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是华东政法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在2015年12月在上海召开的“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学术研讨会的论文集,该论文集收入的论文跨度较广,甲骨、金文、楚简、秦汉简都有涉及,对出土法律文献研究中的若干重大论题多有反映。丰富了法制史研究的内容,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目录
丛书总序
中国古代国家形态的变迁和成文法律形成的社会基础 李峰
西周宗族社会下的“称名区别原则” 李峰
“铭者自名”与“著之后世”——以西周中晚期非主流青铜器及铭文的考察为中心 吕静
五祀卫鼎铭文的断读及其在先秦法律史研究中的意义 陈絜
西周时期法律的几个问题——从曶鼎铭文第二段文字补释说起 王进锋
包山楚简土地纠纷案件补释(三则) 朱晓雪
东汉内郡县法官法吏复原研究——以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为核心 姚远
秦律令之流布及随葬律令性质问题 周海锋
古代法律规范的层级性结构——从水利碑刻看非制定法的性质 李雪梅
第五届“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学术研讨会纪要 刘力 乔志鑫 向阳
前言/序言
丛书总序
中国古代法制源远流长,成文的礼制典章不胜枚举,文书档案汗牛充栋,仅以《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中国珍稀法律典籍续编》为例,前者为14卷本,后者又洋洋十大册,珍稀的尚且如此,普通的则何以观!再说我国古代的法制形式,律、令、格、式之外,还有章程、故事、事类、判牍等,林林总总,纷繁杂陈。如此庞大繁杂的法制体系是如何形成的?要解答这个问题,尤其要说清楚我国上古时期,乃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制演进过程,诚然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
目前我们可见的传世法律文献主要集中在唐代以后,唐之前,特别是汉魏之前保存有法制资料的古书则相当鲜见。过去曾有学者根据传世古籍的记载,整理出《法经》到《大清律》的律系表,看似线索清晰,沿革明确,但是该律系表的前半部分却存在诸多令人迷惑的地方。古书中片言只语的记载,往往真伪错杂,彼此矛盾,先辈学者焚膏继晷,皓首穷经,力图厘清法制本源,然而苦于没有更多史料的支撑而踟蹰不前,陈陈相因。近二三十年间,沧桑巨变,这种局促的状况才突然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源自于出土文献的大量涌现。
近年出土的古文献数量惊人,这些古文献以竹简木牍为主,兼之以铜器铭文、帛书、封泥等,其中法律史资料所占比重不小,诸如睡虎地秦简、张家山汉简的面世,使我们首次见识了秦汉律令的原始模样;马王堆帛书、郭店楚简中关于古代法律思想的论述,更令人耳目一新。类似的重要文献资料,至今仍然在接连不断地出现,其报道常见于新闻、杂志和学术期刊,其释文、图版大多相继以煌煌巨著的形式出版发行;打开网络,与出土文献研究相关的网站也不在少数,其规模之大,热情之高,学者之众,以“沸腾”二字来形容并不为过。其间,古代法制的研读首当其冲,古代法制如此直观地贴近数千年后的现代人,法制形式的存废、律系脉络的梳理开始被重新审视。
面对卷帙浩繁的新材料,以法史研究为主的研究却并不完全令人满意,很多新资料尚未纳入法史学者的视野。例如,包山楚简公布已经有25年了,其中司法简占绝大部分。可以说,研究战国法制无法绕过这些资料,把握秦汉主流法制传统也少不了这些史料比对。可惜相关探讨至今冷寂过甚,深入研究更不待言。法律史教本中很多常见的基本问题实际上尚未解决。解读传世文献率尔操觚,难及实质的新八股文风依旧存在。回想一百多年前,敦煌遗书遭盗劫而零落国外,国弱受人欺,自家书都无处觅。对此,陈寅恪曾痛叹道:“敦煌者,吾国学术之伤心史也。”而今,出土法律文献俱在,却束之高阁,漠然置之;当今所见结合出土文献研究的法史论著,出于日本学者之手的不少。尽管说学术无国界,但到那时我们去东瀛(或他国)讨教,正应着了前辈学者的含谶诗句:“群赴东邻受国史,神州士夫羞欲死。”
为了扎实出土文献与法制史的研究,并创建彼此交流心得的平台,本所编纂了这套“出土法律文献研究丛书”。这套丛书既包括学者的专著,也包括作为本所所集的主题研讨论文。期待这套丛书的出版,能为出土法律文献研究尽到绵薄之力。也欢迎学界同人支持和参与。我们的邮箱是:HZgujisuo@163.com。
人讲现实,人也讲精神。“我们在这里就是为了在这个世界留下我们的痕迹,否则我们凭什么在这里。”苹果之主乔布斯的话自然深刻。
祈学术之树常青!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201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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