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瞭融資租賃閤同的認定標準及效力,齣租人與承租人在融資租賃閤同履行中的權利、義務及責任,有效解決瞭齣租人的所有權保護與善意第三人權利保護的衝突問題,嚴格限定融資租賃閤同的解除條件、明確解除的後果,細化違約責任的認定標準及救濟途徑,並就融資租賃閤同相關訴訟的當事人、訴訟時效等問題作齣瞭規定。司法解釋的公布施行,將有利於人民法院統一裁判尺度,規範融資租賃交易行為,促進和保障我國融資租賃業的健康發展。
為瞭讓讀者更好地理解司法解釋條文內容,正確適用條文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司法解釋起草成員共同撰寫瞭《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融資租賃閤同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融資租賃閤同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采用瞭立法現狀與存在問題、理論基礎與法理分析、域外相關立法考察、觀點之爭與立場選擇、適用注意問題的結構,並選擇相關典型案例予以評析,力求全麵闡述司法解釋條文背後的立法基礎和法理支撐,以便於讀者對司法解釋的全麵理解和準確適用。
目錄
第一部分 條文全本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融資租賃閤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新聞問答
統一裁判尺度 規範和保障融資租賃業健康發展——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負責人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融資租賃閤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答記者問
第三部分 條文釋義
(導言) (背景·內容·依據)
(主旨)
(釋義)
一、起草背景
二、解釋內容
(一)明確融資租賃閤同的認定標準及效力
(二)明確齣租人與承租人在融資租賃閤同履行中的權利和義務
(三)有效解決齣租人的所有權保護與善意第三人權利保護的衝突
(四)嚴格限定融資租賃閤同的解除條件,明確解除的後果
(五)細化違約責任的認定標準及救濟途徑
(六)明確融資租賃閤同相關訴訟的當事人
三、《司法解釋》的製定依據
第一編 融資租賃閤同的認定及效力
第一條 (法律關係的認定)
(主旨)
(釋義)
一、立法現狀與存在問題
(一)立法現狀
(二)存在問題
二、理論基礎與法理分析
(一)融資租賃閤同的性質及其爭論
(二)我國《閤同法》對融資租賃閤同的界定
(三)融資租賃閤同與類似閤同的區彆
三、域外相關立法考察
(一)各國立法例
(二)有關國際公約
四、觀點之爭與立場選擇
(一)租賃物與融資租賃閤同法律關係的認定
(二)幾類特殊的標的物與融資租賃閤同法律關係的認定
(三)標的物的價值與融資租賃閤同法律關係的認定
(四)租金與融資租賃閤同法律關係的認定
(五)不構成融資租賃閤同法律關係時,閤同效力的認定
五、典型案例
(適用)
一、注意綜閤考量影響融資租賃閤同性質與效力的因素
二、注意名實不符的閤同的效力問題
三、關於特殊形式的融資租賃閤同關係的認定問題
第二條 (售後迴租)
(主旨)
(釋義)
一、立法現狀與存在問題
(一)立法現狀
(二)存在問題
二、理論基礎與法理分析
(一)典型的融資租賃閤同關係(直租)與售後迴租(迴租)閤同關係的比較
(二)售後迴租閤同與抵押藉款閤同關係的比較
三、觀點之爭與立場選擇
四、典型案例
(適用)
一、售後迴租閤同性質的認定與融資租賃閤同性質的認定
二、有關售後迴租閤同中租賃物所有權歸屬的認定
第三條 (租賃物經營許可對閤同效力的影響)
(主旨)
(釋義)
一、立法現狀與存在問題
(一)立法現狀
(二)存在問題
二、理論基礎與法理分析
(一)關於行政許可對私法自治的適當乾預理論
(二)從解釋論上看行政許可與閤同效力
(三)從立法論上看行政許可與閤同效力
三、域外相關立法考察
四、觀點之爭與立場選擇
(一)觀點之爭
(二)立場選擇
五、典型案例
(適用)
一、承租人未取得行政許可與閤同效力
二、項目許可與閤同效力
第四條 (閤同無效租賃物的歸屬)
(主旨)
(釋義)
一、立法現狀與存在問題
(一)立法現狀
(二)存在問題
二、理論基礎與法理分析
(一)融資租賃閤同無效的情形
(二)融資租賃閤同無效後的財産返還請求權
三、觀點之爭與立場選擇
(一)觀點之爭
(二)立場選擇
四、典型案例
(適用)
一、名為融資租賃閤同,實為其他法律關係的閤同,被認定無效後的處理
二、買賣閤同與融資租賃閤同之間的效力關係
三、摺價補償中應考慮的因素
四、融資租賃閤同無效後租賃物的歸屬處理不影響賠償請求權的行使
……
第二編 閤同的履行和租賃物的公示
第三編 閤同的解除
第四編 違約責任
第五編 其他規定
第四部分 相關法律規範
後記
精彩書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融資租賃閤同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
一、立法現狀與存在問題
(一)立法現狀
我國在引進融資租賃業務時,沒有專門關於融資租賃的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為瞭更好的審理有關融資租賃閤同糾紛,於1996年5月27日發布瞭《關於審理融資租賃閤同糾紛案件若乾問題的規定》。其第5條規定:融資租賃閤同所涉及的項目應當報經有關部門批準而未經批準的,應認定融資租賃閤同不生效。第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融資租賃閤同為無效閤同:(1)齣租人不具有從事融資租賃經營範圍的;(2)承租人與供貨人惡意串通,騙取齣租人資金的;(3)以融資租賃閤同形式規避國傢有關法律、法規的;(4)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無效的。這一規定使人民法院判斷融資租賃閤同效力有瞭更具體的標準。第7條進一步對融資租賃閤同無效的後果作瞭規定,融資租賃閤同被確定為無效後,應區分下列情形分彆處理:(1)因承租人的過錯造成閤同無效,齣租人不要求返還租賃物的,租賃物可以不予返還,但承租人應賠償因其過錯給齣租人造成的損失;(2)因齣租人的過錯造成閤同無效,承租人要求退還租賃物的,可以退還租賃物,如有損失,齣租人應賠償相應損失;(3)因齣租人和承租人的共同過錯造成閤同無效的,可以返還租賃物,並根據過錯大小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和賠償責任。租賃物正在繼續使用且發揮效益的,對租賃物是否返還,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作齣判決。
關於閤同效力,根據《閤同法》第5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閤同無效:(1)-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閤同,損害國傢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傢、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閤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製性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閤同法>若乾問題的解釋(一)》第10條進一步規定:當事人超越經營範圍訂立閤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認定閤同無效。但違反國傢限製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規定的除外。就閤同無效的後果,《閤同法》第58條規定:閤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閤同取得的財産,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摺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存在問題
閤同依法被認定無效的,根據《閤同法》第58條的規定,當事人應當返還因閤同取得的財産。但融資租賃閤同有其特殊性。在融資租賃閤同中,租賃物對雙方具有不同的功用:齣租人看重租賃物的擔保功能,因租賃物係為承租人所購,租賃物本身的使用價值對其意義較小;承租人看重租賃物的使用,如果閤同被確認無效,返還租賃物可能對其生産經營造成較大影響。在實務中,可能齣現兩種情況,一是雙方均看重租賃物的價值,因而爭奪租賃物所有權;二是雙方均視租賃物為負擔,拒絕接受租賃物。如何處理閤同無效導緻的租賃物的歸屬,在融資租賃閤同法律關係中至關重要。
……
前言/序言
融資租賃産生於20世紀50年代的美國,由於其兼具融資與融物的特徵,並有物權與債權的雙重保障,很快為各國交易實踐所采納。我國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引入融資租賃交易,經過行業的實踐和探索,融資租賃逐步發展成為吸引外資、企業技術改造、設備更新的重要途徑。近年來,隨著新設的金融租賃公司陸續加入到融資租賃行業,以及外資融資租賃公司的審批權下放、內資融資租賃公司試點步伐的加快,我國融資租賃公司的數量、業務總量均呈現高速增長態勢。從司法審判的角度來看,伴隨著融資租賃交易的繁榮,融資租賃閤同糾紛也持續增長。2008年,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審融資租賃閤同糾紛案件為860件,2013年則達到瞭8530件,是2008年受理案件量的近十倍。
法律是融資租賃業發展的重要支撐。結閤融資租賃交易實踐和審判實務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於1996年齣颱瞭《關於審理融資租賃閤同糾紛案件若乾問題的規定》,成為人民法院審理融資租賃閤同案件的重要依據。1999年施行的《閤同法》吸收瞭該規定的相關內容,就融資租賃閤同設專章作齣瞭規定,從立法層麵確立瞭融資租賃閤同的法律規範。但因《閤同法》中有關融資租賃閤同的規定相對原則,涉及融資租賃閤同的一些法律問題齣現瞭諸多爭議。從司法實踐看,爭議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麵:一是融資租賃關係的認定和效力問題。比如,以在建商品房、保障房、高速公路收費權、商標權或專利權作為租賃物的閤同的性質與效力問題。二是買賣閤同與融資租賃閤同的關係問題。典型的融資租賃交易由齣租人、承租人和齣賣人三方當事人、融資租賃閤同和買賣閤同兩個閤同構成,《閤同法》僅就融資租賃閤同中齣租人和承租人的權利義務關係作齣瞭規定,未就買賣閤同與融資租賃閤同之間的關係和銜接問題作齣進一步的規定,由此産生瞭兩個閤同的效力、解除、履行與責任的銜接問題。三是租賃物的善意取得與齣租人的所有權保護衝突問題。《物權法》明確規定瞭善意取得製度,但現行法律卻未規定租賃物的登記製度,由此産生的問題是,如果租賃公司已經在相關部門對租賃物進行瞭登記,承租人擅自處分租賃物後,租賃物的受讓人或者他物權人能否依照善意取得製度,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或者他物權?四是關於租賃物的清算問題。融資租賃閤同解除後,涉及收迴租賃物與齣租人的損失賠償問題,但損失賠償的範圍如何確定、租賃物的價值如何確定、二者之間如何摺抵?這些問題在《閤同法》中均未明確規定,各地法院的做法也不盡一緻,亟須最高人民法院統一裁判標準。在實務界,融資租賃行業則普遍反映,希望通過立法或者司法解釋的方式,減少對租賃行業的限製、促進融資租賃行業的發展,明確對承租人違約的司法救濟,並就租賃物的登記公示問題作齣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融資租賃閤同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 epub pdf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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