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實用版 根據刑法修正案九*新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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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 天平圖書專營店
齣版社: 中國法製齣版社
ISBN:9787509366523
商品編碼:1731123146
開本:32開
齣版時間:2015-09-01

具體描述


 
商品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實用版 根據刑法修正案九*新修訂
ISBN:  9787509366523
齣版社:  中國法製齣版社
齣版時間:  2015年9月
 裝幀:  平裝
作者:  中國法製齣版社 編  
定價:  25.00

商品編號:159195  定價:¥25.00  一口價:¥17.50  摺扣:70%摺  立即節省:¥7.50

★刑法修正案九主要在以下方麵有所修改:

1.慎用死刑:再減少9個適用死刑的罪名,提高死緩罪犯執行死刑門檻

2.嚴懲恐怖主義犯罪:恐怖組織犯罪增加規定財産刑,將多種行為規定為犯罪形式

3.加強人身權利保護:擴大強製猥褻婦女罪適用範圍,收買婦女兒童一律作犯罪評價

4.維護信息網絡安全:進一步加強公民個人信息保護,增加編造和傳播虛假信息犯罪

5.加大懲處腐敗力度:重大貪汙犯罪規定“終身監禁”,嚴格規定行賄罪從寬處罰條件

6.懲治失信背信行為:增加規定組織考試作弊等犯罪,虛假訴訟嚴重妨害司法為犯罪

7.切實加強社會治理:危險駕駛應追究刑責,危險物品肇事需嚴懲

備受關注的刑法修正案(九)於2015年8月29日下午三點由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此次刑法修正案(九)對刑法的修改體現瞭三中和四中全會,以及司法體製改革的係列要求,在總結司法實踐經驗的基礎上,迴應社會關切,調整瞭刑法的結構,減少瞭死刑的罪名,加大瞭對恐怖和極端主義犯罪的懲治力度,進一步加強瞭對人權的保障,特彆是對一些弱勢群體,老年人、兒童、婦女的權利的保障,進一步強化瞭對失信行為的懲治。同時,針對反腐敗鬥爭的深入,進一步完善刑法的相關規定,為懲腐肅貪提供法律支持。總體看來,可謂亮點紛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編總則

*章刑法的任務、基本原則和適用範圍

*條【立法宗旨】

第二條【本法任務】

第三條【罪刑法定】

第四條【適用刑法人人平等】

第五條【罪責刑相適應】

第六條【屬地管轄權】

第七條【屬人管轄權】

第八條【保護管轄權】

第九條【普遍管轄權】

第十條【對外國刑事判決的消極承認】

第十一條【外交代錶刑事管轄豁免】

第十二條【刑法溯及力】

第二章犯罪

*節犯罪和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犯罪概念】

第十四條【故意犯罪】

第十五條【過失犯罪】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

第十七條之一【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的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

第十九條【又聾又啞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正當防衛】

第二十一條【緊急避險】

第二節犯罪的預備、未遂和中止

第二十二條【犯罪預備】

第二十三條【犯罪未遂】

第二十四條【犯罪中止】

第三節共同犯罪

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概念】

第二十六條【主犯】

第二十七條【從犯】

第二十八條【脅從犯】

第二十九條【教唆犯】

第四節單位犯罪

第三十條【單位負刑事責任的範圍】

第三十一條【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

第三章刑罰

*節刑罰的種類

第三十二條【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條【主刑種類】

第三十四條【附加刑種類】

第三十五條【驅逐齣境】

第三十六條【賠償經濟損失與民事優先原則】

第三十七條【非刑罰性處置措施】

第三十七條之一【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的禁業限製】

第二節管製

第三十八條【管製的期限與執行機關】

第三十九條【被管製罪犯的義務與權利】

第四十條【管製期滿解除】

第四十一條【管製刑期的計算和摺抵】

第三節拘役第

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

第四十三條【拘役的執行】

第四十四條【拘役刑期的計算和摺抵】

第四節有期徒刑、無期徒刑

第四十五條【有期徒刑的期限】

第四十六條【有期徒刑與無期徒刑的執行】

第四十七條【有期徒刑刑期的計算與摺抵】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理解與適用

刑法是規定犯罪與刑罰的法律,是我國的基本法律。刑法由於其調整社會關係的廣泛性和調整手段的特殊性而區彆於其他法律。一個人,也許一生都不會與犯罪打交道,但從犯罪學角度看,我們每一個人既是潛在的被害人,又是潛在的犯罪人。所以,瞭解學習刑法,不僅是維護我們自身權益的需要,也是增強法製觀念,減少、避免違法犯罪的需要。

刑法組成的基本單位是條,有的條包括若乾款,款中又可以包括若乾項。具體到刑法分則,有的是一個或多個條文規定一個犯罪,有的是一條規定若乾個犯罪,還有的是一條中的每一款分彆規定一個犯罪。刑法中各編、章、節、條的序號用中文數字依次錶述,款不編序號,項的序號用中文數字加括號依次錶述。

我國刑法包括總則和分則兩編。刑法總則的重點內容有:(1)刑法的適用範圍;(2)刑事責任年齡、正當防衛、特殊人的刑事責任;(3)犯罪預備、中止和未遂;(4)共同犯罪;(5)刑罰的種類;(6)假釋、減刑、時效、緩刑、數罪並罰、纍犯、自首與立功、量刑情節等刑罰的具體運用。刑法分則根據犯罪侵犯的共同客體的不同分為十大類犯罪:危害國傢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侵犯財産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危害國防利益罪、貪汙賄賂罪、瀆職罪、軍人違反職責罪,其中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與第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下麵再分節,即小類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根據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2001年8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三)》、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四)》、2005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五)》、2006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修訂。

另,總則部分條文主旨為編者所加,分則條文主旨是根據司法解釋的確定罪名所加。(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第二次

會議通過1997年3月14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

第五次會議修訂1997年3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83號公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編總則

*章刑法的任務、基本

原則和適用範圍*條立法宗旨

為瞭懲罰犯罪,保護人民,根據憲法,結閤我國同犯罪作鬥爭的具體經驗及實際情況,製定本法。第二條本法任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鬥爭,以保衛國傢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製度,保護國有財産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産,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産,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第三條罪刑法定

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第四條適用刑法人人平等

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法律的特權。第五條罪責刑相適應

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第六條屬地管轄權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彆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內犯罪的,也適用本法。

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

理解與適用

中國領域包括領陸、領水和領空,本條第2款是有關我國擬製領土的規定,注意船舶與航空器包括民用的,也包括軍用的。國際列車不在本款規定範圍之內,其具體管轄規定見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

我國刑法對屬地管轄原則中的犯罪地采取瞭遍在說的觀點,對犯罪地應作廣義的理解:(1)犯罪行為地、結果發生地均被視為犯罪地。(2)行為地既包括犯罪的實行行為地,也包括犯罪的預備行為以及應有所作為之地(不作為犯);在共同犯罪的場閤,共同犯罪行為有一部分發生在我國領域內,就認為是在我國領域內犯罪。(3)關於結果地,在未遂犯的場閤,行為人希望結果發生地、可能發生結果地都是犯罪結果地;在共同犯罪的場閤,共同犯罪結果有一部分發生在我國領域內,就認為是在我國領域內犯罪。第七條屬人管轄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

理解與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是指具有中國國籍的人(包括取得我國國籍的具有外國血統的人),包括定居在外國而沒有取得外國國籍的華僑和臨時齣國的人員。國傢工作人員,是指本法第93條規定的人員,軍人的範圍可以適用本法第450條的規定。國傢工作人員和軍人在我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都適用本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受*高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限製,這一點與普通公民在我國領域外犯罪有所不同。第八條保護管轄權

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規定的*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處罰的除外。

理解與適用

本條中的外國人,是指具有外國國籍或無國籍的人。適用本條的保護管轄原則,應具備以下條件:(1)行為主體必須是外國人。(2)行為地必須是我國領域外,且必須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或公民犯罪。(3)該犯罪行為的*低法定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且必須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低法定刑。(4)行為符閤“雙重犯罪”原則,即犯罪地的法律與我國刑法均將該行為規定為犯罪。第九條普遍管轄權

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罪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所承擔條約義務的範圍內行使刑事管轄權的,適用本法。

理解與適用

適用普遍管轄原則的國際犯罪主要是劫持航空器犯罪、危害應受國際保護人員包括外交代錶的犯罪等危害人類共同利益的犯罪。適用普遍管轄的前提是我國締結或參加瞭懲處國際罪行的國際公約,我國刑法也將相關行為規定為犯罪,且罪犯在我國領域內齣現。第十條對外國刑事判決的消極承認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本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雖然經過外國審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第十一條外交代錶刑事管轄豁免

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通過外交途徑解決。第十二條刑法溯及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本法施行以前的行為,如果當時的法律不認為是犯罪的,適用當時的法律;如果當時的法律認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總則第四章第八節的規定應當追訴的,按照當時的法律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刑較輕的,適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當時的法律已經作齣的生效判決,繼續有效。

理解與適用

本條規定瞭刑法時間效力也即刑法的溯及力問題。我國刑法中的溯及力采取的是從舊兼從輕原則。

關於刑法第12條,應注意:(1)本條規定的“處刑較輕”,是指刑法對某種犯罪規定的刑罰即法定刑比修訂前刑法輕。法定刑較輕是指法定*高刑較輕;如果法定*高刑相同,則指法定*低刑較輕。(2)如果刑法規定的某一犯罪隻有一個法定刑幅度,法定*高刑或者*低刑是指該法定刑幅度的*高刑或者*低刑;如果刑法規定的某一犯罪有兩個以上的法定刑幅度,法定*高刑或者*低刑是指具體犯罪行為應當適用的法定刑幅度的*高刑或者*低刑。

掌握司法解釋和立法解釋的時間效力問題。司法解釋和立法解釋是對刑法的解釋,這意味著刑法條文的真實含義原本如此。因此在一般情況下,對其實施前的行為有溯及力,這與刑法有很大不同。司法解釋和立法解釋隻在存在新舊兩個解釋的情形下纔適用從舊兼從輕原則。具體應注意:(1)司法解釋自發布或者規定之日起施行,效力適用於法律的施行期間。(2)司法解釋實施前發生的行為,行為時沒有相關司法解釋,司法解釋施行後尚未處理或者正在處理的案件,依照司法解釋的規定辦理。(3)對於新的司法解釋實施前發生的行為,行為時已有相關司法解釋,依照行為時的司法解釋辦理,但適用新的司法解釋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適用新的司法解釋。(4)在司法解釋施行前已辦結的案件,按照當時的法律和司法解釋,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沒有錯誤的,不再變動。條文參見

《*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刑法第十二條幾個問題的解釋》第二章犯罪

*節犯罪和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犯罪概念

一切危害國傢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傢、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製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産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産,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産,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第十四條故意犯罪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第十五條過失犯罪

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緻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

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纔負刑事責任。第十六條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行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瞭損害結果,但是不是齣於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於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緻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傢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理解與適用

本條第2款規定的8種犯罪,是指具體犯罪行為而不是具體罪名。對於本條中規定的“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緻人重傷或者死亡”,是指隻要故意實施瞭殺人、傷害行為並且造成瞭緻人重傷、死亡後果的,都應負刑事責任。對司法實踐中齣現的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綁架人質後殺害被綁架人,拐賣婦女、兒童而故意造成被拐賣婦女、兒童重傷或死亡的行為,依據刑法是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此外注意,毒品犯罪中,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僅對販賣毒品的行為負刑事責任。

周歲的計算,應當以實足年齡為準,即從行為人14歲或16歲生日的第二天起纔能視為已滿14周歲或16周歲。條文參見

《*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條增加。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的刑事責任

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第十八條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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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實用版 (不含刑法修正案九及之後修訂內容) 圖書簡介 前言 本《【實用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實用版》旨在為廣大法律工作者、法學專業師生以及關注刑法動態的社會人士提供一部清晰、準確、易於理解的中國刑法典文本。需要特彆強調的是,本版本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典在刑法修正案(九)公布和實施之前的版本進行編纂。因此,本書所收錄的實體法條文內容,不包含刑法修正案(九)及其後所有後續修正案所引入的重大變化和修訂。 本書的定位是提供一個特定曆史時間點上刑法條文的精確快照,對於研究特定時期法律適用、曆史沿革,或在不涉及最新司法解釋和修正案內容的場景下,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讀者在使用本版本時,務必清楚知悉其內容的時效性限製,尤其是在處理當前正在發生的法律事務時,應結閤最新修訂版本進行比對和參考。 一、 本書的結構與特點 本書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法典結構,分為總則和分則兩大部分,並輔以必要的目錄、條文索引等輔助工具。 (一) 結構嚴謹,體係完整 全書內容嚴格按照原刑法典的章節體係編排: 1. 總則部分:涵蓋瞭刑法的基本原則、犯罪的構成要件、刑罰的種類與適用、纍犯與自首、未遂與中止、共同犯罪、單位犯罪等基礎理論框架。詳細闡述瞭刑法所確立的“罪刑法定”原則、刑法的溯及力、管轄權、以及各種法定刑的裁量基準。 2. 分則部分:係統收錄瞭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侵犯財産的犯罪、妨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侵犯財産的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危害國防安全的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瀆職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等主要犯罪構成。 (二) 文本精準,忠於原始 本書所選取的法條文本,完全忠實於刑法修正案(八)及其之前的曆次修正案所確定的最終版本。我們對每一個條款的用詞、標點、條文編號都進行瞭細緻的校對,確保其文本錶述與該時間節點上生效的法律文本完全一緻。對於特定年份以前的法律術語和錶述習慣,本書予以原汁原味地保留,以供研究和比對。 (三) 實用性導嚮 盡管內容具有一定的曆史參照性,但本書在編排上依然強調實用性。清晰的章節標題、詳細的條文序號,配閤閤理的頁眉設計,方便使用者快速定位所需查閱的法律條文。 二、 本書不包含的重點內容(特彆提示) 為確保讀者能夠準確理解本版本的局限性,我們在此明確指齣,由於本版本未納入“刑法修正案(九)及其後所有修訂”,以下重要的法律製度和條文變化在本冊中不予體現: 1. 關於死刑的限製與適用:本版本不包含刑法修正案(九)對特定罪名(如武裝聾、盲、啞犯罪)死刑的限製性規定,以及後續關於死刑案件復核程序或適用範圍的任何調整。 2. 關於特定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對於某些經濟犯罪、毒品犯罪或侵犯知識産權犯罪,刑法修正案九及後續修正案均對刑罰幅度、數額標準、情節嚴重性的界定進行瞭調整或細化。本版本所載內容將反映修正案九齣颱前的相關規定。 3. 關於特定主體和行為的刑事責任:例如,在某些金融犯罪或網絡犯罪領域,後續修正案可能新增瞭特定的主體認定或新的犯罪構成要件,這些新增內容在本版本中全部缺失。 4. 關於未成年人犯罪的規定:後續的法律修訂可能對特定年齡段未成年人承擔刑事責任的最低年齡或量刑規則進行瞭調整或完善,本版本將沿用修正案九發布前的規定。 5. 關於恐怖主義犯罪相關條款的修訂:刑法修正案在打擊恐怖主義犯罪方麵進行瞭多輪修訂,包括增加新的犯罪類型或調整處罰力度。本版本將不包含這些最新的、更嚴格的界定和處罰措施。 三、 適用對象 法學研究人員:用於對比研究刑法在不同曆史時期的演變軌跡,分析特定立法背景下的製度設計。 律師和司法人員:在處理涉及舊案、曆史遺留問題,或需要明確特定時間點法律適用的情景中,作為重要的曆史參考文本。 法學教育領域:作為教材或參考資料,幫助學生理解我國刑法製度的逐步完善過程。 結語 本《【實用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實用版》是一部專注於特定曆史階段法律文本的忠實記錄。我們期望它能成為讀者手中一個可靠的、具有參照價值的工具書。但我們再次鄭重提醒,對於任何當前的法律實踐活動,使用者必須以現行有效的、經過最新修正案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文本為準。

用戶評價

評分

這本書簡直是我的救星!作為一個法律小白,一直對刑法這個東西感到頭疼,感覺它像是天書一樣難懂。市麵上那麼多教材,看得我眼花繚亂,要麼太理論化,要麼例子太晦澀,總之就是抓不住重點。直到我拿到這本【實用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我纔真正體會到什麼叫做“撥開雲霧見月明”。它的語言風格非常接地氣,沒有那些華而不實的學術術語,而是用最直白、最容易理解的方式來解釋每一個條文。而且,它還特彆注重實操性,會結閤大量的真實案例來講解,讓我知道這些法律條文在現實生活中到底是怎麼應用的。比如,關於詐騙罪,它不僅僅是告訴你定義,還會區分不同數額、不同手段的詐騙,以及相應的量刑標準,甚至會分析一些常見的詐騙套路,這對我這種普通人來說,簡直太有用瞭,不光是學習法律,還能提高自己的防範意識。最讓我驚喜的是,它還把刑法修正案九的內容融入進去瞭,而且標注得很清楚,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法律條文是會不斷更新的,一本過時的書隻會誤導人。這本書的編排也很用心,章節劃分清晰,索引也很詳細,查找起來非常方便。即使我偶爾遇到不太理解的地方,翻到後麵的案例分析,基本上都能豁然開朗。總之,如果你跟我一樣,對刑法感到睏惑,或者想瞭解最新的法律動態,強烈推薦這本書,它絕對是你學習法律的得力助手。

評分

作為一個在某個領域深耕多年的專業人士,我深知知識更新的重要性,尤其是在法律領域。這本【實用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實用版 根據刑法修正案九新修訂,讓我對“與時俱進”有瞭更深刻的理解。它不僅僅是一本單純的法律條文匯編,更是一本集理論闡釋、案例分析和最新動態解讀於一體的工具書。我對它在刑法修正案九解讀方麵做得非常齣色,這部分內容是最新、最核心的,能夠幫助我迅速瞭解法律的最新走嚮,避免因信息滯後而産生判斷失誤。書中對一些模糊不清的法律概念,通過大量翔實的案例進行解讀,讓抽象的條文變得具體可感,這對於我們這些需要將法律知識應用於實際工作的人來說,是極其寶貴的。它不是那種“一刀切”的講解,而是會深入剖析不同情況下的法律適用差異,比如關於犯罪構成要件的細微差彆,或者同一罪名在不同量刑幅度下的考量因素,這些都體現瞭作者深厚的專業功底和嚴謹的治學態度。更難得的是,這本書的邏輯結構非常清晰,每部分內容銜接自然,閱讀起來條理分明,不會讓人感到混亂。它仿佛一麵鏡子,照齣瞭法律的脈絡,也摺射齣社會的變化。

評分

說實話,我一直對法律條文感到一種敬畏,覺得它們冰冷又遙遠。但自從我開始閱讀這本【實用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我發現刑法也可以變得很“有人情味”,或者說,更貼近生活。這本書最大的特點就是它不像一本枯燥的法典,更像是一個經驗豐富的老朋友在給你講故事。它不會直接拋齣晦澀的法條,而是先用生動形象的語言描述一個生活場景,然後告訴你這個場景下可能觸犯的法律是什麼,以及為什麼。比如,在講到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時候,它會引用一些大傢都能理解的例子,比如鄰裏糾紛、網絡謠言等等,然後纔引齣相關的法律條文,並且用最通俗易懂的語言來解釋。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它還特彆強調瞭刑法修正案九的內容,而且講解得非常清晰,你知道現在法律是怎麼變的,比隻知道老一套要重要太多瞭。我發現,通過這本書,我不僅瞭解瞭法律,更重要的是,我開始理解瞭法律背後所蘊含的價值和意義,它是在保護我們每個人的權利,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每次讀完一章,都會有一種“原來是這樣”的恍然大悟的感覺。這本書讓我覺得,法律不是遙不可及的,而是與我們息息相關的。

評分

我是一名即將步入法律行業的年輕律師,在職業生涯的初期,掌握紮實的理論基礎和敏銳的實務洞察力是至關重要的。這本書,【實用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實用版 根據刑法修正案九新修訂,可以說是我近期工作中的一個重要參考。它不像某些理論書籍那樣,僅僅羅列條文和學理解釋,而是非常有針對性地選取瞭與當前社會經濟發展和司法實踐緊密相關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深入剖析。我尤其欣賞它對刑法修正案九的解讀,不僅清晰地指齣瞭新增、修改的內容,更重要的是,它對這些修改背後的立法意圖、可能帶來的司法影響以及與原有條文的銜接進行瞭詳盡的闡釋。這對於我們理解法律的演進邏輯,把握最新司法動嚮至關重要。書中的案例分析也十分到位,選取瞭近年來具有代錶性的典型案例,並從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定罪量刑等多個維度進行瞭細緻的論證,很多分析角度都給我帶來瞭啓發。它不是簡單地復述案情,而是深入挖掘案件背後的法律適用難點,並提供瞭作者獨到的見解和分析。對於我們律師而言,這樣的實務性指導,能夠幫助我們在麵對復雜案件時,更加遊刃有餘,更加精準地運用法律。這本書的語言風格也介於學術與通俗之間,既有專業性,又不失嚴謹性,能夠讓法律從業者和對法律有一定瞭解的讀者都能從中獲益。

評分

我是一名長期關注中國法律發展的新聞從業者,這次拿到這本【實用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我首先被它“實用版”的定位所吸引。在信息爆炸的時代,能夠一本正經地提供如此詳盡且與時俱進的法律內容,實屬不易。它最大的亮點在於其深度與廣度的結閤。在深度上,它對刑法修正案九的每一個關鍵修改點都進行瞭深入的解讀,從修法背景、主要內容到對實踐的影響,都做瞭細緻的分析,這對於我們記者理解和報道相關法律事件提供瞭堅實的基礎。例如,對於一些新增的犯罪類型,它不僅給齣瞭定義,還探討瞭其與現有法律的界限,避免瞭簡單化的誤讀。在廣度上,它覆蓋瞭刑法體係中絕大部分重要的罪名和概念,並輔以大量的案例分析,這些案例都具有很高的代錶性,能夠直觀地展示法律條文是如何在復雜多變的現實情境中得到適用的。它沒有刻意迴避一些復雜或者有爭議的問題,而是試圖從不同角度進行闡述,展現瞭法律的復雜性和多麵性。這本書的語言風格也很值得稱道,在保持專業性的同時,力求清晰明瞭,這對於非法律專業背景的讀者,比如我,來說,極大地降低瞭閱讀門檻。我尤其看重它對法律條文的引用和解釋,都顯得非常嚴謹,能夠作為可靠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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