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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业协会的通知,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自2015年7月起实施改革,考试科目由原来的5科改为2科,即《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针对这一变化,华图力邀专家、学者根据大纲编写了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专用教材系列丛书。本套图书严格依据考试改革方案,新科目、新大纲、新教材,完全适用于2018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本套丛书主要包括考点精讲、知识点拨、历年考题详解等内容,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掌握核心考点,本套图书根据改革后的考试题型,以单选题、组合型选择题分类,方便考生通过大量刷题巩固相应知识,助考生备战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内容简介
自2015年7月,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调整为《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两个科目,考试日期由证券业协会每年确定,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并采用无纸化考试的考核方式。针对这一特点,华图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研究中心编写了这套《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专用教材》系列丛书,帮助考生提高复习效率。本套丛书严格紧密结合考试大纲编写而成。本套丛书注重考生基本技能及知识的掌握,以强化应试能力的培养为目标,为考生备战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奠定基础。
作者简介
华图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研究中心致力于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的研究,出版发行符合考生需求的教辅图书。其编著的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专用教材系列的考试辅导用书,为考生提供备考、练习及自测的全方位服务,在全国各地引起了强烈反响,得到了考生的一致认可和推荐。
目录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13
思维导图13
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14
第二节公司法16
第三节证券法46
第四节基金法72
第五节期货交易管理条例82
第六节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94
高频考点预测试题108
参考答案及解析112
证券从业人员管理114
思维导图114
节从业资格115
第二节执业行为126
高频考点预测试题167
参考答案及解析169
证券公司业务规范171
思维导图171
节证券经纪172
第二节证券投资咨询197
第三节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209
第四节证券承销与保荐218
第五节证券自营223
第六节证券资产管理 232
第七节其他业务242
高频考点预测试题279
参考答案及解析283
证券市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责任285
思维导图285
节证券一级市场286
第二节证券二级市场293
高频考点预测试题298
参考答案及解析300
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试题(精选)305
参考答案及解析322
精彩书摘
一、公司的种类
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的字样。
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选择题)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应当在()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2B.3
C.4D.5
4.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与表决程序
(1)会议通知与会议记录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2)临时提案权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以上(1)(2)所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3)股东表决权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公司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5)委托出席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5)中国证监会规定需要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的其他人员。
……
前言/序言
2015年7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测试制度实施改革。“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更名为“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及大纲也随之进行了调整。改革后考试科目为《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针对此次考试改革,华图教育携手专家学者倾力分析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试题,立足于多年对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的培训指导,深入研究考试规律,编写了《证券业从业人员一般从业资格考试专用教材》系列丛书。本套丛书紧扣考试大纲及教材,有助于考生掌握重点知识,把握考试的内在联系和逻辑,顺利通过考试。
书中若存在疏漏之处,欢迎广大考生批评指正。后预祝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编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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