸引我的地方在于,作者对朱元璋在建立政权和巩固统治过程中所展现出的那种近乎偏执的“制度洁癖”进行了细致的解构。我们都知道他废除了丞相制度,但书里探讨的远不止于此,而是挖掘了这种集权的深层心理根源——对失控的恐惧。通过对一系列宫廷内部清洗、尤其是对功臣集团的处置过程的详尽梳理,可以清晰地看到,每一次看似冷酷的行动,背后都有着严密的逻辑链条支撑,即便这个逻辑是建立在高度不信任的基础上的。文笔上,它不像传统的史书那样干涩,反而带有了一种近乎悬疑小说的节奏感,让你忍不住想知道,在那个高墙之内,这位雄主下一步会如何应对。对于想要了解中国古代帝王术如何从实践中一步步定型的读者,这本书无疑提供了极佳的案例分析素材。
评分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它成功地还原了一种“在危机中成长”的帝王形象。朱元璋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源于他能够比同时代的任何竞争者都更早、更彻底地理解“底层逻辑”。他知道农民想要什么,也知道士大夫阶层在想什么,更清楚官僚体系中最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在哪里。书中对洪武年间一系列反腐措施的描述,简直是一部古代廉政建设的活教材——手段之严厉,范围之广,着实令人咋舌。作者用生动的笔触,将这些政策的推行过程描绘得如同精密复杂的工程,每一步都暗含着对人性的深刻洞察和对权力边界的不断试探。它不只是在讲故事,更是在解剖一个古代政治家的心智模型,探讨在那个特定历史阶段,如何通过极端的手段,建立起一个能持续运作的庞大国家机器。对于研究政治哲学和组织行为学的读者来说,这本书提供的案例素材价值极高。
评分这本关于明太祖朱元璋的传记,简直是打开了一扇通往那个风云变幻时代的窗户。作者在叙述上颇具匠心,没有采用那种平铺直叙的流水账式写法,而是巧妙地将历史事件与人物内心世界的描摹结合起来。读下来,你会发现朱元璋不再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帝王符号,而是一个有血有肉、充满矛盾的个体。他早年的苦难经历如何塑造了他后来的多疑与果决,每一步政治决策背后隐藏的权衡与挣扎,都被描绘得淋漓尽致。尤其是对早期农民起义阶段的刻画,那种底层人民对变革的渴望与随之而来的残酷现实之间的张力,让人读来扼腕叹息。书中对一些关键战役的分析也相当到位,不仅仅是军事部署的罗列,更深入探讨了战略背后的政治考量和对时局的精准把握,体现出作者深厚的历史功底和独到的见解。整体而言,它提供了一种非常立体且富有洞察力的视角去理解这位开国皇帝的复杂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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